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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蘑菇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7-08

奇怪的蘑菇读后感系列。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奇怪的蘑菇读后感系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些许帮助。

奇怪的蘑菇读后感

《奇怪的蘑菇》是一本有趣的儿童读物,通过描绘一群奇怪的蘑菇的生活,向孩子们展示了生命的多样性和美丽。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简单易懂,语言生动有趣,能够吸引孩子的注意力。

在这本书中,蘑菇们有各自奇怪的特点,有些蘑菇是长在树上的,有些蘑菇是长在石头上的,还有一些蘑菇是长在草上的。这些不同的蘑菇们都有着自己的喜好和习惯,比如有些蘑菇喜欢唱歌,有些蘑菇喜欢跳舞,还有一些蘑菇喜欢睡觉。

此外,这本书还强调了生命的珍惜和保护。蘑菇们虽然看似渺小,但它们却是地球上的一种重要生物,对生态系统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它们,不要将它们砍伐或摧毁。

《奇怪的蘑菇》是一本适合孩子阅读的有趣读物,通过描绘奇怪的蘑菇的生活,向孩子们展示了生命的多样性和美丽。通过阅读这本书,孩子们可以学到尊重和保护生命的重要性,同时也能够增加对自然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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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价》的读后感系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作品,我们可以考验我们是否对作品有足够的兴趣,读后感的中心内容就是谈感想。我们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写作品吗?经过搜索整理,心得体会大全编辑为你呈现“《无价》的读后感”,欢迎你的品鉴!

《无价》的读后感(篇1)

我相信每一个赤诚忠厚的孩子,都曾在心底向父母许下“孝”的宏愿,相信来日方长,可以从容尽孝。可惜人们忘了,忘了时间的残酷,忘了人生的短暂……

我不喜欢一个苦孩求学的故事。家庭十分困难,父亲逝去,弟妹嗷嗷待哺,可他大学毕业后,还要坚持读研究生,母亲只有去卖血……

我以为那是一个自私的学子。求学的路很漫长,一生一世的事业,何必太在意几年蹉跎?况且这时间的分分秒秒都苦涩无比,需用母亲的鲜血灌溉!一个连母亲都无法挚爱的人,还能指望他会爱谁?把自己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的人,怎能成为为人类献身的大师?

我也不喜欢父母重病在床,断然离去的游子,无论你有多少理由。地球离了谁都照样转动,不必将个人力量夸大到不可思议的程度。在一位老人行将就木的时候,将他对人世间最后的期冀斩断,以绝望之心在寂寞中远行,那是对生命的大不敬。

我相信每一个赤诚忠厚的孩子,都曾在心底向父母许下“孝”的宏愿,相信来日方长,相信水到渠成,相信自己必有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那一天,可以从容尽孝。

可惜人们忘了,忘了时间的残酷,忘了人生的短暂,忘了世上有永远无法报答的恩情,忘了生命本身有不堪一击的脆弱。

父母走了,带着对我们深深的挂念。父母走了,遗留给我们永无偿还的心债。你就永远无以言孝。

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

“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孝”是无法重视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一旦断裂,永无连接。

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大洋彼岸的一只鸿雁,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也许是作业簿上的一个红五分。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只野果一朵小花。也许是花团锦簇的盛世华衣,也许是一双洁净的旧鞋。也许是数以亿万计的金钱,也许只是含着体温的一枚硬币……

在“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只是,天下的儿女们,一定要抓紧啊!趁你父母健在的光阴。

《无价》的读后感(篇2)

百叶窗折射的光影落在那本略显斑驳的《毕淑敏散文集》上,我翻开之后细细品味。其中,《孝心无价》这篇文章像块磁铁似的把我吸引住了

《孝心无价》是一篇议论性的散文。文章首先否定两种人,一是求学的苦孩子,一是离家的游子。前者不顾家庭的困难,还要坚持读研究生,以致母亲不得不去卖血;后者在父母重病在床,行将就木的时候,斩断父母最后的期冀,断然离家。由此引发出孝这一瓶常规而又深刻的话题。作者相信天下每一个忠诚赤厚的孩子,都曾在心底向父母许下孝的宏愿,但作者更向我们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时间的流逝,将会带走行孝的机会!

合上书本,我受益颇多。往事像打开闸门的水,从我的心河迅速流淌地漫延开来。

梁实秋曾经说过:父母的爱是天生,是自然的,如天降甘露,霈然而莫之能卸,是无条件的施与而不望报。仔细回想,夏天那一盘甘爽的西瓜,冬天那一杯温热的牛奶,学习时那一句关心的问候,玩耍时那一声小心的叮咛父母总在暗处默默地做我们成长的基石,多少苦累,却从未说过一次。如此莫大的恩情,我们怎能不给予回报呢?

大家还记得田世国吗?一个让亿万人民受感动的孝子,为了延长母亲的寿命,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像田世国这样的人,世界上有多少?不用说像他这样肯给母亲捐一个肾的,就是肯抚养老人的子女又有多少呢?父母辛辛苦苦地把他们拉扯大,他们不是照样将父母无情地赶出家门,无情的殴打老人,然后扬长而去。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

这是怎么回事?做事粗心大意,以后你怎么立足社会呀!我低下头,拿着那张七十分的考卷,心里像打翻五味瓶似的,酸甜苦辣咸。父亲端坐在沙发上,面如土灰,我感觉到暴风雨的来临了!童童,没事的,下次考好不就得了,一次考试不必放在心上!身后传来了妈妈亲切的安慰声。你就惯着她吧!说着,父亲摔门而出。父爱如山,母爱如海。每天早上母亲都像闹钟一样叫醒我。为了让我能有营养和精力学习,费尽心思为我搭配一日三餐,做任何事情都鼓励我,支持我。而父亲的爱,却尽在那不言中:吃肉时尽把肥肉往我碗里夹。作业必须按时完成,如果被父亲检查出问题,免不了要挨一顿批。他们爱我的方式各不相同,却如天地般永恒,如岁月般绵长,温暖我们的一生。不知你有没有发现,父母头上的几根白发。眼角的几条皱纹,都是为你而生!

古语道:百善孝为先。孝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品质。只不过,有些人的孝心被生活的飞尘所掩盖了。在我们的同学中,不孝敬父母之事时常发生,有些同学厌烦父母的唠叨,常与父母顶嘴,殊不知,那些唠叨满载着父母的爱;有些同学从未关怀过父母,把父母当成是自己的金库,殊不知,爱不是无底洞;有些同学视父母的爱为理所当然,殊不知,父母也需要爱乌鸦能反哺,羔羊会跪乳。而我们新时代的中学生,难道真的不如乌鸦和羔羊吗?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大家都逐渐淡忘了,没有父母,我们哪来生命?一次关心,一个微笑,一杯温茶,都是回馈父母恩情的最佳礼物!他们不希望你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人之举,只愿你平平安安度过一生。同学们,趁你们父母健在之年,尽早行孝吧!

《无价》的读后感(篇3)

没有让人夸奖的优秀成绩,没有让人惊讶的美丽外表,也没有 让人羡慕的豪华家居,我却固执的认为生活在一个快乐而幸福的 情感世界里。因为感恩的存在,我的生活时时绽放光彩。 我读过这样一篇文章《无价的奖赏》,文章中讲述了一个公司职员 在广场丢失了她的手提包,在手提包中有关乎命门的单据,她心 急如焚的向派出所报了案,很快就有人送来了手提包,这是个小男孩;但手提包却已成为空城,她彻底绝望了。民警悄悄告诉她,这个小男孩曾经偷了人东西却说是自己捡的,所以他们说要不要去盘问他,她说不了, 我相信他,并走到他面前对他说:无论如何,谢谢你了!她绝望的离开 了。到了晚上她坐在丢失东西的地方,突然有一个人将一包东西给了她,并多了一张纸,上面写到:我没有看见钱,请相信我,我捡到包时里面只有票据,我怕没人相信我,当时没有还你。谢谢你相信我,因为我得到了无价的奖赏。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很多感触,明白了: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同时也知道了在我们的点滴的行动中会有无穷力量,它甚至超越一切感动。它会带你学会用感恩之心去滋润心灵。

《无价》的读后感(篇4)

友 爱 无 价

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 小学组 三(3)班 樊华 联系电话:81635400

友爱虽不是人间珍品,但它确是人间温情,它能使人感受到人间生活的美好,《夏洛的网》一书中就有这样令人感动的故事。

朱克曼家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克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可怕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宁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

于是蜘蛛夏洛为了朋友威尔伯甘愿付出,在网上织出了王牌猪等字眼,不仅救了小猪威尔伯,而且使它一夜成名,但夏洛克却积劳成疾,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静静地死去。而威尔伯得知夏洛克死去后,带着孩子们静静地守候,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取代夏洛在威伯心中的位置,因为夏洛永远是它最真诚的朋友。

这就是友谊,没有一丝一毫杂念的友谊,正像夏洛克所说你一直是我的朋友,这本身就是你对我最大的帮助。我为你织网,是因为我喜欢你。然而,生命的价值是什么,该怎么说呢?我们出生,我们短暂地活着,我们死亡。一只蜘蛛在一生中只忙碌着捕捉、吞食小飞虫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我才可能试着在我的生命里找到一点价值。老天知道,每个人活着时总要做些有意义的事才好吧。

读完了这个故事,从夏洛和威尔伯之间的真挚友情中,我更加明白一个道理:只有朋友间无私的关爱与生命中纯粹的友善才能做到。

我们的班级是一个充满爱的集体,很多同学对待朋友都是真情流露:生病时的一声问候、节日里的一声祝福、一张纸巾递给鼻子出血的同学一个个细节中我看到的是彼此真挚的友谊。

让我们用真情对待朋友,为了朋友默默奉献,因为友爱无价,真情无价。

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系列


读书不仅能开阔我们的视野,更能使心境更加豁达,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们对其中的场景深深向往。对于在阅读过程中所想到的东西,那是有感而发,我们需要记录下来。编辑特别编辑了“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 篇1

《哭泣的骆驼》的作者是台湾著名作家三毛,三毛原名陈平,三毛是她的笔名,她还写过一首很有名的歌大家的爸爸妈妈应该都会唱的《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我觉得她的书有好多好词好句。

