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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

发表时间:2023-10-18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精选。

经过一番调研和整理心得体会大全的编辑推出了这篇“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希望本文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听欲解决的问题。能读书,才必博;能养气,量必宏。二者不可偏废,相信很多人看完作者的作品后,内心一定会被其中的哲思所震撼。 经常写读后感可以提高阅读理解和拓宽知识面。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2)

读完《喧哗与骚动》,我不得不惊叹福克纳的文笔以及对生活与历史的高度的认识和概括的能力。

在《喧哗与骚动》中,作者让三兄弟,班吉、昆丁与杰生各自讲一遍自己的故事,随后又自己用“全能角度”,以迪尔西为主线,讲剩下的故事。文中四个叙述者的出现时序是错乱的,不是由应该最早出场的昆丁先讲,但是他们所讲的事倒是顺着正常的时序,而且衔接颇为紧密。错综复杂的结构衔接得天衣无缝,不愧是一部完整的创作技巧的教科书……此外,意识流在本书中被应用得颇为频繁,除了作者认为这样能直接向读者提供生活的片段能更加接近真实之外,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服从刻画特殊人物的需要前三章的叙述者都是心智不全的人。

班吉是个白痴。如果他的思想是合乎逻辑和理性的,那就不是真的和不合逻辑的。当昆汀决定自杀时,他的想法和一个发烧病人的谚语很接近。杰森有点不正常。他是个偏执狂和虐待狂,更不用说头痛了。

虽然他的作品看似扑朔迷离,有时也像是一场梦,但是实上,通过一个旧家庭的解体和死亡,确实呈现了美国南部历史变迁的一面。我们可以看到,旧南部真的崩溃了,它的经济基础已经崩溃,剩下的上层建筑也在崩溃。凯蒂的堕落,意味着南方道德法规的破产。

班吉四肢发达,却没有思想能力,昆丁思想复杂却偏偏丧失了行动的能力。另一个哥哥,杰森,眼里只有钱。他只是放弃了旧的价值标准,代之以新的价值标准,即资产所有者的价值标准。

当然,透过《喧哗与骚动》我们可以看到福克纳的爱憎分明,看到他的善恶标准。在这部作品中,他鞭挞、嘲讽的是杰生、康普生太太、康普生先生、毛莱舅舅、赫伯特.海德、杰拉德太太和杰拉德等,他同情的是凯蒂、昆丁、小昆丁和班吉,他满怀激情歌颂的则是地位卑微的黑女佣迪尔西。

康普森先生整天喝得酩酊大醉,说了些愤世嫉俗的空话,把悲观和失望的情绪传给了他的长子昆廷。

康普森太太自私、冷酷、毫无病态地呻吟。她总觉得自己在生气。事实上,她在拖累和折磨整个家庭。她念念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于仅仅成为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温暖。

女儿凯蒂则以一个轻佻放荡的女子身份出现在这个大家庭中,虽然她轻佻放荡,但是她对弟弟班吉的关爱没有因此受到半点折扣。福克纳表面上把昆庭的死归咎于凯蒂的遭遇,但实际上是为了这个家庭的未来。

随着南方财权的崛起,贾森已经顺应历史潮流,成为一个功利主义者。仇恨和绝望有时使他成为一个非理性和不切实际的报复和虐待狂。他没有爱心,到处占人便宜,但他总是装成受害者。他耍了一系列花招,把姐姐多年来寄来的赡养费当成自己的,从中吸走了复仇的喜悦。

书中一个使人难忘的细节——凯蒂失魂丧魄地追赶载有小昆丁的马车。这让我们觉得,虽然凯蒂有各种不尽如人意的行为,但她本质上仍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对比之下,杰生的形象愈益令人憎恶。

班吉的出现让我感受到福克纳的另一个用意,那就是呼吁社会上的正常人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宽容、更多的关怀和尊重。与正常人相比,他们的心脏相对更脆弱。残疾不是他们的错,也不是他们想要的,他们是不可避免的。

但人们对他们的冷漠、嘲笑和排斥,是人们完全可以避免的错误。

尽管在福克纳笔下的这个大家庭里让人感受到的几乎是负面的情感,但是世间万物皆是对立而统一的,有寒冷必少不了温暖。迪尔西即是这个家庭温暖的源泉。同情心永不枯竭似地从她身上涌流出来。

