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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的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4-23

《围城》的读后感8篇。

追忆学生时代,总有那么一些作品值得我们铭记一生,了解作品是我们对于一部新作品认识的开始,写读后感可以联系自己的实际,所见所闻和亲身经历来写,你对读后感这种写作方式了解吗?心得体会大全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围城》的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围城》的读后感(篇1)

这个假期,我将围城这本大部头书阅读完了。读完之后,我才不得不佩服文章那巧妙的构思、细腻的描写和深刻的道理。围城的作者是“钱锺书”,早在1947年,这本书的第一版就已展现在世人面前。

围城中最著名的名言就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职业也好,婚姻也罢,人生亦是如此。”这句话道出了大部分读者的心声。其实,如果配上围城中所讲的故事,理解会更深。围城的核心就是这句话,所以作者花了大部分笔墨去描写体现这句话的故事。在这一方面,我觉得作者的构思高人一等。钱锺书选择不直接点名道理,而是描写一个名叫“方鸿渐”的青年的故事,让读者先有了大概的体会,然后再从某一个合理的情景中自然地让这句话从故事人物的嘴里说出来。这样写,完美地绕开了两个弊端:不从一开始就说明道理,这会让读者不明所以;也不最后再说,读者会厌倦,也跟不上文坛的潮流。

然而,体现道理的故事也不是随随便便拟出来的。它经过精心构造,以至于解放前出版的文章,现在读还是觉得通俗易懂。作者所描写的“方鸿渐”,经历了人生一个个转折点,体现了人性的欲望,社会的无情。

在阅读这本著作时,很多场景让读者唏嘘,赞叹,同情,悲痛,惋惜,但更多的是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读到某一章时,觉得主人公不需要这样解决,还有更好的办法。但当我把自己带入书中的情景去时,才发现,为了迎合社会,只有这种办法。每每这时候,我都会为社会的不公以及无情叹息。

读了这本书,我感叹的不只是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还有围城从深处体现的社会法则。

《围城》的读后感(篇2)

最近刚刚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婚姻是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要出来。”之前我对这本书抱有太多的期待。可书里面好像并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既不是谁的白玫瑰,也没有遇到谁的蚊子血,开始看使人觉得有些索然无味。可看完后,却又觉得这才是令人回味无穷的人生。

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那些最后没有走到一起的,难道都是经历了轰轰烈烈爱情后的敢爱敢恨?而在一起结了婚的人,难道又都是相敬如宾走这一生吗?其实生活中有很多像男主人公方鸿渐这样的人,小有才华却又不够出色。在很多事情面前犹犹豫豫不够勇敢,反而又想得太多。最后过着不坏不好,自己又不太满意的生活。遇到过高冷又有些心仪的她,却又在心中反复掂量,对方回头时自己反而退缩。遇到过白月光,却在忙忙碌碌的追逐中,发现那是一杯醉人的绿茶,自己也不过是对方众多选择中的一个。你追我逐,小小暧昧,小小心机。

你后来会遇到这样一个人,相貌平凡也带着些可爱,看起来懂事善良。自己心中仿佛没有波动,却在他人的舆论下,莫名走到一起。在一起时的甜蜜很快褪去,剩下的便是来自双方家人、工作以及生活中,不可调和的磕绊。无尽的争吵与冰冷的眼泪,还有咽不下的那份委屈以及发不出的愤怒。很多事情都是始料未及,当方鸿渐与孙嘉柔两个人最后吵得不可开交,一个怨怼哭泣,另外一个自己潦倒地走在寒冷的风中时,谁还会想到仅在一刻钟之前,他们还只是两个盼望着赶快下班回家见面,互相关心体贴的一对平凡夫妻。

人生中不可预料的事情太多,而小小插曲总是接连不断。很多事情想来想去终难理清头绪,只有真正的去经历了才会懂得,哪怕错了,也会是一份宝贵的回忆。

《围城》的读后感(篇3)

