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干预方案(范本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方案(精选1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危机干预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我校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以德服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全的理念。根据国家教委新制定的中小学德育大纲中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要求为指导。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及发展规律,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的`身心全面地发展。
2、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理解学生。
3、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乐观的、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
4、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科学的、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三、具体做法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我校心理咨询教师一名,负责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成立以心理健康教师为主,班主任教师为辅心理健康教育战线,为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
(1)心理课辅导。本学期由心理健康教师不定期为各年级学生进行团体辅导。同时,各班在班内进行心理健康主题的班队会。
(2)心理咨询室。开设“知心小屋”,接受以学生个体或小组为对象的咨询。
(3)以“点”带“面”,利用学校宣传阵地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4)指导家庭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家长应该合力重视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指导家长开展小学生家庭心理健康教育。
(5)指导小学生进行自我心理健康教育简单有效方法
A、学会放松。
B、与人谈心。
C、学习写日记或周记。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明确本学期工作思路。
2、正常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常规工作(摸底排查,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档案)。
3、组织班主任学习有关心理辅导的知识、方法等。
4、做好校刊知心信箱的编辑工作。
5、利用家长学校向学生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6、对学生进行常规心理健康测查。
7、进行“今年我要压岁言”活动动员。
8、心理健康教育学期工作总结。
危机干预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防控防指[20]xx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服务的`通知》(xx教办学函[xx20]xx号)精神,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根据师生实际,采用四级目标人群分级服务,具体如下:
第一级:确诊患者;第二级:疑似患者;第三级:个居家隔离人员;第四级:普通大众。
二、具体实施
(一)开展线上科普教育
借助微信公众号,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针对性推出并转发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相关信息,并组织各学院及时转发推送,引导师生做好“抗疫”防护。
(二)开通抗疫情心理专线
1、学校热线。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紧急开通心理服务热线,热线电话及各号码对应服务时间已于微信公众号公布,我校师生如有需要均可拨打。
2、扬州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扬州市24小时疫情应对心理援助。
注意:扬州市热线服务主要针对因肺炎疫情出现较为紧急状况、急需情绪缓解人群,如您情况尚可,请将时间留给更需要的人。
(三)开通网络心理疏导
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对应心理服务热线,开通网络心理疏导“QQ”在线服务,并通过各院心理辅导员公布给全校师生。
(四)组织人员,网络培训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校级及院级大学生心协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晴联络员进行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线上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司政司组织的《高校心理援助热线》和《大学生心理应激与应对》专题讲座、中国科协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心理危机防护干预能力,增强师生心理自助、朋辈互助能力,充分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相互支持,传递正能量。
(五)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发布《致全校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启动“宿舍心晴联络员-心理委员-心理辅导员-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四级联防联控体系,组织宿舍心晴员及时填写《宿舍心晴联络表》,由心理委员进行学生心理动态每周统计,并上报至心理辅导员,由心理辅导员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开展初步心理疏导,及时干预。
(六)做好开学后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采用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测评平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同时进行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对于筛选出的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组织开展心理疏导与干预、跟踪回访,定期提交心理测试及干预回访报告。
危机干预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减少或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的发生,为学院的稳定工作服务。
一、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范围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当事人及其他人员生命危险的心理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条:危机事件分级
心理危机是一种个体运用自己寻常的方式不能应付所遭遇的内外困扰时的反应。一般发生在个体无法避免的、强大的应激事件,动员所具备的应付手段失败时,存在明显的急性的情绪、认知及行为上的功能紊乱,此时个体处于一种心理失衡和无能为力面对的状态。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I级)、较大事件(II级)和一般事件(III级)三级。
1、重大心理危机事件(I级)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经评估具有潜在自杀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2、较大心理危机事件(II级)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
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且有明显症状,本人心理痛苦程度较深,或严重影响社交功能(如引起其他同学害怕、忧虑和不满)。
3、一般心理危机事件(III级)
(1)在心理普测中筛查出来的潜在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患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就业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5)患有严重心理疾病者或有自杀史的学生在心理状况或治愈情况不明的条件下返校复学。
(6)其他需要专业心理学参与的紧急事件第三条:心理危机鉴定与评估
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及心理学专业人员应负责对心理危机进行鉴定和评估,并依此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第四条:心理危机干预救援
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学院心理学专业人员,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学院心理协会会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均为心理危机干预救援的重要力量。
二、监测、鉴定与报告
第五条:危机监测
1、心理健康普查监测
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每年对大一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以便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早期干预,防患于未然。