这本书有九章,分别是《尘缘》、《收魂记》、《沙巴军曹》、《搭车客》、《哭泣的骆驼》、《逍遥七岛游》、《一个陌生人》、《大胡子和我》、《哑奴》。

最让我觉得好笑的是《收魂记》,那些沙漠里的人因为从来没见过照相机,当有人为他们照相,他们会认为别人收了他们的魂魄。他们很穷很可怜,大部分人连镜子都没见过。

最让我敬佩的是《沙巴军曹》,讲的是一个充满仇恨的军曹,他的战友都被沙哈拉威人杀死了,但他最后且为了救仇人的孩子牺牲了。

《哭泣的骆驼》战争、游击队和爱情的故事,女主角沙伊达最后被杀了,我看不懂为什么骆驼它哭泣。爸爸告诉我读不懂没关系,以后有时间再读读就会有不同的收获。

二年级下学期

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 篇2

若干年前看《哭泣的骆驼》,记住了那些美丽的眼睛美丽的人。今天看到网友关于同名记录片的述说,看到这歌词,好像才真正了解三毛。被诽议最多的一个傻女人、疯女人,怀着乌托邦式的一腔热情和冲突自杀了。才知道骆驼其实是没有泪腺的,我们比那骆驼幸运不知多少倍啊。惭愧自己还是新疆人,这都不知道。生长在戈壁,和沙漠比邻而居,知道它安静下埋藏的炙热。爱这片土地,可心灵的沙漠如何迈过?任由不知情的风沙卷去脚印。走走停停,有人留下了痕迹,有人呼唤出声了,看到了听到了的,就是幸运。

哭泣的骆驼,即使没有泪腺却仍然哭泣。有人在努力迈过沙漠,有人在苦苦坚守要塞。三毛在被遗忘以前消失;王朔呐喊着要争战到底;名角们为戏耗尽一生直至分不清戏里戏外;玄奘西行九死一生,在沙漠里失踪或干渴而死的人、在沙漠里游击反抗的人、花童嬉皮士、切格瓦拉、唐师僧所有人做的不外乎一件事,夸父逐日。是耶非耶?

老王朔苦大仇深呐喊着说他经历过的一切,又有几个人没经过?程度不同罢了,所有人不还是过来了吗?小时候最爱听悲伤的歌,包括印度日本听不懂歌词记不住名字的歌,是因为歌声里能听到那时还不知道的元好问那只大雁的眼泪?还是那些低垂认命的脸颊上有和亲人一样的辛酸?小时候不那么容易相信一切,有一双早熟的眼睛,让大人心惊。其实这样的孩子多如牛毛。被粉饰了的伤害争斗欺骗,谁又看不出来呢?我们只是不说。只是那朴克脸老师呵,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再也没有了敏感,最初被教育要听话时的不安,一丝一毫也没了。想有良心的活着,就注定要象崔永元一样受罪。

连路都举棋不定,连恨都举棋不定?没身临其境,没看过《要塞》《走出疲惫的巴勒斯坦》,也许永远不会明白为什么。

还好,有那些拍纪录片的人,有远离人群和动物相守的人,有为逐日而生的人,不再觉得孤单。

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 篇3

自己是一个感性大于理性的人,阅读时会有不自主的选择一些书籍。大学时最开始阅读的多数都是三毛、林清玄、毕淑敏、严歌苓的书籍,那些即是自己的喜好,又是自己阅读能力能产生共鸣的书籍。当时因为三毛流浪记,还兴冲冲买过三毛全集,时隔6年,再次阅读心境有所不同。

欢快的游记或故事不再那么吸引我。反而是一些无奈或者有时代背景的伤感故事,更让自己心动。虽然自己是一个更喜欢happyending的人。最让自己深刻的是哑奴和哭泣的骆驼。不同程度上都拓宽了自己的宽度。前者是西班牙殖民下,一个苦中有甜的故事,现在想想依然会替他们难过。个人在大时代的下的无奈。后者两个主角,巴西里作为游击队领导,打摩洛哥,防西班牙,还有毛里塔尼亚,本来自身力量不够强大的基础下,注定了就是一个悲剧。沙伊达因为外貌本身就成为原罪,似乎开头就能看见了结尾。最后他们的孩子被安全带走了,也算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吧。

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 篇4

从这本书的代序里就能初步了解到作家三毛从小的坎坷经历,读《哭泣的骆驼》有感永鹏读后感。对于一个从小就患有自闭症、厌学的三毛来说,长大后既然成为了一位台湾有名的女作家,这显然是要付出许多辛苦与代价的。作者是一个比较耐不住性子的人,她能这样静静的坐下来写作,一定是有股动力在推动着她前行,这股动力是来自于她的父母。因为父母从小就为了她的病操了许多心,流了许多泪,所以她选择了这种方式来报答父母,这应该也是做父母的最想看到的一幕,因为这样才能证明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话在三毛的这本书中的一篇名叫《沙巴军曹》的散文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这是在撒哈拉发生的一件事情,当时那里的环境比较混乱,西班牙沙漠军团来到魅赛也扎营,沙哈拉威人不许西班牙军团用水,就这样双方为了争水的事情,常常起冲突,然后沙哈拉威人一夜之间竟然把西班牙军团通通杀死了,只有一位军曹幸存了下来。从此以后这位军曹就非常恨沙哈拉威人,很多年都是这样恨着,以为军团里不仅有他战友,还有他的弟弟,。但是这位军曹最后却为了去救几个沙哈拉威孩子,而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是一种无私奉献,他明明是那么憎恨沙哈拉威人,但是当他看见那几个沙哈拉威孩子正要被炸弹炸死时,他还是不顾一切的去救那几个孩子。这种不记前贤的人真的是值得我们去敬佩、尊敬的。

让我感动的还有这篇叫做《一个陌生人的死》的散文。当时三毛正定居在大西洋海中的西属加纳利群岛,她的邻居是一位年迈的孤老,而他的双脚已经腐烂,长年无法出门,每天都是靠吃罐头来维持他那微弱的生命。后来当三毛得知此事后,她就义无返顾的去照顾这位老人,甚至后来带他去看病,住院,照料他,直到老人生命的镜头。我想老人走的是安详的,至少在他生命快要走到镜头的时候,还有这样一位比他自己的亲人还有亲的人在陪伴着他。我们再站在三毛的角度去想,虽然她一开始完全可以不去管这件看似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但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来说,知道自己身边正在发生着这样的事情,就不会无动于衷,否则她的内心也会不安的。虽然老人最后还是因为病重而死了,但是作为三毛内心来说,至少不会有太多的遗憾了。所以有许多事情我们只有去做了,才不会有遗憾,更不会去后悔。

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 篇5

三毛,在我看来,真的是个浪漫的女子,甚至浪漫得过份,但是似乎每次快要走到浪漫的悬崖边上时,她总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思考现实。

我控制不住自己去思考那些浪漫得过份的文字背后的真实性。我希望美好的都是真的,好让我对生活抱有些许幻想,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也会遇到这样浪漫的事,这样有趣的人。我希望悲伤的都是徦的,那些凄美的情节,壮烈的人物都不是真的,这么浪漫的三毛,上天怎么可能让她经历这么多刺骨的事。我知道我这样无比矛盾,没有悲伤又怎么衬托出快乐的弥足珍贵,不经历过悲伤又怎么能写出真正的悲伤,快乐也一样,更何况是这样有血有肉的文字。

可能是年代的原因,《哭泣的骆驼》这本书读起来并不那么顺口,不过这对阅读没多大影响,就算是一样的文字,不同的人读出来的感受自然不一样,其实就算是一样的人,在不同的时间里,读一样的文字,也不可能读出一样的感受。

我喜欢《搭车客》里面的一段话“这条荒野里唯一的柏油路,照样被我日复一日的来回驶着,它乍看上去,好似死寂一片,没有生命,没有哀乐。其实它跟这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一条街,一条窄弄,一弯溪流一样,载着它的过客和故事,来来往往的度着缓慢流动的年年月月。”

我是喜欢三毛关于生命的思考,正如这段话所说,并不只有三毛的西属撒哈拉有精彩的故事,世界上的其它角落也在静默地进行着一个个或精彩或平淡的故事,里面也有我们。

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 篇6

三毛的文字,在我的印象里从来都是平淡的,丰腴和韵味也都出自这平淡,我对她的生活充满了好奇,因此爱了她的散文,也是抱着一种极其轻松和愉悦的心情读她的文字。

这一夜,印象里恬静的撒哈拉忽然狂躁而凶残,吞噬着幻与梦,竟赤裸裸地将暴虐的人性捧到我的眼前,颤抖,因这文字而无法停止,闭上眼,耳边仿佛传来一阵哭嚎--骆驼的哭泣,哭泣的骆驼!

因为得不到,所以便不惜一切地毁灭,人也被当成了可以交易的物件。占有是人类极其特别的欲望之一,它膨胀的边缘都是罪恶的扩张。一群男人公然在人群中欺凌并虐杀一个女人,仅仅是因为他们得不到。三毛在写这个朋友死的时候,笔端有怎能没有血泪?在那个荒蛮的世界里,她什么也做不了,她担心着随时都会到来的战争,战争让人们忘记了罪恶是要受到惩罚的。然而悲悯的天幕下只有一片荒凉的沙漠,小山一样的骆驼的白骨,那撕心裂肺的叫喊还在天地间回荡,震荡着人的心灵让人痛得想哭,惩罚,在哪一个世界?

过去,听人说着人性的美丽与罪恶,我静静地笑,并且天真地告诉自己,罪恶也是一种美,我曾以为,那是一种辩证的哲学观点,超越道德,读后感《《哭泣的骆驼》读后感--杨秀》。今天,我才知道,那真切的罪恶深渊一样可怕,即使一丁点儿的罪恶也会抹杀掉所有的美丽,当一个血淋淋的画面在自己的眼前真实上演,那双制造这一切的手又怎能不让人胆寒而憎恶!人,竟可以活得如此悲哀!

