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申请书
发表时间:2026-02-25优惠政策申请书(精品19篇)。
◆ 优惠政策申请书
创业企业的市场机会稍纵即逝,必须反映及时迅速,而要做到这一点,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与服务效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许多手续的办理流程繁琐、耗时费力,令创业者疲惫不堪。
北京贝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徐珂正在进行一项名为“有车位”的软件开发项目,目前已经覆盖了北京市上百个小区,并计划在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推广。对于创业初期遭遇到的“办事难”窘境,徐珂深有体会。
徐珂告诉记者,在办理工商执照变更时,由于公司签署了融资协议,变更需在一个月内完成。但在工商部门登记办理后,要等待一周才能递交材料;而材料递交后,工作人员再等一周才发现材料的问题并指出,且多个问题并没有一次指出。
“比如《行政法》规定,工商执照变更的办理时限是1个月,但是没有规定办结后打印出纸质版材料的时限是多长时间。于是,我们被告知打印材料需要3个月。但如果真的要等3个月才能打印出来,公司就死了。最后我们发现,工商所门口却有专门的‘黄牛’,收3000元就可以‘找关系’,保证一周就能打印出来。”徐珂说。
而在陕西,一位基层团干部也向记者反映了类似问题。当地一些地方规定,创业者必须参加创业和就业培训。同时,农村户籍的创业者在城市接受培训的话,还必须提供一份本年度未接受人社部门免费培训的证明,而这一证明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去开。不仅耗时费力,且一些基层乡镇还无法核实并开出此类证明,使得一些农村青年创业者被“挡”在了免费培训的门外。
◆ 优惠政策申请书
2017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2份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月1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意见》明确,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的知识,欢迎阅读。
农产品加工流通
货物与劳务税
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
有机肥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资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对企业生产销售的磷肥、氮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免征增值税。对农膜以及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产品,免征增值税。
蔬菜流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鲜活肉蛋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减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规定了农产品生产加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进一步扩大并细化了部分农产品初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科技创新
货物与劳务税
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资源综合利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规定,对销售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的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
企业所得税
减免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包括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农机制造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节能节水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农村金融
货物与劳务税
金融机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09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扶贫基金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35号)规定,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第一条规定免征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减计收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小额贷款,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下贷款;保费收入,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
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金融企业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中小企业贷款,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
◆ 优惠政策申请书
正值2017年第26个税法宣传月之际,贵阳市地税局携手贵阳市国税局、贵阳市科技局于4月14日共同举办了全市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专题培训会,全市290户高新技术企业、71户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近370名财务人员和46名国、地税干部参加了此次培训。
一是培训内容详实,政策解读清晰。培训会上,市科技部门首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项目鉴定时点、研发经费政策支持等做了详细介绍,市国税、地税所得税管理部门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新旧政策差异、会计核算要求、备案申报流程、案例分析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全面解读,让参会的企业代表和税务干部充分了解和掌握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政策内容、减免备案以涉及研发项目技术鉴定的程序,帮助企业解决了政策享受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二是培训准备充分,纳税服务优质。培训会前,市国地税、市科技三家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到位,相互共享、交换、比对贵阳市高新技术企业户数、已获取政府政策性研发经费以及已发生研发费用的企业名单,精准定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确保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会前制作了优惠政策、汇算清缴宣传资料共计2000余册在培训会现场发放给参会纳税人,为企业提供操作指导;会中发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调查问卷300余份,深入了解政策执行效果和纳税人的未来需求,为后续政策执行打下基础;会后税务干部与参会企业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互动交流,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答疑解惑。三是培训目的明确,培训效果良好。一方面,为了共同落实好国务院供给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贯彻执行好国家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出台的帮助企业“爬坡过坎”的系列优惠政策,通过税收优惠应免尽免,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助推全市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也是国地两家税务部门深入践行便民春风行动,深化国地税合作的具体体现。
