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范文|与你在一起作文(精选十八篇)
发表时间:2018-11-12与你在一起作文(精选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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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头涌动的街头,我不停的寻找你的身影,我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字的发音。
樱花树下,女孩木然的望着他,雪一般的落下,时间仿佛凝固了,他和她站在光明的起点,一切是那么美好。周围好静,连他们的心跳都听得到,但更多的,是花瓣的飘零声。他们仿佛在童话里的水晶球里,很美。
女孩风铃般的声音使花瓣都停住了,很令人心寒:“我们——分开吧,也许——我们曾很爱对方,但是我累了。我们分开吧,还是结束吧。你看,樱花很美,不像我们的结局。你会伤心么?你不要伤心哦。我们会遗忘的。”她的话很凌乱,但他还是听懂了话里的那份绝情。她的每句话,都让他心痛。
泪,无声的滴在地上,地面上,连影子也找不到。难道这就是结局?
他抬起头,静静的看着她,他又想起了和她初遇的那天。
依旧是樱花飘洒,他不经意间看到了同样在树下的她。两人四目相对的一瞬间,那种怦然心动,撞击着两个纯净的灵魂。听说过一见倾心吗?他们便是如此。两人像童话里的王子与公主,幸福的无人可比。
青春总是那么美好,他们,连月老都嫉妒了,那根脆弱的如羽翼的红线,被他无情的剪断。可是,你相信爱的奇迹吗?他的心中,还有他们那些美好的回忆呢!
他依然静静地看着她,她黛色的睫毛上还有几滴细小的汗珠,他的心很痛,脸上的表情很淡。他张开嘴,轻轻的说道:“我还爱你呢。”睫毛颤动了一下,难道是他的幻觉吗?一颗晶莹的液体从她眼角滑下,滴在花瓣上,撞击着她和他的心。她抬起头,像他看自己一样的看他,四周寂静无声,他们仿佛不存在一样的安静,她的脸上写满了不舍。可是,她的脸色确实那么苍白,像天山上的皑皑白雪,纯净无暇的令人心寒。
她轻轻的说:“我会与你在一起,永远。”声音像梦一样轻,却能听出那份坚定,至死不渝的坚定。他握住她的手,仿佛贴着她的心,同样坚定的说:“我也会与你在一起。”
他低头吻了她,轻柔的连风儿也笑了。阳光,那么张扬的洒在她的身上,有着灿烂的光芒。
樱花,毫无忌肆的落下,比刚才还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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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苏轼的这首《水调歌头》很好的反映了人们的离与别。是啊!人生有太多的悲欢离合——上学时和父母的离别;回家时和同学、老师的离别……太多太多了!然而,每次上学来时,和父母分别的那刻——
还记得那天开学,妈妈带我去超市买东西,她手里拿着小纸条,目光在如山的货架上穿梭,仔细地为我挑选的必需品。我嫌她磨蹭,她宽厚地笑着,手上依旧在仔细地挑选苹果,嘴里念念有词:“挑点好的,娃吃着美……。“回到家,爸爸已经做好了丰盛的饭菜在等着我呢。饭桌上,妈妈不停地为我夹菜,眼看我的饭碗都堆成小山了,妈妈还不住手。爸爸虽沉默,可他的目光一直长在我的身上。直到我说,爸你也吃,他才扒两口米饭,一会儿目光又回到了我身上。
下午两点,校车便到我们家来接我们上学。在上车的那刻,父母一直在说:“在学校吃饱点!”“天气冷了穿厚点……。天要热了记得换衣服”这一句句嘘寒问暖的话语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一股暖流涌入我的心头,此时,我的眼眶已经被泪水浸透了,可我还是努力的抑制着这种情绪。随着学生们的到齐,校车也缓缓地开始发动,向学校驶去……
坐在校车上的我,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好恨以前没有听他们的话,我好恨以前总是和他们吵架,我好恨以前没有好好学习……我多希望这似流水的时光可以逆转,回到那开学的前几天,在家里有爸妈的陪伴,陪着我一起看电视,陪着我一起学习!
我想永远陪伴在爸妈的身边,可我知道,现在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身上肩负着巨大的使命——读书!但我并不悲伤,因为我知道,暂时的离别是为了成就更优秀的自己,是为了自己更好的未来,是为了将来能更好地同他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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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在一起
书,你伴我走过了几千个日日夜夜,我永远与你在一起
小时候,我还不认识你,看着你身上一幅幅精美的图画,纯粹是出于好奇,虽然那时的我不太喜欢你。
大了一点,我慢慢地走近你,当我领略到散发着墨香的你,你可知道我的欣喜?在一堂堂精彩的语文课中,我渐渐地爱上了你。
现在,我多么渴望去了解你,你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告诉我什么叫坚强,你用《鲁滨逊漂流记》,让我领悟什么叫毅力,你用《水浒传》向我展现梁山好汉的豪爽,你用《三国演义》令我懂得刘关张兄弟的真情。
今后,我还会一如既往地喜欢你,无论在何时何地,我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你的气息,你已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无论谁,也无法将我们分离。
当我享受成功的喜悦时,你用“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失败”的笺言告诫我不要沾沾自喜,那一切荣耀已成为过去。
当我坠入失败的深渊中,你以“天生我才必有用”,激励我走出失败的阴影,那所有的阴霾也一定会过去。
当我气馁沉沦,不求上进时,你时刻提醒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偿海”。不停地激励我奋进。
当我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时,你语重心长地对我讲“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警醒我不能浪费光阴……
书,你是我最忠诚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老师,我愿永远与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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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如一杯清茶,品出人生百味;书,如一盏黄灯;照出生活之路;书,如一股凉风,吹走烦恼忧愁:书,伴我一生的朋友。
捧起一本书,静静的坐在窗边,听鸟语,闻花香,品茶味,读好书啊!这是我多么向往的生活!
