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实用十一篇)
发表时间:2022-12-07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实用十一篇)。
「1」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危害事故发生时有效控制和处理事故,本着“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职业危害的目标分布根据公司生产特点,依据各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特点,确定以下地点为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车间**工序 **车间****储槽 环保车间(工段)废水处理工序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一般职业危害、重大职业危害
三、职业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及其分工1、指挥机构 公司成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人员由董事长、总经理及生产、技术、财务等部门领导组成。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综合部),日常工作由生产部经理兼任。事故发生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董事长任总指挥,总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生产部 备注:若董事长不在时,由总经理任总指挥。若都不在时,由生产部经理任总指挥。2、职责指挥领导小组:jj 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kk 组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ll 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部:jj 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kk 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ll 向上级汇报、向友临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④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指挥部成员:事务部经理: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生产部经理:负责处置事故发生时生产系统开、停调度;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及区域内的消洗、监测工作。经营部经理:负责抢救受伤人员、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后勤主管: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安环科科长: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维修工段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救的现场任务
四、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负有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伍,是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务是担负本公司各类职业危害事故的救援及处置。 1、通讯联络队:由事务部、生产部、设备车间组成。每部门出1人。 通讯联络队负责人:事务部经理。 职责: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讯任务,确保信息畅通。 2、治安队:由事务部负责组成。 治安队负责人:安全员。 职责: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3、救援应急分队:由生产部、事务部共同组成,共12人。 应急分队分队长:职业卫生管理员。 职责:查明物质性质,提出应对现场职业危害事故的补救措施;协助抢救伤员,指导群众疏散。 4、抢险、抢修队:由设备吃惊组成,共8人。包括电气焊、电工、管工等。 队长:设备车间带班长 职责:担负具体抢险、抢修组织工作。 6、医疗救护队:由开发部、生产部共同组成,共8人。 队长:开发部经理 职责:担负抢救伤员、中毒人员工作。 7、物资供应队:由经营部负责组成,共3人。 队长:经营部经理 职责:担负伤员生活必需品和抢救物资的供应工作。 8、运输队:由事务部司机负责。 职责:担负物资运送任务。
五、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 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硝酸、硫酸的大量泄漏而引发职业危害事故;员工误食或过度吸入有毒有害气体等会引发急性中毒等等。另外,强雷暴雨、火灾等自然灾害产生的次生灾害有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一) 一般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 公司一般职业危害事故,可因车间或岗位卫生设施破坏、物料少量泄漏、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员工误操作、员工岗位饮食误食化学试剂等而引发,这方面的危害,可以由日常巡查或员工自检等而发现,并得到迅速处置。(二)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 我公司重大职业危害可因非正常原因而导致,如自然灾害导致硝酸储槽毁损、倾覆从而造成酸雾的大量泄漏、火灾事故造成可燃物燃烧而造成大面积有毒物质(次生危害)外泄而引发。 当发生以上事件时,应迅速启动预案,控制危险源,避免产生更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1、酸槽大量泄漏的处置(1) 最先发现人员应立即通过电话向总值班人员汇报。报告时,应向总值班人员说清具体的泄漏罐体、位置(2) 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及组织现场人员,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在现场设置禁区,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3) 总值班人员迅速通知消防队、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对事故进行抢救处理。 j 抢险、抢修队接到指令后,应穿戴好防化服,按照指令将故障槽化学品倒换至事故储池,避免事故性排放。 k 运输队到达现场后,按照指令及时将中和剂运送到指定地点待命,一旦无法实现完全倒换时进行中和处理,以杜绝事故性外泄排放。 l 医疗救护队到达现场后,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受伤人员的处置,并立即将人员送往就近医院。 (4)处置结束后,消防队应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确保腐蚀物品不污染周边环境,不影响建筑物安全。 2、火灾事故的处置 当发生火灾时,应采取以下措施:j 最先发现人员,用适当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呼叫。k 最先发现人员迅速通知就近第二人迅速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应说明火灾的具体地点、火灾类型、行走路线等);报告总值班人员。l总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迅速下达应急救援的指令,同时发出报警,通知指挥部成员到场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到现场。 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后,应佩带好相关器具(防毒、防火、灭火器),首先查明是否有中毒或被围困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中毒/受困人员脱离现场。 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命令各应急分队开展救援。 ?治安队到达现场后,应做好专业消防队入厂的一切迎接准备,并担负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纠察任务? 医疗救护队到达现场后,与消防队配合,应立即救护伤员或中毒人员,对伤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重伤员送医院抢救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指令,进行管道分割、堵漏及物资抢救工作,减少或削弱火灾波及范围 后勤供应及运输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任务,进行物资抢救及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确保抢险、抢救物资的及时供应。 当火灾得到彻底消除,消防应急分队应在总指挥的统领下进行现场清理,保护火灾现场,防止死灰复燃。 火灾后,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及救援程序运行总结等工作,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应急救援预案的运行质量
六、信号规定
公司救援信号规定:电话联系方式 总值班电话:*********** 消防火警电话:119 医务急救电话:120 市卫生监督所电话:************
七、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了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小事故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责任制和各项制度是必要的。 1、落实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按照专业分工、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年中,应根据人员变化不断进行组织调整和补充充实,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定期组织救援培训和学习,各队按照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不少于2次,以提高指挥和救援能力。 3、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救援、自救等应急处理教育。 4、对各关键岗位进行强化培训和考核,确保相关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并贯彻执行。 5、建立各项制度 j 值班制度。公司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必须有1名总值班人员在岗,以确保发生事故时得到迅速响应。 k 检查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确保一旦危险发生时各方面能够有效发挥作用。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救援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情况。
「2」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应对冰雪灾害确保安全过冬工作,保证各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华阳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区域内的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冰雪等天气而造成的大范围降雪和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二、应急指挥部体系及职责
