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故事哄女朋友|睡前故事哄女朋友(合集二十篇)
发表时间:2022-08-01睡前故事哄女朋友(合集二十篇)。
睡前故事哄女朋友 · 第1篇
“你好,我叫王翔,来自湖北嘉鱼洲湾。哦,你一定没听过这个地方,其实它还挺有名的,就是1998年发洪水的地方。”说完,露出了他那招牌式的笑容。我“扑哧”一声笑了,故意逗他道:“我一定长得像个没见识的人,所以让人觉得我孤陋寡闻。”“不是不是!我……我……”他越想解释就越支支吾吾睡前唯美爱情小故事。
在公司的迎新晚会上,我第一次遇见了他,清澈的眼神、爽朗的笑声、幽默的话语,就像一缕阳光,刹那间照亮了我的生活。
有一次,几个同事约着去KTV唱歌,我把话筒送到他嘴边,用杀人的眼神威胁他唱歌。他可怜兮兮地说:“还是不要吧,实在不想糟蹋大家刚才昂贵的晚餐啊!”说完,还抱着胸,一副誓死不从的样子。大家都笑翻了,我也没能忍住,捂着肚子倒进沙发里。我以为,他真的不会唱歌。可是,在我25岁的庆生会上,他却成了一匹黑马。当浑厚而充满磁性的声音传来,大家都安静了下来,原来,他正拿着话筒,深情地看着我。这时,一个男同事羡慕嫉妒恨地打趣道:“消原音!”而他丝毫不受影响,继续无比得瑟地望着我,深情地唱着刘德华的《你是我的温柔》。
想到前几次他在KTV里影帝般的演技,我就恨得咬牙切齿,“你玩潜伏呢?藏得够深啊!”他握着我的手说:“我潜伏这么久,还不就是为了这一天?我一个标准的原装麦霸望梅止渴这么久,我容易吗?”我努力克制自己的笑意,一把推开他的手转向一边。他扳过我的肩膀,认真地说:“如果一开始就告诉你,我挺能唱,你肯定觉得我吹牛,还能这么感动吗?”“谁感动了?”好吧,我承认,我的泪点很低。
后来,几个朋友邀我们一起去溜冰,我难为情地表示不会。他拍拍我的肩说:“我也不会,怕什么,不会可以学。”到了溜冰场,我对好友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带好他。谁知,他穿好溜冰鞋,一把拉起正扶着栏杆颤颤巍巍的我就奔了出去。我吓得尖叫连连,他却握紧我的手,自信地微笑着看着前方。很快,他的手心传来的安全感让我不再害怕,恐惧被新鲜和刺激所取代。他带我滑出各种美丽的弧度,好一阵才放缓速度停了下来。一停下来,我抡起拳头就打他,“你又骗我!”谁知,我一个没站稳差点倒过去,他一把抱住我说:“别动!”溜冰场几十双眼睛盯着我们,我的脸腾地变成了西红柿,羞得一把推开他就要跑,结果却不受控制地往后倒去。他又一把拉住我,把我揽进怀里,笑着说:“都叫你别动了。”我再也不敢动,他的头慢慢低了下来,在我的额头轻轻印上一吻。
2012年12月14日,他说:“今年是世界末日呢!”我说:“末日就末日呗,有这么多人陪着我们一起死,也想得开了。”他苦着一张脸说:“我想不开啊!”我戳了一下他的额头:“你有啥想不开的,那么多有钱人陪着你呢!”他凑到我耳边,轻声说:“可是,我还没娶你呢!”我白了他一眼:“谁要嫁给你呀!”他哀求道:“你就不能满足我临死前的最后一个愿望吗?”我靠在他的肩头偷笑,内心满是甜蜜。
2013年10月1日,我穿上了婚纱。当司仪提示交换戒指的时候,他慌张地翻遍了所有的兜。我有种不祥的预感,这家伙不会关键时刻掉链子,没带戒指吧?他为难地看着我,歉意地说:“对不起,那天我们一起去买的戒指忘带了。”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看着下面高朋满座,这让我怎么下台?我正要发作,他忙说:“那一枚没带,可是我有这个。”他像变魔术一样,手里竟然多了一枚钻戒。我眼睛瞪得老大,是那天买戒指的时候,我看中却舍不得买的那一枚!他动情地看着我说:“不想委屈你,毕竟一生就这一回。”我的眼泪“吧嗒吧嗒”直往下掉,忘了正在举行婚礼仪式,狠狠地打了他一拳,边哭边埋怨:“你又骗我!”
我这边哭得梨花带雨,他在那儿却笑了起来,一把抱住我,不等司仪的指示,深深地吻上了我的唇。有时候被骗也是幸福的,被他骗一辈子又何妨!
睡前故事哄女朋友 · 第2篇
12岁的时候,我有过少年的友情,是和学校里的一个同龄女孩。她的家和我的家隔了城市中央的一条河流。夏天下着暴雨的午后,我记得她撑伞等在楼梯的下端,来接我去她家里吃冰激凌。潮湿的阴影里,她的面容像一朵皎洁的山茶花。我们在大雨中光着脚踩水,在她宽敞的家里一边吃冰激凌一边看诗集,然后疲倦之后拥抱着睡在一起。她浓密的长发散发出清香,在睡意蒙眬的时候兜了我一头一脸。我用手去拨。窗外是滂沱的雨声。
那时候我是一个不常和父母在一起的女孩,她的家庭也不幸福。我们有彼此隐秘而艰涩的疼痛,都还没有长大,是肿胀的纯洁的花苞,想在彼此的灵魂里寻找一条通往世界的途径。而这个进入的切口,只能是给予彼此的爱,虽然这种爱,因为某种绝望,显得盲目而决绝,充满纠缠。我记得我们每天写信,即使在同一个班级里,每天都在见面。时间在剧烈的感情里,总是不够用。我们在信里写,我爱你。就像对这个尚未展开旅途的世界说,我要出发。
这种感情,现在看来,其实已经如同一场初恋。
这段往事,使我对女性之间的友情,一直保持着某种信仰。在它里面,没有性,没有好奇,也没有激素的作用,只是因为彼此共同的愿望而靠近。我们就像两个敏感的贫乏的孩子,彼此拥抱取暖。这样纯洁的陪伴,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的事情,有悲喜,有失落。
现在想起来,17岁之前的生活,是一生中最为残酷而凄艳的岁月。后来,我们很快各自恋爱。那时候总是以为恋爱能够彻底地拯救自己的孤独。是在付出很多代价,耗费掉很多时间之后,才知道,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十多年以后,我早已离开那个南方城市。从南到北,一路在不同的城市里迁徙。我开始写书,出版小说。我的生活,日益桀骜和颠簸。但是少年时,我曾对她说过,我以后会写书,因为我要让别人知道我的疼痛、我们的疼痛、所有人的疼痛。她最终嫁给了一个纯朴沉默的男子,结婚生子,平淡地工作,过着安稳的生活。
有很长一段时间,彼此失去了音信。
然后,有一年夏天,我回家,偶然联系到了她。于是就去见她。我还记得她最喜欢吃香蕉,在附近的水果店里买了一大串香蕉,还有一捧打着花苞的深红石竹。她的长发已经不见,扎着粗糙的髻。憨稚的一岁幼儿在她的怀里酣睡。她已做了母亲。而我,依然孤身一人。我们没什么话说,一个劲地微笑,沉默。她让我看房间里一大缸的热带鱼。空气中有寻常生活的奶粉和灰尘的气味。我看到墙壁上她16岁时的照片。我也一直把自己的一张少年时的黑白照片带在身边。照片这样陈旧,而少女时的笑容,却明亮得耀眼,明眸皓齿,让人伤怀。我们还是有着一模一样的喜好,和过去一样。
告别的时候,她送我。我把她的孩子抱在怀里。我们凭借着曾经给予对方的温暖和激情,已经长大。那段少年时的感情,就如同彼此寄居的蛹。当灵魂长出翅膀,各奔东西,蛹就成了透明的空壳。
