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废气处理方案
发表时间:2025-05-02喷漆废气处理方案(通用七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废气治理方案(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喷漆废气处理方案 篇1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加快美丽南湖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嘉美丽发〔20xx〕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大桥工业园区范围内开展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实施“五气共治”,统筹收集、治理、管理三大环节,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臭气扰民问题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大桥工业园区臭气废气整治行动,强化全社会协同治气,着力解决收集治理不到位、管理薄弱、监管滞后等问题,努力改善大桥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把涉气环境信访投诉高发区变成空气质量群众满意和谐区,建设美丽南湖。
二、工作目标
按照“群众闻不到臭气异味”新的要求,全面实施大桥工业园区臭气废气整治,实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大桥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提高,实现“一提升、两下降、三不出现”,即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涉气信访投诉量大幅下降、臭气废气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不出现因臭气废气扰民的群体性上访、不出现重点企业臭气废气超标排放、不出现省级以上媒体的负面曝光。
三、整治范围
一是中华化工集团区块;二是化工集中区块(平湖塘以北、沪杭高速以东、中塘桥以南、西太平桥港以西);三是绿色能源区块。
四、整治原则
(一)方案引领,科学治理。牢固树立方案先行的理念,注重方案设计的前瞻性、统筹性和严肃性,积极引入国内、省内专家和科研院所力量,科学编制重点区域的整治技术方案、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按照“先方案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确保整治项目精准落地。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按照“科学整治、高标整治、依法整治、长效整治”的要求,统筹协调“三改一拆”、“退散进集”等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大对企业违法用地查处和违章建筑拆除力度,从源头消除废气臭气产生点,助推臭气废气整出实效。
(三)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加快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中确定一批整治示范项目,积极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整治任务有效推进。建立整治项目库,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时间、责任主体,项目化推进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治理。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既要大力整治看得见的治理设施硬件,也要着力解决区域执法监管、企业长效管理的体制机制问题,注重建管并重,健全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力求长期成效。
五、时间进度与工作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xx年底)
围绕“抓机制、树样板”的目标,全面启动大桥工业园区废气整治行动。8月底前,区政府出台整治行动实施方案;9月底前,嘉兴科技城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完成重点区域整治技术方案编制;整治企业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完成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技术治理方案编制,市级重点企业9月底前提交到区治气办,由区治气办组织环保、安监等单位及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企业按照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其余企业在10月底前将治理方案报治气办备案;10月底前,嘉兴科技城建立重点区域“网格长”制度,每个网格、企业落实到人,全力推进整治行动。11月底前,嘉兴科技城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机构完成区域大气风险源排查工作,建立臭气来源“指纹库”;12月底前,市级重点示范企业全面完成整治,树立示范样板;其他企业全面开展整治。
(二)整治攻坚阶段(2018年底)
围绕“抓推进、出成效”的目标,深入推进大桥工业臭气废气整治。2018年9月底前,所有整治企业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明显提升,企业环保档案管理规范完整。2018年12月底前,大桥工业园区大气特殊污染因子在线监测系统改造升级为大气复合站,大桥工业园区下风向建设空气质量边界站。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区域涉气信访量较整治前下降20%以上,群众满意度不低于当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底)
围绕“抓巩固、强管理”,到20xx年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专业治理、公众参与的治气机制基本形成,各类整治项目全部完成,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区域涉气信访投诉量较整治前下降50%以上,重点企业废气达标率100%,群众满意度高于当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
六、整治要求
(一)推进“全密闭”工程,提升工艺臭气废气收集率
1.密闭生产车间。实施生产车间整体密闭(除石化、化工行业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甲类乙类车间以外),生产车间除人员和物流通道以外,对车间其余门、窗实施物理隔断封闭(关闭);对人员和物流通道安装红外线、地磁等感应式自动门;同步建设车间换风系统、危险气体自动报警仪等设备和装置,保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
2.密闭原材料仓库。禁止露天堆放逸散臭气废气的原材料;原材料仓库密闭按照生产车间密闭的要求实施;对在车间内堆放原材料和调配原料的,应单独建设密闭场所,或实施生产车间整体密闭。
3.密闭生产线。生产车间确实不具备密闭条件的,应对产生臭气废气的工艺生产线建设包围式密闭装置,确保包围式密闭装置外一米处的臭气废气浓度低于有关废气排放标准中的厂界标准。
(二)实施“全加盖”工程,降低废水废液臭气逸散率
1.污水处理设施全加盖。重点区域内石化和化工行业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水量500吨(含)以上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均要实施加盖密闭。
2.主要臭气产生环节全加盖。污水预处理系统、厌氧(缺氧)处理环节、污泥处理工段等臭气产生主要环节,必须实施加盖密闭,鼓励对其他易产生臭气的污水处理单元实施加盖治理。
3.加盖废气严禁直排。“全加盖”工程不局限于对臭气产生环节安装盖板和全密闭,还应对加盖后的废气采用化学吸收、生物过滤、吸附等技术进行集中处理,或接入企业其他废气治理设施处理,禁止加盖后的`废气通过其他通道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三)建立“全收集”体系,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