成立华阳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班子成员及行业分管负责人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潘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邢朝政、王小苗、胡英任办公室成员。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等工作;
(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收集、分析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害情况并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害程度确定应急等级上报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跟踪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影响和灾害,向应急小组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4)在天气恢复正常时,及时向应急小组建议解除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状态;
(5)督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党政办:负责及时将灾情报告镇政府和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提出防灾、抗灾措施和建议,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做好防灾救灾物资、设施储备。
(2)重点办、项目办: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为领导小组启动和终止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提供决策依据。
(3)经发办:参与协调救灾装备,负责企业的灾害预防及抢险救灾工作,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4)应急办: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镇政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类应急队伍。
(5)宣统办:负责组织各主流媒体及时对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6)卫健办: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协助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灾、灾后防疫。
(7)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救急队及时抢救伤病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调开展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工作。
(8)公路站: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工作;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运输工作,安排客运线路的停运和恢复工作,组织公路、桥梁清雪、清障,配合各部门做好冰雪清运工作。负责做好码头安全、畅通工作,及时做好维护工作。
(9)规划办: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老旧房屋排除安全隐患加固维修,及时对居住在危旧房屋的人员进行转移;及时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10)环保办:加强对环境监测、风险评估工作,严防因冰雪灾害引起突发环境事件。
(11)水利站:督促、指导加大对防汛堤坝、水库的巡查力度,防止发生冰雪次生、衍生灾害。做好农村饮用管网的防冻、抢修和技术保障工作;
(12)农办、振兴办:负责农业生产中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民采取行之有效的防冻保暖措施,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负责扶贫产业设施、设备、厂房安全监管。
(13)资规中心: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4)城管中队:及时做好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市容整洁,及时做好市政设施的维修及户外广告牌隐患整治工作,负责各菜市场的秩序保障工作。
(15)市场监督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做好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保证物资安全运转。
(16)供电所:负责供电线路及供电正常,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农村生活用电和农业安全用电需要。
(17)林业站:负责核查、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8)社会事务办:负责储备救灾物资,及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负责敬老院、福利院、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住房安全,严防积雪压垮房屋、伤死人事件发生,做好困难群体日常生活保障;及时将灾情上报应急办公室。
(19)通讯部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负责保障通信线路畅通,组织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搞好灾区应急通信。
(20)财政分局:负责冰雪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21)武装部: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和应急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2)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镇道路的交通安全、安排力量值守危险路段及桥梁,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严密监控;加强对交通工具的检查,严防超载和车辆带病运输;督促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冰雪恶劣气候下的交通事故接、出警和施救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和解救困难群众;组织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消防部队实施抢险救灾;负责公共场所、单位、居民的消防安全。
(23)禁捕办:负责农村自备船舶安全管理。
(24)各村(社区):负责在镇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辖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全面负责,做好灾情调查上报、救灾物资发放、灾民安置、灾民安抚等工作。自预案实施起,负责组织巡察队伍每日排查上报辖区内安全隐患。
(25)应急队伍:负责应急物资、设备运送、出现险情及时抢险,随时可以调动。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
1.领导小组跟据市、县气象局预报对冰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2.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按照冰雪灾害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部署应对工作。
(二)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冰雪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I级),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参照市、县级预警级别,结合实际情况启动预警级别。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Ⅲ级响应
一般冰雪灾害发生后,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Ⅲ级响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冰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和县有关部门单位。
2.Ⅱ级响应
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Ⅱ级响应,县、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和领导小组。
3.I级响应
重大冰雪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级响应,县、乡镇冰雪灾害指挥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应急处置措施
冰雪灾害发生后,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小组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实行早晚信息报送制(早上:11:00、下午:5:00)。
1.各村(社区)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立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要加大对灾情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帮助困难群众度过生活难关。
2.卫生院应派遣专业医疗队伍抢救伤员,并对灾区流行病、常见病进行防治。
3.根据应对处置的需要,派出所、交警中队可以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4.应急指挥机构应当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人群、重点物资设备进行保护。
5.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备、设施。
6.各村(社区)、单位应确立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三)安全防护
1.群众的安全防护
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落实各自预案,在灾情发生时做好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对灾害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社会公众参与时,要对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3.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队、道路劝导员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
(四)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各级应对拓宽社会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群众参与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通信方式
镇、村(社区)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保证24小时通信通畅,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同级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六)冰雪灾害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冰雪灾害评估。冰雪灾害评估结果应当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