书,我爱书,我爱读书。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冰心的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一本好书,可以激发人的阅读兴趣,让人爱上阅读;一本好书户,可以教会人怎样做一个文明的人,让生活更加美好。总之,书能让人明辨是非,文明礼貌,遵纪守法。而一本坏书,会使人作恶多端,无法无天。由此可见,读好书的重要性。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读书一是为了长见识,而是提高作文水平。既然爱读书,那就要明白书的主要内容,讲述的主要道理和结构特点,这样,才能提高作文水平,达到读书的真正目的。如果只是痴痴的读书,而对书讲的什么一问三不知,读与不读,有什么根本差别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从读书,便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勤劳程度。一个书不释手的人和一个偶尔看一看书的人的写作水平是大相径庭的。因此,书要勤读,读得越多,写作水平便越高;但如果读得少理解的越少,写作水平自然上不去。学习也一样,只要肯用功,即使学习较差的同学也能逐步上升。
有人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看是:书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书,教育我们怎样做人,怎样为人处事,可比父母告诉我们的深刻得多。
书,我爱书,我爱读书。
红叶的秋天,凉风习习,日落黄昏,窗边的那个我,还在静静的,静静的,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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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冒险营救
鲁特是法国一个并不起眼的小镇,二战开战不久就被德国人占领了。德国人把小镇弄得鸡犬不宁,居民们都恨得牙痒痒。
这天清晨,镇子不远处响起一阵巨大的飞机轰鸣声和炮火声。镇长一下子惊醒了,他从床上跳起来,等枪炮声停止了,便开门要去看个究竟。这时,一辆马车急匆匆奔了过来,还没停稳,马车夫莫克就慌慌张张跳了下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快救人,盟军飞行员,在车上,伤得厉害……”
镇长赶紧跳上车,拨开厚厚的干草,见里头果然躺着个盟军飞行员,浑身是血,已经昏死过去。莫克说,自己一大早正准备给镇上的旅馆送干草,谁知回来路上竟遇到了激烈的空战,惊慌之中他赶着马车躲进了丛林里,结果竟发现了这个飞行员。
这时,镇长已经从飞行员的口袋里找到了证件,一看,原来这小伙子叫乔治,还是个法国人!镇长无比激动,但他也明白,要不了多久,德国人就会搜过来。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把伤员藏好,再把人救活。于是,他迅速用干草将飞行员重新掩盖好,决定把他送到镇里唯一的修道院去。那儿有个祈祷用的密室,而且院长珍妮还会一些急救知识。
于是,镇长和莫克快马加鞭赶到修道院。开门的是修道院的贝拉大妈,她见来了个血肉模糊的伤员,不停地在胸口画十字。珍妮院长立即对飞行员进行了简单的检查,望着满脸污血仍在昏迷中的病人,她担忧地说:“他的伤很重,但是我们的条件非常有限,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自己的意志了。”正在这时,有人跑来报告:“不好,德国鬼子往这边来了!”珍妮院长赶紧吩咐贝拉大妈把飞行员藏到密室里去。镇长猛地想起院子里还有马车没有处理,于是领着莫克,和珍妮院长走向门外。
PART.2生死抉择
还没等镇长和莫克驾车离开,德国人的卡车就堵在了修道院门口。下车的军官是个空军少校,大伙儿紧张得心怦怦直跳。
那德国少校好像很有风度,他轻吻了一下珍妮院长的手,才缓缓开口道:“刚才有一架飞机被我们击落,飞行员肯定受伤了,可就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各位有谁看见过他吗?”
镇长强压住心里的紧张,答道:“我们没看见过什么飞行员。”
那德国少校听了,径直向镇长走过来,面无表情地盯着他足足一分钟,冷笑一声,用枪口指着镇长问道:“那么镇长先生,请问您和这位马夫先生一大早跑到修道院来做什么?”
