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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培训总结|合同审查培训总结(范本19篇)

发表时间:2017-10-16

合同审查培训总结(范本19篇)。

『一』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至少一式两份,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持一份。

1、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合法性

出租人有权出租房屋,这构成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履行的基础。

1.1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持有所有权证书;

1.2出租人是房屋所有人而无所有权证书,但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是合同中的买方、合同已经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预登记;

1.3出租人为房屋的合建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持有者(即房屋的建设方、房租建成之后的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有合作建房合同,已经获得合建方同意出租。

作为承租人,必须查看出租人的上述证书和文件原件、尽可能留存复印件;出租人是单位的,要查看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件,留存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出租房屋的,要查看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查看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看代理人是否有代理出租的权限,应留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应要求代理人当面亲笔签名。

2、出租人为转租的情形

2.1转租出租人即所谓二房东与房屋所有人之间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允许转租;

2.2原租赁合同不允许转租或没有对转租作出明文约定,需要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同意书

2.3次承租人最好能查看并持有原租赁合同

3、租赁房屋用途

3.1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能改变用途;改变用途不应违反房屋的本来可用范围、房屋本来的使用性质。

3.2如果租赁房屋用于经营使用、需要将租赁房屋作为承租人的公司住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其他类似登记,在签订合同之前先进行核查,如不能实现目的即不应签署合同;如初步核查可行,也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具体用途;如是否能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应约定不能注册时的处理办法,如解除合同、退还预付租金、押金等。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明,发生纠纷的不少。

3.3合同应约定擅自改变用途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出租人的解约权等。

对承租人而言,如果要改变租赁用途,一定要事前取得出租人的书面许可。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约定租赁期间

租赁合同应明确约定租赁的起止日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5、租金的计算与支付

租金起算点要明确;如有装修时间,不计算租金的(所谓免租期),也应明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补充协议约定或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装修与提前解约

合同宜约定,承租人装修房屋和装修方案应获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装修不应破坏房屋基本结构;对装修的其他约定。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还装修费。

7、押金的支付与返还

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承租人支付相当于数月租金的押金给出租人,主要用于1)担保租金的支付,防止欠租;2)对房屋的合理使用,防止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害;3)防止拖欠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对出租人而言,一定要收到押金后再交付出租房屋;交房后再收押金就难了。

在退租时,租赁双方应检查房屋状况,除房屋和设备的正常损耗外,如不存在损坏,进行费用结算后,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

8、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中可以针对不同情形分别约定违约金。

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9、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

通常由出租人承担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维修费用;对于一些微小的维修,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但一定要明确范围,最好能列一个清单,避免含糊不清将来发生纠纷。

10、房屋附属设备、水电气等相关手续

租赁合同应当对房屋附属设施的情况作出明确的'约定;

对房屋使用相关的水、电、天然气、暖气、网络、电话、有线电视等使用和缴费应作出约定。

对房屋的钥匙交接、物业交接等做出约定,并按照约定进行交接、作出记录。

『二』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1、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有效性(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经营范围管理制度)

5、审查对方代表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审查对方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权限(或调阅工商档案确认所用公章是否备案的公章)

2、审查交易内容的合法性(是否属于禁止性的交易、标的物本身是否拥有合法的权属证明、质量标准是否合法)

4、审查表述的合法性(各类术语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技术规范等方面的权威解释,如果存在不同则需要注明)

5、审查生效程序的合法性(某些合同的生效条件、审批程序,以及某些经营行为必须经过审批和登记之后方可生效)

6、审查合同中引用的法律或技术标准是否已经失效(除非是比较生僻的、需要引起双方注意的法律,否则在合同中没有必要引用

1、审查交易标的与条款的实用性(交易标的不同涉及的法律环境也会不同,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也随之不同)

2、审查行业特点与条款的实用性(这些共性化的特点给交易带来特定化的风险)

3、审查违约风险与条款的实用性(应针对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进行前瞻性的

4、审查争议管辖与条款的实用性(不同的管辖约定有不同的特点和区别)

5、审查合同目的与条款的实用性(对于有特定交易目的的合同,合同中体现合同目的比没有体现更为实用)

1、审查约定不明引起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条款之间缺乏配合、条款内容表述不当、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2、审查无法识别引起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交易内容的可识别性、交易方式的可识别性、时间界限的可识别性、违约责任的可识别性、“合理”的可识别性)

1、审查标的能否满足需求(产品的质量标准、产品的使用说明、服务等)

3、审查其他影响交易需求实现的情况(审查合同条款有无体现委托人的交易目的与交易条件)

模块无关性原则,是指为了避免模块之间的界限交叉或模糊不清,在划分模块时,每个模块都有确定的主题及功能,不同模块的主题及功能互不重复或交叉。

1、审查逻辑推理结果与严谨程度(充分运用逻辑手段分析各种可能性并设置处置条款)

2、审查内涵、外延范围与严谨程度(通过增加义务的内涵可以确保义务的确定性,通过减少权利的内涵可以确保权利行使的广泛性)

4、审查条款间的关联配合(对于哪些是违约、违约如何处理的约定必须严谨而且要相互对应)

5、审查条款间的冲突(可通过合理划分模块功能、提高表述精确度、贯彻条款无关性原则等方式加以避免)

1、审查合同用句(是否单句简单罗列、动作主体不明、句间关系不顺)

省略以避免读为准,引述以无须核对为准,复句以同一主语为主,措辞以前后一致为准。

2、审查合同用词(审查术语、措辞、指代关系、副词、数量词、文言用法的精确度)

3、审查合同的语体问题(书面口语、广告语体、商业信函语言、刻意模范外来合同)

1、审查排版要素的安排(字体与字号、字间距与行间距、排版的中文版式、条款中的段落规模)

参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标准或法规。

『三』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按照集团公司“执纪审查实践锻炼”工作安排,我于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在纪检监察组一中心参加“实践锻炼”。能参加此次“实践锻炼”,我深知机会来之不易,倍加珍惜。三个多月来,在组织的领导和关怀下,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此次“实践锻炼”让我受益匪浅,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工作能力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了显著提升,现将工作收获、体会汇报如下:

一、思想认识得到了锤炼,做监督执纪工作必须政治过硬。

这次到一中心参加“实践锻炼”的15人中,我“意外”地成为唯一被分配到综合处主要负责“领导人员及亲属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起初,我因无法参与业务处室执纪审查工作感到失落和沮丧。经过与公司领导和处室领导汇报交流,我及时调整心态,认识到作为纪检干部,必须要政治过硬觉悟高,服从安排,这也是讲政治的一种表现。后来,我慢慢知道,此次领导人员及亲属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是被一中心经过多方考证“专门”挑出来承担这项工作的,我备受鼓舞,更加坚定干好此项工作的决心,态度决定一切,端正态度是干好工作的前提,经过3个多月加班加点大量细致的艰苦工

作和层层筛查比对,最终获得18条有价值的信息,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突破性成绩和成果,得到中心的一致认可和表扬!

二、开阔了思路,对监督执纪工作理解更加深刻。

通过这次亲身参与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我深切体会到: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量之大,逻辑之严密是出乎我意料的,正如中心领导所说,这项工作不仅是建立了中石油领导及亲属身份证数据库和“三商”基础数据库,严密逻辑的层层筛查更是“大海捞针”般繁杂!做这项工作责任重大,必须特别严谨和细致,不然会导致“漏网之鱼”或“冤假错案”!因此,工作中除了严谨细致外,我特别注意与中心领导和同事的学习交流,善于对照检查,经过中心领导和同事的点拨,我打开思路,同一个问题反复推敲,刨根问底,追根溯源,大胆验证,也为公司日后开展此类工作积累了经验。

三、没有付出就不会有收获,艰辛的努力和付出才能收获累累硕果。

在一中心“实践锻炼”的三个多月来大家有一种共同感觉,觉得按时上班像迟到,按时下班像早退!9点半上班,九点所有人就工作就位了,过了下班点许久了,大家仍然在埋头干活,休息天来办公室经常看到一中心同事们工作的身影,跟随在外面办案就更不用说了,真正是“5+2、白加黑”。他们的敬业精神使我心灵受到震撼,

同时也深深感染了我,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不由自主踏实认真地主动努力工作,3个多月来我几乎天天加班到晚上10点,有时到12点,有段时间因水土不服、天气太冷等原因皮肤过敏也不下“火线”。“实践锻炼”期间完成xx名党组管理干部xx条信息采集,“三商”信息采集xx人,编写3期周报、2期会议纪要,参与大量筛查、校对、复核和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检查汇总报告,参与完成xx人复核报告,协助完成中心台账梳理、案件办理模板制定、文件印发、文字核稿等大量综合工作。

四、知识得到了“补给”,能力得到了提升。

“实践锻炼”,我坚持做到不会就问,不懂就学。通过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课程光盘和中心每周五“雷打不动”的专题学习,通过聆听一中心专家和xx片区纪检培训班上老师的讲课,通过一中心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手把手的“传帮带”,使我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又一次得到“补给”,特别是对谈话技巧、笔录制作、审查审理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把握;在经商办企专项整治工作中严密逻辑层层推进,一环扣一环,大量数据分析筛查提高了信息化运用水平;通过查看卷宗、领导分享交流等方式,学习了更多新的政策和文件,了解了大量真实而又教训深刻、发人深思的案例,使我更加意识到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通过红脸出汗、抓早抓小,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更加意识到监督执纪工作对于维护党纪国法和企业合规经营、对于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具有重要意义;更加意识到监督执纪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因此,我也感到更大的压力,如何在新的环境下,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需要进行更深的思考和实践。