十多年以后,我们各自成为虽然心怀感伤但甘心承担的女子,没有什么怨悔。在大雨中,平静地挥手告别。
睡前故事哄女朋友 · 第3篇
哄女友睡觉的暖心故事 <一> 有一天,天堂放假,一个天使来到人间,为了化解自己的无聊,对一个女孩说,我可以实现你一个愿望,权利,金钱,美貌,爱情…… 女孩想得很认真,天使有些害怕,如果她说一些他实现不了的愿望,会很没面子。总之一定要让她看到天使是多么厉害,我要她崇拜我,我要让她感激我。 “我想每天睡前都能听到你对我说晚安!” <二> “兔小灰,你说,你究竟喜欢我哪一点呢?”“每一点。”“讨厌,你怎么也学会人类的那些花言巧语啦,我知道我有许多缺点,你不可能每一点都喜欢的。”“那么,或许我喜欢的是你的优点,但我更宠爱你的缺点。”“那在优点中,最最喜欢的是哪一点呢?”“真的很难说出具体的哪一点。”“为什么会很难?”“因为喜欢又不是呈点状分布 的。” 哄女友睡觉的浪漫故事 <一> 一只飞鸟爱上了一只鱼,飞鸟只能在空中飞,鱼只能在水里游,这个爱情刚开始,便注定没有结果,但它们还是相爱了,飞鸟说,我只要每天能够看到你一眼就够了,鱼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是透明的得眼泪,融于水中,什么也看不见。 鱼说,我也是,我们是在不同的两个世界产生的同一个爱情,超越了空间的限制。飞鸟说,这样的爱情是永恒的,它没有任何承诺,它是心的相通。 鱼说,这样的爱情也是最美的,我们彼此触摸不到对方,但在我们心里,对方都是最完美的...... 飞鸟与鱼深深地陷入了爱的海洋,每天坚持看看对方一眼,无论刮风下雨,矢志不移,直到有一天,他们实在忍受不了日积月累的相思之苦,都希望能够触摸到对方,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秒的接触,他们也心满意足。于是他们相互约定,在飞鸟掠过海面时,鱼奋力跃起,完成他们百分之一秒接触的夙愿。 飞鸟满怀着激动的心情,平滑这美丽的翅膀贴着海面飞行,就在于看到飞鸟与自己最接近的那一霎那,她使劲浑身的力气,奋力弹起。 鱼终于冲出了水面,鱼的头与飞鸟美丽的头碰在了一起,也就是在那么一刹那间,百分之一秒的时间,但一个悲剧就这样发生了,飞鸟的头流出了血,是鱼奋力跃出水面所撞出的血。 飞鸟死了,死的时候,它的脸上带着笑,因为他终于体会到触摸最心爱之人的感觉,也就是死亡,生命的飞翔。 这种结局对他们来说不知是不是一种完美? <二> “兔小灰,我喜欢你了,怎么办?” “喜欢下去。” “可我们的肤色不一样,别的兔子会在背后说闲话的。” “亲爱的小白,不要在乎闲话。身为兔子,我们只要在意背后的大灰狼就可以了。” “可是兔小灰,你说,我们能找到属于我们的幸福吗?” “找不找得到是以后的事了,先喜欢了再说。” “如果就是找不到呢?” “就算不能找到幸福,我也已经找到你了。兔小白,对我来说,你比幸福还重要。” 【三只橘子里的爱人】 从前,有一个国王和一个王后,他俩生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身体十分强壮,并且什么事情都懂。 有一天,这个王子玩着皮球,一个老婆婆手里拿了一个小油壶正走过来。 王子把皮球抛出去,打中了老婆婆的油壶,油壶打碎了。王子走上前去道歉,可是那个老婆婆却对他生气,说: “王子,你只有找到了三只橘子里的爱人,才会幸福。” 从此,王子就愁闷起来,不再说话,也不再吃东西了。他一天到晚只想着怎样去找寻三只橘子里的爱人。他的父母本来是不肯放他出门的,可是他们眼看着孩子愁闷得快要病倒了,最后也只好由他去了。王子带了两个忠实的仆人出发,首先向南方走去。他们三个人走了许多年月,来到一个荒野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又饥又渴,受尽一切的痛苦。未了,他们发现一间破茅屋,走上前去借宿。他们敲门敲了好久好久,才有一个老婆婆来开门,问他们要什么。 “借光了,请允许我们借住一夜!我们是去找寻三只橘子里的爱人的。” 老婆婆回答说:“可怜的人啊!如果我的儿子南风瞧见了你们,你们便完了。” 于是,老婆婆就让他们进去,把他们藏在一个巨大的洗衣盆底下。这时,听见一个很大的声音:是南风到了。在他的前面扬起一阵尘土,他一路上把什么东西都刮得干枯。他推开门,带着一股暖气走进来。他说:“妈妈,我闻到鲜肉的气味。” 老婆婆回答说:“是啊,我烤了一只羊,给你做晚餐。” 他说:“拿来吧。” 他就狼吞虎咽地吃着。他吃完了,妈妈问他:“孩子,你吃饱了吗?你不饿了吗?”“哦!是的,妈妈,我吃饱了。” 老婆婆说:“家里有三位旅客,他们想去找寻三只橘子里的爱人。” “哦!可怜的人啊!叫他们来吧。” 小老虎问路 一头骄傲的小老虎在大森林里迷了路。 他走啊走,看到了一头正在蒙头大睡的野猪。小老虎对着野猪的耳朵,大声喊道:“喂,蠢猪,别打呼噜了,告诉我回家的路怎么走吧!”野猪生气地眨了眨眼睛,一言不发,把屁股转向了小老虎,继续睡大觉。小老虎讨了个没趣,无奈地走了。 小老虎问路 路上,他看到一只正在忙碌的小松鼠,于是他用自己的大嗓门儿喊道:“喂,如果你告诉我回家的路怎么走,我就让妈妈给你最好的礼物!”小松鼠就像没听见一样,不搭理小老虎,照样干自己的活儿。小老虎勃然大怒,冲向一只戴眼镜的老灰兔:“嘿,花眼的老兔头,快给我指一条回家的路!”老灰兔慢慢地抬起头,和蔼地说:“森林里的路大家都熟悉,可你这样没礼貌,哪怕你问遍所有的动物,你还是找不到回家的路。”听了老灰兔的话,小老虎猛然醒悟过来——对人说话,要有礼貌才行! 这时,前面过来一只梅花鹿。小老虎走过去,礼貌地说:“梅花鹿你好,请你告诉我回家的路怎么走,好吗?”梅花鹿热情地告诉了小老虎,小老虎高兴的连声说:“谢谢你,梅花鹿,谢谢你!” 小老虎终于安全地回到了自己的小屋。 很久以前,乌鸦是鸟类中最美丽的鸟,孔雀却是鸟类中最丑陋的鸟。但孔雀比乌鸦聪明能干,乌鸦却比孔雀懒惰、笨拙、自私,不管别人家出了什么困难,乌鸦从来不闻不问。 有一天,河马伯伯不小心掉到一个大圆坑里,拼命地呼喊:“救命啊,救命啊!” 孔雀看见了,急忙赶到乌鸦家找乌鸦:“乌鸦姐姐,河马伯伯不小心掉到一个大圆坑里了,我们快点去救他吧。” 乌鸦抖了抖她美丽的翅膀,说:“我没空,再说救他,岂不把我美丽的羽毛弄脏了。” 孔雀只好一个人急匆匆地赶去,她想方设法,使劲力气,终于把河马伯伯救上岸了,河马伯伯非常感谢她,称赞她说:“孔雀小姐,你真聪明、善良,谢谢你!” 孔雀说:“这有什么好谢的?这是我应该做的。” 孔雀和乌鸦的一举一动,被神仙看到了,神仙认为美丽的羽毛应该属于善良又热心助人的孔雀,于是就把乌鸦那美丽的羽毛拔给了孔雀。 从此,孔雀成了鸟类中最美丽的鸟,而乌鸦成了一身漆黑的鸟。 他和她邂遇在火车上,他坐在她对面,他是个画家。他一直在画她,当他把画稿送给她时,他们才知道彼此住在一个城市。