◆ 优惠政策申请书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河南创业服务进校园 3月份,河南将启动以“创”天下、赢未来为主题的“河南大学生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把“一篮子”服务送入校园,给在校的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 在校大学生如何创业,创业能获得什么样的'政策扶持?1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3月份,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启动“河南大学生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帮助和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 据笔者了解,此次河南大学生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主要包括:创业培训进校园、创业贷款进校园、创业指导进校园、扶持政策进校园、创业文化进校园。 创业培训进校园是组织创业培训机构,对本地区创业条件较好的高校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帮助和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创业贷款进校园是对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指导服务中心”,方便在校大学生了解创业扶持政策,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进校园是组织申报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创业指导进校园是加强项目服务信息服务,筛选适合大学生创业的项目,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引导活动;创业文化进校园是组织创业培训师及大学生创业典型进校园举办创业大讲堂活动,让创业文化根植校园,惠及学生。 该活动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从3月份持续到11月份。 河南农民工创业,可享10万元担保贷款 今后,农民工自主创业将可以享受更多政策扶持。昨日,笔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后,河南省对农民工初次创办的企业,不仅将免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者还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规定,河南省将加大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逐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措施,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扶持政策实施范围。今后,该省将对农民工创业实行政策优惠,其中包括:安排大众创业扶持资金,加大对农民工创业资金扶持;其次,对农民工初次创办的企业,免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此外,今后我省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农民工小微企业,以及吸纳农民工就业并与其签订l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离不开资金。为了给农民工创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今后,河南将把农民工创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农民工在创业地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将提高到10万元。此外,河南将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强对农民工创业的信贷支持;加快建立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机制,开展将林地承包(租赁)经营权及林木、畜禽、水产品等活体资产作为有效担保物试点。金融部门要探索建立农民工诚信台账和信息库,对经营正常、信誉较好的农民工发放直接信用贷款。 结合农民工创业的实际,我省计划将农民工创业扶持与发展县域经济相结合,扶持农民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农民工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组织创业农民工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利用闲置土地、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 此外,为了提高农民工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我省将对创业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努力为农民工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创业担保、政策咨询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创业政策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深圳创业优惠政策补贴,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深圳,作为一个年轻的城市,无疑是创业者的天堂,开放、多元、包容、创新,在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对于创业者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呢?当然是资金啦,对此,深圳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创业优惠补贴,希望能助在深圳打拼的湖南老乡一臂之力。 1、初创企业补贴 每人一次性5000元。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初创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初创补贴。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只能申请一次初创企业补贴哦! 2、初创企业场租补贴 3年租金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自主创业人员应在首次申请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一次场租补贴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政府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第一年12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自行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的租金补贴。 3、社保补贴 补贴单位承担部分。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深圳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自主创业人员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后,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将自动每3个月据实发放后续的社会保险补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每雇一人补贴2000元。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可按其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5、自主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最高可贷20万元。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企业,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在贷款额度内,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不予贴息。 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即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按期支付利息,按期还本付息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还贷情况及信用记录后给予贴息。 西班牙留学学西语优惠政策解读。随着社会的逐渐发展,西语人才出现了很大的缺口。去西班牙留学的学生逐渐增多,我们也看到去西班牙学习西语是一种趋势。那么,接下来小编就去西班牙学习西语的优惠政策进行介绍。 就读西班牙公立大学本科免学费 西语国家留学的优势就在于它是需求大于供给的市场,和低廉的生活费。一个熟练掌握西班牙语又与专门学科结合起来的留学生,自身的信心和实力就是他的优势所在。在西语国家不仅学习当地的语言,更重要的是他学会与当地文化的融合,其自身已成为当地社会的一分子,这些国家不歧视东方人和热情、好客、好奇的传统,使得学生们会以中国人而自豪。同时具备两国文化背景的学生必能找到中西融合的交汇点,这样的学生是最受人欢迎的。 去西班牙先读语言预科 西班牙分析,目前拥有大专学历或者大学在读以上的学生在国内进行西班牙语培训500学时,都可以申请赴西班牙留学。而阿根廷留学,高中毕业以上的学生就可以申请,专家还提醒大家,虽然阿根廷对有无西语基础没有特别要求,但是出国前最好有些西班牙语基础,国内语言培训选择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小语种培训中心,小班开课,中外教授课,每月都有新开班。这样既能很快适应环境,也能尽早通过西班牙语学习,进入正式的课程学习。专家提醒,西语留学申请门槛看似不高,实际上西语留学强调语言能力,绝对不是快餐,也不能速成。 优惠政策国立大学只需注册费用 据来自西班牙的招生代表介绍,西班牙政府欢迎外国留学生来西班牙学习,对于在西班牙公立大学就读的学生是可以享受与当地学生一样的国民待遇的'。也就是说,每年无需支付高昂的学费,而每年只需交500欧元的注册费就可以了。同时对于部分专业还可以免学分或者减免学时。毕业时还可获得由西班牙国王签署的皇家学位。在毕业后选择无论回国还是在西班牙都是容易找到工作的。 