再来说说《围城》的语言特色

一、用感觉为感觉打比方,用一种心理状态为另一种心理状态做注释。

《围城》中精妙绝伦的比喻俯仰皆是,尤以对心理和情绪的比喻让人看了拍案叫绝。见到的人、事、物容易做比喻,可是心理状态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十分个性化又稍纵即逝,不易捕捉,如何描述得清呢?且看:

自从上岸与苏小姐一别多日后,百无聊赖的方鸿渐去找苏文纨,想象中对方的热情难拒却被冷言冷语代替。作者是这样形容他鼻子碰灰的心理的:这时候他的心理,仿佛临考抱佛脚的学生睡了一晚,发现自以为温熟的功课,还是生的。

好一个自以为熟,这正是,你和人家熟,人家和你生分。考试也罢,自作多情也罢。

欲说还休的心理,你一定体会过,如何描述呢?作者是这样形容的:“那最难措辞的一段话还闷在心里,像喉咙里咳不出来的粘痰,搅得奇痒难搔”;或者仍用学生考试做注释:“计划好的行动和说话,全用不着,闷在心里发酵”的感觉,“比学生念熟了书,到时忽然考试延期,更不痛快。”

我自己就有亲身的体会,话到嘴边却被硬生生塞回去的时候,就像一个刚刚灌满热水的暖水瓶,热气在里面滋滋地做响,如若不把瓶塞拿起,放了这口气,再迟了,“嘣”得一声,热气非得把瓶塞顶出几米远不可。

呼之欲出的那句话也许无关紧要,但是不吐不快,如果实在不能吐,只能闷在那儿,不痛快,堵在那儿,奇痒难忍,或者话在心里咕噜噜地乱窜。

再如,别人一句无心之语滑过你的耳朵。当时不以为然,慢思慢想突然回过神儿的感觉你体味过吗?这种感觉如何形容呢?作者说:一句话的意义,在听者心里,常像一只陌生的猫到屋里来,声息全无,过一会儿“喵”一叫,你才发觉它的存在。

再比如,“斜川把四五张纸,分发同席,傲然靠在椅背上,但觉得这些人都不懂诗,决不能领略他句法的妙处,就是赞美也不会亲切中肯。这时候,他等待他们的恭维,同时知道这恭维不会满足自己,仿佛鸦片瘾发的时候只找到一包香烟的心理”,董斜川渴望被夸赞却难以过瘾的心理被一个鸦片发作却只找到香烟的心理完美注释。

我在写作时喜欢矫揉造作,常搜肠刮肚地找些色彩艳丽,醒目朗口的四字词语来撑门面,这种削足适的做法,弄得词不达意的状况时有发生。

钱钟书只是很真诚地把生活中的现象感觉与人物的心理状

《围城》的读后感(篇4)

《围城》是钱钟书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写出来的,他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不过好在最后他还是完成了这本书,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围城》里有太多的人纷纷杂杂,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却又有着相同的人性。在书里每个人都那么鲜活真实,他们的生气或快乐,让你总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世间的一切悲欢都是相通的,每个人也都是复杂的。钱钟书先生,他却是不一样的,他好像在以一种天真的懵懂在打量着人生,用一种纯粹的眼神,为我们展示这个复杂的世界。

《围城》里的主人公——方鸿渐,出国留学归来后,他在国内的一些经历,从在银行上班到失业教书,从单身到莫名奇妙的结婚……方鸿渐留学归来先是住在死去的未婚妻娘家——周家,后回家看望父母,后来老家火车站遭到轰炸,为了不被困在老家,鸿渐前往上海住在周家,并在周家的金银行工作,但他却想去内地发展,不久家人也逃难到上海,无依无靠,住处也很狭小,鸿渐没有地方住,就继续住在周家,但人与人之间的能相处的来总是需要距离的,鸿渐住在周家过于的亲近,慢慢就和周家的矛盾开始出现了。

鸿渐的感情也从回国船上的对鲍小姐的迷恋到失望,到对于苏文执的种。种示好不知所措,但他却接受不拒绝,可能是出于一种绅士风度,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懦弱,那时候谁能说他不是在享受呢?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劣根性吧,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的感觉。对于苏文执她又何尝不是呢。

