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孩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5-12-30狼孩读后感(收藏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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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孩历险记》是由英国作家吉布林一本著作,文中讲述了一个在丛林生活的狼孩毛克利的故事。虽然他是人类的孩子,但他对丛林有着特殊的感情。以下是《狼孩历险记》读后感,欢迎阅读。
《狼孩历险记》读后感(一)毛克利从小就生活在丛林中结实了很多好友,其中有大蟒蛇卡阿、大象哈蒂等等。他在丛林中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最困难的一幕是他和狼兄弟一起战斗,打败凶猛的红狗。那时的他为了保护丛林的安全奋力杀敌将红狗杀的片甲不留。
老虎瘸汉是他在丛林中的敌人,他三番五次的想铲除毛克利,但每一次都没有成功。在最后一次,瘸汉想偷袭毛克利的时侯,却被毛克利用水牛给踢死了。当他第一次回到人类生活中时,他被一个非常可恨的老猎人巴多描述成一个怪物,然后被人类赶回丛林。
巴多是个没用的人,每次犯错,他都会隐瞒。,动物们逼走了人便把村庄移为平地没过多久便和原来的丛林融为一体了。尽管莫克利生活在丛林中,但他最终还是离开了森林,走向了人类社会。
《狼孩历险记》一书是一本好书,他教会了我很多道理,我在这里推荐这本书,但愿同学们也去看一看,希望它能让你受益匪浅,懂得的比我还要多。
《狼孩历险记》读后感(二)《狼孩历险记》,我看完以后,觉得是一本好书,非常精彩。
毛克利本是人类的孩子。因为老虎的汗水,他迷失在印度西部山区的丛林中,被狼养大。在丛林里,他交了很多好朋友,包括熊、豹、蟒蛇、大象海蒂等等。幼小的毛克利也经历了各种磨难,受到猴子的绑架、老虎恐吓、人类进攻……慢慢的,他成长了,他猎杀动物、探寻宝藏、学习如何在丛林中更好的生存。
这本书创造了许多外形夸张、个性格异的会说话的动物,它们都是人格化的。例如,有一只温文尔雅、知识渊博的棕熊;无恶不作,阿谀奉承的小人大巴希;**残暴,不可一世的瘸虎邪汗等等。每个人都有一个人的名字和主人的想法。它们既有人的影子,又代表了动物的习性。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就像是一次冒险,情节发展紧张激烈,高潮迭起,加之语言描写逼真,生动,使得这些故事充满了活力和生趣。并且告诉了我们动物之间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和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狼孩历险记》读后感(三)夜幕徐徐降临,大地寂静下来。一望无垠的丛林已经把白天的喧闹收藏起来。丛林深处除了寂静还是寂静。
月亮出来了,但是月亮很暗,因为天空乌云密布。那暗淡的月光都是从乌云的空隙处透出来的。这时,在这种环境下,一些夜行动物悄悄地从巢里出来。
它们白天在巢里舒服地睡觉,以保持精神状态,为晚上的工作做好准备,捕捉它们想要的猎物。在这个丛林中,塞西丘陵的小山谷是一个很小的地方。但是这里的风光与众不同。
在这个丛林里,所有受伤的动物都知道辛尼溪山谷。溪水的源泉就是这片丛林大大有名的西奥尼灵泉。在丛林动物的心中,灵泉的水已成为圣水。
灵泉的水能够**伤口,受伤的野兽们不管伤口有多大,只要在灵泉中洗一个澡,伤口就会立即愈合。
一个名叫毛克利的男婴在印度美丽的迪奥尼山丛林中迷路了。他是被狼养大的,经历了各种艰难困苦。幼小的毛克利,受到猴子的绑架、老虎的恐吓、人类的进攻他猎杀动物、探寻宝藏、学习动物的习性最后与大红狗展开了一场恶斗
该篇文章是世界名著,是高度艺术化的精神产品,具有永久闪光的魅力,非常集中,非常形象,是中小学生了解世界和社会的窗口,是走向世界观摩社会的最佳捷径。它对培养积极的心理和性格、思维和修养都有很大的帮助。
