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鹰逆风飞行读后感1000字”,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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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小鹰逆风飞行》,它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只小鹰的成长之路。我才读了几行,就爱不释手了。
骄阳似火,两个月大的小雏鹰紫金冠无力的趴在鹰巢里,为它遮风挡雨的妈妈外出觅食时遭遇了不幸,再也没有回来。生与死的艰难抉择猝不及防地摆在了它的面前:要么在这个鹰巢里活活饿死、渴死;要么挣脱出妈妈留下的巢穴,在危机四伏的热带雨林里独自生存。它不能白白在巢里等死,只能跳下去捕猎。因为没有捕猎经验,紫金冠只能靠吃蚯蚓以抵抗饥饿,不仅食物不足以果腹,还面临着巨蟒、狐狸和云豹等天敌的威胁,闪电、雷鸣、冰雹、暴雨等恶劣天气更是它生存路上的绊脚石。要想在残酷的雨林生存下去,它就必须得咬紧牙关,苦苦坚持。
后来,紫金冠遇到了一只受伤的小山羊彩云飞,借着彩云飞庞大的身躯,捉到了自己的第一只猎物一只老鼠。很快,它们就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们同甘共苦,唇齿相依,一次次帮助彼此化险为夷。比如:当冰雹来临之时,彩云飞立刻用身躯护住了紫金冠;当彩云飞遭到蟒蛇袭击,千钧一发的时刻,紫金冠立即勇敢的与大蟒蛇斗智斗勇,解救了彩云飞;当彩云飞被云豹追击时,紫金冠更是毫不犹豫的把彩云飞请进自己用虎皮搭建的房子里,帮它逃过了一劫。尽管彩云飞最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母亲和族群,可紫金冠还是不愿失去这个朋友,于是它跋山涉水,终于找到了彩云飞的族群,在附近的老鹰山住了下来。
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历练中,在朋友的帮助下,紫金冠逐渐懂得了生存的智慧,也逐渐拥有了胜利的信心,一步一个脚印地融入了广阔的天空,任意翱翔。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地体会到,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总少不了经历磨难,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所以,我们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主动去克服恐惧,勇敢去面对困难,努力在新的环境中生存。同时,我们还需要朋友的互相扶持,相互鼓励,才能获得成功。
罗曼·罗兰说过,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这说明生存需要坚定的信念;古人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说明生命需要反复磨练;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严正的朋友,这说明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可以没有朋友的帮助。这些,都使紫金冠走上成功之路,也同样可以使我们走向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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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滋味读后感1000字
读书是知识的源泉。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如果我们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你是否能写好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收集,心得体会大全为您献上人间滋味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人间滋味读后感【篇1】
这是一本汪曾祺著的《人间滋味》,里面讲到了许多蔬菜水果,各个省市的美食,罕见的植物,和在我们身边的动物。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秋葵。秋葵的叶子似鸡脚,所以又名鸡脚葵,鸡爪葵。我一开始就觉得这名字稀奇古怪的,正因为特别,所以记起来就容易。秋葵的花是淡黄色的,淡若无质,花心浅白,柱头深紫。我之所以喜欢秋葵,是因为我们家露台也种着很多秋葵。书中说,古人觉得秋葵似女道士,但我却觉得她像穿着黄色连衣裙的小姑娘。
食物其实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它能勾起人心中的各种感情,比如亲情、友情和爱情。当作者看到汽锅鸡的时候,就会想起亲情。昆明的汽锅鸡在汪曾祺爷爷的描述下,让我看了都蠢蠢欲动,而且这个汽锅鸡也特别有意思,应该是先有汽锅,才有的汽锅鸡。去吃汽锅鸡时,进门总能看见四个大字“培养正气”。一般朋友们说“今天我们去培养一下正气吧!”听懂的人都知道是去吃汽锅鸡。昆明的汽锅鸡特别鲜嫩,而且屡试不爽。为了永远保持质量,据说它用的都是武定鸡,不能太瘦也不能太肥,因为鸡瘦则肉柴,肥则无味。不过现在昆明的汽锅鸡已经远远不是以前的那个味道了,用的什么鸡都有。这大概是因为思念家乡,怀念以前的人和事,想重新回到当初,才能分辨出来味道的不同吧。
在外面吃了那么多山珍海味,也该尝尝以前的家乡菜了,说不定能尝出以前的味道,重新找回童年时光的记忆呢!
人间滋味读后感【篇2】
闲来无事,便浅尝了汪曾祺老先生的《人间滋味》。若粗鲁地翻阅,便仅仅认为此书是一本“满汉全席”,而捧起细细地咀嚼,会品见不俗的乐趣。
让我记忆最深的,是那篇《端午的鸭蛋》,仔细品读,味蕾上都残留着咸鸭蛋的咸香,那诱人的高邮咸鸭蛋,质细而油多,孩子们还用络子挂起鸭蛋,为端午节增添了许些明亮的色彩。一个个普普通通的咸鸭蛋,貌不惊人,但滑入口中的绵软,总能将人带进故乡的温情。咸鸭蛋,也许就是牵着远方孩子的络线,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刻刻牵动着心中的念想。一个小小的鸭蛋上就有说不完的美妙之处,倘若没有一种故乡情结,没有一颗超然自在的心,谁能从平淡的日常生活中咂摸出如此滋味?
食物具有不一般的力量,它总能勾起人心中的各种情感,亲情、友情、爱情,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食物和情感,总有藕断丝连般的缠绵。
汪老先生用最朴实最纯粹的语言将祖国大江南北的美食娓娓道来,却更多的是让我们体会到各地的人文和情怀,人间最美的滋味一开始也许并不能获得你的青睐,但它的味道总是萦留在你的记忆中,在某个不经意间迸发,令人回味无穷。
“口味单调一点,耳朵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社会兴趣要广一点。”汪老先生在《吃食和文学》中写道。这对不能出门这些的这些日子,尤其有些启发。
在目前滋味隔离,足不出户就是为社会做贡献的日子里,不得不承认,我们确实丧失了不少往日的滋味。唇齿间少了街边小吃,应酬的酒水,电影院爆米花的味道,倒是多了几分自己炊饭的清香。在有限的空间里,发挥创造的想象力,保持对生活的热爱,清闲的生活总会多了几分滋味。
想象力如何发挥呢?例如在一碗热气腾腾的水煮面中搁几片蔬菜叶,成为了“农家风味”放上几条鳕鱼片,就成了“海景”,再淋上一勺辣椒油,便成为了“香辣农家海景面”呢,生活因你而有了滋味。
而这“农家风味”,“海景”不就来自于故乡的味道吗?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外面的世界的食物是多么的诱人,经常游荡在美食街上的你多久没有吃过家乡的味道了?吃多了山珍海味,心中不免想起故乡的美食。食物不仅是一种生活必需品,更是一种感情寄托,无论是山珍海味还是家常便饭,街边小食还是玉盘珍馐,在满足人们生理的同时,寄托了我们或浓厚或淡薄的情感。
那些被我们遗忘的情感,只需一口便可以唤起沉睡的记忆,只需一口就能让人泪流满面……
食与情,缠缠绵绵。
人间滋味读后感【篇3】
这两天闲了下来,万籁俱静之时,总觉的有些空虚寂寞,有时候真的什么都不想干,连心爱的手机都不愿滑开。这冰冷的世界,有些令人畏惧。
在橱柜上,用手指轻轻滑过书的封面,莫名其妙的,选中了汪曾祺的《人间滋味》。怀着平和的心态翻开,摩擦着。久违的,第一次摸书却感觉到很舒服。一篇篇短文的形式,一个个味蕾的诱惑,一个个属于那个时代的记忆。坦白地说,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揣测着一定又是讲述社会的纷繁错综,人间的知情冷暖,而结果却令我出乎意料,出奇的,食物,一种种,我刚开始觉得这是一部菜谱,以致于我怀着欣赏美食的角度读完了整本书。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本书也给予了我回赠——温情与故乡。
看了很久,几乎是抱着字典读的,好多生字词,我懵了很久,称得上步履维艰。飞速发展的时代,好多旧时的记忆被遗忘在角落。看着汪老的书,突然觉得朴素才是真的美,我想去效仿,但是又怕哗众取丑,东施效颦。高邮的鸭蛋,老北京的萝卜菜……汪老的文章没有一点鱼腥,不掺杂太多华丽的辞藻。过去的我,一直认为只有华丽才能驾驭他人的眼光和胃口。这篇文章,我把过去那种为了想一个词花了半天的感觉放下了,充斥着的只有内心的轻松。汪老交给我们很多,整本书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流溢的故乡之情。无论是袁才子的记录还是作者自己的观点,故乡虽小,故乡虽比不上蓬勃的大城市,但却有着最纯真的味道。这种观念,我想许多人都有。落叶归根,人之常情,只有故乡才是那些漂泊在外的游子真正的家。
许多人觉得读一本课外书就如看了一遍别人的智慧,然后进行称赞,总觉得比不过别人。有的人,惧怕生活,对生活点头哈腰,为了几张纸,甚至出卖自己的祖宗,舍弃自己的故乡。著名球星科比曾说过,总有一个人要赢,那为什么不是我呢?难道人敌不过生活么?