1.生产工艺臭气废气全收集。在“全封闭”工程基础上建设工艺臭气废气收集系统,合理设置治理设施风量、车间换风系统风量等技术参数,确保车间、原材料仓库、生产线的密闭空间废气全收集,杜绝废气通过人员和物流通道扩散。
2.储罐废气全收集。储罐大呼吸废气、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无法回收的必须建设收集系统。液体装卸应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方式,严禁喷溅式装载。全面淘汰废气直排的固定顶储罐。
3.开展室外输送管线泄漏修复。室外挥发性物料流经设备(包括泵、压缩机、泄压装置、采样装置、放空管、阀门、法兰等)数量超过1000个的,每年必须开展2次泄露检测和修复,严格控制跑冒滴漏。
(四)落实“全处理”要求,提高臭气废气去除率
1.收集废气“全处理”。所有经收集后的废气必须通过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高浓度臭气废气可直接接入治理设施处理,对低浓度、大风量臭气废气应预先进行吸附浓缩后接入治理设施处理。
2.采用高效治理技术确保处理效率。石化、化工、印刷、涂装行业应采用直接焚烧、催化燃烧、蓄热式焚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其他行业应根据浙江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选取相应的高效处理技术。
3.强化治理设施规范运行。密闭排气系统、污染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施同步运转,废气收集装置和治理设施必须按照规范参数条件运行。
(五)强化“全方位”评估,落实臭气废气整治要求
1.科学编制整治方案。臭气废气排放企业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全面评估分析存在的臭气废气治理问题,科学合理编制“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时间节点、投入资金、责任人等,确保整治措施精准落地。
2.全面评估整治成效。臭气废气排放企业整治结束后,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一企一策”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做到有监测数据、整改对比照片、长效管理等台账支撑,形成整治验收技术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视作整治完成。
3.全面公开整治信息。臭气废气排放企业按照整治要求完成治理后,应对监测数据、整治验收评估结论、整治达标承诺书等有关整治信息在企业网站、厂区大门、当地镇、村等地公开。
(六)增强“全监管”能力,实事求是体现治理成效
1.开展区域风险源排查。实施第三方排查机制,全面排查区域内企业排放废气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情况,以及企业生产常态下超标排放风险,全面排查可能造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区域性臭气扰民的风险源,建立区域性臭气来源“指纹库”,倒查造成区域性臭气的企业来源。
2.强化对重点企业的执法监管。要求重点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设施,建立废气监测、设施运行、有机溶剂消耗、废气处理耗材更换等台账,做到“数据可溯源、过程可控制、结果可信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处理设施、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
3.加大区域空气质量监控设施建设的投入。建成大气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区域边界建设监测站,鼓励嘉兴科技城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建立简易自动监测点,真实反映区域臭气废气治理成效和空气质量改善过程。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桥工业园区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环保局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治气办、区环保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治气办,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嘉兴科技城是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负责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是今年嘉兴市“五气共治”的中心工作,是嘉兴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嘉兴科技城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合力推进。区治气办负责整体推进和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督查等工作;区环保局负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环保审批手续的办理;区经信商务局负责“低小散”腾退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企业厂房等建筑合法性的审查;区国土分局负责企业土地合法性的审查;区安监局负责企业整治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企业整治中涉及职业卫生防护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企业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指导资金保障落实工作。嘉兴科技城负责组织实施整治工作,重点区域整治技术方案编制、风险源排查等工作。
(三)建立激励机制。大桥工业园区特殊大气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边界站等区域监控体系建设项目由区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企业臭气废气治理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积极指导争取上级资金。在整治期限内企业主动实施并完成关停,主要生产设备经拆除验收后按评估价的50%给予补偿,经费由所在地财政承担60%,区财政承担40%。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兼并重组,兼并重组中允许排污权指标进行合并。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考核制度,将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确保重点区域内臭气废气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工作通报交流制度,定期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定期组织交流学习,推广成功经验。
(五)严格整治措施。严格实施“治旧控新”,现有企业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逾期未完成整治的,取消当年度评优、专项资金等资格。控制污染物增量,2018年底前大桥工业园区整治范围内新增VOCs排放总量且未纳入区级以上重点项目的工业建设项目暂停准入。
(六)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创设有利于公众参与监督的各种载体,在各地主要媒体亮明重点区域治理方案,在企业大门口亮明企业废气治理“一企一策”,公布“重点区域镇级网格长”、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强化公众参与和群众监督。强化媒体的监督作用,对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敢于揭短亮丑,开展跟踪报道,督促问题解决。
喷漆废气处理方案 篇2
