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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范文|读书时代作文(推荐十篇)

发表时间:2023-07-30

读书时代作文(推荐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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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近我在看一本很好看的书,就是我成长的阶梯,它的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蟋蟀柴斯特因为偷吃了火腿肠,在篮子里睡着了,结果坐着火车被带到了纽约。在纽约这段时间里,它一直都在一个小摊里住着,每天早上起来要唱歌。它还交到了两个好朋友,猫享利和老鼠塔克。神奇的是,他们两个竟然是好朋友。最后秋天来了,柴斯特感到在这里非常疲倦,于是它果断地决定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它说干就干想办法回到了那个火车站,坐着火车回到了家……书的作者是乔治·赛尔登,他能够把一只小小的蟋蟀写得活灵活现,让你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伤心,一会儿激动,一会儿沉默…….真是神来之笔。

这本书里的一些安排是很奇怪的,比如猫享利和一个老鼠塔克交朋友,蟋蟀柴斯特可以唱出意大利歌曲。猫和老鼠可以交朋友了?这可真是出乎我的意料,看多了美国动画片《猫和老鼠》,汤姆和杰瑞你死我活的斗争,在现实生活中,猫和老鼠就是天大的敌人,连十二生肖的故事都有猫和老鼠的片段。但是,在作者的笔下,他们竟然打破了世仇,成为好朋友,让我看到了友谊的价值和力量。

当然,我觉得这一本书里最值得我学习的,就是这只蟋蟀果断的品质。我可是“选择障碍症患者”,哪怕买支自动铅笔,都要选来选去,这个颜色喜欢,那个造型更爱,还有另一个又便宜,犹豫不决老半天。一选就是好几分钟,有时要闭眼睛盲选才可以选好。等到最后下了决定,回家的公交车都开走了两三辆。而蟋蟀柴斯特就是特别果断的人——额不——的蟋蟀。它能够马上就决定,决定后立刻行动,做事特别果断勇敢。正因为这种品质,柴斯特才顺利回了家。这是我要好好学习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明白了果断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品德,大家决定一件事时一定要果断,抓住机会,不要浪费时间!

感谢你,蟋蟀,再见了,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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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美国作家乔志·塞尔登的作品,这本书曾经在1961年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描写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乡下蟋蟀偶然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在这里认识了塔克老鼠,亨利猫和男孩玛利欧一家。一开始柴斯特犯了很多的错误,给贫穷的玛利欧一家惹了很多的麻烦,差点被赶走。可是柴斯特的演奏却意外地赢得了所有人的喜爱,柴斯特一下子名声大噪,并且让玛利欧一家的日子过得好起来。可是出了名的柴斯特却渐渐变得不开心,它终于决定回到深爱的故乡康涅狄格州。

柴斯特能够获得成功,除了因为它自己具有独特的本领之外,还有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给了它很多的帮助,朋友之间真挚的友情让我觉得很感动。这就告诉我们一个人只靠个人的力量是很难获得成功的,任何时候都离不开朋友和家人的支持与帮助。

柴斯特在获得成功之后选择离开是因为它更想获得自由。为了得到人类的喜爱,柴斯特不得不每天在固定的时间演奏别人喜欢的曲目,它不能演奏自己创造的曲子,还有忍受被大家盯着看。所以柴斯特不快乐,它想念在康涅狄格州自由自在的生活,那里的土拨鼠,兔子,鸭子都很需要它。虽然柴斯特很舍不得时代广场的朋友们,舍不得塔克老鼠,亨利猫和玛利欧一家,但是它还是决定离开这个繁华的都市,回乡下去。

