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通知(集锦15篇)
发表时间:2024-05-17信用证通知(集锦15篇)。
❈ 信用证通知 ❈
信用证单证员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信用证单证员,我们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有一份完整的工作计划,以帮助我们有效地管理我们的工作和时间。一、日常任务
作为信用证单证员,我们每天都需要处理各种各样的单证。这些单证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等。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份详细到具体的日常任务清单。这份清单需要包含每一项工作的执行时间、完成时间以及所需的材料和信息。这样,当我们处理各种单证时,我们可以快速准确地完成任务。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
除了日常任务以外,我们还需要在信用证单证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进行不断提升。我们可以阅读贸易法规、信用证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以加深我们对国际贸易的理解。我们还可以参加各种培训课程和研讨会,了解最新的国际贸易趋势和行业动态。这样,我们不仅能够把工作做得更好,还能够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竞争力。
三、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信用证单证员的工作需要和很多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比如,我们需要和销售和财务部门联系,以确保我们所处理的单证符合公司的贸易政策和财务规定。我们还需要和采购和物流部门协调,以获取必要的物流信息和单证。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沟通和协作计划,以确保我们能够有效地与其他部门进行协作并完成任务。
四、风险管理和问题解决
在信用证单证员的工作中,突发的问题和风险是不可避免的。比如,我们可能会面临货物未按时到达或者单证不符的情况。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风险管理和问题解决计划,以应对突发情况。这份计划需要包括如何及时通知相关方面、采取何种措施以及如何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这样,我们可以在面临问题时快速有效地解决它们,保证贸易顺利进行。
五、个人发展计划
最后,作为信用证单证员,我们还需要制定一份个人发展计划。这份计划需要包括我们未来的职业发展目标以及如何提升我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我们需要定期检视这份计划,以调整我们的职业方向和提升我们的竞争力,从而在职场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综上所述,信用证单证员工作计划的制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只有制定了详细到具体的计划,我们才能够有效地管理我们的工作和时间,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职业素养,以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 信用证通知 ❈
开证申请书(受理回单,信用证)
编号,
申请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
开证方式,信开?电开
有效期及有效地点,
申请人名称、帐号、地址及XX编码,
受益人名称、地址、XX编码、帐号及开户行,
运输方式,
交单期,
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金额,
转?运,允许??不允许??议付
付款方式,即期付款?延期付款
货物运输起止地,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
最迟装运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付款期限,即期
运输单据日后_________天
合同号码,
货物描述,
受益人应提交的单据,
1.(?)发票注明信用证号码及合同号码。
2.(?)_____海运河运?提单,正本_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_份,收货人__________,注明运费已付/未付。
3.(?)航空运单,收货人__________,注明运费已付/未付。
4.(?)铁路?公路运单,收货人__________,注明运费已付/未付。
5.(?)XX收据,收货人__________,注明运费已付。
6.(?)货物收据,收货人__________。
7.(?)_____单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投保金额——元,投_____别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箱单_____份,注明每一包装件内货物数量及每件的毛、净重。
9.(?)其他单据。
其他条款,
1.(?)单据必须自运输单据签发日起__________天内提交(不能晚于信用证有效期)。
2.(?)货物数量及信用证金额均可有__________%的浮动范围。
3.(?)其他。
联系人,??????开证申请人签章
电?话,
注,开证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受理回单;第二联开证依据;第三联开证存查。用途及联次应分别印在“开证申请书”右端括弧与编号之间。
开证申请人承诺书
_________银行,
我单位与_________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现请贵行按我单位开证申请书内容开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为此我单位愿不可撤销地承担有关责任如下,
一、我单位愿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同意贵行依照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办理该信用证项下一切事宜,并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我单位保证按时向贵行支付该信用证项下的货款、手续费、利息及一切费用等。
三、我单位保证在单证表面相符的条件下,贵行有权主动办理对外付款,并从我单位帐户中扣款。
四、贵行对由于任何电报、信函或单据邮寄过程中发生延误、遗失所造成的后果,或者电讯传递过程中发生的差错,不承担责任。
五、我单位在收到贵行开出的信用证通知后,保证及时与原申请书核对,如有不符之处,保证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通知贵行。如未通知,视为正确无误。
六、如因申请书字迹不清或词意含混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负责。
开证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印制说明,此承诺书印在开证申请书各联背面。
❈ 信用证通知 ❈
记名提单只能由该指定的收货人凭此提货,提单不能转让,可以避免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一般用于贵重商品、展品及援外物资的运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信用证提单操作方式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按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划分:
(1) 记名提单(straight B/L) 这是指在提单上具体写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有以下几种记名方式:
①Consigned to A Co. Ltd.
②Deliver to A Co. Ltd.
③Onto A Co. Ltd.