故事的主人公毛克利,在经历了许多风险后,勇敢而顽强地生存下来。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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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活法》一书的目录,每一小节的标题都是鼓舞人心的励志语句,没有华丽的词藻和专业的管理类名词,细细研读文中的字字句句,那些简单而质朴的语句里蕴含着深刻人生哲学,令人久久回味。
稻盛和夫先生很善于总结,他通过亲身的经历诠释了简单人生“活法”的意义,希望通过自己毕生总结出的为人处事哲学能够引领世人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在读此书的过程中,你会强烈感觉到书中的道理其实与我们的生活很贴近,是那些从孩提时代就被教导的简单道理,大家耳熟能详,但就是这些简单的道理,能参悟透并且认真实行的人并不多,这些简单道理在稻盛和夫的人生道路上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最后成就了他非凡的人生和非凡的事业。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三章“磨练灵魂、提升心志”。这一章节内容不禁让我想起清朝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在《人生词话》:“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第一境界寓指当前形势相当恶劣,只能爬上高楼,看到远方天的边际,排除干扰不为暂时的烟雾所迷惑,看清形势发展的主要方向抓住问题的实质,这是取得成功的基础。第二境界是描述如何为目标而努力奋斗。尽管遇到各式各样的困难,还要坚持奋斗,继续前进,没有什么康庄大道在等着我们,人生就是不断奋进的过程。第三境界是指在经过多次挫折和磨练之后,人就会逐渐成熟起来,别人看不到东西他能明察秋毫,别人无法理解的事物他能触类旁通。这时他在事业上就会取得不凡的成就。这三大境界简单至纯至善的真理和稻盛和夫先生在《活法》一书中始终贯穿在人生与企业经营的发展原则是一致的。让人惊叹真理无关乎年代,无关乎国界,无关乎行业,所有美好的、令人振奋向上的道理总是相通的。
在年轻时期稻盛和夫先生备受挫折、甚至有些幼稚想凭借着自己一些武功底子加入黑社会,后来进入到了一个濒临倒闭的陶瓷企业做技术员,他努力提高自己技术能力,做出完美的作品,这是“望尽天涯路”的第一境界。进入经营者时期,他凭借一颗单纯努力做好企业之心迎接困难和挑战,以满腔的热情、百分之百的努力去投入,朝着目标心无旁骛去努力充实,这正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第二境界。当稻盛和夫先生65岁从两家世界500强的企业上的领导者位置上退下来,回顾一路拼搏的经历,发现原来“活法”其实可以这么简单,于是有专属于他的“灯火阑珊处的美丽”。功名利禄皆为身外之物,品格事业才是立身之本。也许稻盛和夫的一些理念对于年轻的我尚还不能完全理解,但这本中很多道理都会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今后人生道路上不断影响着。
每个人的人生都会面临遇到艰难的时刻,残酷的现实会让我们暂时失去前进的勇气,艰难的环境让我们暂时丧失拼搏的动力,但当我们再次登高望远,远远看到那阴霾后的美丽阳光,我们心里知道自己脚下的路依然是一条通向成功的阳光大道。人类的生命和浩瀚的宇宙相比显得短暂而渺小,但我们的灵魂在终结死后的价值必须高于降生时的价值,这才是我们生存的意义和目的,一切努力的过程体现了人高贵的品质。
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人生与事业的成果,是由这三个要素“相乘”的结果,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工作中,很多工作都是重复性的,工作的激情会随着重复性逐渐消退。这时,我们需要不断发问自己内心,找到人生和工作的价值,保持着持续的热情。能力是可以后天开发和培养的,每个人都有着巨大的潜力,我们要在认识自我的基础上,扬长避短,不断开发自己的内在潜力。勤能补拙,天资高不代表人生成就高,论天分,也许稻盛和夫先生只算是个资质一般的人,一个学习技术的年轻人,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不断反省自己,在技术上追求完美,在做人和做企业上追求积极向上,最后成就了非凡的人生。
