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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防汛应急预案(推荐十三篇)

发表时间:2021-10-22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推荐十三篇)。

⍟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 ⍟

一、正常值班:

状态:(一)预报降大到暴雨的范围小于5个区(市)县,实际降雨达到30毫米以上的区(市)县少于5个;(二)江河水上涨缓慢,且未达到警戒水位。

处置:(一)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局属单位保持正常值班;(二)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和局属单位将发生的情况向市局防汛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三)一般情况由各中心城房管区局、直属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处置,特殊情况向带班领导报告。

二、预警值班:

状态:(一)预报降大到暴雨的范围超过5个区(市)县,实际降雨达到30毫米以上的区(市)县多于5个;(二)江河水位快速上涨;(三)局部地区出现积水,个别地区有小洪涝。

处置:(一)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局属单位进入预警状态,带班领导上岗值班;(二)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在向市局防汛指挥中心报告情况的同时,要将相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分管领导报告;(三)抢险救灾工作按防汛预案组织。

三、警戒状况a:

状态:(一)预报降暴雨或特大暴雨的范围超过10个区(市)县,实际降雨达到50毫米以上的区(市)县多于10个;(二)江河水位持续上涨,部分接近或部分江河、水库、桥梁等重要目标出现险情。

处置:(一)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局属单位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临战状态;(二)启动防汛预案,市局防汛指挥中心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指挥中心领导到办公室指挥;(三)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局属单位的领导除了带班指挥外,还要带队深入防洪重点部位检查防汛工作,消除防洪隐患;(四)出现险情灾情的地区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一切力量抗洪抢险,并将情况向市局防汛指挥中心报告。

四、警戒状况b:

状态:(一)预报中心城区及上游地区将降暴雨或特大暴雨,中心城区实际降雨量超过80毫米;(二)中心城区主干道出现部分积水,低洼地区出现部分内涝;(三)重要设施,如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出现险情等灾情。

处置:(一)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和局属单位进入临战状态,市局防汛指挥中心各成员到一线值班指挥,副指挥长到市局防汛办公室指挥;(二)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和局属单位抢险队集结待命,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和局属单位按职责分工到重点部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出现灾情、险情的区局提前进入紧急状态,抢险救灾工作按属地原则,接受出现灾情、险情地区的.组织指挥。

五、紧急状态:

状态:(一)全市普降暴雨;(二)江河水位普遍上涨,主要江河的水位超警戒水位且还在上涨;(三)中心城区多处出现严重灾情或防洪隐患;(四)其他各区(市)县出现成片洪涝。

处置:(一)全局进入紧急状态,市局领导进入防汛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抢险;分管局长按职责负责相应行业的防洪工作;副指挥长及成员按分工进入一线指挥。(二)全面启动市局防汛应急方案;(三)没有出现灾情、险情的地区和单位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四)全市房管系统抢险工作接受市防汛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六、灾后处置:

状态:(一)降雨过程基本停止;(二)江河水位开始下降;(三)灾情、险情得到控制。

处置:(一)由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局属各单位负责进行灾情统计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局防汛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属地防汛办公室。

⍟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 ⍟


随着海洋气候变化与极端天气事件的频繁发生,渔船遭遇洪涝灾害的风险日益加大。为提高渔船防汛应急响应能力,并保障渔船和渔民的安全,渔船防汛应急预案应运而生。本文将详细阐述渔船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一、渔船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 评估风险:需要认真评估渔船所在地区的洪水风险,并了解历史洪水事件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通过分析海洋气象数据,可以预估洪涝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和区域。


2. 制定预警系统: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一套完善的渔船防汛预警系统。该系统应包括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和传递机制,以及渔船接收预警信号的设备和培训。同时,也需要与气象和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在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


3. 完善装备设施:渔船防汛应急预案要求船舶配备必要的防汛装备和设施。常见的装备包括水泵、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这些装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4. 人员培训与演练:制定预案时,应将人员培训和演练作为重要环节。渔船船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了解灾害预警信号和应对措施。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船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


二、渔船防汛应急预案的实施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 预警响应阶段:当接收到洪涝灾害预警信号后,船舶应立即启动预警响应机制。船员通过广播告知其他船员,并着手查看、准备和确认防汛装备的完好性。如果有必要,立即与海事局、渔政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获取最新的灾害信息。


2. 紧急疏散阶段:如果灾害情况进一步恶化,船舶应考虑疏散船员和货物,寻找最安全的撤离路径。船舶上的救生艇和救生设备应提前准备和检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启用。


3. 后续救援阶段:当灾害过后,船舶需要将注意力转移到救援和恢复工作上。船舶船员应积极参与受灾地区的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支持。在进行救援工作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并遵守相关部门的指导。


三、渔船防汛应急预案的持续改进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只是一个开始,其持续改进也至关重要。以下几点可作为改进的方向:


1. 持续评估和更新:定期评估预案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更新和改进。随着气候和环境的变化,渔船防汛预案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2. 提升设备与技术: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渔船防汛装备和通信系统也在不断改进。船舶管理者应关注行业的最新发展,尽可能采购和应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新设备和技术。


3. 加强协作与合作:灾害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和合作。渔船管理者应积极与海事局、渔政部门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分享信息和资源,提升整体灾害管理能力。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至关重要。预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并结合历史灾害事件的经验教训。同时,持续改进和更新预案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案,并不断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才能有效减少渔船在洪涝灾害中的损失,保障渔业生产和渔民的生命安全。

⍟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 ⍟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切实做到防洪有组织,预防有措施,抢险有能力,确保安全度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要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原则,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街道办事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标准内洪水防洪预案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办事处防汛负责人在防汛办公室负责指挥,向各驻地单位及相关部门部署任务。

2、各驻地单位及相关部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3、根据情况,分析汛情,实施防汛抢险指挥。

