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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从军读后感受700字(精选5篇)

发表时间:2022-11-27

心得体会大全内容专辑推荐:“木兰从军读后感”,敬请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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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从军读后感受【篇1】

今天我在整理书本的时候,无意间我又阅读到了《花木兰替父从军》这个故事。

一提到“花木兰”,大家都会想起一个女扮男装、代父从军的故事。我从这个故事中学到了不少知识。故事说了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既认识了这位英勇善战、文静俊美的女将军。又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好多优点。她的智慧和勇气令天下所有人佩服。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更加坚强。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我一定要用胆量和勇气去勇敢地面对,决不会知难而退。而且花木兰还是一个孝顺的女子。我要向她学习,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尊敬老师。争取做一个有礼貌、有文明、有知识,人见人爱的好学生,好孩子。

我们现在的生活和学习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家家都是高楼洋房,出门都是小汽车,非常方便快捷。学习中都是电脑点读机,简单易学。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像花木兰一样,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在古代闭塞的社会中,木兰能毅然决然地超越社会习俗,女扮男装,勇敢地代父从军,这种行为,如果没有大智大勇是无法做到的。从另一方面而言,木兰代父从军并在疆场上立下不少汗马功劳,这不但有功于国家,更是大忠、大孝、大勇的表现。

花木兰集大忠、大孝、大勇、大智于一身,为中国妇女树立了一个新的典型,并说明了一个事实:妇女一样能够尽忠,一样能够为国家效力。现代男女都平等了,花木兰们都可以为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了!

木兰从军读后感受【篇2】

前几天,妈妈给我和弟弟讲了一个故事,《木兰从军》,听完故事后,真正地体会到了这位女孩的孝顺和坚强不屈的精神。

这个故事内容讲述的是,一位名叫木兰的女英雄,他为了不让年老多病的父亲去打仗,于是他就女扮男装,替父从军了。最后在木兰立下赫赫战功胜利返回家乡之后,她的战友们才发现昔日骁勇善战的木兰原来是一位文竣秀美的漂亮姑娘。

听完故事后,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任性、娇气。我一定要改掉这些坏毛病,花木兰是一位孝顺、坚强、勇往直前的女孩子,我一定要向花木兰学习。为了爸爸妈妈,也为了自己。我下定决心,等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的有用之人。可是妈妈对我说:仅仅有想法和决心是不够的,还需要我付诸于行动才行。是呀,我现在还小,需要自身补充能量,不断地吸允各种各样的知识,为将来回馈社会,报答母亲打好坚实而有力的基础。

俗话说的好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我要学习木兰为达到自己的目标,不怕困难披战袍、跨骏马、渡黄河、过燕山我要把木兰的这种精神用在学习上,已达到激励和鞭策我,好好学习、端正态度。

木兰从军读后感受【篇3】

我在语文课本上学了《替父从军》这篇课文后,对文章中的主人公花木兰产生很大的兴趣。

暑假期间,我找来《花木兰》这本书认真地阅读起来书中的花木兰,从小爱好习武练功,在父亲的帮助下,熟读兵书,练就一身的好武艺(看到花木兰练功的决心,我想到自己在学习上一遇到困难就想退缩,缺乏恒心和毅力习武练功和文化知识的学习确实存在一些区别:练功更多地考验人的体力和意志,会让我们因为腰酸背疼而放弃;后者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方法,刻苦的同时也离不开技巧。但是,花木兰可以成为我的榜样,至少,我知道认准目标之后的努力,是非常重要的。

花木兰还很孝顺,为了不让年老的父亲上战场打仗,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并凭借自己一身的好武艺,在多年的征战中立下了赫赫战功,成为家喻户晓的巾帼英雄:我从心里佩服她!

读完《花木兰》这本书,书中的花木长帮助我端正了学习态度,更乐于做一个亲近家人的好孩子。

木兰从军读后感受【篇4】

沙场之上,尘土飞扬,刀光剑影,万千战马驰骋沈沙场,数樽大炮横飞战地。满地的尸首,满天的呐喊,耳畔是轰轰作响的武器发射,眼前是漫天飞扬的枪林弹雨,天际仿佛也被鲜血染成了大红色。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将身披盔甲,手握大刀,蹬上骏马飞奔而去,行走于血雨腥风之间,她已经习惯了,就这样习惯了十年……我翻开《花木兰替父从军》这篇文章,逐字逐句地反复咀嚼、品味,痛苦的`分离,重逢的喜悦,十年的承诺,统统化成涕泪,千言万语,一切尽在不言中。我微微闭上了又眼,同花木兰一起,奏响她那风华绝代的传奇一生……

这篇文章,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谱写了一位忠孝两全的女子不平凡的一生,字里行间又再次浮现出那一段凄美的回忆,那与亲人分离数十载的煎熬与痛楚:挽一抹泪藏于心间,吟一句词封锁记忆,笼罩爱与正义的光环、沐浴纯洁白雪的亮丽少女花木兰,越过崇山峻岭,跨过五湖四海,担负着光荣的卫国使命,承载着家人浓浓的思念,走向了不归之路,走向了生死存亡的战场,走向了数十年的艰难险阻。她迫于无奈,替父从军,被卷入硝烟弥漫的漩涡,她牺牲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幸福,去边关完成突如其来的使命。骑上骏马,飞奔而去,泪洒家乡,把一切的一切都埋在内心深处,独自承受……

花木兰,像一朵盛开在冰山上的雪莲,纯洁而朴实;像一株生命力旺盛的向日葵,勇敢而坚强,她就是一位孝与智,真善美的化身。她本可以挣脱命运的不公,去完成自己所幻想的宿命,但是,她没有,她没有半途而废,没有选择离开,而是毅然决然地替父从军。战场上,她不是一女子,她是一位战士,她必须和男人一样,不顾一切地冲上去奋勇杀敌;她必须忍住思念之情,不能流半滴眼泪;她必须装成男子样,不可以露出马角……这,对于一个年轻少女来说,实在是太难,太难……花木兰的初衷是什么?一个字——孝。

北魏时期,边界不断有部族来搔扰,为了把这些人彻底出国家,每个百姓家里都必须有一个男丁上前线打仗,花林兰看了看成迈体虚的父亲和那纪尚小的弟弟,作出了一个令人惊奇的决定——女扮男装,替父从军,花木兰就这样,告别家人,不远万里来到战场。庆幸的是,她活了下来,十年后,花木兰凯旋而归,她不要官位和名利,只求快点见到双亲,一别就是十年,花木兰看着眼前这对鬓发全白的老人,热泪盈眶,紧紧抱着爹娘……