两周后,她便认定了他是她一生所爱。 那年,她做了新娘,就像实现了一个梦想,感觉真好。但,婚后的生活就像划过的火柴,擦亮之后就再没了光亮。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了他。但他们仍然相爱,而且他品行端正,从不拈花惹草。 她含着泪和他离了婚,但带走了家门的钥匙。她不再管他蓬乱的头发,不再管他几点休息,不再管他到哪里去、和谁在一起,只是一如既往地去收拾房间,清理那些垃圾。他也习惯她间断地光临,也比在婚姻中更浪漫地爱她,什么烛光晚餐、远足旅游、玫瑰花床,她都不是在恋爱和婚姻中享受到的,而是在现在。除了大红的结婚证变成了墨绿的离婚证外,他们和夫妻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终于成为了有名的艺术家,那一尺尺堆高的画稿,变成了一打打花花绿绿的钞票,她帮他经营帮他管理帮他消费。他们就一直那样过着,直到他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问她,为什么会一生无悔地陪着他。她告诉他,爱要比婚姻长得多,婚姻结束了,爱却没有结束,所以她才会守侯他一生。 是的,爱比婚姻的长度要长,婚姻结束,爱还可以继续,爱不在于有无婚姻这个形式,而在于内容。 青松国的森林里,有只体积硕大的蜘蛛,织的网,吐的丝又粗且长。 这只蜘蛛,有个最要好的朋友--细腰蜂。每天,蜘蛛捉到虫子后都是小心翼翼的自己吃一部分,剩下的留给细腰蜂的孩子吃。蜘蛛每到晚上就把虫子准时送到细腰蜂的家里。 每次,蜘蛛把虫子送到后,细腰蜂总是哭着留下食物,和小峰们感动得送出蜘蛛很长一段路程,才恋恋不舍得分别。 蜘蛛也常常暗自庆幸,喃喃自语说:细腰蜂是我在这个世上,的知己,朋友…… 到冬天了,青松国里下起了大雪,几天几夜的大雪,封锁了森林中的一切…… 蜘蛛已在网上等了几天,可一只小飞虫也没有捉到。细腰蜂一连几天未见蜘蛛送虫子来,看到饥饿难熬的一群孩子,细腰蜂连夜去找甲虫和飞娥。 它们三个整整商量了一夜。早上,按计出发了……到了,细腰蜂先埋伏起来……甲虫和飞蛾就往网上撞去……很快被网给粘住了。蜘蛛很快地爬过来,甲虫倚仗着自己有很厚的甲,身体重,力气大。和飞蛾一起不断地挣扎。蜘蛛从尾部抽出丝来想把它们缠住,它俩个就东一蹬,西一撑。当蜘蛛全神贯注地忙着从尾部抽丝,缠它们时,敏捷的细腰蜂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出来,从背后把蜘蛛捉住,就飞走了。 当天晚上,细腰蜂家中开了庆功大会。甲虫、飞蛾和细腰蜂的孩子,正狼吞虎咽地吃着蜘蛛肉…… 细腰蜂得意的指着蜘蛛肉说:蜘蛛,你每晚给我送虫子时,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而当你送的不及时,你就是我狗屎不如的死敌!那些把所谓的朋友当做亲人的蠢货,真是些贱才。 四周响起了,甲虫、飞蛾的尖笑声。青松国的森林里,又留下了一个残破的蜘蛛网。 哄女友睡前长篇童话故事篇一:小拉的“宝贝蛋” 兔子小拉在灌木丛里捡了一个蛋。小拉很喜欢它,他给蛋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宝贝蛋”。 小拉给他的“宝贝蛋”做了一张很舒服的床。晚上睡觉之前,他会给“宝贝蛋”唱听的歌,小拉对妈妈说,这是胎教,就像小拉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唱歌给他听,所以他现在才会变得这么聪明。 听说小拉捡了一个蛋,母鸡大婶急忙跑来了:“小拉,你捡的是不是我的蛋呢?” “你的蛋长什么样啊?”小拉把“宝贝蛋”紧紧地搂在怀里。 “红皮,和所有的鸡蛋一样大。”母鸡大婶想了想,用手比划着说。 “不是你的!”小拉把“宝贝蛋”拿给母鸡大婶看,这是一个青白色、大个头的蛋。 “哟!这哪是我下的蛋呀,我的蛋可是附近村子里最秀气的蛋了。”放下心的母鸡大婶“咯咯”叫着回家了。 “青白色、大个头的蛋,应该是我下的蛋呀!”鸭妈妈听母鸡大婶这样形容,便摇晃着肥肥的身子,着急地赶来了。 “哎呀!我的蛋呢?”鸭妈妈瞅也没瞅小拉的“宝贝蛋”,就满屋子找起来。 “是这个吗?”小拉把“宝贝蛋”递给鸭妈妈看,青白色,大个头,圆圆的。 “错啦!错啦!我下的蛋可是漂亮的椭圆形哩,个头也比它小许多。”松了一口气的鸭妈妈“呷呷”叫着回家了。 乌龟阿姨慢慢地爬过来,她远远地就问:“小拉,你是在哪儿捡的那个蛋呀?” “乌龟阿姨,我是在前面林子的灌木丛里捡的!”小拉大声地对她说。 “哦!那就不是我的蛋宝宝了,我的蛋宝宝正在沙滩底下睡大觉呢!”乌龟阿姨说完,转过身,又慢慢地往回爬。 “‘宝贝蛋’呀!你会是谁下的呢?”小拉捧着“宝贝蛋”开心地自言自语,“我希望会从蛋壳里钻出一条小鳄鱼来,他会叫我什么呢,也许是爸爸,或者是哥哥,又可能他会大声地喊我小拉,而且他还会和我成为好朋友。呵呵!这样大家就不会叫我胆小鬼小拉了,而是说,看!那是勇敢的小拉和他的鳄鱼朋友。” 小拉非常喜欢他的“宝贝蛋”,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它。 一天,森林博物馆的熊猫馆长知道了这件事,他想也许那是一枚恐龙蛋化石。于是他急忙开车来到小拉家。 “这真是一枚非常罕见的恐龙蛋化石啊!”熊猫馆长拿着小拉的“宝贝蛋”,惊喜地说。 小拉的“宝贝蛋”竟然真的是一件宝贝,熊猫馆长准备把它带回博物馆去。临走的时候,他当着大家的面表扬了小拉,因为小拉把化石保管得非常好,他还给小拉颁发了一张大大的荣誉证书呢。 现在,小拉有时候还会想起自己的“宝贝蛋”,虽然它只是一枚化石蛋,可是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它曾经是一个真正的恐龙蛋哩,想到这儿,小拉就会自豪地笑起来。 一只飞鸟爱上了一只鱼,飞鸟只能在空中飞,鱼只能在水里游,这个爱情刚开始,便注定没有结果,但它们还是相爱了,飞鸟说,我只要每天能够看到你一眼就够了,鱼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是透明的得眼泪,融于水中,什么也看不见。鱼说,我也是,我们是在不同的两个世界产生的同一个爱情,超越了空间的限制。飞鸟说,这样的爱情是永恒的,它没有任何承诺,它是心的相通。鱼说,这样的爱情也是最美的,我们彼此触摸不到对方,但在我们心里,对方都是最完美的。 飞鸟与鱼深深地陷入了爱的海洋,每天坚持看看对方一眼,无论刮风下雨,矢志不移,而直到有一天,他们实在忍受不了日积月累的相思之苦,都希望能够触摸到对方,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秒的接触,他们也心满意足。