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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与黑有感

发表时间:2023-04-14

[荐]读红与黑有感(集锦3篇)。

以下内容标题为《读红与黑有感》,是心得体会大全为您特意收集,我们要培养起多看范文的优良习惯?一般情况下我们的工作离不开各种文书,快速完成的任务的办法就是借鉴相关范文的写作。

读红与黑有感(篇1)

司汤达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WwW.692P.cOm 考试祝福网】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

读红与黑有感(篇2)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读红与黑有感(篇3)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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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看《红与黑》有感(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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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红与黑》有感【篇1】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看《红与黑》有感【篇2】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初读时,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呈现了主人公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确实是一位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的直接线索。他为他年轻的理想设计着每一步。在德•雷纳尔夫人家,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马蒂尔德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

但是掩卷沉思,于连的野心也无可厚非,他在这个虚伪的社会中挣扎着,妄想出人头地,实现自己的理想。然而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使他的计划漏洞百出。于连一边追求着荣誉声名这份社会的幸福标准,而在不属于他的贵族圈中打拼,渴望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一边又为他的自尊心一点点的伤害不顾一切,因侯爵的平等相待而欣喜。他自己是很矛盾的。但实际上,当他已在众多贵族中声名鹊起,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荣誉勋章,得到了马蒂尔德这个上流社会的最耀眼的明星的青睐时,他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有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但这些只是片刻激情而已,他更多处在一种紧张状态,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制定计划。当他对德。雷纳夫人施以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后,反而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自由和幸福的本质。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作为野心家的于连失败的理所应当,但作为一个追求幸福的热血青年,一位矛盾的反抗者,他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在死之前享受到了虽短暂却最纯粹的幸福。

其实书中的反抗者不止是于连,德•雷纳尔夫人和德•拉莫尔小姐也是当时社会独特而杰出的女性。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虚荣,他们却有一个相似点: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贵族小姐追求爱情,以此来摆脱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乏味的贵族生活。当于连在狱中时,马蒂尔德为了救他放下架子拼命奔走,着实让人感动,但他心中却始终想着这份伟大的爱情将如何被后世传诵。然而于连与德•雷纳夫人重逢后,他感受到两颗心的平等独立,摆脱了心中一直缠绕着的因等级差异产生的自卑和怀疑,说出了“只有德•雷纳夫人才会真心待我的孩子”。爱情在最后才爆发出的纯朴光芒,令人感怀。

书名“红与黑”也许象征了在现实社会中遇到阻碍的两种矛盾的选择:反抗或是退避。红色是和于连一样不断树立人生目标、以不同凡响的气概进行改变命运的奋斗的反抗者;而黑色代表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的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他们本身是一对矛盾体,但在社会中共同存在。当社会有了虚伪的黑色,就会有红色的反抗者,用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看《红与黑》有感【篇3】

怎样,于连就在那里遇见了他初踏上社会以后的最初两个女人:女仆爱丽丝和女主人德莱纳夫人。这可是他的意外收获。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除了教拉丁文,他还会有意外之喜。

这样一副俊美面孔的年轻家庭教师,懵懂而一尘不染的样子,在充满风尘味的上流社会当中,当然就像是刮来一阵清新的风。这个可是市长大人的疏忽。以他的阅历,他早该料到往自己家中雇来这样一个美男子当家庭教师,登堂入室,接近内眷,会对家中的母鸡们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他却这样做了,只能说他确实愚笨,别无他法。与此相比,《蝴蝶梦》中的女人有先见之明的多。

女仆爱丽丝尽管很可爱,很纯真,但是和德莱纳夫人相比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了。就好像红娘和崔莺莺,两个美女,张生眼里自然只会有崔莺莺。

德莱纳夫人真的是一个可人儿。16岁情窦未开就嫁人了,又是富家女儿,娘家的钱财、地位都在当年的市长之上,她当初也算是下嫁了。偏偏她不仅仅有良好的教育,很高的素养,天生的美貌,更兼之有温柔善良的个性,和养在深闺未谙世事的纯真。这样的女人,实属人间尤物。就是女人见了都要忍不住爱她,喜欢她,更何况男人呢?!我见了都会神魂颠倒,不用说于连这样一个俊美的家伙。

和市长这样一个半老头子相比,于连无疑是新鲜的血液,天使一般的清新。不仅爱丽丝抗拒不了,德莱纳夫人也无法抗拒。差不多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他,随后就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没办法,谁说女人不好色呢?!

很喜欢司汤达对德莱纳夫人的描写,十足的可爱。当德莱纳夫人感觉女仆爱丽丝打算和于连恋爱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禁不住内心的煎熬,茶饭不思,患上了相思病。当病怏怏歪倒在床的德莱纳夫人听到女仆爱丽丝说于连拒绝了爱丽丝以后,这个可爱的夫人竟然不药而愈,马上有了胃口,想要好好的美餐一顿了!

而后,她怀着内心的那点私心被迫答应再为自己的情敌:女仆爱丽丝,去向于连游说的时候,天都知道她内心是多么不愿意。她只是应付差事,其实内心只想听到的就是于连对爱丽丝再次拒绝这一个答案。

看《红与黑》有感【篇4】

昏暗的光线在樱桃木制的轮盘上跳跃,客人所下的愉快赌注在红色和黑色间下了定论。牺牲友情抑或爱情,这次赌注该下多少金钱?人生赌场的客人在深思熟虑。是赢得最终贪图的地位和财富,还是凄惨落魄甚至人头落地,就在全部押下赌注的轮盘游戏一念之间。在时代框定的赌场背景下,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这场豪赌,身边所有的物事便是筹码。有人心甘情愿地参与在有输有赢的人生投资中,有人则选择逃离,更有甚者,在动荡的浪潮中,直接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信念和理想,对这赌场的背景时代进行了血与泪的仇视和反抗。

这个人也许就是《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法国大革命的热血涂抹了轮盘的鲜红,教会的僧袍颜色便如那块块黑色般暗藏玄机,势力猖獗。于连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站在了时代的风口浪尖,拿着自己为数不多的筹码进行人生的赌博。他地位低下,他受人歧视,他贫穷潦倒——但这些在“赌场”里不成问题,因为他有比天高的野心,这几乎就够了。于是作者司汤达便满意地叫这个英俊的年轻人开始在他笔下“赌博”。

作者躲在于连身后的黑暗角落偷偷观察,时不时又高谈阔论,让这个年轻人在自己笔下跌宕起伏。于连渴望飞黄腾达,渴望改变自己的一切,好跻身于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他在无数个多梦的漫漫黑夜里策划着自己美好的未来,他想赢,想成为自己人生的胜利者。但这恰恰是一切的开始——他赌了爱情,德瑞那夫人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玛特尔小姐则为他换回了他最想要的社会地位。

在他心惊胆战、颤颤巍巍,连连跨过无人遵守的道德底线,赢得盆满钵满的时候,或许也是飘飘然的,但充满人性光辉的一面又让他感到痛苦不堪。他想要的太多了,作者摇头叹息,将他从人生的顶点往下一推,坠入万丈深渊,赌注灰飞烟灭,换得满盘皆输。他恼羞成怒向曾经的爱人开的那一枪,是注定,也是他身上悲剧的体现。

站在法庭上,他面容平静。“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他终于掀起了自己的轮盘,让筹码滚落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他在抗议,他在拒绝旁人对他精神的污染与扼杀。满座愕然,随即是露骨的嘲笑:是啊,谁会像丢弃生命、丢弃财富、丢弃地位去追求所谓的精神解脱?人们大声地笑了起来,玩弄着手中用无数贫苦人民的鲜血与汗水镀成的利益。

透过于连的高声反抗,我们也听见了作者的愤怒与无奈:他想即是我想。作者力透纸背,细腻传神的心理描写在与读者的心灵相通,让我们完完全全看见了那个时代,那个腐败的时代。最后对自己精神的负责,也为于连短暂的人生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于连的头颅落地即是故事最后的尾声,但现实社会中每个人的专属赌场也仍在运转。我们要坚守自己崇高的精神追求,慎重挑选人生的筹码,淡然面对每一次赌局的输赢,不甘臣服在黑暗腐败的时代的镣铐之下,才能在时代的浪潮中笑对挫折,正视自己。轮盘仍在灯光下闪闪发亮,跨越百年的红与黑至今仍色彩鲜艳。只不过,这一次的客人,就是我们自己。