因为自己不幸,就要制造出比自己更加不幸的人。这是妖精的旋律里的一句对白,这一刻又忽然想起,我心底里总有一个可怕的声音在诱导我,告诉我罪恶是人的天性,而这罪恶又源于人类无穷无尽的欲望。文明是人类为自己量身定做的枷锁,禁锢人性中的罪恶,正式由于现代文明中的法律与道德的束缚,

人才得以为人。如果有一天任何人都不必为了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人都不会受到惩罚与谴责,那么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不想了,觉得悲哀。

撒哈拉的天空中呜咽的啜泣竟怎样都挥散不去,等着血色的残阳消逝,黑的夜也无法让整个沙漠沉寂,这罪恶与悲哀竟何以淹没不了呢?我问自己,好像一个永恒的疑问,而回答,也许只能是时刻都未停歇的永恒的沉默罢。

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 篇7

做为一个担负着五千年苦难伤痕的中国人,看见另外一个民族,这样懂得享受他们热爱的生命,这样坦诚的开放着他们的心灵,在欢乐的时候,着彩衣,唱高歌,手舞之,足蹈之,不觉兼耻,无视人群,在我的解释里,这不是幼稚,这是赤子之心。

我以前,总将人性的光辉,视为人对于大苦难无尽的忍耐和牺牲,而今,在欢乐里,我一样的看见了人性另一面动人而瑰丽的色彩,为什么无休无尽的工作才被叫做“有意义”,难道适时的休闲和享乐不是人生另外极重要的一面吗?

我可以确定,要是我们现在再结一次婚,法官问:“荷西,你愿意娶三毛为妻吗?”他这个习惯性的“不”字,一定会溜出口来。结过婚的男人,很少会说“是”,大部份都说相反的话,或连话都不说。

偶尔的孤独,在我来说,那是最最重视的。我心灵的全部从不对任何人开放,你可以进我心房看看、坐坐,甚至占据一席;但是,我有我的角落,那是:“我的,我一个人的。”结婚也不应该改变这一角,也没有必要非向另外一个人完完全全开放,任他随时随地跑进去捣乱,那是我所不愿的。三毛。

自由是多么可贵的事,心灵的自由更是我们牢牢要把握住的。不然,有了爱情仍是不够的。

夫妇之间的事情,酸甜苦辣,混淆不清,也正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小小的天地里,也是一个满满的人生,我不会告诉你,在这片深不可测的湖水里,是不是如你表面所见的那么简单。想来你亦不会告诉我,你的那片湖水里又蕴藏着什么,各人的喜乐和哀愁,还是各人担当吧!

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 篇8

远方的沙丘明净清丽,柔顺光滑得似比巍峨黛山更具美感,但其本质忠只是沙砾。受制于风,落败于水。哪怕前一秒还井然有序,会聚得像模像样,而下一秒即可随风漫天飞。而这一方沙土上的人们,撒哈拉威人,个个精心扮演好沙砾的角色,一盘散沙,如是而已。

现在恐怕吓得一个也没有了,唉,人心啊!巴西里的话道出了内心的无奈,更直接指出沙砾们的心理。害怕无端端被大风卷走,所以宁可自发紧跟其脚步,却从未顾及身下遭受灾难的人儿,沙尘暴自顾自地横冲直撞。撒哈拉威人害怕殃及自己,所以无一人敢收留当初他们的神,漠然得可恨!

犹记得当初,撒哈拉威人发动的洪流,泛滥于所有看得见的城墙。撒哈拉威万岁,游击队万岁,巴西里万岁血色的字像是他们的盟誓,控诉了宣泄了,却耐不住高温早已蒸发干净。沙砾的诺言是何等苍白!

再倒退一些,看一看沙砾们在强烈民族自决之前的表现。每个人都有意无意地说着时局,却没有人认真感到这些纷扰的危机,好似它还远着似的淡然。我这才惊觉:沙砾它只是沙砾,不应不能使它如黏土一般团成团,即便聚拢了它们,沙丘的存在也是短暂的。撒哈拉威人之所以之后兴起暴动,不是他们已经觉醒,要争取独立,而只是由于自己无意识的反抗。那么面对他们最后的散伙﹑倒戈,我们又何必过于遗憾惋惜呢?毕竟未吸足水的沙砾是永远不会成为土的!

撒哈拉的尘埃永不止息,其中总会有一两颗更显眼的沙砾。比如罕地,一位衣着西班牙军官制服的撒哈拉威人。一个跟了西班牙政府二十多年,理应开明些的沙砾,却依然保持本性。时代变,撒哈拉威人的传统风俗不能改,你们是你们,我们是我们。在面对沙伊达问题上,罕地如是说。我有妻,有儿女,你要我怎么样?罕地在屋顶平台上升起摩洛哥国旗后,如此答。

三毛的笔很简练,却已给我们描绘了一颗跺着脚出场下场的典型沙砾。与此同时,亦刻画了一些已从沙砾转变为泥土的人物。

沙伊达,那个洁白高雅,丽如春花的可爱沙漠女子,她受过高等文明教育,她可在其他沙砾盲目乐观之时,比谁都看得清楚,关键在于摩洛哥,不在西班牙。会在问及若西班牙退走之后的打算时,坚定回答独立,我留下来,瓜分,不干。虽然她知道自己在风俗下被人鄙视着,这些只是群无知的暴民,却依然相信总有一天建立他们。只因这儿是我的土地。我父母埋葬的地方。

可惜的是,广袤的沙漠是由沙构成的,沙砾的力量足以将这仅有的泥土毁灭。美丽得惊人,善良可亲,大方得令人敬佩的沙伊达最终死得凄惨,在那一群沙砾的包围下。如此结局,连骆驼都在哭泣,天地在悲鸣。

沙丘却仍在移动,掩盖了此记忆,露出了旧痕迹。

由撒哈拉的沙砾很容易联想到我们曾经艰难的历史。鲁迅先生的弃医从文的因便出于此:身体无法挽救国人,只能通过文字等形式呼吁,是国人在精神上觉醒,才能挽救中国命运。

撒哈拉的沙砾与曾经的我们一样,彷徨无奈。但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建立自己!

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 篇9

《哭泣的骆驼》读后感600字:

《哭泣的骆驼》,本书由几个小故事组成,我看完后面的,前面的也忘得差不多了。故事不煽情、不矫情、娓娓道来,很是悦耳,简直就是睡前读物首选。

书里的人物的生活环境、文化氛围和我们差异太大,虽然知道这是她的真实生活和亲身经历,但仍像听人说书一样。她笔下的撒哈拉威人与我遥不可及,却又无比真实。

这让我想起龙应台在《孩子你慢慢来》里说过的话。龙应台在年纪大了以后,慢慢对电视媒体感兴趣,想拍摄一个专题特辑,主题是展示全世界不同国家民族里的百姓们的一天,他们平凡普通的24小时是如何度过的,明明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活,但在不同文化和地理区域的人看来,却是那么的不可思议。看到这里有没有觉得很熟悉?

在文化的碰撞中,也就不奇怪出现各种各样啼笑皆非或让人遗憾悲伤的事情了。在三毛的这个系列故事里,更多的是后者,因为宗教、历史等原因造成了无法缓和和挽回的悲剧。

在亲眼目睹一场悲剧后,她悲伤得仿佛听见了骆驼的嘶鸣:“风,突然没有了声音,我渐渐的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屠宰房里骆驼嘶叫的悲鸣越来越响,越来越高,整个的天空,渐渐充满了骆驼们哭波着的巨大的回声,像雷鸣似的向我罩下来。”人间的悲剧是人造的。

内容简介:外蒙古,一望无际的戈壁滩,辽阔深远。牧民们保持着最原始的生活习惯,逐水草而居,对上天充满着敬畏。生活虽然清贫,他们却自足、快乐,尽情享受着大自然的恩惠,与宇宙洪荒融为一体。

某户人家饲养的的母骆驼产下一头罕见的白色幼崽,母亲拒绝为孩子哺乳。在风沙强劲、气候恶劣的戈壁滩上,幼崽的生命受大极大威胁。为了让母骆驼接受孩子,这户人家决定采用蒙古古老的方法——音乐仪式来感化母骆驼…

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 篇10

纪录片《哭泣的骆驼》讲述了在戈壁滩上生活的安纳一家人所养的骆驼的故事。

安纳家养的一只母骆驼在生小骆驼的时候因为下了很大的辛苦,所以在小骆驼出生后,母骆驼并不愿意接近小骆驼,不理会它,也不给它喂奶。单最终在安纳一家人的努力帮助下小骆驼与妈妈重归于好,其乐融融

通过这个纪录片可以看出,人与自然界动物的和谐相处、母子之间的情谊、戈壁滩深处不发达的生活状态。

人与自然界动物和谐相处

安纳一家生活在戈壁滩上,家里除了骆驼外还养着其它的动物。安纳一家人与它们相处融洽,把它们当作自己的朋友。在让母骆驼与她的小骆驼重归于好的那段时间更是下了很大的功夫。最后又从艾玛克中心请来了乐师举行霍斯仪式。

戈壁滩深处的生活状态

戈壁滩的生活状态并不发达,安纳的家里没有电视,只有一台收音机而已。当安纳和哥哥来到了乐师所在的艾玛克中心的亲戚家。那为亲戚的家中有一台电视机,好奇的安纳便目不转睛地盯着看,眼中满是欢喜。第二天,那位亲戚带着安纳和他的哥哥来到学校去找乐师。在学校,安纳对学校的乐器也充满了好奇。在集市上,安纳让哥哥给他买了自己平时并不多见的冰激凌,而那边商场里的电视机又一次的吸引了他。回家后,安纳的想让爷爷也买电视机给他,但爷爷却说那只是没有用的玻璃而已。

母子之间的情谊

第一只母骆驼在它生下小骆驼,便与小骆驼形影不离,对它照顾地无微不至。而第二只母骆驼虽然因为自己下了很大的辛苦才生出了小骆驼而不去理睬它。但是,毕竟终究血浓于水,母子连心,在举行完霍斯仪式后,母子从归于好,其乐融融。

哭泣的骆驼的读后感 篇11

三毛在《哭泣的骆驼》里记述了一个军曹——沙巴.桑却士.多雷的故事,读后我的内心忍不住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与不平静。

多雷原来是“奥地利的唐璜”(西班牙驻西属撒哈拉沙漠军团中的一个营地名称)的军曹,他常酗酒并大醉于营外。

多雷的营地驻在一小片绿洲上,常因为水源与当地的沙哈拉威人发生冲突。一个晚上,当多雷又醉倒在营外时,军营里所有的军士,包括多雷的弟弟,全被沙哈拉威人砍杀在睡梦之中。