五、搭建起交流沟通平台,友谊得到了巩固。

“实践锻炼”把来自油田、炼化、销售和专业公司等不同单位、原本素昧平生的纪检监察干部从全国各地聚集到一中心,建立起了一个学习、交流、经验分享的机制和平台,三个月的学习相处,与一中心的领导、同事之间、学员之间彼此认识,相互学习、了解,使调训更具有意义,收获了友谊,更收获了我们在纪检工作方面的成长,收获了个人的成长。在自身业务得到提升的同时,我还深刻感受到了中心领导和员工对纪检事业的执着追求,我从他们的'身上体会到为了纪检工作“舍小家”的精神。

这次“实践锻炼”是我学习和锻炼的一次良机,极大地启发了我日后工作的思路和方向。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大量筛查工作尤其对零申报的筛查也让我深刻体会到监督执纪工作更应该把监督放在首位!总结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启发我在以后本企业开展此项工作可借鉴此思路,即

人事部门建立监督对象及亲属身份证数据库,企管部门建立“三商”股东、高管、监事等身份证信息的基础数据库,“三商”准入时,植入程序自动筛查对比,从而使监督关口前移,真正体现“把监督工作挺在前面、摆在首位”,体现日常监督的重要性。

通过“实践锻炼”,发现自己需要学习、改进的方面还很多,需要进一步提高自己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能力、提高与相关人员的谈话技能、提高逻辑分析和捕捉谈话人心理活动的能力、增强团队配合和沟通交流的能力等。凡有不足,主次分明,不断改进,将自己和同事们打造为一个能力出众、业绩优良的监督执纪团队。“实践锻炼”期间,充分体验到中心严明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以中心各位领导和同事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反四风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最后,提两点建议:一是建议加强日常监督工作,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和工作中心变化,日常监督越显重要,建议修订和完善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建议处室给大家创造更多的机会和平台,除“实践锻炼”外,也可协调沟通,派人到一中心参与各类专项工作,“以干代训”加强学习和交流!

以上这些,是我3个多月的体会、感想和收获,所有这些,都要感谢组织给予的机会,感谢领导给予的关怀,感谢同事给予的帮助。“实践锻炼”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永远在路上。这次“实践锻炼”,对我个人真正起到了“补短板,强根基”的作用,三个多月,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和技能,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一种契而不舍、执着追求的精神!我将以此次实践锻炼为动力,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将学到的新理念、新经验、新做法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把学习作为提高能力素质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执行能力,把上级的命令和想法变成行动,把行动变成结果;进一步加强创新能力,注重运用创新思维做好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解决复杂问题能力,针对审计、纪检监察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更好地发挥监督的保障作用,为推动公司早日建成国际水准物流企业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从而用热爱和执着书写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公司的美好乐章!

『四』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一、工程概况,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土方工程所处的地段,周边的环境。

2.四周市政道路、管、沟、电缆等情况。

3.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施工季节、原状土放坡形式及其他要求。

二、工程地质情况及现场环境:

1.施工区域内建筑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要有土的常规物理试验指标,必须提供土的固结块剪内摩擦角φ、内聚力c、渗透系数K等数据。

2.施工区域内及邻近地区地下水情况。

3.场地内和邻近地区地下管道、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设年份等。

4.邻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层数、基础类型、埋深、基础荷载及上部结构现状,如有裂缝、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5.土方工程四周道路的距离及车辆载重情况。

(1)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2)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3)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4)备好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他设施。

(1)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2)如开挖的深度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开挖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应考虑堆土附加侧压力)。

(4)土方开挖工程完成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开挖应根据边坡形式、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施工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内容应包括:开挖机械的选型,开挖程序,机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地面和坑内排水措施,冬季、雨季、汛期施工措施等。

4.开挖监控:

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1.施工前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2.人工挖土方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强处理。

5.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6.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7.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8.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9.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10.结合工程特点采取紧急应急措施。

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并结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方案综合分析、确定。

内容如地下水控制方法;涌水量估算;降水措施等。

地下室管桩承台基础、筏板基础结合的复合型基础是目前比较实用的地下室基础结构形式,筏板基础基于管桩承台之上,考虑到基础整体性及结构合理性,筏板地梁承台上口标高一致且必须同时浇筑混凝土,那么,直接面临的一个承台地梁的支模的问题,由于筏板覆盖于承台地梁之上,若按承台地梁传统支木模板或钢模板施工的话,模板将无法拆除。目前通行的做法是采用砖胎模代替传统模板施工,简而言之,就是在承台及地梁的垫层上砌墙模,粉墙后净宽即承台和地梁宽,高度砌至标

高位置,切忌注意砌筑时放预留粉刷厚度。

考虑与筏板同时施工,砖胎模外墙高度应与筏板上口等高;砖胎模内墙应与筏板垫层下口等高或在垫层厚度之间,筏板

垫层应留出防水厚度。

管桩承台基础中,桩顶标高比承台底标高高出十公分,当桩头高于十公分时,承台底板筋则过高,地梁钢筋箍筋会超高,

导致梁高过高,施工方法是:在桩头无法锯短的情况下,减小箍筋的截面尺寸。。。

『五』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13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相关规定,委托方委托审查方承担 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质(20_)2号“关于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的通知”要求。

1.2 国家及地方建设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管理法规和规章。

2.3.1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3.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的安全性;

2.3.3 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2.3.4 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2.3.5 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批准文件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 2.3.6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及签字。

本合同审查咨询费用按工程总投资的 计取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

说明:

1、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后结清全部审查咨询费。

2、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结论为不合格重新设计的专业再次审查时,委托人应再次支付该专业原审查咨询费的80%作再次审查费用。

6.1.1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的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效性负责,并与报送行政审查咨询的内容相符。

6.1.2 委托方不得要求审查咨询方违反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审查咨询。

6.1.3 委托方要求提前完成审查咨询报告,经双方协商若审查咨询方能够做到,委托方应根据审查咨询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审查咨询方支付赶工费。

6.1.4 委托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审查咨询费用。

6.2.1 审查咨询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工程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审查咨询职责。

6.2.2 审查咨询方应及时向委托方通报审查咨询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不得私下与勘察设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法规、规范等。

6.2.3 审查咨询方应按时间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第四条的内容,交付相应的文件,并对审查咨询报告的质量负责。

6.2.4 审查咨询方应负责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设计变更的相应设计审查工作,并不收取审查咨询费用。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审查咨询工作的,委托人应根据审查咨询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咨询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咨询费的全部支付。

7.2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时间和金额向审查咨询方支付审查咨询费用。如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延,委托方均应按7.1条规定支付审查咨询费。

7.3审查咨询方对审查报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由于审查人员失误造成工程安全事故损失,审查咨询方除协助勘察设计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审查咨询费,并赔偿相应损失部分的审查咨询费,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委托方支付的全部审查咨询费。

7.4由于审查咨询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咨询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审查咨询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审查咨询方双倍返还已付审查咨询费。

8.1 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和结论有重大异议的,委托方应及时组织协调、论证。仍不能解决的委托方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咨询和论证,经裁决后由责任方支付相应费用。

8.2 本合同一式伍份,委托方贰份,审查咨询方贰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8.3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方生效。

『六』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第(1)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5条第(3)项之规定,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被告人李__________之父李_____的委托,指派我为被告人李__________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为其故意伤害一案进行辫护。

在庭审前,我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I会见了被告人。经被告人申请和辩护人的要求,法庭对被害人王__________的伤情,又送请上一级法院法医重新作了鉴定,结论为轻伤。我们对法庭如此尊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严格依法办案的做法,表示赞赏。今天,又听取了庭审调查,对本案的情况有了全面了解。我们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庭审程序合法。现只就对被告人李__________处罚问题,提出以下辫护意见,

一、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都是同厂工人,又都是在共同喝酒之后,为了一件小事而口角打架,以致给被害人造成不应有的伤害。考虑到双方都是同厂工人,案件又发生在厂内,对社会治安秋序的影响不很广,危害程度也不很大,不是属于特别严重的恶性伤害案件。因此,请法庭在处罚上,应该与社会上发生的严重恶劣的伤害案有所区别。

二、这起伤害案件的发生,其原因在于被害人王__________没有根据地诬赖被告人往他身上吐脏物。对此被害人也完全承认。据被害人讲,_______________他和被告人等5人一起喝酒之后,发现后背有吐的脏物,便问身旁的人,可是谁也不承认是自己吐的。被害人就认为是被告人李__________吐的,便问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你也太不像话了,往我身上吐得多脏!”被告人否认。被害人竟肯定地说,_______________“别人不能吐,就是你吐的!”因此激怒了被告人。被告人遭到诬赖而生气,在此情况下才与被害人口角并厮打起来,致被害人轻伤。事实证明,如果被害人不诬赖被告人,是不会发生这起伤害案的,不会引起被告人伤害被害人的后果。况且被害人后背的脏物,到现在也不知道是谁吐的,也没有任何人能证明是被告人吐的。所以,被害人无根据地诬赖行为,对引发本案是负有责任的。请法庭在量刑和处理赔偿经济损失时,要考虑这个重要因素。

三、被告人李__________在庭审中,对伤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且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这说明被告人已有悔罪表现。以上三点辫护意见,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对被告人李__________予以从轻处罚。

辫护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王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七』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篇1:如何审查一份合同<\/h2>

合同审查是律师特别是公司法律顾问的常规任务之一。那么,律师是如何审查一份合同的?