记名提单只能由该指定的收货人凭此提货,提单不能转让,可以避免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一般用于贵重商品、展品及援外物资的运输。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是买主、开证行或代收行,但银行一般不愿接受以买主为收货人的记名提单。因为一些国家的惯例是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而仅凭“到货通知”(Notice of arrival) 上的背书和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提货,这样银行如垫款却不能掌握货权,风险太大。
启示:必须谨慎使用记名提单。如果信用证要求记名提单,最好要求改证;如果客户坚持使用记名提单,须弄清原委,了解运输业务所涉及国家对记名提单物权凭证属性的法律规定,如货物装运到美国的货物就不宜使用记名提单,或在记名提单上加注声明:“此提单适用于中国海商法”,以约束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这样才能保证信用证项下贸易的安全。
(2) 指示提单(order B/L)
这是在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有“Order”(凭指示)字样的提单。实务中常见的可转让提单是指示提单。指示提单必须经过背书转让,可以是空白背书,也可以是记名背书。
指示提单有四种抬头:
A.凭银行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xx Bank”。
B.凭收货人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
C.凭发货人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shipp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空白背书。这种提单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托收人也可不作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
D.不记名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作空白背书。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
(3) 来人提单 (Blank B/L or open B/L or bearer B/L)
这是指在提单收货人栏内只填写to Bearer (提单持有人)或将这一栏空出不写的提单。来人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方便。但如果提单遗失或被窃,然后再转让给善意的第三者手中时,或者在无正本提单凭担保提货时,极易引起纠纷。所以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较少使用这种提单。有些国家明文规定不准使用这种来提单。
2. 按提单内容的繁简程度划分
(1)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这是指详细列有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的提单。由于条款繁多,所以又称繁式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目前使用的提单都是这种提单。
(2) 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这是指提单上印明“简式”(short form B/L)字样,仅有正面提单内容,而背面是空白的提单。一般提单背面记载有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但简式提单背面空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它的流通性,所以有些信用证明确规定不接受简式提单。但只要没有这种明确规定,银行可以接受简式提单。在这种情况下,提单上一般均加列“本提单货物的收受、保管、运输和运费等事项,均按本公司全式提单的正面、背面的铅印、手写、印章和打字等书面的条款和例外条款办理,该全式提单存本公司、分支机构或代理人处,可供托运人随时查阅”等字样。简式提单在美国很流行。
3.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划分
(1) 直达提单(direct B/L)
这是指由承运人签发的,货物从起运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过换船直接运达卸货港的提单。直达提单中关于运输记载的基本内容里,仅记载有起运港(Port of Loading)和卸货,不能带有中途转船的批语。凡信用证规定不许转运或转船者,受益人必须提供直达提单。
(2) 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 )
这是指货物在起运港装船后,船舶不直接驶往货物的目的港,需要在其他中途港口换船转运往目的港的情况下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为节省转船附加费,减少货运风险,收货人一般不同意转船,但常常直运不可能必须转船,没有哪个港口能通往全世界各港口。我国最大的港口上海,也只能停靠大约200多个港口。所以国际贸易中转船运输方式是常见的。
(3) 联运提单(Through B/L)
联运方式是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承运人联合起来运送货物的方式,各承运人对自己所执行的运程负责。在货物到达转运地后,由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将货物交给下一运输区段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继续运往目的地。在联运方式中由第一承运人签发的包括全程在内并收取全程费用的提单称为联运提单。第一承运人虽然签发全程提单,但他也只对第一运程负责。
联运可以是相同运输方式的联运,也可以是不同运输方式的联运。转船运输是联运的一种,对转船运输几乎所有提单都有这样的规定:“如有需要,承运人可将货物交由属于承运人或他人的船舶,或其他运输方式或直接或间接运往目的港,费用由承运人支付,但风险由货主负担,承运人责任只限于他本身经营的船舶所完成的那部分运输”。
联运提单分为海上联运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前者是指为海海联运签发的一票到底的提单,即转船提单;后者指海河、海陆、海空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进行联运而签发的一票到底的提单。
4、提单的缮制
通常信用证对提单的规定举例如下:
1.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blank endorse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notifying applicant.
2. 2/3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L consigned to accounted, endorsed to the order of ABC Co. Marked “Freight collect” and notify party as Hg Co.
3.A complete set of clean 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made out to our order endorsed to ABC Co. Marked “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 notifying the applicant.