近年来,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突飞猛快,对于空气的污染也逐渐严重。特别是针对于包装印刷行业的废气污染,印刷行业主要是以美化、识别、宣传商品为主,而采用的印刷方式和印后加工处理技术已经形成一个经济体系!因此市场的需求量很大,在大规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污染浓度较高。
恒峰蓝环境十余年专注VOCs废气治理,接触过的包装印刷工厂不计其数,包装印刷产生的成分主要使用的溶剂型油墨,油墨含有50%-60%的挥发性组分;调整油墨粘度所需的稀释剂更增加了有机废气的排放。在印制品干燥时,油墨所散发的挥发性组分的总含量占70%-80%,会有大量乙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乙酸丙酯以及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气体挥发排放,因此本文对以往治理的案列,分享包装印刷行业的废气治理解决方案。
一、生产工艺及废气来源分析
印刷工艺主要有平版印刷、凸版印刷、凹版印刷和孔版印刷。不同印刷工艺的VOCs来源和排放方式基本相同:VOCs来源于所使用的油墨及稀释剂、复合用胶黏剂及设备清洗剂,可能的排放途径有:油墨调配过程溶剂挥发、印刷过程油墨溶剂挥发、烘干阶段、复合过程及设备清洗过程等。
二、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VOCs排放环节
平版印刷企业所使用的油墨包括溶剂型油墨、植物大豆油墨、UV固化油墨和水性油墨,其中溶剂型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较高,是平版印刷企业主要的VOCs排放源。此外,平版印刷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有机溶剂型洗车水及润版液等也是VOCs排放源之一。
凸版印刷通常用于产品包装印刷,对于色彩要求不高的瓦楞纸包装箱产品一般使用水性油墨,几乎不存在VOCs排放,对于色彩鲜艳的薄膜制品则一般使用醇溶性油墨,印刷过程产生VOCs污染。
凹版印刷广泛应用于包装和特殊产品印刷领域,适用于薄膜、复合材料及纸张等介质,通常使用低粘度,高VOCs含量的油墨,印刷过程产生大量的VOCs,且成分复杂。
孔版印刷VOCs主要来源于油墨及清洗剂,使用溶剂型油墨时VOCs排放浓度相对较高。
复合工艺是指使用胶黏剂将不同的基材通过压贴粘合形成二种或多种材料的组合的一种印后加工方式。包含干式复合、湿式复合、挤出复合、热熔复合等工艺,其中干式复合工艺需要使用大量的胶黏剂和稀释剂,VOCs排放量较大,且成分单一。
三、印刷工艺与VOCs排放特征
目前来说油墨分为酯溶性油墨和醇溶性(也称为水溶性)油墨,基于大部分标签的材料为PVC,酯溶性油墨占据比例较大,酯溶性油墨中会含有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丙二醇甲醚、异丙醇等组分,且耗量较大,而醇溶性油墨中大部分溶剂为乙醇。
印刷工艺过程中的排放特征是浓度低、风量大,浓度范围主要在300-800mg/m。之间,每台印刷机的排风量大约在30000-50000m3/h左右。由于其油墨组分多,VOCs排放成分复杂。
干式复合工艺过程中的排放特征是浓度较高,风量相对较低,浓度范围在1000-3000mg/m。之间,并且由于粘胶剂配方单一,故排放VOCs成分简单,为单一的乙酸乙酯。近年来,包装行业内对于环保生产越来越重视,有意识采用水溶性复合胶水代替传统乙酸乙酯胶水,随着环保型原料的技术进步,复合生产的VOCs排放有望在不远的将来得到彻底改善。但就目前来说,乙酸乙酯胶水复合仍然是主要的生产方式。
以上两种工序排放的溶剂气体均易于吸附:溶剂的使用量大,环境污染严重,急需治理。
四、治理方案选择
常见处理方法比较
恒峰蓝环境十余年VOCs治理经验,选择有机废气处理方法,总体上应根据以下因素:有机污染物质的类型、有机污染物质浓度水平、有机废气的排气温度、有机废气的排放流量、微粒散发的水平、需要达到的污染物控制水平。
有机废气的处理方法种类繁多,特点各异,常用的有冷凝法、吸收法、燃烧法、催化法、吸附法、低温等离子、生物法、蓄热式氧化法等技术。
(1)冷凝法:将废气直接冷凝或吸附浓缩后冷凝,冷凝液经分离回收有价值的有机物。该法用于浓度高、温度低、风量小的废气处理,但此法投资大、能耗高、运行费用大,不适用于低浓度、大风量的包装印刷尾气治理。
(2)吸收法:可分为化学吸收和物理吸收,一般不采用化学吸收。物理吸收是选用具有较小的挥发性的液体吸收剂,它与被吸收组分有较高的亲和力,吸收饱和后经加热解析冷却后重新使用。该法用于大气量、温度低、浓度低的废气,装置复杂、投资大,吸收液的选用比较困难,液体吸收法净化率只有60%~80%,这种方法实际应用存在吸收效率不高,一般难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而且存在着二次污染问题;
(3)直接燃烧法:利用燃气或燃油等辅助燃料燃烧放出的热量将混合气体加热到一定温度(700~800℃),驻留一定的时间,使可燃的有害气体燃烧。该法工艺简单、设备投资少,但能耗大、运行成本高。对于处理低浓度、大风量的包装印刷尾气,选择直接燃烧法太不经济,而且浪费能源。
(4)催化燃烧法:将废气加热到200~300℃经过催化床燃烧,达到净化目的。该法能耗低、净化率高可达95%、无二次污染、工艺简单操作方便。适用于小风量、高温、高浓度的有机废气治理,不适用于低浓度、大风量的包装印刷尾气治理。
(5)吸附法:
①直接吸附法:有机气体直接通过活性炭,可达到95%的净化率,设备简单、投资小、操作方便,但需经常更换活性炭,若无再生装置,则运行费用太高;因此可用于浓度低、污染物不需回收的场合。
②吸附回收法:有机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该法利用活性炭等吸附剂吸附有机废气,接近饱和后用水蒸汽反吹活性炭进行脱附再生,水蒸汽与脱附出来的有机气体经冷凝、分离,可回收有机液体。该法净化效率较高,但要求提供必要的蒸汽量,适用于低浓度、大风量的包装印刷尾气治理。
③吸附--催化燃烧法:应用新型活性炭(多为蜂窝炭或纤维炭)吸附浓缩低浓度的有机废气,吸附接近饱和后引入热空气加热活性炭,使有机废气脱附出来进入催化燃烧床进行无焰燃烧净化处理,热气体在系统中循环使用或增设二级换热器进行热能回收。该法将低浓度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将其浓缩成高浓度的有机废气再通过催化燃烧彻底净化。但催化剂容易易中毒,需定期更换催化剂,造成运行费用太高。
(6)低温等离子法:利用介质放电产生的等离子体以极快的速度反复轰击废气中的气体分子,去激活、电离、裂解废气中的各种成分,通过氧化等一系列复杂的化学反应,使复杂大分子污染物转变为一些小分子的安全物质(如二氧化碳和水),或使有毒有害物质转变为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物质。
该法消耗低,具有装置简单,易于操作,占地面积小,使用方便等优点,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净化效率低的问题。由于是一项新技术,人们对于其作用机理研究不够充分,还没有形成规律性认识,很多企业只是在模仿这项技术,并没有真正掌握真正的核心技术。
(7)生物法:该法是基于成熟的生物处理污水技术上发展起来,具有能耗低、运行费用少的特点,在国外有一定规模的应用。其缺点在于污染物在传质和消解过程中需要有足够的停留时间,从而增大了设备的占地,同时由于微生物具有一定的耐冲击负荷限值,增加了整个处理系统在停启时的控制。该法目前在国内污水站废气治理中有少量应用,对工业废气治理的应用很少。
(8)光催化氧化法:该法是通过光催化氧化反应净化消除挥发性有机气体。所谓光催化氧化反应,就是让太阳光或其他一定能量的光照射光敏半导体催化剂时,激发半导体的价带电子发生带间跃迁,即从价带跃迁到导带,从而产生光生电子(e-)和空穴(h+)。此时吸附在纳米颗粒表面的溶解氧俘获电子形成超氧负离子,而空穴将吸附在催化剂表面的.氢氧根离子和水氧化成氢氧自由基。而超氧负离子和氢氧自由基具有很强的氧化性,能使有机污染物氧化至最终产物CO2和H2O。利用光催化氧化工艺处理废气是一种应用前景非常广阔的方法。但是目前大多数还在是运用于室内空气的净化,主要用于处理低浓度有机废气领域,有效运用于较高浓度有机废气处理的工业应用还很少,处理效率得不到保证。
(9)蓄热式氧化法:该法是利用天然气或燃料油燃烧放出的热量将混合气体加热到一定温度825℃,滞留一定的时间(0.5~1秒),使可燃的有害物质进行高温分解变为无害物质。本法的特点:工艺简单、去除率高,通过蓄热材料回收热量,可以达到90~95%的热回收率,运行费用较少,尤其对于一些复杂组分处理效果较好。
五、治理方案确定
在包装生产中,由于干复工艺的废气风量小、浓度较高、VOCs排放成分单一,此处废气建议采用活性炭纤维吸附+水蒸气脱附再生回收技术、颗粒活性炭吸附+氮气保护再生回收技术,将回收的溶剂(乙酸乙酯)经过提纯后进行再利用。