如何审查合同

合同审查是律师特别是公司法律顾问的常规任务之一。

合同审查的过程,其实是法律知识与经营业务知识的碰撞与融合,合同审查最大的忌讳是埋头审查书面合同文件,不顾其他。

拿到一份送审合同,一般是按如下三步进行:

第一步 形式审查

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

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形式审查还要看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其他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看相关文件之间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

第二步 实质审查

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

一、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

二、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

三、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陷阱。

合同条款是否完备的审查标准,以买卖合同为例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

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

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4、质量 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

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或报酬。

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

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7、违约责任。

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

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

9、合同生效条款。

一般应当写明:“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还应当写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或者登记后生效的,或者合同约定须经公证等生效条件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0、清洁文本条款。

合同中应当写明:“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

”在签署过程中,应注意:当合同中有清洁文本条款时,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文字与数字均应当事先打印完成,不得在合同签字过程中出现合同正文里有手写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写的情况存在。

其中,前8项是《合同法》第12条列出的内容。

合同审查时重点关注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清楚、完整、公平,是否严重损害一方利益或者是否存在陷阱。

合同条款内容是否合法,其实就是要审查合同条款或者内容是否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构成无效的情形。

在这里,熟悉相关合同法条文是最起码的要求。

合同条款是否公平,是否清楚,审查时没有固定的方法,只有逐字逐行地看,认真地看,提高文字理解和驾驭能力也是相当重要的。

第三步 沟通、参照

一般的合同,经过第一步、第二步的审查,一些初级的问题都能予以解决。

为防止审查出现重大遗漏和差错,做好第三步就显得十分必要。

沟通――指的是与合同经办人、起草人甚至对方进行沟通,就合同谈判、协商及合同目的等内容进行交流,合同条款中不清楚或者含糊的条款,也需要他们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参照――找到与所审合同相关的国家合同示范文本、行业推荐的示范合同文本、企业的合同范本等,对照在条款和内容上有何重大差别,分析或者询问原因。

――也就是寻找法律依据。

在合同审查中,一定要对照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判断送审的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可行,要不要修改、应当怎样修改,需要寻找肯定或者否定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依据和经济依据。

审查有名合同,要看合同法总则和分则对该合同的专门规定;审查无名合同,更是要审慎行事。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签章。

合同对方如果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签章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是公民个人,则要求其本人签名。

对于超过一页的合同,还应当加盖骑缝章。

所有的印章和签字均应当清晰、完整。

2、合同附件。

要注意合同有无附件以及附件与主合同的关系,审查附件的内容是否与主合同一致。

相当多的合同其附件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应该按照主合同予以同等对待。

3、签约时间。

合同落款处应当有签订的具体时间,这关系到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及其合同履行期限的确定等问题,不可小视。

提醒签署合同领导和授权代表,签字时留下时间这个信息是非常重要的。

一份好的合同应该是:目的正当,内容、形式和程序有效,各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均衡,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结构合理,体例适用,此乃律师追求的目标。

篇2:合同审查法律意见<\/h2>

公司领导:

我们对公司拟定的20xx年劳动合同初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十一条所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为其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1、合同期内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公司开除的,乙方应返回甲方为其支付的全额社会保险费用,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乙方应返回甲方为其支付的全额社会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规定,以员工未满合同期限辞职或被开除,而要求员工返还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无法律依据。因此,建议此条款予以删除。

二、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十七条所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相应赔偿:

1、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条款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但当员工出现解除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但不是员工出现上述解除合同情形导致合同解除都得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对员工承担违约责任仅限定在保密、培训、竞业限制这些方面,除此之外不得对员工设定违约责任。其次,20xx公司劳动合同设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样在合同中应该增加和明确员工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这一条款,这样体现双方权利和义务平等及合同的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议增加以下内容: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二十六条所述:

1、请病假需提供社区诊所级证明或事后补充相关就医证明,3天及以上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病假工资扣除额度按甲方《考勤管理制度》执行;2、事假需按公司流程报甲方主管人员确认方可,事假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三天,三天以上按双倍工资扣除,无特殊情况下不允许请事假,否则以旷工论处,事假工资扣除额度按甲方《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约定员工原则上请假不超过3天,但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由于种种因素员工请假超过3天的情况并不罕见,如果以3天假期为限,超过3天假期扣双倍工资,有违常理。因此建议内容调整为:、、员工因事请假,假期工资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每请假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四、关于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二十三条所述:乙方参加甲方统一安排的培训应与甲方签定培训承诺函,参加培训一年内不得离开公司,若违反此规定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双倍的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议调整为: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应与甲方签定培训协议,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离开公司,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五、关于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第九条所述甲方发放薪酬时间为每月8日,其中绩效考核工资等变量工资在每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推迟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建议修正为: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多处出现“处罚”表述,处罚是一种行政行为,而劳动合同的缔约双方的资格是平等的,所以不能表述为处罚。建议表述为处理。

七、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中多处出现“按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故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告知书应作为合同的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不履行上述告知程序,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无法律约束力。故此建议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告知书须有劳动者签字确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以上意见,请予考虑。

法律事务部:xxx

审查人:企业法律顾问:xxx

法务专员: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3:合同审查法律意见<\/h2>

致: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拟以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____________单位签订关于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合同》,合同文本已由我单位法律事务机构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合同对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信用良好,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义务,具备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项目合法性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本合同项目属合同对方所有,该项目已通过必要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效力及可能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因素。

三、招投标手续合法性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本合同的招投标手续合法,中标有效。

四、合同条款合法性、合理性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在本合同中尚存在以下不能在签订合同前通过谈判消除的问题,并且有可能导致集团公司利益受损,需要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化解,现分述如下:

协议书部分

1、协议书第____条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条约定可能导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

专用条款部分

1、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条约定可能导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

保修协议书部分

1、协议书第____条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条约定可能导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

……

五、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合同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是________,诉讼管辖地选在____。选择的理由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们认为该争议解决方式不违反民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集团公司权益。

六、审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合同主要内容合法公平,无文字错误,不存在严重违法和可能危及集团公司重大利益的情形。在协议书、专用条款、保修协议书部分,除本意见书列明的问题外不存在其他合法性、合理性问题和可能导致集团公司利益受损的问题。我们认为合同双方主体资格合法,合同内容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我单位针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已制定了有效的预防和化解措施,该合同已具备签订的条件,请集团公司审查并同意办理签约手续。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怎样审查合同<\/h2>

怎样审查合同

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网告诉大家怎样审查合同

几类常见合同的审查

买卖合同

1、注意审查对合同项下标的的描述,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2、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3、付款方式:应注意审查付款条件。

4、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5、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

6、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

7、检验条款:第4项所列明的验收条款是基于通信类产品、设备往往需要在安装、调试后经过试运行方可确定产品或设备的可用性,因此在通信类产品和设备的买卖合同中与付款相挂钩的往往有初验、终验等条款。而此处检验条款是指《合同法》第157条、158条规定的情形,往往是到货时的检验,对此应掌握《合同法》第157条、158条的规定。

8、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条款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几各环节的处理和对下一环节的影响。

9、培训条款:注意培训费用、培训内容的约定。

10、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点和保修期内故障的处理。

11、索赔和违约责任:有关违约责任及赔偿并不一定仅出现在索赔和违约责任这一专章条款中,可能散见在各个条款中,因此在审查违约责任时应注意前述各条款的内容中是否存在出现违约的情形,如果在相关各方义务的条款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应在违约责任专章中有所约定。对于违约责任部分,可以列一个帽子条款,将各种违约情形笼统的约定在一个条款中,如: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承诺、保证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注意审查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13、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对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规定的一致。

对于买卖合同,应当掌握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适用买卖、凭样品买卖的特殊规定,尤其是对合同解除方面的特殊规定,这与违约责任有密切关系。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租赁合同

1、注意《合同法》对租赁期限的特别规定,这是租赁合同审查的重点之一。

2、对于出租方对租赁标的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鉴于审查合同时缺乏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因此可以要求出租方对于其享有对租赁标的的完整权利作出承诺,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明确若出租方违反该承诺保证的.,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往往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因此在审查时应当特别注意。

3、租赁标的的维护问题,《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原则上是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可以约定,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是否由关于标的物维修的特别约定,如没有,在维修义务属于出租方。

4、租赁合同中如有转租条款的,应审查是否明确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此外,应根据情况提示转租的法律后果,及承租人度于租赁标的的毁损灭失仍应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5、一部分合同采用的名称是《租赁合同》,但通读合同全部条款后会发现,改合同实质上是一个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有专门的规定,因此熟悉这些规定才能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对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宜采用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分别进行约定,因此应注意两份合同的呼应一致。

6、违约责任方面,应注意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标的,交付的租赁标的有瑕疵的违约责任,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违反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标的、擅自转租、擅自改善租赁标的等方面的违约责任。

业务合作类合同

篇5:如何审查装修合同漏洞<\/h2>

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笔”。

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知识延伸:怎样查看房屋装修合同的设计图纸

1、图纸的比例: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图纸,设计师画的'可能是一个很漂亮的造型吊顶, 可是现场制作出来以后,与设计相差甚远。其原因就是设计师没有按照设计图纸来做施工图。 所以,一张设计图纸必须按照严格的比例来制作。

2、详细的尺寸:有些设计图纸由于设计师没有在准备施工的现场作认真细致的测量, 所以很多尺寸在设计时有遗漏,尤其是一些关键尺寸如果在设计时没有掌握,有可能在施工 时产生设计与施工脱节的情况。

3、项目选择的材料:一份家装报价的基础是工程的做法以及所使用的材料,所以,在 设计图纸上应该标注出来主要材料的名称以及材料的品牌,这便于今后施工人员依照图纸施工。

4、标注制作工艺:在施工图纸中标注必要的制作工艺是为了约束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 中偷工减料,保证消费者得到一个与合同相符的质量保障。

篇6: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h2>

审查项目合同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合同双方就 事宜, 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面积:

4、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 年 月开

工, 年 月竣工。

5、设计单位:

6、勘察单位:

7、建设单位: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

程序性审查的主要范围和内容为:

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三、乙方服务措施:

1、乙方委派进行本合同项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人员均为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专业人员。