书中有一句话说得很有道理:“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我想,在柴斯特心里,自由和快乐才是生命真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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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這本书,仿佛进了书中的世界:我变成了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我却因贪吃跳进下一茖野餐篮,被带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我遇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的享利猫,还遇了爱我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我用美妙的音乐回报了朋友們的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拖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纽约家喻户晓的演奏家!然而我却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來。在朋友的帮助下,我终于回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怎么样,如果你也想向我一样浸透在书中,那就和我一起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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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时代》和《革命时期的爱情》都以6/70年代为背景。我对6/70年代的了解不多,很少看相关书籍。偶尔在某些为民主摇旗呐喊的网络大V笔下窥见一星半点,从冷兵器升级到手枪甚至坦克,当然也死了不少人,有被批斗祸害死的也有武斗中被打死的。但这些都不曾发表在主流媒体上,也就是说电视上没见过,报纸上没见过,主要都在自媒体上流传。我不知可信度有多高,但感觉是真的。因为如果不是错的太过荒唐连自己都羞于面对,怎么可能这么多年来都避而不谈?!只是王小波对“性”的偏爱让我有些厌烦。虽然王小波的描写很干净,毫无脏的感觉,但我还是觉得作者有些猥琐甚至变态。人如其文吗!比如,曹雪芹就应该有些悲观和多愁善感,普鲁斯特就应该有些神经质。否则为什么他们能写出那样的作品呢。这种鸿沟不是单凭智商、勤奋、体验生活就可以跨越的。就如同心胸宽广的人虽然可以理解心胸狭窄的人的斤斤计较,但绝对做不到感同身受。再比如我看《静默有时,倾诉有时》吧,这是一本读书笔记,作者读的那些书里面的主人公总是有些病态,回头一看他们的作者,也都活的挺“隔色”,然后我就想:一个总是看“隔色”作家写的“病态”人物的书的读者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么一想我就赶紧回头看看我看的那些书,还好还好,虽然不太深刻,但肤浅总比变态强多了。

《红拂夜奔》就比较奇葩了,王小波将王二的故事和李靖、红拂、虬髯公的故事穿插在一起,一会写八.九十年代的王二,写着写着就联想到了唐朝的风尘三侠,故事情节十分荒诞。虽然王小波不承认他在借这个故事讽刺当时的中国社会,但内容确实让人浮想联翩。王小波在书中说《红拂夜奔》受了卡夫卡《变形记》的影响。《变形记》是卡夫卡的遗作,写一个年轻人变成一只虫子的故事,书没写完作者就去世了。我读这本书的时候还在上大学。后来又看了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加西亚马尔科斯的《百年孤独》,那会不明白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在其实也糊里糊涂的。但是《百年孤独》要比《变形记》更加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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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张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顽童时代》,听张老师说,这本书内容非常精彩,情节十分有趣。我对张老师的话半信半疑。一拿到书,就迫不及待的细细品读起来。

本书记述了20世纪40-50年代一位小女孩的童年生活。本文作者钟丽思在童年时代是一个不被人看好的捣蛋分子,是一个其他家长不希望自己孩子跟她玩的坏孩子,在老师眼中是一个害马之群中的一员。可谁也没想到,这个孩子在许多年后竟是一位鼎鼎有名的大作家。

刚刚生下来的小丽思,因为种种原因被姨妈和姨夫带到香港,之后又乘火车回到重庆,回到爸爸妈妈的怀抱。之后在军营里度过了自己的幼年时代。

如果你想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乐的童年生活,那就去看顽童时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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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讲的是一只蟋蟀、一只猫和一个老鼠的故事,至于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就听我来给大家简单的说一说吧!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所以被带到城里来了,他被一个小男孩收养了,曾经因为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吃了两元钱,这是一个穷的两天连两元钱也挣不到的人家,小男孩的妈妈很生气,为此,把柴斯特关在一个笼子里,它的朋友塔克老鼠拿出了他毕生的积蓄,在它刑满的时候,他在宴请朋友们吃晚饭,他们把整个报摊都点着了,从此,小主人的妈妈视它为不祥之物,一个偶然的机会,它鸣唱了一首首悲伤的歌儿,小主人的妈妈从此被他的歌打动了,因为她认为柴斯特会唱这么好听的歌,所以不会是放火烧报摊的人,柴斯特也在一夜之间出了名,每天他们的报摊上都会挤满人,在这只小小的蟋蟀演唱的时候,整个纽约都没有这么安静过,每次当这个时候正是卖报纸的好时机,小主人的妈妈为了不打扰这群音乐爱好者,每次叫卖报纸的声音都很小,大家抓报纸就想抓糖吃一样,不一会儿这个报刊都销售一空,她为小主人家里带来了财富,带来了好运,可是,她却一点儿也不快乐,这是因为他始终惦记着生她养他的地方,始终惦记着带给他快乐的生活。