这时,珍妮院长走上前来,从容答道:“少校,修道院最近需要些干草,我托镇长找个马夫给我运一些来。这不,他们正卸好车准备离开。”少校听了,竟然走到马车旁拨弄起来。不多会儿,他夹起一根染着血的干草问:“那么这又是什么?”说完,他用枪顶着马夫莫克的脑袋喝道,“我劝你们还是老实点,我数三下,不交人,他就得死。”
一句“一二三”之后,只听“砰”的一声枪响,莫克倒在血泊中。在场所有的人都吓得惊叫起来,乱作一团。这时,一个修女一步上前,揪住德国少校的领子,大骂开来。“砰”的一声枪响,那修女也倒下了。霎时间,整个修道院一片死寂,只听那少校冷笑道:“只要有人把飞行员交出来,你们现在就可以回家了。不交的话,跟他们一个下场。”接着,他便走向镇长。正当所有人都为镇长捏着一把汗时,只听人群背后传来一句“住手!”
大伙儿转过身去,发现喊话的竟是贝拉大妈。她不知何时已经从密室里出来,蹒跚地走到德军少校面前,浑身发抖,说道:“人是我救的,我知道你们要找的飞行员在哪里,但你要说话算话,放过其他人。”
德国少校大喜过望,示意手下把人质全部放走。镇长狠狠地瞪了一眼贝拉大妈,带着人们离开了修道院。眼看着贝拉大妈领着德国人往楼里走,珍妮院长猛扑上去,给了她两记响亮的耳光,可这也无济于事了。
很快,受伤的飞行员给德军抬上了卡车,珍妮院长只能在一边眼睁睁地目送他离开,心里充满了懊恼。当德国人抬着担架经过她时,珍妮看见飞行员仿佛用尽力气,把嘴角微微上扬,像是要安慰她一样。霎时间,珍妮院长的眼里满是泪水,反而感到更加愧疚。
PART.3功过是非
飞行员被带走了,贝拉大妈也知道自己不能再待下去,她对着珍妮院长深深鞠了一躬,准备离开。可珍妮却把她的行李摔到地上,向她啐了一口,骂道:“你这个无耻的老太婆,早知今日,我当初就不该收留你!”
原来,一年前的冬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贝拉大妈随着逃难的人群来到鲁特镇。珍妮院长可怜她年事已高,就留她在修道院做些杂活。贝拉大妈干活卖力,和大家的感情也越来越深,可谁知今天,她为了活命,竟然会做出如此可耻的事情。
贝拉大妈也没再多说什么,收拾好散落的行李,默默走出了修道院。
很快,从德国人的军营里传来了噩耗:那飞行员英勇不屈,没有透露一点情报,被德国人残忍地杀害了,埋在了小镇东边的树林里。大伙儿听了,都自发地到小树林去为他祈祷、献花。
这时,人们发现贝拉大妈也远远跟在人群后面。大家唾弃道:“以为现在献个花就能赎罪吗?呸!”贝拉只好黯然消失,再也没回来过。后来,有人听说她被抓去给德国人做饭,大伙儿听了都恨得直跺脚。
接下来的日子里,德国人打仗吃紧,开始限制民用煤油。天气越来越冷,眼看镇上的一些老人孩子熬不过这个冬天了。谁也没想到,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贝拉大妈偷偷敲开了镇长家的门,还带来了一桶煤油!原来,她料到这个冬天大家的日子不好过,就趁着给德国人烧饭的机会,在军营里偷攒了些煤油给大家送过来。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小镇上的人们一边接受着贝拉冒着生命危险偷来的煤油,一边在议论着她从前的“无耻行为”。渐渐的,人们也不太提起树林里的那个飞行员了,可小树林里的那个墓地上,却一直都有人送来鲜花。
然而,“胆大包天”的贝拉大妈还是栽了,这一次不是因为偷煤油,而是因为她伺机破坏机场的军用设备,让一队德军士兵乘坐的卡车翻进了沟里。很快德国人就把她查了出来,小镇的人们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
气急败坏的德国人把贝拉抓起来,为了杀一儆百,德国人没有马上处死她,而是下令将她绑在飞机上,又驾着飞机上了天。
那一天,飞机在小镇上空盘旋了一圈又一圈,居民们都抬头望着天空,眼里满是同情和崇敬,就连珍妮院长也在胸前划起了十字。
傍晚,可怜的贝拉大妈终于从飞机上被放下来。这时,她已经奄奄一息,德军士兵料定她必死无疑,就把她拖到大街上任其自生自灭。趁着黑夜的掩护,镇长带着人把她救回了修道院。
修女们开始为贝拉大妈做最后的祈祷。珍妮院长忍着泪水说:“虽然上天仍然不能原谅你的过错,但是此刻我愿意帮你达成最后的愿望。”
贝拉大妈平静地环视着屋子里的人们,她缓缓地说:“请把我、把我和那个飞行员葬在一起……”
这个要求让大家有些不知所措,屋内沉默了。珍妮院长为难的说:“也许你是想去天堂向英雄谢罪,可是从感情上讲……”
珍妮院长还没说完,便注意到老人的手伸到了衣服里,似乎在找什么东西。接着,老人拿出一个包裹好的手绢交到镇长的手上,镇长打开手绢,里面是一张皱了的照片。
镇长打量着照片和躺在床上的贝拉大妈,脸上满是痛苦和悔恨的神情,他把照片交给珍妮院长。
珍妮院长好奇地接过照片,上头是贝拉大妈和一位飞行员的合影,英俊潇洒的小伙子靠在老人的身边,两人笑得是那样开心。照片的背面有一行字:我们的骄傲—罗伯特·乔治。
贝拉大妈用尽最后气力,说:“他是我唯一孩子,他在地下室苏醒过来的那一刻,我们都认出了对方,他不愿让无辜的人受到牵连,可是又没办法自己走出来……”
贝拉大妈没有说完便静静地离开了人世,珍妮院长和大伙儿都哭成了泪人,他们按照老人的遗愿,将她和她的儿子乔治安葬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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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写完了作业,都喜欢跟家人一起做一些游戏,也常常玩得不亦乐乎,其中最让我高兴得几件事,可以悄悄地给大家说说。
这件事可是有些神秘感哦,我和我爸都很爱变魔术,因为家里有一本指导书哦。其中最厉害的是:我能把断了的绳子变成不断的绳子。很神奇吧?