2、学生汇报监测
班级心理委员两周向学院辅导员汇报一次,辅导员汇总报至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3、班主任和其他教师汇报监测
班主任和其他教师可随时向学院辅导员或学院领导汇报情况。
第六条:危机鉴定与报告
1、学院辅导员首先评估和鉴定心理危机事件的等级,如无法判断可联系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或学院心理学专业人员。
2、如发现有II级或III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学院应迅速上报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3、I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如情况紧急,发生心理危机的班级应在第一时间想方设法阻止危机事件发生,同时尽早向学院领导报告,学院同时向学生处报告。
三、应急响应
第七条:应急响应原则
发生突发心理危机事件时,学院学工工办和各班级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第八条:I级响应
1、I级响应标准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经评估具有自杀意念;或者精神病处于急性发作期,并且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时,启动心理危机应急预案的I级响应。
2、I级响应行动
学院领导、学工办在接到重大心理危机事件(I级)发生报告时,立即启动本方案。
▲精神病处于急性发作期,并且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的情况
(1)须在第一时间阻止其自伤或伤人行为,保障人身安全,在家长未到前对当事人进行妥善安置,并实施24小时陪护,陪护人应身强体壮,数量以2-3人为宜
(2)妥善处理周围任何可能用来伤人的尖锐器具
(3)尽量解决引起发作的应激来源问题,同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告知学生处、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4)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或学院心理学专业人员评估当事人精神状态及再次发生自伤或伤人行为的可能,并提供进一步措施的意见,必要时进行现场干预
(5)通知家长立即来校,在家长的同意下陪护至精神病院。
(如家长不相信,可向其叙述细节,如执意不肯前来,或确实无法短期内赶到,可拟定“送精神病院治疗委托书”,由家长签字传真后带去医院。如家长仍不愿意过来且评估发现学生自伤或伤人事件升级,可拨打110,公安机关在评估后有权力将严重威胁社会安全的精神病人送至医院治疗)
(6)学工办整合各类资源对发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目击者、同寝室同学、同班同学,邀请心理学专业人员组织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进行创伤后应激干预。
(7)学生回校复学需有医院证明其健康状态可以复学
▲学生有自杀意念的情况
(1)须在第一时间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在家长赶到之前进行24小时密切监护,同时告知学生处、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尽量解决引发自杀意念的应激来源问题
(3)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或心理学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评估和干预,提供具体意见
(4)通知家长立即来校(与家长沟通注意事项同前)
(5)评估为住院或门诊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生,学院将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门精神卫生机构治疗,门诊治疗后建议请假休息一段时间,具体依评估结果而定
(6)评估为回家休养治疗利于心理康复的学生,学院将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7)学生回校复学需有医院证明其健康状态可以复学,同时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其进行持续的心理咨询干预,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按照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专业评估结果进行关注。
▲学生实施自杀行为的情况
(1)学生工作人员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进行紧急救援,并立即报告院领导及老师和相关部门。情况紧急的可先将学生立即送医院抢救,然后向有关部门汇报。
(2)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自杀未遂的学生进行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门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评估为回家休养治疗利于心理康复的学生,学院将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5)学生回校复学需有医院证明其健康状态可以复学,同时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其进行持续的心理咨询干预,下属学院和班主任按照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专业评估结果进行关注。
(6)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目击者、同寝室同学、同班同学,进行创伤后应激干预。
第九条:II级响应
1、II级响应标准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时,启动Ⅱ级响应。
(2)虽未处在激烈发作期,但发现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经专家确诊的学生时(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焦虑症、癔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启动II级响应。
2、II级响应行动
学工办在接到重大心理危机事件(I级)发生报告时,立即启动本方案。
▲学生在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时
(1)告知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立即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3)如果评估发现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学院接受心理咨询为主,由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指导进行。
(4)如果评估发现危机程度较高,通知家长来校,并要求到精神卫生医院心理科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
▲发现经专家确诊的`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1)告知学生处、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立即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3)通知家长来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了解病史并评估是否可以继续学习。
(4)如评估结果表明该生基本已愈,可继续学习,家长须补交医院证明,同时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其进行约谈和危机评估,学院学工办和班主任对其进行关注(特别关注其服药情况,如该生停止服药应尽早告知学院、学校心理健康-8-指导中心)。
(5)如评估结果表明不能继续学习,须让家长带回家休养或住院治疗。
第十条:III级响应
1、III级响应标准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就业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2、III级响应行动
(1)心理健康测评中反映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约谈,按照约谈结果进行分类,或继续长期咨询,或根据保密原则反馈给下属学院,情况严重的可转为其他危机标准,并进行相应的响应。
(2)其他情况下,由学院学工办或班主任直接告知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个别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如有必要可转介至其他心理咨询机构。
四、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学院危机干预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重大和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由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在分析和论证后作出决定。
五、应急资源保障
第十一条:队伍的管理和培训
1、制度与备案
学生危机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院学工办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提供给学生处、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备案。
2、培训与调整
据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对班级心理委员、信息员、班干部实行培训。
3、保密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
六、后期跟踪
1、学生复学后,学院应对其学生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