于是,多雷仇恨所以的沙哈拉威人,沙哈拉威人也惧怕他,逃避他。

十六年后,“沙漠军团”将撤离驻地,包括死去的尸体也运上了飞机,但是多雷却留在了仇恨焚啮过的土地,包括他的灵魂和躯体——永远的留在了驻地。

那是一个早晨,多雷开车经过一群沙哈拉威人小孩,小孩们在玩弄一个盒子,盒子上有一面当地游击队的小旗。多雷跳下车,想阻止小孩拔出小旗,但晚了一步。当多雷的身子扑到盒子上后,小孩们的救了,而他自己却成了碎片。

一个被仇恨啃啮了十六年的人,一个对沙哈拉威人恨之入骨的军曹,在最危机的时刻,为了救一群沙哈拉威人小孩,用自己的身体扑向死亡。

他的伟岸是不言而喻的,他也将得到永生。

安息!沙巴.桑却士.多雷!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系列


心得体会大全主题阅读推荐:“《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

在读书上,数量并不列于首要,重要的是书的品质与所引起的思索的程度。在阅读了作品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情节跌宕起伏紧扣人心。读过书之后我们可以将感触写成读后感,如何写一篇令人觉得不错的作品的读后感呢?急你所急,心得体会大全的编辑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1)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2)

这是一部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小说家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亲身经历所做。

全书以一直圣伯纳犬与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犬巴克为主人翁,描绘出一只有思想犬在残酷的社会怎样立足,怎样将狼的野性激发出来,怎样表达他对一个真爱他的人的忠诚与他那独特的智慧。

开篇以一种大事爆发之前安静让人处在享受的风光中,之后曼尼尔开始行动----贩卖巴克到库仑戴克那个淘金者蜂拥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来巴克可以说是从天堂到地狱一样,但他是一直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齿之间他学到了叛逆的服从,等待时机与旭日待发。巴克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为淘金者与他们的家人送邮件,在工作于狗之间的关系中,他不断创造奇迹与威慑力,他被一个主人买到另一个主人他已经习惯了,当被卖的最后一次他的队员因体力透支相继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选择了拒绝工作,最后被一个约翰.桑顿的男人救下,这是他唯一爱的人,他为他的爱人创造历史。但,残酷的现实再次打击巴克,在巴克出去猎食再次回来之后,他的爱人被凶残的伊哈特人杀死,一怒之下巴克为他的爱人杀死了数人伊哈特人,在凄凉,悲痛,伤心,绝望的长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队,巴克的故事结束了,魔狗带领狼队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间传开了。

整部小说告诉我们一,人类是残忍,贪婪的。二,自然界万物的世界不可以不重视,他们的智商可堪人类,他们对爱他们的给与忠诚致死的爱,他们的感情不可被忽视。三,每个人都有隐藏着的野性。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3)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本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了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它遇到了它真正喜欢的一个叫桑顿的人。他们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为桑顿报了仇后,巴克回归了大自然。

故事中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中后并不愿意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成为了新的强者,体现出了“适者生存”这条法则。它虽然是条狗,但如果换作我们,也未必能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更不可能成为那里的强者。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那样顽强、不屈、不放弃希望,毕竟,在未来的社会中,我们也可能会经历挫折、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如果我们能有巴克那样的精神,才可能使我们成功。

而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有大的作为。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4)

杰克伦敦在文章《野性的呼唤》中给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只狗,从小在南方过着富足体面的生活,但这一切都因为人类在北方发现金矿而改变了。几经转卖,终于去北方滑雪了。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它努力适应陌生的环境,不断从同伴中摸索生存之道。慢慢地,在一次又一次的挣扎中,巴克心中原本的凶猛和野性被激活了,他最终成为了狗的首领。巴克和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桑顿感情很深,独居。不幸的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一怒之下,杀了那些印第安人,为他的主人报仇。从那以后,巴克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对人类社会完全绝望了。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了荒野,成为了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一只好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似不可思议,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有毅力和卓越的能力才能生存。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只有凭借顽强的意志、非凡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笑傲江湖才能最终成为王者!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坚强,不会向命运低头。它会陪着我们去嘲笑生活中的任何艰辛和挑战!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5)

经过一个星期的阅读,我看完了这本书,放下书后,不经陷入了沉思……这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是一名现实主义作家,因为他早年的一些悲惨经历,使他大有感触,写下了许多揭示悲惨现实生活的小说与书籍。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巴克是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的圣伯纳犬,它经受过主人米勒法官文明的教化,十分温顺,独得米勒法官的宠爱。可因为需要大量雪橇狗,一些不法分子看上了巴克纯正的血统,将他拍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地区。巴克为了不像其他同伴一样挨打,选择了听他们的话___拼命拉雪橇,新主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其他同伴的相继离去,让聪明的它懂得了如何在野外与棍棒下努力生存,在他最后一位主人___唯一关心它的主人被一群当地的印第安人无情的残杀之后,浓烈的血腥味激起了巴克的野性,他用同样的方式为主人报仇,最终走向丛林,成了狼族的首领。

这本书从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残酷的野外,虽然写的是狗,也反映出了人们当时的那种悲惨生活。巴克的勇敢,让我懂得: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6)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7)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8)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9)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终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它,并悉心为它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的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它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它。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索顿死的时候,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索顿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10)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11)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系列


心得体会大全的编辑花时间专门编辑了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我们在读书的时候或多或少都写过作文,写作是我们进行反思和改进教育实践的有效途径。一篇好的作文应当能够感动读者,与之产生情感共鸣。敬请您阅读本文!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篇1】

很早看过艺术人生参访季羡林老人的专题,知道他是位名人,但真正让我关注他,对他产生敬佩的是在去年暑假期间,我才真正的知道了他的许多故事,接触了他的一些文章,也拜读了他的《季羡林谈人生》一书,在文字不多的一节一节的小内容中,语言通俗易懂,但都包含着人生的哲理。让人读后产生共鸣和钦佩之感。读完之后让思想得到洗理与升华。譬如,在《傻瓜》一文中,他写道:天下有没有傻瓜有的,但却不是被别人称做“傻瓜”的人,而是认为别人是傻瓜的人,这样的人才是天下最大的傻瓜。这说明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他认为:不自作聪明,不把别人当傻瓜,从而自己也就不是傻瓜。哪一个时代、哪一个社会,只要能做到这一步,全社会就都是聪明人,没有傻瓜,全社会也就会安定团结。

人生的真谛是什么这是哲学永恒的话题。季先生强调,对人生问题的思考不是那些坐在神圣殿堂里的哲学家们的专利,“吾辈凡人”也要扪心自问:你为什么活着人无法选择生与死,但人不能总处在被动和糊涂之中,我们应有所作为。他对人生意义与价值的一句评价:“如果人生真有意义与价值的话,其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责任感”。“有所作为”“承担责任”这类词如果从一个普通人口里蹦出,实有平庸教化之嫌,但联系季老的学识与人品,又不由得暗自认同。季老的文字初读平淡如水,索然寡味,并无多少新奇高深的教诲。掩卷深思,顿悟:大智大慧者,自然反璞归真;世间之真理,又何需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呢

读季羡林的文章,只需要一盏不必太过亮的台灯,或者来一杯茉莉花茶。和着灯光的宁静与茶的清新便可以深入文字的乾坤里独享乐趣。你会发现你的童年、青年、壮年、中年、老年全在这本书里,书里的故事不仅仅是季先生的,还是每一个人的。修身、哲学、寄情、旷达。也许你不爱读书,你不爱看故事、你不会轻易理解他人的历史足迹、你不愿意相信那些用冠冕堂皇的书面语变现的文艺。但是你不可以怀疑季老真诚的态度。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篇2】

一个“朋友”——一本好书—————读《季羡林散文精选》有感季羡林散文深深吸引着我,他的用词用句,没有一样不值得我学习。季羡林的写的文章,语言生动、感情浓郁,始我一看就深深爱上了这本书。比如这篇《老猫》吧,生动形象地为我们讲述了他家一只老猫与小猫的感情,小猫不是老猫生的,可是却像妈妈一样对待小猫。这只老猫与主人的感情也很深,老猫知道自己快死了,就离家了,为的就是不让主人看见它死了而伤心。在季羡林的语句中,我处处看见了真情。使人感动。比如写《寂寞》这篇吧,季羡林又把寂寞比作了石头屋,和毒蛇,让我们感到了,当时的寂寞。使我们身临其境,感觉自己也很寂寞,快乐都被这寂寞给带走了……又比如这篇《月是故乡明》吧,写了:长大了以后,到了他乡,想起了故乡时晚上在月亮下玩耍,很怀念过去的时光。他写这篇文章语言柔婉,写的这种感觉让人不由得泛起一丝乡愁,回忆起过去。《听诗》这篇,又写出了一个老人念的诗。老人念的先是轻如细水,后来又是高昂如潮,这是多么生动形象的比喻啊!把声音轻比作细水,把声音响又比作大潮!多么值得我们学习的语句!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篇3】

钱钟书因病住院,这本书的序言是钱老先生的妻子杨绛代写的。在序言中,杨绛提到钱钟书先生"压根儿不愿出《集》""因为他的作品各式各样揉合不到一起".我不禁莞尔。似乎看见他随性地摆摆手像是怕事多,嫌麻烦。杨绛在后面特地为钱钟书声明"绝对不敢以大师自居""他从不厕身大师之列"我有些惊奇,惊奇的看他一个一个地摘掉自己头上金光闪闪的帽子,那么坚决,一点也不在意。摘完帽子以后他和别人是一样的了。他也认为自己和别人并无二致,所以他一直那么谦虚,那么虚怀若谷"偶尔听到入耳的赞许,会惊喜又惊奇".殊不知,那帽子是隐形的,永远存在的,无论如何也摘不掉,也只有他能戴的。

三联书店出版的这本《钱钟书集》是《写在人生边上》《人生边上的边上》和《石语》的合订本。中间把三部分隔开的页面上会有钱钟书先生自己题写的标题。我仔细看了看,当然我看不懂书法,但我有个有意思的发现。所有题字中的"人"这个字,写的比其他字大一倍,似乎是刻意为之。小时候学写字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人"这个字不好写。钱钟书先生的这一撇和一捺是坚定的,是雷厉风行的。这个"人"字稳稳地又颇为自信地站在那里,就像钱钟书先生本人,也像他笔下光明磊落的文字。