海运提单一般就是指港至港已装船提单(Port to port shipped on board marine bill of lading),习惯简称为海运提单。海运提单的格式,每家船公司都有自己不同的格式,但各项栏目、内容基本一致。出口商缮制提单和银行审核提单的基本要求是“单证相符”。
海运提单的缮制及审核中注意事项:
1.Shipper,托运人。托运人也称发货人(Consignor),是指委托运输的当事人。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应以受益人为托运人。如果受益人是中间商,货物是从产地直接装运的,这时也可以实际卖方为发货人,因为按UCP500规定,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接受以第三者为发货人的提单。不过此时必须考虑各方面是否可行的问题,
2.Notify party,被通知人。即买方的代理人,货到目的港时由承运人通知其办理报关提货等手续。
3.如果信用证中有规定,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如详细地址、电话、电传、传真号码等,以使通知顺利。
4.如果来证中没有具体说明被通知人,那么就应将开证申请人名称、地址填入提单副本的这一栏中,而正本的这一栏保持空白或填写买方亦可。副本提单必须填写被通知人,是为了方便目的港代理通知联系收货人提货。
5.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被通知人地址,而托运人在提单被通知人后面加注详细地址,银行可以接受,但无须审核。
6.Final destination,最终目的地。如果货物的目的地就是目的港,空白这一栏。
填写目的港或目的地应注意下列问题:
(1) 除FOB价格条件外,目的港不能是笼统的名称,如European main port,必须列出具体的港口名称。如国际上有重名港口,还应加国名。世界上有170多个港口是同名的,例如“Newport”(纽波特)港同名的有五个,爱尔兰和英国各有一个,美国有两个,还有荷属安的列斯一个;“Portsmouth”(朴次茅斯)港也有五个,英国一个,美国四个;“Santa Cruz (圣克鲁斯)港有七个,其中两个在加那利群岛(Canary Islands),两个在亚速尔群岛(Azores Islands),另外三个分别在阿根廷、菲律宾和美国;而“Victoria”(唯多利亚)港有八个,巴西、加拿大、几内亚、喀麦隆、澳大利亚和塞舌尔、马来西亚和格林纳达都有。
(2) 如果来证目的港后有In transit to…,在CIF或C&F价格条件,则不能照加,只能在其他空白处或唛头内加注此段文字以表示转入内陆运输的费用由买方自理。
(3) 美国一些信用证规定目的港后有OCP字样,应照加。OCP即Overland Common Points,一般叫做“内陆转运地区”,包括North Dakota, South Dakota, Nebrasla, Colorado, New Mecico起以东各州都属于OCP 地区范围内。例如San Francisco OCP,意指货到旧金山港后再转运至内陆。San Francisco OCP Coos Bay,意指货到旧金山港后再转运至柯斯湾。新加坡一些信用证规定“Singapore PSA”, PSA意指Port of Singapore Authority,即要求在新加坡当局码头卸货。该码头费用低廉,但船舶拥挤,一般船只不愿意停泊该码头,除非承运人同意。
(4) 有些信用证规定目的港后有Free port (自由港),Free zone (自由区),提单也可照加,例如Aden(亚丁),Aqaba(阿喀巴),Colon(科隆),Beirut(贝鲁特), Port Said (赛得港)这些目的港后应加Free Zone,买方可凭此享受减免关税的优惠。
(5) 如信用证规定目的港为Kobe/Negoga/yokohama,此种表示为卖方选港,提单只打一个即可。如来证规定Option Kobe/ Negoga/yokohama,此种表示为买方选港,提单应按次序全部照打。
(6) 如信用证规定某港口,同时又规定具体的卸货码头,提单应照打。如到槟城目的港有三种表示:“Penang”、 “Penang/Butterworth”、 “Penang/Georgetown”。后两种表示并不是选港,Butterworth 和Georgetown 都是槟城港中的一个具体的卸货码头,如果信用证中规定了具体的卸货码头,提单则要照填。
案例 信用证规定海运提单,货从上海运到丹麦Aarhus,我出口公司在提单上有关装卸各栏填制为:
Port of Lading:SHANGHAI
Port of Discharge:(空白)
Final destination:AARFUS
单据寄到国外银行,开证行拒付,理由是AARFUS应为卸货港,而不是目的地。信用证规定的是海运,属于港至港运输,AARFUS是一个港口而不是内陆城市,因此,它只能是卸货港,而不是最后目的地。如果运输方式是多式联运,从上海装船到欧洲某一港口,再通过陆运到AARFUS,那么AARFUS可做为最后目的地,而卸货港则为欧洲港口。
7. No. of Original B/L,正本提单的份数。只有正本提单可流通,交单,议付,副本则不行。UCP500第23条指出,提单可以是一套单独一份的正本单据,但如果签发给发货人的正本超过一份,则应该包括全套正本。出口商应按信用证规定来要求承运人签发正副本提单份数。并在交单议付时,应提交信用证要求的份数。单据上忘记打上正本份数或某份提单没有“正本”字样,都是不符点。信用证中对份数的各种表示法:
例1. Full set of B/L,是指全套提单,按习惯作两份正本解释。
2. Full set (3/3) plus 2 N/N copies of original forwarded through bills of lading,本证要求提交全部制作的三份正本。这里的(3/3)意为:分子的数字指交银行的份数,分母的数字指应制作的份数。N/N (Non-Negotiation)意为不可议付,即副本。
8. Mark & No.,标志和号码。俗称唛头。唛头即为了装卸、运输及存储过程中便于识别而刷在外包装上的装运标记,是提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单与货物的主要联系要素,也是收货人提货的重要依据。提单上的唛头应与发票等其他单据以及实际货物保持一致,否则会给提货和结算带来困难。
a.如信用证上有具体规定,缮制唛头应以信用证规定的唛头为准。如果信用证上没有具体规定,则以合同为准。如果合同上也没有规定,可按买卖双方私下商订的方案或受益人自定。
b.唛头内的每一个字母、数字、图形、排列位置等应与信用证规定完全一致,保持原形状,不得随便错位、增减等。
c. 散装货物没有唛头,可以表示“No mark” 或“N/M”。裸装货物能常以不同的颜色区别,例如钢材、钢条等刷上红色标志,提单上可以“Red stripe” 表示。
9. Signed for the Carrier,提单签发人签字。按照UCP500规定,有权签发提单的是承运人或作为承运人的具名代理或代表,或船长或作为船长的具名代理或代表。如果是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的名称和身份与被代理人的名称和身份都应该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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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跟单信用证常用条款及短语
(1)special additional risk 特别附加险
(2)failure to delivery 交货不到险
(3)import duty 进口关税险
(4)on deck 仓面险
(5)rejection 拒收险
(6)aflatoxin 黄曲霉素险
(7)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 including Kowloon, or Macao 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8)survey in customs risk 海关检验险
(9)survey at jetty risk 码头检验险
(10)institute war risk 学会战争险
(11)overland transportation risks 陆运险
(12)overland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陆运综合险
(13)air transportation risk 航空运输险
(14)air transportation all risk 航空运输综合险
(15)air transportation war risk 航空运输战争险
(16)parcel post risk 邮包险
(17)parcel post all risk 邮包综合险
(18)parcel post war risk 邮包战争险
(19)investment insurance(political risks) 投资保险(政治风险)
(20)property insurance 财产保险
(21)erection all risks 安装工程一切险
(22)contractors all risks 建筑工程一切
二.the stipulations for insurance 保险条款
(1)marine insurance policy 海运保险单
(2)specific policy 单独保险单
(3)voyage policy 航程保险单
(4)time policy 期限保险单
(5)floating policy (or open policy) 流动保险单
(6)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7)ocean marine insurance clauses (frozen products)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
(8)ocean marine cargo war clauses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
(9)ocean marine insurance clauses (woodoil in bulk) 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