于是他们相互约定,在飞鸟掠过海面时,鱼奋力跃起,完成他们百分之一秒接触的夙愿。 飞鸟满怀着激动的心情,平滑这美丽的翅膀贴着海面飞行,就在于看到飞鸟与自己最接近的那一霎那,她使劲浑身的力气,奋力弹起。 鱼终于冲出了水面,鱼的头与飞鸟美丽的头碰在了一起,也就是在那么一刹那间,百分之一秒的时间,但一个悲剧就这样发生了,飞鸟的头流出了血,是鱼奋力跃出水面所撞出的血。 飞鸟死了,死的时候,它的脸上带着笑,因为他终于体会到触摸最心爱之人的感觉,也就是死亡,生命的飞翔。 这种结局对他们来说不知是不是一种完美? 有一只小老鼠,不知为何,总喜欢每天晚上看着月亮。 别的老鼠告诉他,那不是奶酪,告诉他,你吃不到的。 第二天,老鼠还是一直抬着头看。月亮越爬越高,似乎是在远离他。但她撒下的如银色丝绸一般的光辉,让老鼠魂牵梦绕。 一只老鼠爱上了月亮。 后来,老鼠有了自己的妻子,有了八只小老鼠,也知道了月亮永远不会属于他,可他在每个夜晚望着月亮的习惯从来没有变。 老鼠抬头看着月亮,月亮无私地向万物撒下一片光芒。 来小恩是我在无餐镇上认识的好朋友,他还有一个很厉害的厨狮爸爸。我可没写错别字,是“厨狮”不是“厨师”!这是为什么呀?别急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你知道,作为一名冒险家,我总喜欢乘着我的沫西鸽飞船周游世界。有一天中午,我来到一个叫无餐的小镇上,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餐馆。这让我的肚子一直咕咕叫个不停,都快饿晕了。于是我随便敲开了一户人家的门。开门的是个小男孩,黑色的小卷发,大眼睛,小鼻子,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他就是来小恩,今年十一岁,和你一样也是小学生。 “你现在很想吃烤鸡翅吧?”来小恩友好地问我。 “你怎么知道?我是肚子很饿了。”我说。 “是它告诉我的。”来小恩举起右手上的手表给我看。只见手表发出“嘟嘟”的叫声,表环上的红光一闪一闪,屏幕上显出“烤鸡翅”三个字,接着,竟然飘出阵阵鸡翅香! 按常理来说,一个饿的人闻到香味会感到更饿。可是我闻到鸡翅香,饥饿感却减轻了许多。这时候,来小恩把一碗泡好的方便面递给我。我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空气中满是烤鸡翅的香味,我仿佛觉得自己吃的不是方便面而是烤鸡翅! “你这手表真神奇!”我边吃边称赞。 “那当然,它叫‘香味手表’。”来小恩自豪地告诉我,“虽然看起来和普通的手表没什么区别,但实际上它采用的可是电子科技、生理学、食物学等各种学科的最新成果,能够及时接收饥饿的信号,只要你饿了,它就会‘嘟嘟’地响。紧接着它会自动打开表环上的电磁波感应器,收集你的大脑电波,确定你想吃的食物,再运用手表中的数据芯片将电波转化为数据释放出你想要的食物的香味。由于香气中加人了特别的材料,所以它能够在一定时间内缓解你的饥饿感。怎么样,神奇吧?” “这样一来,闻了香气就可以不用吃饭了呀!”我兴奋地叫起来。 “那可不行,这种作用只是暂时的,解决饥饿的根本办法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吃!” 哈哈,这话没错,你也同意对不对? 吃过泡面,来小恩带我参观了无餐小镇。我这才发现,这个镇上竟然连一家餐馆都没有,难怪叫无餐镇了! 无餐镇上不仅没有餐厅,也没有专业的厨师,厨艺都是每个家庭一代一代传下来的。来小恩告诉我,镇上还有一个独特的规定:小孩必须年满16岁才能学习炒菜做饭,16岁生日那天还要接受专门的学厨礼,这是个特别的仪式。在无餐镇上,当一个人可以学习厨艺的时候,他就已经由小孩变成了大人,从此以后要勇敢地面对自己的生活了。 成长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人人都很向往,人人都很担心。来小恩憧憬着长大后拿着锅铲的帅气样,又害怕自己将来做的饭菜不好吃。 “还有五年,远着哩!”看着来小恩脸上的一丝丝忧虑,我赶紧安慰道,“现在还有亲爱的爸爸妈妈嘛!” “可是他们都不在家!”说完,来小恩似乎更沮丧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问题都出在来小恩爸爸的身上。 来小恩的爸爸叫来大恩,是无餐镇科学研究所的发明家。和很多发明家一样,来大恩博士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在实验室里摆弄乱七八糟的零件和机器,然后发明出千奇百怪的新玩意。“香味手表”就是他的得意之作。 可是这个看起来无所不能的发明家爸爸,却连锅铲和饭勺都分不清,更别说是炒菜做饭了!我想,在无餐镇上,这样的人恐怕也只有来大恩博士一人了。他满脑子都是实验仪器和科学数据,对菜谱提不起一点儿兴趣,甚至当年在严肃的学厨礼上还想着法子捣蛋。就像现在的很多人一样,虽然已经到了长大的年纪,却管不住自己心里的调皮精灵,总要弄出点好玩的事情来。 “我想,全世界受得了爸爸的人只有妈妈了,”来小恩继续说,“妈妈嫁给爸爸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把自己的厨艺传给了妈妈,而爸爸什么也不会做。可是前几天爸爸研究的新发明‘章鱼洗碗机,发生了故障,结果把家里的锅碗瓢盆全部弄坏了,妈妈一气之下买了飞船票,环球旅行去了。” “那你爸爸呢?”我赶紧问。 来小恩取下他的黑框眼镜给我戴上,然后按了一下镜框上的按钮,我才知道,这竟然是一个微型电脑呀。眼镜片上弹出两封邮件,是来大恩博士之前发过来的。 他和她都是小工人,薪水不高,但是够生活。丈夫很普通,妻子却很漂亮,也很伶俐。 因为彼此都很有时间,所以他们每个月或是出去看场电影,或是去逛逛公园,间或出去吃顿晚餐。只要妻子想,丈夫就陪着。什么事都顺着妻子,只要妻子高兴,只要条件允许,从来不说半个"不"字,好像从来就没有自己的想法。一次,他们出去吃晚饭,妻子让丈夫点菜,丈夫说:"点你爱吃的。"妻子有点生气:"你就没一点自己的主见?是不是有点窝囊?"丈夫楞了,叹了口气:"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不能给你宽敞的住房和漂亮汽车,我只想在自己'能'的范围内,给你最好的。" 世界上有卑微的人,却没有卑微的的爱情。 春天到了,天鹅公主从南方飞回北方,它给朋友们带回许多礼物。它送给小鹿一只口红,送小喜鹊一顶花草帽,还送给小刺猬一件漂亮的花衬衫。小刺猬高兴极了,还从来没人送它这么漂亮的礼物呢! 它迫不急待地穿上花衬衫,跑到小河边照一照。“啊!太帅气了!简直象个大明星。”小刺猬乐得在草地上又跑又跳,还打了几个滚儿。 晚上,小刺猬要睡觉了,它脱下花衬衫,发现衬衫上满是大窟窿。“哎呀!是谁弄坏了我的新衣裳?”