在这些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柴斯特,因为柴斯特能带给人快乐,带给一种人安静,那种无法体会的安静。

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小主人的妈妈,因为她见钱眼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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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的某一天,青岛。海风习习,却依旧无法驱散考场内外的紧张气氛。这也难怪,北京电影学院已经有十年没到青岛招生了,这次的招生,自然点燃了不少年轻人的表演梦。

一个拄着拐杖的男孩走进考场,高大清秀,眉眼间的神情,似有几分无所畏惧。面试老师说,请你表演一个“捉蛐蛐”的小品吧!男孩因为无知所以无畏地张口便说:“报告老师,我们青岛没蛐蛐!”这一句话,全场哗然。有老师甚至蹙眉:真是没有任何表演能力,简直是块木头!但那个叫崔新琴的老师却坚持说:“就算他是块木头,那也是块漂亮的木头。我们要了!”

这个男孩,就叫黄晓明。此前,他对电影学院没有一点概念,还以为就是个电缆厂呢。他少时的理想一直是做个科学家,这次是在语文老师的鼓励下去报考的。而事有不巧,在面试的前一周他遭遇车祸,脚被吉普车轧得骨折了,好在当时穿着军靴,问题才不是很严重。面试那天是父亲把他背到考场门外的,父亲怕儿子紧张,开玩笑说:“要是晓明抽签表演铁拐李,一定能过!”

事后,当时那个清秀无畏的男孩回忆起这件事,仍然感激连连:“在我成长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人就是崔老师,我被破例招到电影学院,这让我走上了一条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发展之路。”

黄晓明刚出生的时候,曾经把奶奶吓了一跳。“小孙子太丑了,大鼻子大嘴的!”

后来,他越来越漂亮,甚至他的漂亮声名远播,惹得熟悉不熟悉的人都“慕名”来“参观”。现在的他,会毫不介意地笑说:“我妈说,说句实话,其实明明小时候比现在长得漂亮多了。我有张戴眼镜的相片,他们说长得像哈里•波特,然后再小一点的时候,长得像小姑娘……”

7岁那年,曾经有电影制片厂选中他演儿童电影的主角,他们说:“这孩子长得真不错!”可那时的那个孩子,真的太过害羞,根本没法演,他们只好换人。他不会忘记父亲去剧组接他时那失望的眼神,他自己心里那块石头落地了,便回头安慰父亲说:“我不想演戏,要做科学家!”

不知是不是惹眼的外貌会给他带来更多福气,总之,他的成长之路,既没有波澜,更没有悬念:重点小学,重点中学;班里常年的升旗手,主持大大小小的演出,拿各种各样的奖……

高中的时候,他读的是文科班,班里四五十个女生,只有五个男生。高大、清秀,有些害羞,他是老师眼中的宠儿,班里甚至学校里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虽然如此,但他却是整个校园里最沉默的那一个:整日把头埋在书本里,每天放学马上回家,话更是很少很少……如此下来,便有同学将玩笑般的外号赌气相赠:黄大蔫。

如此的孤独沉默,一直延续到他的大学时代。“因为天生的内向,大学四年完全放不开状态,一直觉得自己是被误招的……”

也许长久以来,他都习惯自己是群体里最优秀的人,终于有一天,进到电影学院,才发现,比他优秀或和他一样优秀的原来有那么多。爸爸妈妈看不得儿子的失落,便说:“如果不做这行了,大不了可以回青岛做个主持人,工作比较稳定。”

但其实他们猜错了自己的儿子。越是遭遇逆境,他心底里那根好胜好强的神经越会蠢蠢欲动:“原本我对演戏的兴趣不大,只是个性里有特别好强的一面,总觉得自己不差,别人做到的为什么我做不到?我如果不是在这方面做出点成绩来,就太丢人了。”

大二的时候,他接拍了第一个广告,是拍奶粉的——两个男孩,两个女孩,很轻松,摆姿势,拍照片,就挣了1500元。这是他自己挣的头一份钱,拿到钱以后,兴奋地数了两遍,随后这点兴奋又被突然冒出的责任感淹没,于是这1500块钱立刻被寄回了青岛家中。之后,他不停地接广告,最大的一笔有2万块钱,于是又被同学取了个外号“万元户”。当年的同学,如今还会念起这个豪爽的“万元户”,拍完广告就会请大家吃饭,还会跟要好的哥们儿说:“你想吃什么就跟我说,我每天晚上都请你吃饭,管你饭!”