(10)overland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clauses (train, trucks)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火车、汽车)
(11)overland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clauses (frozen products) 陆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
(12)air transportation cargo insurance clauses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13)air transportation cargo war risk clauses 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
(14)parcel post insurance clauses 邮包保险条款
(15)parcel post war risk insurance clauses 邮包战争保险条款
(16)livestock & poultry insurance clauses (by sea, land or air)活牲畜、家禽的海上、陆上、航空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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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用证结算方式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外贸企业中最主要的一种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尽管由银行提供信用,但它仍旧内潜着很大的风险,本文总结了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常见风险,希望能对我国外贸公司选择结算方式时有所帮助。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外贸易飞速发展,信用证支付已经逐渐成为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最主要的一种贸易结算方式。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信用证适用领域的跨国性及银行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与基础贸易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银行的付款与买方的收货载信用证交易中是两个毫无瓜葛的环节,因而暴露了信用证特征下的明显局限性。总结起来,我国企业在使用信用证进行结算时,面临如下风险:
所谓进口商所在国带来政治与经济风险,是指东道国的政治、社会和宏观经济生活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和调整,给出口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影响、制约及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国家的贸易政策和措施发生变化时,由于贸易主体对新政策理解滞后而发生的被动对抗行为所导致的风险,各国对外贸政策的变化会对贸易活动带来很大的影响和损失。同时经济危机或经济波动同样会带来风险,如的亚洲金融危机,导致世界各国经济都陷入了低迷的状态,我国的出口贸易也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文书规定: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开证行负有第一付款人的责任,这就意味这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增强了支付的安全性。但是令人不可忽视的是银行也并非坚不可摧,在一些国家银行破产的事时有发生,即使在历史悠久的大银行也不例外。尤其是那些中小银行,开立信用证以后一旦停业、倒闭或破产,就无法履行付款的责任。其中最闻名的要数英国闻名的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到现在这一事件仍是震惊世界。也就是说银行一旦无法履行付款时,风险又再一次转向了出口商,使其收汇没有保障,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
有的不法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给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有的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用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者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若此时卖方贸然发货,将造成出口商被欺诈的被动局面。例如:河南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一份以英国标准麦加利银行伯明翰分行名义开立的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37,200.00元,通知行为伦敦国民西敏寺银行,因该证没有像往常一样经受益人当地银行通知,真实性未能确定,故该公司在发货前拿该证到某种行要求鉴别真伪。经银行专业人员审核,发现几点可疑之处,银行初步判定该证为伪造信用证,后经与开证行总行联系查实,确是伪造的信用证。
软条款,也叫陷阱条款,是指在一份不可撤消信用证中规定有若干开征申请人单方面可随时解除付款责任主动权的.条款,使得表面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变成了实质上可撤销的信用证,通常这些条款的设置都很隐蔽,如果出口商审证不严,就会落入圈套,陷入被动。软条款一般有如下几种:
开证申请人要求开证行开出“暂不生效”的信用证,规定必须取得某种条件或某种文件之后该信用证才能生效使用。譬如,待到货样经开证申请人确认后再通知信用证生效,或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再通知生效,或由通知行签发通知后再生效,或由受益人先提供履约担保书、申请人通知船名等等。这样,信用证虽然以开出,信用证的主动权完全由开证申请人掌握了。如果受益人对此类软条款认识不足,急于发货,一旦货物的行情发生变化或其因他原因,申请人不愿接受货物,就会拒绝发出生效通知,以信用证还未生效为由拒收货物,致使出口商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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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可撤消的信用证
отзывной аккреитив
不可撤消的信用证
неотзывной аккреитив
保兑信用证
потвержён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
循环信用证
револьве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
商业信用证
това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
非押汇信用证
това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оплачиваемый ез преъявления отгрузочных окуметов)
押汇信用证
това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оплачиваемый при преъявлении отгрузочных окуметов)
通知信用证
циркуля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
信用证金额
сумма аккреитива
信用证条款
условия аккреитива
为……支付用的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в пользу
写有……姓名的'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на имя
金额为……的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на сумме
清偿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с внесенным покрытием
附支付担保的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с гарантией оплаты
见票即付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с оплатой тратт на преъявителя
定期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с преъявлением срочной тратты
使用信用证支付
платеж с аккреитива
用信用证清偿
покрытие по аккреитиву
信用证有效期限
срок ействия аккреитива
信用证有效期满
истечение срока ействия аккреитива
延长信用证的有效期
пролевать срок ействия аккреитива
取消信用证
аннулиров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修改信用证