小刺猬生气地叫起来。花喜鹊从门前经过,它捂着嘴笑:“是你自己弄坏的,还能怪谁呢!”小刺猬这时才恍然大悟,是自己满身尖尖刺把新衣裳刺破了。它心疼极了,忙找出针线把大窟窿一个个缝好,然后,把新衣服放进柜子里。小刺猬再也舍不得穿上它了。 一转眼,秋天到了,天气一天比一天凉。小刺猬有点儿冷,但它还是舍不得穿上那件花衬衫。一只兔宝宝从门前经过,冷的直发抖,嘴唇也冷的发紫,小刺猬急忙从柜子里拿出补着补丁的花衬衫,不好意思地说:“这是件新衣裳,我只穿过一次,天这么冷,就送给你穿吧!”小兔子深深谢过小刺猬,穿上了花衬衫,虽然上面满是补丁,但小兔子心里还是暖乎乎的。 睡前童话故事哄女朋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人,他养了一圈的羊。 有一天早晨,这个人出去放羊,结果意外发现羊少了一只。他察看了一圈羊圈,发现羊圈破了个窟窿洞。他猜想:应该是在昨天晚上的时候,狼从窟窿洞里钻进来,把羊叼走了吧。 邻居就劝告他说:“把这个窟窿洞补起来吧。既然是因为这个而把羊弄丢的,那就弥补缺陷吧,不要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了。” 这个人却不听劝告,说:“既然羊已经丢了,再补洞又有什么用呢?” 邻居又说:“但是你的羊圈里还有很多羊了,你既然已经丢了一只羊,那就更要努力把其它羊保护好了。” 这个人还是固执地只坚持自己的想法。 第二天早上,他又出去放羊,又发现羊少了一只。原来还是狼从窟窿洞里钻进来,把羊给叼走了。 这个人非常后悔,当初没有接受邻居的劝告。于是,他马上动手把窟窿洞给补上了,把羊圈修得结结实实的。从此以后,他的羊再也没有被叼走过了。 故事悟语: 当我们犯了错误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发现问题所在,然后改正错误,吸取经验,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听说城里很热闹,笨狼就想去看看。 他穿上红色的灯笼裤,戴上白色的鸭舌帽,唱首歌儿走出森林,来到了公路上。 开来了一辆绿色的出租车,前头亮着空车的标志。笨狼挥挥手,车停了,司机打开车门,礼貌地说: “先生,请上车!” 笨狼伸出手,想拉司机一把,没想到司机撒腿就跑,跑得比兔子还快。 司机跑了,笨狼只好自己开车。 前面是街心广场,红灯亮了,大大小小的车停了一长溜儿。 笨狼不懂得交通规则。他一踩油门,“呼”的一声,绿色小汽车冲过了斑马线。 交通警察猛地举起了手臂,他想拦住这辆车。可是,他的口哨掉了,举起的手臂僵得像根木头,半天也没能放下来。 交通警察什么都见过,就是没见过一只狼开着绿色出租车闯红灯。 笨狼走进了城里的百货商店。 商店里的顾客和营业员看见笨狼来了,乱作一团。试衣间的门挤破了,柜台底下人堆人。商店经理用一个塑料水桶罩住脑袋,以为这样最安全。一个正在给女儿买洋娃娃的年轻妈妈,吓得把女儿和洋娃娃弄混了,抱着洋娃娃就跑,反而把宝贝女儿留下了。 商店里有自动扶梯。这新鲜玩艺儿,森林里还从没见过呢! 笨狼站在自动扶梯上,不用自己爬楼梯,就从一楼到了二楼,又从二楼到了三楼。笨狼好高兴,就一边坐自动扶梯,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两个松球抛着玩。抛着抛着,咕咚,咕咚,松球掉了,沿着扶梯滚到了楼下。 笨狼想去捡,但是,自动扶梯越升越高。 “停下!”笨狼大声命令。但是,自动扶梯不理他,越升越高。 “你难不住我!”笨狼说,“咱们比比,看谁厉害!” 笨狼转身就往楼下跑。可是,笨狼跑下一级,自动扶梯就上升一级,笨狼跑得气喘吁吁,跑得脱下了鸭舌帽和灯笼裤,还是在老地方。笨狼好狼狈。 商店里的顾客和营业员见了,都哈哈大笑起来,唉,他们真没礼貌。 经理取下头上的塑料桶,给动物园和警察局打电话:“快快,快把这只狼捉住,关进动物园去!” 买洋娃娃的小姑娘踏上自动扶梯,来帮助笨狼。她牵着笨狼的手说: “来吧,我们先到楼上去,再从另一个扶梯下来!” 原来商店里有两个自动扶梯,一个管上,一下管下。 笨狼在楼下找到了松球,一个留给自己,一个送给买洋娃娃的小姑娘。 警察和动物园的工作人员来了。他们戴着头盔,拿着醉枪。 笨狼可不想被抓住。他冲出商店,钻进绿色出租车,使劲一踩油门,“呼”,汽车像一阵风似的开远了。 苹果小姐是很骄傲的。 因为她有红润的肤色,饱满的外形,即使是在不乏各种漂亮果实存在的水果学院里,年轻的苹果小姐也算得上格外美丽。 更不消提苹果小姐内外兼修,除了美好的外貌,也有扎实的内在,滋味甘甜,营养丰富,还总是散发着清甜的香气,真算得上是人见人爱,大受欢迎。 这样的苹果小姐,自然有骄傲的底气。 苹果小姐还有个青梅竹马的好友,橙子先生。 他同苹果小姐一样,有上天赐予的美好外表和丰富内在,在水果学院里受欢迎的程度和苹果小姐不相上下。 骄傲的底气当然也是差不多的。 鉴于苹果小姐和橙子先生的关系一直很好,大家都默认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注定会成为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 可是两位当事人之间却迟迟没有动静,关系始终维持在挺好的朋友上而已。 谁也没有再进一步,直到他们从水果学院里毕业,各奔东西,联系渐渐稀少,直至彻底断掉。 为什么会这样呢? 苹果小姐也思考过这个问题,得出的答案是,或许她和橙子先生都太骄傲了,骄傲到以至于并没有给对方真正靠近自己留下余地。 不过苹果小姐并没有为此唏嘘太久,从水果学院毕业的她即将进入广阔的水果王国,前方还有许多未知和新奇正等着她去探索,没有太多时间纠结过往。 她带着自己的骄傲,自信十足地上路了。 可现实却不如她所料想的那般美好,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惨烈的。 原本苹果小姐在水果学院里已经算是顶顶拔尖的了,各方面优点都很突出,但如今离开学院,真正进入水果王国最繁华的都城,却开始发现,自己本来那些优点,在这个人才济济的都城里,自己引以为傲的好,其实不算什么。 她长得好看,可柠檬小姐、桃子小姐的美貌并不输给她;她滋味甘甜,但甜瓜小姐、菠萝小姐在这方面也毫不逊色;她营养丰富,不过在猕猴桃小姐、番石榴小姐面前,这一点似乎也不值得太过炫耀。 倘若论起身家等级,草莓小姐、车厘子小姐更是站在很高很高的地方闪闪发亮,苹果小姐就是踮起脚尖也够不着。 在最繁华最热闹的水果都城里,苹果小姐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水果,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甚至没有谁会多看她一眼。 