一篇文章的标题最多只有三个字,但文章是洋洋洒洒的几千字。由某一个具体的物质形态引申出各种关于自己,关于社会,关于人生的理论。作者把最最简单、最最平常的物象描绘的有声有色,从他独特的视角,为我们展现出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趣味横生。钱先生是个敏感而仔细观察的人,他的生活中充斥着智慧的火花,他却很少从大处着手,反而愿意在生活的细微之处,领悟到做人的道理,体验出人生百态。有谁能说人生不是一本大书呢?原来生活中处处可写!我不禁赞叹。但写文章不能单单讨论表面,要动脑子,要思考,要深度挖掘其中潜在的联系。这所有一切的前提就是要拥有一双清晰、智慧、锐利的双眼。用这双眼去理性的观察世界。接着用身体去感知。全身心的投入自己的生活,投入自己的人生。这必定就是热爱了,但这份热情不会过了头,经过头脑的加工,反映出的是严肃,真实的现状。最后还是回归到了理性上,再用笔记录下来。

在书中腹背受敌,让我发现爱教训人的坏毛病实在让人深恶痛绝。这真的需要改变,我这个爱教训人的人在生活中也确实遭到了一次大大的打击。对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爆发了,写了满满的一张纸,来控诉我对她的不公,倾诉她受到的委屈与积压在心底的不快。那次我也是被吓到了没想到她会发那么大的脾气,后来好好反省了一下,我真的需要做出改变。尖酸刻薄往往是发现问题就脱口而出。我开始学着隐忍,慢慢吸气呼气,吸气呼气,把心中的不爽过滤掉。强迫自己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多想想对方的好,而不是正面发起冲突。我多尝试了几次,再遇到这种情况就会很快冷静下来,开始理解对方,渐渐的就把不爽抵消了。

读钱先生的作品很费脑神经,不下苦功夫不行,奇怪的是,有时候你很认真去阅读,却发现作者不知所云,不是人家的功夫不到家,而是自我的天资太差,正如他的夫人杨绛先生所说的,钱先生的作品有些很晦涩,读者很少,有些通俗一些,但是仍然不是畅销作品。乍一听,觉得似乎有些在故弄玄虚,实际上就是自我的水平不到家,看书如同牛听琴一般无用。

知识是死的,是僵化的,但是到了钱先生笔下,就成了活灵活现的桥段,每一个引用都让人觉得身临其境,然后赞叹巧妙。但是这种对于细节的过度关注和描述,往往成为后人诟病钱先生的一个理由,认为他"掉书袋",而且小题大做。但是这正是钱氏风格,即"于细微处见真章",而这种风格,不是将知识变成积木般熟练的把玩,而是将它们化成了血与灵魂,融在了人生里;若不是大家,怎有如此的智慧呢?

这集子里每一篇短文,都蕴含了钱先生独特的观点,并且巧妙地运用了生动的比喻,以幽默的手法,让读者透过思考来理解他的思想。《写在人生边上》,这个名字,确实也取得巧妙。作者将人生比喻为一本书,将一部分人比喻作书评家或批评家,而另一些人则为消遣者。这样的比喻,已然是出人意料,而十分贴切。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篇4】

趁着十一小长假读毕了《季羡林谈人生》这本书。感受颇多,现分享些许读后感。

作者在第一辑人生漫谈中提到:人世间,波诡云谲,因果错综,只有能做到“尽人事而听天命”,一个人才能保持心情的平衡。所以,中庸不极端的态度应该是,既能脚踏实地去耕耘学业事业,又能仰望星空顺其自然,而不是像我曾经那样努力一段时间后浑浑噩噩,与不可更改的事实作无谓的斗争。失之坦然,得之淡然,顺其自然,大抵就是这个道理吧。

第二辑做人与处世中,两篇印象较深。一则是引用冰心前辈为他人题的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不必奢求太多,要有自知之明,知足常乐即可。做人也要有原则,各年龄段各角色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要有取舍。另一则涉及到的'是出自《论语》的典故,“三思而后行”这是众人熟悉的,多数人也认为反复权衡再抉择是必要的,曾经我也是这样认为的,然而,其后还有一句“再,斯可矣”,意思是做事诚然要小心谨慎,但过分犹豫则不可取。现在想想,昔日被教诲的所言极是。

再者就是,第三辑里我们面对的事实中《论恐惧》的文篇,作者以蒙田的短文为引,折射出其对待恐惧的态度,简而言之即是,遇事不要惊慌失措,而要处变不惊。这点于我是非常适用的,到了任何环境都应学会适应和融入,面对任何困难都应极力克服和解决。 以上是较能打动我的章节,给予了我思维上的转变和行为上的指导,希望对于你们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总之是一次很愉悦的阅读体验了,收获颇丰,我最希望的状态是,从书中习得的智慧将伴随着我,从容与自信地走完接下来的人生。希望你们也是这样的,自信而从容,笃定且真实。 今日举国同庆,趁此良机,写下此文,与你们分享喜悦。祝你们平安喜乐,万事胜意。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篇5】

季羡林曾于《漫谈散文》中说道:“散文的精髓在于‘真情’二字,这二字也可以分开来讲:真,就是真实,不能像小说那样生编硬造;情,就是要有抒情的成份。即使是叙述文,也必须有点抒情的意味。平铺直叙者为我所不取。”又说:好的散文作品是于“意匠惨淡经营中”,简练揣摩,煞费苦心,在文章的结构和语言的选用上,狠下工夫。文章写成后,读起来如行云流水,自然天成,可以读起来“如饮佳茗,香留舌本;如对良友,意寄胸中”。

季老所提出的这类散文作品,我想我们这些文学爱好者是读过的,即使只有一两篇,也足够品味文香感悟久久。

最早读《清塘荷韵》时我还在海运公司做职员。业余时间里,除家务外大多以图书为伴,只是对于书的种类还是像小时候那样比较挑食,常喜欢翻看一些例如《十月》《收获》一类的期刊文学杂志。因此直到现在,对于优秀的散文作品和作者自己还是非常偏爱。自己虽然不会常提笔去写身边的山水人事,但胸中却仍然有一种骚动,每每在睹物有思之时便欲伏案记下。而这或许就是散文更多关乎真情的实照吧。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篇6】

古往今来,人们对黄昏作过无数的描写。季羡林这篇《黄昏》对于黄昏的描述别具一格,表现出的黄昏有另一番情味。读完《黄昏》,我不得不佩服作者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文章回答了两个问题,即黄昏从哪里来到?到哪里去?朴实的言辞中隐约可见作者复杂的情感。

文中,作者对于黄昏的描写,呈现出万马奔腾的雄壮气势,叙述了黄昏从何而来到从何而去,贯穿了全文。在作者眼里,黄昏从哪里来呢?作者讲述了自己的推测过程:东方是太阳出的地方,南方充满光和热,西方有红霞,那黄昏只能从北方出来了。朦朦胧胧的黄昏就是从北冰洋白茫茫的一片灰白中蜕变出来的,这该有多么丰富的想象力啊,也体现出作者内心的激情。黄昏最后又去哪里了呢?作者说,去南方了。漫过了男墙;漫过了南边那座小山,那片森林;漫过了魅力的南国。一直到辽远的非洲。由此又联想到了非洲的大森林,那里有老虎、狮子、大蚊子、蝙蝠、毒蛇、野草、夜来香……此刻浮想联翩。作者的笔下黄昏并不是只是一种色彩,他具有神秘性,不是所有人才能体会作者眼中的美。在作者眼中,黄昏就像是一首歌、一首诗、一篇童话、一片笛声……

本文作于1934年,在那个动乱的年代,总容易给人一种不安、愤慨、忧愁。作者通过本文含蓄的表达了这些感受。文中最后写道,“黄昏永远不存在在人们的心里的。只一掠,走了,像一个春宵的轻梦。”透露出作者淡淡的惆怅和担忧。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篇7】

读了《季羡林散文精选》感悟颇深。做生命的强者,需要刻苦,需要奋斗,需要能人所不能,及人所不及。杨阳,冬奥会单滑冠军,哭过5次,第一次哭使母亲变卖家产为她买了冰刀、冰鞋;第二次哭是因为父亲逝世;第三次是她获得全国滑雪冠军后回家帮母亲卖票,寒春里母女相拥而泣;第四次哭是因为训练摔成了轻微脑震荡,望着妹妹潸然泪下;第五次是站在领奖台上,望着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热泪盈眶。杨阳,用其不懈的努力和坚强的精神筑成一尊不朽的雕像,成为屹立在国人心中的强者。

强者,固然令人敬仰!但是我们不需始终仰视他们。哲人说:你的态度决定你的高度!当我们试着去平视这些人,试着跟他们靠近,试着参照他们来找准距离,来反省自己,修炼自己,我们已在向强者迈进。

我们的生命是用来珍惜的,是用来热爱的,千万不要因为一点微小的困难就放弃自己。做生活的强者,使自己的生命绽放出最美丽的光彩。面对滚滚长江起誓:我要做生命的强者!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篇8】

季羡林散文集读后感(一)

读了季羡林的散文之后,自己内心激动不已收获颇多,无论在人生的感悟或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或是为人处事的态度都有所提升。季老的散文是以十分简洁、通俗的百姓语言娓娓道来的,散文集中收集了季羡林80年散文之一部分,从处女作开始一直到新作《惮巴老》,按年代顺序排列。细细阅读,可略见其创作的线索和思想、生活、情感世界的历史变迁,显示世纪老人的风范,表现其高尚的精神世界。季羡林散文的风格更是平实、诚挚,是不屈不隐的本色写作,读其文,可见其人。文章普普通通,没有华丽的词语,不轻易表露深爱和沉痛。

他晚年与猫为伴,其中一只心爱的猫叫咪咪,是一只浑身雪白的波斯猫。有一天走失了,他心中的难受和思念可想而知,但落在笔下的只是淡淡的一句话它从我的生活中消逝了,永远的消逝了至今回想起来,我内心还颤抖不止。季羡林还在文章中写道:我爬格子爬出来的东西不见得都是精金碎玉,都是甘露吃了能让人升天成仙。但是其中没有毒药,决没有假冒伪劣的东西,读了以后至少能让人获得点享受,能让人爱国、爱乡、爱人类、爱自然、爱儿童,爱一切美好的东西。总之一句话,能让人在精神境界中有所收益字字句句表现了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和潜心探索社会和人类未知的精神。一卷书在手能亲近领悟季羡林的人生感悟和处世风格,更敬佩他的爬格子不知老已至,名利于我如浮云的精神世界。