вносить поправки в аккреитив
撤回信用证
отзыв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开信用证
открыв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用信用证支付
платить с аккреитива
核准信用证
потверж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用信用证取款
получать еньги по аккреитиву
补充信用证
пополнять аккреитив
扩大信用证
увеличив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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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通知行(通常缩写为LC),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金融工具。它是由买方(进口商)的银行,也被称为开证行,向卖方(出口商)的银行,也被称为通知行或受益人银行,发出的一份书面承诺。这个承诺是在买方向开证行支付款项后,通知行向卖方支付该款项的保证。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信用证通知行的定义、功能、操作流程和优点。
首先,信用证通知行是承担着支付责任的银行。它接收来自开证行的通知书后,负责支付给卖方所指定的收款人。这意味着如果买方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支付了款项给开证行,通知行将负责将这笔款项支付给卖方。这种安排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种确保资金安全的方式,使得卖方可以放心地交付货物或完成服务,并有保证能够收到对应款项的保证。
其次,信用证通知行的操作流程相对复杂,但确保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首先,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使用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然后,买方向开证行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核对资料后,决定是否开立信用证。如果开证行同意开立信用证,它会通过国际结算银行发送一份通知给卖方的银行,即通知行。通知行收到通知后,核对信用证与合同的一致性,并通知卖方。如果卖方同意合同条款,它可以开始履行合同,并向通知行提供相应的履约证明。最后,通知行核实卖方的履约证明后,将付款给卖方。
信用证通知行的存在有许多优点。首先,它提供了买方的支付保证。买方将款项支付给开证行后,即使在货物交付前,通知行也会支付相应的款项给卖方,这确保了卖方能够按时收到款项。其次,对于卖方来说,信用证通知行要求其提供履约证明,如提供货物运单、发票等。这确保了货物的真实性和交付准时性,为卖方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交易环境。此外,信用证通知行在操作过程中会根据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进行核查,确保交易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信用证通知行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作为买方和卖方之间的桥梁,确保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通过提供支付保证,要求履约证明,并按照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进行核查,信用证通知行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个有保障的贸易环境。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可以在信用证通知行的支持下,更加放心地进行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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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南市残疾证办理流程:
1.残疾证申办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病例本前往淮南市各区、县残联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评定表);
2.申办人持评定表,前往淮南市指定伤残级别鉴定医院进行残疾级别鉴定;
3.申办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指定医院填写的评定表前往各区、县办理《淮南市残疾证》。
二、公交“爱心卡”办理流程:
1.淮南市各区、县残联收集、初步审核残疾人资料;
2.各区、县残联将收集到的残疾人资料统一报往市残联;
3.市残联将残疾人资料信息汇总成表格(表格包含残疾人所在区县、姓名、身份证号、残疾证号、照片),并对资料信息表格加盖市残联公章,然后按批次交往公交公司;
4.公交公司按市残联提供资料,按批次制作发行爱心卡;
5.公交公司将制作好的卡片交给市残联,市残联将卡片分发给各区县残联,最后由各区县残联将卡片发到残疾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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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案例,首先,提单上除了第一处批注中的INTENDED VESSEL字样以外,并未有明确的描述显示货物UNLOADING AND RELOADING AT CHIWAN,是否就不能判断货物发生了装运呢?第一个装船批注的INTENDED VESSEL是否可以作为表示货物即将转运的叙述呢?我们是否还可以判断本案例中货物是从FANGCHENG港口由NAN HANG 787 V.151005FC装船起运,在CHIWAN卸货并重装上另外一条船APL SAVANNAH 019W呢?根据惯例的规定答案是不肯定的,但在实务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确在CHIWAN发生了转运。
其次,本案例中信用证的规定是禁止部分装运,UCP600 ARTICLE31(b)规定:“含有一套或数套运输单据的交单,如果表明在同一种运输方式下经由数件运输工具运输,即使运输工具在同一天出发运往同一目的地,仍将被视为部分发运。” ISBP745 E18规定“由一艘以上的船只进行的运输是部分装运,即使这些船只在同一天出发并前往同一目的地”。该案例中提单的VESSEL栏位注明了两艘船名NAN HANG 787 151005FC和APL SAVANNAH 019W,并未明确表示其中一艘为INTENDED VESSEL,是否就应该判断为部分发运呢?根据后面的装船批注来看,实际运输中货物并没有部分装运,而是发生了转运。
再次,提单上面出现了20151031和20151109两个装船批注的日期,关于装船日期的判断也有重要的意义。银行需要根据正本提单的装船日期判断装船时间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计算交单期是否满足信用证要求,如果信用证期限是提单装船日期后若干日还要计算付款到期日,信用证如要求提供保单还要与保单的出具日期进行比较。
ISBP745 B2e.i.关于付款期限的规定,“如信用证要求提交提单、并要求汇票付款期限做成,例如提单日期后60天或从提单日期起60天,且提交的提单表明货物从一条船卸下后再装上另一条船,并显示了不止一个注明日期的装船批注,表明每次装运均出自信用证允许的地理区域和港口范围内的港口,则其中最早的装船日期将被用于计算付款到期日”。这里对于计算远期汇票的付款到期日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交单期和装船日期参照哪个日期判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指示。结合本案例中提单装货港栏位注明的`是FANGCHENG,CHINA,实际装运中发生了转运的情况,所以以20151031 SHIPPED ON BOARD AT FANGCHANG的装船批注作为这批货物的装船日期和交单期的计算比较合理。
结 语: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必须指出的是,提单含有不明确信息的交单存在很大的缺陷,提单上模棱两可不明确的叙述,或者惯例里没有明确规定的灰色地带,往往给受益人带来开证行拒付的风险,或者使受益人受到晚收货款及利息费用的损失。在第二个案例中,提单如果只注明SHIPPED ON BOARD AT FANGCHENG PORT 20151031,清晰明确的装船批注内容将不会让开证行找到拒付的理由。由此可见,对于提单的审核,既要严格按照“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和商会惯例的规定进行审核,对于惯例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在实务中也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考虑,并充分提示客户可能遇到的不确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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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证信用证填写方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如何填写信用证才能防止各种风险的发生导致对出口商不利?