看《红与黑》有感【篇5】

从于连身上能看到自己。这个偏激的少年,从小城市到大城市,带着对社会的警惕,对自身安全距离的敏感,到尝试去表现自己。他逐渐崭露头角,在贵族圈颇受宠爱,但他用蔑视权贵的高傲姿态来掩盖来自小村庄的那颗敏感偏激几近于病态的自尊。

于连的形象是鲜明的,立体的,也是亲切的,字里行间仿佛能看到一个眉目干净,身板儿挺直的瘦小男孩儿周旋于虚伪的巴黎贵族社会,桀骜不训的力量仿佛要冲出他高冷的身体,直逼读者的心灵。正事因为他的与众不同,让德莱纳夫人对他刮目相看,无法自拔地爱上他,委身于他。这时他还是个为了你理不理我而傲娇的白净男孩儿。随后到了巴黎,周旋于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循环中,他和她,一会儿骄傲一会儿自卑,谁先为爱妥协谁就输了,另一方瞬间就傲慢起来。循环好一段时间,看得读者哭笑不得。但正是作者这种详细突出的心理描写,开创了意识流小说的先端。加深了读者对男欢女爱之间博弈的共鸣。爱情,是经久不衰的话题,经得起时间的审核,也是这部经典之作影响至今的原因之一吧。

因为这本书,好好去了解了1830年之前的法国历史,梳清了历史大事件,从书中窥视出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阶级的激烈斗争,更能理解于连对拿破仑的崇拜感,他的斗志,他的自尊,以及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爱情拉锯战的反复无常。

我无法判别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谁对于连是真爱,毕竟于连的感情来得太澎湃太激烈太受时间阶段影响,反而让我无法站在他的角度看待两位女士的感情深刻程度。只能说德莱纳夫人的爱偏向于无私,像母亲对孩子的宠爱;而玛蒂尔德的爱更像一个年轻女孩傲慢自私的爱,她也只是一个虚伪社会中的叛逆者,周围全是千篇一律令人恶心的贵族青年,她反道而行的性格让她讲目光聚焦于突然出现在她无聊世界中,那个像高岭之花的英雄少年。在她的爱中有着她对玛格丽特王后爱情故事的钦慕,所以在她和于连之间,她倾向于去扮演一个玛格丽特的形象,傲娇得令人生厌,但不乏真诚。

整部小说看的荡气回肠,因为作者的心理描写简直太细腻与直观了,将平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放大放大再放大,但并不显的突兀,反而震撼人心。那种喷薄而出的情感让处于二十一世纪的新读者热泪盈眶,撕裂着不同时代的不同麻木。

看《红与黑》有感【篇6】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中,法国很多下层青年的生命被压抑着,他们的前方没有出路,正如上层的贵族和资产者所期望的,他们最好继承父辈的温顺,服从下一代贵族与资产者的领导。

然而,受过启蒙主义熏陶的知识青年们,很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他们中很多都代表着下层阶级的利益,组建了自由党派反抗这些不公。可是还有另外一些,于连一样的青年,他们对自我阶级的贫穷厌倦了,受了拿破仑精神的鼓舞,幻想着传奇人生,步入了上流社会。

他们的性格中一向都有虚荣自负的成分。在上流社会中,没有出身和资本,尊严应对着威胁,是他们最脆弱的部分。于连极为重视尊严,乃至到了爱慕虚荣的地步。他在当家教之前就异常强调不与仆人一齐吃饭;他曾美滋滋地梦想过,有朝一日被介绍给巴黎的美妇人,他会用辉煌的壮举邀得她们的垂青。他在虚荣之下自视其高,认为凭自我的奋斗,一切无所不能。“他大概无时不对自我说,波拿巴,一个默默无闻又没有财产的中尉,靠他的剑做了世界的主人。这个想法给自认为极不幸的他带来安慰,又使他在欢乐的时候感到加倍的欢乐。”

这种高傲,造成了他与贵族农民自由党的矛盾,作为下层青年,他鄙视贵族的虚伪;作为上层的做客,他不屑于农民的粗俗。所以,他生活在社会的阶级之外,同时也被社会所抛弃。

同时为了维护这份尊严,他们对贵族们充满着猜忌,并没有真正地融入上流社会。猜忌在于连的感情历程中始终存在着,他猜忌德莱纳夫人对他的愚弄与玛蒂尔德对他的嘲笑,所以他与她们的感情十分曲折。

这些虚荣与自负是造成于连杯具的性格因素,然而,我们不可否认,正是这种性格之下的雄心抱负,征服了两个上流女士的芳心。玛蒂尔德与德莱纳夫人,满足着于连的虚荣;而于连,用中庸的上流男士所缺乏的活力与勇敢,给她们那干枯乏味的生活带来了生机。但从感情的方面来看,他们之间的感情具有超出世俗阻碍的勇气,合情合理;可是从世俗的方面来看,他们的行为缺乏理性的指导。对于当时的上流女士而言,于连适合做一个情人而非丈夫。直到最终的结局,于连由于德莱纳的原因被判了死刑。表面看来,是于连因为感情不慎,毁了自我的一生。但深藏的杯具根源不在于感情,而在于—正如开头所说的—上层阶级经过于连来惩罚另一个阶级的年轻人,永远地让这个阶级的年轻人灰心丧气。

我们能从《红与黑》中能得到很多方面的收益。穷人子弟看到了于连的自强不息;富人子弟看到了与下层子弟的相处之道。甚至我们也能够从中体验到恋爱的全部过程。我读于连,一方面感觉到了当时的法国处于暴风雨的前夕,革命即将来临。作者经过于连的死,其实也在证明,下层阶级混入上层阶级是自取灭亡,那么下层知识分子要么终身做奴隶,要么彻底地革命。事实上,拿破仑第二帝国就在这样的矛盾中应运而生了。此外,联想到当今中国的现状,我觉得,农村非富农子弟和城市平民阶级的子弟就有于连的影子。

 

[感悟借鉴] 作文:读《红与黑》有感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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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拥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平民,在得到一次机会后,人生逐渐飞黄腾达。在利益的透惑下,他随落了,但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醒了。让我们明白了利益和权力的影响之深。

于连不得不说是一个经历过内心腐化到重怀初心的典型范例。他曾受人欢迎,拥有亲情,享受了幸福,也曾对利益和权力沉迷,内心黑暗而空虚,任何都无法满足他那“无底洞”般的内心。他怎么不能成为教导我们人生道理的人物呢?

论善良,他比书中任何一个人物都富有爱心,愿意为像自己这样的贫苦学生出钱学习,因为他经历劳累,艰辛的生活一段日子,他不愿让和自己一样求学的人因为贫困而被欺压和生活贫困而痛苦。我们要像他一样,无论何时都有一颗善良的心,愿意对有需要的人给予帮助,“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论堕落,他却比任何一个人邪恶的多了,他虚伪且自大,谈吐不凡却不用于正道,喜爱纵欲,又对爱的人忠贞不渝。正是这样一个黑心的人一次玩弄着爱自己的人的感情。说好听叫负心汉,说难

听叫渣男。他这样的品质和性格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正是这样一个人,既让我懂得了怜悯,也让我对权力腐坏人心而感到惋惜。从古至今,不知有多少人因权力而迷失自我,痛悔一身啊!这本书真是一本让人能够千言万语都无法赞扬的书。

【读书有感】 红与黑读书心得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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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近的过程也是人类靠近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参考]看《红与黑》有感(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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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红与黑》有感(篇1)

“除了男女情恨,《红与黑》还逼真而深入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唯利是图,政治的勾心斗角,神圣教会的黑暗坠落,贵族阶层的庸俗势力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了《红与黑》不是一本单纯的爱情小说。”这是莫雅平对《红与黑》的评价。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达。聪明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的老师,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不久成为候爵的心腹,与拉莫尔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如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人眼中也有一千种《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我读出的却是于连在富贵中迷失的幸福。

于连总是说要飞黄腾达,要成功,可还来的却是自己被送上了刑场。他正是在盲目追求富贵中迷失了自我,走上了歧途,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他宁愿为了富贵,生活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中,也不愿过平淡的清贫日子。这让我想起了苏武。苏武在单于“千金封侯”的许诺下,仍将祖国铭记于心中,将大汉镌刻在他的心灵深处。苏武被万世景仰,他的英名流芳百世。于连和苏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对幸福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于连认为富贵就是幸福,苏武认为精忠报国就是幸福。我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像苏武一样,明白幸福的真正意义!