2、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学院心理健康联络员辅导员,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学院领导。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骨干、该生室友对其密切监护,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危机干预方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第三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主要包括开展危机预防教育、掌握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实施心理危机应急干预、进行后期跟踪四个环节。
第四条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会议,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职责。
第五条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对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进行评估,协助院(系)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化解危机风险;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等人员参与心理危机预警与危机干预技能的学习和培训。
第六条院(系)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等组成,负责对本院(系)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
第二章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工作体系
第七条为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成立校、院、班、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一)校级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组
学校成立校级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组,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办、院办、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医务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校级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使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研究、规划和制定心理危机事件处置方案,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
(二)各二级学院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组
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组,以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团总支书记和全体辅导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本二级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三)班级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工作组
每个班成立班级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工作组,辅导员为组长,班委会成员和班级心理委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在二级学院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朋辈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四)宿舍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员
每个宿舍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员。
主要职责:在班级、二级学院和学校心理危机与与防范于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对宿舍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实时把控,发现有心理危机矛头的同学及时疏导及时上报。
第三章心理危机事件分级
第八条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
(一)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二)较大心理危机事件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等疾病的学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就业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联系紧密(同宿舍、同班等)的人员等。
第四章心理危机干预对象
第九条心理危机干预对象是指存在心理危机倾向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将其列为心理危机干预对象。
(1)情绪长期低落、抑郁者;
(2)个性、行为或生活方式突然发生改变者;
(3)存在诸如失恋、学业失败、毕业困难、躯体疾病、家庭缘故、人际冲突等重挫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4)家庭成长环境严重不良者,如家庭暴力、家庭破裂、亲子关系不和谐、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患精神疾病史者;
(5)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6)人格有明显缺陷者;
(7)有过自杀企图或行为者、经常有自杀意念者;
(8)有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他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9)有精神疾病史者或确诊的精神障碍者。
2.对近期出现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进行应急干预。
(1)流露死亡念头者,包括通过QQ空间、微信、微博、信件、日记、图画等途径谈论过自杀或考虑过自杀方法者;
(2)行为突然明显异常者,包括出现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表现出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第五章危机的报告
第十条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院部应及时以电话或当面汇报的`形式上报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发生心理危机事故的二级院部应立即向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报告。
第六章心理危机预防教育
第十一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通过加强学生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通过加强学生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悦接纳自我,积极优化自我;通过加强学生危机应对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危机,有效应对心理危机。
第十二条院(系)应在学生中开展“勤于自助、善于求助、乐于互助”的心理危机预防教育,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与危机应对能力。
第七章心理危机早期预警
第十三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
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应做到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干预,早治疗,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将学生的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四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院(系)每年对全校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及回访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根据回访筛选出心理危机倾向个体,对这些学生做好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工作。
第十五条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班级心理委员应及时了解班级学生的心理状况,定期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上交院(系)心理辅导教师,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应立即向院(系)心理辅导教师报告。