在国际贸易中,仅对于出口商,其可能面临的风险有:
①信用风险。
如货品出口后进口商违约不付货款,或进口商因财务状况恶化以及开证银行倒闭而不能付款,因而使出口商遭受损失。为减少此种风险,出口商在出口时应做好信用调查,必要时要求对方开立保兑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②政治风险。
指进口国家的进口管制、外汇管制及政治稳定性等。
③汇兑风险。
出口商可以在外汇市场上预售远期外汇来避免这种风险。例如在信用证上规定一个汇率,如将来汇价变化对卖方不利时可由对方给予补偿。
④运输风险。
出口商应投保,如有需要,在信用证装运条款中作特别说明,如运费变动条款,以避免出现不测情况导致出口商损失。
⑤市场风险。
因为商品买卖涉及两周以上的市场,其价格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复杂,出口商除作好市场调查外,在实务中别无其他更好方法。
何谓不可撤销信用证,其办理手续如何?
不可撤销信用证,即信用证一旦寄达受益人以后,在其有效期间内,非经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保兑银行或受益人等有关各方面的同意,不得将该信用证的条件作片面的取销或修改。不可撤销信用证通常在证端注有:Irrevocalbe”(不可撤销)字样,在证未有下述条款:“We hereby agree with the drawers,endorsers and bona fide holders of drafts drawn under an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that such drafts will be duly honoured on presentation to the drawee.”(我行在此间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及合法持有人表示同意,凡根据本证规定的条件开具的汇票在提交付款人时即将照付。)如果在信用证上没有载明:“不可撤销”字样,则视为可撤销。
对于不可撤销信用证,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可作如下解释:
不可撤销信用证,在遵守信用证一切条款的条件下,构成开证银行一项确定的保证,即:①对规定付款的信用证,不论凭汇票与否,履行付款或承诺付款;②对规定由开证银行承兑的信用证项下汇票,履行承兑;或对规定由开证申请人或任何其他指定受票人承兑的信用证项下汇票的承兑和到期付款承担责任;③对规定买单/议付的信用证项下由受益人向开证申请人或任何其他指定付款人开立的即期或远期汇票,履行买革/议付,或承担经另一银行买单/议付的'保证责任,并且不得向出票人及/或善意持票人行使追索权。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接受可撤销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中,也有使用可撤销信用证的情形,比如在以下情况下:① 进出口业务是属于总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或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不过此种贸易不常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②产品销路好。如进口商拒收则转售容易;③在海关仓库备有现货,随时可装船,即使买方发出撤销信用证通知,出口商也可以在通知生效之前办理装船备单押汇。依《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83 年修订本)第九条,可撤销信用证可不必事先通知受益人而随时修改和撤销。但开证银行对办理该信用证通知和被授权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分支行或其他银行,在收到开证银行的修改或取消通知前,依照信用证及以前所收到的任何修改条款所进行的任何付款、承兑或议付,则仍必须负责偿还。
我国在进行对外进出口贸易中,一般不接受可撒销信用证。在我国是否可申请开发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可以不经过受益人同意也不必要事先通知受益人,在议付行议付之前,有权随时撒销信用证或修改信用证内容。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收款没有多大保障,在国际贸易上极少采用。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上解释,凡是信用证上未注明“不可撤销”字样的就视为可撒销的信用证。我国在出口业务中,一般不接受可撤销的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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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_____(甲方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_____(乙方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
根据双方自愿,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利率: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
四、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及时足额地还款。
五、抵押方式:为确保借款本息的归还,乙方同意提供______作为抵押物。
六、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全部归还时终止。