季羡林散文集读后感(二)

我只要一看这本书,就像被磁石一样,被牢牢地吸引住了,无法自拔。

这本书说的是季羡林爷爷自己经历过的一些事:有一些奇怪的事,让自己捉摸不透;有一些和自己养的动物和植物发生的开心和悲伤的是:有一些则是回忆自己在当教师的美好时光我最爱看的是一篇名叫《老猫》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他与咪咪和虎子发生的事:虎子是一只脾气暴躁,又爱咬人的狸猫,而咪咪则是一只毛发雪白,胆小的混种的波斯猫。一开始,季羡林只有一只猫,那就是虎子。过了一年,季羡林就又买来了一只小猫,也就是咪咪。当咪咪被送来时,虎子则已经格外强壮了,专门保护咪咪,不让咪咪受伤害。有一年,咪咪已经生了两个小猫了,大概是初做母亲,没有经验,让自己的猫给饿死了。过了几年,咪咪已经快要不行了,因为它是不是地在某个地方拉小便。于是,咪咪晚上就躲在石头之间睡觉,季羡林每天早上就得去找它,给它喂食。日子久了,有一次,季羡林去找咪咪,没有找到,于是,向邻居打听,邻居说:猫老了,就会去一个偏僻的地方来接受命运,所以主人是看不到猫死的。

我非常爱看这本《季羡林散文集》,这本书讲述了一些普通的事,但是,经过了季羡林爷爷的描写,就变得与众不同了。

季羡林散文集读后感(三)

很长时间没有静下心来认真去读一本书,现在正值寒假,抽出时间读了《季羡林散文集》一书。季羡林先生是我国当代学界泰斗、国学大师,他学贯中西,一生笔耕不辍,是世人楷模。该散文集收集了季老先生80年散文之一部分,从处女作开始一直到新作《悼巴老》,按年代顺序排列。细细阅读,可略见其创作的线索和思想、生活、情感世界的历史变迁,显示世纪老人的风范,表现其高尚的精神世界。季先生身处校园、情系世界,他的社会活动、足迹遍世界,个人生活方面既出入人民大会堂,又住过牛棚,基于丰富的阅历,智慧老人散文中的许多内容,丝丝淡泊中放出智慧的光芒,对于后来人,这是最好的、最活的历史。读他的散文是一种享受,开怀释卷,典雅清丽的文字拂面而来,纯朴而不乏味,情浓而不矫作,庄重而不板滞,典雅而不雕琢。

首先,季先生散文的风格更是平实、诚挚,是不屈不隐的本色写作,读其文,可见其人。文章平白浅近,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文章处处闪现其真情、真实、真挚、真切,这是季先生散文的第二个特点。如季老写于1991年的散文《八十抒怀》,读后为之动容,他写道:十年浩劫后,我成了陶渊明的志同道合者,他的一首诗我很欣赏: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我一定要做一些对别人有益的事,绝不想成为行尸走肉。这就是一任爱国老人的心声。又如在《悼巴老》一文中写道:在学习你的作品时,有一个人绝不会掉队,这就是九十五岁的季羡林。这是季老写于2005年的散文片断,展现了一种知识分子孜孜以求的风骨。

季先生散文的第三个特点,是一种中国真正知识分子正直和责任的自然流露。如季老在文章中写道:我爬格子爬出来的东西不见得都是精金碎玉,都是甘露吃了能让人升天成仙。但是其中没有毒药,决没有假冒伪劣的东西,读了以后至少能让人获得点享受,能让人爱国、爱乡、爱人类、爱自然、爱儿童,爱一切美好的东西。总之一句话,能让人在精神境界中有所收益字字句句表现了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和潜心探索社会和人类未知的精神。

一卷书在手,让我走近季老,领悟季老的人生感悟和处世风格,收获颇多。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篇9】

“万古不磨意,中流自在心”。

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我们什么都没有失去,失去的只有时间。季老终一生严谨治学、修身养性之经验,在耄耋之年之年以返璞归真的语言告诫我们年轻人,珍惜时间,莫负少年头,这60篇文章涉及为人处世的各个方面,我首先说时间是因为季老对时间的理解确实有过人之处,季老从不锻炼活到98岁,他坚持9字箴言:不锻炼,不挑食,不嘀咕,自称“三不主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一天就短短24小时,每天拿出1—2小时锻炼不只是珍惜生命还是浪费时间?这里就体现了个人对时间的理解,对于季老等大家来说,锻炼是为了延长寿命却同时又占用了很多时间,这是一种矛盾,三不主义关键是不嘀咕,多做事少嘀咕;诚然,锻炼身体有利于健康,可是如季老所言人生的意外太多,健康不一定长寿,专注现在,做自己喜欢的事吧。

季老对人生有很多独道见解,很值得年轻人深思。举一个例子,几乎所有的文化中诚实都是一种美德,那不诚实就是错误吗?不说真话不等于说谎,这不是在抠字眼,说谎含有故意欺骗、误导他人的意思,不说真话可能是一种建设性真诚,比如英语中有“whitelie”一说,鲁迅先生有一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富人生子庆祝,宾客盈门,竞相献媚。有人说:此子将来必大富大贵。主人喜上眉梢。又有人说:此子将来必长命百岁。主人乐在心头。忽然有一个人说:此子将来必死。主人怒不可遏。但是,究竟谁说的是实话呢?所以说真话不一定是美德还可能是不礼貌,季老曾留德10年,德国人很聪明,德语中有一个词notluege,意思是“出于礼貌而不得不撒的谎”。一般说来,不撒谎应该算是一种美德,我们应该提倡。但是不能顽固不化。季老自称自己保守,可是对说谎的分析可看出来他思想的不保守。

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季老的座右铭,共勉!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篇10】

近日阅读季羡林先生八十年散文作品的精选集,耳目一新,感触良多。季先生堪称学界人瑞、文坛常青树,其写作期之长、创作生命力之旺盛,举止无双。

该散文集收集了季老先生80年散文之一部分,从处女作开始一直到新作《惮巴老》,按年代顺序排列。细细阅读,可略见其创作的线索和思想、生活、情感世界的历史变迁,显示“世纪老人”的风范,表现其高尚的精神世界。季先生身处校园、情系世界,他的社会活动、足迹遍世界,个人生活方面既出入人民大会堂,又住过“牛棚”,基于丰富的阅历,智慧老人散文中的许多内容,丝丝淡泊中放出智慧的光芒,对于后来人,这是最好的、最活得历史。更突出的一点,就是其散文知识之丰富性、活动领域之广阔多样性和个人体验之深切性无缝地融合在一起,读来不忍释卷,季先生的散文更是反映时代风云的镜子,也是抒发人们心声的画卷。

首先,季先生散文的风格更是平实、诚挚,是不屈不隐的本色写作,读其文,可见其人。文章平白浅近,没有华丽的词藻,不轻易表露深爱和沉痛。他晚年与猫为伴,其中一只心爱的猫叫咪咪,是一只浑身雪白的波斯猫。有一天走失了,他心中的难受和思念可想而知,但落在笔下的只是淡淡的一句话“它从我的生活中消逝了,永远的消逝了……至今回想起来,我内心还颤抖不止。”

中国近代外交家黄遵宪倡导“我以我手写吾口”,季先生则是“我以我手写吾心”,文字虽平淡如水,而其中的对生活的感悟却醇厚如醴。他的文章缺少棒喝、顿悟的讥讽,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警句,是本色的,不以机智和才智取胜,但文章处处闪现其真情、真实、真挚、真切,这是季先生散文的第二个特点。

执着地追求真知,崇尚真理而不图虚名,这种精神成为一种性情、一种风范、一种北大人的精神,季老就是其中优秀代表之一。季先生散文的第三个特点,是一种中国真正知识分子正直和责任的自然流露。如季老在文章中写道:“我爬格子爬出来的东西不见得都是精金碎玉,都是甘露吃了能让人升天成仙。但是其中没有毒药,决没有假冒伪劣的东西,读了以后至少能让人获得点享受,能让人爱国、爱乡、爱人类、爱自然、爱儿童,爱一切美好的东西。总之一句话,能让人在精神境界中有所收益……”字字句句表现了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和潜心探索社会和人类未知的精神。

一卷书在手能亲近领悟季老的人生感悟和处世风格,更敬佩季老的“爬格子不知老已至,名利于我如浮云”的精神世界。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篇11】

假期床头多了本季羡林散文集,有事没事睡前翻翻,感触回味很多。

季羡林老先生对人生有着不同寻常的体会。他的文章时而让人感到悲伤,时而又让人不禁笑出声来。那么多的回忆和感想,把我带入了他的人生。细嚼一下是那么的朴实无华,却让人回味无穷也。

季羡林老先生从小家境贫寒,但是在学习上,在做学问时他很执着,每天四点到六点是他看书写作时间,而我正在睡大觉。文中,他的家乡是无比美丽的:捉知了,摸鸭蛋,清澈的湖水,一切那么美好。季羡林老先生离乡后,看到异乡的月亮,却觉得怎么也比不上故乡的小月亮,发出“月是故乡明”的感慨。季羡林老先生深深地怀念在清华的日子,在老家的日子,在异国他乡的日子,在他笔下,每段日子都是有趣的。季老有许多回忆,许多故事,每一个都写出了季老真情实感,季老为人淳朴重感情。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想必他们的影像日日夜夜浮现在季羡林老先生眼前吧。

季羡林老先生热爱生活、热爱小动物,那篇《老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老猫虎子陪伴了季老14个年头,那只猫暴烈咬人,但却又温柔敦厚,当“奶娘”,捉来小动物喂“咪咪”。其间妙趣横生。这儿是趣,那儿是美。“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池塘里,绿叶衬红花,荷花亭亭而立,美不胜收。季荷现在是挂在我嘴边最多的词。

每一篇文章都流露了季羡林老先生的喜怒哀乐,包含了一个个人生的道理。看见每一篇文章透露出的怀念、幻想、哀愁与激动,我感触颇多。每一篇文章都引人入胜,然后又想到自己,常常感到羞愧,又跟着季老在悲伤时也悲伤,开心时也开心。

悲惨的事情在季老笔下有丝丝甜意,美好的事情中却又掺杂着点失望与怀念。吃的盐比我们吃的米还要多的季羡林老先生对人生有着不同的感悟。一草一木对他来说都好像有生命一般。处处都是生活的道理呀!