花木兰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孝的真谛,演译了巾国英雄的传奇一生,她勇敢孝顺的品质值得每个人学习。岁月流逝,花木兰在沙场上度过了刻骨铭心的十年,我由衷地佩服她这个善良、勇敢、孝顺的女性。孝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如今的社会,孝心之人越来越少。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动不动就恶言相告,事知道一味地要求父母完成自己的心愿,根本不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我们实再不应该这样,而是要向花木兰学习,一心为父母着想,尊敬长辈,做个有孝心之人。

宁静的小山村,花木兰又摇起了那个熟悉的纺车,唧唧复唧唧,一样的声音,一样的动作,一样的纺车,哦!唯一不一样的是那相隔十年后的重逢……

木兰从军读后感受【篇5】

我小时候就经常听爸爸讲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那时候,我就非常佩服这位帼国英雄。暑假中,我读了王汉青老师的《木兰从军》后,更是被木兰的精神和勇气所感动。

《木兰从军》主要介绍的是:我国唐代的女英雄花木兰替父亲领兵攻打突厥的故事。因为她作战骁勇,足智多谋,很快就打败了敌军。为国家立下了汗马功劳,唐太宗就册封她为大将军,但是木兰不为之所动,为了能回家照料年迈的父母,她只好把自己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事情讲出了。唐太宗和满朝的文武百官全都被她的精神感动了,唐太宗立即就答应了她的请求,让她返乡。后来,乡亲们为了纪念她,就在家乡为她修了一座木兰殿。

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木兰如何地英勇杀敌,也不是木兰胜利后,唐太宗如何封赏,而是木兰最平常的两句话:“眼下国难当头,女儿用武的时机到了。您就让我替您去吧!”——这是木兰对父母说的话。“我什么也不要,只请王爷允许我骑着我那匹义孝明驼,回到父母的身边,去尽一个女儿的孝道。”——这是木兰对皇帝说的话。从这两句话,我读懂了木兰的忠心、孝心和爱心,国家在危难当头,她挺身而出,立下战功,却不贪图荣华富贵,自愿回家孝敬父母,这体现她宽广的胸怀和高贵的品质。她是各忠孝能两全的人,更是我学习的榜样。

精选阅读

欧亨利读后感700字(精选5篇)


心得体会大全相关专题:“欧亨利读后感”。

作品这本书,我一看就入迷了,书中讲述的很多东西给了我许多回味。此时就会有人想赶紧记录下自己的所想。那么怎么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心得体会大全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欧亨利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欧亨利读后感【篇1】

我在细细品味完《欧亨利短篇小说选》后,觉得自己读到了很多生活道理。

读完后,我懂得了很多:《麦琪的礼物》中,那对夫妇的礼物虽然没有派上用场,但是里面包含了他们之间浓浓的爱意;从《警察和赞美诗》中我看到了旧时的美国,更令我感慨的是流浪汉不愿损坏自己尊严的表现;《改邪归正》让我看到警察对于改邪归正的小偷的网开一面;《麦迪逊广场的天方夜谭》让我更加明白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这句话的道理我十分惊讶欧亨利对社会的认识。

《一份报纸的经历》更是让我深有感触。起初的我很看不起报纸,认为它只有新闻。但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有从新的角度来看待报纸了。报纸上的栏目可真多:故事、招聘广告、公告我想一份报纸应该可以帮助很多人解决他们的困难。有一次,我的脚十分冷,我就想试试报纸上说得方法。穿了一双跟比较高的鞋子,又放了鞋垫进去,脚比以前暖和多了。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真得十分值得我们去读一读,去细细品味,也许大家收获到的东西比我还多。

欧亨利读后感【篇2】

欧亨利这位小说家我早有耳闻,假期一直在拜读他的作品。

他的作品耐人寻味,只有细细品读,才能体会到作者的情感。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可以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可以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每一篇短的文章中,都蕴含着一个道理,人与人的精神层面不同,对其文章的理解更是不同。每一次的阅读,都会让你感受颇深,明白颇多。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有趣的文章。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看似戏剧性的结果,但却让我明白的许多,他们两各自牺牲自己的心爱之物,为的是博取另一半的欢心。两个人彼此深爱,可以放弃一切。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

欧亨利读后感【篇3】

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篇幅不不长,但总能带给你长篇小说般绵长的美好回忆;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读去普通,却总能在结尾给你带来极大的震撼;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没有侦探小说的神秘,没有塑造显赫的大人物,但他笔下的每一个普通的小人物都让我们在含泪的阅读中绽放温暖的微笑……他就是欧亨利和他的短篇小说。

初识欧亨利还是在小学六年级,语文书最后的选学课文中有一篇叫做《一件运动衫》的小说,文笔朴实,但读完后,那只昂头的麋鹿便在我的脑海里深深扎根了。

于是,阅读欧亨利一发不可收拾。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中,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树叶可以永远翠绿不会凋零,那是伟大却极其贫穷的画家贝尔曼用生命的画笔描画的,这永不凋零的常春藤叶唤起了琼西生的欲望;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中,我知道了原来有一种付出是可以割舍自我的:德拉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一副精巧的表链,忍痛卖掉一头美丽的长发,那是“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的长发”;同时,丈夫吉姆为了给妻子的美丽长发配上爱慕已久的玳瑁发梳卖掉了三代祖传的金表。只求付出的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谁能说这对穷夫妻不是度过了最为幸福的圣诞节呢?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两位感恩节的绅士》中,我知道有一种承诺是可以用生命捍卫的。没落的财主尽管自己也食不果腹,但他依然铭记每年在感恩节要让一个流浪汉饱餐一顿,结果自己却饿晕了;而穷光蛋为了感谢财主的恩赐,尽管自己已经受施舍填饱肚子,但还是大快朵颐了财主的美餐以致胀破了肚子……

有人说,欧亨利的小说,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出其不意的结尾,正因为这样的结尾,所以被称作“欧亨利式结尾”。说实话,起初我也被小说的结尾深深吸引,因为他总是在你认定了结局时出其不意地给你惊喜。但在我一次又一次阅读他朴实但精致,雷同却神秘的故事后,我想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震撼了,这份震撼恰恰来自欧亨利笔下那群贫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个个充满爱心、充满毅力,就这样温暖而坚定地走进读者的心灵。

俗语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欧亨利告诉我们,金钱不是万能的,真正打动人心的恰恰是你的心灵。一个纯洁高尚的灵魂,即使他衣不蔽体,即使她食不果腹,他也依然是我们心中的巨人。

欧亨利读后感【篇4】

读了《欧亨利短篇小说》之后,我在中间发现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虽然一些故事选材上很普通,但是却能带给我们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因为在其中有着许多感人的细节,让人产生出无限感慨。