她不怕主人的敌意和世俗观念的歧视,勇于保护弱者。在整个阴暗的画面中,只有她是一个亮点;在整个阴冷的屋子里,只有她的厨房是温暖的;在整个摇摇欲坠的世界里,只有她是一根坚实的柱子。她的忠诚、耐心、毅力和仁慈与三位叙述者病态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通过她,作者歌颂了平凡人的精神美。

透过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我在感叹作者创作技巧的同时,也从文中各种人物各种心理活动中感受到各种精神。总之,《喧哗与骚动》真可谓称得上是一顿丰富的精神大餐。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3)

《喧哗与骚动》与一般小说比,主人公穿越多个时间层进行连锁式回忆,引用很多神话传说还有《圣经》的故事,大段大段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子,这些都很特别。但格外引起我注意的,则是主人公在回想的过程里多次重复的某些小词小词组或是小句子。比如班吉无数次在某段描述中突然提到的“她身上有树上的香气”,杰生提到的“他说起来吧”这句话。这样几个字可以将正在专注于阅读的读者猛然拉回一两分钟之前的段落里,逼着读者同主人公一起,思想轻飘飘地混沌起来,时而飘摇到十年前,时而回到当下。循规蹈矩的读者可能会到不解和不悦,这些无序的“小东西”打乱了他们的思路,而我则不怎么认为。我第一次读到班吉嗅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我有感于班吉对他姐姐纯洁的喜爱,第二次读到时感到班吉心中充满着对凯蒂重重的依恋,第三次第四次,渐渐感到心惊。一个人思念另一个人很正常,而在想别的事情的时候无意中就想到另一个人,这则超越了一般思念的概念。这是程度非常深的思念,而这程度,并不是通过细致的描写体现,而是通过这种“无意识”的重复出现而生动强烈的展现。何为文字的表现力度,如何在文字中渗透浓厚的感情,在我看来,这些小东西便足以回答这两个难度不小的问题。

我一直认同小词小句子在长篇文字中的重要性,这种重复的写作手法(姑且称之为一种写作手法)我也在尝试使用。其实不仅福克纳,在这之前我已经在其他作品中领略到重复出现的小词小句子的魅力。美国硬派恐怖小说家,本特利?利特,他的多部小说中用到这种手法。在恐怖小说里,小词小句的重复出现无疑会加重恐怖的色彩。由于小词小句联系到前面的情节,在这里我仅仅列举一些例子,不作过于详细的分析。

本特利?利特的小说有一个特点,段落都特别短,有时候一个小词就单独成段。其实我觉得这样突出重复的小词小句的手段并不如福克纳那样将其夹杂在繁乱思绪中高明。但作为撩人心弦的恐怖小说,小词小句单独成段却更直接地达到“吓唬人”的目的。

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也偶尔使用重复出现的小词小句。下面这段摘自《天黑之后》。

这里,重复的偏正短语强调了小说中的人物薰的思想一直被这个男人的脸牵动着。同样,这么写也将读者的心拉回静止的屏幕上。

这些便是我读了一部分《喧哗与骚动》之后小小的感想。没有特意查找意识流小说的相关介绍,我担心这些介绍会影响到我的写作思路。我对意识流小说的认识也许还很浅显,但我有理由相信,它们一定真实并独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4)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5)

开始读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下面是从别处寻得的能体现一点相似想法的观点。我会自己不断地完善,修改。

全书分四个部分,分别用四个不同的任务口吻来叙述:班吉,昆丁,杰生和作者自己。四个部分的叙事都非常符合人物的性格和身份。

首先是是班的这一部分,班是个智障儿,虽然三十岁了,可智力还是停留在三岁的水平,他的思维可以说最适合用意识流的手法来写,时间跳跃非常大,但是从混乱的记忆中,可以窥见到他和凯蒂深厚情感。这一部分非常考验读者的参与度,需要细心的阅读和体会才能够体察到文字背后那深深的情感。同时也描述了凯蒂和昆丁和杰生之间的兄妹之情感。