看《红与黑》有感(篇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看《红与黑》有感(篇3)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看《红与黑》有感(篇4)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初读时,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呈现了主人公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确实是一位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的直接线索。他为他年轻的理想设计着每一步。在德•雷纳尔夫人家,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马蒂尔德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

但是掩卷沉思,于连的野心也无可厚非,他在这个虚伪的社会中挣扎着,妄想出人头地,实现自己的理想。然而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使他的计划漏洞百出。于连一边追求着荣誉声名这份社会的幸福标准,而在不属于他的贵族圈中打拼,渴望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一边又为他的自尊心一点点的伤害不顾一切,因侯爵的平等相待而欣喜。他自己是很矛盾的。但实际上,当他已在众多贵族中声名鹊起,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荣誉勋章,得到了马蒂尔德这个上流社会的最耀眼的明星的青睐时,他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有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但这些只是片刻激情而已,他更多处在一种紧张状态,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制定计划。当他对德。雷纳夫人施以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后,反而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自由和幸福的本质。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作为野心家的于连失败的理所应当,但作为一个追求幸福的热血青年,一位矛盾的反抗者,他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在死之前享受到了虽短暂却最纯粹的幸福。

其实书中的反抗者不止是于连,德•雷纳尔夫人和德•拉莫尔小姐也是当时社会独特而杰出的女性。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虚荣,他们却有一个相似点: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贵族小姐追求爱情,以此来摆脱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乏味的贵族生活。当于连在狱中时,马蒂尔德为了救他放下架子拼命奔走,着实让人感动,但他心中却始终想着这份伟大的爱情将如何被后世传诵。然而于连与德•雷纳夫人重逢后,他感受到两颗心的平等独立,摆脱了心中一直缠绕着的因等级差异产生的自卑和怀疑,说出了“只有德•雷纳夫人才会真心待我的孩子”。爱情在最后才爆发出的纯朴光芒,令人感怀。

书名“红与黑”也许象征了在现实社会中遇到阻碍的两种矛盾的选择:反抗或是退避。红色是和于连一样不断树立人生目标、以不同凡响的气概进行改变命运的奋斗的反抗者;而黑色代表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的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他们本身是一对矛盾体,但在社会中共同存在。当社会有了虚伪的黑色,就会有红色的反抗者,用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看《红与黑》有感(篇5)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看《红与黑》有感(篇6)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之后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感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我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开题报告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我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我告诉自我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之后就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我。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我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以前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能够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好处、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就应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我的“反抗精神”。

看《红与黑》有感(篇7)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红与黑读后感中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可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异常是在他生命的最终,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我的本事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终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可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我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仅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红与黑读后感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忙,可是在最终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进取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红与黑读后感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红与黑读后感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荐]读《小橘灯》有感(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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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橘灯》有感 篇1

冰心奶奶的《小橘灯》是一本多彩的生活故事集,它就像一个难以捉摸的调味瓶,随着故事的起伏时刻让我感受到生活的酸甜苦辣咸,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就是“六一妹”。

这篇故事的主题是“离”,讲述自己遇见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女孩,名唤“六一”,作者也与她成为了朋友。可好景不长,六一遇到了火灾,不幸去世。作者非常伤心之余便更加想念六一了,当她正蹲在河边洗衣服时,一位青衣女孩缓缓走来,那一瞬间作者竟将她当成了六一,原来她是六一的妹妹。

六一妹开口问:“请问你是甄珠吗?”作者愣住了,“姐姐去世前交代我一定要和你成为朋友,替她补一份情。”从此作者和六一妹延续了这份特殊的友情,成为了好朋友。

可没过多久,六一妹要回乡下去了,离别时,她只说了句:“忘了我吧!”“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忘记你的,我每天都会去山顶上盼你早日归来。”作者倔强地说道。

其实作者的内心一直是含着悲伤的,但她依然乐观地对待生活,再遇六一妹是她的一个小确幸。在六一妹走了之后,她也没有让自己再次消沉,而是怀着一颗乐观的心盼她早日归来,相信她的乐观会让她遇到更多更好的朋友。

我觉得这才是对待生活应该有的态度,每个人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遇到小挫折时乐观积极的心态才是你的保护伞。考试考得不好,伤心难过于事无补,不如加把劲儿把掌握不牢的功课再多复习几遍,下一次一定会取得进步的。让我们用一颗乐观的心来对待生活吧,相信快乐会一直伴随在左右!

读《小橘灯》有感 篇2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希望沿着这条阶梯攀登到知识的顶峰。在众多书籍中,我最爱读散文。诗化的语言与句式,使它拥有外在的美;态度的旷达与淡然,让它获得内在的美。内在美和外在美融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优美的散文。其中,我最喜爱冰心奶奶的《小橘灯》,因为它让我感受到了冰心奶奶爱一切善良人的浓浓亲情。

“但是从那时起,每逢春节,我就想起那盏小橘灯。十二年过去了,那小姑娘的爸爸一定早回来了。他妈妈也一定好了吧?因为我们“大家”都“好”了!”

六十多年前,冰心奶奶写下了这段话,让我不禁时常想起那个小女孩,还有小女孩亲手制作的那盏小橘灯。它不仅照亮了作者上山的路,同时也点亮了人们心中的希望之灯。我多么希望我就是那盏小橘灯,承载着小女孩的希望伴随作者一起上山;我多么希望我就是那盏小橘灯,让更多人通过我看到这位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我多么希望我就是那盏小橘灯,让小女孩坚强的品质同时留在我的身上……

“我提着这灵巧的小橘灯,慢慢地在河岸潮湿的山路上走着。这朦胧的橘红的光,实在照不了多远,但是小姑娘的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鼓舞了我,我似乎觉得眼前有无限光明”。小橘灯是一盏平凡的灯,再没有比它更简单的了,几片橘瓣,一支蜡烛,就做成了一盏精美的小橘灯。它的确不漂亮,可在作者眼里它却很珍贵,因为它是用“心”做成的。它更是一盏不平凡的灯,微弱的橘红色灯光就像小姑娘心灵的光芒,纯洁而温暖。路因它而平坦,心因它而坚定。

小橘灯早已经熄灭了,但它一直在作者心里,在我心中。一本好书,就像小橘灯一样能够照亮一个人的心灵。我庆幸在人生的长途中能有那么多好书与我为伴,为我指路。我要和它们做永远的朋友。

府学六(4)班罗天琦

读《小橘灯》有感 篇3

《小橘灯》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大作家冰心的作品,文章主要讲述的是:十几年前,作者去见一个朋友,在朋友的办公室等待朋友时,突然来了一个小女孩,打电话给医院说王家林的家里病了。作者问完小姑娘家的住址后,小姑娘走了。一会儿,作者忍不住孤独和好奇来到小姑娘家,并买了一些大红橘子。小姑娘很感激地说,她爸爸回来时,***妈的病也就好了,大家也都好了,并做了一盏小橘灯给作者,让作者返回时在默认中有东西照明。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深有感触,小姑娘的家境不太好,母亲生病,父亲又到外面去了,家里只有小姑娘一人照顾母亲,但她的生活态度却非常乐观。一盏小橘灯实在照不太亮,但这个小姑娘的'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使我震惊!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这样的心态,对任何事情都保持乐观态度的话,我相信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的。小姑娘知恩图报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当别人为你倒一杯水时你感恩了吗?如果世界每个人都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的世界会更美好!

读《小橘灯》有感 篇4

今天,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这篇文章,心里十分激动。这篇文章反映了1945年抗战期间革命者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艰难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

文中描写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党的女儿。当时国民党反动派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这位小姑娘的父亲是地下党员,因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开了家。母亲也因受到特务的殴打而吐了血,然而,这位小姑娘不像一般的孩子那样惊慌失措、哭鼻子,而是能够帮着大人做点事。这对于一个__岁的小女孩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啊!

