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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培训总结(分享15篇)_税法培训总结

发表时间:2021-07-28

税法培训总结(分享15篇)。

⏤ 税法培训总结 ⏤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各项收入中,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2.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 )。

3.某企业雇用职工平均人数为78人,其中:固定职工 40人,合同工30人,临时工8人,当地政府规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960元。该企业当年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000元。工会组织开具了专用缴拨款收据,收取了企业实际计提的工会经费,该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 )。

4.某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额为20万元,度取得生产经营收入625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等合计600万元。该企业20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

5.下列有关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其正确的表述是( )。

6.下列关于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正确的表述是( )。

A.纳税人按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C.纳税人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D.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所提的折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7.某技术咨询企业2000年度技术转让收入85万元,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税金合计40万元,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8.某生产白酒的集体企业,2000年度全年销售收入160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为6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460万元、其它费用400万元(其中含粮食白酒广告费支出50万元)。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9.某企业进行清算时,清算的全部资产为520万元,清算  费用为20万元,负债为3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万元,资本公积为40万元,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该企业清算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10.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第1至第的盈亏情况如下:

年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盈亏 -50 40 -10 -10  25 -80 -10  100 -30 100

1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其收入额确定的正确方式是( )。

12.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凡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的,除特殊情况外,可享受的投资抵免优惠是( )。

B.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60%可以从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D.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13.某外国企业常驻机构2000年度的收入额为300万元,核定利润率为10%,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该机构2000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为( )。

14.某企业2000年度从境外某国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24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了40%的所得税,该企业适用税率为33%。该企业本年度汇总纳税时可以抵扣的境外所得税税额为( )。

15.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198月注册并开始营运,经营期为,所得税税率为15%。年盈利150万元,但由于当年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该企业选择从2000年起开始计算优惠期限,则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

1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方将税后利润进行直接再投资,可以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外国投资者申请办理再投资退税的期限是( )。

17.境外咨询企业单独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咨询业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我国境内的,缴纳所得税的规定是( )。

18.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将2000年度取得的税后利润41万元,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其注册资本,追加期限为8年。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5%,地方所得税税率3%。地方再投资的退税额为( )。

19.计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允许扣除的是(  )。

D.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向其总机构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

20.某从事娱乐业的外商投资企业,2000年业务收入总额2000万元,当年发生交际应酬费支出18.5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0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交际应酬费的纳税调整增加额为( )。

21.下列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均在10年以上),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

22.某外国公司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00年度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税后利润  300万元,适用税率20%。该外国公司应缴纳的预提所得税为( )。

23.设在经济特区的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投产,经营期15年,企业所得税率15%。1996至2000年分别盈利-10万元、20万元、 10万元、 20万元、 50万元,企业 200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

24.某个人独资企业,2000年全年销售收入净额为8000000元,销售成本6000000元、增值税以外的各种税费1500000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0000元,该独资企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25.张某 2000年1月1日将自有住房出租,租期一年,每月收取租金 2500元,全年租金收入30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

26.某演员一次获得表演收入3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为(  )。

27.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个体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可以直接扣除的是( )。

28.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公民)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年5月支付给王某的工资为5000元人民币,则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29.李某按年薪制领取工资收入,2000年1月至12月,每月领取基本收入1000元,均依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12000元。李某年终应补缴个人所得税为( )。

30.建筑设计人员邱某一次获得设计费20000元,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入报酬3000元,邱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31.杨教授编著教材一本,1999年2月出版,获稿酬8000元。因市场需要,2000年1月再版该教材又获稿酬3000元,杨教授获得的两次稿酬收入实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32.某企业 2000年拥有的房产原值 150万元,当地规定的扣除比率为30%,该企业当年应纳房产税为( )。

33.下列有关房产税的纳税期限,表述正确的是( )。

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起缴纳房产税

C.纳税人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经使用的房屋应从使用之日起缴纳房产税

34.下列车船中,应缴纳车船使用税的是( )。

35.下列关于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表述正确的是( )。

36.下列行为不缴纳契税的是( )。

37.甲、乙两单位交换经营性用房,甲方房屋价值为95万元,乙方房屋价值为110万元。甲方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 )。