季羡林散文的读后感【篇12】

前几天,我读了《季羡林散文精选》中爽朗的笑声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作者认识一位老干部,并对他怀有敬佩之心。作者愿意对他谈自己的思想。他爽朗的笑声给作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可是一场暴风骤雨般的运动使他们都不会笑了。有一天作者在医院遇见了正在看病的老干部,虽然作者很担心他,但不敢打招呼。直到有一天,乌云逐渐散去,阳光普照,爽朗的笑声又回到了他们身边。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经历。

我的童年里大部分都是充满笑容的:考试得一百分时,我会开心的笑;受到表扬时,我会害羞的笑;和好朋友一起玩耍时,我会无拘无束的笑。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本名叫《万物简史》的书,里面提到宇宙和生命,让我想起了先后去世的爷爷和姥爷,他们生前都很爱我,我也很爱他们,可是我再也见不到他们了,一想到这里,我很伤心。于是我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我想如果人活着还要死去,那么活着还有什么用?宇宙是不是无限大的?无限是什么概念?时间是不是永远存在的?在那段时间里我几乎每天脸上都没有一点笑容。尤其是想到爸爸妈妈以后也会死去,我会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我就特别伤心,每到这时候,爸爸妈妈就会耐心地开导我。

慢慢地,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时间,要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在有限的生命里做有意义的事情。只要有爱,一个人永远不会死,TA会一直活在我们的心里。笑容也回到了我的身边。

同桌的冤家读后感系列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很多情节都可以引起我们的共鸣,写读后感没有固定的套路,关键就是要做到观点鲜明,感想深刻。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心得体会大全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同桌的冤家读后感,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同桌的冤家读后感【篇1】

放暑假了,爸爸在上海出差的时候,给我买了几本书,我拿了其中的一本看了看,书的名字叫《我们班的同桌冤家》。

里面主要讲了一对对冤家同桌之间发生的搞怪事件。比如一天女生从草里找来了许多蜗牛,放到了男生的书包里,结果男生一点也不怕。第二天,女生都尖叫了起来,原来女生的铅笔盒里都有了一条毛毛虫,男生则在一旁偷笑

还有就是同桌之间的斗争。如希洁和陈飞,因为陈飞白了一眼希洁,轻视她。还有几组同桌是为了三八线吵起来了。还有一组同桌是在电脑课上把网址打成了王子,同桌笑他,所以吵起来了。

在我们班上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而我和我的同桌呢?有时和平相处,有时也会吵吵闹闹。我可不想向书里那些人学习,为了几件小事吵起来,还伤害了朋友之间的友谊。我要学会宽容,不要小心眼,学会先听别人的解释,还有就是不要乱发脾气!

幽默短篇小说《我们班的同桌冤家》讲述了那么一对对冤家同桌之间发生的搞怪事件。点点滴滴中渗透着童年的天真,和同学间真挚无邪的友谊。

在这本书里,记录了许许多多的同桌的恩冤争斗,有喜的、有怒的、有哀的、有乐的,可以说这本书是一道超级大餐,五味俱全。

例如:整人girl遇到整人boy里面讲了一群爱整人的女生遇上了一帮爱整人的男生,一天女生从草里找来了许多蜗牛,放到了男生的书包里,结果男生一点也不怕。第二天,女生都尖叫了起来,原来女生的铅笔盒里都有了一条毛毛虫,男生则在一旁偷笑除了这个故事,还有我的同桌也野蛮、当油条和鸡蛋成为同桌、咱班的东邪、西毒、老顽童、爆笑一箩筐都非常有趣,包你看了大为赞叹。

友谊是很难忘记的,在我们的一生中,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经历了多少个同桌,有喜有怒,我们的友谊就一天一天建立起来,看看书中,每篇文章开头或结尾许多文字都是啊!我还是不能忘记那过去同桌的生活啊

每个同桌都有一个特别的性格,因为性格的不同,而让一对一对的同桌争斗起来,不过也应了那句话吧,不打不相识!因为长期的吵闹,让对方更了解自己,你说,能不让自己与同桌的友谊更深呐!

《我们班的同桌冤家》这本来自校园成长一线的新鲜写作、快乐写作。是最自由、最个性的真情表白,最原汁原味传达成长的喜怒哀乐,活灵活现凸显现代男女生情态,让你见识天性天然天才的少年写作,触摸最率真热烈的少年心灵。

就像我,快上初中了,可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同桌,有的生性调皮,有的爱买东西,有的胆小,有的是有三寸不烂之舌,虽然那么多年过去了,可我还是记忆犹新。

读了《我们班的同桌冤家》这本书,使我在从中领悟许多做人的道理:做人要讲诚信,这样就可以取得别人对你的信认,使关系更好,正如播种诚信,你收获的就不仅仅是朋友的信任,还有可以信任的朋友一样、做人还要抱有一颗宽容的心,不抱怨,不正面发生冲突,因为这样别人不会对你产生怨恨,就象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样不很好吗?为什么为了面子就不和睦相处呢?

同桌的冤家读后感【篇2】

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我们班的同桌冤家》。我看了以后,笑得死去活来,想必你们看了也会这样。书的作者我很佩服她,她能写出这么好看的书,真了不起!她就是伍美珍。里面的主人公名字就很搞笑,请让我一个一个介绍。第一个:阿呆,金牛座,哦,跟我一样的星座,不过,世界上难得有这样的名字。第二个:咪咪,摩蝎座,是书中阿呆的同桌,她的名字好像小猫的名字。第三个:惜城,双子座,名字好怪。第四个:惜城的同桌兔子,哈哈,天秤座。

其中阿呆伤心事是最多的,No1星期天,阿呆和兔子,惜城,咪咪约好了一起去逛新开张的商城,阿呆总是很守时,所以就第一个到了。他在那里等啊等啊。一个美眉停好了她的自行车,径直朝他走过来,问他:叔叔,多少钱?阿呆说不出话了,(伤心的理由:他看起来像是看车的大叔吗?)No2中午轮到他们这一小组出黑板报,组长派他出去买盒饭,他骑上单车跑到校门口,一口气买了七份,小心翼翼的放在车前框和车后座上面,然后平稳的骑回去。刚进校门,几个背着书包的低年级美眉从他身边走过,她们用诧异的眼光看着他。他很得意,以为她们惊讶的是他的车技。可是,今天刮得是东南风,她们说的话都刮进了阿呆的耳朵里,她们说:不是不准送外卖的进学校吗?

说到惜城他的口才真让我惊叹,比如说这段话,对手要选聪明能干的,同桌要选埋头苦干没脾气的,朋友要选猪头猪脑流鼻涕的。这段话我可是练了好久才熟练的。

咪咪是电影大师,无论是什么电影她都能知道。兔子是样样精通,所以我最喜欢她。

我读了这本书,非常喜欢它,希望你们读了以后也能喜欢它。

同桌的冤家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之惜城灵魂出窍记》。她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这本书里一共有四个主要人物,分别是:憨憨的阿呆和可爱的咪咪,爱读书的兔子和最会捣蛋的惜城。他们还有个“帅呆”的老师叫唐堂。最近班上流行做实验,有雨中“龟兔赛跑”,有蛋糕面包谁先落地……其中在课堂上的搞笑情节笑的我前俯后仰。

书中的故事非常好看,看的我爱不释手。我看到了同桌之间的友谊和真挚感情。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兔子:兔子很爱看书,是个“书呆子”,更是老师喜欢的好学生;兔子很关心别人,科学老师唐老师病了,她急得大哭;兔子很“胆小”,阿呆晕倒了,她吓的喘不过气来。我以前的同桌大心怡就很像兔子,她爱看书,学习好,又爱帮助别人,她是我们班的班长,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从书中我还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我知道了法拉利跑车,还有一个伟大的科学家叫法拉利,是法拉利发明了发电机。故事中舅舅的发明也很有意思,如果真的发明一个可以传送人和物品的机器,那以后出门就方便很多了,大街上也没人开车,没有污染,不会堵车,真是既环保又方便呀!

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科学家。可以发明很多东西,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

同桌的冤家读后感【篇4】

这是非常好笑的一本书,它总是让我从难过的阴影走出来,如果你读了这本书,你就会像灌注了幽默明快的精神润滑剂一样,开心笑不停!

《一个绿色的植物僵尸》这一章我非常喜欢,因为它里面充满了有趣,搞笑和快乐的味道。它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惜城与兔子,阿呆和咪咪一起去植物园玩,结果发现了一个长得很像惜城表哥的植物。那时惜城的表哥失踪了,阿呆便报了警,却被回绝了。后来它们从惜城妈妈的口中得知,这并不是惜城的表哥。这真是一场快乐而又惊险的闹剧啊!我非常喜欢读这一章。尤其是读到“刚才还倍感伤心和亲切的‘绿色僵尸’,一下子变得无比恐惧起来。我立刻站起来,后退了几大步”的时候,我便捧腹大笑起来。惜城的好奇心让我佩服,兔子的可爱让我非常喜欢,咪咪是聪明的。阿呆是一个呆呆的胖子,长的像一个早熟的冬瓜。在作者的笔下,所有的东西都变得栩栩如生了,连那些不能活动的东西,都好像被赋予了生命一样。

《我和阿呆恐怖的一晚》非常的有趣和惊险。写惜城和阿呆一起回家,便拿出了望远镜来观看“神秘的邻居”。在院子里,男人拿着一把电锯,把女的据成了两半,等到惜城在一起醒来的时候,便认为那个女人变成了“女鬼”。这一章实在是太惊险了!我读到“那个穿着白色睡袍的女人,居然飘在院子半空中,她的身体水平浮在空气中,而长长的头发却垂了下来”的时候,我仿佛身临其境,真的看到了“女鬼”。惜城和阿呆误打误撞,竟然把两位“技艺高超”的魔术师。当做了英伦别墅凶杀案的参与者了。惜城他们冒险经历,真让我难以忘怀啊!

这本书是快乐,惊险,有趣的,它给我的启发是:快乐无处不在,惊险也是难得的,快乐大冒险是有趣的!我要像故事中的人物一样,每一天都要快快乐乐的!惜城非常重情义,咪咪总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兔子的才华横溢,阿呆的憨厚可爱……这故事里许许多多的人物都让我难以忘怀。啊!这真是一个充满快乐的世界啊!