记住,当你累了的时候,回到家乡,吮吸那一片破土地的空气,那是你最好的归宿。
当你撑不下去的时候,吃一份家乡的菜,那是你成功路上的支柱。
人间滋味读后感【篇4】
“人活着,就得有些兴致。我不会下棋,不爱打扑克、打麻将,偶尔喝了两杯酒,一时兴起,便裁出一张宣纸随意画两笔。所画都是‘芳春’——对生活的喜悦。”——汪曾祺《人间滋味》
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人间滋味》:生活有情处,人间滋味多。
是的,看汪先生的散文,就像看到了一个出落得与众不同的人,看到了她独特的修养和容貌,油然而生爱慕之心。
翻开书页,开篇的几行小字就把我吸引了:“凡事不宜苟且,而于饮食尤甚。”孟子说,喜爱美好的东西,是本性使然。孟子的这个观点正好也印证了汪老对美食的态度——汪老对美食是颇有研究的。
汪老到过不少城市,对于他来说,每一座城市都是一种味道的标志。
他把每一道菜都和那座城的风俗文化相结合,融进自己的饮食习惯里,蕴蓄了属于自己的饮食文化。一叶知秋,乐山见智,一个人的饮食习惯可以窥探到这个人的喜好和志趣。汪先生圆融豁达,生性随和,也许跟他的生活喜好有很大的关系吧。
都说一个人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正如汪曾祺所说:“一个人的口味要杂一点、宽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如此。”是的,把口味放开了,人走出去了,眼界自然也开了。
读罢全书,我尤其喜爱“四方食事,明心见性”这一篇章,其中讲中国各地有名的菜品,很有生活气息。吃食原本就是生活的一部分,源自生活,发乎生活。真正热爱生活的人,善于从这些细小的地方挖掘美好,就好像寻宝一样,在爱生活的人眼里,这个世界是很有趣的。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大多讲述花草林木,四方食事以及生活百态,他的文字里永远带着一股子烟火气息,平平淡淡的。我想他必定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他会在走过万水千山时记得:“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会在纷纷扰扰的世界里看到:“这些白茶花有时整天没有一个人来看它,就只是安安静静地欣然地开放着。”
其实生活很简单,不过是一茶一饭过一生,不过是有一花一叶相伴而已。生活也是很好玩的,只是你愿不愿意在生活的角落寻找乐趣,或者是你有没有期盼在人生的拐角发现一份惊喜。
我们或许真的应该把生活放在心上,流露在日子中。也许在二环路街边的一份早餐,也许在冬日里一碗一个人的热汤面,都是生活带给我们的美好。可能下过雨的雾气蒙住了车窗,悄悄用手指画下的幼稚图画,或者趁没人注意一脚踩进小水坑里,眯眼看着水花四溅,这些都是生活中特殊的滋味。
人间滋味不仅是饭食的味道,更是对于生活的解读,酸甜苦辣咸绽放在舌尖,也存在于每一天的生活里。
但我想,若你怀有一颗汪曾祺一样热爱生活的心,你会觉得生活其实就是甜的。
人间滋味读后感【篇5】
是沈从文的关门弟子,“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是西南联大的天才学生,逃课偷懒却才气逼人;是文人中的美食家,再平淡的食材在他的勺中也胜过如何任何珍馐……汪曾祺这一本《人间滋味》依然延续了轻松有趣的文风。书页上跳跃的文字使我们恍若身临其境。
书中更多讲述的是一些地方的果蔬。譬如水中爽脆异常的花菜和气味浓郁的山韭,无一不写的鲜美诱人。再低落的心情,想必只要读一读这本书,都会烟消云散的吧。
汪曾祺写了许多令人愉悦的文章,却并没有得到愉悦的人生。同古今中外的许多文人墨客一样,他也是怀才不遇。从老家江苏到昆明求学,又到成都任教,曾辗转上海、北京等多个城市,他的生活中奔波多于安定。骨子里又还保留这文人的清高正直,所以家境始终贫困,连吃肉都是有数的。但是,这又如何?买不起较贵的肉,便吃些嫩滑的牛肝菌,还不忘借“少放葱使人晕倒”作调侃;吃得只是咸鸭蛋,却怡然自乐地道:“论咸鸭蛋还是高邮的好”;吃得杂便自诩:“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他尝尽人间百态,心中却只留蜜糖。
做人为何不做汪曾祺?日日笑口常开,摔一跤也只是打一个哈哈。何必在春天之际也要哀吟一句“杨柳岸晓风残月”?人生是要靠“过”的,你将它过得欢欣,自然觉得自己幸运。如果整日怨天尤人,这一辈子还能找出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是《记承天寺夜游》中被贬仍以“水中藻荇交横”为乐,成就了苏轼;也是《桃花源记》中战火连天仍期盼“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成就了陶渊明。自古乐观为主宰,没有乐观,何以生存?
人间世事万千,我们能改变的却寥寥无几。若整日以泪洗面,你便必定短寿。倘若你活得如汪曾祺一般快乐洒脱,再糟的人生也是一首史诗。热忱诚然可贵,历尽千帆的热忱更加可贵。何不细品“人间滋味”呢?