文章的结尾细致地描写了小姑娘给作者做了一盏小桔灯。这盏小桔灯发出的朦胧的桔红的光,实在不算明亮,但是却象征着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象征着革命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象征着革命事业必胜!所以作者每逢春节,都会想起那盏小桔灯。是啊,这位年仅__岁的小姑娘虽是作者偶然相识的,但她的一举一动确实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读《小橘灯》有感 篇5

冰心一生中创作了许多儿童文学作品,《小橘灯》就是代表作之一。今年放暑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这篇作品,内容不长而简洁,但它耐人寻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橘灯》描写的是在1945年春节前一天的下午,“我”在重庆郊外的朋友家,替小姑娘打通了医院的电话,找到了帮她妈妈看病的大夫。晚上,“我”又买了几个大红橘子去看望她和她妈妈。小姑娘家十分贫苦,妈妈生病了,爸爸到外面去了,她和妈妈相依为命。临走时,小姑娘敏捷地做了个小橘灯送给我,照亮“我”回去的路。小姑娘年纪不大,在这样艰苦的情况下,她依然镇定、勇敢、乐观,还安慰鼓励了“我”,说“我们大家都会好起来的”……

作者的仁爱,小姑娘的勇敢乐观,以及她们之间的相互关心深深感触了我。我从小姑娘的“敏捷”能看出她平时做家务活的熟练,小小的年纪已经“当家”了,她做的那盏小橘灯,虽然照不了多远,但是它却照亮作者回去的路,让作者眼前有着无限光明。

在生活或学习过程中,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不能退缩,我们要像“小姑娘”一样镇定、勇敢、乐观地去面对,去克服解决。我们心里要永远装着“小橘灯”,让它照亮人生的道路——为实现理想而奋斗。

读《小橘灯》有感 篇6

今天,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散文《小橘灯》,感受颇深。故事发生在解放前期,在一个春节前一天的下午,作者遇到了一个勇敢、乐观的小姑娘,她送了作者一盏小橘灯的故事。

文章的中心人物是那个小姑娘,她的爸爸是个木匠,也是一位地下党员,因受敌人的迫害,被迫离开了家,她妈妈也生病在床,但她没有哭,反而帮妈妈做事,可她才8、9岁。这是多么不容易呀!

当我读到:我问:“她吃过东西吗?这锅里是什么?”她笑说:“红薯稀饭——我们的年夜饭。”时,我的心里酸溜溜的,想起刚刚过完春节,大年三十的晚上,我们一家人围坐在桌前,一边吃着丰盛的菜肴,一边听着优美的音乐,心里别提多开心了。可是这样的生活小姑娘有没有享受过呢?没有,但她却很乐观,还笑着回答作者的问题,我觉得她真了不起。

文章还细致地描写了她制作小橘灯的过程,我感受到她很心灵手巧,也很善良,因为她做的灯是送给作者,帮助她照亮上山的路,虽然这盏灯实在照不了多远,但我感受到作者是想告诉我们:新中国将要来到!这盏灯就象征着光明。

通过阅读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们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我要像小姑娘一样,不怕困难,勇往直前,长大后作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荐]读《发现母亲》有感范文系列


很多人都会抱怨,自己写出来的文档质量不尽人意,我们也可以借鉴一下他人的作品。多读范文可以增进我们的写作能力,怎样写出一份全面的范文呢?小编花时间整理了读《发现母亲》有感范文。

读《发现母亲》有感范文(篇1)

当我接触到这本书时,我就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地震撼了。这本书值得每一位女性共读。更是一部天下人都应该共读之的书,而不仅仅是母亲。

阅读之后让人的心久难平静回味无穷,因为教育与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息息相关,与国家的强盛兴衰密不可分。“江山是银,母亲是金。”母亲不光是生育孩子的生身之源,更是人格和品质塑造的第一老师。“你可以不是天才,但你可以是天才的母亲”,“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这两句话贯穿了全书的中心,是作者最有价值的发现。读罢这本书,这两句话久久在我心中回响,作为教师同时又作为孩子的母亲,我深深地感到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

阅读的过程就如同是在浏览一座关于女性关于教育的博物馆,作者像一名讲解员,深入细致的讲解女性作为母亲在教育方面对人类历史发展过程所起到的作用。以及现代女性应该怎样肩负起对孩子教育的责任,同时也分析了现代教育中的一些问题。在这本书中,我深刻认识到了作为母亲对于孩子的重要性。也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教育方面的一些理论。养牛、养鸟、养鱼、养花都要懂得专门的方法,而养孩子呢?王老师的反问正道出我国育儿的欠缺之处。我们什么时候想到要为即将到来的一个生命去打电话咨询,去购买一本书籍,去拜访一个教育成功的母亲呢?

在今天,什么都在讲品牌,可是谁注意到了这个世界的本质,谁注意到了这个世界——母亲这个本质呢?孩子是活的,教育也应该是活的,它应该同孩子一道成长,孩子成长的筝线应牢牢地捏在母亲手中。把孩子送进寄宿制学校学习,原来是自己没时间照顾孩子,或者说为了孩子上寄宿制学校而拼命忙于挣钱,这不仅不表明你对孩子教育的重视,恰恰相反,却表明了你对孩子教育的无知。如果说自己没时间教育孩子,那就是说自己没时间做人。

因为自己的做人正是教育孩子的教科书。写的太好了,读到这些时,我想到了我们学校的现实,有多少家长不是自己图省事把孩子送来,把对孩子的教育完全交给了学校,交给了老师,纵然再高明的老师也无法替代一个母亲的位置啊!

越读我越想建议我班甚至我校乃至全社会的家长朋友们都来读读这本书。

读《发现母亲》有感范文(篇2)

最近电影《你好,李焕英》家喻户晓,讲述了女主贾晓玲(贾玲饰演)在经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痛之后,意外穿越时空回到1981年,见到年轻的父母,从而展开一段笑中带泪的亲情故事。由此让我联想到刚刚看过一本书《发现母亲》,这本书适合每一个人来读,准父母、未来的父母,曾经的父母等等。书中说“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母亲的素质决定着民族的未来和命运”,由此可见母亲是多么的伟大,母爱是多么的.神圣。

夸美纽斯说:孩子从出生到六岁都应该由母亲来教育。儿童出生后头三年的发展,在其程度和重要性上,超过儿童整个一生中的任何阶段,甚至决定了他的一切。俗话说:多一个教师,就少一个警察;多一所学校,就少一座监狱;多一个合格的母亲,就少一个社会的败类。可见,母亲对于孩子来说的确太重要了,母亲教育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说的确太重要了!

母亲的伟大之处时刻出现在我们身边,是很容易感觉到的,但是我们并不是每一次都会好好珍惜。我们好像总是很忙,忙着工作,忙着梦想,忙着交友,忙着各种事,却唯独没有忙着关心父母。我们总想再等一等,等到自己功成名就、等到自己实现梦想、等到自己有足够时间。但却从未想过,自己在奋力奔跑时,父母也在慢慢老去。父母总会说:你们好好工作,不用管我,我们很好。但是我们却忽略了,这个时候父母很需要我们的陪伴。然而无论什么时候母爱总是那么无私而且单纯,就像李焕英那句催泪的台词:“我希望我的女儿健健康康快乐的成长!”我想,所有的贾晓玲们终该明白:母亲的幸福很简单,没有太多的物质向往,更多的是一种美好祝愿。只要孩子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她就很幸福。哪怕她的孩子,只是一只平凡的丑小鸭。这就是母爱,无私无求,博大深沉的爱。

诗经中说:“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漫漫人生,如果说人是飘在天空中的一只风筝,那父母就是那根线;如果说人是浮在生命之海上的一叶扁舟,那父母就是那舵与桨。父母是我们人生的出发点,陪伴出生到成长,因此我们要时刻珍惜还来得及的时光,感恩父母,珍惜母爱!