还有的时候,我们会下五子棋,爸爸常常把我弄得一头雾水,分不清东西南北。还有的时候,我也能迷惑住高手老爸。
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候,还常常打气球,不是把气球打得上一下、下一下的,就是把气球打得出界。在快乐中,我也感到了家人对我的爱。
干得最多的事是陪妈妈散散步,顺便谈谈心,比如学习中遇到的难点呀、一天中发生的事情呀什么的。有时还跳跳舞、做些运动呀等等几种活动。
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感到了无比的幸福。我尽情享受着和家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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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年华,灿烂的花季,在青春的编织下绽放出最辉煌的色彩。她容光焕发、灿烂辉煌,所有阴郁与黑暗都遭遇到她的驱逐。青春是一只高飞的小鸟,她美丽的翅膀像彩色的旗帜,召唤着理想,憧憬着未来;青春是一支余韵不绝的歌,她把浪漫的情怀和严峻的现实交织,拨动每个人的心弦。
我们拥有青春,我们与青春同在,在青春的陪伴下,我们正演奏着一首又一首壮丽的诗篇。
激昂篇
——“羔羊”的咆哮
青春是一往无前的勇敢,是不会泯灭的希望,是“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气概。
学校冬季运动会这星期就要盛大开幕了,可老天偏偏为难我班,“感冒病毒”一下子逮住了3名在全校赫赫有名的运动强手。这突袭的“恶魔”让我班元气大伤,大家几乎跌入万丈深渊。作为班长的我,就不信这个邪。虽然“五虎大将”已损失3员,但“汉室可兴”仍然有希望。
运动会上,大家为了心中的信念,过五关、斩六将,奋勇当先。100米冲刺中,我班温航同学在最后关头,咬紧牙关,大吼一声,憋红脸,全力冲刺,一飞冲天,竟奇迹般破了那沉睡多年的记录。男子三级跳远,向小康同学大吼一声,从预赛的第六名一下跃进决赛的第一,扭转“乾坤”,让大家欢呼雀跃。大家在比赛中一次次爆发出“咆哮”,那是“羔羊”在“咆哮”,那是用行动证明自己的“咆哮”,那是向失败发起进攻的擂鼓。
狂想篇
——“在屋顶上流浪”
青春是一只爱冒险,充满好奇的蝴蝶,对路旁朵朵美丽、婀娜的花朵,总是掩不住爱美的心,尽管知道那美丽的背后带着利刺,却总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那个夏天,幼小的我遇见了美丽的她,心中绽开了“爱的花蕾”。她是班长,也是校花。她长得很靓,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里似乎藏着一汪泉水,无比清纯,闪亮,让人无法抵挡。她很爱笑,笑时两个小酒窝格外迷人,给人一种甜蜜的感觉。
我是一个害羞的男孩,不善于向女孩表达,因此心中暗恋却没勇气向她表白,甚至每次和她说话,我都会脸红,但我仍常常偷偷地注视着她,偷偷地陶醉、发呆。我的心事很快被好友发现,他们鼓励我大胆向她发起“进攻”,经过一个星期的思想斗争,我终于鼓起勇气给她写了一封所谓的情书。递给她的那一晚,我感到万分焦虑与紧张,那种“求之不得,寤寐思服”的复杂心情,让我魂牵梦萦。当她把回信托别人交给我时,我简直不敢相信,几乎喜极而疯,觉得自己是天地间最快乐的人呢。然而爱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即使没有普希金那么悲壮,为了心中的伊,胆小的我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和当时比我大几届的大哥哥展开了“生死战”,惹出了一连串“可歌可泣”的故事。如今我和她早已清醒,从混沌中苏醒,认识到:我们真的很小,还真的不懂什么叫爱情,更没有能力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承担责任,因为我们仍只是父母手中的一个宝。
畅想篇
——爱吾所爱
青春是一个叛逆十足的小鸟,不愿被“四角的天空”所封杀,总是渴望飞向蓝天,追求自己想要的一切。我是个淘气的男孩,在家里最不想听父母呼来唤去的指令,他们越叫我怎么着,我就越不怎么着,相反,倘若他们默不作声,我反而会把事做得井然有序。因为我要向他们证明:有些事,我完全可以独立去做,已不需要他们的唠叨。
我爱追求个性,追求一个立体的我,我爱音乐,也爱追星。休闲时,我会毫不保留地将音量调到极至,陶醉在歌声中。当然我也会为去买周杰伦的唱片,省吃俭用,甚至节省自己的早餐钱,为的只是那几小时的沉醉。
我爱反抗,平时在学校老师总让我们多做一些资料,不让我们看其它“闲书”。我偏不,我的青春我做主,我偏偏抽出时间读一些小说、散文等,幸运的是我每次总能获得成功,老师们也都对我网开一面。