就业前景西语人才国内外都缺 中国加入世贸以后,与西班牙和拉美国家的外交、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诸方面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对西班牙语人才的需求更加紧迫和突出。在西语国家的中国留学生非常稀少,造成西语国家各个大中型企业普遍缺乏中西语专门人才,减缓了这些企业向中国市场进军的步伐。由于语言人才的极度缺乏,使得西政府向中国投资的很多项目至今无法全面实施。 1、创业资助和租金补贴 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全国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本市户籍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本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及毕业5年内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一是可申领5000元/人的一次性创业资助,二是可申领不超过2年的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以每年3000元为限额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 2、社保补贴 全国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5年内的学生自主创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创业学生本人及招收的应届毕业生都可以申请补贴标准为350元/人·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本省城乡户籍、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3年内(含3年)自筹资金不足的(法人代表必须是前者),可在创业地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货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利率按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计算,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财政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给予全额贴息,超过50万元部分(不含50万元)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按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4、创业培训补贴 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非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参加由定点创业培训(实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1000元/人。我市现有两个创业培训项目,一个是“产生你的企业想法”(简称GYB)培训项目,补贴标准为400元/人;另一个是“创办你的企业”(简称SYB)培训项目,补贴标准为900元/人,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能重复申请。 5、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广东省人社厅每年通过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的方式遴选一批省级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20万元资助(评审时间一般在每年9月份)。 6、免收档案托管费用 全市各级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创业大学生免费提供3年的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管服务。 税收优惠:部分行业免税两年 对毕业生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的独立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3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毕业生创办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 贷款优惠:提供小额创业贷款 广东省政府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由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创业贷款和担保,帮大学生找到启动自主创业的“第一桶金”。 个人自主创业最高可贷8万 据了解,近日东莞市将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市户籍毕业生纳入享受该市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人员的范围,东莞户籍的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今后可申请到最高8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申请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东莞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据实全额贴息。 据介绍,凡东莞户籍大学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借款人提供有效抵押(质押)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借款人提供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第三方作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借款人不能提供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根据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担保贷款额度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据了解,为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对个人信用好、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经市劳动部门审核同意,可取消反担保。 申请贷款须验毕业证 据悉,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大学毕业生,必须先通过东莞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本人的毕业证,得到有效证明后,便可向镇一级劳动部门索取或在政府网上下载《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部门审查、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贷款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项审查5个工作日完成 据了解,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所在的居委会或相应机构,应在收到有关部门寄送的申请资料后,对其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合法后,加具审核意见,附申请资料一并报所在镇区劳动分局审查后,报市劳动局。 市劳动局对申请人的资格作进一步审查,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送担保机构;对不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应书面回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上述单位均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自的审查工作。 同时,申请人持报申资料,已具担保机构认定意见的申请书,到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银行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完整和有效,除了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贷款申请人。 惠州失业人员创业可获5000元资助 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我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惠府〔20xx〕114号),提出进一步落实创业补贴政策。 具体内容是这样子的…… 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对象: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非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免费参加达到标准的创业培训(实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可给予该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补贴标准为400元/人(在市或县区本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支付)。 