《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体现了爱是多么的伟大啊。爱可以让一个绝望的人重新燃起希望之火;让一个失败的人重新振作再次去尝试做这件事直到成功;让一个人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所有。有时候那个人只是买了一件很普通的东西送给自己所爱的人,但那个人所爱的人经常会因为那个人的这一小小举动开心上很长时间。因为礼物虽然很小,但代表了那个人小小的心意,所以礼物的大小并不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反而会让两个人的感情更上一层楼。即使贫穷也不会影响感情,因为每个人都尽最大可能为了对方付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却不会后悔。因为有爱在支撑着,所以他们才会毫不后悔自己所作的事情。

《贼骨人心》这篇文章中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贼都是坏的,也有人为了维持生计而走上了这条路。不过我认为贼总归是贼是改变不了的,虽然那个人可能是个好贼。但我认为在对待好贼的时候要宽容一些,不能把他们和那种很坏的贼相提并论,要听他们的解释不能照着自己的想象办事情,因为这样会坏了大事。不过也不能手软,该办的就因该去办,而且要办得漂亮。

总之,我认为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很多我们原来可能不知道的东西。从中我也感悟出了许多道理,我觉得这些道理虽然简单但也让我们十分受用阿。我们要把从书中学到的道理用到生活中去,这样生活才会美丽、幸福。

欧亨利读后感【篇5】

王双娇

有人说读书有什么好处,那我来告诉你,读书能让你在低谷时逐渐步入高潮;能让你在悲伤中感到一丝愉快;让你在无聊时感到有趣。这就是书的魅力。欧亨利是美国的短篇小说家,主要作品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二十年后》等,曾被评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王。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麦琪的礼物》,这里讲述了一对穷困的年轻夫妇忍痛割爱互赠圣诞礼物的故事,反映了美国下层人民生活的艰难,赞美了主人公善良的心地和纯真的爱情。

《警察与赞美诗》也是我喜欢的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苏北,因为寒冬想去监狱熬过,所以犯罪,但没有如愿,最后他在教堂里被赞美诗所感动,想要从新开始,改邪归正的时候,警察却将他送进了监狱。该小说展示了当时美国下层人民无以为生的悲惨命运。

通过这两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美国人民悲惨的命运和生活的艰辛。

富兰克林说过: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让我们的知识丰富起来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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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受 篇1

开始学片段节选时,虽然大致了解了故事的梗概,但是始终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会得到那么多学者的大加褒赏。为什么会有“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之说,而不是“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冉阿让”呢?

现在通过读完了全文,此类问题便也迎刃而解了。雨果大师赋予了冉阿让惊人的刚毅,非凡的体力,罕见的勇敢机智。他近乎神奇的本领使他一次又一次战胜了对他的迫害。可以说出了出身,背景不太好,几乎可以算作是个完人。而哈姆雷特则不是。莎士比亚大师一直让悲喜剧交融,自然也不会努力了半天,为的是刻画一个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人。不仅是哈姆雷特,故事中每一个人都代表着当时社会的一类人,甚至如今依然存在着的。一个让人们觉得真实得可望可及的主人公,当然敢于评论他的优缺点,就像评价自己的朋友一样自然。这或许正是莎士比亚大师所追求的。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那是一个充满金钱与权利的世界。丹麦王国城堡外,几名值夜的士兵突遇先王的鬼魂,告知王子后,哈姆雷特当晚就见到了它,得知叔父克劳狄斯毒害亲兄篡位 娶嫂的真相后,哈姆雷特近乎疯狂,一心想着复仇计划。犹豫不决的性格使他失去了报仇良机,但随时要爆发的满腔仇恨,使他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他与王后谈话的大臣波洛涅斯。而深爱着王子的波洛涅斯之女奥菲莉亚,在精神恍惚中不幸溺水身亡。叔父暗中挑拨奥菲丽娅的哥哥雷欧提斯同哈姆雷特决斗,并欲用毒酒和毒剑杀死他。第一回合获胜后,王后高兴得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一饮而尽。决斗中,哈姆雷特被同样为父报仇的对手刺伤。雷欧提斯也在生命将近时揭露了克劳狄斯的阴谋,哈姆雷特挣扎着杀死了克劳狄斯,自己也毒发身亡了。

故事并不是简单的在写一个为父报仇的曲折经历,揭露当时社会才是它的现实意义。人们的利欲熏心,伪善的面孔,令主人公发出绝望的呐喊“to be or not to be”活着还是死去,忍受还是反抗。残酷的现实与美好的幻想起了冲突,无法接受却也无法选择。两股正义力量的自相残杀。同样是为父报仇,而恶势力的从中作梗使其成了罪恶的争斗。哈姆雷特的才智过人,奥菲利亚和雷欧提斯的高贵正直,克劳狄斯与王后的阴险虚伪;本该获取的胜利,却因年轻气盛,被一时的仇恨蒙住了眼睛。坏人的苟活仅使得好人之间无谓的争斗。读到这里,我们对于善恶美丑已变得爱憎分明了。

鲁迅曾说过近代中国是个“似人非人的世界”。19世纪的欧洲又何尝不是呢?主人公的反抗结局,不是为了告诉我们:忍气吞声才是上策。反抗是必要的,冷静也是必要的。而且,我们发现的剧中人物的缺点,在我们身上也或多或少的体现着,看到了它的丑陋就更不该“以恶小而为之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 篇2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己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 篇3

 《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剧,写的是哈姆雷特为父复仇的一个故事。

父亲的猝死,叔父的篡位,母亲的改嫁,直至,自己与奸王同归于尽,母亲喝毒酒身亡,都一直充斥着一种悲剧的色彩,让人不忍卒睹。不愧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首"。《哈姆雷特》本身是一部戏剧,情节性非常强,戏剧色彩很浓厚。

哈姆雷特是一个有着崇高社会理想的年轻人,是一个充满人文精神的青年,他出身于皇室,却只接受人文主义教育,同当时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对"人"充满了热情的赞誉:"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而,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父亲,老哈母莱特正是这样一个人的典范。他对朋友坦承,对爱情忠贞,

在哈姆雷特的情人菲奥莉娅的眼里,他是一个受人民喜爱的、优雅的王子,自然的得到大家的拥戴。开始的一切,是那么的幸福。

直至,一切的打击,一切的不幸落到他的身上,才感悟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幸和不合理!对于哈姆雷特而言,复仇,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为父报仇的事了,而是关系到拯救国家,拯救民族的责任。就这本书来说,哈姆雷特,把他个人的遭遇同整个人类社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或许就是哈姆雷特经久不衰的原因了吧精神可贵!

在戏剧上,《哈姆雷特》是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他成功的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即使是同样是反面人物也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方式。人应该为美好的理想而生存,为社会的正义去献身。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 篇4

奥菲利娅之悲

娇嫩的紫罗兰岂能在风雪中盛开,圣洁的雪莲何曾感受过火的惨烈?锋利的宝剑破坏不了水的潋滟,沾染的鲜血却将倒映的梦境撕扯的四分五裂!