人间滋味读后感【篇6】
最近,读了汪曾祺老先生的《人间滋味》。当初,只为写批注而读,并没多少“滋味”可言,然而,当我前几天得了肠胃炎,过着“禁食”般的日子时,却顿悟了书中的滋味。
《人间滋味》写了许多家常小菜、地方风味,无论是萝卜、豆腐、马铃薯,还是火腿、腊肉、东坡肉,都很常见,似乎都算不上人间美味。也不知道是我喝了几天白粥,吃了几天白饭,到了一谈白粥白饭就反胃的地步,还是汪老爷子的文章是用魔杖写的,读来却让我垂涎三尺。
这也让我想起清代袁枚写的《随园食单》。无论是《杂素单》的豆芽、菠菜、豆腐皮,还是《小菜单》的莴苣、酸菜、酱王瓜,其实都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只是家常小菜,却也让人看了口水直流,还成为许多人争相仿效的“菜谱”。
这古今两本书只写家常,却又引人入胜,为什么我平常吃着同样的食物,却完全感受不到其中的美味,如今饿了几天,突然就深有感受呢?也许是因为心的不同。
平时,心中装着其他,吃的时候不能细细品味,食山珍也无味;而这几天饿久了,心也静下来了,吃的时候也能细细品味,连白粥也能吃出味道。以一颗“静心”品味人间滋味,这也是本书“滋味”的来源。
“每临大事有静气”,这是担任同治、光绪两代帝师的著名政治家、书法艺术家翁同??说的。有“静心”、“静气”的人,不仅能品味人间美食,更能以一颗平静的心面对人间百难。若韩信没有“静心”,怎么可能忍受胯下之辱,并在井径背水一战?怎么可能水淹龙且三十万大军?怎么可能为汉朝打下半壁江山?正是有了这颗“静心”,他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才能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行于左而目不瞬”,名垂千古。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要有一颗“静心”,遇事从容,处变不惊,沉着冷静,以平常心看待世间万物,以“静心”品味人间百味。
佛曰,“相由心生”,百味,亦由心生。
这是苏文军同学在晚修课上完成的作文。作为一篇读后感,文军的文章不同于一般的同学的“阅读经历――介绍作者――概述作品――联系实际”结构。他从得肠胃炎中反观阅读经历,纵向得出作品给他的启示,从汪曾祺的《人间滋味》到袁枚的《随园食单》,横向比较作品的异同,得出“以一颗‘静心’静心品味人间滋味”的结论后,又引用翁同??的名句以及韩信的事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文军在学习上是个有主见的勤奋的男孩。反映在写作上,他也是一个尊重自己内心,敢于说出自己的观点的作者,也是个有阅读、有积累的学生。记得上学期讲《周亚夫军细柳》时,一讲完课文就让学生试背全文,结果文军一字不落地背下来了。一问才知道,原来还没学课文,他就先背下来了。如果文军能一直保持并发扬这种精神,相信他以后的路会走得更远更稳。
人间滋味读后感【篇7】
我一直觉得书店是个好地方,又安静又有情调,还能与各类作家的作品来个偶遇,往大了说去,还能遇到自由的精神和心向往之的远方。
在书店我就看到了这本《人间滋味》,上面画着一只我最爱的大闸蟹,一看又是汪曾祺写的,遂买之。以为汪曾祺是根据他钟爱的美食而写的回忆或者故事,结果发现他写的不仅仅是关于那些和食物有关的回忆,还从食材本身出发,谈论了地理人文和社会形态。
汪先生起初是以小说名世,写散文按他的说法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但是到了晚年,他的小说写的越来越少,散文反而成为了他的主业。他散文最大的特点就在于自由,因此作品既有旧文人的影子,但又有一种现代的难以名状的人生体验,并力图把现代生活韵律古典化。鉴于他散文独特的风格,《汪曾祺散文集》便按其内容的不同,分类分册出版了《人间滋味》《人间草木》《人间小暖》《人间有戏》等。
我所购买的这本《人间滋味》便是他所写的吃食了,许多人都写过谈吃食的文章,如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唐鲁孙谈天梯鹅掌,沈宏非谈最难将息等。但要论写家常吃食,汪先生是独一无二的。天梯鹅掌、雅舍谈吃还有花蟹鲍鱼,都未免有一点贵族化了。但要说到咸菜、臭豆腐、萝卜、苋菜等,却是老百姓家常桌上必不可少的吃食了。
与其他谈吃的作家不同,汪先生谈吃食,不喜去细考它们的出处,而更关注食物本身的滋味。之前看袁枚的《随园食单》,就总觉得欠烟火气,既不能作为食单,又不能勾起食欲,因为写的更多是吃的理论而非实际感受。汪先生的吃,写得更平易近人更接地气,又不流于俗套,往往感到仿佛亲尝其味。大家都知道他是高邮人,连我这种平时对咸鸭蛋没有特别爱好的,看到文中所说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还是眼馋了一把。
他写甜,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写臭,臭豆腐就贴饼子,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汤,好饭!写鲜,以茶油炒,鲜嫩腴美,不可名状,或以少许腊肉同炒,更香。写香,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所以说,酸甜苦辣咸,最好是什么都要尝一尝,什么都要试着去接受。
汪先生不仅喜爱品味食物的滋味,也关注其背后的文化。书里提到最多的几句话就是北方人对待某种食材如何,而南方人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无论是豆腐脑该咸的还是甜的,月饼里到底该不该放肉,元宵节吃的是汤圆还是元宵,番茄炒蛋要不要加糖
我最佩服汪曾祺的便是,明知他是高邮人,通篇文章看完,却不知道他到底算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偏袒的菜系,什么食物都能侃侃而谈,就连他自认不擅长喝的茶,他都能写两三篇文章,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他所关注的食物背后的文化,应该说就是民俗文化,所以在他的吃食散文中,就蕴藏着一种醇厚的生活境界。汪先生赋予这些饮食以风致和光彩,因此他所写的食物和口味,便就包含着人生的性情与哲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食物也就蕴含了一方人的性情。在《苦瓜像瓜吗?》一篇中,他写以苦瓜自喻的苦瓜和尚石涛这个人物,就寄寓了一种不随流俗的孤傲之气;在《口味、口音、兴趣》中,他写一位母亲为了不吃牛肉的孩子去外地能适应生活,专门买了牛肉跟他讨教做法,写这样的饮食态度就寄寓着人的胸襟与度量。口味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酸西辣,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我想即便是放在当下,放在那些所谓不再固步自封的年轻人身上,也是很难像汪曾祺那样去接受那么多元的事物。他在书里写到人就是要什么东西都要吃一下,什么都要尝试一下,这就和读书一样,我想你们都明白我想说的是什么了。
日记读后感1000字通用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悉心准备的“日记读后感1000字通用”,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日记读后感 篇1
打开《苏菲的世界》,我才意识到小时候对生命和自然的思考竟然也有哲学的影子。囊括人类与世界的终极原理,那些关于思维与存在的高深逻辑,原来也可以出现在孩子的世界里。只是,这种孩子般的温馨也把我带入了烦恼中——我们探索千年,忙碌一生,却无法确定我们个体的存在与否。《苏菲的世界》,讲述了一个十四岁女孩学习哲学的神奇经历。故事情节很简单,大家都只习惯性地当它是摆放哲学信息的框架了,但如果摒弃攫取信息的心态细细回味,就能找到新的理解与迷惑。
苏菲,本应是故事的主角,却在探索哲学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世界原来是贾德爸爸笔下的配角,她的家人、朋友、哲学老师来自虚无,并终将会随着小说的结束而消失。在故事的结局,她与哲学老师历尽千辛万苦终于逃出这个虚无世界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无法融入真实世界的生活,因为没有人可以看到他们,而他们也无法改变真实世界。
生命由一串巧合组成,奇妙而珍贵。在此之前,我从没有怀疑过我的存在,即使当我意识到苏菲并不存在是件很悲哀的事情,我还是对生命保持着一种理所当然的态度。《庄子》里曾经有一段:“昔者周庄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欤?蝴蝶之梦为周欤?”究竟是我们在做梦,还是梦中的人物梦到了我们?上帝存在与否,灵魂存在与否,我们存在与否,一代代仁人志士甘愿用一生的质疑和探索去完善它,这是哲学的幸运还是悲哀?