由有关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发,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纳入补贴范围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每人最高2500元。帮助初创企业经营者提升素质能力,按省的部署,组织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 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 对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的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补贴: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5000元的创业资助。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在惠州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 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 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鼓励银行加大对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详解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它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鉴于我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分散在不同的法规和政策文件之中,为方便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掌握相关内容,现按照税种对相关优惠政策综述如下: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也是我国最大的税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从事销售货物(包括农产品、农资等)的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但可享受税收优惠。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8〕81号) (二)向本社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收增值税。(财税〔2008〕81号) (三)销售饲料,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国税函〔2010〕75号) (四)对以批发、零售方式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范围。(财税〔2011〕137号)此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财税〔2008〕81号)注释:涉及到的费用包括专业化分级费(支付合作社部分)、科技辅导费和烘烤指导费三项。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征收的一个税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 根据《财政部对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建议的答复》(财农便〔2009〕20l号)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一般企业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据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 (一)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二)从事花卉、茶叶以及其它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三)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新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四)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新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注释:涉及到的费用包括育苗、专业化分级费(支付合作社部分)、科技辅导费和烘烤指导费三项。 三、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个税种。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税目税率依照《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大多数税目的税率为3%、5%两档,娱乐业的税率为5%到20%,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在法定幅度内决定。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 四、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个税种。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到5%,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在法定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规定,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五、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的一个税种。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税率依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确定,比例税率为0.05‰到1‰,定额税率按件收取每件5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37号)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享受的印花税优惠主要包括: (一)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8〕81号) (二)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37号) 六、城市建设税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建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率(7%、5%、1%) 七、教育附加税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率(3%) 八、地方教育附加税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财政部财综[2010]98号、云财综[2011]46号)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率(2%)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增长的政策部署,大力支持县域工业企业发展,更加突出实力园区建设必须企业多、大企业多、好企业多的目标要求,促进经济新常态下全县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引进。各园区和单位引进工业企业已签订合作协议、涉及支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应按照合作协议及时兑现。按照“力度不减、承诺不变、落实兑现”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产业专班招商机制、招商引资政策和工业招商奖励办法。县内工业园区每新引进一家设备投入8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县财政另行补助招商经费5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工业企业用地需求,工业项目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确有困难的,允许分期缴纳,推动企业加速设备投资投产。促进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加快落地开工,工业用地允许实行协议拆迁,签订投资合同后,国土部门即可提供勘测定界图,供企业进行地勘、设计、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鼓励实行长期租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供给方式,减轻工业企业用地资金压力。新引进购地建厂的企业,根据企业需求,可由县招商基金提供最高不超过土地价款25%的免抵押、免担保贷款。新引进工业企业租赁园区标准厂房生产且月租金不高于15元/月·平方米的,由县财政和所在园区各给予5元/月·平方米的租金补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国土局、县商务局、各园区)