对于印刷工艺来说,由于废气具有大风量、低浓度、成分复杂不具有回收价值等特点,此处废气建议采用旋流板塔+过滤器+沸石浓缩转轮设备(浓缩倍率5~20倍)+蓄热式焚化炉(RTO)+热能回用处理后达标排放。每座沸石转轮浓缩设备最大可处理风量约100,000m3/h(需视废气成分/浓度/性能需求调整),若常温废气风量大,可以并联沸石浓缩转轮(使处理风量增加),并藉由此设备本身高浓缩之特性,使脱附后废气风量大幅降低,可降低整体系统设置成本及RTO炉操作成本。
对于印刷工艺设备是间歇工作的场合下,此处废气建议采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热能回用处理后达标排放。
六、主要设计依据
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恒峰蓝环境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治理技术方案,主要涉及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xx;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xx;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
《工业与民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201-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524-20xx《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872-20xx《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815-20xx《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七、技术方案介绍
1、活性炭纤维吸附+水蒸气脱附再生回收技术方案
(1)方案概述
干复工艺排出的废气具有风量小、浓度较高、VOCs排放成分单一等特点,此处废气建议采用活性炭纤维吸附+水蒸气脱附再生回收技术、颗粒活性炭吸附+氮气保护再生回收技术,将回收的溶剂(乙酸乙酯)经过提纯后进行再利用。
从吸附工艺来讲,水蒸气脱附再生回收技术依然是主流技术,工艺不断得到了不断完善,故在此处重点介绍。过滤器配置压差报警,实时监控内部滤网阻力变化,当阻力达到设定值时,系统报警并提示更换过滤棉,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2)沸石转轮系统
涂装废气通过旋流板塔及过滤器去除漆雾后进入沸石转轮吸附,吸附后的洁净气体经烟囱达标排放。冷却气通过沸石转轮冷却区预加热后再经过热交换器升温至所需的脱附温度,进入沸石转轮的脱附区,脱除吸附在分子筛内的有机组分。
(3)RTO蓄热式焚烧炉系统
脱附后的废气由脱附风机加压进入RTO炉,通过气缸带动挡板运动,反复切换执行进气/排气操作。RTO炉中采用燃气燃烧器对废气进行加热,使燃烧室温度控制在850℃左右,确保VOCs氧化完全。经高温氧化处理后的废气经蓄热层回收热量后经烟囱达标排放。
(4)沸石浓缩转轮设备+蓄热式焚化炉(RTO)工艺流程
2、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技术方案
(1)方案概述
印刷工艺排出的废气具有大风量、低浓度、成分复杂不具有回收价值等特点,如果印刷工艺设备是在间歇工作的场合下,此处废气建议采用预处理+吸附浓缩+催化燃烧+热能回用处理后达标排放。
工艺流程为:吸附浓缩—解吸脱附—催化燃烧的工艺流程。(参图可见),由2个活性炭吸附器,一个催化燃烧器(辅之低压风机、阀门等构成)。废气经预处理除去粉尘、颗粒状物质后,送入活性炭吸附器A,当活性炭吸附器A接近饱和时,首先将处理气体自动切换到活性炭吸附器B(活性炭吸附器A停止吸附操作),然后用热气流对活性炭吸附器A进行解吸脱附,将有机物从活性炭上脱附下来。在脱附过程中,有机废气已被浓缩,浓度较原来提高几十倍,达2000ppm以上,浓缩废气送到催化燃烧装置,最后被成为CO2与H2O排出。
完成解吸脱附以后活性炭吸附器A进入待用状态,待活性炭吸附器B接近饱和时,系统再自动切换回来,同时对活性炭吸附器B进行解吸脱附,如此循环工作。
当有机废气的浓度达到2000ppm以上时,催化床内可维持自燃,不用外加热。这个方案不仅大大节省了能量的消耗,而且由于催化燃烧器的处理能力仅需原废气处理量的1/10(3000m3/h),所以同时也降低了设备投资。本方案既适合于连续工作,也适合于间断工作。
单台活性炭吸附器的解吸脱付大约需要2-3小时。吸附风机用变频器控制,可以依照需要的风量或者装置入口的净负压来进行调节。
喷漆废气处理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工业炉窑是指在工业生产中利用燃料燃烧或电能等转换产生的热量,将物料或工件进行熔炼、熔化、焙(煅)烧、加热、干馏、气化等的热工设备,包括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窑)、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焦炉、煤气发生炉等八类(见附件1)。工业炉窑广泛应用于钢铁、焦化、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对工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也是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的主要排放源。相对于电站锅炉和工业锅炉,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明显滞后,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源解析结果表明,细颗粒物(PM2.5)污染来源中工业炉窑占20%左右。
从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来看,我国既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设备,也存在大量落后生产工艺,环保治理设施简易,甚至没有环保设施,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劣币驱逐良币问题突出。尤其是在砖瓦、玻璃、耐火材料、陶瓷、铸造、铁合金、再生有色金属等涉工业炉窑行业,“散乱污”企业数量多,环境影响大,严重影响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是打赢蓝天保卫战重要措施,也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相关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xx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范围见附件2)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系统梳理工业炉窑分布状况与排放特征,建立详细管理清单,实现监管全覆盖。聚焦工业炉窑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以及相关产业集群,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合理把握工作推进进度和节奏,重点区域率先推进。
坚持结构优化与深度治理相结合。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深入推进涉工业炉窑企业综合整治,强化全过程环保管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通过“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提升产业总体发展水平。
坚持严格监管与激励引导相结合。加快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执法,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显著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实施差别化管理政策,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
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等地要按时完成各地已出台的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二)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重点区域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加大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20xx年年底前,重点区域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