前一秒,她是骄傲的公主,沉醉在用蜜织成的罗网之中。父亲的疼惜,王子的爱慕,百灵的歌声为她建起春天的花圃。这梦太真,太美,任何人都会流连忘返,沉迷其中。只是这风来得太早,太猛,夹杂着肆虐的冰雪,将一切都毫不留情的冰封。是花蜜太过轻薄,还是爱情过于炽烈,融化的罗网无法承载过重的心灵。这一秒,她坠落深渊。

王子的剑刺穿父亲的胸膛,越是美好的誓言,就越是残忍的罪与罚。沉重的枷锁代替轻盈的脚链,尸体的腐臭驱走花朵的芬芳;乌鸦用翅膀遮挡她的双眼,死亡与悲哀在脑海中流淌蔓延。

记忆的迷迭香,相思的三色堇,毛茛、荨麻、雏菊编成的花环无法送抵上帝的眼前。她宽大的衣裙在水中飘起,口中的歌谣与波纹相契,凋零的花瓣装点水中的葬礼,无法在天堂歌唱,就在坟墓里舞蹈吧!

死,是绝美的风景。

丹麦王朝之悲

死神的邪恶圈定了命运的玩偶,丹麦的臣民从此要向挪威的王子俯首;末日的火山嘶吼着他的威严,着尊贵的血液将要为他作祭奠。不要生命之光为王冠加冕,就到坟墓里去谈情说爱,唇枪舌剑。

说不完的悲,道不尽的哀。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 篇5

纷纭的大千世界有鲜花也有毒草,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题记

“人类是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止!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正是哈姆雷特内心善良仁慈的一面。也许,在哈姆雷特遇见父王亡魂之前,在王后嫁给克劳蒂斯之前,他的叔父克劳蒂斯在他心目中正符合这一形象,他父母的爱情也正如他所想的那么忠贞不渝。可是,在遇见父王亡魂之后,在王后改嫁之后,在看戏时克劳蒂斯的一系列反应印证了父王亡魂所告诉他的真相之后,在朋友背叛自己并要把自己推向死亡深渊之后,他愤怒了!他愤怒他的叔父,他的朋友甚至自己的母亲过去一直带者一个伪善的面具,而面具下的嘴脸竟是令人厌恶的丑恶。这样的伪善,这样的失望将王子永远的推向仇恶的深渊。

克劳蒂斯国王对于哈姆雷特那出刻意安排的戏剧感到了极大的威胁“他的疯狂每小时都可以危害我的安全。”国王以王子的疯病为由宣称送他去英国治病,那只是一个伪善的借口。哈姆雷特并不是真正的疯子,它只是在采取一些必要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复仇。可是,当他看到了死去的奥菲利娅,他那充满人文主义思想的内心又激发了那本想因她的欺骗而隐藏的爱情。他蒙受了彻彻底底的打击,如果说疯,或许在这时他才是真正的疯,不仅仅是为痛失心爱的女人而失去理智,因为此时的哈姆雷特,没有了亲情和友情,爱情就这么随着奥利菲亚的死而失去,内心的摧残终于使得哈姆雷特走向了毁灭的复仇,我似乎感觉到仇恨正在啮噬王子的善心,那人善已丝毫不存。

初读此书觉得这不过是一出普通的复仇之戏罢了,可而后细细想来,那善与伪善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对抗,正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而他复仇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的父亲,而是为了挽救整个丹麦社会,也是他维护自己人文主义思想的行为。这给她那英雄形象增添了一道光环,使得它高贵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从本质上说,哈姆雷特是善良勇敢的,克劳蒂斯是伪善的代表,虽然,哈姆雷特完成了复仇的使命,但并没有实现改变残酷现实的宏伟理想。尽管如此,他的英雄形象已深深留在读者心中。

马小跳系列读后感700字精选5篇


心得体会大全专题“马小跳系列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马小跳系列读后感(篇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能通过课外书,学到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而我最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因为它文字不深奥,内容又很有趣。

我喜欢这套书喜欢到了极点。这套书共有20本,我已经看了15本。我跟许多读者一样,打开一本书,看上几页,就知道这是杨红樱阿姨的书。

其中,我最喜欢《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中的欧阳校长,因为她了解孩子的内心,对人温柔,从不以一个孩子的成绩来决定一个人的好坏。我也很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无论什么时候都很快乐;他也很诚实,犯了错误主动承认;他很善良,见一个人车没油了,主动帮她推去加油站

马小跳有三个哥们,整天形影不离,可秦老师要把他们分开,他们去跟欧阳校长说,欧阳校长也不同意他们分开,因为她觉得现在的孩子太孤单了,而他们难得有好朋友,现在要分开,太残忍了。她绝不会这么做,所以他们又在一起了。

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欧阳校长要扞卫孩子们的童年,这让我不得不想起前段日子教育厅公布的《小学生减负十项规定》,其中一条是小学生不留书面回家作业。这对我们学生而言是天大的喜事,因为现在的孩子压力太大了,而家长们却不同意,因为他们觉得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现在开心了,以后怎么办?所以他们十分反对这条规定。而欧阳老师提出的扞卫童年跟这一样,她觉得快乐比学习重要,应该留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即使家长不支持,她也要给孩子留下一个美好的童年。

这套书让我收获了很多。我应该像马小跳一样善良、诚实、乐观,我还应该体恤别人,理解别人,我更应该感谢杨红樱阿姨,我们阅读了她的书,就为童年时光增添了色彩!

马小跳系列读后感(篇2)

只要谈起调皮鬼,人们常常会想起“差生”、“后进生”等这些用来形容不上进的词,但自从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颠覆了大家的想法。

我觉得书中的马小跳虽然是个淘气包,但他心地善良,善于动脑,敢于承让错误,只不过有时常常受人冤枉,在老师和同学们眼中才逐渐成了淘气包,书中还有三个他的“铁哥们儿”别看他们淘气,故事中的这“四大金刚”也抓过小偷,放生等,几乎每本书中都会有他的“杰作”凡是有马小跳的地方,每件事、每一天、每一个人都会变得那么与众不同,这是这种不平凡,吸引我把全册12册都一一看完,其中有贪玩的老爸、会变魔术的轰隆隆老师、邻居安琪尔、中队长路曼曼、“宝贝儿”妈妈、漂亮的夏林果、爱缺陷美的'丁克叔叔、成语大王丁文涛、还有猫眼猫嘴的表妹杜真子……总之,有马小跳的地方每个人都不寻常,每一天都不一样。

其实,在我们身边,像马小跳这样的淘气包有很多,有时,我甚至觉得他们非常可爱。我想他们应该更需要朋友,更需要同学的帮助和老师的保护,本书作者应该也是想表达出来这种想法吧!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忽视调皮蛋,因为这也许就是他们最可爱的地方吧!