二、支持工业企业建设。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手续办理一律实行并联审批,凡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开工前置条件或行政机关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开工前置审批。每年发布全县(含各园区)工业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工业企业可拒绝缴纳。保留的工业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工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开户费按省内最低标准收取。免收工业企业建设生产车间的各类担保金、履约金和保证金。新引进工业企业所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用水、用电、用气开户费,在项目按合同约定投产后给予所缴费用同等额度50%的奖励,按合同税收达标后再给予所缴费用同等额度50%的奖励。消防、人防、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不得强制工业企业使用指定设备。各单位不得对在建工业企业项目进行重复检查、随意罚款和擅自下达停工令。(责任单位:县政务中心、县财政局、县规建局、县国土局、县供电公司、县人防办)
三、支持工业企业用工。由县人社局负责为新引进工业企业免费主办两次以上招工专场,并为其新聘人员免费提供就业培训或专业培训。企业对招聘的专业人才或员工自行进行专业培训的,按相关政策给予企业补贴。给予新引进规模工业企业缴纳“五险”一年过渡适应期,期内优先企业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对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新评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技工职称的评定费用,经县财政局核实后,由县工发基金全额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信局)
四、支持工业企业“创安”。新创建安全标准化三级、二级、一级的工业企业(矿山、烟花和危化品企业除外),由县财政分别补贴1.5万元、3万元、5万元工作经费。(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五、支持工业企业“入规”。加强工业企业入规指导,帮助达到规模要求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做到应统尽统。对当年新“入规”企业(注销后新注册的`除外),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统计局)
六、支持工业企业技改。工业企业2015年的技术改造、装备升级补贴按宁发[2015]10号文件执行。从2016年起,规模企业当年引进单台价款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含税价)的先进装备,给予10%—12%的财政补贴,单个企业(集团)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七、支持工业企业“申高”。鼓励工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单位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定期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调度。经省科技厅认定、科技部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八、支持工业企业上市。支持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鼓励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公司债券等形式实现再融资。对积极进行股改、挂牌的工业企业,分阶段奖励80万元,其中与中介机构签约并完成股改奖励30万元、向交易所递交挂牌资料奖励20万元、通过交易所审核挂牌成功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县金融证券办)
九、支持工业企业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类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面临暂时流动性困难的重点工业企业不降低现有授信额度;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但在警戒线以下的重点工业企业不降低信用等级;对出现清偿性风险,但长期盈利能力强、技术先进的企业,不搞“一刀切”式抽贷。建立银行恶意抽逃贷款和财政存款挂钩的联动机制,银行对工业企业的恶意抽贷、压贷行为一经查实,财政部门转出两倍于抽贷额的财政性存款。抓紧设立工业企业续贷基金。对当年销售收入增幅达20%以上、税收基数50万元以上且增幅15%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当年内新增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商标权、订单等质押贷款,单笔贷款500万元以上(贷款期限为一年期或以上)且属于当年新增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银行10万元。(责任单位:县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宁乡支行、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十、支持工业企业促销。分年度发布全县工业企业产品和市场销售情况调查报告。建立《宁乡县鼓励政府采购及企业本地配套工业产品目录》(简称《目录》)发布制度。财政性投资及国有融资平台投资建设、市政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建设、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公共领域工程建设等项目,在采购招标中不得排斥本地产品参与竞争,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本地产品。对民间投资的建设项目,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目录》内产品,凡采购《目录》内产品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采购额的0.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县内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配套采购《目录》内产品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采购额的0.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企业参加产品产销对接大会、完善营销网络,推动工业企业上网“触电”,将首次在指定电商平台上开设网上旗舰店的工业企业纳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工业企业注册商标的,给予注册费用50%的补贴。对新获得国家免检免验产品或马德里商标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支持工业企业集聚程度高、产业特色明显的区域申报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成功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2年,仅适用于税收解缴关系在县内的工业企业(矿山企业、烟花企业、物流企业和产业平台项目除外)。奖励、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各责任单位核定、公示,县财政按年度予以安排。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对上述有关措施进一步细化,出台具体操作办法,确保落实到位。县本级其他支持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与本政策措施重复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本政策措施由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县财政局负责监管和绩效评估,县审计局负责跟踪审核落实情况。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四季度,企业优惠政策惠及面进一步扩大,尤其是创新支持和减税降费政策惠及企业最多。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国家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降成本等优惠政策措施。为有针对性地了解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国家统计局对全国9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了季度问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四季度,在9万家调查企业中,有2.3万家企业认为受到过相关政策的帮助和支持,占调查企业的25.7%。与二、三季度相比,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比例分别提高3.6和2.8个百分点,政策惠及面进一步扩大。
分行业看,医药、专用设备、汽车、仪器仪表等行业优惠政策惠及面较高,有超过三成的企业认为受益于相关政策的帮助和支持;采矿业和烟草、服装、家具、石油加工等行业低一些,认为享受到优惠政策的企业不足20%。与上季度比较,绝大多数行业政策惠及面普遍提高。在调查的40个大类行业中,有37个行业政策惠及面比上季度提高,其中医药、通用设备、汽车、电子、仪器仪表等行业提高幅度在4个百分点以上。