4、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天气动态,研究工作对策。

5、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办事处防汛办公室。

(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办事处防汛负责人负责指挥各驻地单位及居委会的防汛抢险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

2、办事处防汛办公室,保持24小时值班,防汛突击队员在大雨15分钟内到位,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巡查,确保河道、排水管网畅通,泵站正常运行及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办事处环卫所及其环卫工人,保证24小时值班,大雨15分钟内到位,确保辖区排水管网畅通。

4、各驻地单位及居委会的防汛指挥坚守岗位,轮流值班,驻地单位防汛突击队在大雨15分钟内到岗到位,防汛重点部位(西区低洼楼由西区负责、社区平房由社区负责、东社区由负责、标山中路由标山中路社区负责、西社区由负责、办事处自管房由负责、缤纷五洲地下银座由缤纷五洲有限公司负责、通讯城地下眼镜市场、地下停车场由通讯城同负责、二宫平房由二宫负责、齐鲁鞋城地下营业厅由鞋城负责、开发公司地下停车场由负责、四院家属院平房由四院负责)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办事处防汛办公室联络。

(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办事处主要领导、防汛负责人在防汛办公室负责指挥。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各驻地单位及居委会主要领导指挥,随时向办事处防汛办公室通报汛情。

2、在暴雨黄色预警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各驻地单位、居委会、办事处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待命,并对各自辖区、单位内的低洼地区、危漏房、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3、办事处环卫所及其环卫工人巡视下水井箅,防止遇杂物堵水,并派专人值守。负责人:。

4、办事处防汛值班电话及时接听群众来电,掌握低洼地区积水和受灾情况,保证24小时值班,确保网络及通讯畅通。

5、办事处环卫所及其环卫工人雨后立即清除街道的淤泥、垃圾等杂物,保证道路清洁畅通,负责人:。

6、办事处绿化管理员对倒伏的树木及时进行砍伐清理,确保道路畅通。负责人: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办事处主要领导、防汛负责人到达防汛办公室,统一领导指挥辖区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雨情、险情、灾情,科学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办事处防汛突击队、各驻地单位防汛突击队、居委会人员要昼夜值班,随时出动,在第一时间到达位置展开抗洪救灾工作。

3、办事处防汛办公室通过通信网络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各驻地单位及居委会每半小时向办事处防汛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

(五)防御标准内洪水的后勤组织工作

1、抢险所需物资器材由办事处及各驻地单位负责储备。

2、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要领导,各驻地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指挥所有成员每隔一定时间(2-3小时)集中召开会议,通报汛情、灾情,研究对策,力争把洪水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超标准洪水防洪预案

(一)当遭特大暴雨时,即城区降雨量每小时达到60毫米以上,应采取以下措施:

1、街道办事处向各驻地单位、居委会发出灾情通报,发动全体干部、群众积极投入抗洪救灾,确保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办事处、各驻地单位、居委会全体成员按照辖区负责范围发动组织人员抢险救灾,指挥低洼地区的群众疏散转移。务必随时向防汛办公室报告汛情。

3、医疗应急队由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统一调动指挥,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护和灾后疫情防疫。负责人:。

4、在抢险救灾中,部门和单位的所有车辆由防汛办公室统一调动使用,做到调之能来、来之能用。

(二)遇洪水必须转移时,执行低洼地区群众转移方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居民安全转移。

街道办事处由同志负责辖区内的六座低洼楼(10、12、18、20、38、42号)楼居民、社区平房受灾居民转移至实验学校(学校由负责接收转移群众事项)和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由负责接收转移群众事项)。食宿由同志负责;堵排水由同志负责、收水口、井箅子清扫由同志负责;物资存储运输由同志负责。

⍟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 ⍟

为更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确保同事生命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大厦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渡汛准备工作

以防为主,树立防控意识。一定要把同事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和“凡事予则立,不予则废”的观点,增强做好大厦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紧盯住今年的汛期,按照防汛预案,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防汛抗灾工作。确实做到深入排查、有效整改、周密部署、严加防范,确保大厦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安全渡汛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汛期到来之前安全检查。组织力量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校舍围墙、排水沟、后山体、包括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过细检查,检查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尤其是存在的隐患,要登记汇总提交大厦研究整治方案。大厦领导要认真分析和掌握大厦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必须逐一提出整改方案及防范措施,并指定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制定实用预案。要切实根据大厦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汛期应急处理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

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汛期重点部位的检查监督,在汛期内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汛期突发事件。

二、安全渡汛应急反应

1、大厦接到上级政府发布做好紧急防汛准备工作后,或根据台风紧急警报即将发生灾情,防抗台风领导组将发布防抗台风紧急通知,启动大厦防抗救灾应急预案,布置防灾工作,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2、各校应根据本校防抗救灾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急反应工作预案,按照防抗救灾机构设定,开展本校防抗救灾工作,并协助各工作组开展救援抢险行动。

三、突出重点,限时整改办结

1、大厦周边的地质状况,特别是大厦后山有可能倒塌,应抓紧做好防护工作,并建立和完善巡查监测制度,指定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观察监测,发现地质有新的变化或有险情,该转移的要组织转移,该停课的应停课,同时应及时逐级上报,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排险。

2、大厦遇到洪水暴发或水位上涨等险情。要加强对学生的避险常识和自我保护的教育,不要涉水过涧、过溪、过河,更不能冒险抢渡溪河;要熟记大厦应急信号,应急转移线路和地点;要认真组织同事学习有关汛期防灾抗灾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大厦危房遇强台风易发生倒塌,要撤离人员,能拆除的.应及时拆除,暂时不能拆除的应予以封闭,并圈定警戒线,标明危险警示标志,并加强监测。

4、大厦排水设施要定期检查清理,确保畅通,尤其是处于低洼处大厦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遇有灾害性天气,做好防洪自护工作。