我十分佩服杨红樱,她在讲述一个故事时,还能幽默、好玩、有趣,把孩子的天性毫无保留的展现了出来。

马小跳系列读后感(篇3)

看了淘气包马小跳之后,就感觉马小跳是一个有正义感的男孩子。因为它既有爱心,也很活泼。读了这几本书,我觉得作者拥有很丰富的想象力。能让儿童读了之后感觉很开心,并且看了又想看,简直如痴如醉。

看完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宠物集中营之后,就感觉人和动物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动物和人相处的很好。有一个姐姐她丢弃了自已的宠物狗,它的名字叫丑八怪,马小跳发现了那只狗在街上寻找他的主人,还写了一块我想回家的牌字,有一个女孩子发现了那只狗,他对马小跳说,她认识那只狗。于是,马小跳按她说的那个地址,把狗送回了家。可那个姐姐却说不是他的狗,于是马小跳就说,肯定是她的狗,还说那个姐姐长得那么漂亮,心肠却很狠毒。大姐姐听了很生气,把马小跳推出了门外,马小跳压着门,说:这只小狗很想回家,还让好心人在面前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我想回家。大姐姐听了,觉得很惭愧,就很马小跳去找丑八怪了。一路上大姐姐给马小跳讲了许多他的故事。她见到了狗,却不愿意抱他,因为狗得了眼病。后来马小跳就带狗去治疗。大姐姐最后不仅把丑八怪带回了家,而且还养了几只狗呢,这就说明马小跳是一个有正义感的孩子。

看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小大人丁文涛之后,就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辩论狼和猪谁的贡献大,居然狼获胜了,所以才觉得很不可思议。丁文涛每个星期度要开辩论会,讲的全是无聊的废话。这天,又要开会了,同学们以为丁文涛又要讲无聊的话题,可事实却出乎同学们的预料,这次,丁文涛打算开一次狼和猪谁对人类贡献大的辩论会。同学们都觉得很新奇,但是马小跳和他的好朋友,其他人不愿意参加,只愿做评委,开始抽签了,马小跳运气不好,抽的是狼,心想输定了,丁文涛运气好,抽的是猪,心想赢定了。回家后,丁文涛和马小跳度好好准备了一番。到了比赛那天,丁文涛和马小跳度说出了猪和狼对人类的贡献。最终,马小跳已96分的高分赢得了比赛。这就说明了世界上没有做不成的事情。

马小跳系列读后感(篇4)

最近我看了一套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作者杨红樱描写了一群调皮的孩子,还有他们与家长、老师和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故事,特别富有童心,张扬孩子的天性,十分纯真。

我特别喜欢这套书中的《贪玩老爸》。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马小跳的老爸马天笑先生都是好几十岁的人了,但还是像孩子那样贪玩,不,应该比一般的孩子还贪玩几倍呢!马小跳和马天笑不仅爱玩,而且会玩,玩得花样百出,玩出了聪明与机智。“贪玩老爸”很有童心,很理解马小跳。他因为爱和儿子玩,找到了不少灵感,玩出了许多发明创造,从一个吊儿郎当、昏头昏脑的小伙子,成为了大名鼎鼎的玩具设计师。啊,真是一对贪玩父子!

我觉得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帮儿子做作业被罚写一百遍”。马小跳的家庭作业很多,下午回到家就做作业,到晚上十点都做不完,晚上马小跳很累,就趴在书桌上睡着了。“贪玩老爸”十分同情他,看着没写完的生字,模仿马小跳的字迹把生字写完了。第二天,因为老爸不小心把“真”字中间的三横写成了两横,被老师请到学校去把“真”字抄写一百遍,多狼狈呀!“贪玩老爸”太马虎了,不仅把“真”字写错了,而且把“太”和“今”写成了“大”和“令”;但他理解孩子,富有童心,这是他最大的闪光点。

联想起我的生活,上次我做了几个小时作业,已经劳累不堪,当我提出想休息时,父母却拒绝了,还说不做完作业就不能休息,当时要是父母像“贪玩老爸”那样能理解我就好了。所以我希望我的父母也能学习“贪玩老爸”的两大闪光点。

《贪玩老爸》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过一段时间我总会拿出来翻看,每一次看都有着不同的收获呢!

马小跳系列读后感(篇5)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是杨红樱写的。“贪玩老爸”也是其中之一哦!

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和马天笑先生的搞笑事情,记得,有一次马小跳的校园在闹流行性感冒,毛超和秦老师也感冒了。马小跳知道了这件事情后,就来问毛超:“生病的感觉是好还是不好?”,毛超说:“当然是好啦!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你说能不好吗?”,马小跳相信了。

当放学,他就像火箭一样,直往家里奔去。好不容易回到家,放下书包,就躺在床上,然后,还在头上盖了一张毛巾,就开始装生病,最后,就是等待他爸爸回来。

没过多久,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今天回来得特别早就回来了,因为他带东西给马小跳了。马天笑先生回来没看到他儿子,非常着急,就大喊:“马小跳,马小跳,你在哪?”,马小跳捏着鼻子,发出脆弱的声音,说:“爸爸,我我生病了。”马天笑冲进儿子的房间,“早上还好好的,怎么生病了呢?”

马小跳说:“我们学校发生流感,班上有好多人生病,秦老师也是。”

马天笑先生很紧张,抓住儿子的肩膀,使劲地摇晃。

“你是不是哪里都疼?”

马小跳说:“是啊。”

“真的是感冒了,汉堡也白买了。”,马小跳说:“我能吃。”爸爸不理他,打开汉堡箱,抓出汉堡,一口一口的吃了下去。马小跳失望了,他恨死毛超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别人说的话不一定是对的,自己说的话可能是对的,一定要先考虑清楚,再下决定。

狼王梦读后感700字精选5篇


阅读不过是给大脑提供知识材料,只有经过思考,这些知识才有可能变为自己的思想。您或许也被作品的内容所赞叹,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来表达自己的理解和感受了。您是不是也想让自己的读后感出类拔萃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狼王梦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狼王梦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越读越感动。

《狼王梦》讲述的是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生了一窝狼崽,在把狼崽往石洞运的过程中,有一只夭折了,剩下了三只小公狼,一只小母狼,分别取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争夺狼位的遗愿,紫岚选择把黑仔培养成狼王,它耗费了许多的心血哺育黑仔,把母爱全都灌注在黑仔的身上,就在黑仔刚刚崭露头角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黑仔死在了金雕的爪下,紫岚功亏一篑。尽管它痛失了黑仔,但是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志,它重新振作起来,把目标培养转向蓝魂儿,没想到蓝魂儿命丧猎人的兽夹下。不死心的紫岚继续培养双毛,谁知命运总是这样捉弄人,不,应该是捉弄狼,双毛死在了老狼王的手里,紫岚的愿望成了泡影。它只剩下唯一的女儿媚媚,它寄望于媚媚的孩子能当上狼王。不能再有任何闪失了,为了保护媚媚和媚媚的孩子,紫岚与金雕一起同归于尽。紫岚死得很悲壮,它的狼王梦能否实现,不得而知。

紫岚,或许她在千万狼群中如沧海一粟,但是她用她的行动、她的思想,诠释了一位慈母的形象。紫岚用一种独特的母爱,尽管有一些偏见,但作为一只对目标执着的狼,作为一只承担着丈夫生前遗愿的狼,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她必须这么做,她也只能这么做。这就是母爱的伟大!