第二部分是昆丁的自叙,时间跨度比较小,主要是在凯蒂失贞后、结婚前后与凯蒂的谈话和自己自杀前的心理之间跳动。他的意识流可以看为一个人自杀前高度集中、清晰却也混乱的思维。他过去的思绪都与凯蒂有关,特别是凯蒂的失贞和结婚。对昆丁来说,“未来是看不见的”。表面上他是为妹妹而死,实际小则是为家庭没有前途而亡。 第三部分是杰生的自述,相比较前两者,杰生意识流的跨度就更短了,过去的回忆里在他脑海中的只有自己工作机会的丢失、家族最后一块农场的变卖(为给昆丁凑哈佛的学费和凯蒂婚礼的费用),亲情的回忆站得很少。杰生与他的弟兄姊妹完全不同,他看中利益、金钱超过一切,其实他也爱母亲,但关注于自己超越了这一切。他养活班,只是碍于母亲还在世,母亲去世后他就将班送去了精神病院,甚至在母亲在世时瞒着母亲给班做了阉割手术;凯蒂的失真是他没有脸面,但他更关心是否能给自己带来一份工作;昆丁去读哈佛,理应为之骄傲,但父亲卖掉牧场却令他不满,家里没有给他任何物质上的供应,反过来,他却要养活一家人。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他是生活得最为凄惨的一个,他省吃俭用攒前,却被侄女抢走并只能吃哑巴亏,他的生命界限如此小,凯蒂可以在被抛弃后依然闯荡世界,昆丁有勇气去死亡,可他自己却仍旧生活在杰弗生,每日为赚钱绞尽脑汁。 第四部分则是作者的叙述,可以说是描述,也就是正常方式的写作。

凯蒂的女儿小昆丁可以说是这个家族最大的牺牲品,如野花般自身自灭,消失了。

女仆迪尔西有温柔、忍耐还有怜悯,评论说她是福克纳书中的亮光,福克纳也是受信仰影响很大的作家,可以说在美国宗教背景下每个人的思想都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希望女仆迪尔西所代表的爱与饶恕,还有忍耐可以成为这个悲惨世界中的希望,所以通过迪尔思体现着福克纳的积极思想。 班在这部分有着一种预知的能力的迹象,比如 小昆丁离开、在到墓地途中线路变更的悲创,但我更从文字中感觉他的衰嚎更预示着这个家族的末日即将到来的一种悲哀。

一本书,描绘了一个家族的衰败,最后结束。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6)

福克纳并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都喜欢的作家,只有时间线的解构几乎让第一批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用非理性的叙事手法来描述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wWW.xD63.cOM

有两大特征:

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

2、 所有的过程都被当下的某些感觉和事物所感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

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卡尔维诺的一句话,那座桥不是由这块石头或那块石头支撑的,而是由石拱支撑的;但是没由石拱,它将不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

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

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

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共同缺点在于理性的过度和情感的缺乏。这种非理性的情绪宣泄和爆发,正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7)

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我竟未曾有闻,井底之蛙,浅陋立显。

同一部**,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至于美,不适合用拿着手术刀的医生的眼睛;至于美,不适合用科学家来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中的这个家庭,让人感觉不到温馨的气氛,尤其是病恹恹的怨天尤人的母亲,看不出她对四个孩子一丁点儿的关心和爱。而父亲不善治家,嗜酒贪杯,读了许多书,受几本古希腊人书籍的影响而无比消极,他的消极影响了长子昆丁。次子杰生是一只冷血动物,他当着黑奴小孩的面将巡回乐团演出的门票扔进壁炉烧坏,也不肯送给这个对演出十分向往的可怜巴巴的孩子。

女儿凯蒂和黑人女仆迪尔茜是两个点燃,带来了一点温暖和阳光的房子。前者虽然风流成性,从她对痴呆小弟的态度上看,她比徒有大家闺秀外表的母亲强多少倍。黑人迪尔西,她那种黑人特有的博大的爱,在作者笔下,简直像一个高尚的修女或者崇高的圣徒。

最让人难忘的,当然还是**的语言。有一些诗一样跳动的语句,片面夸大了事物的某一方面的特征,而恰如其分的烘托了当时的气氛,表达了复杂了心情,或者突出了某种细腻的感官感受。