2、针对项目的建设特点,为确保约定项目能够在计划的竣工日期顺利完成,除在乙方的《报价书》中已作出的服务承诺外,乙方应与设计单位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联系,提供跟踪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

与甲方的配合

四、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技术文件及交接方式:

乙方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周期:不多于 个工作日。

乙方施工图审查工作周期:

第一阶段:即±0.000以下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即整个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 个工作日

初审完成后,乙方各专业审查人员应按程序和审查要点分别填写各专业审查意见书交甲方或原设计单位,原设计单位根据审图意见修改后返回乙方进行复审,复审意见应在收到设计单位修改文件后5日内提出。复审合格项目应由乙方负责审查的专业人员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一式三份提交甲方。

经乙方审查合格的项目,向甲方提交《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一式两份,并在审查过的施工图文件盖章。勘察报告及结构计算书返还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即开始程序及技术性审查,审查工作按规定工作日数完成并提交审查报告。

篇7:合同审查专项法律服务合同<\/h2>

合同审查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_法专字第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

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2、委托事由

甲方因征地拆迁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工作内容

就征地拆迁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应甲方要求起草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征地拆迁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应甲方要求审查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征地拆迁有关的谈判。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5.2

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相关责任

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律师费

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正,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附则

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篇8:合同法律审查问题<\/h2>

合同法律审查是我们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重要的一道屏障,因此在法律事务部在总结工作前,首先对合同的法律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汇总。在汇总的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对问题进行简单的总结,同时也提出了我们的一些专业的意见。

一、整体状况:

1、合同的质量总体不高,尚处于业务层面。这是合同业务的最低境界,也就是说,合同只是锁定了交易的标的、交易的时间、地点等正常所需的基本要素。虽然这样类型的合同对业务部门来说很满意,但是这不过是符合了他们的习惯及认知水平。我们要清楚的是,合同的质量与业务部门的满意程度并非完全的对应关系。合适的质量才是好的质量。对于我们已经建立法务工作体系的企业来说,合同的质量应该控制在商务层面甚至是专业层面之上,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通过合同的法律审查来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要求。

2、己方利益与对方利益的不平衡。在审查的合同中,大部分的合同都是对方所提供的。虽然说合同的双方的利益要均衡,权利和义务一致,但是对方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他们没有义务必须给我们一方设定更多的权利或利益,相反他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合同中设定对他们履行合同更有利的条款,限制我方的权利甚至设Z合同陷阱。例如在采购合同中,对方往往要求“百份之五十的定金”,合同一旦发生争议,我方就明显处于不利的位Z。

3、合同的滞后性依然存在。合同的法律审查过程其实就是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的过程,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业务部门和某些管理人员不愿意签订合同,不愿意法律审查;即使草草拟定了一份合同,也是为了付款的需要,绝非是要通过法律风险评估。

二、具体问题:

(一)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主体方面的问题。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往往是合同审查中首先接触的问题。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有时通过合同名称及当事人的名称即可确定,而有时有不得不通过对各类证照的审查才能知道。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对合同相对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不明确。B、合同的当事人的名称和最后的公章或签名不一致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连我们公司的名称都出现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未必是法定代表人,如果合同的一方既未盖公章、签名者也不是其法定代表人,合同可能存在效力问题。C、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无当年度工商管理部门的年审记录,即合同主体资格有效性的问题。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未按规定年检或超过批准期限经营的企业,其本身的合法性存在问题。

2、质量约定不明。合同的质量有多种衡量的方式,如以技术标准衡量、以样品衡量、以主观标准衡量等。出现这种情况原因之一是经办人提交审查的合同版本往往是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对方故意把有关质量条款删除或省略,或者玩文字游戏以模糊的概念做出质量不明

的约定。所谓“买的不如卖的精”就是由于产品的供方比需方更了解质量与成本的关系,既可以提供高价格高质的产品,也可以提供低质低价的产品,甚至克扣备品或附件。目前投资公司和度假村公司不断出现部分用品需要提前更换,也正好说明了产品的质量约定不明的问题。

3、履行期限、地点和定金(或预付款)方式不利于降低己方的履行成本或管理成本。履行期限、地点和定金(或预付款)方式等问题的约定不仅仅能保证通过预料中的履行方式来确保交易安全,任何一方也可以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履行方式降低自己的履行成本或管理成本。据初步统计,在审查的合同中,大部分的合同都需要我们在签订合同后履行较高的预付款和定金,比例甚至达到合同总额的50%左右。这其中对我们企业的法律风险系数之高暂且不说,对企业的管理成本也是大大的增加了。实质上,这不是纯法律审查的问题了,而是企业成本控制管理的问题;法律事务部对这条款的修改往往遇到很尴尬的情形。通常,这些都是一个企业必争的条款,但是为何我们如此善待对方?

4、违约责任不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成套话。除了法定的违约责任外,许多种履行情况是否属于违约、承担何种违约责任都可以由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在设定了周密的违约责任范围之后,才能通过提高违约成本的方式,迫使对方按照双方的约定方式履行,确保交易安全;至少可以通过违约责任的约定,给对方以惩罚的同时,转嫁对方的违约可能给自己一方放所带来的损失。此外,违约责任的

如何约定,还关系到诉讼中举证成本的问题。但是在我们审查的合同中所发现的是,合同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是不明确的或以非常笼统的字“高度概括”了。当然,至于约定何种行为属于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则主要取决于哪一方违约的可能性更大,以及每种违约对于自己是否有利。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对方愿意提供违约责任不明的合同版本了,因为我们在合同的质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方面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了。

另外,争议解决的方式约定往往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提交某某仲裁委员会仲裁”等约定不明的套话或者干脆没有任何约定。对于这样的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就有可能使己方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会出现对方为了争取对其有利的管辖法院,“恶人先告状”。

(二)合同的体系、结构等方面的问题:

1、以罗列的方式安排条款。目前大多数的合同均以权利义务罗列的方式安排条款的内容,合同条款不区分功能、不区分次序地依次排列,条款之间的权利义务盘根错节。这样的行文方式,相当于一栋有100个客房的饭店,其房间的编号方式是简单地从1号编到100号,根本无法判断每号房间是在哪个楼层。

2、以点式思维考虑问题。反映在具体的条款上,“点式”的思维方式处于权利义务往往只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没有进行全面的举一反三。造成对某种可能情况进行了约定,而对其他性质相同的可能情况没有进行约定。例如,只约定了质量或付款迟延的违约如何处理,而对时间、空间、辅助义务等方面的违约却没有约定,造成条

款的不均衡。

3、表述的精度不够。合同的表述不是越精越好。但是有时候,表述的精度比合同的合法性往往更为重要,表述上存在的问题往往会导致相互扯皮甚至反复的诉讼,也会使当事人在其他方面的努力付诸东流。表述精度不够的另一个原因对语言歧义现象重视不够,以致在关键的权利义务条款上出现了无法确定其含义的内容,争议也因此在所难免。

4、合同与交易需求不符。法律事务部在合同审查工作之中接触到部分与交易需求不符的合同,或接触到粗制滥造的合同文本。部分原因是经办的法律知识及工作的经验不足,部分原因是具体经办人的敬业精神,以完成任务为导向而不是达到合同目的为导向。估我们初步的估算,各部门或子公司提交的合同文本中,真正涉及法律问题的并不多,不到20%,而表述问题、逻辑问题、操作性问题等在80%以上。

总之,在我们法律事务部这一年来接触到的合同中,从我们法律事务部的角度分析,确实存在诸多的问题,除上述罗列的问题外,尚有合同的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我们法律审查过程中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需要改进和日益完善的。

以上阐述由于我们学识及其他条件的限制,有不当之处,请不吝指正。

法律事务部

篇9: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h2>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事项:

一、协议书部分:

1、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清楚;2、章印是否齐全清楚;3、合同总价款大小写是否一致;4、对方开户行帐号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是否填写正确;5、承包范围界定是否清楚;6、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合格、优良等。

二、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依法批准立项,违反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对承包人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承包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合法;2、承包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及经营资格;3、审查承包企业招投标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三、工期、质量约定:

1、工期:(1)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哪些文件。(2)双方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3)工期延误:在合同文本通用条款中列出了工期延误时应予以顺延的原因,承包人在工期顺延情况发生后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2、质量:(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2)是否明确隐蔽和中间验收双方的义务及验收程序。 合同审查

第一步 形式审查

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

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

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形式审查还要看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其他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看相关文件之间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

第二步 实质审查

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

一、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

二、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本单位利益;

三、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陷阱。合同条款是否完备的审查标准,以买卖合同为例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 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 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4、质量 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或报酬 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 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7、违约责任 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在选择时尽选择本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管辖,以便于更好地维护本单位利益。

9、合同生效条款 一般应当写明:“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还应当写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或者登记后生效的,或者合同约定须经公证等生效条件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0、清洁文本条款 合同中应当写明:“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在签署过程中,应注意:当合同中有清洁文本条款时,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文字与数字均应当事先打印完成,不得在合同签字过程中出现合同正文里有手写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写的情况存在。

篇10: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h2>

发包人:

审查人:

发包人:

审查人:

发包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承担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2重庆市建委关于转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1.3 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 工程建设地点:

2.3工程类别:整人民币;

6.2 双方合同生效后预付审查费 40 %计

6.3 审查机构提交审查合格书时,发包单位向审查机构付清全部审查费。

第七条 发包单位、审查机构责任:

7.1 发包单位责任:

发包单位应对报送审查机构的审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发包单位不得要求审查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如因弄虚作假而产生的后果由发包单位承担。

审查机构提交合格书后,发包单位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建设工程结构作重大修改、工程质量监督部分认为应对修改进行重新审查,造成审查机构重新审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按审查机构所耗工作量向审查机构增付审查费;