38.下列单位使用的土地,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  )。

39.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上注明货物金额100万元、保管费用20万元,该合同甲方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

40.某企业2000年度开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启用账簿共计20本(其中记载资金账簿2本,载有实收资本100万元,资本公积20万元),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l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41.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对特殊行业、部门的纳税人有特殊的规定,下列行业和部门集中在北京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42.下列各项收入中,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43.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固定资产不应提取折旧的有( )。

44.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发生的佣金,可计入销售费用,但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

B.支付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不含本企业雇员)

C.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3%

D.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45.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的清算所得时,下列各项准予扣除的有( )。

46.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准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有( )。

47.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关工资、薪金费用的扣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实行计税工资办法的企业,其实发工资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可据实扣除

48.按税法规定,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保险费用包括( )。

49.下列各项利息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有( )。

50.某企业202月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损益表中,注明 2000年度的会计利润为 60万元。年3月税务机关对该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和处理以下事项应调整会计利润的有( )。

51.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企业不得享受校办企业税收优惠的有( )。

D.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

52.外国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在我国缴纳预提所得税的有( )。

A.发生在境外,且与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B.转让不是其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所持有的B股和海外股所取得的净收益

53.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所得享受预提所得税优惠的有( )。

54.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

55.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的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方法有( )。

56.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但各国的个人所得税规定有所不同。下列表述中属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特点的有( )。

57.对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税金有( )。

58.对于个人的财产转让所得,在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准予从收入中扣除的财产原值及合理费用有( )。

59.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有(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60.对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或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下列支出项目中属于损失范围的有()。

61.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主要区别在于()。

62.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优惠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63.按照上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的各项行为中,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

64.按照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履行的义务有()。

65.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下列项目中属于我国印花税产权转让书据征税范围的有()。

66.印花税税目中的营业账簿归属于财务会计账簿,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的,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账册。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下列账簿属于征税范围( )。

67.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68.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下列各项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69.契税的征税范围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下列各项表述正确的是()。

70.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三、计算题[共两题,每题由4小题(单选)组成,每小题2分]

(一)甲企业2000年度发生了如下应税经济行为:

(1)3月份与乙企业签订一份产品销售合同,合同中载明了销售产品数量3000件,未载明金额。经核定该产品当期的市场价格为含税价70.2元/件。(该产品适用17%增值税税率)

(2)4月份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年期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合同.中规定本年度内最高借贷额为200万元,当年发生借贷事项5起,累计借贷金额300万元,每次借贷额均在限额以内。

(3)5月份委托丙工厂为其加工――批自用商品,由丙企业提供原材料,合同中记载加工费金额40万元,原材料金额肋万元。

(4)该企业曾与他人签订一项仓储保管合同,保管费金额10万元,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履行,该企业6月份将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依据印花税法规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相关问题:(以元为单位)

71.对甲企业3月份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当(  )。

72.甲企业4月份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

74.对于甲企业将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来重用的行为,税务机关可(  )。

(二)中国公民李某是被单位派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高级职员,2000年度他的收入情况如下: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0000元;

(2)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000元;

(3)9月份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15000元;

(4)取得保险赔款5000元;

(5)李某1999年曾购入1000份债券,每份买入价10元,购进过程中支付的税费共计150元。2000年2月份以每份12元的价格卖出600份,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按照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以元为单位)

75.雇佣单位支付工资、薪金时,每月应代扣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

76.购买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

77.派遣单位支付工资、薪金时,每月应代扣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

78.李某售出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

四、综合分析题(共12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某汽车轮胎厂(以下简称企业),2000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收入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万元,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2000年度应结转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90万元,消费税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发生产品销售费用25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12万元(其中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万元);发生管理费用802万元(其中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9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万元;有上一年度应计未计的费用2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含通过中国红十字会为红十字事业捐赠款20万元,因排污不当被环保部门罚款1万元);全年已计入各项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为180万元,并按实发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提取了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2000年度该企业任职人员和雇员平均人数为200人,其中临时工50人,当地政府确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600元;本年度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74万元,联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当地优惠政策,实际上按7.5%缴纳)。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79.该企业计算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可据实扣除的项目有(  )。