(七)应急终止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灾害发生和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灾害发生地应当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受、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对因参与重大冰雪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卫生院、医疗室应对做好冰雪灾害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3.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4.领导小组要组织事发地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组对冰雪灾害事件处置成因进行分析总结。
(二)社会救助
党政办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应当督促保险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兑付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镇应当根据保险灾害应急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应储备保险灾害应急救援必需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等设施设备。
(三)安置场所保障
发生需要转移安置群众的灾害后,第一时间启用临时救援安置场所。雷阳片区临时安置场所:皖江职校;华阳片区临时安置场所:望江四中。确保受到灾害群众安全有序转移。
(四)队伍保障
1.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成员单位建立两支应急处理救援队伍分别负责雷阳片区、华阳片区应急救援和灾情处置工作;镇其他党员干部组成后备救援队伍,负责华阳镇区应急处置工作。
2.镇政府、村(社区)、派出所、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镇政府组织引导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冰雪灾害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五)交通运输保障
交警中队负责对冰雪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运输秩序,公路站应及时做好道路的清障工作,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道路设施进行抢修。
(六)医疗卫生保障
按照“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卫生院、医疗室负责院前急救,县医院、中医院负责后续专科救治,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救护工作。
(七)技术储备与保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建立会商制度,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八)受灾房屋的恢复重建
灾害稳定后,各行业领域分管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职能部门牵头,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对因灾受损的居住房屋、农作物、扶贫产业、林业、道路设施、水库等进行受损等级鉴定,分类统计上报,并根据情况及时安排恢复重建,确保灾后恢复生产生活。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村(社区)、宣传办应当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冰雪灾害预警信号及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二)奖励与处罚
此次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安全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年度考核,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监督检查
镇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到位。
八、附则
(一)预警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镇应急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由镇应急指挥小组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施行。
「3」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各村委会,场镇各单位,乡属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全乡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防止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xx乡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xx乡春运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整改力度,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5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110向xx县交警队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乡政府报告。
(三)乡政府党政办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乡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乡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何金昭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副乡长何晓红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安办、卫生院、交管办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乡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职能部门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现场处置组、突击抢险组、医疗救护组、通信联系组、事故调查组和后勤保障组。
(1)现场处置组:
组 长:何xx
副组长:欧xx
成 员:派出所民警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并按领导小组的决定,并采取措施,平息事态。
(2)突击抢险组:
组 长:何xx
副组长:安xx
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迅速赶到现场,维护秩序,排除险情,控制事态。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杜xx
副组长:蒲xx
成 员:贾xx
职责:拟定紧急救援方案,确定专人、专车和专用器材,
随时接受领导小组的调遣,随时准备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援。
(4)通信联系组:
组 长:何xx
副组长:何xx
成 员: 何xx
职责:掌握现场情况,及时中转领导小组与各小组工作情况信息,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并通过广播、电视及时作好宣传。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冯xx
副组长:何xx
成 员:朱xx
职责:及时赶赴现场展开事故调查、取证,并作好笔录登记。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xx
副组长:马xx
成 员:马xx
职责:负责应急处理过程中所需车辆,物品的调度和所需费用的筹集、发放。
五、预案启动
启动预案由乡政府乡长或乡长指定的领导决定。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乡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
六、应急措施
(一)乡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现场处置组、突击抢险组、医疗救护组、通信联系组、事故调查组和后勤保障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警务室、综治办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乡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加大路面控制力度。交管办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拖拉机、面包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办及各村要做好乡村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安办、交管办、学校要将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确保全乡春节稳定祥和。
「4」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中,电站是供应电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地震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可能对电站造成严重破坏。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电站地震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份针对电站地震应急情况而制定的预案,以确保电站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预案目标
1. 保护电站人员的生命安全。
2. 防止电站设备的严重破坏。
3. 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对供电系统的影响。
4. 确保电站正常运行恢复的时间最短。
三、预案内容
1. 制定地震应急组织机构
根据电站规模和运营情况,制定地震应急领导小组,明确领导成员和责任。该小组将负责救援组织、协调应急工作、信息通报和应急资源调配等。
2. 地震应急预警系统
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并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 电站建筑结构加固
根据地震区域的特点,对电站主要建筑物进行地震加固,确保其能够在地震发生时保持结构完整。
4. 电站设备稳定
制定维护、检修和巡查计划,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电站人员参加地震应急培训,并进行实地演练。提高电站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6. 应急物资储备
建立电站应急物资储备库,包括食品、水、急救药品、通信设备等。确保在地震发生后,电站内部独立应急系统的运行。
7. 信息通报机制
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通报机制,确保应急消息能及时传递给相关人员,并向上级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汇报。
8. 合作机制建立
与地震局、救援部队、医疗机构等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共同应对地震应急情况。