因为那几千年前的疑问,辩论家们用几千年的著书立说来荟萃思想,科学家们试图用剖析自然来寻找真理,唯物主义者用解剖和实验证明立场。我想当初的质疑者大概不会想到,因为这个问题,世界开始忙碌起来。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启发人们用怀疑与思考证明自己是存在者;黑格尔的辩证法,用动态的包容升华于寻找永恒真理;尼采的“上帝已死”,无情地揭示生命的发生、发展与解释宇宙存在的关系;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肯定了“我存在”比“我是谁”更加重要。而神话的流传、宗教的兴起和艺术的萌芽,也都因我们对生命的探索产生。可以说,正是这种怀疑给了人类探索世界的意义,同时教会我们怎样坚忍地拿起手中的天地神石,擦出照亮广袤大地的文明之火。
如果说对存在的思考让我痛苦、矛盾,那么值得庆幸的是,《苏菲的世界》把始终贯穿的哲学精魂涓涓传递。其实,苏菲的世界也很精彩。苏菲师生的哲学课是世界灿烂哲学史的迁移,从演说、艺术,到科学和诗;从米雷克斯和雅典,耶路撒冷和亚历山大港,到伦敦和巴黎;从神话传说、希腊自然派哲学家的早期哲学,到苏格拉底、柏拉图的理论升华,从中世纪的黑暗,穿越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的重生,到马克思、达尔文,不断延续到将来的未知。多少理论的推翻与诞生,凝聚着人类对于生命与存亡的不懈探索,就在这样一本有趣的小书中生成。我想,这也就是很多人喜欢把它当做哲学史入门的缘由吧。
苏菲的哲学老师曾经说过:“生命本来就是悲伤而严肃的,我们来到这么美好的世界里,彼此相逢,彼此问候,然后我们就失去了对方,并且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就像我们莫名其妙地来到世上一般。”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悲观,这让我想起周国平的寓言《幸福的西绪弗斯》里的一句话:“总有些事情是宙斯的神威鞭长莫及的,那是一些太细小的事情,在那里,便有了我们的幸福。”如果,我们存在,就更有理由珍视生命;即使不然,也不应该懦弱,因为存在于细枝末节中的幸福总可以弥补生命的缺憾。
日记读后感 篇2
今日无事,便翻起了《安妮的日记》。一打开书,我便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这本书写的是二战时犹太人受德国法西斯的压迫,过的艰苦生活。这本书内容与题目相符,写的是犹太女孩—13岁的安妮在“秘密小屋”中的真实日记。看完后,我感触很深。
在这样一个艰苦的战争岁月,每一个人都艰难地生活着。先不说犹太人,就连安妮躲藏之国荷兰那儿生活是人们,也都天天月月伴随着战火硝烟与灭顶之灾。这一切的一切,又何况犹太人呢?犹太人虽然生活富裕,可却遭受着抓捕与屠杀。
在荷兰,有多少多少犹太人的生命毁在了希特勒手里。他们的危险随处可及,可想而知。统统都是,又何况一个13岁的犹太女孩。她从小就因为血统和种族的原因而生活在一片危险和歧视中。可是,小安妮却不为此而伤感自卑,从不为此埋怨,而是坚强的面对社会的不公平,顽强的同残忍的法西斯做斗争。她虽然只是一个没有成熟起来的小女孩,却从不害怕与惊惶。从容不迫,使全家人在“秘密小屋”里生活了三年。
联想起我们,都是家中的小公子和小公主。大家都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在他们的过分溺爱之下,我们都经不起挫折和磨难。大家回忆一下,我们是不是在父母面前,手曾破了皮,头碰一下,就会流出眼泪。连这么一点点挫折都经受不起,如果我们处于战争中,后果将惨不忍睹!
同学们,让我们也坚强起来,也勇敢起来吧!其实,逆境可以使人坚强许多。
日记读后感 篇3
放假在家,随手在书架上取来一本书,坐在窗边,品一口茗茶,偷得半日闲。这是一本出版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书。当初是以一本休闲小说购买的,读后才知道这是一本哲学启蒙书,她用深入浅出的文字向我们读者展示了哲学从古到今的发展历程。一直以为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苏菲的日记》和其他厚重的令人伤脑筋的哲学书不同,读它更像是读一本侦探小说,让人不自觉地跟着苏菲去思考,去探讨一个个哲学问题,去拜访一位位哲学家,了解他们,走进他们的世界。这本书的内容广,但并不紊乱,书中内容分成许多章节,每节题目都点出了该章节内容的中心,或深藏或巧露;而每一节内容都会阐述几个问题。这样的分节使人读后更容易消化,也更容易理解。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的语言来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追逐和渴望知道答案,了解哲学的心情。
故事是由一个快满15岁的小女孩苏菲接二连三收到一些怪信件拉开序幕,“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这些看似很普通的问题却蕴涵着很多需要深入思考的概念,苏菲在彷徨中开始思索,并在她的私人哲学老师艾伯特的引导下进入西方哲学领域。苏菲穿越时空,从哲学的摇篮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哲学有了初步了解;来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她对文艺复兴时期的认识包括达芬奇的绘画、莎士比亚的戏剧、古登堡的印刷机……涉及艺术、科学、建筑、数学等许多方面。和已成为历史的那些有着精辟的思想的大人物进行了一次心灵的谈话,目睹了历史又一次严肃的重演。看这样一部作品,等于看到了全人类的文明。苏菲的所到之处,处处凝结着文明的精华,弥散着哲学的气息。至于近现代,艾伯特的“哲学函授课”包含了康德、黑格尔、弗洛伊德乃至于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看这样一部作品,让我看到了全人类的文明。在苏菲的所到之处,到处都凝结着文明的精华。感受最深的是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故事。苏格拉底,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人能够在谈话中揭露人思想上的弱点,使其领悟哲学的真理。然而在公元前399年,他却由于过于直言,被他曾指责过的上层人士送上法庭,以其“宣扬新的神明,腐化青年人”而被处以死刑。本可以恳求陪审团手下留情免于一死,但苏格拉底没有这样做,因为他知道即使到了生命的结束也要坚持真理。他重视良心与真理,敢于为了真理而战,为了真理而牺牲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看过之后,我已经不仅仅是学到了一些东西,更重要的是心灵的震撼。看这样一部作品,等于看到了全人类的文明。苏菲的所到之处,处处凝结着文明的精华,弥散着哲学的气息。在这样一本小说里,包括了整部西方哲学史,本身就极具魅力。一直觉得哲学是一门虚幻而不切实际的学问,生涩难懂,但其实一直是我不了解哲学。这本小说系统地涵盖了各种哲学思潮。随着小说人物在书中不停的追逐和寻求剧中谜团的解答,越来越深入的使我了解到以前不感兴趣的西方哲学史。
一直以为哲学是一门不切实际的学问,让人敬而远之。可是当我读完全书后才发现哲学其实是最贴近现实生活的,哲学是“关于天底下每个人都关心的一些问题的学科”。哲学所要解决的都是还没有科学方法可以证明的问题——诸如善与恶、美与丑、生与死、秩序与自由等。我认为哲学不是科学,因为它没有什么精确的公式来计算、来衡量。哲学是对未知事物或不确切认识的事物的假设性解释,是追求真理的开路先锋。在我们的这个世界,仅有科学而无哲学,仅有事实而无洞察力和价值观,是不能使我们免于浩劫和绝望的。科学给予我们知识,然而只有哲学才给予我们智慧。心里面想的还有很多,但不知道怎么来更加明白的表达。也许只有我们自己亲身读了此书后才能和我一样感受到《苏菲的世界》带给我们的震撼!