院(系)心理辅导教师应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向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报告,每月填写《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表》并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心理咨询师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出现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发现新的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等紧急危机情况,院(系)心理辅导教师应第一时间向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报告,并将该生情况迅速反映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第十六条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
院(系)应将有心理危机倾向学生的.信息录入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根据个体情况划分入一级库、二级库,实行分级管理,每月填写《重点关注学生月反馈表》并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第十七条反馈心理危机倾向学生预警信息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及时将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结果、心理咨询过程中或其它途径获取的有心理危机倾向学生的信息反馈至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心理辅导教师,督促院(系)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章心理危机干预措施
第十八条对有心理危机倾向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学生的干预措施。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对有心理危机倾向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进行初步评估,如评估认为暂不需要送医诊断的,由院(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该生进行疏导,密切关注其心理动态,必要时通知该生亲属(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下同)来校;如评估须送医诊断的,院(系)应及时通知该生亲属立即来校。亲属来校后,由亲属将其送往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如遇特殊情况可请公安机关协助送医治疗),并提供相关材料。
2.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校正常学习者,院(系)须密切关注该生情况,必要时院(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
3.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为心理疾病,且心理危机程度较高,须住院治疗或回家休养的,院(系)应及时向学生本人及亲属说明情况并要求其住院治疗或回家休养,如不愿意住院治疗或回家休养的则应与亲属签定书面协议后由亲属陪伴、监护。亲属不愿意来校陪伴、监护的,学校可以对学生作出休学决定。
第十九条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1.发现有强烈自杀意念的学生,院(系)应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24小时监护,并联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对其进行疏导,同时通知该生亲属立即来校。亲属来校后,由亲属将其送往专业医疗机构对其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如遇特殊情况可请公安机关协助送医治疗)。
2.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或会诊,如住院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由亲属陪同该生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院(系)应通知亲属办理请假或休学手续,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第二十条对正在或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发现准备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学生所在院(系)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报告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校医院等部门(必要时报警),同时通知该生亲属立即来校。上述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勘察、处理工作,进行紧急援救,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在与亲属进行安全责任移交前,院(系)负责对该生进行24小时监护。
2.对已实施自杀行为但未造成自身较大伤害行为的学生,院(系)应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通知该生亲属立即来校,同时联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稳定该生情绪。在与亲属进行安全责任移交前,院(系)应安排人员对其进行24小时监护。亲属来校后,由亲属将其送往专业医疗机构对其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如遇特殊情况可请公安机关协助送医治疗),院(系)根据专业医疗机构评估或会诊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3.对已实施自杀行为并造成较大自身伤害的学生,要立即将该生送往医疗机构或拨打120请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保卫部(处)应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刺激,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院(系)通知该生亲属立即来校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院(系)立即通知该生亲属来校。
2.亲属来校后,由亲属将其送往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心理评估或诊断(如遇特殊情况可请公安机关协助送医治疗)并提供相关材料。院(系)根据专业医疗机构评估或诊断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危机知情人员的干预
危机过后,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周围人员,院(系)可联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采用支持性干预策略,通过团体辅导的方式,协助其正确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逐步恢复心理平衡,尽量减少因危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九章后期跟踪与事后处理
第二十三条因心理危机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应向所在院(系)提供近期县级以上专业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相关病历资料,并经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评估后,认为其身体及心理状态可以适应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的,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十四条学生复学后,院(系)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安排学生干部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院(系)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通过周围同学了解其心理状况,在每月填写的《重点关注学生月反馈表》中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该生心理状况。
第二十五条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院(系)应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骨干、室友等对其进行密切关注,及时掌握该生心理状况的动态。
第二十六条做好心理危机处理的建档工作。危机事件处理后,学生所在院(系)应及时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事件处理报告、照片、诊断证明、日记及信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存档。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院(系)亦应将其相关资料复印件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存档。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须对归档资料进行保密,未经批准,他人不得随意翻阅。在业务培训、案例研讨、案例发表时,需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信息做保密技术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危机干预方案 篇5
近期,xx省多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国各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有序展开。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尤其是xx市一线的医护人员、病患及家属连日奋战,身心均承受着不容忽视的压力,普通民众也出现恐慌焦虑的情绪,城市实行交通管制、对近期有xx居住和接触史的人员排查隔离观察等措施,对部分师生形成一定心理压力和情绪困扰。为帮助师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压力和情绪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干预对象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而出现焦虑、紧张、恐慌、悲观等情绪困扰和心理压力的全校师生。