9. 办公室应急措施
建立电站办公室的地震应急措施,包括安全撤离路线、疏散指引等。提高员工的自救能力,降低伤亡风险。
10. 电力恢复措施
制定电力恢复措施,包括抢修流程、设备备份等。确保电站设备能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四、预案实施
1. 预案制定和发布
由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制定预案,并报上级审批后发布。定期对预案进行审核和更新。
2. 预案培训和演练
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电站人员进行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 预案调整和优化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预案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应急响应效果和应对能力。
4. 预案评估和总结
每次演练后,进行预案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进一步完善预案。
五、结论
电站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提高电站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通过合理组织、协调和培训,电站人员能够在地震发生时迅速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安全,减少电站损失。因此,制定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地震应急预案对电站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5」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的健康和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面对未知的疾病和突发状况,国家和地方政府必须制定一套科学而有效的健康防治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背景与目的
健康防治应急预案是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力地进行组织和协调,控制、扑灭和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项规划。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应急管理能力,并为人民的健康护航。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1.政府领导小组: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成立,负责总体规划和决策,统一指导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2.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规模,由政府领导小组指定成立,负责组织和指挥各项应急工作。
3.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和各项防控措施的实施。
4.公安、武装力量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安全和执行防控措施。
5.媒体:负责及时、准确地发布疫情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误导。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健康防治应急预案的重要一环是疫情的监测和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病原学监测:对突发疾病的病原体进行检测和研究,确定其传播途径和危害程度。
2.疫情监测: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疫情发展的趋势和规律。
3.疫情报告:建立疫情报告机制,确保疫情信息的及时、准确和透明。
四、应急响应与控制措施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科学、迅速地采取控制措施是阻止疫情扩散的关键。健康防治应急预案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的来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为后续的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2.个人防护:加强对个人卫生的教育和宣传,鼓励居民勤洗手、佩戴口罩等。
3.医疗救治:加大医疗救治力度,确保病人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恢复。
4.社会心理援助:加强对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援助,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
5.社会管控:加强对疫情区域的封控和人员流动的限制,确保疫情不扩散。
五、资源保障与跨部门合作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资源保障和跨部门合作是保障防控工作顺畅进行的基础。应急预案中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规定:
1.物资调度:确保防控工作所需的医疗物资、防护用品、药品等得到及时调度和分配。
2.人员配备:组织专业的医疗队伍和卫生防控人员,保障救治和防控工作的人员配备。
3.科研支持: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大对疫情的研究和技术支持。
4.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及时分享疫情信息和科研成果。
六、评估与总结
每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是一次重要的实践和经验积累,必须及时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优化预案内容和防控策略。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在下一次突发事件中更好地应对。
健康防治应急预案是安全保障和风险应对的重要手段。国家和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案,并投入足够的物质和人力资源进行实施。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6」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为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公司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公司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安全事故,特制订本预案。
一、管理机构
(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任务:
1、预测、预警:
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湘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社会预警。
2、响应控制、抢险、救援: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行动,确保及时、有序、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采取先救伤员的行动顺序,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做到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级有关部门)。
3、信息管理和善后恢复: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成员保持通信畅通,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协调各部门消除公众恐慌。应急处置后,重点安抚好受害人员及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好现场,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二、车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害家属,并迅速报告交警部门。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交警疏导交通。
4、及时报告投保部门,做好车辆事故的理赔工作。
(二)车辆火灾应急处理:
1、车辆发生火灾后,驾驶员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使用车载消防器材施教。
2、紧急拨打火警电话“119”。
3、组织人员抢救所载货物,及时与货主取得联系。
4、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勘察事故货物损失程度,并查明火灾原因。
5、如有人员受伤,及时送往医院,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三、应急救援行动小组人员及分工
略
四、应急救援行动小组人员联系方式
略
「7」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境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危险性分析状况、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编制。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名称:单位名称+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专项应急预案。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有效衔接。
(三)与事故风险和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五)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清晰具体、操作性强。
(六)要素完整,文字简洁,信息准确。
第十条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并征求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分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
应急预案内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涉及所有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职责清晰、程序明确、内容完整。
应急预案外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本行业专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内容法制化。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备案制度。
中央驻晋企业、外省驻晋国有控股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分级备案的具体办法由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举办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经营性活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在活动举办之日前10天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并提交《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提交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报告。