一个人的人生就是他思维的产物,他的人生就是他心中蓝图的现实描绘,只有主动追求的东西才有可能到手,强烈的愿望会在成功的道理上起着很重要的因素,但是稻盛和夫所倡导的是正面的欲望,为他人为国家谋利。求利之心每个人每个企业都有也是必须的,但把利他之心摆在前面。“损而后得,输而后赢”,先利人后利己和中国俗语中的好人有好报的朴素理念一脉相承。一个能够成就伟大事业的人,在他心灵深处,一定有着最简单的人生观。
稻盛和夫先生作为京瓷公司和KDDI这两家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创始人,和松下公司的创始人松下幸之助、索尼公司创始人盛天昭夫、本田公司的创始人本田宗一郎并称日本的四大“经营之圣”。他的成功经历了许多风雨,但他一直保持着简单的人生理念。“简单才是不可动摇的原理原则,越接近真理,道理越简单”。在《活法》一书中稻盛和夫先生阐释了他人生的经验和感悟,诸如人的本质、人生的哲学、经营的艺术、劳动的魅力等等。成功的人生应该是:本着不违反人类基本普世伦理、利他主义的简单原则,以像对待恋人般对待工作,有着强烈到遍布全身的渴望,凡事高标准、高要求,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大胆思考,小心准备,不轻言放弃,以百分百的认真身体力行,凭着一股傻劲儿去迎接困难和挑战,珍惜和把握每一个现在,持续地积累蓄势,最终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非凡。
《活法》一书从头到尾稻盛和夫先生都在反复的讲述着人生的真理,应该如何找到人生正确的前进道路。人的一生追求梦想的过程比结果更加重要,享受奋斗的经历。梦想是一个人前进的动力,保持朝气和活力的秘诀就是不断的超越自我,完善自我,并在这个过程中找到快乐和满足。我相信人生的幸福和满足感绝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富足和拥有,物质不是衡量一切的标尺。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短短几十年载,但人与人的生命质量却是千差万别。每一次的经历都是一笔财富,努力奋进的人生会更加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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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狼孩》,这本书的作者是郭雪波,里面讲了一个被狼养活的孩子(他叫毛克利),与一只老虎和坏蛋的抗争和斗争。
毛克利被老熊伯鲁和猎豹巴希拉至始至终的保护和教导。在丛林生活中好好活着。毛克利凭借自己聪明过人的智慧勇敢地驱除邪恶,帮助这些善良的森林公民恢复了宁静的生活,让美好的幸福生活进入这个森林里。因此,他得到了动物兄弟的尊重,很快杰斯就长大了,虽然他小时候很调皮,但他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有着一颗感恩的心。
我希望我们人类能像那对狼夫妇那样对待毛克利那样来珍惜我们的大自然。像毛克利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来回报大自然,来维护大自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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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读后感(一):无染的白莲花
小时候在语文课本里读到朱自清的这篇《背影》时,没有任何感触,只是觉得它只不过就是一篇必学的课文罢了,如今,每每读到朱自清或清新或温情的文章,才觉得他是一位温文而雅感情细腻的男子。
对于他,我也只是初步的了解,朱自清原名自华,因处乱世“决定做一朵白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处乱世而高洁,正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而改名自清,表字也一并改为“佩弦”,时刻警策着自己。他的一生也如其名,清白了一世。