80.2000年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为(  )。

81.2000年度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的数额是(  )。

82.该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企业所得税额为(  )。

83.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工资和工资附加“三费”总额为(  )。

84.该企业2000年度应缴入库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

(二)沿海经济开放区某中外合资生产经营的产品出口企业,中外双方的股权比例为6=4,经营期为20年,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该企业1993年初开业并当年获利,19该企业牛产的产品总产值为1800万元,其中出口产品产值1440万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5万元。当年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将税后取得的利润再投资扩建该企业。2000年度该企业产品销售收入2500万元,其中出口产品产值1200万元。当年企业还取得产品包装物租金收入40万元(不含增值税),接受货币捐赠30万元,转让国库券收益20万元,当年企业兑付到期国库券,获得利息收入100万元。本年度销售成本1600万元,销售税金380万元,销售费用45万元,管理费用90万元(其中含向总机构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12万元,为外籍职工支付的境外社会保险费9万元,交际应酬费15万元),财务费用55万元(其中购置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支出25万元)。全年已计入各项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和福利费150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人民币,当地政府规定免征地方所得税)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相关问题。

85.该企业1999年度应纳的所得税额为(  )。

86.1999年度,外方用于再投资的金额应退税额是(  )。

87.下列各项收入中,应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

88.2000年度该企业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能扣除的有(  )。

89.2000年度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交际应酬费为(  )。

90.2000年度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所包括的范围是否清楚。要求考生在掌握应税收入的一般规定外,还应掌握有关收入的特殊规定。本题的备选答案中,除选项A表述的内容符合应税收入的规定外,其他各项收入均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扣除项目是否清楚。本题4个选项的内容均在企业所得税的不准扣除的范围内,但选项D的无形资产开发费用,税法明确规定开发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本题要求考生在学习税法时,不但要掌握税法的一般规定,还要理解税法的具体解释。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税前应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是否清楚。本题在考核中要求考生首先要掌握计税工资在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只有在确认扣除工资费用的前提下,才能准确确定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金额。

考核目的:本题目有两个考点,一是测试考生是否清楚企业所得税的亏损弥补规定,二是测试考生是否清楚税率的具体运用。本题中,2000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后,只有25万元,再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后,只有5万元,按规定只能适用27%的所得税税率。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是否清楚。本题的备选答案中,A、B、C的表述均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只有D的表述符合规定。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是否熟悉资产评估增值的所得税处理。按照财税字77号文规定,本题备选答案中的A、B、C项表述正好相反,只有选项D的表述符合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的所得税处理规定。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技术转让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是否熟悉。按照规定,技术转让收入年净收入在 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征收所得税。本题告诉的收入85万元,扣除成本费用40万元后,净收入(因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所说的净收入,应是扣除费用后的金额)为45万元,再扣除30万元免征额后,应税所得额只有15万元。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是否清楚。本题中告诉了收入,也告诉了相关税费,但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广告费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因此,在收入减费用时,应将其它费用中的广告费用50万元予以剔除。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清算所得的计算是否熟悉。按税法规定,清算所得等于清算时的全部资产减去清算费用、负债、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注册资本金后的余额。本题的资产扣除相关项目后,清算所得为30万元,故选项D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中的获利年度的确认是否清楚。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与获利年度直接相关,尤其是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获利年度的确认有三种方法,其中之一是企业开办初期(开业当年)有亏损的,可按照规定弥补亏损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之年。以本题所给数据和亏损弥补的规定,第8年为获利之年。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的特殊收入的确定是否清楚。按照规定,对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应按卖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其收入额。故选项D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税收优惠是否清楚。购买国产设备支出可抵扣40%首先要清楚,但抵扣的金额只有在购买国产设备后的5年内,以新增的所得税抵扣,如果没有新增所得税是不能抵扣的。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外国企业常驻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熟悉。因外国企业常驻机构的有关费用不易核定,税法规定以其收入额乘以10%的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应纳税额。故选项A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扣是否清楚。本题取得的境外收益是税后收益,已在境外缴纳了40%的企业所得税,应将其还原后才是应纳税所得额。据此按规定计算应抵扣的已纳税额。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获利年度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清楚。根据获利年度的规定,投资当年生产经营的期限不足6个月的,可选择下一年度作为获利年度的开始,但当年取得的所得要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故选项D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将分得的税后利润用于再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熟悉。按照再投资退税管理的规定,应将分得的税后资金自实际投入之日起1年内办理退税。因此,正确答案为D。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境外咨询收入及其服务对象在境内时的纳税情况是否熟悉。本题的境外企业所取得的咨询收入和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我国境内,根据税法规定,应全额在我国境内缴纳所得税。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再投资退税的规定和计算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外方投资者将取得的税后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追增期限在5年以上的,可退回再投资额已缴纳税款的40%,但已缴纳的地方所得税不退。根据再投资退税的公式计算,退税额为3万元。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所得税前的扣除项目是否清楚。本题备选答案中的A、B、D选项均可在税前扣除,只有选项C税法规定不能在税前扣除。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交际应酬费的有关规定及其计算是否熟悉。税法规定,对娱乐业的收入未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交际应酬费的列支标准为10‰;对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列支标准为5‰。按规定全年在税前列支的交际应酬费用应为12.5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8.5万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6万元。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享受“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所适用的范围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比照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外国公司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有关征税规定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对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免征所得税。本题中只对从我国境内取得的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征税,故选项A正确。