不过,不同行业受益的政策面有所不同。四季度,在2.3万家受益优惠政策的企业中,技术含量较高的医药和装备制造等行业受益创新支持政策的企业比例均在50%以上并持续上升;采矿和水电气行业受益减税降费政策的比例高于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各地区政策惠及面均比上季度明显上升。中西部地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比例较高,东部和东北地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比例相对低一些,四季度,中、西部地区政策惠及面分别为30.1%和26.5%,比上季度分别提高2.5和3.3个百分点;东部地区政策惠及面为24.6%,提高2.8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仅为18.1%,虽然提高2.9个百分点,但比调查企业平均水平低了不少。
创新支持和减税降费政策惠及企业最多。四季度,在上述2.3万家受益优惠政策的企业中,受益创新支持和减税降费政策的企业比例最高,分别为46.0%和43.5%,明显高于其他选项;与上季度比较,创新支持政策惠及面提高2.5个百分点,减税降费略降0.7个百分点。受益简政放权政策的企业比例居第三位,为22.3%,比上季度略降0.7个百分点。
其中,在2.3万家受益优惠政策的企业中,无论大中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受益减税降费政策的企业比例均在40%以上,其中小型企业为46.0%,比大中型企业高3.5个百分点。创新支持政策惠及面与企业规模呈一定相关性,大中型企业为47.8%,比小型企业高6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表示,上述调查结果表明,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并逐步实施,感受到政策优惠的企业越来越多。调查结果也同时显示出,四季度受益优惠政策的大、中、小型企业比例分别也只有36.2%、26.8%和21.2%,说明政策惠及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另据了解,在调查收到的逾万条建议中,有近八成涉及减税降费,小型企业以及民营和高科技企业较为关注融资息费高等问题和创新支持政策。因此,应进一步加大对小型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指导和落实力度,以使优惠政策覆盖更多企业。 现在各地区之间的留学风潮十分盛行。对于去往各处留学也是家长们关注的。而马来西亚留学也是受到了关注。100万元人民币,是赴美读4年本科的起价。就读私立学校4年的花销往往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不少工薪阶层的家庭,为送孩子出国留学,不惜用尽积蓄。然而,想要出国留学并非一定要倾尽所有。 在海外留学市场非常多元的今天,去马来西亚求学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马来西亚的袁玉倩老师建议,工薪阶层家庭的孩子如果选择出国留学,马拉西亚是最好的选择。“到马来西亚留学,生活费、学费等一切费用加起来,一年需要约6至7万元人民币,是英文授课国家中费用最低的。” “除了费用低的优势以外,马来西亚留学还有英语教学环境、国际学位选择多以及对中国留学生政策友好等诸多优势。”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的沈燕清副教授介绍说。 马来西亚本科一般是3年,部分学校、专业是4年;硕士则为1至2年。其中私立大学是全英文授课,并且通过“双联课程”,学生最后可获得外国学位而非马来西亚本国学位。 “双联课程”是由马来西亚留学首创的一种与国外院校合作办学的.教育模式。其合作方式主要有3+0外国学士学位课程、学分转移课程等。实际上,就是将英、美、澳、加、新等国着名大学的课程部分或全部(2+1、3+0)转移至马来西亚分校或合作院校,学生毕业时可获得由英、美、澳、加、新等国着名大学颁发的证书、文凭、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并且在“双联课程”模式下,可供选择的课程种类很多,有经济、商业、法律、传播、酒店、旅游管理和教育等。 相关人员还介绍说,马来西亚政府为进一步巩固对中国留学生的吸引力,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面向中国留学生的优惠政策。 TIPS 1马来西亚政府放宽了中国留学生的勤工俭学政策,允许中国留学生在课余时间打工以贴补留学费用(一周不超过20小时)。 2政府还鼓励企业、院校给中国留学生发放留学奖学金,如马中发展机构提供的全额奖学金。 3马来西亚政府也在进一步加强私立院校的管理和引导工作,以提供更加便捷的办理手续,进一步提高对外国留学生的服务水平。 就业困难人员可获得哪些就业服务 《就业促进法》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近年来,各地普遍建立了一整套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和帮扶措施,不断完善托底安置政策体系,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目前,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的就业援助政策包括: ——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可享受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政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就业援助包括: ——日常援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入户摸底调查,登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服务,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同时,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安置,保持动态清零。 ——集中援助。在元旦、春节期间,人社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一)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20分投档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2。烈士子女。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二)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10分投档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10分投档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学校增加10分投档 (三)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6分投档 1。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微博)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学校增加6分投档。 (四)报考学校增加5分投档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5分投档: 1。省级优秀学生。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微博)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且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增加5分投档: 1。农村人口独生子女。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 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满五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 学校就读满三年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 3。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不含少年赛)个人单项前三名的队员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并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比赛成绩标准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5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最高分值,且不能累加。高考加分仅限投档时使用,在录取时是否使用,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 4。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6。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7。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8。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9。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 4。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福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2017
为鼓励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福建省出台了什么优惠政策?