也许自古才子命多舛,有着八个子女,先后步入两次婚姻的他,一生颠沛流离,生活困顿,举步维艰。他终于被这些所有的磨难而压垮,“走”时年仅50岁,他的语言洗练,文笔秀丽,他的《背影》带来的温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被称为“天地间第一等至情文学”。也许我说了,他的话仍然延续着他的生命。
本书的每一篇不可谓都是他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他的博学,他对中外文化的差异无不在《欧游杂记》《伦敦杂记》里面一一体现。不管他在国内还是国外,他最喜欢的是去书店。也许这是文人对文字的痴迷。他对儿女的教育以及对亡妻的怀念,也不无用他自己的方式一一展现。
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小家伙,也跟我一样喜欢他的文章,拿到书的第一个睡前,小家伙做在我的怀里,给他读了三遍的《匆匆》和《歌声》,明白了时间的宝贵和想象的美妙,第二个晚上除了那两篇的三遍,又读了一遍《荷塘月色》,小家伙体会到了文字描述的美,五岁的娃竟感慨的说了一句,“写的好美啊!我能想象出来。”
《背影》读后感(二):三读《背影》
小时候心智不成熟时,读《背影》是一种机械的阅读。我认为朱自清的文章中有很多动词。我能学会写作文。又认为文中的父亲买橘子动作有点“搞笑”。全无感慨之言。
年纪稍长一些时再读《背影》竟开始读懂溢于文字之间亲情流露。父亲不善于言辞,非常爱儿子,但他受生活所迫,希望尽一切努力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儿子也爱父亲,但是爱在心中羞于表露。
好在父子两人心心相惜。
成熟之后再读《背影》,不禁被文中的父子两人感动。感于深沉的父爱亘古不变。顿时明白了自己的父亲,这么多年来为了孩子奔波而毫无怨言。
同时,感于儿子的自我剖视。好在他极早的明白了理解了父亲满满的爱。虽不能给予父亲大富大贵的生活,但起码在心里还是怜惜父亲。
好文章历经时代仍于读者产生情感共鸣。
《背影》读后感(三):背影的书评
朱自清的散文,用最朴实的文字,和朴实的叙述,也带着非常真挚的感情。我读了他的散文,总觉得很流畅,仿佛每一个字都那么自然,我也常常能感受到作者的正直、热情、闲适、幽默,以及他对朋友和家人的向往。
在“荷塘月色”里,写他一个人在晚上到荷花池边散步,描写了自己独处的描出,就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接着,他描述了荷花、荷叶、月光、柳树,让我在脑海中画出一幅场景,不知不觉中我也仿佛走进了宁静的荷塘。
在“匆匆”里,朱自清问“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像是在跟我对话,他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来和我解释“时间是多么匆匆的流过,一点也抓不住它。””洗手的时候,日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过去。
”我从来不知道可以用这么多鲜活的形容,来说到匆匆而过的时间,真的太巧妙了。
在“春”里,好像出演了一场戏剧,山,草,水,太阳,都是演员。山朗润起来,水长起来,太阳的脸红起来,小草偷偷的从土里钻出来。。。还有桃树,杏树,梨树。你不会让我,我不会让你。他们都开满了花。快点。
我目不暇接的看着这场戏剧热闹滚滚的上演着,满了活力,满了生命的朝气,原来春天是这么不一样的感受啊?
在“冬天”里,朱自清开始于一锅热腾腾的白煮豆腐,围绕着桌子坐的是他爸爸跟他两个兄弟,在大冬天里,一同吃着豆腐,全家又开心,又温暖的画面。另一张**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在冬天一起去西湖划船。另一张**是他一家四口在笑。虽然老师冬天在外面,但家里总是在春天。不管多冷,多大的风和大雪,一想到这些,他的心总是温暖的。
在“背影”里,开始于一个丧礼,那一年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变卖典质还有亏空,所以又借了钱来办丧事。家里的情况很惨淡,一方面是因为丧事,另一方面是因为朱自清的父亲没有工作。
那年朱自清二十岁,还要回北京念书,需要告别父亲。朱自清描述了父亲在火车站的告别,这让他终生难忘,尤其是父亲的背影。这份对父亲的感情又真实又感人。