那个时候的他,和陈坤、赵薇在一起,人称“三剑客”。这三个人的组合走在一起,青春和朝气扑面而来,当然惹得旁人频频回头。那时陈坤总是像大哥哥一样照顾他,赵薇却像个小妹妹,调皮而可爱。

青青校园里的时光,简单而纯粹,四年时光,倏忽而过。曾经的少年豪气,曾经不设防的青春,都被沉淀在记忆的最里面。哪怕现在很少相聚,哪怕现在只有一根电话线才能连接起彼此。

他是一个重情的男人,每当回想起自己的大学时代,他会说,“很怀念当时班里同学聚在一起,常常三三两两去学院附近的馆子里吃饭聊天,那会儿毕业后的餐聚还是我定的馆子,挺怀念那些馆子的,也不知道还在不在了。”语调里,隐约藏着伤感。

离毕业越来越近,各自为着理想打拼。同学都陆续接到电视剧或者电影,黄晓明却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一直熬到毕业前夕,他才终于接到一部电视剧——《网虫日记》,谁知在拍戏的过程中又遭遇车祸。那天,他开着一辆夏利车和一辆迎面而来的东风大卡车相撞,他的车被撞到另一辆车上再弹回来,他昏迷半个多小时。醒来后,在恍惚间,他却仍然问着导演:“要不要重拍?”这次车祸,他的下巴和耳鬓共被缝了6针,脸很久都没有消肿。

父母闻讯赶到北京照顾他。“静养的那段日子,父亲怕我泄气消沉,总在鼓励我。一次和父亲逛超市,父亲突然指着货架上的咸菜对我说,演员就是摆在货架上等人挑选的大头菜,你要努力汲取生活卤料,把嚼劲蓄大点,慢慢就会越来越有味道。”

后来拍《龙票》,他经历自己人生中第三次车祸:这次车祸发生在从银川到内蒙古拍摄地的路上,头部被划伤,颈椎移位。医生告诉他头颈处一定要打四个星期的石膏,否则就有可能影响骨头的愈合,引发后遗症。但他为了不耽误剧组的拍摄,硬是没休息,随剧组去到新疆,戴着护套继续进行运动量非常大的拍摄。问到如此坚持的原因,他回答得很简单:“我的戏份太重,休息一天,全组四十多人都要跟着我休息,损失太大,因此在能坚持的前提下我就坚持。”严重的后遗症会怎样折磨他的下半生目前还不清楚,但可见的是,他现在睡觉已只能使用特定形状的条形枕头。

车祸是平常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而黄晓明却欣然看待这几次车祸:“车祸让我的精神得到升华,可以用很平和的心态去看待许多事情。车祸使我长大、成熟了!”

他尝试着保持一种平和稳定的心态,去看待一切。他甚至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红。“我觉得我是比较耐得住寂寞的人,当我们班的赵薇、陈坤相继成名时,我根本没想到自己也会成名,因为我们老师说了,一个班的学生能够出来一个两个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我当时真心地祝福他们。当被人称为‘赵薇的同学’或者‘陈坤的同学’时,我很骄傲。”

也许某一天,你会重新看到《大汉天子Ⅰ》发布会的录像,你会看到那个因为顶替分身乏术的陆毅出演男主角而被媒体冷落的男孩,不论别人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他,用什么样的问题提问他,他都依然微笑着。

当初大制作的《大汉天子》将宝押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上时,也有很多人心存疑虑,但现在不得不佩服投资方的眼光和魄力。他将汉武帝的刚愎自用、独立特行、年少英发、爱才如命演绎得淋漓尽致,还有他骨子里自信的表情、若有所思的小动作及不自觉的霸气、君临天下的气势。

从《大汉天子》第一部到第三部,都是黄晓明做主演。这部戏对他来说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两年一部的速度拍摄和播出,他也经历从新人到一线演员的过程。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过程多么艰难。