《围城》的读后感(篇5)

钱钟书的《 围城》 可以说是 2O世纪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初读时,我记得自已还是一个初中生, 那时对书中的一句话记忆尤为深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去”。

长大以后又陆续读了几遍,越来越体会到方鸿渐的爱情是充满痛苦的,他对于爱情的渴望最终变质成为一种恐惧。

就连钱钟书自己也说,伟大纯真的爱情对人不仅是个引诱.而且是个讽刺。

书中描写了方鸿渐与四位女性的恋爱过程,这一次次恋爱的失败,昭示着人们的孤独和疏离。

在他的笔下,人类的永恒困惑以爱情婚姻的终极失败表达出来,显得更具说服力,也更具悲剧色彩。

钱钟书先生在文中将主人公取名为方鸿渐是有其来历的。

他在《管锥篇》中说:“‘ 鸿渐’,即‘一只鸟飞来飞去没个着落’。

”《易经》中也曾说, 这只鸟先在溪边, 后飞到石头上、 陆地上、树上,最后飞到山头,亦即亦至。

鸟( 象征男人),在外面飘来飘去,最后只剩下孤零一个人。

可怜的“鸿渐”,只是一个没有着落的、没有归宿的、而且相当痛苦着的“流浪汉”。

总之“鸿渐”的微意便是徘徊。

我们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无非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人另外一个“围城”。

方鸿渐不见得是一个坏蛋或者不好的人,可以说是一个不更世事的纨绔式的人物。

他虽善良但软弱动摇,有些小聪明但虚浮无能。

他“不让人讨厌,可是全无用处”,他疏于学业,事业上无进取心,生活上荒唐。

他也骗人,但是好像是有限度的;他挺老实,不切实际,是一个眼高手低的人。

有句话叫博闻识浅,他知道的东西太多,能侃,但是没有自己的见识;能言善道,没有自己的主意,碰到什么事都优柔寡断,所以很多人都可以来批评他。

在生活面前,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怯懦,有自己所爱的人,但缺乏勇气和果断,所以他不断地失去机会。

在他身上,有对封建文化和秩序的绝望,也受到古老社会和传统精神的影响;有2 0世纪文明的熏陶,也有对西洋文化的鄙夷。

他有某些善良、正直的品性,但病态腐朽的社会也造就了他的迂腐、软弱。

他总是在找寻精神依附,可每每找到新归宿又发现这不过是一种束缚。

面对一座座黑暗的“围城”,他找不到突围的路。

整篇小说以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来揭示命中注定的灵魂困境,方鸿渐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他既是被困的对象,又是围城的铸造者,他的喜剧性的形象特点和悲剧性的遭遇是所有矛盾的焦点。

所以,单从方鸿渐这个人物的原型来说,他的悲剧是社会存在的原型,因为悲剧的主人公就是悲剧的制造者。

“这种人生的希望与失望、追求与幻灭、欢乐与痛苦的矛盾和转移,就是‘某一类人物’的人生‘围城’模式。

应该说,这是揭示人物命运之迷和启示人生之路的深邃的社会哲学命题。

”很多人在读完《围城》之后,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方鸿渐,方鸿渐作为一个文学形象有着普遍性的意义。

钱钟书在《围城》 序言中这样说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

”钱钟书只是把方鸿渐当作“无毛两足动物”来写而已。

先生以幽默的语调 ,以方鸿渐这个典型的生命透视来向人们揭示:在长期封建腐朽文化重压下人性的变态和知识分子的精神困惑,并在这个过程中展示了文学一贯宣扬的人生自然性和社会性之间、 生活和生命之间的永恒矛盾。

除了批判 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渭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

“人与‘围城’之战是人类听命一个神秘的召唤而进行的一次徒劳无获的抗争。

这个抗争永无结局,循环往复,也许这才是《围城》象征的真正本质”。

杨绛女士诠释得非常好:城外的人想攻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对于婚姻也好,对于事业也好,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