在《喧哗与骚动》各人物中,康普生太太的儿子班吉,这个《喧哗与骚动》里的白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人物。塑造班吉这个人物时。福克纳只能对人类感到悲哀,感到可怜。

对班吉那是谈不上有什么感情的,因为这个人物本身并没有感情。福克纳曾经说:“对于这个人物本身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有些担心,不知我把他塑造得是否可信。

他只是个开场演员,就像伊丽莎白戏剧中的掘墓人。他完成了任务就下场了。”班吉谈不上好也谈不上歹,以为他根本就不懂得好歹。

他的理智不健全,他连自私都不懂。他是一头动物,他不是感受不到温情与爱意,不过就是感受到了也讲不出名堂来。他发觉凯蒂变了样以后,正式因为温情与爱意受到了威胁,所以才咆哮如雷。

他失去了凯蒂,但因为他是个白痴,他甚至没有注意到凯蒂已经消失了。他只知道出了什么事,却空无一人,这使他感到难过。他要设法填补这片空虚。

他只有凯蒂丢弃的一只拖鞋。这只拖鞋就寄托着他的温情与爱意,当然这几个字他是说不上来的,他只知道这说不出的东西已经没有了。他之所以弄得肮里肮脏,一是因为他脑子不管用,二是因为他觉得肮脏也无所谓。

他个分不出好歹,也辩不出肮脏和干净。这只拖鞋给了他安慰,其实他已经记不得拖鞋本来是谁的,也记不得自己因何而伤心了。如果凯蒂再出现,他可能认不出她了。

从《喧哗与骚动》中,我们可以看到福克纳对生活与历史的高度的认识、概括能力。尽管他的作品显得扑朔迷离,有时也的确如痴人说梦,但是实际上还是通过一个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和趋于死亡,真实地呈现了美国南方历史性变化的一个侧面。我们可以看到,旧的南部确实崩溃了,它的经济基础已经崩溃,剩下的上层建筑也在崩溃。

凯蒂的堕落,意味着南方道德法规的破产。班吉很发达,但他没有思考的能力。昆廷的思想很复杂,但他已经失去了行动的能力。另一个哥哥,杰森,只看到他眼中的钱。他只是抛弃了旧的价值标准,变得像资产阶级的狼一样残忍和势利。

但他所谓的新资产阶级价值观,在笔者看来,没有新的向上的色彩。作者笔下的悲剧家庭,在资产阶级价值观奇异出现的背景下,揭示了人性的扭曲与变异。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8)

喧哗与骚动:新中国股市二十年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若说读这本书的初衷,应该说是为了了解股史,展望未来。这是一个朴素的愿望,我想很多人亦是如此。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初衷渐渐变成为破解价值投资在中国股市到底适合不适合的理论难题。虽然近几年已有不少基金、券商在切实捍卫价值投资的大旗,但我还是想亲自探索和论证,这样的体会来得愈加真切,投资便会有愈大的底气。就像一个人买入股票的时候,往往会寻找更多的买入理由来支撑他的决策,是同样的道理。作者用了460页的篇幅,叙述了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股份制改革至2005年前后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激荡人心的中国股市发展历史,上至决策管理层,下至街头巷尾的普通股民,他们的生活因为股市而联系在了一起。无论大事小事,这些历史场景在本书里都得到了真实还原。如果有人说在上世纪90年代那个股票严重供不应求的环境中,倡导价值投资,那这个人一定是疯了。严重的供求失衡扭曲了股票价格,更何况股市还承担着企业股份制改革这样一件历史任务,上市公司的业绩更是良莠不齐,在非理性主导的市场中,大户、庄家操盘之声不绝于耳。到了2000年前后,股市经过十年的发展,逐渐暴露出监管与法治严重缺位的问题。基金黑幕、高管违法违规,重组与借壳中的圈钱游戏,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的心慈手软,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扰乱了市场前进的脚步,资源配置的功能难以发挥,股票市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无从发挥。在这样的市场中,如果有人说:“我坚持价值投资。”那一定会换来一片嘲笑。直至篇末的全流通与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让上市公司价值回归经营业绩的历史举措才奠定了价值投资、实现股票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基础。尽管股改的方法有失合理,但方向是对的。尽管时至今日,大小非的余威尚在,新股发行与退市制度尚不完善,创业板搞得亦是不伦不类,上市公司治理更是永恒的话题,但这些都无法浇灭我对中国股市未来的希望,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价值投资的方向……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9)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0)