读《发现母亲》有感范文(篇3)

回想自己的成长经历,我深刻地体会到母亲对自己人格发展的重大影响。母亲虽然学历不高,却十分重视对我们的教育。无论是待人接物,还是日常学习,她都能身体力行,用行动教育我们凡事都要认真做,来不得半点马虎。现在回头再想,她虽然不会讲太多的大道理,却用勤恳工作换来的赞誉和无数奖状影响着我们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可以说是我们心目中最宝贵的一笔财富。从自己的成长经历我得到了这样的启发:身教重于言教,身教是告诉孩子怎么做,言教是告诉孩子为什么这么做。我们还要重视“习育”——行为上的培育和“化育”——精神上的培育,从最微乎其微、最司空见惯的事情入手,培养孩子最根深蒂固的习性,用爱心与耐心去感化孩子的灵魂,使孩子能茁壮成长。

“我要做一个向伟大迈进的母亲!我要做一个向优秀看齐的教师!”这是我读完《发现母亲》后心底发出的最强音。

读《发现母亲》有感范文(篇4)

在《发现母亲》中,有很多感人的事迹。有一位母亲,肚子里怀着宝宝,她骑电动车在过马路时,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她被撞倒一米多的空中,就在即将落地的一刹那,她保持着用双手捧着大肚子,用头和膝盖着地,顿时头部鲜血直流。路上的人看见了,赶紧叫了救护车。后来人们惊奇的发现,这位母亲的脸虽然毁容了,但是肚子里的孩子却正在安详地睡着,丝毫不知母亲经历的危险。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她明知这样做轻则毁容,重则丧命,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让孩子好好活下来。还有很多母亲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也都用舍弃自己的生命去换取保住孩子的生命,是伟大慈祥的母爱让她们做出了这样的选择。(1)

我们今天还做了一个游戏。一条船上坐着爸爸、妈妈、姥姥、我和弟弟。船要沉了,只要每次把一个人丢到水里,船就会在上天的保佑下向岸边靠近一步。我不喜欢这个游戏,觉得它很无聊,船上一共五个人,要抛下4个人,才能保全一个人的生命。游戏的最终结果是母亲和我在船上,母亲为了救我自己跳下了船。要是换作我,一定不会保留自己的命,要么全家人在一起同生共死,要么也会先救其他人。要不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有些人已经长大了,应该出去工作养活自己,但却不知道努力,还让母亲不停地劳动或者向父母要钱花。这种人根本就是寄生虫,不需要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社会也不需要这样没用的人。他们父母养大他们付出了多少心血,父母含辛茹苦养大他们,却得到这样一个结果,(2)这样的人活着也没有任何价值。(3)

有些孩子,稍微有点不如意就会冲着父母大喊大叫发脾气。他们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的时候,母亲的心比他自己要难受的多。哪个母亲不愿意看见孩子高高兴兴的笑脸,而愿意自己孩子成天愁眉苦脸的。

我不要做这样的孩子。虽然我也做过一些感觉愧疚母亲的事情。但是我会好好报答母亲,用我的学习成绩用我的本领和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一定会是好样的。

最后我要对妈妈说:“谢谢您,妈妈!”

(1)在我们的生活中,换了哪个母亲出于对自己小宝贝的爱都会这样做的。这就是伟大的母爱。

(2)有的人因为母亲给的钱少了,甚至会用刀刺向母亲,这样的人比毒蛇还狠毒,那是生他养他的妈妈啊!

(3)要是换了我,我不会那样做,我要用实力证明自己,创造辉煌!

读《发现母亲》有感范文(篇5)

做了十几年教师,已是四岁孩子的妈妈,一直觉得自己懂教育,可拜读了王华东的《发现母亲》后,我如坐针毡,因为我又发现了自己的浅薄。一般会被认为,《发现母亲》是一本讲早期教育的书,倒不如说它是讲全面教育的书,更确切点说是讲根本教育的书。作者以理想主义的热情,发现了母亲的伟大作用--“母亲的素质决定着民族的未来和命运”,或者说:“左右国民命运的是母亲的教育”,“母亲,只有母亲,才是创造历史的正直动力”。他用诗一般的语言概括为:“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

多年来,我一直关注着学校教育,对儿子的学前教育自我感觉也良好。可《发现母亲》不仅让我看到了自己荒废了许多对儿子早期教育的大好时光,而且也让我找到了那些学校教育顽疾难以治愈的症结----家庭教育的薄弱。《发现母亲》让我对家庭教育又有了更深的理解。一、不能忘却的悲剧令人心酸的往事。王华东出生于1963年,出生后不到半年,便因母亲的长病被送到了外祖父家,一住就是十年。等他再次返回父母身边时,迎接他的家庭气氛比当时全国的气氛还要沉闷。父亲是被*的走资派,父母微薄的工资要养活包括他在内的三个男孩子,本来就很低的生活水平,又增加了一个“费衣费鞋只会吃饭不会做事”的饭桶。更糟糕的是由于外公外婆多年的溺爱,使他更难“入家随俗”了,他搅乱了原有的家庭秩序。从被父亲“打服”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在心灵深处对抗着这个家,对抗着父母。“家是令我恐惧的地狱!家的外面永远是美丽的,离家越远,这种美丽越动人!”“随着年岁的增长,这种敌对不仅没有消除,相反更加仇恨”“我考大学的烈动因,就是要远远的离开这个家”。

为了减轻心中的压抑,我不想继续整理那些悲剧。其实,天底下的许多悲剧,都是可以避免的,特别是由教育不当产生的悲剧。提高教育水平是提升人类素质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正在进行这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全国上下从教材到教育理念,从教育方法到教育设备等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学校教育的确在改变,而且已初见成效。但是,受王华东老师的启发,我认为我们的教育改革,少了很重要的一部分,那就是家庭教育。我们不妨做个试验,把一个孩子从小到大学习生涯中的老师换一换(可以换换班级),也就是换成同时代的其他教师,我想结局一般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因为同样环境下,社会对教师的要求都是统一的,老师的素质虽有高低之分,但是相差不会很大,每位老师最低标准也要拥有教师资格证。而如果把一个刚生下来的孩子送到一个不同环境的家庭里去养育,孩子将来的结局肯定会与亲生姐弟大相径庭。我们都能看到,从一个家庭里走出来的几个孩子都有惊人的相似,除了遗传素质的影响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后天接受了相同家庭教育的影响。

目前,我们的学校教育有各级的政治机构、专业机构在引领,有众多的家长和监督部门在监督,这些都促进了学校教育的质量。可家庭教育呢,有哪个专业机构和部门在监督评价检查每个家庭的教育情况呢?父母教育水平提升只是一种自发行为,有多少不具备做父母资格的人正在为人父母呢?其家庭教育的效果自然相差悬殊。所以,我国的家庭教育的水平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到学校教育的发展,影响着人的素质的提升。在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下,人才才能大批地涌现,教育才能充分发挥它的价值,否则,再好的学校教育也像一个跷脚走路的残疾人,它永远难以发挥出速度和水平!

《发现母亲》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视角。用他自序中的话:“愿天下人共读之,不仅仅是读这本书,甚至就不是读这本书--而是读父亲、母亲这样的大书,而是读做人、做高尚的人这样的大书。因此,不仅愿天下人共读之,更愿天下人共勉之、共行之。”

最后,我用此书后记最后一句作结:“每一个母亲都有一个好孩子,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好母亲”!

寒假期间读了《发现母亲》这本书,把80万字的书读完,应该也需要一番功夫,但我还是非常着迷的把它“啃”完了,细细回味,觉得它确实值得一读。一是敬佩作者不但文才好,而且更重视通过事实、实例和各种实验来阐述自己的观点,让人不得不信服;二是感觉自己这方面了解的太少,看到这本书有些晚了,错过了教育孩子的时期,(三岁决定人的一生)但不管怎样说,因为毕竟我们是做教师的,我们可以把我们的学生当成是我们的孩子般的来爱护、教育。读了此书,有3点很值得共享。

一、所谓让孩子玩,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学,同样是搭积木,在开始是让孩子训练手的灵巧性,在稍大之后可以告诉每一块积木的作用,一个5岁的孩子和一个3岁的孩子在搭积木时不应该是一个层次上的,但现在孩子却是如此,这就是如同孩子在上课,而老师每天只让孩子念同样的课文,因此,孩子的玩不应该是“瞎玩”,至少不应该全部是“瞎玩”,应该是有目的的,是睁着眼睛的玩。做为一名母亲,我们经常提到的一个观点就是让孩子尽情的“玩”吧,“玩”就是孩子的第一任务,这我很赞同,读了《发现母亲》的书,我开始意识到“玩”的真正意义和价值。自己的生活中,也立志做个好母亲,好好的陪孩子玩,还要赋予“玩”丰富的内容,我想我会做到的。

二、铃木镇一认为要改掉坏习惯是不可能的,能做的便是培养正确的习惯以超越它。

确实是,一个坏习惯是很难改正的,他是学生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特别是坏习惯往往有它优越舒适的特性,很难让学生一次改正,但我们可以给学生一个过程,经常的在孩子的耳边提醒,以督促他们形成好习惯,超越坏习惯,我想经过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孩子也许就能体会到自己的成功与进步了。

三、家校结合的方法:冷静的帮助孩子分析自己的错误,启发孩子理解老师的心情,指出老师是关心和爱护他的,老师虽然生气,只要他认真改正错误,老师就会欢迎,同时,母亲要把孩子改正错误的决心转告老师,让老师对孩子不抱成见。对孩子的进步充满信心。

做为一名教育者,我们要经常的跟家长打交道,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良方,有时会把孩子的错误毫无保留的告诉家长,而很多家长处理问题的方式是不同的,有的直接就在老师面前揍孩子了,有的回到家里训,有的则能处理的很科学。所以,我们还有义务去感化,甚至是教育家长,正确的面对孩子的错误,用科学的家校结合的方法去管理和培养孩子。

书中倡导的好:教育应该同孩子一道成长!教师是教育的执行者之一,我们也该一道成长了,给自己的孩子做个榜样,更给身边的孩子做个榜样!