5、校园内用电线路的规范设置,如用电线路老化、垮度过大、设置偏低等都要整改,要规范布局、安全设置。

四、杜绝事故,确保安全渡汛

加强组织领导,大厦要成立汛期大厦安全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隐患排查和分析、安排整改措施,指定项目负责人,整改限时办结的跟踪督查;组织预案的修订和演练,应急处理出主意。遇有灾害性天气,主要领导务必在岗在位,靠前指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尤其要杜绝责任事故发生。中心大厦将组织对大厦防汛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凡是责任不落实的,汛期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追究大厦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 ⍟

一、编制目的

当洪汛到来时应急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洪涝灾害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设备、物质、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损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整个施工期安全渡汛。抢险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行成项目全员防洪防汛的局面。

三、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

⍟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 ⍟

一、编制目的

当洪汛到来时应急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洪涝灾害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设备、物质、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损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三、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王玉平副组长:刘长庆李际兵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段工长

2职责:

(1)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工区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质等资源。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指挥,组织相关人员尽快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3)应急行动组:接到现场报警通知以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概况,并通知各组应急负责人做好应急出发准备工作。

(4)疏散引导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现场闲杂人员及疏导交通,引导救援人员、物资车辆、设备进入救援现场,保护好现场。

(5)现场技术组: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论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落实施救措施。

(6)物质设备车辆保障组:组织好救援物质、设备、车辆的进场施救,协助抢险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7)救护组: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五、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现有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抽水机、发电机、以及木板、钢管、槽钢、方木、铁丝、麻袋、碎石、黄沙等急救物资。

(2)各种急救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六、预防措施

1、各施工段负责人在项目经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状况编制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配备各种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发现汛情以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按预案进行实施。

2、项目部负责人应时刻关注当地天气,并建立完善的汛期洪水预警机制,做到早预防、早预报,提前督促物资部门做好救援物质、设备人员的调配组织工作。

3、接到有关洪汛紧急警报通知以后,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项目经七、应急响应

1、一旦发现洪汛险情,值班人员应立刻通知附近施工人员和附近村民,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项目部防汛防洪应急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险情以后立即报告上级管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救援现场,并有序地组织施工现场的救援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救援总指挥立即组织工程队负责人及记住人员对状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疏通道路的侧沟、并对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做出正确决定。

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及时向监领导报告。

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状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八、回复生产及应急抢救总结

1、抢险救援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写出《灾害状况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该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应性,部分条款不适应则予以修订。

2、组织建立单位、业主等相关单位召开恢复生产会,对水涝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恢复生产应采取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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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乡突发公共事件中水旱灾害防范和处置,以保障防洪安全和全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云南省防汛抗旱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保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瓦马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水旱灾害处置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变单一抗旱为全面抗旱,防汛抗旱并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3.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为主,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瓦马乡范围内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灾害中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2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山洪灾害,以及供水危机和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灾害或重大险情。

1.5组织实施

瓦马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乡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瓦马乡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乡防指下设办公室在瓦马水利工作站,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乡防指由乡长任指挥长,分管水利的副乡长任常务副指挥长,乡武装部部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瓦马乡水利工作站、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林业服务中心、民政办、综治办、卫生院、安监站、电信所、移动机站、瓦马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乡防指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防汛抗旱的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乡水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组织制定乡内江河流域防御洪水方案。负责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乡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对全乡重要江河、水库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江河、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2.1.3乡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瓦马乡水利工作站:正确把握全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2.瓦马派出所、乡综治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3.瓦马乡民政办:组织、协调洪旱灾后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4.瓦马乡财政所:组织实施全乡防汛抗旱等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委会提出的申请,会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经费,并监督使用。

5.瓦马自然资源所: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指导并监督全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组织、指导集镇的防洪排涝工作。

6.瓦马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乡镇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江河洪水和旱情的监测预报,负责全乡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柴油、农药等物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

7.瓦马乡安监站: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它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察检查。组织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负责清除公路、水运碍洪建筑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运力运送防汛抗旱和防疫的人员、物资及设备。

8.瓦马林业服务中心: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

9.瓦马卫生院、汶上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0.瓦马电信所、移动机站:指导全乡电信运营企业进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通讯的平时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积极保障防洪抗旱抢险救灾通讯畅通,完成上级交予应急抢险任务,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按照《云南省战备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指挥调度通信设施。

11.瓦马供电所:负责所辖供电设施的安全度汛,协调统调水电厂执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下达的防汛调度命令,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防汛抢险,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的电力供应。

12.瓦马乡武装部:遵照上级的指示和命令,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任务,协助地方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帮助指导地方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若遇重大灾情,武装部负责协调所辖民兵参加当地防汛抗旱、抢险救灾。

13.瓦马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全乡防汛抗旱工作,承办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对全乡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对全乡重要江河实施统一监控和调度;组织对江河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参与其它自然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

2.2组织体系

各村委会应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村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两委班子成员组成。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包括长期、短期、短历时天气预报,雨情、水情及水情预报信息。乡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掌握气象部门及水文部门发布的气象水文信息,为灾害预警提供依据。

3.1.2工情信息

1.工情信息包括:出险部位、险情类别、发展趋势、可能的危害、抢护方案,以及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2.水库工程信息

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须对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当水库出现险情可能导致次生洪水灾害时,水库管理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置险情,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工情信息。

3.堤防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须加强工程监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而可能决口时,堤防管理单位须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工情信息。

3.1.3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和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农村人畜饮水、城市供水、乡镇企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

3.1.5各村委会防汛指挥机构应与本预案对应的相应级别和时限要求,及时向乡防汛办报告相关信息。

3.2预防预警机制

3.2.1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全乡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全乡应急供水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种类。