接拍《新上海滩》之前,他曾两次想推掉这部戏。“发哥”是他的偶像,他将向自己的偶像发起挑战,他既忐忑,又兴奋,压力自然很大。拍摄的前一个月,他几乎每时每刻都被困在“发哥”的阴影里,怎么也看不清该走的方向。有一天,他终于想通了:“发哥永远是我的偶像和学习的对象。自己这次是抱着必输的心态去演这个角色的。”

为了这部戏,黄晓明学会了抽烟。“每天都得抽上好几包,每次出工时人是清醒的,收工回来就是迷迷糊糊的,不会抽烟还要掐掉过滤嘴来抽,都把自己抽晕了。”抽烟把黄晓明抽怕了,每天烟雾缭绕的感觉,让不会抽烟的黄晓明拍摄结束以后,甚至都不敢去看香烟盒。

影视圈里流传一句话:“拍戏苦不苦,想想神雕黄晓明。”在拍摄《神雕侠侣》时,黄晓明曾创造了连续五天五夜拍戏不睡觉的纪录。而拍摄《新上海滩》,更苦。有一部在夜里拍摄的雨戏,虽然打着伞,但造出的大雨仍把他的大衣淋了一个湿透,中间因为一些细节道具配合不好,拍摄不得不一遍遍地重复,他也就被一遍遍淋个透心凉。为了给他烧着的信封造出燃起来的效果,而又不会被雨水淋灭,只能在上面淋上汽油,火一点,信封燃起大火,多次都烧到他的指甲,最后这场戏几小时拍摄下来,他的手指甲已被熏黑了,但这中间他却从未叫过一次停。黄晓明永远忘不了,杀青那天是6月6号,“他们说是千年顺日,以目前《新上海滩》这么好的收视来看,这个顺日还是让我们很顺的。这部戏圆了我的一个梦。”

不乱接戏,不乱接广告,这是黄晓明一直的原则。在去年的“福布斯内地名人榜百人名单”中,黄晓明以1100万的收入位列第24位,位于内地新晋男演员之首。黄晓明坦白地说:“不是说假话,如果我不是只看剧本、不是像现在这样不乱接广告的话,我去年的收入绝对不止1100万。‘神雕’的片酬只有8000块,这是真的。”

黄晓明还记得在中学学校组织活动时,那个主动举手为大家献歌的男孩,现在,他正在制作自己的个人专辑。这个很安静很安静的男孩,在第一次表演舞曲风格的歌曲时,忽然被那种氛围点燃了,也许,同时被点燃的,正是另一个黄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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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认为出名是一件欢乐的事情,因为出名能得到羡慕、赞美和荣耀,那里面也包括我。但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之后,我完全改变了这种看法。

柴斯特是一只小蟋蟀,它原先只是乡下的一个土老帽儿,一次搭错了车来到了美国纽约广场,被小男孩玛利欧捡到。在还不适应城市环境时,它半夜磨牙咬坏了主人家辛辛苦苦赚来的两元钱,之后在和塔克老鼠、亨利猫举行宴会时,又引起了火灾。主人家的妈妈气愤之极,要将柴斯特赶走。就在这时,柴斯特不经意地鸣唱起了在宴会上学会的《重归苏莲托》,勾起了白利尼妈妈的回忆,这才留了下来。此后,它天天在报摊里演唱,轰动了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一时间,柴斯特名声大噪,并且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了幸运——每一天的报纸都能迅速地卖完。可表演了一段时间后,柴斯特觉得这样的生活并不欢乐,决定回到乡下的家乡去。

柴斯特出名后为什么觉得不欢乐呢?因为在出名之后,它受到了很多约束:首先,一天两次音乐会,不管它心境好坏,它都得按时演奏,这使它感觉很“累”,结束时。其次,柴斯特很不喜欢被人盯着看,也不喜欢“音乐会那一只只肮脏大手的试图抚摸”。这使柴斯特异常怀念过去在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于是,在一个夜晚,它跳上最终一班火车,回家乡去了。