同桌的冤家读后感【篇5】

《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惜城灵魂出窍记)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搞笑。

我先来给你们介绍这本书的主人公:

阿呆,一个呆呆的胖子,用惜城的话来说,长得像早熟的冬瓜。

咪咪,聪明的小妞,是阿呆的同桌,当阿呆有难的时候,总是拔刀相助。

兔子,一个死读书的书呆子,和咪咪是好朋友,总爱恶整惜城。

惜城,一个干瘦的小男生,是兔子的同桌,是全校最聪明的男生,所有的变态言论都是出自他之口。

看了这些简介,你心里可能会畅想出一幅幅幽默可笑的画面,那我就说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吧。

惜城分解后变成了小狗。惜城的小舅舅是一位踌躇满志的青年科学家,刚从哈佛做访问学者归来,一心攻克世界科学家难题。小舅舅发明了一种机器,这种机器“长”得很像街上的电话亭。这种电话亭是传送装置的一种,也就是说把一个东西传送到另一个地方的机器。小舅舅给他们四个演示了一下,惜城感到很好奇。于是,趁着大家送小舅舅的机会恶搞一下。大家送小舅舅回实验室的路上,咪咪突然问兔子:“惜城呢?”阿呆回答咪咪说:“惜城还在刚才的实验室里,没出来喔。”走到刚才的实验室门口,他们看到惜城正用手摸着接收装置的门。阿呆喊了起来:“我没乱动,我只是轻轻地摸了一下嘛。”原来惜城要拿他自己当实验品,兔子、咪咪、阿呆摇摇头不让他试,还没有等他们把话说完,惜城就跳了进去。他们迅速地跑到了另一个实验室看到从机器里跑出来的是只小狗,他们都目瞪口呆的望着那只小狗,小狗的动作、五官等都很像惜城……难道惜城真的变成了小狗?

如果大家想知道惜城是否了小狗,那你们就去看一下吧!

同桌的冤家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书名叫《同桌冤家》,作者是伍美珍姐姐。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发生在两对同桌,四位同学之间的有趣故事,很搞笑,每次一看到这本书,总是让我乐开怀。

书中搞笑的两对同学,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生动而又幽默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四个宝贝天天上演热闹的校园生活,让我感受到发生在校园里的生活是那么有趣啊!

读了此书后,我更是理解了“同桌”的含义,每个同桌都有一个特别的性格,因为性格的不同,总会产生矛盾。既然是缘分让我们成为同桌,那我们就要珍惜缘分,学会宽容,不要小心眼,学会理解别人,不能乱发脾气,要和同桌搞好关系,不能做一对同桌冤家,要做一对互相帮助的好同桌。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好好珍惜我们的同桌,珍惜自己的同学,珍惜身边的友谊,它会让我们充满欢乐。

同桌的冤家读后感【篇7】

星期六的早上,吃过早饭之后,我就快乐的拿起爸爸帮我买的一本好书《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来到公园,准备再好好的读一遍。

温暖的阳光,柔和的微风,清新的空气,碧绿的花草,清澈的湖水,悠闲的人们,一幅美丽的城市公园美景。我坐在一个大树下的石凳上,翻开这本我有趣的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这书里有我漂亮的咪咪小朋友,调皮的惜城,傻傻的阿呆,可爱的兔子等好多人物。他们是俩对同桌,四个冤家,笑料层出不穷,好戏天天上演。

从这本书里我获得很多知识,知道了什么叫科学,什么叫实验。其中之一就是伽利略的钟摆实验——伽利略通过仔细观察和反复实验,从而证实了一个理论;不管钟摆有多大,每次摆动所用到的时间是一致的。根据这个实验,十七世纪荷兰人发明了第一个钟摆式的大钟,一种靠钟摆的有规律摆动来确定时间的钟。这些实验使我对科学有了很深的了解,对实验充满了乐趣。让我明白科学家是先观察事物,提出假设,再用实验去证实,然后用这些证实的了的定律去发明创造各种各样的东西,使我们的生活更方便,更丰富。

书中还有唐彦医生给头部受伤的老师看病是给我们讲了很多关于人类的脑部结构和功能的知识,让我知道人的脑子是什么形状。脑子是有大脑、小脑等等组成。大脑有管语言的作用,如大脑的波洛克区是处理语言的一部分,如果这部分受伤,就可能会得一种叫斯伯纳的病,病人会出现不太会说话,讲不清楚等情况。人得小脑管动作平衡,如果小脑受伤,人的动作会不灵敏,走路容易摔倒。人得脑子男女用的也不一样,男的一般多喜欢用右脑,所以男的心算能力很强,女的说话时左右头脑都用,所以表达能力好。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还知道我有很多朋友和同学是多么快乐的事,以后要和他们好好再一起玩,一起学习。

同桌的冤家读后感【篇8】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不,我找到了一本同桌冤家,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你们想看看吗?下面,就一起跟我分享一下里面的精彩内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某校园某班里的两对同桌、四位同学之间发生的有趣故事。他们时而冒失、时而打闹、时而搞怪,点点滴滴中都渗透着童年的天真和同学间的真执友谊。在读书中的一个个小故事时,我感觉不光被文章中风趣的故事情节和幽默的语言吸引,更从中领悟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前几个星期,惜城写的周记一连数次遭到班头吴树山的严厉抨击,我仔细看了看,差点没晕过去。这都是些什么呀!都初中生了,写的作文还跟幼儿园刚毕业一样,你们也瞧瞧:秋天到了,大树爷爷身上的衣服一片一片地被风刮跑了;大雁南飞了,校园里的同学们,都开始扮起毛毛熊了……那可怜的作文本,被吴树山拿在手上,噼里啪啦的甩来甩去,备受虐待得不行!这情景,使惜城默默想起自己被爸爸用皮带抽或是被妈妈用拖鞋打屁股的悲惨景象,那滋味真不好受。从此,惜城再也不用小儿化的手段写作文了。

没过几天,惜城又坚持写了一篇周记,这片周记的名字叫做《我的野蛮老爸》,你们觉得这个名字是不是很好玩呀!但是,令惜城想不通的是,这篇周记竟然得了个“优!”大家来看看他写的是什么吧:我爸爸深信‘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古训,所以,为了能让我成为一个大大的孝子,老爸在我刚出生那天,就准备好了给我的礼物——一根棍子!这根棍子,陪伴着我读过了人生的十二个春秋。我用新学的几何知识重新计算了他两头的直径的大小,其中已有已经比另一头的直径整整小了十五毫米·····

班头正好读了惜城写的作文,备感深受,于是决定去惜城家家访,惜城斗胆请求老师不要去,可老师依旧坚持要去,把惜城吓得浑身冒冷汗,不过这一去不要紧,班头的家访使惜城的父母改变了观念,让惜城倒吸一口冷气。

读了《同桌冤家》这本书,让我对“同桌”的定义也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我们从小到大的学习生活中,总会遇到几个更甚至许多的同桌。因每个人的性格、脾气的差异,兴趣爱好的不同,在天长地久的相处中,难免会发生争执或矛盾。但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在众多的同学中,两人有缘坐在一起学习,那是一件多么好的一件事。应该珍惜缘份,珍惜友情。要学会宽待他人,不小心眼,不斤斤计较;学会理解他人,不乱发脾气。只有这样,同桌之间才能友谊天长地久。

所以,在这里,我想对同学们说:好好珍惜坐在身边的同桌吧,好好珍惜同学间的友情吧。许多年以后,当我们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曾经的同桌以及同桌间的那些事时,一定会乐在其中。

同桌的冤家读后感【篇9】

最近,我读了学校推荐的校园减压的学生读物《同桌冤家亲爱的实习老师》,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她是在杂志里充当阳光姐姐为消除小朋友的烦恼出主意的人,我心情一不好就看这本书,总是让我乐开怀。

这本书有四个主角,分别是阿呆、咪咪、兔子和惜城。阿呆是一个呆呆的胖子,长得像一个早熟的冬瓜;咪咪是阿呆的同桌,当阿呆有难的时候,总是拔刀相助;兔子是一个书呆子,也是咪咪的死党,总爱恶整惜城;惜城是一个干瘦的小男生,全校最聪明的男生,所有的变态言论都是出自他之口。两对同桌,四个冤家,笑料层出,好戏天天上演。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每个人都有紧张、说错话的时候,老师也不例外。我们英语补习班的新老师刚来时,向我们打招呼:我叫好朋友,我能和你们做好朋友吗?老师刚说完,同学们就哈哈大笑起来,因为紧张,一急之下,她又说:不要安静,保持吵闹。同学们笑的更厉害了,让我觉得老师也会和同学们一样犯傻、可爱。

通过阿呆写作文的事情,让我知道了:好成语要用到合适的地方,而不是随便乱搬。读到说明书那一节后,又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话做事要恰如其分,不要前后矛盾。

这本好笑的书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使我在长长的学期里不再那么枯燥,它让我的后半学期里充满了快乐、幽默、情趣!

同桌的冤家读后感【篇10】

读了这本书,使我从此改变。

读了《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这本书中的惜城、咪咪、兔子、阿呆都能和好相处,他们一起去哪玩,都会叫上自己的伙伴;他们的同伴一有难处,他们也会帮助他们的伙伴。

而我,也有自己的伙伴,也有朋友,可是我太自私、太自利了,每当老师夸奖我,我都很骄傲,自己有好处,都会给朋友们炫耀.而他们却不是,他们已受到表扬都会说:〝老师,您别夸我,这是我应该做的。”自己有好处,从不给班上的人炫耀,同学夸奖他们,他们总会说:“别夸我,你不也是有这个特点吗?〞我看到这里,我脸红了,因为同学被老师批评,同学哭了,而我呢,却在班里哈哈大笑;同学有短处,我就挖苦他说:〝看你长得那么矮,看你成绩多差,还没有我的分数高呢,我看你学到100年才能跟上我〞。我一边挖苦别人一边笑。有同学好心告诉我哪题哪题错了,我就会破口大骂:〝我错的题关你什么事〞。再拿我和惜城他们比,简直太遥远了,永远也比不上。

从此,我懂得一个道理:人,不能骄傲,也不能挖苦别人说自己长处。人有长处,也有短处,人必须取别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从此,我改掉了这个坏毛病,朋友也越来越喜欢跟我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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