福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之企业吸纳税收减免政策
享受对象: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享受条件: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享受标准: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福建省扣减限额暂确定为每人每年5200元)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承办部门:地税局。
文件依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福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之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享受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享受贴息贷款额度:贴息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如达不到上述规定条件的,给予人均2万元的贷款贴息额度。
贴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从2016年起,贴息资金不再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从其他途径列支。
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承办部门:人社部门(条件认定)、经办银行(贷款)、财政部门(贴息)。
文件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转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漳银发〔2009〕21号);《转发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
福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之社保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及标准:
①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但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东山县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下同),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按规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③小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保险费。
④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1年内)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其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1年内)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以上用人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1年内)灵活就业后,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均一律实行“先缴后补”原则。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补贴期限:小微型企业补贴期限为一年,其余种类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
承办部门: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文件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初试加分政策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三支一扶计划。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4、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二、受照顾的专业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照顾专业是自主定线的,跟其他的工科线等没有任何关系。意思也就是你要是报考照顾专业的研究生,只要达到制定的照顾专业的国家线就可以了。但是,这是该专业全国最低要求的分数线,并不意味着你到了该分数线就可以被录取。如果是34所,他也会有一个照顾专业的线,达到这个线就可以了。
三、少数民族优惠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尤其对于跨专业跨地区考研的.学子而言,作为考生除了要认真复习之外更应该要密切的关注考研相关的各种各样动态的信息及政策,应该要好好利用2017考研可享受的三类优惠政策。这样才能比别人更有优势。
四、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初试公共科目成绩不合格,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科研方面突出的考生破格参加复试。
1、政策
破录政策是早已有之,首先需明确目标院校是否有相关政策。这一政策需公示,可能比较久远,但是肯定是可以查到的。如果不确定可致电该校研招办确定。
2、申请破录条件
一般条件:政治或外国语分数不足且分差较小,但业务课(对大数人来说指的是数学和专业课)和/或总分成绩很高,且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表现者。
解读:
a.百分制的科缺分往往不多于三分,基本全部学校均不超过5分。
b.业务课和总分很高,一般指的是业务课140分以上,或单科排名前10或5,总分排名前10或5;有的学校仅要求总分很高即可。
c.相关领域突出表现指的是本科期间有发表论文,授权专利(一般公开专利是不行的),高等级竞赛获奖。也有些学校采用招生所在院系评审的方法,即系负责人或相关人士进行评估,这种方式使得项目经验丰富的考生得以符合。
3、相关流程
一般流程:需要考生申请,2-3名正高职称(教授,研究员)同意推荐,拟报考导师签字同意接受,系主任签字。上报所属教育部门批准方可生效。
解读:步骤繁琐,但如果考生素质够硬,也是会不遗余力的去做,往往是可以走通的。另一方面也看出,目标导师影响力越大,破录机会越多。
4、考查
研究生录取普遍采用的方式是差额排名录取,一般破录有两种考查方式。其一,破录进入复试,则以原总成绩进行加权排名;其二,破录进入复试需要总成绩以 5:1或3:1等比例进行补偿,即所谓的补分。很明显,方式一更有利于破录考生最终录取,但另一方面,从人情世故来看,如果导师愿意配合考生完成破录手续那么应该也会想尽办法录取该生的。所以补分与否实际上并不很重要。
5、读研
破录生是属于计划外招生,所以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待遇。也就是说是没有每月补贴且自付学费的。导师是否会给予补贴就看情况了。此外双证都是一样的。
其实在众多农业产业中,养殖业也越来越成为备受“眼光”关注的.一个朝阳产业,尤其是规模养殖、特色养殖等越来越被更多的农业人看好,由此国家也出台了重磅的政策,进行大力支持如今有很多农友都比较关注养殖业,但是今年养殖业有点“不好干”,无论怎么使劲儿,都很难赚到钱。 以内蒙的羊为例,以前一只羊卖1000多元,现在卖500-600元,进入冬季大雪封了路,价格就更低!所以很多农友就只能依靠惠农政策来维持“生命”。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吧。 惠农政策指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 优惠政策类 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 这是一项中央财政投入资金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政策,主要支持生猪类(含野生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支持内容包括养殖场水电路改造、防疫、粪污处理、挤奶、质量检测等。 1、强基计划 该计划主要是为了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招生专业包括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历史、哲学和古文字学等。 注:强基计划招生的对象为高考成绩优异、学科竞赛银牌+高考成绩良好、学科竞赛奖项+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具体包括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对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招生专业为高校重点专业、热门专业。 注:招生对象为全面发展且综合成绩优异学生、竞赛类学生、语文/外语优秀类学生、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学生。 2017年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
创业孵化优惠政策是什么?有什么政策的内容分享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创业孵化优惠政策
贵阳出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
近日,万山区出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进一步促进智、资、才高度集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创新转化成果,促进人才成长,产业振兴。
打造“零成本”创新创业环境。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在孵化园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办公场地租金,在3年孵化期内,前2年免缴房租,第3年享受50%的减免;在2018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在加大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扶持力度上,以国家优惠数额为基数,按30%的比例给予奖励。全力打造“零成本”。
提供低成本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个人和企业,允许其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不再给予贴息。
以引导的方式对种子期、初创期、有融资担保需求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及互联网众筹创新项目,有资金需求的,可向区科技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决策后,由大学生创业基金给予其资金支持以及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
实施多渠道创新创业资助。对进入孵化园自主创业项目属创新型、成长型的人才,且三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累计缴纳税金30万元以上的,发放3万元“购房券”,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实际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或累计缴纳税金每增加30万元,增发2万元“购房券”,最高10万元。