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机会,柴斯特为什么还是感到不满足?在有些人看来,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而亨利猫所说的一段话,恰恰说明了答案:“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我的,它就应当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让它觉得不欢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啊,出名带来的荣耀虽然也能让柴斯特感到满足,但同时也带来了疲倦和约束,它渴望能自由地做自我想做的事。在家乡的草地上,心境简便自在,在月光如水的夜晚或阳光晒得身子暖和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这是随心所欲的鸣唱,没有一点儿约束,也不需要理会周围观众的眼光。对于柴斯特来说,这比音乐会带来的欢乐强多了。

出名的欢乐和自由的欢乐,哪个才是真正的欢乐呢?我想,如果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出名风光无限,但有太多的约束,自由无价,没有什么能够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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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爷爷是新时代的阅读楷模,查阅习爷爷的阅读经历,你不难发现,其实他从小就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知青时代,受条件的限制,有一次为了借一本书,特地徒步到20里外的知青点去借书,后来又跑回去还书。从这一点看,我觉得我和习爷爷也有相似之处,那就是酷爱阅读,经常徜徉在书的海洋里自得其乐,忘乎所以,人称小书虫。

看了习爷爷的书单,其中有不少书我也曾看过,如《岳飞传》、《老人与海》、《水浒传》等,从中受益匪浅,《岳飞传》告诉我们忠与孝是立身之本,《老人与海》告诉我们一个人需要有硬汉精神,要坚毅、自强不息

习爷爷堪称老一代的书虫,他们白天干活,晚上挑灯夜读。书,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奢侈品。而我作为一个新时代的书虫,无论是书的丰富程度还是读书条件,都比他们那时要好很多,所以要把习爷爷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精神发扬光大。

首先,要爱读书,要抵御住电子产品的诱惑,把阅读作为一项兴趣爱好培养起来,把课余时间投入到看书之中,孜孜不倦,这样才能读更多的书,更好地武装自己。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

其次,要读好书,需要精心去挑选阅读的书籍,一本好书是良师益友。要阅读老师推荐的书,比如《寄小读者》、《草房子》等;要读名著,比如《三国演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要读史书,比如《林汉达历史故事集》、《中国通史》等。

再次,还要善读书,需要做个有心人,带着头脑去读书,正所谓读书须有疑。阅读前,先了解作者生活的社会背景,书中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在阅读的时候,得勤做笔记,除了将好词好句等记录下来,还要对阅读中不理解的内容进行查阅或与向老师请教,直到弄懂为止;阅读后,要善于总结,可以通过写读后感、仿写部分内容等办法,巩固自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记忆。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读书使人进步。我将继续保持爱阅读的好习惯,做个多读善思的书虫,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座右铭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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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作者乔治塞尔登于1929年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乔治谢顿汤普森。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打算向剧本写作方向发展。然而在朋友的鼓励下,我走上了儿童小说的道路。他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但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让他出名的是他获得了1961年纽伯里儿童文学奖的银奖。这本故事书描述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不寻常的友谊,自出版以来一直受到好评,今天在美国市场上仍然很受欢迎,从而确立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中的地位。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1961年切斯特克里克(Chester Cricket)的故事,他不小心坐错了公共汽车,从康涅狄格州农村来到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手、舞蹈明星、画家和艺术家被迫在广场的街道上生活和表演时,不知何故,这只蟋蟀、幸运星和他的幸运星,一夜之间不小心成了地铁站的明星!每天早上八点,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间,他都会在百利尼的报摊上小心翼翼的玩耍。直到有一天,蟋蟀想回农村,却舍不得交朋友。但他想回老家看看,所以不得不离开。他回到家乡,为家乡的好朋友们演奏。那里的动物也很开心,静静地听着蟋蟀切斯特的表演。

蟋蟀的翅膀不仅能发出美妙的音乐,还能带来快乐和美丽。现在切斯特蟋蟀该回老家了。他必须和他的朋友说再见。他对朋友说:“明年夏天,我明年夏天从老家回来,和你们一起玩。”

母亲后记:一本美丽的书,蟋蟀、老鼠、猫之间真挚的友谊温暖了当时冰冷的社会。让人们永远记住这只名叫切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响亮而持久的感染力!

文章来源://www.xd63.com/xindefanwen/161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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