(三)提交报备的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各1份。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审查工作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对审查通过的应急预案办理备案手续,对审查未予通过的应急预案,应向生产经营单位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原因。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延期备案申请。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实施,并抄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部门和单位。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程序和岗位应急措施,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和自救技能。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易发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并向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单位应急预案响应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组织机构、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工作程序等已经调整的。
(二)应急预案中相关部门、单位或人员以及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应急预案中涉及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完工后。
(六)应急预案演练或响应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部门或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送原应急预案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扩大等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变更、换发和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向颁证管理机关提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应急预案。颁证管理机关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没有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三十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照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能保证正常运转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施行。
「8」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落实应急管理法制,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应急管理是指为避免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而采取的预测预防、事件识别、紧急反应、应急决策、处置以及应对评估等管理行为,是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产生、发展过程中,透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正常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市直、中直、区直各部门与各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依法开展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应对处置工作。
第四条: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潜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应急管理工作的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第六条: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体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职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市人民政府设立由市长、副市长、贵港军分区和武警贵港市支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下设若干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科),负责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市应急委及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总要求,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收集与报告机制、分级负责与响应机制、科学决策与应急处置机制、公众沟通与动员机制、应急资源保障与征用机制、调查评估与职责追究机制、城乡社区应急管理机制等各项制度。
第八条: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依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系,逐步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第九条:市应急委是市人民政府领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与应对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市长领导下,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部署、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副市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市长、副市长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防范、处置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协调处置的办事机构,应急科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分工,分别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和协调处置工作。
应急科(市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接收和转办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向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紧急重要事项;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紧急重要事项。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置个性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办理、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委重大处置工作中的相关文电、会议。
(四)在处置个性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负责协调指导信息汇总、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应急平台系统建设与管理,组织制订和实施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六)负责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修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突发公共事件部门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
(七)指导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八)指导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科普宣教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
其他业务科室应急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联系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理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报送的文电。
(二)组织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三)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并办理相关文电。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起草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保障预案,按程序报批、印发,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健全组织体系,落实职责,明确任务;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信息平台;指导、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第十二条:值守应急工作要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快速报送预警信息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下达和落实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准确、保密。
第十三条:值守应急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首问负责、值守记录和领导带班等制度。
第十四条: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负有重要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值班机构,充实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场所,配备值班电话、传真等设备,确保值守应急24小时运转。
第十五条:第一个接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的值班员是该信息报送处理的首要职责人。值班员务必详细询问信息来源单位,全面掌握首报信息要素,按照值守应急工作程序快速、完整、准确地报送和处理,并负责回答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资料及其报送、处理状况。