二、基本原则
(一)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稳定。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三、干预措施
(一)协助师生了解真实可靠的'信息与知识,获取科学和医学的权威资料。
(二)如出现失眠、情绪低落、焦虑时,可寻求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或心理健康服务,可拨打心理援助热线或进行线上心理服务。
求助平台:
1.心理求助邮箱和QQ
可通过学院心理咨询QQ或心理咨询邮箱进行咨询求助,学院每天将由心理专职老师对求助邮件和咨询进行回复。
2.心理求助热线
3.一对一专项沟通
对于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将由心理老师和学生建立专门的微信一对一沟通,对学生的情绪和困惑进行专业的疏导。
4.学院给予关心
对于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学院从各个方面给予关心和爱护,使其明白不是自己在和疫情做抗争,而是全学院陪同大家共同面对困难,并坚信能够取得最终胜利!
危机干预方案 篇6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校园情,快乐心”关注心理健康,放飞美丽心灵
二、活动背景:
在校大学生正处在学习专业知识与人格塑造的关键阶段,近年来因大学生心理问题导致的事件层出不穷,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校大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也要关注自我的心理健康和心灵成长,学会珍惜生命,关爱自我,关爱他人。近年来大学校园的微电影创作蓬勃发展,颇受广大师生的欢迎。为更好的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校园建设,我们举办此次微电影大赛,鼓励同学们用微电影手段传递青春正能量,展现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
三、活动目的:
本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引发大学生对心理健康的正视与重视,解答心理困惑,引导学生学会关爱自己,关爱他人,塑造积极、乐观的大学生活。
四、主办单位:
平顶山学院文学院
五、面向对象:
平顶山学院所有在校学生
六、作品要求:
本活动以微电影大赛的形式开展,鼓励同学自编、自导、自演能传播正能量的`心理“微电影”,传递校园真情,传播快乐。
(一)内容要求:以校园生活为主题,围绕大学生的生活、学习、成长等事件,能够反应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如:环境适应、学业问题、情感困惑、寝室关系、人际交往、就业考研压力,帮助他人、自我成长等。要求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积极向上,作品新颖有时代感。类型不限,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等皆可。
(二)时间要求:参赛作品分为短片作品与长片作品两种类型。短片作品要求不少于300秒(5分钟)、不超过720秒(12分钟)。长片作品要求不少于900秒(15分钟)、不超过1500秒(25分钟),以18~23分钟以内为佳。
(三)技术指标:短片拍摄设备自备(如手机、相机、DV、摄影摄像机等),后期制作完善,须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DV作品如有对白请务必配上字幕;片尾字幕需注明主创人员名单;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规之内容情节。动画作品(使用计算机2D或3D动画软件制作的作品)请将作品渲染为常见视频文件,以便于放映。
(四)原创要求: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借鉴他人或网上作品,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七、报名要求:
参赛者需将参赛作品制成DVD格式光盘,报名时需向承办方负责人递交作品光盘及参赛作品表、原创承诺书(见附件)。同时将参赛作品表的电子档以“姓名(第一负责人)-学号-作品名”命名,在6月9日前发送至活动评审会邮箱。
报名及递交作品时间:5月18日起至6月8日。
联系人:杜彬彬
八、活动流程策划:
本活动共分为三大阶段:
1.前期阶段(5.15-6.8):宣传活动,征集作品。
通过校园广播、网络、海报宣传、广场LED宣传等方式对本活动进行宣传。
面向全校学生征集原创微电影作品。
2.中期评审阶段(6.9-6.11):组织专业教师评审,选出入围作品。
3.成果汇报阶段:作品展映,现场评委与观众评审,评出奖项。
作品展映:入围作品展映,评委现场打分,评出主要奖项。同时观众现场进行投票,评选观众最喜爱作品奖。展映颁奖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奖项设置:最佳短片奖、最佳长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原创类、改编类各1名)、最佳摄影奖、最佳(男)女演员奖、最佳艺术效果奖、观众最喜欢作品奖,另设优秀影片奖若干名。
危机干预方案 篇7
为更好地帮助南洲四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心理问题的师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师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南洲四小师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心理健康氛围,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南县教育局有关要求,特在南洲四小开展心理干预、疏导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朱炜霞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疫情期间,南洲四小已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不良情绪和行为,制作了《南洲四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手册》,向广大师生普及“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等科普知识,并就如何进行科学、有效、安全的疫情防护提出针对性建议,同时要求各班主任利用学生家长微信群向本班全体学生发出一封公开信,为全体学生注入一剂心理预防针,也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和保护。同时,鼓励各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充分利用微信、线上教学平台等方式向广大家长、学生、教师推广心理健康知识的相关宣传。
(二)制定工作措施。要把心理健康的教育和管理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切实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把握在开学前、开学后等关键时间点提供有关疫情防控心理调适的正确信息,及时调整师生心理状态,有特殊情况的,积极进行心理干预。
(三)及时进行研判。各班主任要及时摸清本班疫情情况,积极关注学生(特别是留守、单亲等特殊家庭的`学生)、教师疫情及其心理状态,掌握受疫情影响的师生的心理健康动态变化,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群体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避免求助者因前来咨询而受到再次伤害。
(四)开展有序服务。开学前,学校要通过微信群等形式不定期向广大师生和家长推送防疫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为被疫情困扰、被隔离的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开学后,面向全体学生开设防疫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对因疫情导致心理困惑的学生及时开展个别心理辅导,做好一定时期内的跟踪;对出现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积极开展转介工作。在个体心理咨询过程中遵循心理咨询中的保密原则和保密例外,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工作对象
南洲四小因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全体师生。
四、干预措施
(一)平台互助。在开学前,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冠状病毒,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相关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家长及时关注孩子情绪,引导广大师生做好情绪调控,普及心理健康维护常识,合理看待疫情。各班主任要及时关注学生疫情及其心理状态,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开学后,学校心理健康老师、各班主任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等心理健康团体辅导课,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心态,珍爱生命,积极面对学习生活。
(二)技术支持。尝试开通网络心理支持服务,开通心理热线、微信群等沟通方式,积极为广大师生做好服务。南洲四小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班主任要认真研读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变化,对有需求的师生开展线上个体辅导或者进行电话咨询,引导师生积极面对学习生活。开学后,要针对本次疫情认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体心理辅导,时刻关注师生心理状态。
(三)分类干预。
1.疑似感染师生