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
(三)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见附件3),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见附件4),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许可要求。
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包括铸造,日用玻璃,玻璃纤维、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等建材行业,钨、工业硅、金属冶炼废渣(灰)二次提取等有色金属行业,氮肥、电石、无机磷、活性炭等化工行业,应参照相关行业已出台的标准,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见附件4),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见附件5),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焦化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内电解铝企业全面推进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全面加大热残极冷却过程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建设封闭高效的烟气收集系统,实现残极冷却烟气有效处理。重点区域内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应逐步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等设施,鼓励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具备条件的焦化企业实施干熄焦改造,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加大煤气发生炉VOCs治理力度。酚水系统应封闭,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鼓励送至煤气发生炉鼓风机入口进行再利用;酚水应送至煤气发生炉处置,或回收酚、氨后深度处理,或送至水煤浆炉进行焚烧等。禁止含酚废水直接作为煤气水封水、冲渣水。氮肥等行业采用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的,加快推进煤气冷却由直接水洗改为间接冷却;其他区域采用直接水洗冷却方式的,造气循环水集输、储存、处理系统应封闭,收集的废气送至三废炉处理。吹风气、弛放气应全部收集利用。
(四)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各地要加大涉工业炉窑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力度,结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划环评等要求,进一步梳理确定园区和产业发展定位、规模及结构等。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标先进企业,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加强工业园区能源替代利用与资源共享,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等,替代工业炉窑燃料用煤;充分利用园区内工厂余热、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加强分质与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清洁低碳高效产业链。
加强涉工业炉窑企业运输结构调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
涉工业炉窑类产业集群主要包括陶瓷、玻璃、砖瓦、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铸造、独立轧钢、铁合金、再生有色金属、炭素、化工等行业。各地应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征等自行确定。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排放标准体系。加快涉工业炉窑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铸造、日用玻璃、玻璃纤维、矿物棉、电石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加快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修订。鼓励各地制修订相关行业地方排放标准。
(二)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氮肥、有色金属冶炼、再生有色金属等行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加快其他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建设,重点区域内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炭素焙(煅)烧炉(窑)、石灰窑、铬盐焙烧窑、磷化工焙烧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原则上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工业炉窑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推进焦炉炉体等关键环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自动监控、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视频监控数据至少要保存三个月。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自动监控设施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对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严格处罚,追究责任。
(三)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按期完成涉工业炉窑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对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放以及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依法予以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对于无证排污、不按规定提交执行报告和严重超标超总量排污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实施差异化管理。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工艺、燃料类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以及大宗物料运输方式等,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检查、经济政策制定等方面,对标杆企业予以支持,对治污设施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各地应将涉工业炉窑企业全面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全覆盖。针对工业炉窑等主要排放工序,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设备。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异化应急减排管理。重点区域内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涉大宗货物运输企业,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五)完善经济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激励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按照有关条款规定,对涉工业炉窑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待遇。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落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