围城的外延是所有的人,或者说是还依然有着各种想法和欲望的呼吸着的人们;而其内涵的本质要素大概就是人没有永恒的满足。

人就像一个艰辛劳动的蚕,愈是辛劳,愈是为自己建造一个牢笼,愈是用力,命运的绳索勒得愈紧。

在生命的轮回中,每个人都追求着清醒,而清醒的结果却让人陷入了新的更深刻的迷茫。

文学是人学,文学根本关注的是人,是人的心理、人的灵魂。

从这一意义上来看,通过《围城》看透方鸿渐的人生,最后便只剩两个字——围城。

《围城》的读后感(篇6)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才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至喙,但我记得古人曾说过“文无定法”,不知“文”是否包括小说在内?就算不包括,套在小说上,行是不行?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你看,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这本书太好了!

《围城》的读后感(篇7)

月初,在书店看到了钱钟书的《围城》。想起读大学时,汉语言老师说过:钱钟书先生是一个厉害之人,他可以过目不忘,他的书也是非常值得一看。于是买了来。

《围城》小说以主人公方鸿渐的事业,爱情,婚姻,家庭为线索,讲述了方鸿渐的一些生活琐事,正是这些生活琐事,或荒诞,或悲喜,深刻刻画了一些旧中国知识分子的基本根性:懦弱,自私,功利和欺骗性。主人公方鸿渐也成为一类人的符号——旧中国知识分子。比如:方鸿渐刚刚回国的时候,被邀请为学生们作演讲,谁知他的出国留学没有学到半点知识,正像钱钟书先生所说“他是一个无用之人,学不了土木工程,在大学里从社会学系就转到了哲学系,最后又转入中国文学系毕业。”他也只是个出国镀金的人罢了。没有真才实学的他乱讲一气,因为他讲到了鸦片,梅毒,所以学生们倒很爱听,只是对那些士大夫们,那些正襟危坐的人,觉得他是胡闹,对于真正的学者来看,等于非常浅薄的皮毛只谈。钱钟书先生把他当时的窘态描写得淋漓尽致,让我们在可笑的故事情节中体会到中国旧知识分子的无能,虚伪。如此的一个大悲凉,如何去表达,抒发,如何让读者乐意接受,这是最难的问题。然而,钱钟书先生做到了。它用读者乐意接受的语言来叙述一个故事,用一个读者乐意接受的故事来表达他内心的无奈,失望和对种种事物的大悲凉。我想,这也是我们在读完《围城》之后,在语言表达上最应该学习的地方——用他人最愿意接受的方式表达自己内心的种种情怀。

《围城》的读后感(篇8)

男主方鸿渐,或许很多男人都可在其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该努力时未努力,吃不了学习和奋斗的苦,便得吃生活的苦。留学四年浑浑噩噩,荒废学业,回国后在三闾大学任职,因为英语不通被学生嘲笑。你说他没有真才实学,但各个学科又懂那么一些。他只是平庸,像千千万万的人一样,只是做着平庸的工作拿着平庸的薪水。

方在对待感情时又优柔寡断,该放弃时未放弃,该坚持时未坚持。明知自己不喜欢苏文纨,却迟迟不表明态度,一拖再拖。或者他只是喜欢这种被人追求的优越感而已。喜欢唐晓芙却输给了自己该死的懦弱,该死的自尊。即使后来跟孙柔嘉在一起,但他喜欢孙吗?未必吧,至少不讨厌。也正如书中的所说:“两个人互不讨厌就以够结婚资本。”但方的优点也显而易见,幽默风趣,口才也不错。有其讨女孩子喜欢的一面。

小说以孙柔嘉和方鸿渐的争吵、打架收尾。行文最后:“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一本值得解读人生的佳作。

看钱先生的《围城》我们能够感受当时社会的万态,亦能够延伸至今的生活百态。且小说妙语连珠,显示了钱先生不俗的语言功底,确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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