更糟糕的是,这里实在太拥挤太激烈了,不管是去排房租廉价的公寓也好,去挤人山人海的地铁也好,还是去抢超市打折的商品也好,大家总是挤来挤去,毫不客气地互相碰撞。 有时碰撞得狠了,就会留下伤痕斑点,将各个水果原本光洁漂亮的表皮弄得磕磕绊绊,再也没了过往那种只要沾一点清水,就能在阳光下盈盈发亮的闪耀。 而苹果小姐她,也在这一次次跌跌撞撞中,渐渐失去了自己的骄傲。 有时她独自走在街上,看着商店橱窗里那个颜色不再红润、表皮不再透亮、甚至已经开始出现一点点皱巴巴先兆的倒影,心里都很失望。 原来这就是我真正的模样。苹果小姐在心中默默地感慨。 我只是个最普通的水果罢了,以后只会斑点越来越多,越来越老。 哪还有什么东西值得骄傲。 这种沮丧的念头在苹果小姐心头盘旋了很久,直到有一天,她在职场上遇到了一位很厉害的前辈,葡萄干女士。 葡萄干女士虽然年纪挺大的,光看外形也是干瘪瘦小,但小小的身躯却蕴含着极大的力量,她做事总是干净利落,尽职职责,由她引领的团队,大家总是很安心,很有干劲。 即使不美丽不年轻,葡萄干女士也仍然在一堆水果当中脱颖而出,闪闪发光。 苹果小姐非常钦佩葡萄干女士,在一次私下的家庭聚会中,她向葡萄干女士讨教,要怎么样才能向她一样。 葡萄干女士笑得满脸皱眉都抖了抖,她告诉苹果小姐,自己也不是一开始就能这样,最早的时候,也只是个傻乎乎的年轻人,四处碰壁,遭受了很多挫折。 说着她拿出自己年轻时的婚礼照片给苹果小姐看。 那是一串晶莹剔透的紫色葡萄,旁边还有一颗红润如玉的新鲜柿子。 “那时候我还挺好看的是不是?哈哈,可惜我们水果的保质期真的很短,一不小心就会坏掉了。”葡萄干女士爽朗大笑道,“所以我很早以前就下定决心,自己从时间里抢过来的东西,一定要比被时间带走的多才行。” 于是靠着十分努力,还有几分幸运,昔日的葡萄小姐变成了葡萄干女士。 虽然失去了早年的轻盈饱满,可如今她的聪明精干和坦荡气韵,也不是任谁都学得来的。 “你还年轻。”葡萄干小姐亲切地拍了拍苹果小姐的肩,“以后的路还长,现在一定要好好走,加油。” 说完,葡萄干女士转身,挽住了恰巧走过来的一位先生的手。 那是柿子干先生,同葡萄干女士一样,年纪很大了,早已不复年轻时的美好。可他们夫妻俩手挽手站在一起,却让苹果小姐感受到了别样的甜蜜味道。 苹果小姐明白了,那是一种经由岁月烘托,慢慢滋养出来的默契味道。 这是时间给他们的奖赏。 在那之后,苹果小姐发现,其实这座城里有许多水果,不是大家以为的那么光鲜完美,但他们仍然生活的很努力,很开心。 比如榴莲先生虽然因为自己天生的体味被一部分人厌恶,但他一点儿也不气馁,靠着自己特别的气息和口感,收获了一大堆粉丝。 又比如百香果小姐,虽然外表其貌不扬,但却有充实丰富的努力,总能把白水一样的平淡生活过出不一样的好滋味。 还有番茄先生,即使他算不算水果这件事一直颇有争议,可他从来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只管做好自己,同样生活得很开心很有趣。 看得多了,苹果小姐突然释然了,其实每个水果都有自己的烦恼,也会有自己擅长的地方。 那我也要加油啊。苹果小姐微笑着给自己打气。 她重新拾起了自己的骄傲,但这份骄傲,和过去那种从未挨过生活毒打、对世界想当然时的骄傲不一样。 苹果小姐真正的骄傲,是源于即使生活这么不完美,自己也有好好生活下去的爱和勇气。 后来有一天,苹果小姐重逢了橙子先生。 这很凑巧,两人明明已经分别多年没有联络,却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城市里再度相遇,时间地点场合都刚刚好,没有早一分,也没有迟一秒。 对方和他一样,早就被繁重的生活抹去了光鲜亮丽的外表,眉眼之间多了几分沧桑的味道。 可在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苹果小姐突然意识到,对方的灼灼眼神中,依然燃烧着和自己同样的骄傲。 不再是只能容纳自己一人的无知夸耀,而是更加洞悉世事、更加温和包容的坦荡。 真好。 真好。 苹果小姐开心地笑着向橙子先生跑去。 每次蜜蜂先生来采蜜时,花朵小姐都绽放得特别美。 因为她和蜜蜂先生一直是很好的朋友,从花朵小姐还只是颗含苞待放的小花蕾,跟第一次出来采蜜的蜜蜂先生相识那天起就是了。 也因为花朵小姐暗恋着蜜蜂先生。 她迎着阳光努力地舒展花瓣,显出美好姿态与绚丽颜色,或许都是希望蜜蜂先生的目光能在自己身上多停留片刻。 光是听到蜜蜂先生翅膀振动的嗡嗡声,花朵小姐便感到由衷的幸福。 这种心情融进花蜜,让花朵小姐的花蜜要比整个花园其他任何一朵花都更加醇甜,蜜蜂先生也常常因此在聊天时称赞花朵小姐。 “如果你明白这种甜味代表什么……”望着蜜蜂先生飞走的背影,花朵小姐欲言又止。 可惜蜜蜂先生始终没有领悟。 而这个只属于花朵小姐的小秘密,被时光慢慢发酵,几乎到了瞒不住的程度。 积攒了大半个夏天的勇气,让花朵小姐决定向蜜蜂先生开口挑明。 可惜蜜蜂先生抢先说的话却瞬间浇灭了她的热情。 他说,自己今天飞过花园旁边的房子时,对坐在窗户边的人类女孩一见钟情。 他说,自己从未体验过这种复杂奇妙的心情,既酸涩又甜蜜。 他说,自己这辈子认定她了,再也不会改变心意。 蜜蜂先生看向花朵小姐,笑得很不好意思:“我知道,人类女孩是不可能爱上一只蜜蜂的,可是我还是愿意爱她。花朵小姐,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个秘密我就想跟你分享,你不会嫌这样的我太傻气吧?” 花朵小姐拼命摇头,摇得叶片上沾着的露珠簌簌四散,摇得最外面一片枯萎的花瓣自枝头坠落。 她心里想,这样是挺傻气的,义无反顾爱上一个人,哪怕明知对方不可能给自己回应。 可是,作出同样选择的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嫌弃蜜蜂先生傻呢? 之后的日子,一切都跟过去一样,蜜蜂先生和花朵小姐依然是很好的朋友,彼此合作无间,他替她传递花粉,她赠予他花蜜,有空时就停下来聊聊天,还是很有默契。 他们甚至同时暗恋着无望的人,感受着同样的快乐与失落。 这是多么无可奈何的相似啊。 直到夏日将尽,对于生命短暂的蜜蜂先生和花朵小姐而言,这辈子的繁华与落寞都将画上休止符。 蜜蜂先生也最终下定了决心。 他对花朵小姐说,自己要送心爱的女孩一滴世间最甜美的蜂蜜作为礼物,希望花朵小姐能够帮忙提供最好的的花蜜。 花朵小姐轻声说好。 它给了蜜蜂先生一大滴花蜜,晶莹剔透,芬芳无比。 形状好似一颗心碎的泪珠。 蜜蜂先生拿走了花蜜,将它酿成一颗最好的蜂蜜,趁着夜色飞进打开的窗户,将这颗蜂蜜悄悄放进女孩平时喝水的杯子里。 然后它拖着疲惫的身躯飞回到花朵小姐身旁。 花朵小姐很想打起精神再好好绽放一次给蜜蜂先生看,可她也太疲惫了,再没有多余的力气做这件事。 她只能勉强撑起皱巴巴的花瓣,问蜜蜂先生为什么不留在窗边,抓住最后机会跟女孩告个别。 