与青春同伴,让我看到的不仅是荆棘,还有鲜花与阳光。酷酷的我,徜徉在青春的道路上,不管是遇到什么,我都会欣然接受,就算风雨再大,也吹不倒青春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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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之下,两个背影,牵着手,甚是温馨,可叹,落叶飘零,这一场景乃是永远记在心头,挥之不去的……
记起你,第一映象还是你戴着那一顶黑色的礼帽,与那穿着一件黑色风衣与一双黑皮鞋,背着手行走的背影。
拿起照片,看着你,心中多少有些不舍,更多的是后悔与伤心。
幼年时光是我最美好的时光,那是春季我与你相遇了。你似乎并没有那么爱笑,但我总是拉着你手与我玩。但好似那时,多的是对你的责备,真不懂事啊,现在想起,甚是后悔。
依旧幼年,百花齐,万蝶采蜜,与你在一起的夏,似乎没有。
来到少年,没有夏日的闷热,秋日的风很凉快啊,与你似乎很少见面了,这个秋日似乎去的太快了,也许,你的时日不多了,该出发再见见你了,再陪陪你这最后的时光。
见到你,你似乎瘦了许多,看来时间对你很不慷慨,对我与你的时间也没有许多了,你又陪着我出去了,夕日欲颓,落叶飘零,一瞬间,心中有许多回忆涌了出来,想哭,不想失去你,我还没有过多了解你,我不想让你这样离我而去。
终是在这个落叶之刻走了吗?我似乎有些不舍了,在这个季节走,很适合你啊!
你明明还没有陪我到这个冬季啊,在那个冬季一切都是白的,甚至有些白的过头了。
明月之刻,本是团圆之时,怎么少了个你,站在窗前,不知何去何从。
这个秋日,夕阳之中,似曾相识,有我却唯独没有你,你一个人走向了远方……无依无靠,爷爷你听到了吗?这是我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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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
在瓦砾之下的黑暗中
你的心燃起如烛火摇曳的希望
在瓦砾之上的光明下
我们的心却为寻找你生命的痕迹而焦急
在救灾抗震的一线处
他们用双手筑起生命的回家之路
在越山隔水的这里
我们用爱与希望传递着远方的思念
在海外的游子呀
他们的一片热心系灾区
在海峡另一端的同胞们啊
他们的每份祝愿送灾民
不论在哪里
我们的心我们的情我们的亲人
请相信
不论在亘古至今
还是在未来永恒
我们与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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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也许,分开后才知道要珍惜。——题记时光凛然,又是一年六月时。但今年的六月与以前与众不同。六年级的学生过六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要离开小学,迈入中学生活的轨道中去。这可能很正常,但若上了中学,我们也许不会是再在一个学校,不在一个圈子里生活了。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怎样的分别、怎样的痛苦,别人又何曾体会过呢?还记得吗?我们两家住得很近,你家就在我家的斜前方向。所以,每天早晨上学、中午放学、下午上学、然后又放学,都是我们两个人一起走,不是吗?(除特殊情况)你的开朗、调皮、童真满满……所有的一切一切,让我不得不认识你,想和你这个人做一辈子的朋友;而我的大方、活泼、可爱又那么的感染你,让你也有一时的冲动想跟我做朋友。
呵,看我接受了,我们从此就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而我也在期盼着与你在一起的时光……还记得吗?以前的我很胆小,一只小虫就能把我吓得嗷嗷直叫,所以有许多的男生多欺负我,拽我的马尾辫儿。而你一看到这种情况,就像新一代的救世女侠,毫不甘示弱地冲过来,替我反手,欺负他们。这一景象,在我脑海里不知出现了多少回,而我在你的鼓舞下,也变得慢慢坚强起来。在那一刻,我感觉我好像又重新认识了你这个人——替人打抱不平。这使我格外感动。
还记得吗?你这个人哪!就是很幼稚、天真,有时我都有点儿受不了你,可在你的鼓舞下,我不但没有讨厌你,反而又加大了对你的喜爱、佩服之情。每天上学放学的时候,你不是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动作,就是发出几声奇里奇怪的声音,常常逗得我捧腹大笑,笑的肚子都是疼的。什么“哇咔哇咔”、“米丝蒂”、“哟”、“乌斯蒂丝”……哎呀反正只要是声音你都能发得出来,而且从来还很骄傲的样子(我没猜错这应该是花园宝宝里的声音和动作)。每次你小朋友般的童真气质,让我敬佩不已。(看来真的要管你叫一声‘女大侠’了)还记得吗?自从经历过那件事情后,我就更加的确认,与你在一起的时光真的好开心。那天放学,咱俩一起走在路上,不过你有点儿神神秘秘的。开始你就是哈哈大笑起来,我并没有注意到。可是走在旁边的人都问你,你怎么了,笑得这么洒脱?而你则装着不理他们,还是哈哈的大笑。后来我才发现你。