日记读后感 篇4
段立欣的《曹操的秘密日记》,幽默、夸张的描写了曹操的一系列好玩、有趣的校园和家庭故事。光是故事里的主人公就让本书充满了趣味性,如:曹操、哈哈哈、大狼,听到这些名字,是不是就很想读下去了呢!
星期三,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日子,可为什么叫《可怕的星期三》呢,在曹操的日记里星期三会发生什么让人可怕的事情呢?
每周三是五(1)班曹操他们的英语课,他的英语不是很好,最讨厌过星期三。开始不喜欢外教老师Angel,但Angel老师讲课带图片和道具的方式很有趣味,使他渐渐对英语有了兴趣,成绩很快有了提高,也不害怕每周三的英语课了,并且和Angel老师建立了很深的感情,他梦想着长大后自己也成为一名外教老师,去美国教小学生学汉语。
大狼说翻脸就翻脸。暑假我们刚帮他一起制服了“伏地魔”,现在他好像是被僵尸吃了脑子一样,把暑假时候我们的探险、我们的友谊和那些热气腾腾的老玉米全忘记了。哈,是因为曹操抢了大狼的风头,成为本学期第一名被老师请家长的学生。
《曹操的秘密日记》中,有让孩子们着迷的东西,虽然有些夸张,但是许许多多的事情就像发生在每个孩子身上一样,书里面非富的结合了小学生熟悉而又喜欢的现代元素。“伏地魔”、“僵尸”等等这些词哪个不是让孩子们动之以情的呢?再加上生动、有趣的漫画,不光让孩子们喜欢,让连大人也会爱不释手。
富翁岛读后感1000字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富翁岛读后感1000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富翁岛读后感 篇1
《富翁》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中国着名的作家叶圣陶先生。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幸福不是用金钱能买的来的,而是通过我们的双手创造的。
有一个地方,大人们都教导孩子们成为富人,所以,那里的富人特别多。有一天,一个石匠在干活时找到一个大金矿,结果,他成了最富有的人。人们知道后,也都去抢金矿,所有的人都成了富人。有钱以后,他们想要华丽的衣服,却没有人做衣服了;他们想吃美味的食物,却没有人种地了,他们就慢慢地饿死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觉得有钱不一定是最好的,因为富有了不代表拥有一切。而穷也不代表是最坏的,因为穷人自由、快乐。
在这篇文章中,富人就像半途而废的人,而穷人就像坚持不懈的人。所以,富人富了,他就应该一直干下去;穷人穷了,他就应该更加坚持不懈,争取超过富人。
我觉得只要不懈努力,然后坚持工作,就会成为富人。成了富人之后,应该更加努力,这样才是精神和金钱的拥有者!
金钱买不到幸福,它只能买来衣服、食物;精神虽换不来衣服和食物,可它是无价的。
有精神就等于有了一大笔财富,这笔财富能买到金钱买不来的东西—诚信。所以,人们不要仅仅依赖金钱,精神才是最重要。
富翁岛读后感 篇2
The whole story tells us that anyone have a chance to succeed if we have faith in ourselves and stick to it,never give up! No matter how hard it will be,we should always face the fact and try our best to conquer the enermy,just like the actor in the film. Nothing can stop us from struggling on the road to success.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that we should remember is JUST DO IT!
The story of Jamal Malik, an 18 year-old orphan from the slums of Mumbai, who is about to experience the biggest day of his life. With the whole nation watching, he is just one question away from winning a staggering 20 million rupees on India's 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 But when the show breaks for the night, police arrest him on suspicion of cheating; how could a street kid know so much? Desperate to prove his innocence, Jamal tells the story of his life in the slum where he and his brother grew up, of their adventures together on the road, of vicious encounters with local gangs, and of Latika, the girl he loved and lost. Each chapter of his story reveals the key to the answer to one of the game show's questions. Each chapter of Jamal's increasingly layered story reveals where he learned the answers to the show's seemingly impossible quizzes. But one question remains a mystery: what is this young man with no apparent desire for riches really doing on the game show? When the new day dawns and Jamal returns to answer the final question, the Inspector and sixty million viewers are about to find out. At the heart of its storytelling lies the question of how anyone comes to know the things they know about life and love. Written by Fox Searchlight Pictures
Eighteen year old Jamal Malik is having an amazing answering streak on the Indian version of the television game show, 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 He's only one correct question away from the big prize. However, some, including those associated with the game show, question how someone like Jamal, a self confessed non-genius who grew up in the slums of Mumbai, can be doing so well on the show when others who are brighter, more educated and wealthier than him have failed. Is Jamal cheating? Is it purely luck that they have asked him the questions to which he knows the answers? Seeing Jamal's life journey to this point ultimately answers these questions. His life journey includes being orphaned at an early age; growing up with an older brother, Salim, who was both his guardian/protector and antagonist; and having a relationship since childhood with another orphaned child, a girl named Latika. His motivation for being on the show also may provide some answers to his success. Perhaps it was all just meant to be. Written by Huggo
In Mumbai, the eighteen year-old orphan from the slums Jamal Malik is tortured by the policemen in a precinct accused of cheating a game show. Jamal, who has no education and works in a call center serving tea, is close to wining twenty million rupees in the show 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 hosted by Prem Kumar, giving precise answers to the questions and raising suspicion of fraud. The police inspector shows the videotape and after each question, Jamal tells parts of his childhood with his brother Salim, his crush for Latika and their fight to survive on the streets to justify each correct answer, guided by his common sense and past experience, and prove his innocence.
富翁岛读后感 篇3
同样一笔钱,一个买了跑车并且开在你面前,另一个则把钱放到了银行的私人银行账户里,哪个对你来说更让人羡慕呢?现在国内的情况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只要在一二线有套房子,就可以算是百万富翁了。但问题了,很多人只是伪富人,可能因为动迁发了财,但他们并没有富人的思维模式,财富早晚也是会被败光的。
本书可以说是本经典,在多本理财书中先后被不同作者提及跟推荐。简单说就是分析了当时美国富人的一些生活习惯,结果发现这些富人跟很多人印象里的富人不太一样。譬如富人是很节俭的,不一定有别墅,买车也讲究……
虽然中美两国国情不同,收入水平不同,但其实身边越来越多出现伪富人,买很贵的包包,吃很贵的料理,贷款买车买房,对自己很好,消费水平很高,但其实收入并没有达到那个要求,只是在用信用透支自己的未来……
富翁岛读后感 篇4
内容简介:理财,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从月光族到百万富翁》就是给月光族们的一剂良方。通过阅读《从月光族到百万富翁》,月光族们可以学会理财,改变月光的生活方式,逐步将自己培养成为会理财、精于理财的能手。书中从存钱和省钱、银行卡的使用与管理、基金定投和银行理财、股票和黄金投资、保险的购买与使用、房屋的购买与出租6章,详解了月光族从零起步直至积累百万财富的方法和心得。对于别人的富足生活,不能只有羡慕嫉妒恨,拿起理财的武器,现在行动吧!
从月光族到百万富翁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工作到现在,又是买手机又是朋友聚会,钱总在不知不觉中花个精光。同学聚会,看到别人攒钱买的车,别提多羡慕了!有了这本书,我也要从头开始,提升“财商”永远不嫌迟!本人是个月光族,挣得不少,花的更多。朋友买的这本书,随手一翻觉得挺有意思,很有意义的一本书,按照书中讲解的方法,一步一步地操作,确实在积累财富。希望我也早日能成为百万富翁。
从月光族到百万富翁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做车奴、卡奴好久了,现在面临买房结婚,压力更大。在女友推荐下上网看了这套理财秘籍,真是相见恨晚!在它的帮助下,婚房的首付不再让我们头痛。快点出实体图书吧,我要再仔细研读一遍!