依据: 教材 125、 135、 136、 143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规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熟悉。根据税法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为开始获利之年,199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1999年至2001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该企业 200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3.75万元。

依据:教材第188、190、191、201、205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独资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清楚。根据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年收入总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收入总额的5‰,该独资企业只能在税前扣除 4万元的招待费用。根据规定计算,该独资企业2000年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9250元,故选项C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租赁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清楚。税法规定,租金收入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扣除8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张某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4080元。故正确答案为C。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清楚。按照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次超过 20000万元的应加成征收。该演员一次表演收入 3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元,对超过20000元部分的4000元,除按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外,还应对其应纳税额加征50%,故选项A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计算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项目是否清楚。本题的备选答案中,除选项A准许在税前扣除外,其余各项均不能在税前扣除。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代付税款的规定及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是否熟悉。税法规定,在代付税款的情况下,应将支付的金额先按公式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应代付的税款。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实行年薪制的工资薪金所得及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否熟悉。按照税法规定,对实行年薪制的工资薪金所得,平时只按实际收入预缴个人所得税,待年终取得效益工资收入后,再将全年的工资薪金所得按12个月平均分配,计算出各月的应纳税额,然后将其合计可得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又从其中支付一部分给中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的,应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否清楚。税法规定,获得劳务报酬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的相关人员的报酬,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及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熟悉。按照税法规定,作品出版取得稿酬后,又再版同一作品取得稿酬的,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杨教授取得的两次稿酬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然后相加为两收入共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故选项C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房产税的有关规定及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熟悉。房产税有从价和从租两种计税方法。在从价计税方法下,房产原值扣除规定的比例金额后为计税依据,再乘以1.2%可得到房产税的应纳税额。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房产税缴纳税款的起止时问是否清楚。在本题的四个选项中,A、B、D均不符合税法的规定,只有选项C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车船使用税的有关规定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载重量不超过1吨的渔船、不领行驶执照只在企业内部行驶的汽车、外籍人员的汽车不缴纳车船使用税,对非机动车船应按照规定征收车船使用税。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车船使用税的有关规定及其计税依据是否清楚。税法规定,载货汽车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非机动船以载重吨位为计税依据,机动船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因此,本题中的B、C、D选项均不正确,正确答案为A。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否清楚。按照契税的规定,本题备选答案中的以房产抵债、房屋赠与、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都应缴纳契税。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契税的有关规定及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熟悉。按税法规定,房屋交换的,其计税依据为房屋的交换差额,并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按规定计算,应由甲方缴纳契税 0、75万元,故选项 B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及征税对象是否熟悉。本题的选项中,国家机关自用的土地、公园自用的土地、外商投资企业占用的土地都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选项D企业内部绿化占用的土地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只有公共绿化占用的土地才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印花税的有关规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仓储保管合同,只对其保管费用征收1‰的印花税,对保管的货物不征收印花税。故选项D正确。