干预措施: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己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放松行为,减少应激反应;
(5)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亲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鼓励;
(6)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或在线心理干预等及时寻求社会帮助,调整心态。
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2.无感染但情绪波动明显,正常学习、生活遭受明显影响的师生
干预措施:
(1)引导适度浏览相关信息,正视疫情;
(2)引导接纳自身情绪,管理自身情绪和压力,提供心理支持;
(3)对交流、适应性行为进行指导,引导掌握一定的心理自助技巧(积极的自我对话、正念冥想、行为放松等),保持正常的生活作息,适度选择娱乐活动,提醒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如沉迷上网等);
(4)引导来访者正视身体发出的信号,做好自我症状识别与求助;
(5)对由此次疫情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原则:健康宣教,指导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危机干预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1、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2、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访谈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发展自我的能力。
3、以面向全体学生为主,个别辅导为辅,配合班主任让心理健康教育真正渗入课堂,注重活动体验和心灵感悟,追求“教学无痕”的最高意境和“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
二、工作目标
继续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为方针,以“发展学生个性特点,培养学生健康人格”为目标,构建“心理访谈室为主体、班级为主导、优化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为手段”的全方位、立体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一)学习心理。包括学生的学习方法指导、思维训练、潜能开发、心理调适、对学习环境的适应等,使学生减轻学习压力、提高学习效率。
(二)建立对他人积极的情感反应,适应各种人际环境,教给学生基本的人际交往技巧等。主要教给学生正确处理好师生、生生及亲子关系等。
(三)自我调适。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帮助其树立信心,获得积极的自我认同感。要让他们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意志。
(四)青春期心理。要让学生了解青春期身心发展特征、卫生常识,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异性交往,培养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等。
(五)生活和社会适应。要培养学生具有主动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的能力,提高抗挫折的`心态和能力,在各种意外环境下学生能够自我保护。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指导,增强对预期生活方式或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
三、开展多种多样心理教育途径和方法
(一)心理健康教育
这项教育工作应全面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在学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中,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这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
1、心理健康活动课。包括心理训练、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普及心理健康科学知识;偏重于对学生心理品质的全面培养。具体内容包括智能训练、学习心理指导、情感教育、人际关系指导、自我心理修养指导等内容。(根据学校情况针对性开展)
2、专题讲座形式。由心理专家主讲,在全校普及心理健康科学知识。每学期分年级进行1-2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掌握心理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全面健康的发展。目的在于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二)心理访谈
心理访谈是针对少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而进行的心理访谈、心理训练活动,它面向少数学生,立足于矫治。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值班制度,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立足本校实际,心理咨询室全天对外开放,通过电话、面谈、书信等方式接待来访学生。
1、个别访谈。邀约到心理咨询室有针对性访谈,它着眼于少数问题学生、侧重运用行为矫治和心理治疗方法达到辅导疏通心结的作用。个别访谈的程序包括学生自诉、诊断分析、调适矫治和效果反馈四个环节。
2、电话访谈。开通心理访谈热线,利用通话方式给予学生劝慰和指导。由于通话具有隐秘性,访谈的学生基本上都能敞开自己的内心世界,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答案。
3、书信访谈。设立“申老师信箱”,其优点在于不受时间限制,学生可随时通过信件诉说自己的苦恼或愿望。那些不善言辞,或较为拘谨的学生常常选择这种形式。
(三)特色活动
1、在教室一角设立“美丽心灵”专栏,传播趣味心理知识,提高学生对自身心理健康的关注程度,同时制作心理报刊,每月一期,利用学校宣传栏,张贴海报及报刊普及心理知识。
2、举行心理手抄报或者黑板报评比、心理漫画大赛、心灵故事征集、心理剧的创作与表演、心理测试、心理趣味拓展、心理电影播放等活动,娱乐学生身心,增强对心理教育的接受度。
3、利用校园广播站宣传学生的身体健康、饮食健康,还有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内容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能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
4、心理阅览室,在心理咨询室陈列一些心理健康方面的书籍,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和心理老师沟通交流。
四、具体工作安排
以上是本学期心理访谈室制定的本学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疏漏和不合理之处,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领导老师的指导不断完善,使计划得到有效的落实。一切为了孩子,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会愈办愈好,更上一台阶。
危机干预方案 篇9
为舒缓情绪、减少心理压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应对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做到有效预防、及早发现、专业辅导,降低学生因突发事件而出现的心理应激危害程度,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为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疫情相关决策部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求,将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建立心理支持服务热线,确保疫情防控心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保障
成立应对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在疫情期间进行疫情应对的部署与规划,开展心理干预指导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师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重大危机事件作出决策处理;
2.参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落实;
3.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监督执行工作纪律,督导检查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三、工作目标
通过疫情相关信息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关于病毒知识的了解与认识,改善消极情绪,提高挫折应对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做好疫情工作的相关预防。
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持有不良情绪的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采用合理方式宣泄压力,增进现实适应度,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工作目标人群
服务对象为全体师生。
将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师生列入心理危机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五、具体实施
(一)预防教育