富翁岛读后感 篇5
又是一本看到不少地方推荐因而好奇借来看的书。
看到33页,放弃。
同类理财书籍看得多了,这本书不算特别,且啰嗦的很,很多内容几句话里翻来覆去地说说说。知识含量相对少了。很多文字,却觉得能够压缩压缩剩三分之一。看看目录,感觉就差不多了。
还不如再去翻一翻《富爸爸穷爸爸》和《小狗钱钱的爸爸教你实现财务自由》。
富人有很多种。那些巨富,对我等而言,是遥远的存在,而邻家的百万富翁,却比较平易近人,是可以学习的目标。
邻家的百万富翁,也让人更加明了环境的重要性。生活周围的人的影响,很强大。那些伪富人,为与邻居们比较,模仿消费习惯。算是被他人误导。
还有奢侈品的广告,也是一种诱惑,一种迷惑。一种误导。
此书对我的有用性,其中之一便是对奢侈品能够用更平和的态度去看待。欣赏其中的美就好。拥有,只拥有我需要的,使我感觉舒适的。
名车、名表、高档葡萄酒、游艇、别墅,是负债而非盈利,欣赏下就好。
翻了此书,其实坚定了些理念:过适度的生活。
消费和储蓄的平衡。
说到底,是个度的问题。
若是过度提前消费,就要做好未来为此负担的准备。
消费,如何消费,消费还是储蓄,还是投资理财,都只是一个选择问题。没有绝对的对错。
消费的人也许笑储蓄的人是守财奴,不懂生活;储蓄的人也许看不惯爱消费的人大手大脚。。
生活与未来,平衡便好。
而平衡的度,各人心中自己把握便好。
自己心中明了消费的目的,明了财务自由的目的,是最最重要。
富翁岛读后感 篇6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很多时候我们我们以为财富就是你的工资,赚的多你的财富就多。但实际上财富是你的净资产,积累下来的财富才真正属于你。但我身边的月入过万的年轻人却没有多少存款。因为他们是高消费群体,挣得多,花的多,结余就少。但是只有属于你的资产和money,才是真正属于你的。财富:不只是你赚的的收入,而是你存下来的收入。包括你的固定资产。
识别消费陷阱
积累财富,首先要识别日常生活中的消费陷阱。我们在电视剧中经常看到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总裁的出场总是拉金又拉风,仿佛就是行走的广告牌。包括各种模特时装秀,各种明星机场带节奏拉货。人们被灌输一个理念:有钱人穿的都是大牌子,出口阔绰,出手不阔绰的人不是有钱人。“生活得好”便意味着通过消费各种高级商品来展示自己的收入。但实际上,很多有钱人过得是低消费的生活方式。很多人习惯以外观方式来判断这个人是否有钱,但是这是不是品牌方的价值观念的误导呢?因为宣扬奢华的生活方式能够提高产品的销量和销路。我们以为财富就是你的工资,赚的多你的财富就多。但实际上财富是你的净资产,积累下来的财富才真正属于你。而奢侈品是你展示财富的窗口,却不是你的财富。
普通人的财富积累手册
大家都是普通人,一夜暴富,创业神话对于大多数人都有点遥远。那么如何从普普通通的职员工作当中积累财富,让自己慢慢实现财富自由。你有没有一整套经过明确阐释的关于每天、每周、每月、每年和整个一生的目标体系?家庭消费做预算和记账,将数字用表格列出,有助于控制消费,也可防止在并不真正重要的消费品和服务上花钱过多。金钱是永不浪费的资源,在最初的阶段,做预算,做计划,节俭生活,这些都是构建财富大厦的基石。
只有慢慢积累财富,而不是一开始就觉得自己钱太少,积累不了财富。从而一次次的错过积累的机会。那些富裕的⼈努为保持金钱上的充分自立;而那些在金钱上捉襟见肘的很不自如的人,却几乎没有做什么改善自己状况的工作。你没有自律能力去控制你的花销,你没有花时间去做预算和计划。就可能陷入财务危机。即使收入很多的人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因为他们没有规划,一旦收入不足以维持高消费,就会陷入窘迫的境地。
消费习惯的养成
俗话说:富不过三代。因为很多节俭勤奋富裕过来的家庭不想让孩子在经济上窘迫。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情况:家庭的消费习惯会影响孩子的消费习惯,只有整个家庭克己自律,才能够让财富传承。但是很多家庭都是自己克已自律,却对孩子的消费不管不顾,让孩子放任自由。这种不加节制的爱反而会害了孩子,让财富无法传承下去。
职业道路的选择
为什么学习是最有价值的投资。在之前,很多企业主站在了发展的风口上,暴富,但是这种暴富收到政策,环境等的因素比较大。同时因为很多企业主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他们更加希望孩子能够收到良好的教育。而传统企业主和知识技能型人才的差别在于知识型的人才最大的技能就能自己,最大的资源也是自己,虽然积累财富的速度不会像企业家那么大。但是风险也没有经营企业那么大,同时还有相应的社会地位。
先改变观念,再改变习惯
投资理财,积累财富,从改变自己的观念做起,在我们的行为习惯还没有改变过来时,观念开始,慢慢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让自己拥抱财富。
富翁岛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叶圣陶老先生的一篇童话,《富翁》。
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小村庄里,大家过着平平淡淡生活。一位石匠给富翁打工,无意发现一个巨大的金库。叫乡民们来搬运金子。几乎在一日之间,各个都成为了富翁,都挖到了数不清的金子。他们都不在做工,也不再耕地。结果,最后没有人做衣服,没有人种粮食,也没有人种大粮。最后,大家都饥肠辘辘,肚子饿的受不了了,有的还吃金子,最后一个一个都饿死了。
这篇童话告诉了我们:我们不要向他们一样,考虑不到事情的结果,各个都想成为富翁,都贪图享乐,不再去做工。以为这样才是过上了富翁的生活。把他们自己葬送在懒惰之中。
我们在生活中不要像他们一样,想着不劳而获,我们要想着一分耕耘,才能有一分的收获。我们要踏踏实实地做每一件事情。
现在我们要好好学习,要把不会的题要多读多问。把每到不会的题都弄懂。不怕困难,弄懂每道题。
我们从小就知道:学习要不怕困难,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不去做不现实的事情,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去做。
《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飘读后感读后感1000字通用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读作者的作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想和体验。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对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自己的心得吗?根据你的需要,心得体会大全编辑精心整理了飘读后感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飘读后感读后感【篇1】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读后感读后感【篇2】
战争与和平、生与死、爱情,是文学创作中永恒的主题,因为它们之中包含着对人生的思考和体验。而由“畅销书”逐渐成长为经典的《飘》,是这三种元素都具备了的,且由本书拍摄成的电影《乱世佳人》,曾经荣获奥斯卡数项大奖,一九四零年夏初本片在上海上映四十余日,便开了外国影片映演以来未有的记录,由此可见这本书的价值。
关于这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则体现了一个女孩的蜕变过程,她是多变的,她有着父亲的爱尔兰血统,也有母亲的贵族气息。可到底是父亲的狂野、不服输的性格占了上风,郝思嘉在为人处世的过程中,处处显现了她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品性,在这一点上,她的成功是无人能比的。但她究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到底是要学一套礼节规范的,于是在种种宴会上,她便极力做出有教养的样子来,可性格上的安静是永远也学不来的。她不像别的上流社会的小姐,心里明明想这样做却不敢表达出来,她敢做敢当,知道卫希里要和韩媚兰订婚了,就找了个机会向卫希里倾诉了自己的衷肠。她要让他明白自己是爱慕他的。可在当时,她这样的举动就要被别人给唾骂了。她却有胆量这样做。
郝思嘉虽说是小说中一个虚构的人物,可我感觉她似乎就存在于我的日常生活之中,而且是那样逼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上帝创造了这样一个矛盾体,放纵、优雅,都在一个人物身上体现,使她那样具有野性的魅力,也难怪小说中无数的男性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了。塑造了这样一个人物,也算是作者密西尔女士的一大成功了。
飘读后感读后感【篇3】
《飘》是我最爱的一部内外小说。记得当时大哥拿回三本厚厚的书,看了心里就很害怕,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已经舍不得放下。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52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她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这利益出发看等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因此,他充分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直到战争末期,才在“爱国良心”的一时充动下入伍,实际进一步暴露了一个投机商人的面目。但是他对思嘉的爱却是真诚而热情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个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我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及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大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死了,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荡然无存。他妒忌和视艾希礼,但又最理解艾希礼,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视她,既念念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既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邦妮死了,妮兰也死了,他决定离开思嘉,浪子回头。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尚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的启发!