朱自清的散文非常有亲和力,让读者很容易走进他所描述的画,产生相同的感受,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朱自清的“背影”。最后朱自清说他还会常常想起他爸爸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让我更加珍惜我和爸爸在一起点点滴滴,这些记忆总是那么温暖,永远会珍藏在我的脑海里。
《背影》读后感(四):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
——北岛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北京大学青年预备生朱自华在思考这个问题。
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处于关键时期,战争呈上升趋势。当时,由于袁世凯去世,中国进入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
在父亲的帮助下,朱自华举行了一场像样的婚礼。他的妻子武钟谦是一位著名医生的女儿。她温柔贤惠,善于管理家庭。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
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立志之后,便是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
根据规定,学生应先修两年的预科,然后才能修本科。改名的朱自清全力以赴,次年提前一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
幸有人陪你颠沛流离
1920年,朱自清提前一年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开始了他的教育生涯。从1920年6月到1925年8月的五年间,朱自清在不同的城市改变了七所学校。幸运的是,他的妻子一直陪伴着他。他井然有序地管理着他的家庭,使他不必担心。
武钟谦不仅是个好母亲,也是个好妻子。除了孩子,她心里最重要的是丈夫,但她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朱自清在北京大学读书时,为了学费,她把嫁给丈夫的金手镯换了。朱自清爱书,她在领着一家老小躲兵乱时,还带着那一箱箱沉重的书。
武钟谦朴素而文静。他每天都把朱自清送到大门口,直到看不到朱自清的背影才回去。每有客人来到,总是笑脸相迎,殷勤招待。她很勤劳,能操持家务,烧饭、洗衣、纳鞋底、带孩子,整天忙里忙外手脚不停,把小家料理得舒舒服服。
另外,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相知相伴,使朱自清享受到了朋友之间醇厚的情谊,让他觉得这段日子是“一生中难得的惬意时光”。他的代表性散文作品在这一时期基本完成。
1928年,武钟谦生下第六个孩子后,病情越来越严重。第二年,他因病去世,享年31岁。
最土的情书圣手
武钟谦去世后,朱自清的心情一直十分苦闷,几个朋友劝朱自清续弦,但都被他拒绝了。他是一个不善于照顾生活的人。他的前妻在扬州留下了六个孩子。考虑再三,他最终决定考虑再婚。
一个秋天的晚上,在北平西单的大陆春餐厅,一张大桌子上坐满了人。朱自清坐在里面有点拘谨。坐在他对面的女人是他未来的第二任妻子陈竹银。
陈竹隐后来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了当天的情形:“那天佩弦穿一件米黄色绸大褂,他身材不高,白白的脸上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文雅正气,但脚上却穿着一双老式的双梁鞋,显得有些土气。回到宿舍,我的同学廖书筠笑着说:
‘哎呀,穿一双双梁鞋,土气得很,要是我才不要呢!’我并不以为然。他写的文章我读过一些,我很喜欢,很敬佩他,以后他给我来信我也回信,于是我们便交往了……”
他们交往的时候,交通不方便,主要靠写信联系。书信成了促进他们情感升温的催化剂。
1931年6月12日朱自清的情书中写道:“隐: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谢谢你给我力量。”
1931年8月8日,朱自清换上了亲昵的称呼:“亲爱的宝妹,我生平没有尝到这种滋味,很害怕真会整个儿变成你的俘虏呢!”