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呢!“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在心里默默诵读着孟郊的《游子吟》。眼前出现了妈妈忙碌的身影——白天工作,下班回家做家务,辅导我功课,照顾年幼的弟弟……多么伟大的母爱呀!感谢老师给我推荐的这本书——《狼王梦》,让我对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狼王梦读后感(篇2)

每一次读《狼王梦》,我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及看法。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美貌非凡的母狼—紫岚。它是一只拥有智慧充满母爱的狼。紫岚的丈夫在竞争狼王位时,不幸被野猪刺死,只给紫岚留下了一肚子的狼崽。在紫岚快分娩时,一只狼无依无靠,为了不让快出生的狼崽饿肚子,便到人类的农场偷羊羔,可却因为疏忽大意被草狗追,最后在有惊无险下分娩,可其代价却是刚偷来的猎物被凶猛的洪水沖走以及一只狼崽也不幸的死于洪水之手。除去那只被洪水淹死的狼崽,还剩下四只狼崽。狼崽当中的老大黑仔长的很像紫岚死去的丈夫,紫岚便极其偏爱黑仔,经常纵容黑仔打压其它狼崽,就连分食时也有偏心的现象,每次都是让黑仔吃饱喝足后才让剩下的狼崽吃。黑仔就在紫岚的纵容下变得非常跋扈,骄傲自满,所以它的兄弟姐妹们不愿意和它玩。一天由于黑仔对外面的好奇便独自出去玩,所以导致被金雕吃掉的下场,一只极有可能成为狼王的黑仔就此毀在紫岚纵容之手。可是,紫岚却依旧不死心,再次尝试让其余狼崽代替黑仔,试图将某一只狼替代紫岚和它丈夫圆梦,可是,到头来,功亏一溃终究是梦一场,最后,紫岚为了保护下ー代狼崽安然无恙,和金雕周旋,同归于尽。

直到读完整本书,我早已经热泪盈眶,紫岚真是让人敬佩!伟大到为了它的几个孩子的未来,呕心沥血,甚至放奔了自己的伴侣,放容了它自的未来,只为给孩子们一个美好的未来。从美貌非凡到丑陋不堪,都是为了它的几个孩子,时间带走了梦的沖动,让它反思……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一片宽阔的大海,向我们敞开宽广的怀抱;母爱是一棵茂盛的大树,为我们遮挡灼热的烈日;母爱是春日里那如丝的细雨,无声地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母爱是黑夜里那盏最亮的灯,为我们照亮前进的道路。

狼王梦读后感(篇3)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合上书本,我感到非常遗憾和气愤。《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为完成丈夫黑桑的狼王梦费尽心思却总不如愿。紫岚的第一只狼仔被冻死;第二只狼仔在捕食时被金雕叼走;第三只狼仔蓝魂儿倒是很勇敢,凡事都冲在前面,但不幸的是被捕兽夹夹死;第四只狼仔双毛在与狼王的格斗中突然自卑胆怯,也死去了。紫岚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第五只狼仔媚媚身上,为完成最后的狼王梦与金雕同归于尽......

也许有的人会为紫岚的母爱感动,为它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感动。但我却对紫岚的做法非常气愤:如果不是紫岚让黑仔独自捕食,它能被金雕叼走吗?不能!如果紫岚教给蓝魂儿如何分辨是非,蓝魂儿能死于捕兽夹之下吗?不能!如果不是紫岚在幼时灌输的主仆地位之分,双毛能在千钧一发时突然自卑而惨死于众狼口中吗?不能!如果紫岚不执意让孩子出人头地,它能与金雕同归于尽吗?不能!换个角度想,如果狼仔中如紫岚所愿真的有一只当上了“狼王”,但这个“狼王”真的会把捕来的猎物给紫岚吃吗?我想不会!你想想,还没当上狼王,双毛就弄断了紫岚的腿,媚媚就把紫岚赶出家门,这都是因为在狼仔小时候紫岚过于偏激的教育造成的!都是因为紫岚太想帮丈夫黑桑完成心愿才造成的!

是的,我承认紫岚这是望子成龙,就像现实生活中许多家长一样,整天想着怎样让自己的孩子“一口吃个大胖子”,将来出人头地,为自己争光,于是拼命给孩子报各种各样的学习班,奥数、英语、舞蹈等等。但这些班不但剥夺了孩子们仅有的课余时间,有的还使孩子们产生厌学心理,这些家长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在这里,我想呼吁家长们:不要以“爱”的名义去逼孩子们去上那些所谓的兴趣班,不要把自己的梦想强加在孩子身上,也不要急于求成,否则将会和紫岚一样落得悲惨的下场,一无所获而后悔不已。

狼王梦读后感(篇4)

《狼王梦》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生下了五只可爱的小狼,其中一只不幸夭折。她想让孩子们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群中的首领——狼王。她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老大黑仔的身上,然而因紫岚太放纵黑仔,以至于黑仔被金雕抓走。老二蓝魂儿因有勇无谋,做事太鲁莽,中了猎人的圈套。老三双毛太自卑了,最后被狼族杀害了,剩下的小女儿媚媚最后嫁给了卡鲁鲁。紫岚希望媚媚的孩子能替她完成遗愿,最后为了自己的狼孙不被金雕吃掉,牺牲自己和金雕同归于尽。

看到这我不禁生然泪下,心中的感激之情由然而生。目亲为我们付出了许多许多,她们对我们爱也是从点点滴滴的小事中表现出来的,我们要爱自己的母亲。

其实我觉得生活中也有那样的人,有的太娇气,有的太自卑,还有的做事太鲁莽……比如说我吧,我觉得自己太自卑了,做什么事都没有勇气,现在我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我讨厌媚媚,因为她对自己的母亲不孝顺,现在生活中,有许多人也像媚媚一样不顾自己的父母,我真想发明一种药粉,只要撒在他们的身上,不孝顺的人就会善待他们的父母了。