甲方(出借人)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借款人)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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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万华 刘洪涛二、信用证性质:信用证虽然依据合同开立,但在法律效力上与合同相互独立,只要卖方向银行提交的单据符合申请人申请开证时所要求的单据,银行即应付款,而不审核卖方是否实际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也不审核合同内容。
原因:为了降低银行风险,设想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执,银行无法判断哪方的主张是合法的,所以只审核单据,只要单据符合要求即付款。
1.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同时约定必须向银行提交的单据,一般是提单、发票、合格证明等。
2.买方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同时填写对方付款时必须提交的单据(按合同约定,一般是提单、发票等)
3.卖方将货物装船,取得由船主签发的提单(买方只有拥有提单才能提取货物,而原则上只有付款才能取得提单)
4.卖方将提单及其它单据交给当地银行,再由当地银行邮递给卖方所在地银行
如果不符,可以拒付(很少这样做),实践中把提单交给买方决定,买方可以要求拒付,但买方如果提货就要付款(其实买方提货后,单证仍不符,银行仍可以拒付,银行要求买方提货就必须付款的真实原因是:按照UCP500的规定,银行付款之前买方原本得不到提单,不能提货,银行既然把提单交给了买方,相应的提货风险也就转移给了买方)
调整信用证的“法律”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UCP500,属于国际惯例,我国未加入该惯例,但是中行率先在其所开立的信用证中标注“依据UCP500开立”,随后所有银行进行效仿,所以实践中我国银行仍受UCP500的约束,发生纠纷,UCP500在我国的仲裁机构及法院均有约束力。由于国际惯例的法律效力不如国内法强,所以部分法院为了地方利益擅自进行违背该惯例的判决,银行的违规操作行为得不到警戒,所以实务中不少银行违规操作,人们对信用证的理解也就众说纷纭。实践中常有这样的案例,卖方交付的单据合格,但货物坏损,按照UCP500的程序,只要单据相符,买方就付款赎单,然后提取货物之后才发现货物损坏。但我国实践中,银行先把提单交给买方,买方提货后发现货物损坏,于是要求银行拒付。这种实践操作方式虽然表面上合理,但严格违反了UCP500的规定,部分地方法院做出有利于买方的判决,严重损坏了中国银行系统在世界的声益。意大利的银行系统在世界的声益不好,就是国为意大利法律允许法院做出判决,以货物有缺限为由,阻止在单证相符时付款。我国的牛皮出口企业销往意大利的皮革,因此受到严重损失。
附加条款常约定如下内容:如卖方所租船的船籍国必须是某个国家、卖方迟延交付的罚款等。信用证所约定的附加条件,必须使银行能够从单据中辨认出来,否则对其无效。例如,附加条款中约定承运船必须是中国船,银行从提单上可以得知。约定迟延交货的`罚款,银行从提单上所记载的日期与信用证所要求的日期的差额上可以得知对方迟延交货。因此,信用证的附加条款不是可以任意约定的,其所约定的内容必须使银行仅从单据上便可得知,从合同上得知的无效。例如对方迟延交货,如果买方修改了信用证要求的交货期限,银行就会认为提单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即使银行手中有合同,银行也不会按合同审查对方是否迟延交货,而是按修改后的信用证所要求的期限来审查提单所记载的交货期是否迟延,是否可以扣除违约金。
1.烟台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订购阀门一批,合同约定迟延交付超过60天的,烟台甲公司有权扣除美国乙公司的违约金。结果美国乙公司迟延交货73天,烟台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银行扣除违约金。
无权,必须在信用中填写附加条款,并且该迟延交货必须能够从单据上体现出来,使银行仅从单据中便可得知,实践中卖方迟延交货,船东签发给他的提单就要相应地迟延若干天,银行将提单的记载与信用证要求的交货期相比较,便可得知迟延的天数,从而扣除违约金。本案中未将违约金作为附加条款,故银行无权扣除。
2.仍是上案,现在假设银行开立信用证时约定了该附加条款,买方迟延交货,单据不符,银行可能拒付并导致买方无法提取货物,于是买卖双方商定修改信用证的交货期限,买方同意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金,但双方未修改信用证金额。信用证修改后,买方在申请付款时,要求银行扣除违约金,可否?
银行仍无权扣除违约金,因为买卖双方与银行商定修改信用证的交货期限以后,迟签的提单与修改后的信用证相符,此时虽然银行知道对方违约,但由于提单与修改后的信用证相符,银行必须付款。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两种:1对方同意承担违约金时,要求同时修改信用证金额。2单证不符的情况下,由于中国的银行实践中仍把提单交给买方,买方可以先提货,然后在付款时引用附加条款,要求扣除违约金。此时信用证并未修改,银行将迟签的提单与信用证要求的提单签发期限相比较,可以计算对方迟延天数,进而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数额。
3.中国甲公司向比利时乙公司订购货物,合同中约定货物的标准达到M级,并要求对方在出厂时提供甲M级标准合格证书,甲公司在申请开立信用时未要求对方提供M级合格证书作为议付单据。发货后,甲公司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先提到货物,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M标准,并请当地检疫部门出具证明,提交给银行,要求银行拒付。银行可否拒付?