刚开始我以为你可能是想到了什么事情,才如此开心,可后来我却越看你越感觉你有一点神经,神神秘秘的。我又叫了你一声,你还是没有答应。可我并没有生气,而是更想一探究竟。不过我看这情况是“探”不成了,所以就没有理你。我总是觉得,你变幻莫测,就像变脸一样。我永远都不会探到你的最深层,因为在你的身上,可能你真正的庐山真面目就是这样吧!还记得吗?你是咱们班的数学课代表,你很潮,也十分的忙。所以有时你会把你的工作分配给我一些,尽管我不是数学课代表……我们一起忙,一起玩耍。就这样,我们不管在哪方面,都齐头并进,你帮我,我帮你的。
我十分高兴,我能交上你这样一个知心朋友——宋宝贝(这是外号,原名宋烨煖)不过现在我们要升初中了,也许要分开了。但想想我们以前在一起的日子,我真的是十分的珍惜,珍贵,我不舍得失去你这样一个好朋友。不过请你放心,与你在一起的日子,我过得很快乐,相信你也如此。而若不与你在一起的日子可能会更加漫长,所以我一定会记住你这个朋友,记住与你在一起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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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童年回忆里,常常出现她高大的身躯,微卷的头发,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嘴。
十几年前,我还是个爸爸拎着衣服就能提起来的小孩子,那时总希望可以快点长大,可现在长大,却怀念那段无忧无虑,快乐向往的日子。
那时候,家里是养奶牛的,每天早上她把我背在背上,怀里抱着小狗,坐在牛棚里挤牛奶。大一点就坐在她旁边,小狗趴在另一边。如果桶接满了,小狗便会起身摇着尾巴盯着她看,求她给点牛奶喝。这时我和她就会相视一笑,说小狗机灵,知道要新鲜牛奶喝!
和她之间的事,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次闹矛盾了。那天开心地从幼儿园回家,那时候玩性大,不想做作业想看电视,她自然不能接受,便把我修理了一顿,最后哭着把作业写完了,还在背后骂她的坏话。
到了晚上和她赌气不睡觉,硬撑到了9点还不睡。她一开始哄我道:“快点睡吧,明天还要上学,迟到了就不好了,那么多人看着你不丢脸吗?”“那就不去了!”我嘟着小嘴歪着头道。经过一番争论,她忍不住对我吼:“现在几点了,你还不睡,你不想上学算了,明天给你请假!”说着便气冲冲走出了房间跨出大门,我一看大事不妙,一把抱住她把她向房间里拉,但毕竟是小孩子拉不动,她也停下脚步蹲下抱着我说:“外面凉,你还没穿衣服,小心着凉,不然明天真去不了学校了。”
她现在和我提起这件事,还哭笑不得。说她没想到我当时力气那么大,把她围裙的带子都扯断了,我听了捧着肚子哈哈大笑。
现在很少回去看她了,但是在微信上还是和她聊得热火朝天,希望还可以像小时候一样和她玩耍。
当我回忆起那段无忧无虑日子,回忆里总有她――我的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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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
一盏明灯,一杯香茶,一本好书,一生中有这三样东西,你就可以成为世间最幸福的人。因为,与书在一起,在书香中,你就像与一位大师谈心,可以收获很多很多。
书,当之无愧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与书在一起,可以收获智慧,纵观历史长河,宋濂从小刻苦读书,不论严寒酷暑,始终如一,最后成为了栋梁之才;赵普只用心钻研《论语》一书,就“处决如流”,终将成为一代风流人物。
与书在一起,可以收获快乐。读书的时光,是纯洁而又明净的: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可以感受时代跳动的脉博,可以呼吸新鲜的田园空气,可以触摸到属于自己的一方净土,可以随着情节的跌宕起伏,随着人物的悲欢离合,一起哭,一起笑。在书的世界中,没有什么虚伪可言,它永远是最真实的。阅读《绿山墙的安妮》时,我们会为安妮的纯真而开怀大笑,阅读《小王子》时,我们会为小王子的死去而失声痛哭: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时,我们会为夏洛克的神机妙算而拍手叫好。你能说这不是一个快乐的过程吗?