毕竟以前只是读个大概,以后有时间一定会仔细的看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以后再看这本书,会有更多的体会。
飘读后感读后感【篇4】
《飘》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斯佳丽,是位农场主的女儿。父亲杰拉尔德是个矮小鬼,虽是个粗人,但却很踏实能干,凭借自己的智慧,白手起家经营着了一个大大的农场。母亲爱伦,是位富人家的女儿,年少的时候也是天真无邪的少女。后来家族的败落,机缘巧合嫁给了杰拉尔德。后来,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就是斯佳丽。斯佳丽是三个孩子中性格最像父亲的那个,所以也最得父亲的宠爱。
斯佳丽在当地算得上是很漂亮的姑娘了,大部分年青人都很爱慕她,从来不缺追求者。当斯佳丽十六岁的时候,就迷恋上了艾希礼。随着时间一年一年过去,她对艾希礼的爱慕更是一往情深。直到艾希礼宣布婚讯的那一刻,她开始慌了,因为自己深爱的男人就要娶别的女人了。后来,她为了靠近艾希礼,竟然荒唐嫁给了女方的弟弟查尔斯。她是个深情而倔强的女人,那时候艾希礼遮住了她的全世界。
战争改变了一个女人。新婚不久的斯佳丽,丈夫查尔斯随同艾希礼便去了部X。后来,丈夫战死,斯佳丽成了寡妇,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孩子一直由艾希礼的妻子梅勒妮(孩子姑姑)照顾着。社会战乱不断,生活变得十分艰难。瑞德再次出现了斯佳丽的农场。距离上次舞会两人一面之缘,这次的斯佳丽已为人母了。但瑞德这个花花公子,对斯佳丽的爱慕却是丝毫未减。他一向风流,也曾有过很多女人,却从不曾想过结婚。即使对斯佳丽爱慕已久,也只是想尽花招想让斯佳丽做他的情妇。然而,斯佳丽拒绝了,这一点也不意外。毕竟斯佳丽受过家族上等妇女传统教养,更可况眼里根本看不上瑞德。这世界上有哪个女人不想真正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安稳过好一辈子。卑微苟且的感情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瑞德消失了一阵子,斯佳丽嫁给了一位老实的老头,因为这个人可以缓解她的经济。她给这个男人生了一个女儿,男人身体并不好,家里经营的商业都是斯佳丽一人在管着。丈夫虽不满意,但也是有气无力,不久便不幸被迫害不幸身亡。不久,瑞德又出现了。这次他用少有的真诚,向斯佳丽求婚,斯佳丽感动的答应了。后来她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瑞德很是喜爱的这个女儿,倾注了所有的爱在她身上。斯佳丽也会生气,因为瑞德对自己的爱都不及女儿的一半。时间久了,也就坦然了,女儿是真的很惹人爱。或许只有女儿,才能驾驭瑞德。他可以为了女儿,戒烟戒酒,戒掉一切女儿嫌弃的东西。可是四岁的时候,便不幸夭折了。这给瑞德很大的打击,同时也给他们的婚姻亮起了红灯。瑞德知道这个女人,是不爱自己的,她只爱艾希礼。梅勒妮病危,是瑞德通知妻子斯佳丽去看望她的。生前,梅勒妮也是把斯佳丽当作自己亲人真正去爱,去照顾斯佳丽的孩子。可是,斯佳丽这一生都在暗自伤害着她,因为是她夺走了艾希礼。现在梅勒妮快去世了,她可以得到他了,可是她却不想要得到他了。
斯佳丽用了前半生的时间去追寻艾希礼,最后却发现并不是自己想要的。那一刻,她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她很后悔,自己当初没有真正爱过瑞德。对于艾希礼,她爱的只是自己虚构的东西,她一点也不了解他。假如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不会可能会爱他的,而假如了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去他了。
明天,斯佳丽或许会想出一个办法让瑞德回心转意。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你,一直苦苦追寻的,不一定是对的,心甘情愿追随你的,却是深爱你的。一朵云,她自有她的方向,你想追就追的上吗?你们所处的空间不同,她在天上飞,你在地上跑,注定跑不过的呀。
飘读后感读后感【篇5】
在这个忙碌而充实个学期,我又读了一本世界名著——《飘》。这本书很好看,一部非常有名的电影《乱世佳人》也是根据它改编的呢!