依据:教材第276、277、279、282、283、284、285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印花税的有关规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熟悉。按税法规定,对权利许可证照、其他营业账簿实行定额计征印花税,每件征收5元。对资金账簿应就其所载金额征收0.5‰的印花税。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l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特殊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是否清楚。税法规定,直属铁道部的运输企业以铁道部为纳税人,金融、保险企业分别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为纳税人,集中在北京缴纳企业所得税;民航总局所属的航空公司以及民航总局所办的联营企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故选项C、D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是否熟悉。按照税法规定,本题的选项中,除选项B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外,其余各项收入都应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本题中的选项A、B,即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未使用的房屋属于折旧的范围;选项C、D,即按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佣金,可计入销售费用应具备的条件及标准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本题中选项A、B、D,即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不含本企业雇员)、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不超过服务金额5%的,可计入销售费用。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清算所得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本题的选项中,只有清算费用和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符合扣除的规定,其余两项不属于扣除的范围。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项目是否清楚。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销售货物时给购货方的回扣支出和粮食类白酒的广告费支出,不准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加入工商联合会交纳的会员费和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准许在税前扣除。因此,选项A、B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工资费用在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是否熟悉。实行计税工资办法的企业,实发工资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准予扣除;饮食服务业按规定提取的提成工资,准予扣除。这三项符合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正确的。而选项C,企业按批准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薪金,首先提取的金额要符合标准,然后要如实发出,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提取数大于实发数,大于部分当年在税前不能扣除。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保险费用在税前的扣除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本题的选项中只有A、D,即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纳税人按规定上交劳动保障部门的待业保险基金,才能在税前予以扣除。选项B、C,即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和纳税人为其雇员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支出的财产保险费,都不能在税前扣除。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利息费用及其扣除的规定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生产经营性借款发生的利息和建造、购置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利息支出,准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外投资所借款项和建造、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借款项所发生利息支出,应予以资本化,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及其扣除项目的有关规定是否清楚。本题选项中查补的消费税和多列无形资产摊销,按税法规定,都应进行调整,既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也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而多提的职工福利费和国库券利息收入,只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对会计利润没有影响。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所得税及其校办企业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熟悉。按照税法规定,享受校办企业税收优惠的,必须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除此之外,其他各类企业以及校办的其他各种形式校办企业均不享受,如本题中的A、B、C选项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缴纳预提所得税的规定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或设立机构、场所但其收入与机构场所无关的所得在我国缴纳预提所得税。如果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外取得所得,则不向我国缴纳预提所得税,本题中的A、B选项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预提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规定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本题的'B、C选项接受贷款的对象均为企业,因此,不享受预提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只有选项A、D的内容符合预提所得税的优惠规定。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技术开发费,属于税前扣除项目。而上缴的各项所得税和用于中国境外的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方法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采用三种方法计算征收所得税。本题的选项中,除选项D不符合规定外,其余三项均计算所得税的方法。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是否熟悉。根据选项的内容,C、D两项符合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所具有的特点。选项A、B的综合所得税制和定额税率都不符合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否清楚。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基本相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准许在税前扣除。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应将与其相关成本、费用和税费予以扣除。故本题选项中的A、B、C的内容符合税法的扣除规定。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是否清楚有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规定及其纳税义务的范围。税法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其目的是为了确定纳税义务的具体范围,以利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负无限纳税义务。因此,选项A、D正确。

依据:教材第152页。损失是指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失出售的净损失、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对个体户经营损失的范围的确定是否清楚。

依据:教材第128页。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从事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后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前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对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划分是否清楚,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税收负担存在差别,只有划分清楚才能使征税合法。

依据:教材第178、179页。(1)按照规定发给职工的安家费、职工取得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税;(2)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取得的手续费和个人举报、协查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购买福利彩票中奖所得1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对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是否清楚。备选的5项答案中,前两项属免税的范围,后三项属暂免征税的范围。虽然免税和暂免征税都属免税行为,但在法律的意义上是有区别的。购买福利彩票中奖所得虽暂免征税,但有数额的限制。