发包单位因工程规模、功能变化需要重新进行审查,应报原批准部门同意,并提交批准部门同意修改、调整的批文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7.2 审查机构责任:

审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与市有关的法规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审查职责。建设工程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审查机构应当在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及类别范围内进行施工图审查,对超越审查资质及类别范围审查造成建设工程审查合格书无效,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审查机构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及工程延误所造成的间接损失的责任;

审查机构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单位提交的图纸及经济技术资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发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向审查机构支付审查费.若超期延误支付,按每个工作日承担审查费总额 0.5违约金;

8.2 审查机构由于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约定的.审查资料交付时间,若超期延误按每个工作日承担审查费的 0.5 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9.1 本合同在履行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单位、审查机构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后即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审查人份。

篇11: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h2>

审查项目合同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合同双方就事宜, 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面积:

4、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年 月开工,年 月竣工。

5、设计单位:

6、勘察单位:

7、建设单位: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

程序性审查的主要范围和内容为: 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三、乙方服务措施:

1、乙方委派进行本合同项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人员均为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专业人员。

2、针对项目的建设特点,为确保约定项目能够在计划的竣工日期顺利完成,除在乙方的《报价书》中已作出的服务承诺外,乙方应与设计单位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联系,提供跟踪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

与甲方的配合

四、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技术文件及交接方式:

乙方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周期:不多于 个工作日。

乙方施工图审查工作周期:

第一阶段:即0.000以下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即整个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 个工作日

初审完成后,乙方各专业审查人员应按程序和审查要点分别填写各专业审查意见书交甲方或原设计单位,原设计单位根据审图意见修改后返回乙方进行复审,复审意见应在收到设计单位修改文件后5日内提出。复审合格项目应由乙方负责审查的专业人员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一式三份提交甲方。

经乙方审查合格的项目,向甲方提交《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一式两份,并在审查过的施工图文件盖章。勘察报告及结构计算书返还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即开始程序及技术性审查,审查工作按规定工作日数完成并提交审查报告。

五、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甲方办理报审手续时应向乙方提供或陆续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

⑴ 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⑵ 有关部门对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等专项审批意见书;

⑶ 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勘察审查报告;

⑷ 施工图设计全套图纸文件一套;

⑸ 另提供总平面一张;

⑹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真实性、保密、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所有技术资料及审核后修改的设计文件、计算书等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七、验收、评价方法

审查报告应符合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北京市规委对委托的审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工作。

评价方法:

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本项目审查费固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支付方式为:

分期支付具体为: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后 个工作日内: 元。

施工图第一阶段审查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工作完成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

施工图第二阶段审查工作完成并出具正式审查通过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元。

若阶段发生变化,则双方另行商议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减收项目审查费2。

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申请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其它

对于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将由审查单位负责人和审查人员签字并盖章的《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交甲方,原设计单位修改后,甲方重新送审。复审不合格项目交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处理。复审时间与初审时间详见本合同第四条。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已审查过的主要内容进行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查单位批准后实施。

甲方与乙方对审查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时,甲方可向市规划委提出复审申请,市规划委可另行委托审查单位或组织专家论证,做出仲裁决定。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若甲方要求单方终止合同,原缴的审查费不退,乙方的审查工作超过一半时,甲方应支付全部审查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应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截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本份及副本 份,甲乙各方持正本 份,及副份。

年月日:

篇12: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h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图审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过程中有关细则的通知。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审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名称、规模、投资及审查 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审查资料文件:

第五条 审查费的支付详见下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

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审查报告时间顺延。

6.1.2 在未签合同前甲方已书面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审查费。

6.1.3 甲方应保护经乙方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资料、图纸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6.2.2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审查报告。

6.2.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审查工作时,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审查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费的全部支付。

7.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7.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审查资料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二。

7.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广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3 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一份。

8.4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5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方: 审查方:

年月日:

篇13:合同法律审查工作总结<\/h2>

20XX 年,公司法律事务处围绕公司“提振精神转作风,优化升级保增长”的总体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法律事务,进一步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较好地发挥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总结如下: 一、全面风险管理和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年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将全面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的融合,推动风险评估常态化,并检查风险管理工作成果。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公司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建设,争取早日实现上线运行。

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稳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的形成,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

2012 年,公司按照中葛集团办 251 号文、中葛集团办223 号文印发的《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水电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确保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制度保障,有章可循,有可执行的操作办法,逐步形成管理机制和体系建设,同时配团公司做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按要求开展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今年公司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将公司机关十五个部门的流程数据,包括流程图、风险控制数据、风险数据库、控制文档等信息 上传系统。

并按集团要求,向公司总部机关各处室收集并上报了《公司 年度风险事件调查表》、《2012 年度公司层面风险识别调查表》等风险评估和识别信息。

在总结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并及时报送了《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5 月份集团公 司组织了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理论和实务培训,公司分管领导和法律事务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此外,就系统建设管理员等角色管理配套、资料对接等都进行了沟通,保持系统上下对接,信息更新。

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机构与人事调整情况,确定法律事务处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时调整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处,有 4 人专、兼职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总部机关各职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都配置了风险管理领导和兼职管理员,积极开展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相关工作。

同时按要求在各分公司、重点项目部均相应配置兼职风险管理领导和人员, 风险评估常态化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公司职能部门层面风险收集等,集中开展风险信息集中收集和整理,对重大风险与重点风险领域进行风险评估,汇总风险信息并及时向集团反馈。

对于重点领域风险、较普遍性风险, 及时予以总结、整理,发出警示,比如法律事务处利用公司召开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会等大型会议平台,将阶段性研究整理形成的“主合同履约中应注意的相关风险”、分包合同签订模式及应注意的问题等风险整理、评估成果,在会议上交流学习,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和暴露的重大风险及时进行广泛警示宣传,并汇编入会议交流材料供各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借鉴。

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实施情况 公司转发了《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用于指导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作。

该指导意见基本涵盖了工程项目各阶段和环节的重要风险,适合建筑施工子分公司实施。

为加强和推进集团指导意见在公司实施工作,公司在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暂行 办法实施细则》中作了专章规定,以保障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和发挥作用。

公司总部机关各工程项目监管部门,在制定和修订项目管理制度时,都注意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公司法律事务处为使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渗透到工程项目,以项目管理为对象,防范工程项目失控风险,研究制定了《水电公司工程项目失控风险法律监控办法》,采取日常监控加重点监控措施,对项目从投标签约到在建管理、竣工收尾管理等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重点监控,通过开展各项法律监控工作,跟踪监督重点项目和重大风险,及时从 法律角度提出规范项目管理和防范项目风险的意见、建议及措施,帮助和协助分公司、项目部解决实际问题,防止项目发生管理混乱和失控的风险。

工程管理处针对公司在建项目数量迅速增多、规模做大后因外协队资源不足和自身管理人员紧缺、管控能力不足等因素,所用分包队出现素质实力差、不讲诚信、扯皮闹事增多、分包队管理失控风险凸显的问题,制定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监控管理规定》,从切实提高对分包队的掌控力出发,对分包商的选择、引进和使用等环节进一步作出了延伸规定和源头把关责任,使这个重大风险的防范增强了制度保障。

、风险管理文化宣传和培育。

通过例会讨论、有关会议、合同评审等形式和途径,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宣传,增强各级人员的风险管理知识和风险意识教育,树立 “控制风险就是创造效益”的观念,逐步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二、法律审核把关更加严格,法律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 、“三项法律审核”进一步落实,审核把关更加严格。

根据上级关于企业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 100%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把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化,逐步纳入公司统一开发的管理平台,利用现代网络科技和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在线办公,使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重大决策 的法律审核及其他一些涉法事项的办理等主要日常管理性法律事务已基本实行系统办公,在制度化的基础上实现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

从而大大减少和防止了以前基层单位在报审工作方面的随意性,强化了监控能力。

在合同审核工作中,法律事务处注意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对每一份合同从合法性、严谨性、完备性、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加强内部协作、把关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处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大量日常法律审核工作。

截止目前,共审查承包、分包、标前合作、材料委托采购、保险等各类合同、协议总计 396 份,其中承包 136 份、分包合同137 份,分包策划 90 份,其它合同协议 32 份。

在审查修改的同时,还提出了大量完善合同、加强风险预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从源头上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加强合同范本改进,进一步推进合同标准化工作。

当前公司合同管理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及系统化上已取得较大进展,使合同管理不断得到强化。

在合同标准化建设上,集团和公司已制发和推广国内国外使用的分包、采购、租赁、合作等系列合同范本,在规范合同、防范合同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经营工作发展变化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需要不断结合实际加以改进。

我们在合同审核过程中适应管理型项目等经营需要,加强了劳务分包、委托采购等合同范本条款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收集改进工作,并参与上级 部门制定统一标前合作协议文本的研讨和修改工作,目前已推广使用集团公司已形成的国际国内四个标前合作协议文本,使以前不够统一、规范的标前协议签订行为得到有效监管,强化市场开发领域风险防范。

、推广运用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法律事务管理。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运行。

由于公司同时开发运行新的办公 OA 系统,部分功能重合,集团公司要求我们将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融入到公司 OA 系统中运行,部门就相关事宜与总办及集团信息中心做了联系和沟通,技术上可以实现,但将导致系统更复杂,运行故障也会增加,就相关情况向集团法务部作了汇报。

当前公司日常主要管理性法律事务已基本实行系统办公,规范业务流程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按要求办理好公司新办公 OA 系统有关法律事务业务的同时,也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做好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资料及时更新和上报,以满足工作需要。

三、加强纠纷防控和处理,切实维护企业权益 、公司纠纷管理情况良好。

通过积极化解纠纷,做好案件防控,降低发案率。

公司法务部门按照纠纷报告和预防、处理制度要求,对各单位及项目部出现的争议、纠纷苗头加强监控和指导,落实防范和处置措施,及时化解或妥善处理 了多起纠纷隐患,把纠纷消灭在未然之时,防止酿成严重后果和发生过多诉讼案件,形成讼累,影响公司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