这本书诠释了战争的残酷以及爱情的美好,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出生于美国南方种植园主家庭,从小深受南方传统文化的熏陶,但她骨子里却有叛逆的因素。因此,她的一生过的并不平坦。
年轻时,郝思嘉爱上了风度翩翩的艾希礼,可艾希礼却要娶善解人意的表妹媚兰,郝思嘉为了得到自己的所爱,采取了大胆的行动。他想艾希礼坦白了自己的爱情,怂恿他和自己私奔。遭到拒绝后,她毫不犹豫地给了他一巴掌。后来,为了报复,她不假思索地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
时间过得很快,战乱接踵而至,整个南方社会不得不经历一段困难的战争岁月。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的重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成为时势造就的新女性。在义卖会上,她结识了真正爱她的白瑞德,但她心里一直想着艾希礼,直到媚兰死后,她才发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白瑞德而不是艾希礼,而此时白瑞德却要离去。
看完《飘》这本书,郝思嘉那些独特的个性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郝思嘉独特的个性,体现在不同的方面。
首先,在爱情方面。他对艾希礼的爱,是一种纯情的、带有盲目性质的迷恋。当她认为自己爱着艾希礼时,便无所畏惧地向他表白了;遭到拒绝后,她愤怒地打了他一个耳光,毫不掩饰自己的愤怒。这种直率的个性,不得不让我们佩服。
她与白瑞德之间的感情,是在种种磨难中建立起的真爱,只是她一直没有感受到这份真爱。她一次又一次地忽视它、拒绝它。当白瑞德最终灰心的离开时,她终于醒悟了。她大声对白瑞德说:“可是,我还爱你呀!”但此时白瑞德的爱已经枯竭了,他离开了思嘉,倔强的思嘉这样想:“我现在不去想这些了,我明天再想好了,明天又是另外一头了。”这种坚强、自信是任何人都无法与之相比的。
其次,在生活方面,为了生存,为了一家人能填饱肚子,为了保住她视为生命的土地,思嘉勇敢的挑起了养活全家的重担。在战乱中,她咬紧牙关历尽重重磨难,终于带领大家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
郝思嘉是一个很现实的人,她为了报复艾希礼而嫁给了自己一点都不爱的查理;为了保住塔拉种植园,嫁给了自己仍不爱的弗兰克。她的性格是多面的:既自私自利又勇敢坚强,既对美好的爱情充满幻想又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其实,思嘉不畏困难,面对现实的精神和勇气正是我们所需要的,这也是这本小说的魅力所在。
我喜欢《飘》,喜欢郝思嘉那令人敬佩的勇敢、坚强。
飘读后感读后感【篇6】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ròutǐ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飘读后感读后感【篇7】
生于盛世,做个佳人;生于乱世,仍做佳人。——题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在我的认知里,所谓佳人,通常都是这样的形象:美丽而柔弱,善良又温暖,遗世独立,不染纤尘。然而,在《飘》里,我见识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乱世佳人——斯嘉丽·奥哈拉。
斯嘉丽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个好人。至少善良宽容的梅兰尼比起来,她除了拥有无比的勇气之外,几乎缺乏了所有传统意义上的“佳人”应该具备的所有美德。然而,也正是她的勇气,让她成为了这本书,甚至是这本书背后的那个时代里,最令人钦佩的女性形象。她在混乱的南北战争里,与炮火擦肩,与死神作对,顶着鲜血与尘灰,向心爱的人一路高歌着狂奔而去。她杀过人,也差点被杀;她结过婚,却守了两次寡。幸好,即使如此,她仍勇敢向前,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她所说的一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所以她积极而又乐观的面对着每一个新的一天。这样的好,又怎能不令人心生敬意?
事实上,我对斯嘉丽这一形象的感情又不至于敬佩那么简单。准确的说,我是有那么一点儿瞧不起她的。瞧不起她对阿希礼的苦苦纠缠,更瞧不起她直到瑞特离开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我甚至觉得,她前半生的追逐都是盲目的,就像瑞特所说,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上,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这或许就是这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的可悲之处。
与其将斯嘉丽看成一个完全褒义的存在,我更宁愿将她看作一个亦正亦邪的人。也正因为主人公抱有的复杂态度,我曾一度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个故事。哦,对了,故事,一开始,我的确将它当做一个故事来读,但最后,却读成了一本人生的教科书。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关于努力与勇敢,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到答案。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教会了我很多。阿希礼教会我忠诚与专一,梅兰尼教会我善良与宽容,瑞特教会我清醒与爱国,斯嘉丽教会我坚持与勇敢。但同时,他们也让我反省,反省如何爱人、爱物、爱事。先自稳重,而后爱人。细细想来,这本书想说的,也不过是这么个道理。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并牢牢地抓住它,如果得不到,就始终为之努力,无论如何,从不言弃。
我很庆幸,生活在这个没有战乱的太平盛世。也很明白,纵使在盛世,你我也应做个佳人。世界没有悲剧和喜剧之分,如果你能从悲剧中走出去,那它就是喜剧,如果你沉湎于喜剧之中,那它就是悲剧。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拿到一手好牌,而在于打好一副坏牌。所以,无论生活如何待你,你都应万分感激并为之努力。
飘读后感读后感【篇8】
偶然间,在书店遇见了《飘》,捧起它,细细品味着,突然间发现自己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但我更爱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我佩服玫兰妮,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爱国的,她用她的心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又没人下地干活,要没饭吃时,她又和斯嘉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及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嘉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阿希礼一口水喝,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解人意。她执著地相信斯嘉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温情的拥抱着,她还是执著地相信他们,保护斯嘉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著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玫兰妮真的是太伟大了,看到她,我想到了许许多多的中国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我想这样的玫兰妮可以被美国《人物》周刊评为“世界最美的50名女人”之一吧!
金翼读后感1300字1000字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翼读后感1300字1000字》,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金翼》是林耀华先生用小说体的形式写的一部社会学著作。作者通过对二十世纪上半叶两个家庭的兴衰对比,提出了有关人类社会的几个命题。
第一,竹竿和橡皮带体系。作者通过对这两个家族的描写,勾画出人际关系网络的一种框架。这个框架由竹竿和橡皮带组成,其中竹竿代表人类社会的个体,而维系这些个体的就是橡皮带。
第二,均衡状态。人类社会中个体之间的关系总是在平衡和失衡之间徘徊。如果人际关系的体系处于有恒的平衡状态,我们即可称之为均衡。在人类整个活动中,外界环境总给个体一些刺激。有时候,这些刺激加固了体系的平衡,也有的时候,一些刺激促使体系失衡。但总的来说,大方向还是平衡的。对于破坏环境的因素,作者归纳了四点:第一,物质环境的变迁促使适应于它的技术变迁,结果带来了这个体系内人际关系的变迁;第二,由于一种技术上的原因所产生的技术上的变迁,也会导致人们日常关系的变迁;第三,人物及班底的变换也会促使人际关系的变迁;第四,一个体系之外在因素的改变也会促使这一体系之中成员关系的变迁,并波及这一体系的所有人员。
第三,关于命运。书中很多地方提到了命运的问题。当东林遭遇官司后,他认为这是命中难逃得一劫;当茂横的家道败落后,他认为这是风水的问题那么作者是怎么看待这些所谓的命运的呢?当东林认为这一切都是上苍早就安排好的。而作者反驳到我们今天可将上苍理解为人类本身,将命运理解为人类社会。对于茂横的风水说,作者评到他把风水的转变归因于一个人化身的噩梦。他完全没有认识到所谓个人的噩梦,就是一个更大命运中仅仅属于人本身的动力,也是由于他的环境,他的时代及他的地位的产物,这一产物又来自人们对客观环境的情感和反映所起作用而形成的一个大型的网状机构。从这些话来看,作者是相信命运的,只不过赋予命运更广的内容,将命运定义为人类社会了。
以上三点,我认为就是作者想通过这本书告诉读者的东西。此外,书中有一句我非常喜欢的话把种子埋入土里。一本好书,能给读者以点启发就相当不错了。在《僵局》一章的最后一段,望着从头上飞过的敌机,东林平静地对孙子们说:孩子们,别忘了把种子埋入土里!
是啊,别忘了把种子埋入土里!埋入了,便有了希望,埋入了,种子才有可能生根发芽,以后才可能有丰收。现在整个社会都在浮躁,我们个人也很浮躁很迷惘(借用很黄很暴力、很傻很天真)。如何面对众多诱惑,让自己静下心来是很值得思考的问题。作为一名学生,一定不要忘了把种子埋入土里。
最后,在阅读中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在《农业系统》一章,作者提到九的倍数,或者末位是九的数字是不吉利的数字,为什么是这样?这种说法具有地方性吗?
第二,为什么下葬时死者穿的衣服的件数必须是奇数?这种民俗在那些地方存在?
第三,《分裂》一章,按长子继承制,大哥得到了比较多的财产。但在有些地区,一般是平均继承,而且有可能是最小的儿子继承的最多,因为父母最可能有最小的儿子赡养。问题是,中国不同地区的继承习惯有何不同?
第四,《金翼》在人类学中属于一本非常重要的书,该书以小说形式来阐述社会关系。问题是这种小说体的学术著作有何缺陷?这样的书作为一本学术论文,在中国学术界能不能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