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以及班级工作群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介绍缓解压力、宣泄情绪的方法,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做好心理调适,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班主任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评估、早治疗。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并向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反映。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汇报给上级部门。
(二)健康测评
采用网络平台问卷收集的形式,对师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对心理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定期提交心理测试报告。同时筛选出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并进行回访,在线进行心理疏导。
(三)心理辅导
开展网络疫情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为:
1.为师生提供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
2.开通心理支持服务热线开通心理热线电话,为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师生提供服务。
危机干预方案 篇10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以达到对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目的,特制定本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下的个人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社会功能。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由心理卫生委员、学生干部、学生辅导员及学院心理辅导员、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分工负责,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总负责。
(二)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的对象
1.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2.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3.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4、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5.其他经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班干部、辅导员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
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辅导员和心理委员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心理委员应发动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学生。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辅导员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并及时向学院心理辅导员反馈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及时转介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专业心理咨询教师对学生进行咨询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讯息报告
学生如出现心理危机情况,心理委员应立即向学生辅导员和学院心理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报告,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立即向学校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报告,职能部门主管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
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
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
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物,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
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
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
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辅导员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联系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联系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联系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院心理辅导员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三、实施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危机干预方案 篇11
当今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小学生年龄小,学习、生活上碰到的困惑,有时无法自行解决,长期如此会产生心理上的障碍。此时确实需要教师的及时引导、帮助,我们学校心理咨询室正是为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服务的,为了使心理辅导进一步得到普及并更好地为学校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服务,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的工作计划、德育计划为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努力创造条件辅助和激励学生向更高的心理健康境界发展,达到“助人自助”的教育效果。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工作,让更多的学生知道并了解心理辅导工作。
2、密切与班主任的联系,更好地与德育工作相辅相承。
3、认真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力求个案上有所突破。
三、具体工作安排
1、心理辅导的方法、途径:心理咨询室“心灵的港湾”,各班级心理教育课,学校橱窗,各班级黑板报,“开心由此”电话,“悄悄话”信箱,红领巾广播“心灵之声”栏目等。
2、校辅导站地点: 浴宇楼四楼东首“心灵的港湾”。(电话:83229875)
3、辅导站定期开放时间:每星期五5:00—6:00(其它时间的咨询辅导由学生另行预约)。
4、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各级文件,有关心理辅导方面的知识、方法等,使每一个教师首先每天保持一颗健康的心理面对学生。
5、除建立“心灵的港湾”,定时开放外,每位班主任每人一本记载本,随时辅导记载,为一些难为情和不愿进心理咨询室喜欢和班主任老师交谈的同学服务。
6、班主任做好平时日常教学中的学生心理辅导,辅导站老师要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共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各班可利用班队活动、心理健康课深入浅出地辅导学生心理健康,从学生身边的事展开。还可与家长联合起来,积极了解学生的性格、能力、习惯等。
7、利用黑板报、红领巾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宣传一些心理常识,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利氛围。本学期安排出两期心理健康教育黑板报,向全校宣传一些心理保健知识,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达到“无声”胜“有声”的教育效果。
8、完善学校心理管理机制,紧密团结在以刘玮校长为中心的心理教育组,明确各项分工,定期开展教研活动,研讨各类案例。
9、更好的开展家校联系,开展家校联系卡,举办家校学生心理座谈会,共同探讨心理现状及各类应对措施……
10、对班级咨询员进行选拔、考核、辅导,再各班级由同学推选出两名学生咨询员。要求:心理素质良好,乐于奉献,热爱集体,关心同学,能够得到同学们的信任,最重要的是要求能够保守秘密。在选出后,对咨询员进行教育,严格遵守咨询处的纪律,明确工作目的。然后开展简单的咨询指导辅导。如果,时间场地不允许组织集体学习,咨询处讲准备学习材料分发给个人进行自学。
11、 对广大同学进行心理调查,建立心理档案。
在专业人士指导下,以心理测量表的形式对同学进行心理调查。主要对以下四方面作为重点:
(1)个体的心理发展是否符合相应的心理年龄特征。
(2)能否坚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xd63.cOM
(3)有无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否与社会协调一致。
(4)有没有完整的人格。这些只是心理健康的一部分,因为考虑到个人差异及工作量的问题,仅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建立每个同学的心理档案。
12、 对个别群体给予帮助,关心。通过心理档案注意存在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的同学。对他们投入更多的帮助。对于小学阶段的'关键点,如:新生入学适应,六年级学生即将离校升入初中都要更多加心理指导,跟踪指导等。