第十六条:值班员务必按照值守记录要求,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文字记录,做到及时、准确、简明和要素齐全,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并规范存档。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协助值班员妥善处理值守应急的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各部门共同负责建设市本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九条:市应急办每两年负责协调组织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对贵港辖区应急处置机构、队伍和其协调、反应潜力以及公共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如分析、评估结果证明在可控范围内,每4年对《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如分析、评估结果证明不可控,并有可能引发较大危害的,应根据具体实际及时对《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更新。
第二十条:各部门按照《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负责编制完善市本级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经评估、审核后,按照应急预案管理权限与程序报批和发布。
各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市、县两级应急预案和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做好上下级应急预案的衔接,完善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提高基层应急预案的覆盖面。
第二十一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务必明确应急处置原则、事件分级、信息报告主体和程序、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划分、预警发布和公众疏散、响应级别及其条件、处置措施和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调查评估和恢复重建等资料,并尽量细化,增强其可操作性。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要建立预案演练制度,做到常用的专项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其他各类应急预案每两年演练一次,并根据演练状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要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预案宣传和演练。
第二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分析,及时修改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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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应急体系建设要依据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进行。市应急办负责依据国家相关规划和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将应急队伍、物资、基础设施、科研潜力建设的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提高监测预防、应对处置、应急保障潜力。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要建立广泛的基层信息员队伍,增加对主要自然灾害、重大安全生产危险源、重要基础设施、重点有害生物和疫情的监测网点,提高监测、信息、预警的潜力。
第二十七条: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机制,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
第二十八条:建设全市应急信息平台系统,提高市应急委及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信息收集、预测研判、科学决策、应急指挥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在公安消防部门建设具有多种灾害、事故救援潜力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部门依托相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人员,加强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开展专业训练,作为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密切与驻贵部队和武警部队的联系,发挥其支持地方抢险救灾主力军突击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共青团、红十字会等组织建立广泛的应急社会志愿者队伍。
第三十条: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保障潜力建设,提高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规模和运输协调潜力;依托社会,整合资源,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和社会储备、政府协调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更新轮换制度。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指导各地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重点防护目标、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生命线工程的防灾抗损水平;利用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校园、村委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综合防灾减灾和卫生综合示范工程。
第三十二条:加强气象、地质、地震灾害和公共卫生、应急信息通信等方面的科研工作,提高应急管理科技水平。
第三十三条:财政部门要建立应急管理经费和应急体系建设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所需资金并及时划拨到位。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管理的长效机制,及时对风险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对重要危险源和尚难治理的隐患点实行动态管理与监控,建立监测信息报告、通报制度。
第三十五条:各部门要广泛收集影响公共安全的各方面信息,及时分析、研判,根据可能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向受威胁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当地驻军、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依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必要防范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或减轻其影响。
第三十六条:较重(Ⅲ级,黄色)以上预警信息要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再由市人民政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涉及跨县市区级行政区域的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经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批准。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的个性严重(Ⅰ级,红色)或严重(Ⅱ级,橙色)预警信息要立即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出申请发布和解除。
第三十七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逐级上报、各职能部门直报市人民政府分别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主渠道和辅助渠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职责主体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务必按照规范的渠道、规定的时限完整地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一)各地各部门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查清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信息来源,事件初始原因、类型,已造成损失和后果,影响范围和可能影响范围,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处置效果,事件发展趋势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推荐等信息要素。
(二)较大(Ⅲ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要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在收到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个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遇特殊状况,市人民政府可在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同时,直接向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信息。
第三十九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收、报告、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预测预警信息的基本程序。
(一)值班室收到突发公共事件状况报告或预测预警信息后,属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或敏感突发公共事件的,要立即报告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同时转告有关业务科室。
(二)对重大(Ⅱ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由应急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迅速核实,依据相关应急预案,提来源置意见或方案,起草上报自治区总值班室的事件信息,呈报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较大(Ⅲ级)以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由相关业务科室办理。
(三)分管副秘书长对业务科室呈报的处置意见,应作出明确批示,并决定是否上报分管副市长和报告秘书长。
(四)分管副市长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后,应作出明确批示,决定是否上报市长和自治区应急办。
(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批示、指示,在正常上班时间,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转办和落实;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由值班室负责转告相关业务科室,由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和落实。
(六)重大(Ⅱ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初报、续报信息由应急科上报自治区应急办;综合信息由相关业务科室起草,报分管副市长审批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各业务科室直接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预测预警信息后,亦按以上要求办理。