发现母亲读后感(三)

“上帝之所以先造出男人,并不是因为男人比女人优越,而是因为男人比女人好造,上帝先造出男人这个试验品后才去造女人。当上帝把女人造出来后,上帝造人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它把这一任务交给了女人!母亲的工作正是上帝的工作!”--题记

假期里我在读一本厚厚的书(八十万字),书名叫《发现母亲》,作者王东华。1999年,王东华推出他历时6年,精心打造的80万言教育专著《发现母亲》,第一次系统论述了他在母亲教育方面的10大发现,呼唤全社会重新认识母亲的价值。该书一经推出,无论是对图书市还是社会思潮,都形成了一股强劲的狂飙,将数亿双目光都共同投向了母亲教育,从而历史性地将母亲教育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所有的不幸和悲剧其实都可以追溯到家庭,追溯到童年的不良影响。悲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悲剧发生的原因,是不知道在今后如何去避免这类悲剧的发生,而这才是最可怕的!

“在一个充满自私、卑俗、猥琐的家庭里是不可能培养出一个志气高昂的人的。这些人尽管生理健全,但是却缺乏最起码的责任心,他们的孩子生理上健全,但精神上却被他们亲手制造的一次次精神车祸致残,成为精神不协调者,成为*性的人格,成为罪犯,这些人象繁殖苍蝇老鼠一样在地球上为我们人类繁殖精神残疾者。

“在现代社会,什么都强调学习和考核。没有人敢不经过充分的练习就走上舞台去演奏钢琴,没有谁敢不经过考核就把汽车发动后开到市区,但是人类何曾出现过为了哺育孩子而去精心设置的育儿学校呢?我们社会对那些从事儿童工作的各种人员,如教师、医生、幼儿园里的营养师等都要进行专门而严格的训练,可是对在孩子生活及成长中担负最重要培养任务的人──母亲,却视而不见地没有给予任何专门的训练乃至最低程度上的提醒!

“一个有着明显道德缺陷的家庭里是不可能孵出金色凤凰的,而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最基本同时也是最必须的成长环境,净化我们自己就成了最主要的任务。

“象服兵役一样来服母役

……

读了以上文字,相信每个做家长的都应该有一种被震撼的感觉。多少年来我们强调家庭教育,但并没有从这样的高度去认识,当今的独生子女时代更是让我们意识到家庭教育对孩子的重要,在读过文中许许多多生动的案例后我们更意识到家庭教育中母教尤为重要。

我们反思自己的成长经历和自己的孩子的成长经历,我们都会或多或少地有一种遗憾的感觉,尤其是读到那句象服兵役一样来服母役,真觉得很在理,应该让所有的做妈妈的和即将做妈妈的明白这个道理,并且心甘情愿地履行母亲的一切职责。

我们经常与一些孩子的家长交流,交流中我们会发现孩子家长的行为带给孩子的影响是最明显的,有的家长无理取闹,表现的没有教养,他的孩子必然也是那种顽劣且不容易教化的孩子,我们都知道这并不是遗传,而是家长的言行对孩子的耳濡目染。曾经有个孩子打了人却拒不认错,找到家长的时候我们便找到了答案,原来他是从家长哪儿学到的“功夫”。

相反,一个有责任的家长,即使孩子身处非常不利的环境或者家庭遭遇重大变故,也能以一个家长的责任化解不利因素,使孩子在家长的关爱中健康成长。我校曾经有位同学的家长因婚外恋使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但是这位聪明的母亲不是向孩子喋喋不休地诉说其父亲的不是,而是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告诉孩子离婚仅仅是大人的事情,爸爸妈妈都像从前一样地爱她,把家庭离异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降到最小。我们从孩子身上看不到一般的离异家庭孩子常出现的情绪和性格变化问题。这位母亲是明智的,她懂得斩断痛苦的链条,保护孩子心灵不受伤害和污染。这是真爱,大爱。

如果所有的家长,所有的母亲都能认识到一个母亲的职责和义务,那会给无数的孩子带来快乐的童年和谐的人生。这对于家庭幸福,对于社会和谐都将是非常有利的。

1999年,王东华推出他历时6年,精心打造的80万言教育专著《发现母亲》,第一次系统论述了他在母亲教育方面的10大发现,呼唤全社会重新认识母亲的价值。该书一经推出,无论是对图书市还是社会思潮,都形成了一股强劲的狂飙,将数亿双目光都共同投向了母亲教育,从而历史性地将母亲教育掀开了崭新的一页。这10大发现是:

第一大发现:人在出生时大脑的大部分还是空白,还要在出生后继续形成,还要经过第二次诞生,也就是在接受外界各种信息的刺激下,人脑才能最终变得聪明和完善。早期外界的信息刺激不仅对人脑的完善有着异乎寻常的重要意义,而且就是对可塑性较小的动物大脑的发育也有着不可小觑的力量。

第二大发现:王东华认为,人是早产三年的动物,三岁后才渐渐分开。在人生的头三年存在着一个镜像期,这时,孩子的大脑像海绵一样全盘吸收他所感受到的一切。孩子的头三年不是没有记忆,恰恰相反,正是这些记忆构成了人生生活的基础。人存在一个比性本能更为本质的智本能,与性本能不同的是,它的发育期是前几年,一旦错过,智本能便迅速递减,出现萎缩现象。因此婴儿的一年决非普通意义上的一年,孩子的一年等于十年。

同时,王东华也提醒广大母亲,孩子的头三年固然是智力发育的期,但母亲的行为对孩子的影响更大,千万不要只重视孩子的智力而忽视了对孩子行为范式的培养,而这比智力要重要得多。

第三大发现:王东华认为,孩子越小,母亲的作用越大,婴儿出生时都是同母亲联体的,因此存在着一个宫外孕期。母乳喂养的重要不仅在于身体营养供给,更在于这种精神交流的皮肤传爱。通过宫外孕期孩子同母亲产生心灵感通,这种感通形成恋母情结。恋母情结并非性情结,而是心理情结,强大的恋母情结最终产生心理支持,这便是宗教、信仰的由来。

王东华提醒母亲,母乳喂养是母婴连体的一种替代脐带的乳带,对孩子精神发育极为重要。哺乳是母亲身体恢复的一次软着陆。孩子由母亲亲自抚育,否则极易出现亲生后母现象和孩子的心理混血现象。

第四大发现:王东华认为,人的成长是由智力、意志、品德、气概这四个主要方面构成的。这四者中,位于首位的是气概,其次重要的是品德,它决定的气概的方向正确与否,并为气概的实现提供强大的社会支持;再次则是意志,它为气概的实现提供个体非智力方面的支持。最后才是智力,它仅仅提供工具性的帮助。因此,智力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充其量仅仅占四分之一。

王东华提醒母亲,孩子在三岁前可以进行早期智力教育,六岁以后就应该重点进行气概教育,特别是对初、高中的孩子,比较好的方法是让孩子读伟人的传记,以感受伟人博大的胸怀。

第五大发现:王东华认为,目前人类的教育已陷入困境,困境的表现是再好的教育却无法拯救道德水平的下降,其原因是教育的观念和方法走到了尽头。他认为目前所强调的教育都是“显教育”,即耳提面命、口传心授,而对于更本质更重要的“潜教育”却不加关注。道德、勇气、责任感等都不是通过教育者的“教育”就能起作用,而是通过教育者的“做”才能达到目的。过往的教育学是“教”的教育学。在此之后的教育学将是“做”的教育学。对于这种“潜教育”,王东华不仅指出其存在及作用,而且还详细分析了其特征,即习育与化育。习育是指行为的学习,化育为精神的学习,从而与现在的教育构成心得大教育观。