我第一次读《喧哗与骚动》的时候,我觉得很奇怪,甚至有点难,故事可以这样组织。后来,我了解到这种写作方法叫做意识流。总的感觉是如此的困惑,如此的困惑,完全的混乱,各种碎片似乎以某种方式混合在一起。

我完全不知所措,没有很多来自译者的评论,但老实说,即使读完下面的评论,我仍然不确定福克纳打算在这本书中表达什么。我想,也许,正如莎士比亚在《麦克白》中所说,这个话题的**,“生活就像一场疯狂的梦,充满了噪音和骚动,毫无意义。”这本书说这也是福克纳的噩梦。

这没有任何意义。我的生活毫无意义,你还得活着。读完一本书,即使你没有任何想法,你仍然需要写一篇书评。

在同一部影片中,有人详细分析了作者的艺术技巧。有人从时代背景和作者的八代祖宗出发,解构了故事中不可避免的元素。有些人猜测人物的原型和可能的典故,比如编造明星八卦。

有些人把它和其他**相比较。这些都是专业评论家。但是我只在故事本身和语言中阅读**。

就像欣赏美丽一样,用手术刀的医生的眼睛是不合适的。为了欣赏美丽的风景,不宜用科学家来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然后我将从头到尾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中国共产党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部杰斐逊镇政委一家。它描述了政委家族的衰落历史。这是一个曾经显赫的家族,其祖先是总督和将军。这个家庭过去有许多田地和黑奴。

现在只有一所破旧的房子,黑人仆人只有迪尔茜老太太和她的孙子莱斯特。一家之主政委先生于1912年因病去世。他在世时是个律师,但从来没有做过生意。

他喝了一整天酒,说了许多愤世嫉俗的话,把悲观和失望的情绪传给了他的长子昆廷。政委夫人既自私又冷漠,没有病呻吟。她总是觉得自己在遭受愤怒和损失。

事实上,她正在拖累和折磨整个家庭。她永远不会忘记南方家庭的地位,所以她只是一种“地位”的化身,没有作为母亲和妻子的温暖。家里没有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和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这本书的中心。家庭的衰落和家庭颓废冷漠的气氛把她从一个“南方女人”变成了一个轻浮放荡的女人。凯蒂对家人的打击对她的三个兄弟产生了毁灭性的影响。

与普通**相比,《喧哗与骚动》非常特别,因为主角通过多个时间层进行连锁记忆,引用许多神话传说和《圣经》故事,以及没有标点符号的大部分句子。然而,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些小单词、短语或句子。英雄在记意的过程中重复了很多次。例如,班吉在某个描述中突然无数次提到“她有树的香味”,杰森提到了“他谈过了”这句话。

这些词会突然吸引一两分钟前专注于阅读的读者,迫使读者和主角从十年前到现在变得有点困惑。普通读者可能会感到困惑和不快。这些无序的“小事”扰乱了他们的思维,但我不这么认为。

当我第一次看到邦吉闻凯蒂的树,我觉得邦吉对他的妹妹的纯洁的爱。我第二次读到班吉深深地爱着凯蒂。第三次和第四次,我逐渐感到害怕。

一个人想念另一个人,想着其他事情是很正常的。这超出了失踪的一般概念。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缺失,这个程度并没有通过详细的描述反映出来,而是通过这种“无意识”的重复生动而强烈地表现出来。

在我看来,这些小事足以回答这两个难题。

我一直同意在长文本中使用小单词和句子的重要性,我也在尝试使用这种重复的写作技巧(让我们称之为写作技巧)。事实上,不仅是福克纳,在那之前,我已经感受到了其他作品中小字句的魅力。本特利,美国强硬派恐怖**家?

利特,这项技术在他的许多项目中都得到了应用。在恐怖中,小词小句的重复无疑会增加恐怖。由于这一条款与前面的情节有关,我这里只举几个例子,不做详细分析。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1)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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