第四十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事件级别,依次启动本级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尽可能将事态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相关部门给予指导。
第四十一条:到达必须级别、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对处置的,则在分管副市长指挥下,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动相关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处置。相关业务科室协助分管副市长,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办理相关文电和会议。
第四十二条:对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或复杂、罕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办理相关文电和会议。
第四十三条:当突发公共事件扩大或复杂化,超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潜力或处置职责时,经专项应急指挥部申请或根据实际状况,由市应急委领导组织处置工作。
第四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及市应急委作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四十五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要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第四十六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人民政府负责,并制订相应的制度规范管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理解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透过中央、自治区和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发布信息。具体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第四十八条:市应急委组织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负责。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由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与市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第四十九条:市应急委组织的新闻发布会或新闻报道工作,由指挥机构指定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通稿由相关业务科室和有关部门带给,报分管领导审定。
第五十条: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处置的应急指挥机构要认真调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和影响范围,对其危害状况做好跟踪统计。
第五十二条: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处置的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指导、帮忙受影响地区,巩固处置成果、恢复社会秩序、修复受损基础设施、恢复工农业生产、重建损毁民房。
第五十三条: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制度,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党校教育、公务员业务培训和普法工作范围。各部门要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培训。
第五十四条:应急科会同各部门制订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公众应急知识读本。
第五十五条:有关部门要将科普宣教作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用心编制面向社会和公众的宣传手册、画册,拍摄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资料丰富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第五十六条:各部门要组织、指导各地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的技能。
第五十八条:各部门要加强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社、网站等新闻媒体的联系,用心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预警信息在各新闻媒体上的发布渠道。
第五十九条:新闻出版部门要用心做好应急科普读物、音像制品的修改、印刷和发行工作。
「9」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一、事故处理原则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保证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
2.尽快恢复对已停电的用户供电;
3.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必要时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如果未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威胁时,应尽力保持或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应该特别注意对未直接受到损坏的设备的隔离,保证其正常运行。
二、事故处理的一般步骤
1.详细记录事故时间、光字、掉牌及有关负荷情况;
2.向主管领导和部门汇报;
3.判断事故性质及按照预案进行事故处理;
4.根据检查、试验情况,按调度指令恢复送电;
5.详细记录事故处理经过。
三、编制各类事故处理预案的提纲
1.人身伤亡事故处理预案
1.1人身触电事故
根据运行方式,尽量使停电范围为最小的情况下运行人员与带电设备的隔离(包括一、二次设备),同时进行现场心肺复苏法、口对口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
1.2人身中毒事故
通风排气,保证空气畅通,施救人员正确进行自身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将中毒人员与毒源隔离。若是食物中毒,注意留取可疑食物进行化验。
1.3人身遭物体打击事故
严格按急求原则进行正确的现场处理,并立即呼救。
1.4高空坠落事故
注:以上事故预案都必须首先保证救助人员自身的安全,且在施救的过程中,及时向120求救并向上级汇报。
2.电网事故处理预案
3.1误操作事故
误操作事故有可能引发人员伤亡及设备事故和电网事故,应分情况进行处理,误操作引起故障时若人员没有伤亡需立即通知主控室告知明确的人为故障点,使值班人员快速进行恢复操作;若发生人员伤亡,主控室应根据保护动作号及当时的工作安排,速派人查看现场,启动人员触电事故的处理预案进行施救。导致电网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将情况汇报调度,根据指令进行事故处理。
2.2全站主要进线电源失电(要考虑此时通讯也中断后的事故处理预案
按照调度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各级电压等级的母线全停事故
2.4双回并列运行的电源进线其中一回跳闸
2.5谐振引起变电站带母线电压突然大幅升高或降低事故
3.6母线故障
母线故障首先应根据保护动作情况判定,是母差动作还是变压器后备保护动作掉闸,随后认真检查母线所属设备(含支持绝缘子、母线pt等)是否有闪络等痕迹或搭落异物。根据母线是否能短期内投运决定方式调整,考虑与运行系统隔离后的恢复过程。
2.7线路接地故障
如中低压输电线路(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或异相接地、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发生接地等,主要是接地时间的控制和接地点的查找。
3.8失灵保护动作
正确判断启动失灵的回路并将一、二次异常告知相应调度,等候调度令恢复。
2.9线路故障引起的越级掉闸造成的母线失压
2.10低频、低压减载装置动作
正确汇报甩负荷情况及动作轮次。
重点检查强油循环的风冷回路及直流回路是否正常,当负荷不大、温度不高情况下,先退出跳主变压板,检查站用低压备投回路。其余调度指令进行。
3.设备事故处理预案
3.1变压器异常时的事故处理预案
3.1.1主变紧急停运
按照省公司变压器管理规定的九项要求进行。
3.1.2变压器过负荷
3.1.3变压器保护动作(轻、重瓦斯动作、差动保护动作、过流及零序保护动作等)
3.1.4主变冷却系统全停及温度异常
3.1.5主变有载调压机构故障
3.1.6主变严重漏油及油位异常
3.1.7主变各连接部位严重发热
3.1.8主变声音异常
3.1.9主变外部异常
3.1.10主变假油位及储油柜溢油
3.1.11并列运行两台主变其中一台掉闸
3.2开关类设备异常时的事故处理预案
3.2.1断路器机构(异常时的处理)
按机构类型进行,如气动机构漏气、泄压、液压机构泄压、氮气预压力异常的处理,弹簧机构不储能的处理,电磁机构卡涩的处理
3.2.2因出线、联络线断路器、主变断路器拒动引发的越级掉闸
3.2.3断路器、隔离开关发生支柱绝缘子断裂事故
3.2.4运行中油断路器严重缺油
3.2.5运行中操作断路器拒分、合闸(如机构合闸或控制回路故障)3.2.6运行中sf6断路器出现各类异常信号
3.2.7运行中真空断路器灭弧室内有持续放电声或有异常变色
3.2.8运行操作中隔离开关不能正常分、合等故障
3.2.9断路器、隔离开关等设备连接部位严重发热
3.2.10sf6设备发生严重漏气故障
3.3直流系统故障时的事故处理预案
3.3.1蓄电池故障(如蓄电池爆炸、内部开路等)
3.3.2全站直流失电后的处理
如合、控回路总保险(开关)熔断(掉闸),各种信号指示灯熄灭等。
3.3.3严重的直流接地故障
3.4二次设备故障时的事故处理预案
3.4.1运行中的保护及自动装置故障及异常的处理
3.4.2运行中指示仪表故障(如红灯、绿灯不亮)
3.4.3中央信号回路故障(如电源保险熔断)
3.4.4集控中心无法对无人值班站进行远方遥控分合闸,监控数据不再刷新
3.4.5全站通讯中断
3.5组合电器发生故障的处理预案
3.5.1发生大量气体泄漏或压力异常升高的处理预案
3.5.2组合电器紧急停运
3.6防误闭锁装置故障
3.7电气设备因谐振、过负荷、闪络、绝缘击穿、短路等原因造成的爆炸事故
3.8火灾事故(如主变、开关柜、电缆沟、室着火)
4.其他因素影响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的事故处理预案
4.1变电站特殊运行方式和特殊操作中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
4.2各类小型作业引发事故(如施工时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够,带金属物的工具、金属物误碰带电体,挖掘不当损坏接地网或电缆等)
4.3自然灾害问题引发的事故(如地震)
4.4季节性因素影响站内设备安全的事故(如春季大风、夏季雷雨、秋季鸟害、冬季负荷大且污秽严重等)
4.5变电站遭外力破坏
「10」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应急预案范文
为确保我校贯彻实施《学生体质测试》顺利进行,在师生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强化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制。在实施学生体质测试过程中,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制定体质测试活动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可以有效预防意外的发生,并保证师生充分了解发生重大意外时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意外,能够做到及时报警,自助自救,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二、领导机构及岗位职责