篇14:合同审查方法有哪些<\/h2>

合同审查方法有哪些

合同审查的技巧和方法

合同审查的着重点:合同的效力,合同的中止、终止、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

2、注意审查合同的主体。

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

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

3、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

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合同的履行和中止

1、《合同法》第6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中部分条款约定不明、没有约定的情形下的履行方法,因此对这部分条款需仔细审查,包括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等条款。

2、《合同法》规定了双务合同中的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结合违约责任的约定注意审查双方义务的履行顺序问题。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两个并不完全等同的法律概念,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审查时应掌握合同法第六章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相关规定。

1、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其法律后果只发生一个向后的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

《合同法》第91条规定了合同终止的若干情况: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体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91条最后一款的授权,许多合同文本都有专门条款约定合同终止的情况,但有些约定往往是对违约责任的重复,而违约的情形是可依据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往往是不同的,因此,应结合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分析对合同终止的约定是否属于可以且必要的情形。

2、合同的解除

《合同法》的93条规定了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这些条件的设置往往与一方违约相联系,这是在合同审查时需注意的问题。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当注意这种解除权是一种单方任意解除权而非法定解除权,对该条的适用仍需当事人的约定。

同时,这种解除需要提出解除的一方通知对方,且在通知到达对方时发生解除的效力。

这也是在合同审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之一。

特别是在一方迟延履行时,只有这种迟延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时,另一方才享有单方解除权,否则应给予违约方合理期限令其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解除合同。

审查时还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是否约定了行使解除权的期限。

根据《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也没有规定的,则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必须行使,否则会导致该权利的丧失。

合同法分则许多条款都有关于法定解除的特别规定,如赠与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货运合同、保险合同等,这要求审查时掌握合同法分则对各类合同的具体规定。

合同解除的效力较合同终止更为复杂。

首先它产生一个向后的效力,即对将来发生的效力——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其次,对于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合同法》并没有做一刀切的规定,而是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要求恢复原装;最后,野火四最为重要的一点,多数合同在违约责任条款中会约定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这种约定实际上是错误的,正确的表述是:解除权人有损失的,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可以约定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主要涉及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目前对于约定两个仲裁机构的已被认定为有效的仲裁条款。

应当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仲裁事项。

对于诉讼的条款,应注意选择的法院是否有利。

几类常见合同的审查

买卖合同

1、注意审查对合同项下标的的描述,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2、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3、付款方式:应注意审查付款条件。

4、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5、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

6、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

7、检验条款:第4项所列明的验收条款是基于通信类产品、设备往往需要在安装、调试后经过试运行方可确定产品或设备的可用性,因此在通信类产品和设备的买卖合同中与付款相挂钩的往往有初验、终验等条款。

而此处检验条款是指《合同法》第157条、158条规定的情形,往往是到货时的检验,对此应掌握《合同法》第157条、158条的规定。

8、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条款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几各环节的处理和对下一环节的影响。

9、培训条款:注意培训费用、培训内容的约定。

10、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点和保修期内故障的处理。

11、索赔和违约责任:有关违约责任及赔偿并不一定仅出现在索赔和违约责任这一专章条款中,可能散见在各个条款中,因此在审查违约责任时应注意前述各条款的内容中是否存在出现违约的情形,如果在相关各方义务的条款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应在违约责任专章中有所约定。

对于违约责任部分,可以列一个帽子条款,将各种违约情形笼统的约定在一个条款中,如: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承诺、保证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注意审查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13、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对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规定的一致。

对于买卖合同,应当掌握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适用买卖、凭样品买卖的特殊规定,尤其是对合同解除方面的特殊规定,这与违约责任有密切关系。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八』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委 托 人: (甲方)

受 托 人:

(乙方)

审查项目合同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合同双方就(以下称项目) 事宜, 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面积:

4、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 年 月开

工, 年 月竣工。

5、设计单位:

6、勘察单位:

7、建设单位: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

程序性审查的主要范围和内容为:

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三、乙方服务措施:

1、乙方委派进行本合同项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人员均为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专业人员。

2、针对项目的建设特点,为确保约定项目能够在计划的竣工日期顺利完成,除在乙方的《报价书》中已作出的服务承诺外,乙方应与设计单位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联系,提供跟踪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1)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

(2)与甲方的配合

四、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技术文件及交接方式:

(1)乙方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周期:不多于 个工作日。

(2)乙方施工图审查工作周期:

第一阶段:即0.000以下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即整个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 个工作日

(3)初审完成后,乙方各专业审查人员应按程序和审查要点分别填写各专业审查意见书交甲方或原设计单位,原设计单位根据审图意见修改后返回乙方进行复审,复审意见应在收到设计单位修改文件后5日内提出。复审合格项目应由乙方负责审查的专业人员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一式三份提交甲方。

(4)经乙方审查合格的项目,向甲方提交《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一式两份,并在审查过的施工图文件盖章(三套)。勘察报告及结构计算书返还甲方。

(5)本合同生效后即开始程序及技术性审查(含技术咨询服务),审查工作按规定工作日数完成(见本条第一、第二款)并提交审查报告。

『九』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价格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且,政府价格主管部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同时,该法又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这些规定,本案中的物业公司违反物价局批准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收费过高,对此,你公司既有权向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由价格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也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管理费,如有损失也可要求物业公司给予赔偿。以上两项权力的行使并无先后顺序,既可以先举报后求偿,也可先求偿后举报,还可以同时进行。

物业作为我们的管家,本身就有很多义务是服务业主的,不过有的小区物业却是非常不专业,甚至连最基础的管理功能都没有,小编提醒这时候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通过之前的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上诉。此外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

『十』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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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合同审查法律顾问介绍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正文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二、工程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是怎么样的?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7、不可抗力要量化。

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十一』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十二』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

一、 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______类________ 商品上的独家使用第________ 号________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________类______商品上。商标标识: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生产,甲方不定期的抽查商品质量。

1 在合同期满前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天以内,或是在无须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四、 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已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过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2. 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

六、 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 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乙方经甲方同意根据需要自行印制。

八、 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补充说明。

九、 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十、 违约责任:补充说明。

十一、 纠纷解决方式:可以上诉双方当地法院,由法院裁决。

十二、 其它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

本合同一式3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4.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十三』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劳动合同大都是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款,相当部分的条款都可以在劳动法原文中找到,因此审查起来并不算难。但鉴于我国历史形成的较为复杂的'人事制度,使得实践中遇到的劳动合同即事实形成的劳动关系较为复杂。在审查劳动合同时,必须熟悉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注意审查合同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首先是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其次关于试用的期限应当特别注意。此外,应当注意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与劳动法的规定相符。

合同审查是一项对审查者的要求较为全面的工作,不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还要熟悉企业管理、经济运行的相关知识,当然一切的经验都需要慢慢累积的过程,边学边审,将知识和实践结合起来,很快就能形成自己审查合同的技巧和方法。一份责任心加上一个真诚的实际行动就是建功立业的脚步。

『十四』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政企合同培训总结



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扩大和企业间竞争的加剧,政企合作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商业模式。政企合同的签订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企业在政企合作领域的竞争力和处理合同风险的能力,许多企业开展了政企合同培训。本文将对政企合同培训的目标、内容以及总结进行详细探讨。



一、培训目标



政企合同培训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企业在政企合作过程中的合同管理能力,降低风险并实现合作双赢。具体目标包括:



1. 提高合同知识和法律意识:政企合作中,了解合同法律法规是企业成功实施合同的前提。培训的目标之一是帮助企业了解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识,明确相关条款和责任。



2. 加强合同管理能力:培训将着重培养企业在政企合作中的合同管理能力。包括合同签订、履约和终止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点,提高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和问题解决能力。



3. 强化合同讨价还价技巧:在政企合作中,合同谈判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培训将帮助企业提高谈判技巧,了解合同条款的灵活运用和利益平衡,以达到最佳的合作结果。



4. 建立良好的政企合作关系:政企合作不仅仅是签订合同,还需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培训将提供相关的沟通技巧和合作模式,帮助企业建立稳固的政企合作关系,实现长期发展。



二、培训内容



政企合同培训内容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合同的特点来设计。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培训内容:



1.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介绍当前中国法律体系下的合同法律法规,并阐述在政企合作中的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



2. 合同起草和谈判技巧:包括合同起草的基本原则、常见的合同条款和合同书写的技巧。并结合实际案例,探讨如何在谈判中取得更有利的结果。



3. 合同履约管理:介绍合同履约的基本要点,包括履行义务、控制风险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帮助企业树立履约意识,提高履约能力。



4. 合同变更和解除:分析政企合作中常见的变更和解除情况,并探讨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在合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降低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5. 政企合作的沟通与协作:探讨政企合作中的沟通问题和协作模式。培训中可以组织一些角色扮演和团队活动,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政企合作关系。



三、培训总结



政企合同培训是提高企业政企合作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培训,企业可以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在政企合作中保护自身利益。然而,一个成功的培训需要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并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讲解,让学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的要点。此外,培训结束后还应有相应的考核和反馈机制,以评估培训效果并提供进一步的指导。



总之,政企合同培训对于企业提高政企合作能力和降低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不断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谈判技巧,企业才能在政企合作中获得更多的商机和合作机会。因此,企业应该积极组织和参与政企合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十五』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一)建设工程设计主体的审核审查