蜜蜂先生说:“因为我发现自己是个傻瓜和混蛋,我一直在伤害自己最好的朋友,我必须赶回来向她道歉!” 花朵小姐沉默不语。 她猜蜜蜂先生终于从那颗花蜜当中发现了自己的秘密,体会到了某种隐秘的心情。 可是花朵小姐也是骄傲的,她没有误会,更没有贪念,而且不屑自欺欺人。面对诚心道歉的蜜蜂先生,她说:“我愿意接受你的道歉,但我不需要你的怜悯。” 她了解自己最好的朋友,蜜蜂先生有着坚定的信念,他认定了要爱那个人类女孩一辈子,就不会轻易动摇。 而这种坚定不移,恰巧也是花朵小姐那么喜欢蜜蜂先生的重要原因。 花朵小姐不需要蜜蜂先生仅仅是为了让朋友心里好受,又或者是为了安抚一朵即将凋零的花,就出于愧疚和同情而假装爱上她。 那样虚伪的爱,对她而言反倒是一种辱没了。 蜜蜂先生安静地看着花朵小姐,许久没有说话,直到夕阳沉入远方的地平线,一轮圆月攀上枝头,他才开口:“那还有什么是我可以为你做的吗?” 花朵小姐释然笑道:“陪我聊聊天吧。” 就像过去无数次一样。 在这个被月光温柔亲吻的夜晚,蜜蜂先生和花朵小姐坦然地聊着天,聊关于整个夏天的繁盛热闹,也聊自己的苦恼与遗憾。 即便做不成恋人,他们依然是最好的朋友。 彼此了解,互相体谅,熟知对方过往种种快乐与糗事,就连那种爱而不得的痛苦心情,亦是相通的。 夜色深沉,花朵小姐与蜜蜂先生都已徘徊在梦境边缘,说话的声音也变得含混不清,但他们仍然是会诚挚地祝福对方。 “花朵小姐,晚安。” “蜜蜂先生,好梦。” 太阳再度升起,朝大地洒下光亮,空气不复夏日的燥热,而是带着一丝初秋的凉意。 早起的女孩拿水杯给自己接了一杯温水,然后打开窗户,望向窗外沐浴在曦光中的花园,发现离窗户不远处,有只僵掉的蜜蜂停在一朵枯萎的花中央。 这令女孩有些莫名感伤,下意识地端起水杯喝了口水,愣住了。 水的味道很复杂。 既有爱的欢欣甜蜜,也藏着一场爱而不得的哭泣。 在宋朝时的镇江市。白素贞是千年修炼的蛇妖,为了报答书生许仙前世的救命之恩,化为人形欲报恩,后遇到青蛇精小青,两人结伴。白素贞施展法力,巧施妙计与许仙相 识,并嫁与他。 婚后金山寺和尚法海对许仙讲白素贞乃蛇妖,许仙将信将疑。后来许仙按法海的办法在端午节让白素贞喝下带有雄黄的酒,白素贞不得不显出原形,却将许仙吓死。 白素贞上天庭盗取仙草灵芝将许仙救活。法海将许仙骗至金山寺并软禁,白素贞同小青一起与法海斗法,水漫金山寺,却因此伤害了其他生灵。 白素贞因为触犯天条,在生下孩子后被法海收入钵内,镇压于雷峰塔下。后白素贞的儿子长大得中状元,到塔前祭母,将母亲救出,全家团聚。还有可爱的小青也找到了相公。 你是不是喜欢我 小兔子喜欢对面楼的那只小狐狸。 特别特别喜欢。 小兔子每天都会和小狐狸一起去学校。 她早上就在窗口上趴着,看到小狐狸出门,她就扯起地上的作业本装进包里追了出去。 可是小狐狸跑的很快,小兔子每次都需要很费力才能追的到。 “小狐狐,你的作业写完了没有啊!” 小狐狸淡淡的看了小兔子一眼。 “写完了。” “小狐狐,你的牛奶可以给我喝吗?” 小狐狸停下来,把牛奶拿出来,仰头喝一口,之后递给了小兔子。 “可以。” 小兔子美滋滋的喝着牛奶,专门挑小狐狸喝过的地方,看着他的背影偷偷笑。 去学校的路很短,可是小狐狸和小兔子跑的都很快,并不能一起聊很久,这让她很沮丧。 后来,小狐狸越跑越慢,最后直接变成了走。 “小狐狐,你为什么不跑了啊?” 小狐狸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小兔子,最终叹口气,快走几步,隔开距离。 “累。” 小兔子笑嘻嘻的跟上去,差点高兴的蹦了起来。 她终于可以和小狐狸并肩了! 小兔子知道小狐狸的妈妈种了很多胡萝卜。 又红又甜,馋的小兔子口水都要流下来。 看着小兔子眼睛发亮的样子,小狐狸嫌弃的叹气,从包里翻出来一根胡萝卜,递到了小兔子的嘴前。 “吃吧!” 小兔子差点又开心的蹦了起来。 “你特意给我拿的吗!” 小狐狸瞥了一眼。 “我妈给我拿的,我不爱吃。你喜欢的话我以后都给你带。” 小兔子才没有听到后面的话,就着小狐狸的手咬了一口胡萝卜,甜的心里一团软,笑的合不拢嘴。 “小狐狸我爱你!” “嗯嗯嗯,吃东西还堵不上你的嘴。” 抓着胡萝卜的手离小兔子的嘴更近了一点。 “好了好了,吃吧。” “小狐狐,你是不是喜欢我?”小兔子得意的问。 小狐狸摇了摇头,”不是。” 小兔子愣住。“啊?” 小狐狸凑过来,蹭了蹭她的耳朵。“我爱你。” 从前,有一个国王和一个王后,他俩生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身体十分强壮,并且什么事情都懂。 有一天,这个王子玩着皮球,一个老婆婆手里拿了一个小油壶正走过来。 王子把皮球抛出去,打中了老婆婆的油壶,油壶打碎了。王子走上前去道歉,可是那个老婆婆却对他生气,说: “王子,你只有找到了三只橘子里的爱人,才会幸福。” 从此,王子就愁闷起来,不再说话,也不再吃东西了。他一天到晚只想着怎样去找寻三只橘子里的爱人。他的父母本来是不肯放他出门的,可是他们眼看着孩子愁闷得快要病倒了,最后也只好由他去了。王子带了两个忠实的仆人出发,首先向南方走去。他们三个人走了许多年月,来到一个荒野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又饥又渴,受尽一切的痛苦。未了,他们发现一间破茅屋,走上前去借宿。他们敲门敲了好久好久,才有一个老婆婆来开门,问他们要什么。 “借光了,请允许我们借住一夜!我们是去找寻三只橘子里的爱人的。” 老婆婆回答说:“可怜的人啊!如果我的儿子南风瞧见了你们,你们便完了。” 于是,老婆婆就让他们进去,把他们藏在一个巨大的洗衣盆底下。这时,听见一个很大的声音:是南风到了。在他的前面扬起一阵尘土,他一路上把什么东西都刮得干枯。他推开门,带着一股暖气走进来。他说:“妈妈,我闻到鲜肉的气味。” 老婆婆回答说:“是啊,我烤了一只羊,给你做晚餐。” 他说:“拿来吧。” 他就狼吞虎咽地吃着。他吃完了,妈妈问他:“孩子,你吃饱了吗?你不饿了吗?”“哦!是的,妈妈,我吃饱了。” 老婆婆说:“家里有三位旅客,他们想去找寻三只橘子里的爱人。” “哦!可怜的人啊!叫他们来吧。” 众所周知,这片地界儿是由猫大仙罩着的。 作为此处扛把子的地仙,猫大仙威望颇高,平日里方圆数百里地的凡人遇到它出来巡视,都会毕恭毕敬行礼,每逢初一十五,人们还会给供奉猫大仙的庙里献上小鱼干。 当然这些小鱼干猫大仙也不白拿,平时里有什么祛除瘴气、痛殴邪祟之类的活儿啊,找它准能搞定。 甚至有时候谁想求姻缘,也去找猫大仙帮忙。 听说猫大仙在仙界人脉很广,跟月老都说得上话,要是谁的红线迟迟没牵上,猫大仙也能凑上去糊两爪子。 如此稳重可靠的猫大仙,大家自然是十分尊敬。 除了一个人。 就是最近搬来此地修行的讨厌道士。 猫大仙从一开始就看此人极不顺眼,因为他从来不按规矩给庙里供奉好吃的小鱼干,完全没把猫大仙当回事。 “嘿,我又不靠那只小猫咪来驱邪除瘴,这些小事情我自己就能搞定。”