本科以上(含本科)高校毕业生,租赁普通住房的,按租赁合同给予每月200元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大学科技员、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以贵州省科技厅批准认定的,给予每个团队5万元、每个企业1万元的奖励。自主创业人员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提供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最长3年的'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及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并持续正常经营、其本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按万山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享受免费定向创业培训。
完善创新创业配套服务。对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进入受理阶段后,每项补助1000元。政府及部门不涉及招投标的项目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倾斜孵化园企业。入驻孵化园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参加国家、省、市的创业大赛,并获得表彰的,可根据表彰金额给予同等奖励。
此次优惠政策只适用于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大学生且在2010年毕业后5年以内入驻万山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企业。适用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和个人,同时也适用其他财政支持政策的,可按最优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同时区政府出资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由创业孵化园办公室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首期基金规模将达100万元。本政策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进驻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创业优惠政策
一、租金费用补贴
按建筑面积(含公用均摊)给予协议房租、物业、水电、取暖费、网费一定比例的补贴。其中,对25平米以下(含25平米)的补90%;25平米以上35平米以下(含35平米)的补80%,35平米以上70平米以下(含70平米)的补70%,70平米以上110平米以下(含110平米)的补60%,110平米以上的补50%。
二、带动就业补贴
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每招用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与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不重复享用)。招用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至少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为准。
三、社会保险补贴
按企业为毕业2年内(包括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审批期限截至2015年底。
四、自主创业的一次性补助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自主创业(含网络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网络创业就业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需达到以下标准:卖家信用积分1000分以上,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98%以上。给予每人5000元的补助。
五、科技奖项补助
科技项目或创新成果获得市有关奖项,给予最多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中对获得市科学技术市长特别奖的最多给予10万元,对获得市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最多8万元、6万元、4万元;对获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以上及相当的其他奖项,给予最多20万的一次性补助;对获得国家及相当的其他奖项的最多给予50万元补助,获得一等奖的适当提高标准。
六、小额担保贷款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转移创业农民,以及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经办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人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大学生一般不超过10万元,普通人5万,女性8万;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可展期一年。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5.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
26.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7.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28.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9.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
30.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3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33.创投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5.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36.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7.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计提的贷款扣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8.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近日惠州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的政策,包括应届生可申领临时生活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等。 生活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根据《惠州市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办法》,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登记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登记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其中市直高校应届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60元。 本办法中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一年内的人员(含城镇和农村户籍,下同)和本市生源的市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一年内的人员。 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领取临时生活补贴期间实现就业,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终止其领取临时生活补贴资格。 大学生创业可补贴(WWw.weI508.cOM 实用文书网) 根据《惠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资助办法》,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成功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三人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其中市直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本办法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本市户籍的女性40周岁以上和男性5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享受低保的失业人员等城乡居民群体;高校毕业生是指本市高校毕业三年内且未就业的人员、本市生源的市外高校毕业三年内且未就业的人员和惠州户籍的参加“三支一扶”、“村官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此外,根据《惠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和自主创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养老、医疗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市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175.03元/月。 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补贴 根据《惠州市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办法》,企业当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保的,按实际吸纳人数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吸纳毕业生,也有类似岗位补贴。此外,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保的,按实际吸纳人数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补贴标准为市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265.53元/月,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月。 根据《惠州市就业见习基地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见习,并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的,可按实际就业见习人数和时间申请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每个就业见习人员的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其中市直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80元。◆ 优惠政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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