在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主体进行审核审查时,主要从两方面进行:第一,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和真实,有些企业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导致其自身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而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企业会通过作假的手段来达到签订合同的目的,使市场的秩序受到干扰,尽管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还是会给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失,所以,要对主体的合法及真实进行严格的审查,另外,对于负责签订合同的个人或单位,要审核其是否已经取得了相应的合法授权,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审核审查工作不仅仅是针对对方,还包括自身。第二,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或许可,对于工程建设行业来说,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或许可,现今资质或许可造价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因此,要对合同主体的资质和许可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因为资质和许可的问题导致合同纠纷的出现。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条款的审核审查

在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审核审查时,要根据该种合同特有的性质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审查,保证合同条款的全面性,同时保证条款的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行性。对于合同中的条款,如果存在着遗漏的现象或者条款内容设计过于简洁、抽象,那么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很容易就产生纠纷。以标的为例,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描述标的时一定要非常清楚、准确、简练,任何相关人员看到该标的内容之后都可以准确的理解。

(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内容的审核审查

第一,审查合同权利义务条款是否具有完整性及可行性。首先审查己方的义务,在履行义务时是否存在阻碍,是否需要依赖外界来履行义务,如果需要对方配合是否已将程序列明。其次审查己方的权利,该审核主要是针对付款,付款的依据、方式是否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否有附加的付款条件及期限,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付款条件等。第二,设计期限约定的审查,合同内容中包含了计划设计完成日期以及实际完成日期,在审查时根据实际的工程设计情况,审查设计期限约定是否合理,是否会出现不按期完成的情况,如果出现应该怎么解决。第三,工程设计合同变更内容审核,当工程设计图纸需要修改、变更时,双方当事人采取何种策略进行变更和修改,避免因为合同中内容规定的不明确而出现更改纠纷问题,影响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及形象。第四,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条件、确认和后续处理程序的审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当合同需要提前终止时,需要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来解除契约关系。因此,在进行审核时,要格外注意这个方面的问题,同时,在合同签订完成之后,还要充分地考虑可变更可能。第五,违约条款的审查,双方依据合同建立契约关系的时间段内,一方当事人会出现违约的情况,当出现这种情况时,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且规定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数额在制定时也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第六,争议解决途径的审查,一旦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时,要通过何种方法解决,在对合同中争议条款的内容进行审查时,要保证审查的准确性及科学性。

(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重要词汇的审查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一种书面形式,是双方当事人用来交流的方式,具有极强的严谨性。因此,在拟定合同内容时,所用到的词汇要具备极强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出于合同专业性特点的考虑,合同中要避免出现存在歧义或者模糊不清的词语,如合理的、巨大的。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会有涉及数字的条款内容,在制定这些内容时,要尽可能地用一个准确的数字来表示,不要用大约的范围来表示,如赔偿金额、交稿时间等,以免日后发生与数字有关的纠纷时,影响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重要词汇进行审查时,要特别的严格,便于双方履行合同。

『十六』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合同起草与审核指引

起草或审核合同是律师最基本、最常规的业务,其实质是法律知识与公司经营业务知识的融合。如何更加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合同审查工作,协助当事人在降低交易风险的前提下完成交易,并最终实现交易目的,既是律师基本素养的体现,也是每一位律师应追求的目标。原则上,律师起草或审核合同可分为准备工作、形式审查、实质内容审查、收尾工作四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

(一)沟通

审阅当事人提供的背景材料,与经办人沟通,了解合同背景及订立目的,了解我方与合同相对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合作内容及当前进展,进而充分获知我方当事人的需求,确定合同的性质,并对合同中需要重点约定的条款初步勾画、重点备注。

(二)找法

查阅合同所涉事项全部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国际惯例等,判断送审的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可行,思考应当怎样修改,寻找相关法律依据。

(三)参照

研阅有关合同范本(相关国家合同示范文本、行业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企业的合同范本等),并决定是否参照。

二、形式审查

(一)审查合同首部、正文、签署部分是否齐全

合同本身可分为三部分,首部、正文及签署部分。首部指合同名称、编号、各方当事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行、账号等,部分合同会在首部设置“鉴于”条款;正文则指合同第一条至最后一条具体条款;签署部分指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及签署时间、地点。

常见错误主要有,当事人名称错误,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签署时间前后矛盾;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主体是否适格,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1.合同相对方为规模较大、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较多的企业时,应当注意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内部职能部门的签约主体资格问题。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具备营业执照即具有签约主体资格,企业的职能部门则不具有。

2、审查相对方的营业执照,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以了解其主体合法性(是否合法存续、有无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等)和经营范围;

3、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同项目(如电信、医疗、建筑工程、通讯等业务),应根据合同内容审查相对方的资质情况。

三、实质审查

(一)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律师在审查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民法典第三章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以及一些特别法的相应规定。民法典第三章针对合同生效估出了具体规定。民法典第44条规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第44条第二款规定了须经审批程序的合同的生效条件,第45条规定了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第46条规定了对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第47条规定了行为能力欠缺的人所签合同效力,第48条规定了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第49条规定了表见代理合同的效力,第50条规定了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50条规定了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上述规定在具体审查合同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甄别确定合同的效力。律师在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审查主要条款是否缺失

民法典第十二条列出了一般合同的八项主要条款,

1、合同各方名称/姓名、住所。在合同中一般设置“通讯方式”条款,明确各方联系人、书面文件寄达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等。

2、标的。区别动产与不动产,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花色等;不动产则应注明名称、面积与座落地点。对无形财产、劳务、劳动成果等,则应要求经办人提供准确的描述。

3、数量。对数量的描述应准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等应符合相关国家规定。

4、质量。如需适用国标、行标,合同中应明确标准代号之全称。合同中应设置“验收条款”,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及质量异议期等。

5、价格或报酬。应明确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履约地点、交付标的物的方式、劳务提供方式与结算方式均应具体明确。

7、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确定违约金的数额及计算方法。

8、争议解决。明确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

此外,还应约定合同期限、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合同生效条款,酌情考虑是否约定其他内容。

(三)审查各方权利义务

合同应当具有公平性与可操作性,而公平性与可操作性集中体现在合同各方权利与义务的条款的设置中。合同的公平性是指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过分强调一方的权利、忽略合同相对方的利益的合同,要么无法签署,要么“显失公平”。可操作性是合同得以有效利用、完成交易和实现利益均衡的具体保证。实践中,大量的合同缺乏可操作性,具体表现在,对合同各方权利的规定过于抽象;对合同各方的义务规定不明确、不具体;虽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做了详细规定但却没有具体操作程序条款,或对此规定不清等等。

在设置权利、义务条款时,律师应首先确保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根据交易各方的市场地位调整相应条款,使各方权利义务相对公平。律师必须全面了解交易程序,明确交易的各个环节对合同各方的要求,进而按照交易环节有针对性地设置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对合同相对方义务条款的设置必须具体、明确,各个环节均应考虑全面。若合同涉及不熟悉的业务领域,律师除了询问经办人、通过网络检索做基本了解之外,还要花费一定时间、精力研读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研究相关案例。

(四)明确违约责任

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必须考虑到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合同中应避免出现“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类似条款,该类条款因不具有可操作性,在纠纷发生时毫无用处。律师在审查违约责任条款时,应结合前述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按合同相对方的义务条款,并结合行业习惯,逐条列举其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形,并明确违约责任的具体执行办法。此外,违约责任的设置应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考虑合同性质、双方合作的关系、未来可能的交往情况等等,从多角度分析后确定最能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违约责任条款。

(五)争议解决条款

设置争议解决条款时,应注意仲裁与诉讼仅可选其一。约定仲裁解决的,则应写明仲裁委的准确全称。约定诉讼解决的,可以明确约定管辖法院,同时应注意为诉讼管辖设定连接点,以方便向法院起诉时的立案受理。关于何时约定仲裁,何时约定诉讼,律师应结合仲裁与诉讼本身的特性及所审合同、客户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仲裁与诉讼相比,具有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一裁终局、快捷便利、私密性强的特点,可以保证当事人以最快的速度获得利益,避免经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这样漫长的诉讼过程。仲裁审理一般以不公开为原则,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尤其是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

四、收尾工作

(一)审核合同的文字、结构和体例

1.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

检查合同的每一条款、每一词、每一字、每一标点符号,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调整易产生歧义的字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

2.审查合同结构的是否合理

合同结构是指合同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组合和搭配形式。完整的合同正文部分应当包括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保密、合同修订、未尽事宜、通知、合同正副本份数、附件等条款。正文部分内容繁多,且无固定模式,如何编排,取决于律师个人习惯、经验等等。通常做法是,在对合同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等合同必备条款进行叙述后,采取专章的形式对各方权利与义务进行界定,约定各方的保证和承诺、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方式。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是重点突出,二是便于叙述,三是能够保证合同整体框架的协调。

3.注意合同体例的适用性

合同体例是指合同简繁及合同各条内容排列形式。有的合同方方面面的内容都要涉及,有的合同力求简要;有的合同采取“章”、“条”、“款”、“项”的形式,有的合同只有“条”、“款”、“项”,有的合同直接按“一、二、三……”顺序排列。合同体例既要视当事人要求而定,又要与合同所涉事项、金额、履行方式、有效期、操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相一致,不能千篇一律。

(二)沟通与反馈

合同审查修改意见只是律师提出的方案、建议,其是否满足实际需要,仍需要与客户确认。律师在审查修改合同时,对于需要客户注意的事项都要以批注或留言方式予以提醒注意,并对重点交易程序、交易内容通过电话联系并确认。在完成合同审查后,与具体经办人及时沟通,请客户的决策层过目后,就分歧点与客户充分讨论后,决定是否予以修订。这样做既是对客户负责,也可以减少律师的执业风险。

『十七』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

一、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_______类_______商品上第_____号_________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______类________商品上。