与书在一起,就像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一样,书用它的优美的语言,精致的辞藻,为我们构建了一个清新自然的环境,让我们领略到那一份独有的淡淡醇香。“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让我们脑海中浮现出夏日美好的情景。“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让我们品味到溪水的活泼与细腻。
好书,精中见生气;妙书,轻松间出真情,奇书,奔突之际现神采,气度的流变,情韵的播撒,惊魂的锋芒,尽在不言中。
与书在一起,乐亦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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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火虫萤火虫慢慢飞,夏夜里夏夜里风轻吹……”——题记
读书声依旧朗朗,窗外的绿荫下却没有那一只只提着灯笼的小天使了。
两年前,身边是另外的五十三个孩子。那月,每个孩子的脸上都飞舞着一抹喜悦,心中也盛满了憧憬——我们班将要代表学校参加合唱比赛了。这是我们班第一次集体参加这样的活动,值得铭记的,这也是最后一次。几位音乐老师共同商议,决定我们合唱《萤火虫》这支曲子。由于时间的短促,同学们在学校里多留一个小时,那时,倘若你路过那儿,必将听见有那么一间音乐教室,传来童声的歌唱;看见有那么一群学生,他们直挺挺地端坐在位置上;感受到那小小歌曲蕴含的希望……
夜晚,是萤火虫最团结的时刻,一起纷飞,一起舞蹈,一起散发光芒。
辛勤的努力终于迎来了那一天。大巴嗡嗡地摇,心儿怦怦地跳。但当我们站在聚光灯之下时,我竟奇迹般地不紧张了——与同学在一起,便好像多了一份依靠、一份安心。我们吟唱,我们随着音乐摇摆,我们恍若化作一片音符,融入了音乐当中。每个人的手紧紧相连,每个人的歌声紧紧相融,每个人的心也紧紧相接。我们好像散发着光芒,就像……就像一群萤火虫。团结协作,照亮黑暗。我们也如期取得了优良的名次。
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天亮了,萤火虫们便各奔东西了。讽刺的是,现在,我连那五十三个名字都记不全了,印象最深的,也只是那首时常萦绕心头的“萤火虫”,而那慢慢地在黑夜中一起纷飞的萤火虫,终究是分散了。
萤火虫,属鞘翅目、萤科,喜潮湿温暖,生命周期一年,成虫平均寿命五天。
“萤火虫萤火虫慢慢飞,我的心我的心还在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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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一个怀揣着希望的季节,春天也是个失恋的季节,春天是一个心灵躁动的季节!最近接触到太多太多伤心的人儿,耳朵听见一个又一个失恋的故事。许诺一起长久,许诺在岁月里辗转,熟稔换回漠视的伤。许是冬日严寒,春寒未尽,一性一情越发慵冷的缘故。
叹息交往初期,心儿玲珑。彼此倾其所有的美好,给与对方,只为接纳。熟悉后,理所当然的霸占与索取。由早期的给予,变成无所顾忌的索取。沉重的索取,变成无法负重的包袱,乃至一爱一情逃离。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相信一爱一情。却又都渴望下一次一爱一情,快点来临!人们都以为换一个人去一爱一,去纵一欲,就可以从头再来,可以更快乐。
曾经沧海难为水。当你真的一爱一过,真的疯狂过,一旦逝去。你的心,会冰封,冰封的无欲无求。静心修一性一,不禁去问:什么是一爱一?什么是灵魂?什么是原则和道德?
找一个一爱一自己的人,还是找一个自己一爱一的人?很多人这样俗俗的问。是的,之所以说俗,是因为每个人都想问,耳朵听出厚老茧。然而“俗”的问题却常常主导我们的习惯、一爱一情,乃至一辈子。火冬觉得,只要两个人能走到一起,必定一爱一过。即使不够一爱一,也必定有一方曾经火热的一爱一过。既然两个人能够在一起,为什么还要去自寻烦恼,为那个一爱一的更多一些,这个又烂又小的话题,耿耿于怀?
一爱一情里,真正重要的是:在一起 !
今日,听到一个相反的观点。一个很帅气的男子,双眸含一着泪花,话语哽咽。他说他后悔,后悔为什么不早点离婚。如果早一年离婚,也许他的妻子不会躺在医院内。他知道那种恶一性一肿瘤,源于他们的吵闹,源于生气。倘若当初早早知晓,知晓一年后妻子会得恶一性一肿瘤,他宁愿选择离婚。他只是希望她能健健康康地活下去……
在一起会不愉快,还不如干脆放一爱一一条生路。
他只所以这样懊悔,因为他们没有孩子,没有两个人之间的维系。结婚那么多年,不敢去要孩子。他的内心深处,对待一爱一,对待家庭,有一种忐忑,不安全的忐忑!