给予奖励和信贷融资支持。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达标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工业炉窑治理等。
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涉工业炉窑行业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污染深度治理。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更高价格。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提高加价标准。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基于污染物排放绩效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工业炉窑清洁低碳化改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地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部署,把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清单,掌握工业炉窑使用和排放情况;提前谋划,制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要求,细化任务分工,确定分年度重点项目(示例见附件6),20xx年9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
(二)严格评价管理。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省(区、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每年对上一年度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按照行业治理标准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方案等要求,组织开展评估工作,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严防建设简易低效环保治理设施。
建立完善依效付费机制,多措并举治理低价中标乱象。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将工程建设质量低劣的环保公司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运维机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涉工业炉窑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停限产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政府招投标、政府荣誉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地要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达标、未按证排污的,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严格处罚,并定期向社会通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任务,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治理不到位的,要强化监督问责。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工业炉窑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本行动方案和地方有关部门要求等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装备升级和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健全内部环保考核管理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技术支持。研究制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技术指导文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环保公司等合作,创新节能减排技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出台相关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引导树立行业标杆,助推行业健康发展。鼓励行业协会等搭建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交流平台,促进成熟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六)加强宣传引导。工业炉窑涉及行业多、领域广,各地要营造有利于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开展工业炉窑污染治理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跟踪相关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做得好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
喷漆废气处理方案 篇4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八公山区实际,制定八公山区20xx年度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请各牵头领导和牵头责任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约束性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砖瓦企业大气排放管控专项行动。
对辖区内所有砖瓦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窑炉脱硫废气治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安装在线监测并联网;破碎车间全密闭、安装喷雾降尘、上料口安装布袋除尘器和集气罩;所有物料必须进入封闭式库房,临时不能入库的应全面覆盖;加强厂区地面洒水保洁、车辆进出冲洗力度,防止扬尘污染。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科技经信局
(二)大型货车和重污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对重污染车辆、农用车闯禁区行为及运输车辆抛洒、超载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运输散状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车厢,或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加快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优化大车绕行路线。
牵头领导:陈福建
牵头单位:八公山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城管执法局、八公山交通分局
(三)打击非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成品油油品质量监管,开展企业自备油库专项检查和质量检测,摸清底数;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开展重点道路、停车场非法加油站点治理行动。