6.通信准备。保证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充分利用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讯为主要内容分级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3.2.2洪水预警

根据江河水文预报、水库适时工情及洪水调度,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根据预案确定的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向社会发布。

3.2.3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落实值班巡逻制度。每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对沙地水库、瓦马集镇、汶上集镇、拉攀河流域、梨藻河流域、孙足河流域进行洪水防御方案修订和完善,主动应对洪涝灾害。

2.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本辖区洪水调度方案,视各种预报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3.3.3抗旱预案

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村的各类抗旱预案由乡人民政府批准、并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村应贯彻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发生水旱灾害后,要按照相关信息要求内容迅速进行核实,特别重大级、重大级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较大、一般应在3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1.3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沙地水库、瓦马集镇、汶上集镇、拉攀河流域、梨藻河流域、孙足河流域及重要的水利工程、防洪工程超设计标准洪水调度,督促指导各村、各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标准内洪水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各村委会负责。

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接到水旱灾害信息及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与本级应急机构通报情况以及协调配合做好水旱灾害处置工作。

4.1.4水旱灾害发生后,由乡人民政府及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乡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山洪灾害

1.当发生山洪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进一步恶化。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4.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组织实施,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4.2.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出现前期征兆时,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尽可能控制险情,为下游抢险应急转移赢得时间。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首先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其次是启动工程应急预案,要求相关单位无条件立即迅速落实,特别是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要尽可能减少损失。

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水库溃坝和水闸垮塌时全力采取措施延长溃坝、垮塌时间,为下游群众转移、减少损失赢得时间,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2.3干旱灾害

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乡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1)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确保乡村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3)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4)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2.严重干旱

(1)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组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2)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3)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适当限制供水。

(4)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轻度干旱

(1)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2)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3)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3.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3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4指挥和调度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现场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5抢险救灾

4.5.1出现水旱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5.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乡党委、政府上级指挥决策。

4.5.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救援。

4.5.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6.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消毒药品,以备随时应用。

4.6.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4.6.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本级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6.4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6.5出现水旱灾害后,乡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区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7.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和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水库和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实施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并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当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武警参加的,应通过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军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军队、武警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军队、武警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申请调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4)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2.抗旱队伍

(1)在抗旱期间,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减灾工作。

(2)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方面的服务。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优先保证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帮助进行紧急救治、防疫工作。

5.2.6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进行补充储备,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2)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储备的区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助,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3)乡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急需的抢险物料,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各村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及定额,根据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各村因地制宜确定。

(4)抗旱物资、水源储备。干旱频繁发生村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机具等物资。

2.物资管理调拨。乡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由村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进行调拨。

5.2.8资金保障

乡财政或上级部门安排防汛抗旱、水毁修复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重大级以上水旱灾害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水利工程修复。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抗旱的责任。

2.防汛抗旱期间,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社会关注。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搞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5.3技术保障

5.3.1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1.尽快建立乡内主要江河干流及重要河段、防洪集镇的洪水预报、防洪调度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2.建立全区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市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5.4宣传、培训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可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防汛抢险相关知识。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后,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善后工作

6.1.1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灾民,作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水利部门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乡村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防防汛抗旱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乡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乡政府批准执行。

各类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城市应急供水方案,经管理单位编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区防指备案后,作为上一级预案的支撑预案。

7.2奖励与处罚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乡防指将联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防洪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 ⍟

防汛应急预案是指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应对汛期来临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制定的一项针对性预防和应急措施的文件。这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计划。


一、制定背景


每年夏季,我国部分地区普遍出现洪水和暴雨。洪水带来的灾害往往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为了应对这种自然灾害,降低灾害损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制定了防汛应急预案。


二、目标和原则


防汛应急预案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预测、预防、响应和恢复四个环节,降低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原则包括科学性、灵活性、及时性、统一性和民众参与性。


三、组织体系


防汛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由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包括政府领导机构、指挥部和各级洪涝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政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政策和指导预案的执行,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洪涝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具体的救援行动。


四、预警体系


防汛应急预案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建立完善的预警体系。通过设置气象观测设备、传感器、水位监测站等,及时获取洪水预警信息,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公众,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从而有序组织应对工作。


五、应急处置措施


在防汛应急预案中,针对不同的阶段分别列出了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洪水来临之前,应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洪意识和应急能力。在洪水到来时,要组织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工作,并协调各种资源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灾后恢复阶段,要加强基础设施修复和公共服务恢复工作,确保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尽快恢复。


六、民众参与


防汛应急预案中注重民众的参与和合作。通过开展防洪演练、宣传教育和组织居民自治等方式,提高公众的防洪意识和应急能力,积极参与到防汛工作中来。同时,也鼓励公众提供有关洪涝灾害的信息和建议,共同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七、评估和改进


防汛应急预案并非一成不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每次汛期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对预案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应对下一次汛期的挑战。


防汛应急预案作为一种控制洪涝灾害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科学合理的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措施,能够有效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防汛应急预案将不断完善,更好地发挥作用。

⍟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 ⍟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防汛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杨xx(校长)

副组长:郑xx(安全副校长)王xx(业务副校长)

组员:王xx(安全主任)

赵xx(总务主任)

张xx(教导主任)

李xx(工会主席)

张xx(政教主任)

杜xx(团支书)

王xx(教务处副主任)

主要职责:

A、组织对师生进行防汛相关工作提示教育,增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各种防汛防险工作,防患于未然,保证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B、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职能小组

1、疏导保护学生维护学校秩序小组:

组长:王xx(业务校长)

组员:张xx杜xx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

A、学生在校时间,负责走廊、校园、厕所的巡视,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指导学生安全躲避大雨、暴雨、雷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的事故和遭雨淋、雷击等。