我觉得,黑桑不应有“谋朝篡位”的野心,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归宿。就像我们学的课文《自然之道 》那样,如果不按照大自然的规律办事,就会产生和愿望相反的结果。

爱是伟大的,父母给予我们无私的爱,我们更应该好好的报答他们。

通过这本书我也明白了另外一个道理:梦想是完美的,但现实终究是残酷的。

狼王梦读后感(篇5)

这本书主要是写了一只母狼的故事,由于公狼“英年早逝”,母狼独自养育着五只小狼崽,尽管如此艰辛,母狼也仍有让孩子们成为狼王的“梦”。但天不由人,其中四只小公狼相继遭到猎捕被杀,仅小母狼存活了下来,但母狼没有放弃,为了让小母狼生下后代,尽离开了自己的领土,跟当年杀死自己的长子金雕同归于尽了,读到这里我潸然泪下,我被他们一家的精神所深深的震撼了。

虽然狼在人们的心中是邪恶、不友善的,但它也是勇敢与坚韧的化身,书中的母狼在面对老公死亡,并不是低声叹气,而是在困难中昂起头来。对狼的习性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狼哺育后代是公狼和母狼一起哺育的,否则,小狼的存活率会下降一半,甚至更低,而书中这是一只母狼,母狼和公狼相比各方面都要显得略差,可是她仍坚强的活了下来,还怀有乐观向上的心态,这是多么的可贵啊!母狼面对一次又一次的丧子之痛,不是沉浸在痛苦中,而是更用心的哺育下一代,就连他将死时,也一直在为她的女儿着想——自己的孙子。

生命是自私的,尤其是当狼捕获不到食物时,便会吃受了伤的狼,母狼如果不去杀雕,至少也能再活二三个月吧!但是就在那一瞬间,母狼确选择了杀死金雕,这是多么的伟大啊!这是需要多大的精神支柱啊!而在生死攸关的一刻,母狼可以放弃,这样便可以存活,但在母狼的生命中,似乎根本没有“放弃”这一词,尽管母狼的肋骨已被金雕的爪子勾断了,但是母狼在四角触地的眨眼间将金雕的翅膀咬断了,母狼面对金雕的一系列反抗,不敢丝毫放松,而是把仅存有的最后一口力气凝聚到他锋利的牙齿上,随之而来的是松开了牙齿,最后一次嚎叫,不仅是一种痛,还是一种期盼,山崖下染红了一片草地,更在我们心中,留下了刻苦铭心的烙印。最后,金雕也坠入了山底,像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的墓碑,渐渐地五只狼崽诞生了。

因此请你把这只老母狼的名字像刻刀刻东西一样,刻在心里,他的名字就是“紫岚”。

《活着》读后感受精选5篇


范文的在各种场景的应用非常广泛,通过模仿范文我们可以让写作变得更加精细和细腻,这些范文你都背下来了吗?谈到“《活着》读后感受”那么这篇文章一定是值得一读的,请您认真阅读此文详情!

《活着》读后感受【篇1】

昨夜西凤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流动的生命,流动的激情,蹉跎的岁月,易逝的青春,蓦然回首,消失殆尽。

留下一分钟思考,人生的目标是什么?留下一分钟领悟,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留下一分钟感慨,人生的价值是什么?留下一分钟探索,人生的真谛是什么?留下一分钟,细细咀嚼“人为什么活着?”或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不论我们现在干什么事,都是依照本性去做,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做以及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与其说是“天真烂漫”,不如说是“糊里糊涂”,懵懵懂懂地延续着生活,随波逐流,别无所能,浑浑噩噩,碌碌无为。这样的生活就像是一觉醒来,黑暗朦胧中万丈刺眼的光芒,飞扬的心灵,落进了痛苦的躯壳。漫无目的的寻寻觅觅,人生的怀着一颗悲天悯人之心,长吁短叹……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不至于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至于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保尔曾这样定义人生的意义。

知世如梦,无所求心。人生固然一梦,但一生中也就只有一次这样做梦的机会,何不好好把握,岂能这样混混沌沌的度过呢。默默耕耘毫不懈怠的努力吧。付诸行动吧,要相信,一切皆有希望,每个人都是自身幸福的创造者。并且这样的创造,即使苍天崩溃,也不会泯灭不会淹没。那我们应踏着骄阳,迈过江河,迎着星光,向着宇宙穹窿的尽头出发,无怨无悔的追求着自身的人生真谛。让远处的圣光照亮我们的心灵,追求神往的终极,昭示我们从有限的,苦难的尘世走向自在的解脱之道。帕斯卡尔感慨:人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那让我们开拓思想,坚定信念,探索我们人生的意义吧,即使脆弱也带着思想思考。

追逐着前进,寻找意义的所在。它似清晨的雾霭虚无缥缈,似夜晚的繁星若隐若现,似流水中的落花漂浮不定。在天涯深处,在海角的尽头。这样的'寻找令身心疲惫不堪。

静心思考,让内心拥有宁静的海洋,让平和笼罩你的心灵,让友情,爱随之滋长,让生命即时即刻地舞蹈——人生不会暗淡,可以这般绽放光辉。

值得珍惜的痕迹消失在岁月的尽头,让时间洗涤,愿你蜕变的单纯又自然,不求别人的赞美,恭维,不求别人的鲜花与掌声,只求了解与珍惜。——人生可以如此蜕变,依旧精彩。

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人生也像朝夕起伏。不可避免的遭遇挫折,空虚,重担,失败,怠惰。但终究要相信生命如此光辉灿烂,我们怎么可以不珍惜呢?——人生是遗忘与珍惜的结合体。寻觅久远,可终究要相信,不要刻意的去追求意义,因为它有时就在我们的面前,只不过我们缺失的是发现它的眼睛。

《活着》读后感受【篇2】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他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由于嗜赌,他把偌大的家产败尽,从富家子沦落为农家汉,当他饱尝辛酸,以为能够过上尽管贫穷却快乐的日子时,却被迫经受战场的九死一生,以为能够一家团聚,却不得不理解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甚至孙子相继死去的残酷事实,最后陪伴着他的,只有那条叫做福贵的老牛,但他仍然坚强而乐观地活着。

小说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作者说:“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作者一次次将读者对变好的幻想打破。也许这是作者经过种种后得出的结论,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追求幸福。诚然,福贵的一生的确饱经磨难,当他的亲人一个个相继去世,他还活着!但他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