商标标识:_______________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

六、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

十、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十八』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许可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一定价值的注册商标,乙方希望使用这一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合同中应明确许可使用的是哪个商标,允许被许可方在哪些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许可人可能有几个商标或系列商标,是否都允许被许可方使用应在合同中明确。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注册商标保持一致,也不得随意改变商标标志。一件商标可能指定了多种商品或服务项目。

 

第1条  商标信息

本合同约定许可使用的商标,主要信息如: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商标注册国家或地区:                                                    

商标核准注册日:         年        月        日                            

目前到期日:         年        月        日                                

商品或服务类别:                     

以下称该注册商标或该商标;甲方确认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第2条  许可范围

2.1  许可使用商品或服务:                                             

说明:                                      

2.2  许可使用方式:

乙方仅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该注册商标:

(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2.3  许可使用类型:                                                    

双方同意,许可使用类型为下列第         种方式: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如果商标存在相关的商业标记,如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域名等,为了商标的有效使用,可以要求权利人将相关商业标记一起授权使用。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乙方使用,甲方依约定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在许可合同中应对许可方式明确约定。普通许可虽然许可使用费较低,但市场上同时使用同一商标的主体可能较多,众多的被许可方为生存而专著于激烈的价格战,有可能因此忽视对品牌商品、服务的维护,导致品牌商品、服务的质量下降,同时过低的价格也会使相当一部分的原有品牌认同者失去认同感,除非产品的市场容量特别大,否则不建议加入这类商标的使用者行列;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可以垄断对商标的使用,但相对商标许可使用费会比较高。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可自行使用也可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合同中明确约定商标使用的时间及地域范围。被许可是只能在国内使用,还是在国外市场上也可使用,跨过公司在进行商标许可时,一般会把全球市场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一般在一个区域获得授权的企业不得到其他区域进行制造销售使用。

2.4  关于再许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履行:

(1)乙方不可以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可以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3)乙方可以再许可,限制条件是:                      。 

2.5  许可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商标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

许可期限超出商标注册期限的,由甲方负责申请续展。

2.6  许可地域:                                             

说明:                     

2.7  许可使用方式:

乙方仅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该注册商标:

(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2.8  双方同意,许可地域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许可只在         国家/地区(许可区域)有效,即乙方只得在许可区域使用该注册商标;

乙方承诺不在其他国家/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该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国家/地区出售协议下商品的第三者销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提成的依据可以根据利润确定也可依据销售额确定。依据利润确定提成对被许可人比较公平。依据销售额则相对比较清楚,容易核查。

(2)许可地域以第一条商标注册的国家或地区为准。 

2.9  交付资料: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如下材料交付给乙方:

(1)该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生产、制造该商标标识所需要的文档、电子文件;

(3)如乙方有需求,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本协议约定内容的商标授权书或授权证书;

(4)其他:                     。                              

第3条  许可费用

3.1  商标许可使用费按以下第         种计费方式计发:

(1)一次性计费方式:金额为         元(大写:         圆),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出现违约情形,责任如何分担应事先予以约定。如哪些情况构成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责任形式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一定要具体化,违约金如何计算,不要笼统规定违约一方全部承担违约责任。

(2)按年/半年计算费:金额为每年         元。

支付方式:            

(3)按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数量计费。   

具体计费方式为:                     

(4)按商品销售额计算。具体为:

商品范围:                     

计费标准:                     

销售额的定义:                     

结算、支付时间:                     

(5)其它计费方式:                     

3.2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3.3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正规发票。

3.4  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以无过错方式使用该商标而被罚款或向第三方支付赔偿的,该罚款或赔偿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双方出现争议协商不成,采取哪种解决方式:是诉讼,还是仲裁?到哪个法院进行起诉?

第4条  商标制作

除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使用商标由甲方提供标识外,乙方需制作商标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视同甲方已授权乙方制作。同时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制作的商标,以保证质量。

督促许可方须在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向商标局办理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双方将许可合同副本送交双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查。商标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尽快办理备案备查的手续,使合同内容及合同执行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特别是被许可人属于独占或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的情况下。

第5条  商品质量

5.1  乙方在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上,应标明乙方名称和商品产地。

乙方承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符合较高标准,且不会因商品质量影响甲方及商标本身的声誉。

5.2  乙方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应当满足以下标准:

质量标准:                     ;

技术标准:                     ;

其它标准:                     。

5.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合理时间检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监督帮助商标许可方维持商标的有效性。商标权不得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放弃续展注册;不得申请注销商标,不能妨碍被许可人合法使用商标等。当然被许可人也应积极使用商标。

如乙方的做法或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的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6条  保证与承诺

6.1  甲方保证事项:

(1)甲方保证是该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在许可期间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如涉及商标展期,则手续与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发生商标侵权时,督促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商标的有效性。三种许可的被许可人诉讼权利是不相同的,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有权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在权利人不起诉或不申请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出诉前禁令、证据保全的申请;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则只能在许可人有明确授权时,才能提起诉讼或诉前禁令。在不能制止侵权的情形下。

(2)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未被质押;

(3)甲方保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使用该商标构成侵权的,负责与第三方交涉,乙方对此予以配合;

当然对于被许可人,被许可人也应该协助许可人查明事实。独占许可商标的侵权对被许可人影响甚大,即使对于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如果商标侵权现象普遍。

(4)甲方保证因第三方指控商标侵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法律费用。

被许可人对商标的使用情况可能影响到许可人的利益,甚至关系到商标是否能维持其有效性,一般许可方在许可前会对被许可人的生产能力、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等进行考察,许可方也会采取措施控制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控制的方式包括帮助和监督,如定期不定期的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巡视等或进行其他的交流活动,比如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抽检产品,确保使用相同商标的不同企业的产品质量保持相同。许可方对商品的监督不仅权利也是义务,若不履行品质控制义务将付出被剥夺商标权的惨重代价。当然作为被许可方有义务接受许可人对商品质量的监督审查,保证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

6.2  乙方承诺事项:

(1)乙方承诺在许可地域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维护甲方对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拥有的权利;

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再继续使用许可人的商标。那么被许可方的剩余货物的销售期限、剩余商标标识如何处理等也应予以约定,以最大限度内减少损失。为防止纠纷。

(2)乙方承诺不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超越许可使用商品范围和地域使用该商标;

综上所述,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对被许可的商标要有充分的认识了解。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许可行为而授予乙方的权利,乙方不进行转让、质押;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厂(公司)使用。

第7条  合同变更

7.1  甲方为自然人的,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内,因甲方死亡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的,该商标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由甲方商标的继承者继续履行。

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

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因甲方变更、终止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或转让的,本合同由甲方商标专用权的承继者继续履行。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

甲方没有承继者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  乙方如为自然人,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内,乙方死亡,乙方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由乙方的继承者继续履行。

第8条  合同终止   

8.1  在合同期满后的5天内,或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5天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以说明手中和正在加工中的商品的数量和种类。

4.按条第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

对于许可期限内乙方已经加工或正在加工中的商品,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可将已生产出和正在加工的商品进行必要的处理或销售,但不得再进行新的生产和使用;

(2)乙方不得再将商品进行出售。

(3)其它方式:                     

8.2  甲方有权进行实地盘查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乙方拒绝甲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

8.3  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方得继续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与之近似的商标。

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可方;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可方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可方的财产;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的        %作为赔偿。

.协议终止后。

(2)甲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独占或排他许可使用的约定时,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该违约行为损害乙方签订本合同时之预期目的的,乙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可方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可方违反协议,许可方终止许可外。

9.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不支付许可使用费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被许可方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可方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

(2)乙方违约擅自扩大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使用商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为,并可要求乙方增加支付        %的许可使用费。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可方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可方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可方的帐目,审查费用由许可方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可方应赔偿许可方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可方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第10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可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中。

(1)向本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材料的样本送交许可方认可,许可方不得无理扣留。

 

第11条  保密事项

11.1  双方对合同洽谈及履行过程中获悉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秘密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因一方泄密致使对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该方负赔偿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可方提出要求,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可方的规格和标准,许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可方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被许可方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

11.2  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毕终止时,各方仍需对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保密事项保密,保密时间双方约定为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年。

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可方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可方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根据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被许可方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

11.3  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合同一方提供上述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应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书面提示相关机构注意保密。

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可方有权签订本协议。

第12条  许可备案

本次商标许可的登记备案手续,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

(1)双方同意不进行登记备案;

(2)如乙方要求办理登记备案,甲方应协助配合,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生效后         日内,由甲方负责办理登记备案,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3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1份,乙方1份,用于备案2份。

13.2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十九』合同审查培训总结

一、合同各方的概况;

二、送审(须草拟)合同的形成背景;

三、各方之间的商业安排及业务流程;

四、交易所要达到的目的;

五、合同所需的附件;

六、委托人的交易地位,在交易中是否强势;

七、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法律如何规定、有无失效法律等。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合同除各方签章外的所有文字均为打印文字”

2.“本合同(协议)共页,一式份,****各执份”

5.合同标的、交易方式、交易期限等能否满足委托人的交易目的。

一、法务部成员内部交叉检查;

二、自行复查;

三、同时保留各版本稿件的电子档(原稿、修改稿、终稿等);

四、各稿件文件名应标明“原稿、修改稿、终稿”及对应时间。

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及OA方式同时发送;

二、向经办人确认合同在我方处签或在对方处签; 三、向经办人提供《现场签署合同注意事项》(见附件一);

四、将《法务部审查合同流程表》及未签署合同终板加盖“法务部监察章”; 五、制作《合同进度跟踪表》(见附件二),随时关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一、是否与法务部监察终稿一致;

二、各方签字、印章内容是否与合同打印信息一致;

三、合同正面是否加盖骑缝章;

四、将已签署合同复印件在法务部留档;

五、核实送交部门是否将已签署合同原件及法务部监察终稿原件一同交由行政部归档及归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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