第六大发现:王东华认为,教育孩子是世界上最深的学问,尤其是在孩子生命最初的几年,他生命中最本质最重要的东西都是由母亲给予的,这种教育不仅影响着孩子自己的一生,而且同样以社会遗传的方式,也强烈地影响着更下一代的成长,没有哪一种教育比、母教的影响更为深远和永久。王东华提醒母亲,你可以不是天才,但你可以成为天才的母亲,母亲是孩子的总设计师。

第七大发现:母亲的工作是我们这个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工作,也是这个社会最为崇高的工作,更是最有创造性的工作。

王东华提醒母亲,走出家庭,回归母性,每一个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付出辛勤劳动的母亲,都会在今后的岁月里获得社会和孩子给予的丰厚的爱的利息。

第八大发现:同父亲相比,母亲在育儿方面有着本能的优越。父亲在孩子长大后作用日显,父亲代表的是外在的世界。男性的特点适合于物质再生产,女性的特点适合于人口再生产。人类的错误在于男性中心主义,让女性放弃育儿去从事他们不擅长的物质再生产。

王东华提醒母亲和社会,现代知识母亲普遍感到太累,原因在于放弃育儿主职再到社会上找活干。这是典型的本末倒置。

第九大发现:母亲是第一生产力。综观人类历史,一个天才竞出的时代,无不是女性地位较高的时代,无不是对孩子教育重视的母性绽开的时代。

王东华提醒社会;发展的硬道理是教育,是基础教育,是儿童教育,是母亲教育!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的认识。教育应该为一切问题的首位。

第十大发现:母婴必须规划,育儿工程必须是全优工程。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但是,娃娃靠谁去抓呢?要靠母亲,而母亲又不可能游离于社会之外,因此,必须以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来对待。计划生育不过是解放妇女,控制人口,而母婴规划才是让母亲成其为母亲。因此,王东华提出了优识、优体、优恋、优婚、优孕到优娩、优养、优育、优教、优境的母婴规划工程。

王东华提醒母亲,孩子不是某个人的,孩子将要成为社会的公民,孩子是全社会的财富,因此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孩子,关心母亲。

读《发现母亲》有感范文(篇6)

《发现母亲》这本书,在09年刚进入母婴中心时,就听曹主任说过,更清晰的记得她说过书中的两句经典“你可以不是天才但你可以是天才的母亲”,“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但我却一直没有接触过它。

《发现母亲》是教育学家、社会心理学家王东华用十年的时间写出的一部关于母亲与教育的书籍。他提出:“女性的特点适合人口再生产,男性的特点适合物质再生产,人口再生产的重要性远远高于物质再生产。”“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母亲的作用要在90%以上。”“女人的名子叫母亲,母亲能顶半边天。”

母亲最重要的责任是让自己成为一个教育家,教育好孩子,如果每一位母亲都能做到不但把孩子养大,而且还能教育成材,那将是对社会做出的最伟大的贡献。如果母亲送给社会的是一个不合格的人那就会成为社会的负担。面对这样的结果做为母亲就不仅仅是对不起孩子了。

读《发现母亲》有感范文(篇7)

王华东的《发现母亲》一书,我自一年前购来,至今已经读了好几遍。每一遍都会受到震撼。发现母亲这一口号是如此振聋发聩,又是如此动人心弦。

我一次又一次地想起过世的母亲。她虽然没有上过一天学,但她给我的教育却超过了所有的老师。她一生贫苦,一生节俭,饭无求饱,衣无求暖。而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她却又那么慷慨。自己家再穷,她也从不让路过的乞丐空过手。一勺饭,一把米,或者一个窝头,她的眼里充满怜悯。有时她还留那些孤老乞者住宿,在严冬里燃起一盆火,温暖老人单薄的身子。母亲教给我同情和怜悯,所以我至今一直保持着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我已经连续六年参加无偿献血,希望在救助病痛者的同时,也能安慰地下长眠的母亲。

母亲一生勤劳,即使在中风偏瘫过后,也没有停止她的劳作。小时侯,一从学校回来,总能吃上热腾腾的饭。我父亲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者,一年到头只做两次饭,除夕晚饭和大年初一早饭。其余的日子,全由母亲操劳。五十五岁那年,母亲终于病了。住了一个多月医院,回来时只有右半边肢体活动自如,左臂抬不起来,左腿挪动不灵,而她自小就是个左撇子,可以想出生活该有多难!可母亲硬是学会了右手拿筷子,右手拿一切器具,学会了自理!稍微好一些的时候,她就开始劳动了。左手扶着盆和面,做出可口的面食;一只手从沟底提水浇菜;一只手摘棉花……母亲是多么坚强!她永远不愿意麻烦别人,哪怕是她的儿女。每当我有些懈怠时,我的耳旁就会响起母亲的话:“不要爱惜力气,用了还会长起来的。”

如今我有了孩子,我能做些什么呢?广义地说,我的学生也是我的孩子。做得像我母亲一样好,的确不容易,只希望自己不要耽误了孩子的教育,不要给孩子太多的遗憾。现在的孩子成长环境比较复杂,有的时候真是让人为难。照顾少了吧,舍不得让孩子吃苦;照顾多了吧,又怕她养成依赖习惯。好在有高人指点,我总算是个读书人,《发现母亲》就是一本好书,我会继续读下去,学下去。

读《发现母亲》有感范文(篇8)

看到《发现母亲》里的情节,很多父母的高要求,严厉,吝啬爱的付出,发生了许多悲剧。本来应该是最亲密的母子、父子,却成了死敌、成了他们手下的亡魂。我们应该反省的是什么呢?虎毒不食子。

为何父母会亲手杀害自己的孩子?值得我们每个为人父母者深思。哪里出了问题呢?教育?谁的教育?哪里的教育?我想还是我们的家庭教育,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父母。我曾看过一段演讲,说孩子上了中学,中学老师说你们小学老师是怎么教的?上了高中,高中老师说你们初中老师怎么教的?上了大学,大学老师说你们高中老师怎么教的?追本溯源,还是我们父母怎么教的?

在很小的时候,记事就听爷爷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如果父母在三岁前没有教好,那么就有点棘手。三到七岁还没有教好,就不好再改了。可是我们就不去纠正了吗?不,我们是父母,有义务和责任帮助我们自己的孩子改掉他的坏习惯,让他们走上正轨。这个过程,需要父母耐心、细致、智慧的应对,不能简单、粗暴的对待我们深爱的孩子。

读《发现母亲》有感范文(篇9)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在我奶奶去世以后,我读过一篇读者文摘上的文章,最后一句话就是这个,我哭了好几天。刚看到了这句话还是很心酸。可能我的恋母对象是我的奶奶和姑姑吧。对有妈妈的孩子来说,妈妈就是精神支柱吧。我希望自己做好我儿子的精神支柱,努力成为儿子的骄傲,也让儿子成为自己和我的骄傲。

在《发现母亲》第五章里面:教育,母亲是孩子的大老师。向“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发问:

“第一任老师”是最容易当的吗?

“第一任老师”是谁都可以胜任的吗?

“第一任老师”是有任期的吗?

“第一任老师”是可以推卸责任的吗?

“第一任老师”的职责仅仅限于“老师”吗?