依据:教材第193、194页。(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投资、联营企业将其土地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2)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3)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4)对于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产权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5)房地产出租,出租人取得了收入,但未发生产权转让行为,不属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依据:教材第213、214页。(1)必须严格按税法规定的办法进行应纳税房地产的价格评估;(2)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要求从事房地产评估的机构提供与房地产评估有关的评估资料,资产评估机构应无偿提供,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拒绝。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是否清楚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对税务机关应履行的义务。备选答案中的A、C、E项均不正确:A、E两项的内容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C项答案表述为按当地政府的要求不正确,应按照资产评估的规定。

依据:教材第223页。我国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对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否清楚。

依据:教材第223、224页。有关“营业账簿”征税范围应明确的若干个问题。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是否清楚营业账簿征税的具体范围。根据规定,一些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账簿应视同于企业账簿,缴纳印花税;而一些企业单位内的职工食堂、工会组织以及自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设置的经费收支账簿,不反映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营业账簿”税目的适用范围。本题备选答案中的B、C、E项答案均属于企业内部收支账簿,故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依据:教材第248、249页。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是否清楚房产税的优惠政策。按照规定,本题备选答案中的A、B、E项表述不正确。A项表述为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税法规定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既是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和照顾企业的实际负担能力,也要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B项表述的时间不正确,房屋大修停工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才可免征。E项表述事业单位对外出租经营的房屋免征房产税错误,事业单位的房产只有自用才能免征房产税,对外出租和营业用房均要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依据:教材第243、244页。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对房产税纳税人的规定是否清楚。本题备选答案中,B、C、E项表述是正确的,A、D两项表述不正确。A项中的房产出典,应以承典人为纳税人,而不是以出典人纳税人。D项所述房屋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以购房人为纳税人错误,按规定,房屋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以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依据:教材第266、267、268页。契税的征税范围。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对契税的征税范围是否清楚。按照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赠与和交换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本题备选答案中,A、B两项表述错误,C、D两项表述正确。

依据:教材第281、282页。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若干具体问题。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免税规定是否清楚。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本题备选答案中的C、D两项作了相反的表述,只有A、B两项表述正确。

三、计算题[共两题,每题由4小题(单选)组成,每小题2分]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是否清楚销售合同计征印花税的有关规定。按照税法规定,销售合同耒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根据规定计算,甲企业3月份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当征收印花税54元,故选项B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借款合同计征印花税的有关规定是否熟悉。印花税法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避免加重借贷双方的负担,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因此,甲企业4月份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100元,选项D为正确答案。73.甲企业5月份签订的加工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是否清楚加工合同计征印花税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按照规定计算,甲企业5月份签订的加工合同应缴纳印花税440元,故正确答案为A.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印花税的违章处理是否请楚。按照规定,纳税人把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来重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本小题中的B、C、D选项均超过了规定的处罚标准,而选项A处以500元的罚款,正好等于保管费金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处以5倍罚款的金额,故选项A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派往雇佣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收入,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否熟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扣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以纳税人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有利于征管,采取由支付者――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有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税款。按照规定计算,雇佣单位支付工资、薪金时,每月应代扣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465元,故选项D为正确答案。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购买福利彩票取得的中奖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是否清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题中李某一次中奖15000元,应按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按规定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因此,选项B为正确答案。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派遣单位支付工资、薪金时,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是否清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扣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以纳税人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规定费