不可,虽然银行知道对方违约的事实,但银行只按单证相符的原则处理,只要对方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就必须付款。本案中,甲公司在开立信用证时未要求提供M级标准合格证书,尽管在合同中有此约定,但银行不审查合同,也不审查对方是否实际违约,只审查对方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相符。此案即典型的“单证相符原则”案例,“单证相符”是UCP500的核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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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诈骗手段:
①吸引中老年人上钩,谎称其有“血光之灾”,利用“消灾除病”等迷信心理骗财。
②自称“医生”、“大师”,有祖传秘方或珍贵药材,对病人、老年人行骗。
③故意掉下包,同伙当着事主面拾到后,主动提出与事主平分包内贵重物品,伺机掉包。
④假称回复急事借手机,趁机骗走手机。
⑤假冒医务人员,通知事主家属,以出车祸、突发重病住院急需用钱为由,让家属往指定账号汇款。
⑥向手机、网络游戏用户发送“中奖”等虚假短信,以让“中奖”者承担邮寄费、个人所税等为由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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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证性质:信用证虽然依据合同开立,但在法律效力上与合同相互独立,只要卖方向银行提交的单据符合申请人申请开证时所要求的单据,银行即应付款,而不审核卖方是否实际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也不审核合同内容。
原因:为了降低银行风险,设想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执,银行无法判断哪方的主张是合法的,所以只审核单据,只要单据符合要求即付款。
1.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同时约定必须向银行提交的单据,一般是提单、发票、合格证明等。
2.买方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同时填写对方付款时必须提交的单据(按合同约定,一般是提单、发票等)
3.卖方将货物装船,取得由船主签发的提单(买方只有拥有提单才能提取货物,而原则上只有付款才能取得提单)
4.卖方将提单及其它单据交给当地银行,再由当地银行邮递给卖方所在地银行
如果不符,可以拒付(很少这样做),实践中把提单交给买方决定,买方可以要求拒付,但买方如果提货就要付款(其实买方提货后,单证仍不符,银行仍可以拒付,银行要求买方提货就必须付款的真实原因是:按照UCP500的规定,银行付款之前买方原本得不到提单,不能提货,银行既然把提单交给了买方,相应的提货风险也就转移给了买方)
调整信用证的“法律”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UCP500,属于国际惯例,我国未加入该惯例,但是中行率先在其所开立的信用证中标注“依据UCP500开立”,随后所有银行进行效仿,所以实践中我国银行仍受UCP500的约束,发生纠纷,UCP500在我国的仲裁机构及法院均有约束力。由于国际惯例的法律效力不如国内法强,所以部分法院为了地方利益擅自进行违背该惯例的判决,银行的违规操作行为得不到警戒,所以实务中不少银行违规操作,人们对信用证的理解也就众说纷纭。实践中常有这样的案例,卖方交付的单据合格,但货物坏损,按照UCP500的程序,只要单据相符,买方就付款赎单,然后提取货物之后才发现货物损坏。但我国实践中,银行先把提单交给买方,买方提货后发现货物损坏,于是要求银行拒付。这种实践操作方式虽然表面上合理,但严格违反了UCP500的规定,部分地方法院做出有利于买方的'判决,严重损坏了中国银行系统在世界的声益。意大利的银行系统在世界的声益不好,就是国为意大利法律允许法院做出判决,以货物有缺限为由,阻止在单证相符时付款。我国的牛皮出口企业销往意大利的皮革,因此受到严重损失。
附加条款常约定如下内容:如卖方所租船的船籍国必须是某个国家、卖方迟延交付的罚款等。信用证所约定的附加条件,必须使银行能够从单据中辨认出来,否则对其无效。例如,附加条款中约定承运船必须是中国船,银行从提单上可以得知。约定迟延交货的罚款,银行从提单上所记载的日期与信用证所要求的日期的差额上可以得知对方迟延交货。因此,信用证的附加条款不是可以任意约定的,其所约定的内容必须使银行仅从单据上便可得知,从合同上得知的无效。例如对方迟延交货,如果买方修改了信用证要求的交货期限,银行就会认为提单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即使银行手中有合同,银行也不会按合同审查对方是否迟延交货,而是按修改后的信用证所要求的期限来审查提单所记载的交货期是否迟延,是否可以扣除违约金。
1.烟台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订购阀门一批,合同约定迟延交付超过60天的,烟台甲公司有权扣除美国乙公司的违约金。结果美国乙公司迟延交货73天,烟台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银行扣除违约金。
无权,必须在信用中填写附加条款,并且该迟延交货必须能够从单据上体现出来,使银行仅从单据中便可得知,实践中卖方迟延交货,船东签发给他的提单就要相应地迟延若干天,银行将提单的记载与信用证要求的交货期相比较,便可得知迟延的天数,从而扣除违约金。本案中未将违约金作为附加条款,故银行无权扣除。
2.仍是上案,现在假设银行开立信用证时约定了该附加条款,买方迟延交货,单据不符,银行可能拒付并导致买方无法提取货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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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证通知 ❈
Dear Sirs, Many thanks for your price-list of March 15.We have now decided to place the enclosed order with you. We have asked the Bank of HongKong,here to open a credit for @ 50,000 in your favour and this will remain valid until August 31,1985.This credit will be confirmed by The Bank of London and they will accept your draft on them at thirty days after sight for the amount of your invoice.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should be attached to your draft: Two Bills of Lading Three commercial Invoices One Insurance policy Our forwarding agent will deal with marking and dispatch shipping instructions.Please inform us by cable as soon as the goods have been shiped. Yous faithfully, 中文对照 敬启者: 贵方3月15日报价函收悉,谢谢。本公司现在已决定向贵方订购,订单如附件。 本公司已请此地香港银行依贵方意思开出美金50,000元信用证,其有效日期到1985年8月31日。本信用证由伦敦银行确认,他们将接受贵方汇票总额,见票后30日付款。贵方汇票应付文件如下: 提 单(两份) 商业发票(叁份) 保 险 单(壹份) 我方承运代理商将作标志并作装船通知。货品一旦装船完成,敬请来电告知。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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