在朱自清情书的“轰炸”下,陈竹隐终于熬不住心内强烈的感情,接受了他和六个孩子。
求清白,得清贫
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知识分子贫困史。
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而我仍用得拮据而归,甚矣;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
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
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
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虽说**教授待遇优渥,但朱自清年轻时忙着还债,中年以后则为养家和时代所累,一生清贫。有一次叶圣陶去探望他,但是他连饭钱都没有,只能向人借了两元五角钱。
曲终人散,终证其名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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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华罗庚也曾说过:“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只有靠自己辛勤的劳动我们才能获得无限的才华。
我认为像我们这样的学生不仅要爱读书,还要读好书。对于好的文章要逐字逐句地钻研,深刻地体会句子的意思。不能一心二用,粗略地看了一下,就把书丢在一旁。书是知识的海洋,只有在书中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便是《狼孩毛葛利》,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名才年仅1岁的孩子,在一次火灾中被一只老虎给叼走了,但幸亏被一对狼夫妇给救下了,才免遭死劫。但后来他又因为误入地窖而险些成为白眼镜蛇的“盘中餐”,多亏了蟒蛇喀阿及时地搭救,才使毛葛利死里逃生、化险为夷。后来,毛葛利又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把一只作恶多端的老虎给杀死了。接着,他又找到了自己的妈妈美丝瓦,但不幸的是他的妈妈已经病入膏亡了。他痛不欲生,多亏了他的妻子在不停地安慰他,才使他从痛苦中挣扎了出来。最后,他幸福地与妻子和自己的狼兄弟们生活在一起。我觉得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便是主人公毛葛利,他虽然有着十分不幸的命运,但他却勇于与命运作斗争,为此他收获了快乐与满足。
我们要学习毛葛利的这种精神,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即使拥有一个不美好的命运,只要通过了自己不懈的努力也是能够拥有幸福与美好的。成长的道路上未免会充满坎坷,但只要勇于战胜一切困难险阻,就能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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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老舍读本》之前,我的心情非常紧张,因为老舍是位大作家,我想他的文章一定很深奥、难懂,而且这本书还要写读后感。
读了几篇文章之后,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老舍爷爷的文章简洁、易懂,充满了童趣。读着读着,我仿佛看见了老舍爷爷笔下的小猫正在他的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我仿佛看见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在花园里摆弄花草;我仿佛听见了送信的邮递员叔叔在说“你们家的花真香啊!”;我仿佛看见了一位慈祥的父亲在对自己的女儿说“洋娃娃考了4O分!”;我仿佛听见了母鸡在老舍爷爷家的花园里“喔喔”地叫着;我仿佛观看了土地庙的一场比武,一场拳打脚踢。
读完整本书,我知道了老舍爷爷是个“老小孩”,他对生活永远好奇,永远有兴趣,他什么都写,面特别广。因为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内心充满了光明和善良,所以他看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写出的文章充满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老舍爷爷让我懂得了写文章不一定要用华丽的辞藻,也不一定要用多么复杂的句子,或者一定要引用“名人名言”。只要你有独特的观察与思考,用最平凡、朴素的语句同样可以写出好文章,同样也可以反映出生活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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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一本小说,名叫《狼孩》,这本书的作者是郭雪波,里面既讲了离奇的人兽之争,也讲了大漠精灵的生死传奇。
我给大家简略的讲一下吧。村子里的猎人们看见几只小狼崽,就不怕大狼报仇就拔刀捅死几只小狼崽,接着前来救子的公狼也被乱棍活生生的打死。之前我收养了侥幸存活的狼崽白耳,但孤独的母狼把我的弟弟小龙叼走,当作狼孩来喂养。从此,小龙过上了茹毛饮血的生活。家人为了寻找小龙,在死亡沙漠中苦苦追寻,但茹毛饮血的小龙每次回到家都逃了出来和母狼生活。最后,狼孩小龙摔进水中,母狼就奋不顾身的跳入水中救狼孩,此刻,狼孩和母狼成了一幅活标本。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受是为什么人类要捕杀狼,难道狼吃动物就是坏的?殊不知狼吃动物也可以维护生态平衡的。如:凯巴伯森林里狼和鹿的故事,因为猎人杀完了狼,鹿没有了天敌,就随意的啃食树木,造成森林里的植被大量减少。所以狼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对整个生态也是有好处的。而且我觉的人类有些地方还不如狼兽,如:一窝狼从互相残杀;狼对家族对族群永远忠贞不二;狼族中没有孤儿,每只小狼都有母狼喂养,但我们人类,生下的孩子体质不好就扔掉,这多残忍,而且人类还杀大象取象牙,杀鳄鱼取鳄鱼皮等方式让动物减少甚至消失,所以,我想劝告大家不要再滥杀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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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
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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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地品味《林清玄散文》真是一种享受!
他的文体风格细腻得像个女作家,别看林清玄是一位留着长长胡子的老人,但细心地观察世界、论谈世界的文章却令我们赞叹不已!