B、如正是放学时间,负责维持秩序,引导学生有序离校。安全过马路。

C、负责雷雨天气关闭门窗、计算机等用电设备,特殊天气果断采取停课、放假措施。

D、发生暴雨时,要迅速组织学生转移到较高楼层。

E、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上放学往返途中安全保障措施

2、排险清障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检查维修学校电源、电线、电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因电发生伤害事故。

B、检查校舍有无漏雨、倾斜、垮塌等隐患,及时疏导师生到安全区域躲避。

C、检查清理积水、杂物,及时疏通堵塞管道,保证下水畅通。检查清除有危险的悬挂物及其它因大雨、暴雨、雷雨天气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全隐患。

如在师生中发生溺水、雷击等伤害事故启动下列职能组

3、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在师生中如果发生伤害事故,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B、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发展动态,随时报告校长。

C、接待、安抚赶到医院的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4、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杨xx(校长)

组员:郑xx王xx王xx

主要职责:

A、控制现场,维护秩序,指挥教师安排好其他学生,做到不拥挤,不慌乱。

B、排查有无其他雷击伤亡人员及时实施救护;

C、接待好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5、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尽力做好医疗救治和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B、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接待工作并为其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二、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1、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校舍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修缮。对供电线路全面检修,防止短路,造成事故,影响供电。检查避雷设施,并对师生进行教育,防止雷击,造成设施和人员的伤害。检查疏通水道,防止积水对校舍造成损坏,给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带来影响。

2、遇有大风和暴雨或连续阴雨天,防汛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值班,巡视校舍,检查有无漏雨或积、存水现象,现场处理应急事件。

3、利用各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加强对师生的防汛安全教育。

4、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防止发生事故。

5、对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摸底,发现险情的及时报告并做好疏散师生的准备。

6、及时了解老师、学生迟到、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及时安排教师组织管理好已到校学生。

7、如学生在校期间骤来大雨、暴雨、雷雨,防汛应急小组及各职能小组立即到校长室集合,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入应急状态,按岗位分工履行职责。

8、如发生了意外或体伤事故,及时组织救护。出现问题及时汇总情况并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9、各班主任要将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上报安全办一份,自留一份,以备应急使用,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防汛安全教育。

10、各村屯负责人要掌握所在村屯的学生情况及家长的联系方式,学生所走线路防汛情况并作好应急措施(各村负责人:xx)

⍟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 ⍟



一、引言


自古以来,水灾是人类面临的一种重大自然灾害,特别是在夏季和雨季。水灾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还对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很大的影响。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水灾,我们公司制定了防汛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稳定运营。



二、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理可能发生的水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一套完善的组织机构,包括以下部门和职责:



1. 领导小组: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决策和指导应急行动,保证组织的高效运作。



2. 应急指挥部:设立在公司总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应急工作,及时调度和分配资源。



3. 信息中心:负责获取、收集、分析和传递相关防汛信息,提供给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



4. 技术支持小组:负责协助指挥部进行水利工程设计、施工和维护,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5. 通讯保障组:负责保障通信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在必要时建立临时通信系统。



三、预案内容


1. 风险评估与监测


公司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水灾风险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同时,公司要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天气情况和降雨量,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醒员工和相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



2. 应急响应与措施


在水灾发生的紧急情况下,公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和资产的安全。



- 紧急疏散: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要负责组织和指挥全员疏散,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 资产保护:公司要制定具体的措施,保护公司资产免受水灾威胁,包括提前搬迁重要设备、加固建筑物等。



- 人员安置:公司要设立防汛安置点,提供临时食宿和医疗服务,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3. 演练方案


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公司要定期组织模拟演练,以检验和完善预案。



- 演练目标:演练的目标是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合作协调能力。



- 演练内容:演练可以包括各种可能出现的水灾情况,如洪水、暴雨等。要涵盖疏散、通讯、物资保障等方面。



- 演练频率:公司要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演练,并定期进行小规模的演练和培训。



四、总结与建议


公司的防汛应急预案是确保员工和公司安全的重要保障,只有在实际应急情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合力。



建议公司进一步改进预案的制定和培训,加强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能力,提高对预警信息的及时响应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水灾对公司的损失。同时,要加强与外部专家和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同提高水灾应对能力,为公司的安全稳定运营提供更坚固的保障。

⍟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 ⍟

第一节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公路部门应对暴雨、洪水、台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交通厅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

1.3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原则。

第二节 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

2.1 市局应急机构

市局防汛(台)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制定措施、调动资源、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科、计养科、机材科、财务科、办公室、路政分局、安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气象掌握、信息发布、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抢险救灾、交通保畅等工作。

2.2 各单位防汛(台)应急机构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防汛(台)的防灾宣传、预防、预警、应急响应、灾情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以及市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3 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在灾情面前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设施。

第三节 应急响应

3.1 防汛(台)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气象部门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台风预警等级,防汛(台)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IV级(蓝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至7级并可能持续;

III级(黄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已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至9级或阵风9至10级并可能持续。暴雨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I级(橙色表示):指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至11级或阵风11至12级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级(红色表示):指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已经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以达10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3.2 应急准备

3.2.1 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汛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实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灾情,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气象监控

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汛息,随时做好防汛抗台各项准备。

(4)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沟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

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管情况的检查,做好洪水、台风等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3.2.2 响应措施

(一) Ⅳ级蓝色应急响应

(1)组织

Ⅳ级台风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台风动态情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灾情,要指挥到位,措施有力。

(2)会商

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台风情况,分析台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传达省市领导、相关部门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示、要求及会议精神,各单位根据会商会议的部署,对本单位防汛(台)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3)检查

各单位要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被台风吹落砸到过往车辆、人员。

(4)物资

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职责,检查本单位所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保证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

(5)值班

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要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主要领导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灾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6)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二)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在Ⅳ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要加强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注意用电管理。路政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加强对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广告的安全性监控。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保证抢险需要及时调用。