“第一任老师”说不能状母亲职责之万一:母亲教的是自己的孩子,老师教的是别人的孩子──母亲是孩子的大老师。

我也会扪心自问,我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吗?人人都渴望自己的孩子成功,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愿以偿。每当这个时候,许多人说自己运气不好没有养个好孩子。但是真的是孩子不好吗?是不是我们自己不好,把孩子教成这样得呢?为人父母的问过自己吗?我们都说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一个好习惯定终生。可是养成一个好习惯,这个习惯,是取决于孩子吗??还是取决于自己呢?在我看来,取决于父母。父母的好习惯,孩子会继承,比较容易坚持。

[收藏]读细米有感集锦五篇


当一个事情对你产生启迪时,我们最好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心得体会可以看出自己的思想方面的成长,怎样写好自己的心得体会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收藏]读细米有感集锦五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读细米有感【篇一】

第一眼,我就被书的封面吸引了。这是一幅油画:

璀璨的星辰,皓月当空,星空下,是无边的苇荡;近处,一个男孩,在小舟上眺望远方;远处,有座瞭望塔矗立在夜色中,模糊不清。月光下,水面有条金色的路,随着水波荡漾而曲折;芦苇上,似乎飘着纷纷的白雪……水中,还透出淡淡的蓝光。

刚进入我们眼中的细米,是一个野得不能再野的孩子。他用刻刀四处乱刻,在桌子上,大门上,甚至在祠堂珍贵的廊柱上……偶然的机会,下乡的女知青来到稻香渡。梅纹住到了细米家,他的命运,从此出现转折。

他带着梅纹登上那茫茫苇荡中的瞭望塔,看到了开头的画面。梅纹“直看得忘了自己,忘了一切”……看到这里,我被深深地触动了。来自城市的知青,被细米“所拥有的”美景感动。我合上书,望着封面,暗暗地想:这是一个怎样的孩子呀!他桀骜不驯,可对美有着天生的灵敏。

我闭上眼,“他是怎样发现这如画般的美景的?”我有些疑惑……恍惚间,我坐在了飞机上。四周众人或在读书看报,或在闭目养神,除了发动机的隆隆声,只有寂静。我看见一个孩子正出神地望向窗外,上方,是蔚蓝、明净、深邃的天空。远处的天际,是更加明艳的湛蓝。下方,云层铺展,犹如极地冰盖。耳畔的隆隆,仿佛是冰层破裂的巨响。云罅间,也是淡蓝色的,如浩瀚的海洋……他也许正在想象自己是在破冰船上,在大鹏的脊背上……而周围的乘客,或许他们——长大了,或是正在长大的我们——觉得,凑在窗前,望着窗外发呆,有时兴奋得手舞足蹈是幼稚的表现吧?

矛盾的是,我们常常觉得孩子眼中的世界更加细腻,更加美好。

“我们”的生活真的是平淡乏味,缺少美的吗?不会吧,也许只是我们缺少一双“孩子”的眼睛,害怕别人“幼稚”的嘲讽。

我重新捧起书。这时,封面上男孩的背影,愈加真实。他的心里,也许希望有人能真正理解他,与他一起发现美吧?他是足够幸运的,因为他遇上了知己,同时也是老师的梅纹。

故事,在流畅、纯美的文字中结束。但是小说带来的思考,久久地停留在心中。我想象着,封面上的,在芦苇荡深处的男孩,也许正是住在我们内心中的,童真的自己。他被我们在无意中遗忘。但是他在等待,就像细米在等待着梅纹,等待着我们。

让我们用最本真的眼睛,去发现,那个苇荡深处的孩子,去发现,一个更美的世界……

读细米有感【篇二】

吉吉,别玩了,快点屋子看书吧!在母亲的督促下,我返回屋子,去啃一本引人注目的书《细米》。

细米天生便是一个爱脸发红的男孩,他与堂妹红藕青梅竹马,一同长大了,生活如冷水一般当然流荡。殊不知,有那么一天,江河上飘过来一叶极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啦一群好像来源于天堂的小姑娘。这种从苏州市城内来这儿排队的女知青,给宁静的农村产生了一股新鮮而美丽动人的气场,而在其中的梅纹女孩以她纯粹而溫柔的感情与精神财富,使细米这一狂放不羁的村野之孙踏入新的成长过程。

宁静的村庄,宁静的麦田,旋转的荷兰风车,河中的小船,各种幼鸽,柔和的白芦花,飘飘炊烟,与四季美丽的乡村风光一起。

在农村,小朋友们一下学,就奔向回家,忙得匆匆忙忙学会放下背包赶来原野。

细米的那类生活,简直无拘无束呀,比唵们的生活随意的多多的,例如大家下学回家写作业,她们去原野。

看过这部,我,认清了细米们的生活,因而,因为我每日欢欢喜喜,高高兴兴,过好每一天!

读细米有感【篇三】

每个人心中都曾拥有一片宁静的世界。——题记

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流淌。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自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丰富了细米欢乐的童年生活。他大胆而又腼腆,瘦小而又勇敢,调皮而又机灵,乡村生活的一切,赋予了他对生活的无限活力。他和红藕帮助梅纹干农活,为梅纹姐姐捕鲤鱼,与小七子打架,为证实自己而骑在牛背上,为梅老师班级片考取得好成绩而去盗卷,他是多么的善良、真诚与单纯啊!

不仅仅是细米的成长故事感动了我,就连翘翘这条小狗也让我感动莫名。它似乎是个有思想的人,牢牢铭记那个暴风雨的天气,是细米将它抱回了家。从此,它对主人忠心耿耿,在危机关头总用行动暗示着细米,帮助细米在困难之际脱离险境。它对主人的感激之情着实让我深深触动。

我常想着:若世界上的每个孩子都像细米那样那该多好。细米表面上从不表现什么,但心里却藏着一个如太空一般神秘深邃的世界。他看似拥有男孩子的野性,可内心却是比女孩儿还要柔弱的细腻感情。而同样作为一个孩子,我深深体会到了细米内心世界的辽阔豁达,细密柔和,清静纯美。我要像他一样自尊自爱、善良友爱、乐于助人、矢志不渝。细米的心灵是那样的洁白无瑕,我也要学会施舍我的爱心,做个善良、讨人喜欢的好孩子。同时,我也要学习他勇敢、自信、乐观的生活态度,大胆地面对生活,永不退缩。

一阵风吹过田野,吹过芦苇,吹过村庄,你还可曾记得,那个善良的孩子正坐在岸边,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读细米有感【篇四】

这个安宁的村落里,有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这个村落叫稻香渡。

今天的稻香渡有点兴奋,因为今天这里将迎来一批从苏州城里来的知青。听说,全是女孩子。稻香渡的男女老少也说不出太多。总而言之,就是希望分到的是女知青。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毛胡子队长一大早就带领几个壮实的年轻农民驾船去二十里外的油麻地去接应她们了。稻花渡的河上挤满了人。“船来了。”有人喊道。于是,锣鼓敲响了,鞭炮炸响了,细米家的狗也吠开了。女知青们下了船,不是每户人家都能分到的,细米家就没分到。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细米家分到了以为女知青——她叫梅纹。

自从梅纹来到细米家后,细米突然从一个十分调皮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听话的孩子,总之改变了许多。

细米成天拿着一把刻刀,在书桌上、门上……很多地方刻来刻去。他刻自己想的,刻看到的景色、刻小人。这一些被梅纹看见了,于是就教细米学雕塑。细米很乐意学,梅纹也十分乐意教。他们时常找来或者要来一些木头、树根雕刻。不得不提的是他们的雕刻十分精细。一段时间后,他们有了许多作品,细米的书桌抽屉里、床底下全是作品。一次,他们拿着作品去县里参展,那里的人答应给他们参展却不守信用,这让从不讲脏话的梅纹骂出了一大堆脏话。从那以后,细米却依旧在学雕塑,他可能还认为自己技术不够吧。

越看到后来就越发地受细米感染,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其中,我对细米的坚持最为欣赏。在生活中,我觉得大家要向细米一样谦虚、坚持不懈地做人,这样才会进步。

读细米有感【篇五】

吉吉,别玩了,快点屋子看书吧!在母亲的督促下,我返回屋子,去啃一本引人注目的书《细米》。

细米天生便是一个爱脸发红的男孩,他与堂妹红藕青梅竹马,一同长大了,生活如冷水一般当然流荡。殊不知,有那么一天,江河上飘过来一叶极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啦一群好像来源于天堂的小姑娘。这种从苏州市城内来这儿排队的女知青,给宁静的农村产生了一股新鮮而美丽动人的气场,而在其中的梅纹女孩以她纯粹而溫柔的感情与精神财富,使细米这一狂放不羁的村野之孙踏入新的成长过程。

宁静的村庄,宁静的麦田,旋转的荷兰风车,河中的小船,各种幼鸽,柔和的白芦花,飘飘炊烟,与四季美丽的乡村风光一起优秀。

在农村,小朋友们一下学,就奔向回家,忙得匆匆忙忙学会放下背包赶来原野。

细米的那类生活,简直无拘无束呀,比唵们的生活随意的多多的,例如大家下学回家写作业,她们去原野。

看过这部,我,认清了细米们的生活,因而,因为我每日欢欢喜喜,高高兴兴,过好每一天!

萧山瓜沥镇二小四年生:方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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