他的每一篇文章都是无可挑剔的,其中有很多是林清玄经过或听说的故事,由故事而发出感慨,教会我很多人生的价值观。
有这样一篇文章令我百读不厌:《陶器与纸屑》。散文讲述的是林清玄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林清玄在中国香港买了一个石湾的陶器,陶器是一个刺身罗汉骑在一匹向前疾驰的犀牛上,气势雄浑,非常生动,很能象征修行者勇往直前的心跳。他想拎着陶器回台湾很不方便,因为陶器被包装得十分严实,而托运又很容易破碎,所以他决定舍去包装用手袋拎上飞机。结果这次冒险失败了,陶器在上飞机时被撞碎了,所有的尝试与考虑都破灭了。
通过这次沉痛的教训,让他明白了:“对一个珍贵的陶器,包装它的破报纸和碎纸屑是与它同等珍贵的。”也让我明白了:“生命中也有许多这样看似平凡、不重要的东西,但我们不能忽略其价值,因为没有了它们,也许我们所珍惜的东西就不能得以衬托或完整!而我们就不能得到教训、启发、锻炼!”
翻开各个章节,你会惊喜地发现,它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这些主题都是谈人生的居多。有一心一境、澈如水晶、无关风月与一生一会四个篇章,都是教会我们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他的语句包含着他对读者们的教诲,他的言词包含着他对世界万物的赞美,他的所有感悟包含着他对大自然的向往与留念!
林清玄的散文大多数是来自于他小时在乡里的一些故事,以及他与亲人们发生的事情,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回忆与深思,再用他那细腻柔美的文笔写出感人肺腑的散文,这便是他的独特写作风格!
我从他的几篇散文中不难看出他信仰“佛”。他在《佛鼓》中这样回忆道:“我站在通往大悲殿的台阶上看那小小的身影去击鼓,不禁痴了。”不过,或许他是很痴迷、很喜欢这种佛寺的氛围。
其或,我读过他那极具特色的散文之后,心中不由地燃起了写作热情,不仅仅只有这样罢了,他还带予我的是不尽的坚持!因为我认为林清玄能够克服重重难关,从偏远的地方走出来,成为一个鼎鼎大名的作家,是需要多少坚持与勇气都未必能达到的。
“我想着,在这悠长的时间中,在这广大的世界上,一定有很多与我心灵相同的朋友,得到一些温柔的安慰,得到几许智慧的启发,以及得到藏匿于俗世的浪漫情怀。”我想我在这句话、这本书中学到了写散文的方法与运用生活中的小故事来写出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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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章看,最主要的是平等观念。在作者那里,人是生而平等的,各人境遇不同,甚至差别很大,不过是幸运与不幸造成的差别。所谓幸与不幸,包括天赋条件、成长条件、生理条件,幸运者只有关爱不幸者的责任,没有歧视不幸者的理由。有平等意识,才会有平等对话,才会感觉人家上门来“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是很抱歉的。
再是人道主义精神。这种精神要求社会关心个人、同情个人,尊重个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尊重人格,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并促进全体劳动者的全面发展。作者一家对老王是怀有这种精神的。知道老王有夜盲症,就送了大瓶鱼肝油。他们总是照顾老王生意,坐他的车,让他挣点钱。老王收钱常常客气,他们总是照原价付。平板三轮不敢坐了。还是关心老王是否能维持生活。总之,对不幸者怀有一颗爱心,才能这么关心人,爱护人。
老王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身子僵直,样子非常怕人,作者心里只有同情和悲酸。老王死了好几年了,作者每每想起来还感觉有愧于这个不幸者,总觉得在他生前,对他关爱不够。所有这些,都是人道主义精神,正是公民道德建设所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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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孩历险记》读后感范文