组长:刘金富(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贯彻实施体质测试领导工作。
副组长:李荣先(教务处主任)具体负责实施测试领导工作。
梁树国(政教处主任)具体负责学生的组织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成员:李淑芳(政教干事)负责实施体质测试安全巡视检查,意外意外临场调度、指挥工作。
郑长勇(体育教师)负责体质测试师生思想宣传、教育工作。
苏志新(体育教师)负责学生练习,测试组织指导工作。
各班主任,负责学生参加练习活动及测试的安全组织工作。
三、准备工作
1、测试前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体质测试的相关安全事宜,认真学习本预案,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使教师人人都要明确职责,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步骤,做到心中有数。
2、各班召开专题班会,全面了解、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根据学生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有心脏病等不适宜进行体育运动的学生,禁止其报名参加。
3、相关领导带领政教处、教务处及各测试组组长在测试前认真检查场地及器械,保证测试安全。
4、设置安全责任岗,责任到人。安全保卫组在活动进行期间加强对测试场地及过程的安全巡查工作。
5、设立医务小组,在测试期间坚守现场,提前备好相关急救药品和器械,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运动伤害。
四、组织过程
1、参加测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应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各司其责,杜绝安全意外的'发生,以确保活动正常进行。
2、学生须在班主任带领下整队入场,入场后学生不许擅自离开指定地点,更不允许私自离开。班主任全程跟班,负责学生参加测试,确保学生安全。
3、测试前班主任应指导和带领学生做好准备活动,检查学生服装、鞋帽、随身物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讲清测试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预防和减少运动伤害。
4、安全巡视组应加强对校内的巡视,门卫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私自进入校内,严禁学生无假条离校。
5、安全巡视组、医务组在测试期间要始终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安全意外。
6、学生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测试,任何人不得阻拦;测试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学生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及时终止测试。
五、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当遇到滋事、火灾、踩踏、运动伤害、食品卫生等突发事件时,全体参与教师按照预案要求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听从学校统一指挥,开展救护工作,将意外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严禁私自行动。
2、广大师生应保持镇定,原地待命,切勿惊慌乱跑,造成混乱,发生二次踩踏意外,班主任尽快做好本班稳定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学校紧急疏散程序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并立即进行救护,安全巡视组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校长及相关部门,由班主任负责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4、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教师应积极协助,严禁擅离职守,先行撤离。
5、学生发生运动伤害,在岗老师和班主任应立即通知并配合医务人员现场救治,如果伤情严重由老师陪同就医,由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6、在测试中,教师发现学生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测试,并观察该学生的生理状况采取相应措施。
7、如学生在测试中发生晕倒,抽搐等症状,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校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8、测试过程中如有器材损坏,测试教师应及时报修,确保测试的顺利进行。
六、安全有关部门及电话:
巡警:
医疗急救:
火警:
校长室:
「11」电站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随着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中小学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生活压力、升学压力、人际关系压力、生理烦恼等,因而容易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问题,不断出现各类心理危机事件,为了能够及时干预、处理,力争排除或减小危机带来各种负面影响,维护学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的界定
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这里特别界定为“因学生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因素导致的,对个体或群体的生命安全构成危险与威胁的事件,或引发学生个体或群体的阳性精神症状的事件”。比如:因个体生活事件导致学生情绪失控,妄想同学、老师等要害他,而产生不能自控的自杀或伤害他人的想法;或者如“火灾”、“地震”等社会性灾难事件导致的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二、学生心理健康预警等级的划分
学生心理健康的危机程度,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后果,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
一级预警: 事件当事人出现严重精神病性症状(严重妄想、幻觉、躁狂等情绪失控、严重缺乏自知能力、严重抑郁等),危及他人或自身的生命安全,出现伤害行为,且伤害行为尚未结束;或者出现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二级预警: 事件当事人表现出明显的精神症状,或言语中流露出有自伤或攻击他人的倾向,且有一定的诱发事件和动机,但尚未有伤害行为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未出现伤害行为。
三级预警: 事件当事人有严重的心理适应问题,伴随一些精神症状,但尚有自知能力,一定程度上愿意寻求帮助,或已在相关医院接受治疗和辅导,并能坚持服药。
三、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排查评估
排查工作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可以有效的发现和识别学生当中的高危人群,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防患于未然。
各年级应每月一次组织班主任、学生会以及班级心理委员广泛深入学生,通过关心身边每一位学生的心理行为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并上报学年级汇总。各年级应会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排查出的情况进行评估,共同制定“一对一”个性化帮扶方案,实施分级干预。
对于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学生,各年级要选派富有心理健康知识的老师和班主任约谈辅导;对于有障碍性心理问题学生,应及时转介到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于处于心理健康三个预警等级状态的学生,启动该预警等级对应的处理程序。
排查工作应重点关注以下情况:
(1)日常工作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学生;
(2)患严重身体疾病,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就业困难的学生;
(3)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复学、经常旷课或联系不上的学生;
(4)迷恋上网或养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5)遭遇突发事件或家人、身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7)适应不良,如学习适应、生活适应、自我适应、交往适应等问题,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8)患有不同程度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9)既往有轻生倾向或家族中有轻生倾向的学生;
(10)因其他各种问题,如家庭不和睦、性格孤僻、性困扰、对社会现象存在困惑等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四、预警处理办法及程序
(一)预警处理办法
一级预警由事件当事人所在年级上报学校政教处、保卫科,再由保卫处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学校及相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等级,2个工作小时内,启动相应的危机处理工作程序,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预警处理程序
(1)知情单位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年级组、政教处、保卫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保卫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相关年级接报后尽快了解事件当事人信息,确定当事人姓名、身份情况,并立即与当事人直系亲属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尽快来学校;
(3)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召开信息沟通会议,全面了解事件的经过、危机发展状况,各部门提出相应对策,确定执行措施;
(4)在事件发生之后的一周内,由学校学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一步召集相关信息沟通会,了解进展情况和调整处理措施;
(5)由相关学院指定专人全程负责记录、收集有关信息和证据;
(6)危机事件发生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要及时对危机事件的当事人、目击者进行心理干预,此时的危机干预主要采取团体辅导的形式进行,团体辅导的领导者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7)事件当事人应由当事人直系亲属及时送相关医院。若当事人直系亲属不能及时赶到,则由相关学院及时拨打110并送相关医院,相关年级及时取得当事人直系亲属的委托授权,协助办理有关诊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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