13、 建立多种联系方式,随时随地为需要帮助的孩子,尤其是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孩子,他们尤其敏感自己的隐私,很多初次咨询的孩子对老师还缺乏心理信任,所以开设这样的一个平台可以很好的帮助他们。广大同学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咨询,具体方式如下:
(1) 面对面咨询 咨询者可以与指导教师同学当面沟通;
(2) 电话咨询 指导教师和班级咨询员联系方式祥见附表;
(3) 信件咨询 咨询者可将自己的问题以信件形式投递到指定信箱;
(4) 电子邮件同学也可以通过e-mail咨询问题。
我校咨询处虽然没有专业人员,但是我们将以最大的工作热情,无私的奉献精神竭诚为同学们服务。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九月份
1、学生(心理健康保健员、心理信息员)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工作。
2、本学期成绩两门以上不及格学生座谈会
3、召开特殊学生会议,并进行个别心理咨询。
4、 网站建设工作,咨询工作开始
5、开设“心灵之声”广播。
6、出好心理健康教育专题黑板报。
十月份
1、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
2、专业指导老师和辅导员老师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3、利用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家庭心理指导”的有关内容。
4、指导心理健康保健员在班中开展“开心果”谈心角活动。
十一月份
1、各种文档资料的建设。
2、5·25小学生心理健康日—现场咨询,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资料散发活动。
十二月份
1、常规工作。
2、召开六年级部分学生座谈会,并进行毕业前夕个别心理咨询。
3、举办青春期心理卫生讲座(五、六年级部分女生)
4、考前学生心理分析,
5、学期工作总结。
危机干预方案 篇12
为了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形式,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决定在我校“20xx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期间举办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
一、活动主题
理性平和健康心态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应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具有心理学特色和教育启迪价值,以“理性平和,健康心态”为主题,贴近校园生活实际,折射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现象,充分反映角色内在的心理冲突和心理协调过程,内容丰富,剧情深刻。
2、作品须为原创,参演人员必须为本学院师生,参演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8-10分钟。
三、比赛流程
1、初赛:各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初赛,通过初赛推荐一个作品参加学校复赛,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作品申报表(详见附),于10月2日前将电子版剧本及申报表发送至d-xx联系人:张xx,电话:xx
2、复赛:11月1日、2日,复赛作品进行现场评比展示,择优评选出8个作品进入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决赛:20xx年11月11日,决赛作品进行现场评比展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最佳表演奖、最佳创作奖各2名。
危机干预方案 篇13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为能够科学、及时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危机干预专项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基本原则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学生心理伤害、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环境和谐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分级干预,干预过程中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避免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再次创伤。
三、干预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积极预防、减缓疫情给学生带来的不良心理影响。
2、为在疫情中受影响的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危机干预。
4、继续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在疫情期间的管理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学生,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2、综合应用各种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做好心理中心重点关注学生的管理和干预工作。
4、指导和支持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三)干预对象
根据受疫情影响程度,将干预对象分为四级,干预重点从第一级学生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覆盖到第四级学生。
第一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学生;
第二级:肺炎疑似症状的学生或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学生;第三级:有亲人、朋友、身边的人患病的学生;
第四级:受到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健康学生、心理易感学生等。
(四)针对不同级别学生的危机干预要点
第一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麻木、否认、愤怒、恐惧、焦虑、抑郁、失望、抱怨、失眠、攻击、孤独、恐慌、绝望、濒死感、无助感等心理特点,工作原则为支持、安慰,及早评估自杀、自伤和攻击风险,注重情感交流,增强治疗信心,鼓励使用心理热线等干预方式。
第二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侥幸心理、躲避治疗、怕被歧视,或焦躁、过度求治、频繁转院等心理行为特点,工作原则为减压、减少应激为主,鼓励尽早求治、正确防护。
第三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担心被感染、担心家人、过度疲劳和紧张,甚至耗竭,焦虑不安、失眠、抑郁、悲伤、委屈、无助、压抑、面对患者死亡挫败或自责等心理特点,工作原则为宣教、安慰、减少焦虑为主,鼓励规律作息,鼓励拨打心理热线进行专业咨询。
第四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恐慌、不敢出门、盲目消毒、失望、恐惧、易怒、攻击行为和过于乐观、放弃等心理状况,干预以健康宣教为主,正确提供信息及进一步咨询服务的信息,指导其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五)工作预案
1、学生返校前
(1)开通抗疫心理网络咨询服务,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中心自2020年1月30开通网络心理咨询热线,针对受疫情影响而导致出现不良情绪的同学提供服务。
(2)加强与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络和对接工作
为辅导员班主任提供抗击疫情学生心理服务工作指导,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受疫情影响的四级学生进行摸排,对有需要进行心理援助的'学生进行电话预约安排,通过采取网络咨询的方式开展具体工作。
(3)加大网络宣传和网课教育力度,传播科学知识
心理中心专职教师利用心理委员微信群、QQ群,每天更新、推送防范疫情的相关文章;《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授课老师利用网课给学生们提供心身安全防护、心态调整和合理规划居家生活学习的建议,提供科学有效的防疫知识等,在疫情抗击期间给同学们带来温暖与力量。
(4)建立心理委员联络机制,发挥朋辈支持作用
帮助心理委员在做好自我身心调适的同时,组织开展“抗击疫情”朋辈网络心理支持,将战胜疫情的坚定信念传递到每一位班级同学,帮助同学们建立坚定勇敢平稳的心态,收获心理成长;同时加强心理委员与心理中心的密切联系,必要时将需要心理援助的同学及时转介。
(5)重视网络咨询师的专业学习
引导网络咨询师做好危机干预技能培训和相关伦理工作的学习,保障抗击疫情期间咨询服务的质量,避免二次伤害。
(6)向全体学生发放疫情心理应对手册(电子版)
2、学生返校后
(1)开展心理问题高危人群排查工作
对全体返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摸排,除了要密切关注既往罹患精神障碍或出现过心理危机的学生,还要全面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特别是身处疫区及疾病多发地区的学生),根据受疫情影响的四级学生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及时识别高危人群,及时疏导、有效干预,确保学生能平稳过渡,安心上学。
(2)继续开展网络咨询或面对面咨询服务
心理中心将视疫情发展情况,继续开展网络咨询服务,如果条件允许开展面对面咨询服务;结合心理危机的排查结果优先保障最需要帮助的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
(3)加强对学生的生命教育
开展“战‘疫’下的温暖和感动”优秀作品征集等活动,引导学生思考社会和人生,思考生命的意义,进一步体会生命的价值,学会热爱生活、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