《狼孩历险记》(一)
《狼孩历险记》是由英国作家吉布林一本著作,文中讲述了一个在丛林生活的狼孩毛克利的故事。虽然说他是人的孩子但是他对丛林有着特殊的感情。
毛克利从小就生活在丛林中结实了很多好友,其中有大蟒蛇卡阿、大象哈蒂等等。他在丛林中经历了许多磨难,最让人难望的是他与狼族兄弟一起并肩作战打败凶猛的红狗时的场景。那时的他为了保护丛林的安全奋力杀敌将红狗杀的片甲不留。老虎瘸汉是他在丛林中的敌人,他三番五次的想铲除毛克利,但每一次都没有成功。在最后一次,瘸汉想偷袭毛克利的时侯,却被毛克利用水牛给踢死了。当他第一次回到人类的生活中,却被一个十分可恶的老猎人巴尔道说成是妖怪然后被人类又赶回了丛林。巴尔道是一个没用的人每一次他失误了他都会去掩饰。丛林中的动物恨透了人类大象哈蒂借着这个思想说要去人类的田野里找吃的动物们纷纷争先恐后的涌进田野把农作物吃得一干二净而人类却没有一点办法,动物们逼走了人便把村庄移为平地没过多久便和原来的丛林融为一体了。虽然毛克利是在丛林中生活的但是他最后还是离开森林,走向人类社会。
《狼孩历险记》一书是一本好书,他教会了我很多道理,我在这里推荐这本书,但愿同学们也去看一看,希望它能让你受益匪浅,懂得的比我还要多。
《狼孩历险记》(二)
《狼孩历险记》,我看完以后,觉得是一本好书,非常精彩。
毛克利本是人类的孩子,因为老虎邪汗,他被遗失在印度西奥尼山的丛林中,由狼抚养大。在丛林中,他结识了很多好朋友,其中有熊、豹、大蟒蛇卡阿、大象哈蒂等等。幼小的毛克利也经历了各种磨难,受到猴子的绑架、老虎恐吓、人类进攻……慢慢的,他成长了,他猎杀动物、探寻宝藏、学习如何在丛林中更好的生存。
这本书中塑造了许多会说话的,形态夸张、性格各异的动物,并且统统被人格化了。比如,有性格温顺,知识渊博的棕熊伯鲁;无恶不作,阿谀奉承的小人大巴希;凶狠残暴,不可一世的瘸虎邪汗等等。它们个个都有人的名字和拥有人的思想,它们既有人的影子,也代表了动物的习性。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就像是一次冒险,情节发展紧张激烈,高潮迭起,加之语言描写逼真,生动,使得这些故事充满了活力和生趣。并且告诉了我们动物之间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和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狼孩历险记》(三)
夜幕徐徐降临,大地寂静下来。一望无垠的丛林已经把白天的喧闹收藏起来。丛林深处除了寂静还是寂静。月亮已经出来了,但是月光却很暗淡,这是因为天空乌云密布。那暗淡的月光都是从乌云的空隙处透出来的。在这个时候,在这种环境,一些夜行动物从自己的巢**里静静地走出来了。它们白天在巢**里舒服地睡大觉,为的是养好精神,准备晚上好好地干上一场,捕捉住自己想吃的猎物。在这片丛林里,西奥尼丘陵的小溪谷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地方。但是这里的风光与众不同。在这片丛林里,凡是受过伤的动物,都知道这个西奥尼小溪谷。溪水的源泉就是这片丛林大大有名的西奥尼灵泉。灵泉的'水在丛林野兽们的心目中已经成了圣水。灵泉的水能够治疗伤口,受伤的野兽们不管伤口有多大,只要在灵泉中洗一个澡,伤口就会立即愈合。(.)
一个叫毛克利的男婴被遗失在印度西奥尼山的美丽丛林中,由狼群抚养成长,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磨难。幼小的毛克利,受到猴子的绑架、老虎的恐吓、人类的进攻他猎杀动物、探寻宝藏、学习动物的习性最后与大红狗展开了一场恶斗
该篇文章是世界名著,是高度艺术化的精神产品,具有永久闪光的魅力,非常集中,非常形象,是中小学生了解世界和社会的窗口,是走向世界观摩社会的最佳捷径。非常有利于培养积极向上的心理和性格,思维和修养。
故事主人翁毛克利经过许多风险,却仍然勇敢顽强的活了下来,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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