(3)强化值班

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要坚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三)Ⅱ级橙色应急响应

在Ⅲ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台风影响区域靠海一线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内陆地区要根据台风进展适时停工,并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必要的加固和防护,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路政部门要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

(3)24小时值班

各单位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确保一旦灾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易受台风侵袭的现场实地,检查、监督防汛抗台准备,支援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四)Ⅰ级红色应急响应

在Ⅱ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物资提调

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钢桥构件随时起运;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

(2)交通通行

道路、桥梁、隧道乃至农村公路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必经通行路段,并设置告示牌。

(3)公务活动

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坚守岗位,严阵以待。

(4)驻地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防汛抗台工作。

第四节 应急处置

4.1 应急处置分级

按照受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其中:

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灾情;

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短的灾情;

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长的灾情;

特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500万元、或交通严重中断需长时间修复的灾情。

4.2 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灾情应急处置

(1)抢修组织

发生一般灾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

(2)防止毁情扩大

发生一般灾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大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大。

(3)现场安全管理

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灾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对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灾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警示牌,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

(4)现场通行管理

在一般灾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确保公路畅通。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

(5)修复工程管理

对于灾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情况统计和修复方案设计,狠抓水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要加强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格修复工期。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二)较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较大灾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较大灾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障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对较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

(2)现场组织抢修

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进,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

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

(三)重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重大灾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立即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障队伍投入灾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运输救援工作,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限。

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

(2)交通管制

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灾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据事先制定的水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

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市局领导视情对重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

(四)特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保障队伍全市调援

发生特大灾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障队伍跨区域对灾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

(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

发生特大灾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情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部门。

第五节 应急决策

(一)应急启动

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等气象预警信息,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发布启动指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

(二)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

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

2、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发布。应急终止发布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

第六节 信息管理

(一)报送渠道

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及时在福州公路政务信息网公布,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相关信息除公布政务网外,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发布。

2、各单位公路通阻信息统一上报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时滚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市局工程科负责通阻信息编辑,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群发方式报送局领导,并报备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专报系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制水毁专题简报,报局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同时不定期滚动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群发台风气象即时动态短信。

(二)报送内容和格式

内容主要包括受灾通阻情况、受灾损失情况(如路线名称、地点、桩号、地名、水毁时间与毁情、估计工程量及损失金额、拟修复方案及估计抢通时间)、其他文字说明信息等。报送格式为:公路水毁统计报表,同时也可增加文字简报形式。

(三)报送时限

各分局水毁信息均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水毁统计报表的填报时限分别为交通阻断后1、3、6、12小时之内,其余公路及水毁统计报表应在24小时内将填报。

(四)事迹宣传

各单位应及时收集抢险救灾中的典型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与相关照片、视频资料,上报市局办公室。同时,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做到防毁抗灾与宣传报道工作同步进行,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公路部门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参与防汛抗台。

⍟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潮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市本级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洪防台分指挥部和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

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温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安监局、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温州电业局、市气象局、温州海洋中心站、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温州海事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市邮政局、农行温州市分行、电信温州市分公司、人保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等37个单位负责人和海军、武警支队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市市政园林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市政园林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任指挥,温州海事局局长任副指挥,温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队、温州航标处、东海救助局温州基地、温州港务集团、华电集团拖轮公司、温州海运集团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温州海事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1.4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2.2工作职责

2.2.1市防汛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职责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负责城市防台防洪相关事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

2.2.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职责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负责处理水上船只、人员防台抢险救灾工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

2.2.4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温州海洋预报台:负责温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热带气旋、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温州军分区、海军91765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军分区同时负责组织市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协调驻温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在重大汛情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络员。

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负责本系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协调企业防汛防旱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广电总台、《温州日报》社: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市防汛指挥部和气象、海洋、水文部门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防台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温州电业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属水电厂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市防指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市交通局: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各级公路部门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风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抢险重点物资运输;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及时协调、疏通航道;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电信温州市分公司、移动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联通温州分公司、铁通温州分公司: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及汛情、险情、灾情通讯畅通。

温州海事局:承担海事防台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各地运输、工程等船舶归港避风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温州沿海内港水域、船舶、设施等的防台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水上运输企业和港口企业的防台避风工作,保护各企业和码头的安全,必要时协助公安、海事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汛防台保安工作,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旱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防旱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园林系统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户外广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分布情况,及其栖居人员数量、分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做好市政园林系统城市防台、防风、防涝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负责抗洪救灾期间市防汛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督促房屋拆迁人做好拆迁房和腾空房屋、栖居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本系统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防洪规划的关系,协助水利、防汛等部门落实基础设施规划中有关防洪功能的规划。

市环保局: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做好水质污染的监测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

财保温州支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农行温州市分行:负责组织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按信贷原则及时发放救灾贷款。

市供销社:负责各县(市、区)防汛物资储备的监督工作。

2.2.5市防汛办职责

负责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当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参谋。

2.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县(市、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

(2)市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市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

河发生洪水时,市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汛指挥部,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瓯江、飞云江、鳌江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时,各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工程管理部门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发生洪水地区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

b、当沿海堤塘和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政府、市水利局和温汛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省、市防汛指挥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省市水利部门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大型和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省市防汛指挥部。

b、当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市、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大中型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部门应立即向省、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提早向水库下游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园林、交通、电力、农业、海事、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报告。

(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预警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有关单位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并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为预警提供依据。

3.2.3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市气象、国土资源、水文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地方,由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下同)信息,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市防汛指挥部和市气象部门应及早将信息传达给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水闸和沿海海塘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范工程。各工程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当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6)低洼地带的水闸、海塘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

3.2.5干旱灾害预警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将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市、县(市、区)的洪水风险图、地质灾害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3.3.2防御洪水方案

水库管理部门编制和修订防御水库洪水方案,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省、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审批。