年轻道士随手拈出一张道符贴在门上,笑得十分赖皮,“至于姻缘,我这种出家人更是完全不需要,哈哈哈。” 完了他还补一刀:“这么漂亮的猫,不能拿来撸毛,真是可惜了。” 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猫大仙简直气得毛都要炸了。 不过它不能炸毛,必须得绷住,得保持威仪,表现淡定,不然身为神仙的人设就崩了。 它只能暗搓搓地给臭道士搞点事情。 比如半夜三更潜伏进道士家里,招几个耗子精过来作作乱什么的。 结果中途被道士发现,连猫带耗子一起被他搓出来的天火球炸飞,猫大仙倒栽葱扎到附近的水塘里,眼前差点儿给来一遍过往人生的走马灯。 它跟道士这仇算是彻底结上了。 所以之后一段时间,猫大仙三天两头跑去找道士的麻烦,越斗越欢,各种仙家法器统统用上,大招猛招跟不要钱似的到处乱放,就想让道士输的心服口服,肯在它面前服一次软。 可是道士真的很厉害,每次面对猫大仙的攻击都应付得游刃有余,猫大仙在他面前根本讨不了便宜,总是输的多,赢的少。 再这样斗下去,猫大仙感觉自己毛都要愁秃了。 毕竟,现在方圆数百里的凡人和妖怪都知道它和道士杠上了,但是缠斗这么久居然都没能按区区一个臭道士对自己低头,这笑话传出去它的威仪何在?脸面何在啊! 满月之夜,愤怒的猫大仙对悬挂在夜空中的玉盘喵喵嚎叫,怒从心头起,气向胆边生。 它要黑化!它要复仇!它要彻底放弃身为神仙的尊严和底线,不再对道士仁慈放水,而是要使出仙界明文禁止的暗黑大杀招,把这混蛋彻底打翻。 “我要使出杀手锏,让那个臭道士明白什么叫做我猫大仙的法力无边!” 然后,就是那场人尽皆知的人仙大战。 传闻那场大战持续了整整一夜,过程特备凶险激烈,绝对是一场可歌可泣的惊天血战,足以被记载在史书上流传百世那种。 只可惜猫大仙弄了个结界,全程把道士家牢牢罩住,谁都看不清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大家只知道,第二天早上,猫大仙趾高气扬地走出结界,宣布自己获得了绝对的胜利,臭道士技不如人,已经彻底败于自己的利爪之下,从此以后再不敢对它不敬。 吃瓜群众们个个满头问号。 不过自那之后,道士确实再也不调侃猫大仙了,每逢初一十五也会遵照规矩送上足量小鱼干,态度十分恭敬诚恳。 或许猫大仙是真的打败他了,身为凡人哪儿能斗得过真正的仙人呢。吃瓜群众们这样想着,渐渐也就不再深究其中的缘由。 猫大仙重新赢回了荣耀与威仪,继续尽心尽力守护着这片地界儿。 只是没人知道,每个满月的夜晚,猫大仙都会特意跑到道士家里去,张牙舞爪地挥着前爪,警告道士遵守约定。 “你平时必须表现得恭敬一点,不准拂了我的面子。”猫大仙咧嘴露出利齿,语气凶凶的。“还有啊,绝对不许把我俩之间的约定说出去,不然本大仙一口咬死你。” “好说好说。”道士抱着怀里毛茸茸的大猫咪上下其手,笑得一脸满足。“只要你像上次决斗时那么乖,每个月按时过来给我撸毛一整晚,其他我什么都可以听你的。” 自此分别,自此分别,他终于转过身去,不能再多看她一眼,他不知道,这将是他与她最后一次相见。他更不会知道,六个月之后,在日本,当他在深夜惊醒,会看见一堵墙正向他倒来。他们说一刹那是一秒钟的360分之一,那么就是一刹那吧,由生至死。由生至死的一刹那,他想起父母家人,所有未完成的心愿,而他最后的想起,是她。那堵墙轰然倒下,想她,成为永远。 而她更不会知道,三年以后,她会看到那一张报纸。她的无名指上已有窄窄一圈金戒,正与新婚的夫君一起装修新房。一手替新郎扶着凳子,忍不住偏头去看地上接油漆斑点用的旧报纸。那报纸旧得发黄发脆,油漆斑点里透出几个字“神户大劫难”。她的眼光突然定住了,她看见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在遇难华人的名单里。她看一遍,又看一遍,是他,他的名字,她永远不会忘记的他的名字。又是一滴油漆落下来,糊住他的名字,从没有一刻,她更想号啕大哭,也从没有一刻,她更明白自己不能哭。 此刻,六月年轻的阳光在他们头上,操场上熙熙攘攘,全是准备挥别大学时光,各奔前程的毕业生们。今天是个毕业天,毕业天是个分别天。每一个人都以为,这只不过是年少时节的一次分别罢了。 每一个人都以为。 哄女朋友睡觉的睡前小故事:玫瑰刺 他的父母都是有名的园艺师,种得一手好玫瑰。他从小种花,喜欢玫瑰。大学读的是园艺专业,后来拥有全市最美丽的花店。 遇见她,是在一家叫夜来香的迪厅。她是迪厅的领舞,穿性感的衣服,眼神专注。他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站起来欲走。突然一阵喧闹,一位被酒精撩拨得失态的客人突然跳上迪台抱住了她。她顿时花容失色。迪厅有些混乱,迷乱的笑声尖叫声充斥着…… 事情过后,她不忘礼貌地向大家鞠躬,但眼角有未擦干净的泪珠。一阵从未有过的心痛突然涌上他的心头,他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安慰她。看到桌上,摆着一束玫瑰,于是从中抽出一枝,微笑着递给她。她显然有些吃惊。但还是接过了玫瑰。突然,她“哎哟”轻叫一声,手指被枝杆上的刺扎着了,血从白皙的指上流出。他不知所措,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她把手指放到嘴里轻吮了几下,淡淡地摇了摇头。 他爱上了她,凌晨一两点,她下班,他会带她去吃宵夜,送她一束玫瑰,并且事先把每一株玫瑰上的刺全部清除干净。她接过他的玫瑰,幽幽呢喃:“其实没有必要拔掉玫瑰的刺,拔了刺的玫瑰已经不是玫瑰……” 认识半年多,他带她去见父母,他的父母很喜欢她。他的母亲问她的工作,他抢着说她是办公室白领,母亲满意地笑了。 再后来,他要她辞职,说他完全可以养她。她不愿意,告诉他自己喜欢这个工作,喜欢花自己挣的钱。他第一次向她发火。她不闹了,盯着他看了好久,转身出门。 她再也没有回来。一年后,他收到她的E-mail:……每一朵玫瑰都有刺,正如每个人的性格中都会有别人不能接受的部分,爱护一朵玫瑰并不是要把它的刺全部根除,而是应该学会如何不被玫瑰的刺刺伤…… 自己爱了这么久的玫瑰,却没有懂玫瑰。他突然捂着脸,放声大哭…… 小刺猬的柿子饼 妈妈摘了一颗柿子回来,给小刺猬吃。 小刺猬正要吃呢,突然门铃响了。 它趴在猫眼上一看,原来是它的好朋友小白兔。 它想:“要是小白兔来了看见了我的柿子,肯定也想吃的!不行!” 这样想着,它立刻慌乱的将柿子藏进了被窝里,这才打开门。 “欢迎你小兔子!来,请坐!”小刺猬热情的说。 小兔子一下坐下来,小刺猬这才想起来,自己的柿子不就藏在里面吗?糟糕! 等到小兔子走了以后,小刺猬掀开被子一看,哎呀!柿子已经变成了柿子饼啦!睡前故事哄女朋友 ·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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