牵头领导:管迎悦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八公山交通分局、区发改委(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散煤整治专项行动
1.对散煤生产加工、销售开展整治。
对禁燃区生产、加工、销售散煤经营户进行全面摸排、整治。对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依法进行关闭,对违法销售散煤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牵头领导:管迎悦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对散煤使用开展整治。对禁燃区经营户使用散煤(小煤炉、茶炉大灶)行为进行取缔;对住宅区、居民集中区、城中村进行摸排宣传,劝导群众更换使用清洁燃料。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在土地、环保、市场监督、应急、电力等方面手续不全;使用淘汰设备;属于临时建筑、非法建筑,无环保设施的违法违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坚决取缔关闭。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必须按期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发改委,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
(六)拆迁扬尘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按照《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对全区拆迁工地进行检查,严控扬尘污染,对不能按照防治办法落实扬尘防控的单位,立即责令停止拆迁作业并依法处罚。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房管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
(七)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
对所有施工工地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公园道1号、新庄孜医院、公安分局大楼、团结村棚户区改造、劳动村二期等项目,严格落实《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六个百分之百”规定。对不达标工地,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整改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工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区城管执法局
(八)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
对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综合检查,对土地、环保、安全等生产手续不齐全的企业,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街道
(九)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
所有停车场必须完成场区硬化、安装车辆冲洗设施,停车场与道路连接处硬化并安装路侧石;对不达标停车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无法完成整改的停车场,坚决依法关闭取缔。
牵头领导:陈福建
牵头单位:八公山交通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八公山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十)物料堆场专项整治行动
对已清理干净的`堆场加强巡查,巩固成果;对有死灰复燃现象的堆场,坚决予以取缔;对历史上形成的李嘴孜矸石山、中兴矸石山两处大型社会堆场,实施有现场监督、有计划、有序完成清运,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清运时要全面有效覆盖,对具备条件的堆场进行覆土复绿。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职责分工:区城管执法局大力推进矿区周边散装物料堆场的清理整治,加强运输车辆抛洒扬尘污染管控;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对工业企业内物料堆场、矿内运输道路、车辆冲洗是否落实扬尘防治要求的监管处罚;八公山交警大队联合八公山交通分局加大对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的监管处罚。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十一)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对主城区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十二)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及裸露地面绿化专项整治行动
对城区破损道路路面进行维护,防止扬尘污染。对新庄孜矿进矿路两侧破损路口进行修复,侧石、人行道进行绿化,清除陈年积尘。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环卫处、八公山交通分局,各镇、街道
(十三)秸秆禁烧管控和秸秆综合利用提升行动
1.要严格按照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全时段、全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实现“零火点”目标。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各镇、街道
2.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完成市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任务。
牵头领导:马健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
(十四)开展“洒水降尘”专项行动
在主城区“四洗扫八洒水”的基础上,对道路底灰进行全面清扫,对道路路面进行全面清洗。适时对城市主干道加大机扫力度,增加洒水保洁降尘频次,确保道路湿润不起尘。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环卫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责任体系的要求,此次全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各牵头领导牵头负责,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2.加强分析,强化预判。要加强与润成科技公司沟通合作,充分利用我区空气自动监测微站,及时全面掌握大气指标数据科学分析,精准施策。
3.强化调度,推动落实。建立调度机制,各牵头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区环委会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牵头领导要采取现场督办,随机抽查,定期调度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区政府领导要调度推进十四项专项行动,每半月调度一次。
4.严明纪律,加强考核。建立不定期督查制度,对任务落实不力、突出问题较多的责任单位,区政府将按照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责规定进行从严问责。区目标办要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调度,有序推进。
喷漆废气处理方案 篇5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废气排放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还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本方案旨在为某化工厂提供一套全面、高效的废气治理解决方案,以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现状分析