没有孩子的男人、女人,也许真的不够完整。因为一旦有了小孩,才会懂得责任。心会慢慢静下来,理所当然的忍耐,只求平安。 平平安安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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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小狗在一起
早晨,正急急忙忙赶着去上学。爸爸先下楼去开车,我和妈妈姐姐等了一会才乘电梯下楼。进了电梯,里面已经有一个老人了。快到二楼的时候,怕狗的姐姐突然紧紧地抓着我的手臂。抬头一看,姐姐一脸恐惧地望着我的脚边。我顺着姐姐的目光望去,立马发现了一只白色的小狗在不停地蹭着我的腿,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我。见我望着它,还喊了声“汪”。姐姐的手猛地抖了一下。我看了一眼姐姐,不就是一只狗么?怕什么?我也不再管这只小狗了。
电梯到了。我刚想跨出去电梯,不料,小狗忽然在我脚边绕了个圈,我险些踩着了它的脚。望着即将走远的妈妈与姐姐,刚想迈开脚跑上去,忽然闪过了妈妈的提醒:和狗在一起千万不能跑。无奈之下只好放慢脚步,狠狠地瞪了一眼这个小家伙,它依然兴奋地“汪,汪”叫着。大概这个小家伙喜欢上了我把?
本以为它不会再跟着我往前走了,没想到我走一步,它就围着我的'脚绕一圈,累了就吐吐舌头,放慢脚步,继续跟着我,有时它还蹦起来想努力够我的手。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车子,我慌了,它都和它主人离开一段距离了,怎么还不回去?不会还要和我上车去学校吧?终于在离开主人三百米之后,主人便叫着小家伙回去了,我心中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后来,我再没见过那只喜欢我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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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小我就是一个爱幻想的孩子,不管在什么时候,一不留神,幻想的翅膀就带着我起飞了……睡觉时,我总会想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变成电脑游戏中的主角啦;万一我死了要不要用火烧身啊;20xx世界末日会真的来到吗?一大串奇怪的问题总是在我的脑海里盘旋。前不久看了福建小学生被杀的新闻,我就幻想自己也会遇到这样的事。看了玉树地震的.新闻,我幻想着我被埋在了地下,有许多蚂蚁爬到了我身上……
不过,我想的最多的自然是最近疯玩的赛尔号。自己打的是什么精灵,他强不强,用什么绝招才能战胜对手……我想得很仔细,脑海中蹦出许多精灵,跟真的赛尔号也没什么两样。课余有空闲,我还会亲自演一下,整个人趴在地上,攻过去,顶过来,嘴里不时会叫出绝招的名称和其他与精灵有关的词语……
赛尔号的这些幻想,在任何时候都会出现。早上、晚上、午饭时、课间休息时都会出现,甚至上课时也会冒出来。最可恶的是幻想老让我上课走神,老师就故意请我发言,我答不出来,自然很丢脸了。
幻想不受控制,随时出现,特别是不想让它出来,它却偏偏冒出来,令我好烦恼。幻想真是太不听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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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寒冷的夜里我总是想着你
因为有你我可以从寒冷的夜里找到温暖
你给予我无比的勇气与深刻的记忆
有你好比我得一颗心
是你每夜与我谈话
是你每夜与我一起度过
也许不能每天在一起但一起走过的都会成为我与你那深刻的记忆
正因为有那记忆
使我对你有着一种感情
也许时间过得匆匆忙忙
但是每一个脚步都有你与我一起走过
和你第一次牵手
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刻
对着你我没有任何抵抗力
你已经占据了我的记忆的一部分
因为有你我的记忆才会完整起来
因为有你我的生活才会充实起来
即使寒夜里我一个挨过
也会想起你那可爱笑容
有你我得生活才不会没有色彩
因为你就是我生活的重要彩虹
每天闪烁着七彩斑斓般得彩虹
也许我不知道你一些秘密
但是我知道你是爱我却不敢开口的女生
温驯可靠得你
我无意中开始依赖你
正是这样我更加的爱你
孤独不再缠绕我
因为有你在我的身边
你永远都是我最爱的人
你就是我永远的翅膀
没你我飞不起
没你我支撑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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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话让我从小就对书产生了兴趣。我喜欢伴随主人公一起悲欢离合,喜欢透过那一个一个方块字体会作者的情感,我喜欢与书在一起。
刚刚认识几个字,我就喜欢看童话书,知道公主是要和王子在一起,知道丑小鸭在努力下变成了白天鹅,也让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小时候的童话让我懂得了真、善、美,也明白了假、丑、恶的存在。我与书在一起。
上了小学,那一部部小说又吸引了我的眼球。我喜欢品味鲁滨逊登上孤岛后的绝望与死里逃生的欣喜;体会百万英镑中亨利一波三折的人生;观察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和周瑜的斗智斗勇;走进水浒传,回望梁山好汉最后悲惨的结局……这一个个故事,让我知道战胜恐惧才能获得成功,让我知道了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让我知道了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局面……我喜欢与书在一起的时光。
上了初中,我开始品味古诗文的奥秘。我为小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精神感慨;想象着“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壮观;观看庐山“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奇观;去池塘看“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丽。古诗,让我领略了古人的智慧,也让我体会了送别时的不舍,可“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作者王维的思乡之情,也让我动心不已。我喜爱书,喜欢与书在一起的乐趣。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我们正是读书的好年华,和书在一起,与书一起成长,是我最大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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