3.3.3抗旱预案

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4防汛应急响应

4.1汛情分级

4.1.1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包括热带风暴,下同)消息阶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3)三江潮位:鳌江站3.94-4.32米(黄海85高程,下同),飞云江瑞安站3.84-4.26米,瓯江温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风力:8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

4.1.2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三江潮位:鳌江站4.33-4.60米,飞云江瑞安站4.27-4.55米,瓯江温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风力:9-10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鳌江站高于4.60米,飞云江瑞安站高于4.55米,瓯江温州站高于4.71米;

(4)沿海最大风力:11级以上;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

4.2防范措施

根据预报或实际出现汛情等级,确定防范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进岗到位,防汛办主任、气象台台长、市水文站站长进岗到位;

(3)市防汛办向县(市、区)防汛办通报汛情。

4.2.2较大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副指挥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向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及分指挥部指挥进岗到位,召开汛情分析会,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进岗到位;

(3)市防汛指挥部部署防御工作,下发防御通知;

(4)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市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领导进岗到位,部署防御对策;

(3)市委办、市政府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有关规程分组实施。

4.3工作内容

4.3.1组织指挥:

1、市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机构指导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挥权。

2、市防汛指挥部及海事防台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海事防台分指挥部和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要编制各自防台预案,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3、在台风、洪涝时发生地质灾害,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应按照《温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做好防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市防指报告。

4.3.2灾害救助:在防台期间出现重特大灾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温州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统一指挥和组织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3.3信息发布:

1、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汛情公报、防汛紧急警报、灾情(重大灾情由市委宣传部发布);

2、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其他部门发布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需报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同意。

4.3.4预测预报:

1、市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台风的移动方向、速度、强度、登陆地点;

2、温州海洋中心站预报沿海和瓯江、飞云江、鳌江风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现时间;

3、市水文站预报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

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表格填写,经领导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预测预报信息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4.3.5水利工程调度:

1、中型以上水库由市防汛指挥部调度,其余水库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或主管部门负责调度;

2、温瑞塘河、永强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其余河流由所属县(市、区)主管部门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4.3.6物资车辆调用:

1、发生重大汛情时,市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市范围内调用防汛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市级物资车辆调用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

3、各地要求调用市级物资的,由当地防汛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后下达调运任务;

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需要谁负责。

4.3.7人员物资撤离:

1、各地、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

2、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4.3.8新闻采访:

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洪(潮)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气象、海洋和水文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需经宣传报道组审查后才能发布;

3、电视台在台风登陆24小时内编辑洪灾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4领导分工

4.4.1市委书记、市长领导负责指挥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书记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长具体负责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县(市、区)指导抗台的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落实。

4.5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专家调度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4.5.1决策指挥组:由市委、市政府、军分区主要领导和市防汛指挥部指挥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办、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

主要职责:

1、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

3、决定调用抢险队伍;

4、负责请示省政府、省军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

5、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4.5.2专家调度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温州海洋预报台、市地震台、市水文站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牵头单位为市水利局,责任人为市水利局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汛情、灾情、工情的汇总;

2、负责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

3、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

4、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4.5.3纪检督查组:由市委办、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办,责任人为市委分管纪检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

2、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

3、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5.4抗洪抢险组:由市府办、军分区、武警部队、海军91765部队、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交通局、电信温州分公司、市邮政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港航管理局、市环保局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府分管农业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

2、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集;

3、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

4、负责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

5、负责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

6、负责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

7、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4.5.5综合统计组:由市府办、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办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府分管信息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

2、负责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各地灾情的收集、核查、汇总。

4.5.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为宣传部副部长。主要职责:

1、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的播报任务;

2、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广大军民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

3、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4、编辑洪灾和抗洪录像专辑。

4.5.7后勤保障组: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责任人为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主要职责:

1、负责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

2、负责来温慰问的上级领导和兄弟市领导的生活安排;

3、负责上级派遣来温支援抗洪抢险部队的生活安排;

4、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

5抗旱应急响应

5.1旱情等级划分

5.1.1轻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万以上3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轻度干旱。

5.1.2中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30万以上10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中度干旱。

5.1.3严重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0万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严重干旱。

5.2防范措施

5.2.1预案启用标准:

当旱情等级达到轻度干旱,本预案开始启用。

5.2.2水量调度原则:

抗御旱灾的落脚点是充分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作用,为此,确定抗旱用水调度基本原则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

(2)在水资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库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库山塘水;

(3)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镇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时段为重点。

5.2.3调度权限:

(1)重要供水水库在抗旱库容以下调度权归市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授权范围内,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可以对辖区内重要水工程进行调度;

(2)其余水工程由所属县(市、区)水利局负责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5.2.4具体负责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调度由市防汛办常务副主任负责;

(2)增加或减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调度由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负责;

(3)增加或减少珊溪水库用水量的调度,跨县(市、区)用水调度,动用中型水库死库容的审批,由市水利局负责。珊溪水库动用死库容,由珊溪水库建设总指挥部报市水利局审查后,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5.2.5工作程序:

(1)轻度干旱

a、市防汛办发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b、市气象、水文部门掌握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通报市防汛办;

c、市水利部门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检修抗旱设备,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2)中度干旱

a、市防汛指挥部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挥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气象、水利、水文、电力部门召开抗旱会商会,提出下阶段抗旱措施;

d、市防汛办每半个月编报一次抗旱简报;

e、市气象、水文部门密切注意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办提供气象、水文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

f、市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

g、市委农办牵头组织水利、农业等部门深入抗旱第一线,帮助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集资料,统计灾情;

h、市气象部门部署人工增雨准备工作;

i、市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抗旱经费;

j、市新闻部门做好节约用水宣传。

k、县(市、区)防汛部门每10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3)严重干旱

a、市政府发布抗旱救灾通知,紧急动员抗旱,必要时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b、市政府组织农业、水利、电力、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

c、市防汛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会商会;

d、市防汛办每周编报一期抗旱简报;

e、市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办提供天气形势、降雨趋势等预测预报信息;

f、市水利部门做好水库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首先保证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g、市新闻部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h、市防汛、财政、民政部门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积极争取省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特大抗旱补助经费;

i、市政府牵头组成人工增雨领导小组,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人工增雨;

j、市环保部门对污染水源企业实施监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对大中型水库、主要江河水量、水质实时监测,必要时要加密监测。

l、驻温部队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饮水困难地区运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n、县(市、区)防汛部门每5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库容