废气成分分析:通过对工厂排放废气的采样分析,确定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
排放量评估: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流程,评估每日废气排放总量及各污染物的具体排放量。
现有设施评估:检查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和维护状况,识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治理技术方案
脱硫技术:针对SO2排放,推荐采用湿式脱硫技术,如石灰石-石膏法,通过化学反应将SO2转化为可处理的.固体废弃物。
脱硝技术:对于NOx减排,建议使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技术,在催化剂作用下,利用氨气将NOx还原为氮气和水。
VOCs处理:针对VOCs,采取组合工艺,首先通过冷凝回收高浓度部分,剩余低浓度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或催化氧化技术进行深度净化。
尾气排放监控: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处理后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确保达标排放。
四、实施方案步骤
设计与规划:根据工厂实际情况,设计废气治理系统的具体布局和工艺流程。
设备采购与安装:选购高质量的处理设备,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安装调试。
人员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其能熟练操作和维护新设备。
试运行与优化: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试运行,根据运行数据调整优化处理参数。
正式运行与监测: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定期检测排放指标,及时调整维护。
五、预期效果与效益
环境效益:显著降低废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社会效益:提升企业环保形象,增强周边居民的信任和支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经济效益:虽然初期投资较大,但长远来看,避免了因环保不达标而面临的罚款和可能的停产整顿风险,同时节能减排也能带来一定的成本节约。
六、结论
本废气治理方案综合考虑了技术可行性、经济性和环保要求,旨在为化工厂提供一个科学、高效、可持续的废气处理策略。实施此方案,不仅能有效解决当前的环保问题,也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喷漆废气处理方案 篇6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项目背景:“XX公司位于XX市工业园区,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SO2、NOx等有害气体排放超标,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影响。”
治理目标:明确废气治理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排放标准(如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的具体数值、改善空气质量的目标等。
二、废气源分析
废气成分分析:通过检测确定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浓度,如颗粒物(PM2.5、PM10)、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
排放特点:分析废气排放的时间分布、空间分布、排放强度等特性,了解废气产生的工艺环节和排放规律。
三、治理技术选择
预处理技术:如除尘(布袋除尘、静电除尘)、除湿、降温等,用于去除大颗粒物和调节废气状态,为后续处理做准备。
核心处理技术:
吸附法:适用于VOCs治理,使用活性炭、分子筛等吸附材料。
催化燃烧/催化氧化:适合处理可燃性有机废气,通过催化剂加速氧化反应。
湿式洗涤法:用于脱除酸性气体(如SO2、HCl)和部分颗粒物。
生物净化:利用微生物降解有机物,适合低浓度、大流量废气。
深度净化与回收:考虑是否需要采用膜分离、冷凝等技术回收有用物质或进一步降低排放浓度。
四、实施方案
工艺流程设计:详细描述废气从收集到最终排放的整个处理流程,包括各处理单元的`位置、连接方式及操作参数。
设备选型与布置:根据工艺需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型号,考虑设备的安装位置、占用空间、维护便利性等。
安全与环保措施:确保废气治理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设置应急处理设施,防止二次污染。
五、投资预算与经济效益分析
投资预算:列出各阶段所需资金,包括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费用。
经济效益分析:评估治理成本与潜在收益,如因减少罚款、提升企业形象、可能获得的政府补贴或税收优惠等。
六、后期运维与监测
建立废气处理系统的日常运维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与性能检查。设置在线监测系统,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建立应急预案。
喷漆废气处理方案 篇7
一、项目背景与现状分析
xx工厂位于XX市工业园区,主要生产电子产品,其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酸性气体(如HCl、HF)、粉尘及少量氮氧化物等有害废气。随着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和周边居民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已不能满足排放标准和环境需求,亟需进行废气综合治理。
二、治理目标
合规性:确保所有排放废气达到或优于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标准。
高效性:提高废气处理效率,减少资源消耗,降低成本。
可持续性:采用环保、节能的处理技术,减少二次污染,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三、废气成分与排放量评估
通过对工厂生产线的`详细调研,确定主要废气成分如下:
VOCs:平均浓度500 mg/m,日排放量约1000 kg。
酸性气体:HCl浓度100 mg/m,HF浓度50 mg/m,总日排放量约为200 kg。
粉尘:浓度30 mg/m,日排放量约50 kg。
氮氧化物:浓度50 mg/m,日排放量约100 kg。
四、废气治理技术方案
4.1 预处理阶段
粉尘去除:采用干式除尘器(如布袋除尘器)去除废气中的大颗粒粉尘,效率≥95%。
4.2 主处理阶段
VOCs处理:选用蓄热式热力焚烧系统(RTO),通过高温氧化分解VOCs,净化效率≥98%,同时回收热量以降低运行成本。
酸性气体处理:使用湿式洗涤塔,加入NaOH溶液中和HCl和HF,净化效率≥99%。
氮氧化物处理:选择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利用氨作为还原剂,在催化剂作用下将NOx转化为N和HO,净化效率≥90%。
4.3 后处理阶段
活性炭吸附:对经过前两阶段处理后仍残留的微量有害物质进行深度吸附处理,确保最终排放达标。
五、实施步骤
设计与规划:根据废气成分及排放量,完成详细设计图纸和技术方案。
设备采购与安装:采购符合标准的设备并进行专业安装调试。
系统集成与优化:确保各处理单元有效衔接,进行系统整体优化。
试运行与监测:进行设备试运行,监测排放数据,调整至最佳状态。
正式运行与维护: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后,进入正式运行,并建立定期维护检查机制。
六、预期效果与效益评估
预计治理后所有排放指标均能达到或优于国家排放标准。
能源回收利用,预计RTO系统可回收热量约30%,降低能耗成本。
提升企业环保形象,增强社会责任感,有利于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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