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是幸福的,正因我们无需生活于那个动荡的岁月,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地活下去。有太多的人去质问活着的好处,总要去追求金钱,名声,这些我们都未必能获得,但我们该庆幸的是我们都活着!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等而选取死亡的有多少人!为什么要选取死亡呢?只有活着才会有期望。我们要活着,但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我们需要目标,需要追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赋予好处给本没有好处的生命。

因此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受【篇3】

在一个没有漫天繁星、只有天上明月与房内一盏微弱灯光的夜里,我翻开了这本书,进入了一个令我为之落泪为之感慨的世界。在那里有着无边无际的金色稻田,有着质朴的农家姑娘与健康的小伙,有着美丽的火烧云以及袅袅炊烟,还有一个寂寞而沧桑的老人。

他叫徐福贵。他曾是天地间活的最畅快的人,也是如今背负着那些犹如伤疤般回忆的普通人。他的手中曾握过各类金银珠宝,也曾抱紧过他的妻子、儿女与孙子的毫无温度的躯壳。他也有过再艰难也要活下去的信念,也有过透彻的绝望。他一遍遍逃离生死,却也经历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生离与死别。他的双眼看见过战争的可怕,看见过挚爱的死亡,他见证了人民的胜利,也经历了一个民族的浩劫。他看见过他以往的战友,华丽闪亮的蜕变与悲惨黯淡的结局。他没有经历过生死,却知晓比生死更令人惧怕的离别是何种滋味。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福贵的一生是如何。我不敢想象,徐福贵背着他的妻子站在村口,看着那条小路,看着漫天的雪花,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在路上时的脚步声,他是该多么难过多么忧伤;无法想象,当饱受生活艰辛与孤独的他,在将尽一生的尽头时,淡然开口陈述过往时复杂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当时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仿佛生来是为了消磨他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他的一生像是万千石子中的一个,不是金子也不是宝石,然而却有着独属于他的纹路与沧桑。

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顽强。而活着一词又是如此微妙。徐福贵在信念中寻找生机,终在结局看清了自己。在结局时我始终相信有庆他们还活着,正如书中所说: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相信他们还活着。只是活着,而已。

《活着》读后感受【篇4】

《活着》是一部讲述从解放战争后期到七十年代末期是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书中的故事告诉我们如何去承受巨大的痛苦;其中也折射出眼泪的内涵和亲情友情的可贵。作为读者,我却洒下了数不清的泪水,有感动,有愤恨,有同情,更多的是触动我心灵的人生真谛。从此我知道了,“活着”如此一个简单的字眼,却承载着太多太多,更多的是满满的幸福感。

主人公福贵年轻时顽劣不羁,嗜赌成性,十年如一觉,他享受到了世间的温柔与富贵,弃家人的苦心劝说于不顾,终于将将家产全部败光,随之而来是父亲去世,母亲病重的噩耗。生活的残酷与窘迫让他彻底从虚无缥缈的梦境中惊醒过来,却又被抓了当壮丁,经受过枪飞弹打的痛苦,在福贵心中,家乡的月亮才是最圆最亮的。

有幸他于战场上苟全了性命,正想回家好好生活,而破败不堪的生活却让苦难继续上演,亲人们的`相继离世成为他心中永远流血的伤口。我无法想象他是怎样用那双布满老茧的双手拨开一片黄土地,将亲人连同自己的绝望埋葬在地下。暮年之时,与一头老牛相守,在一抹灿烂的夕阳中引吭高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这正是对福贵一生的最佳诠释,听起来是多么的凄凉与不堪。世间的温暖多情,冷漠与凄苦让他留恋忘怀;动荡和苦难,平静和快乐的一生正是我们每个人走过的一生,无需过多的解释,只要好好的活着。书中还有许多触动心灵深处的情景,想起年仅12岁的凤霞被父亲送到富人家做佣人时,我忍不住泪流满面,也许是因为同情凤霞坎坷的命运,也许是感激我们现在拥有美好阳光的生活;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忍受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生活,更不知道为了生存而不顾一切拼搏的辛酸。我们应该庆幸,活在了这个崭新的时代,在新的时代里,我们展现给他人更多的应是积极与不解的奋斗。眼泪只会增加我们前行的重量,而豁达坦然的接受才是人生快乐的信条。

罗曼·罗兰曾说过:“人生应该有两盏灯,一盏是勇气的灯,另一盏是希望的灯。”我真心觉得福贵是苦难中的幸存者,他心怀这两盏明灯,指引着他坚定的走下去。无论是有庆输血时苍白的面庞,还是凤霞被迫送走时簌簌的泪水,一切的不幸都被放下,埋藏在心灵最深最静的角落里。福贵经历过的苦与痛犹如一杯苦不堪言的苦丁茶,入口时是掩盖不了的苦涩弥漫在嘴角;当回首沧桑年月时,会感觉到清香与甘甜,就像刹那间盛开的花朵,散发出香气。就是这样美妙,福贵用行动向我们阐释了生活的真理:人生的道路,即使坎坷难行,你也只有一如既往的走下去,最终无悔而去。

余华用一位农民凄凉的一生告诉我们人世间的可贵,生命的窘迫丝毫不会降低亲情友情爱情的浓度,最重要的是拥有了快乐,多快乐一分钟,生命就少了一分遗憾。

《活着》读后感受【篇5】

这部作品的题目叫《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作为一部经典之作,《活着》讲述了一名叫富贵和他周围人的亲情,友情,爱情的故事。富贵年轻时因为赌博从富家的纨绔子弟沦为身无分文的农民,然后在抗战时期被抓去抗战,经历了非人的折磨,意识到生活的残酷。幸运的是,迎来了红军,迎来了胜利的曙光。但是在富贵晚年的生活中,他以及他的下一代遭遇了一系列的突发意外,使他明白了生活的艰难与不易。

富贵的一生正是当时那个年代所有社会底层人民所经历过的一生,娶妻生子,辛苦持家,然后生老病死。然而生活并不会让你如此平庸度过,总会给予你意料之外的东西,战争,阶级斗争,突发意外等,总会在生活的某一个时间来临让你措手不及。读后感·在那个年代,人们饱受饥饿,战乱,矛盾,争夺,尊严之间的选择与抉择,最终只是为了“活着”!

无论人们身处在哪个年代,终归逃不了生活的洗礼。过去,人们为了填饱肚子到处奔波;现在,人们为了精神愉悦日常消遣。终归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们究竟有没有想过人到底从何而来,又要到哪里去,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富贵坎坷的一生告诉我们很多人生道理,生命中充满了无数的坎坷和挫折,但这些都不能成为阻碍我们前进的道路,我们可以被打压,但是不能被打败,要努力,勇敢的活着。或许,人们活着就是为了自身而活,而不是为了人以外的任何东西而活。如果要说活着的意义,那就是为自己而活,并且活的精彩,因为时间会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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