划定重要供水水库的抗旱库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干旱时尽可能保证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库抗旱库容72400万方。

5.3.2苍南桥墩水库抗旱库容21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万方;低于1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万方;低于12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3苍南吴家园水库抗旱库容8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5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4乐清钟前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8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4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万方。

5.3.5乐清淡溪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万方;低于46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6文成百丈水库抗旱库容62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3万方;低于5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2万方;低于4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1万方。

中型水库参照以上要求执行,珊溪水库指挥部根据划定的抗旱库容,制订相应的抗旱应急调度运行方案,报我部批准后实施。

5.4工作内容

5.4.1组织指挥:市防汛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挥权;发生严重旱情时,市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市征用抗旱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5.4.2信息发布: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旱情和灾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发布有关旱情和灾情信息。

5.4.3旱情测报:

a、市气象局负责预报天气情况和有关气象信息,特别是中长期天气预测;

b、市水文站负责测报降水量、蒸发量和主要江河、水库水位;

c、县(市、区)防汛部门负责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

测报(上报)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测报(上报)的信息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5.4.4新闻采访:报道旱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旱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或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电视台在灾后应抓紧编辑抗旱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县(市、区)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海塘、水闸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1.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温州历史上的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6.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b.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c.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通过市防汛指挥部向军分区(人武部)提出申请,由军分区(人武部)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d.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e、凡进入危险地点、接触有毒物体、易爆物体抢险的,事先必须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和详细的抢险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6.2.3供电保障

温州电业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6.2.5医疗保障

市、县(市、区)卫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a.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b.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干旱频繁发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的洞头县等地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物资调拨。

a.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县(市、区)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市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b.市、县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指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指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c.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6.2.8资金保障

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6.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技术保障

6.3.1建设温州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全市防汛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全市报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钟内传到市防汛指挥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大、中型水库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经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瓯江下游段、飞云江、鳌江及主要平原河网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与省、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之间的防汛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市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6.3.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指挥部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系统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瓯江下游段、飞云江、鳌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网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6.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市、县防汛指挥部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市县防汛指挥部负责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4.3演习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7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救灾

7.1.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7.1.2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1.3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1.4乡(镇、街道)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7.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市、县(

市、区)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7.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7.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8.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1.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8.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8.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市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市政府批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并向省政府、国务院推荐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温州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渔船防汛应急预案 ⍟

保障渔船安全应急预案

渔船是海上的重要作业工具,也是渔民的家园,但同时也面临着各种风险和危险。为了保障渔船的安全,应急预案成为了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这里我将从应急预案的要素、制定过程和执行方案等方面来详细解读保障渔船安全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要素

1. 预警机制:建立起科学的气象预报、海洋气象预报、海况预警等预警机制,遇到恶劣天气或者突发事件情况下能够及时发现并通知到应急预案的启动。

2. 预案制定:预案制定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哪些情况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应对措施包括什么、预案实施的高低阶段和应对措施等。预案制定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不断地检讨和更新,将过去的经验,新的科技和装备和海况作为新的参考点纳入到应急预案中去。

3. 指挥部建立:应急预案执行的核心是要建立起一支指挥力量,对应急预案进行协调和组织,确保预案执行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4. 调度机制:根据应急预案,建立好相应的调度机制,因为当突发情况发生时,除了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还需要对相关资源进行调度和合理分配。

5. 设备和物资配备:依据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船舶设备和物资,在关键时刻,充分发挥作用,使渔船在危急时刻依然可以保持安全。

二、制定过程

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需要渔业部门和当地政府联动起来制定。

1. 制定标准:参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前人经验,制定出预案的标准,明确每个步骤的具体操作和应对措施。

2. 调研评估:要充分调查分析渔船发生事故的原因、应对措施和救援状况,对当地海况、天气、船舶状态、人员情况等进行评估,以便更好地制定出应急预案。

3. 多部门协同制定:参与应急预案的单位应该很多,比如渔政部门、海运部门、气象部门、医疗部门等。基于不同的情况需要这些部门协调配合,合力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三、执行方案

应急预案的执行方案是一个非常细节且关键性很强的部分,下面列出执行方案的主要步骤:

1. 启动预案:启动预案需要根据事故的情况,包括受伤人数、船只状况、救助能力等,快速决定是否要启动应急预案。

2. 指挥核心团队:策划好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建立好指挥和协调机制,确定每个人员具体担任的工作,尤其是指挥核心,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及时的判断和指挥是至关重要的。

3. 资源调配:为了在应急响应过程中更好地运作,必须采取有效的资源分配和利用。资源分配必须根据渔船事故的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4. 信息共享: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只有及时地了解外界最新进展,及时掌握有用信息,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更好地控制渔船事故的进展情况。

综上所述,应急预案是渔业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项措施,保障渔民和渔船的安全,是渔业部门的首要任务。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各部门需要充分合作和通力配合,提高应急响应速度的同时,更好地解决事故的时效性和危险性问题,最大程度地保护人身安全和物质财产损失,构建安全、和谐和繁荣的渔业管理新体制。

文章来源://www.xd63.com/xindefanwen/144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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