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有利于征管,采取由支付者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有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税款。按照规定计算,派遣单位应代扣个人所得税75元,故选项B为正确答案。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有价证券转让所得的有关规定及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是否清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债券,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应予减除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按照规定计算,李某出售的债券每份购进的直接成本和费用为10.15元,出售600份的原值成本费用为6090元,再加上销售的费用110元,共计应扣除6200元。以售价7200元扣除6200元成本费用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元。因此,选项C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和扣除项目是否清楚。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本题的备选答案中,选项B、D,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款和支付给银行的罚息可在税前据实扣除。选项A上年度应计未计的费用在本年度不能扣除。选项CZ资和工资附加“三费”,只有在未超过计税工资标准时才能据实扣除,本题中该企业实发的工资已超过计税工资标准,故不能据实扣除。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广告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2000年度应扣除的广告费用不能超过销售(经营)收入的2%,超过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本题中该企业当年的产品销售收2,.5000万元,其他业务收A-30万元,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在税前应扣除的广告费用为100.6万元。本题中的其他业务收入应属经营收入的一部分,应当按规定计提并扣除广告费用。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规定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费用当年比上年增长达到10%以上的盈利企业,除据实扣除费用后,还可将其的50%直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本题中的企业当年发生的开发费用比上年只增长了5万元,未达到规定的加扣增长比例,因此,只能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联营投资分回的税后利润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及应补缴税款的计算是否清楚。按税法规定,投资方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企业的,从被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方享受定期减免税的部分,在投资方计算缴纳税款时视同已缴税款予以抵扣。根据规定,该企业按7.5%的实际征税比例还原为所得额,以15%的比例计算抵扣后,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4.4万元。故选项D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工资和工资附加“三费”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规定及计算方法是否熟悉。按税法规定,在企业实行计税工资的形式下,实发工资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本题中该企业实发工资180万元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计提的工资附加“三费”均已计入了成本费用中,其超过标准的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按规定计算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工资附加“三费”总额为169.2万元。选项A为正确答案。

依据:教材第20、23、24、31、33、34、36、83、84页等。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清楚。本题中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当年的应税收入和准予扣除的相关成本费用后计算得出的。如果前面几小题的选项有误,就很难确定该企业在200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因此,要正确计算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必须掌握应税收入和有关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

依据:教材第108、109、125、135、136、137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中外合资生产经营的产品出口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熟悉。按照税法规定,中外合资生产经营的产品出口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在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可继续,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该出口产品企业1999年应按12%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6.6万元。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取得的税后利润,继续用于我国境内再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退还税款的计算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将取得的税后利润,继续用于我国境内再投资举办先进技术企业或出口产品企业,可退还再投资金额已缴纳的全部税款。按照税后利润的分配比例和再投资退税的计算公式计算,外方用于再投资的金额应退税额2.64万元,故选项正确。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的确定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本小题的选项中除选项B兑付到期国库券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外,其余三项均应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征收所得税。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本题备选答案中的A、B、D,即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为外籍职工支付的境外社会保险费和筹建期购置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支出,都不能在税前扣除。而选项C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应扣除的交际应酬费用是否熟悉。按照税法规定,对年销售(经营)收入不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可扣除5%0交际应酬费用,对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可扣除30%0的交际应酬费用。本题中该企业2000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500万元,取得产品包装物租金收入40万元,都属于销售经营收入。按规定计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交际应酬费为10.62元。故选项A正确。

依据:教材第108、109、112、113、118、119、124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熟悉。所得税的正确计算,与企业该年度的收入总额和与之相关的扣除项目金额直接相关。只有在正确确定收入总额和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时,才有可能准确无误地计算出应缴纳的所得税。根据本题所给的资料和税法的规定计算,2000年度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12.89万元。因此,选项C为正确答案。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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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知识之关于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费用。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工会经费的税法知识,欢迎阅读。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2.文体活动方面;3.宣传活动方面;4.其他活动方面。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基层工会应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按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拨缴的部分,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

各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40%上解上级工会,60%由基层工会使用。市总工会收到的工会经费(筹备金)后,按照规定比例自留及上解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

全额征收的工会经费,40%部分上缴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再按照规定比例自留及上解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60%部分市总工会通过区总工会或主管局工会逐级下拨至缴费单位工会;个别征收比例为40%的缴费单位或按规定执行特殊比例的企业,不存在返还。

工会经费拨缴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先缴后返。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全额向工会组织拨缴,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上级工会组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建会筹备金全额向上级工会组织拨缴,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

在规定时间内成立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在规定时间内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以前缴纳的工会建会筹备金不再返还。

(2)分级拨缴。

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后,按当地规定比例(一般为40%)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留成部分(一般为60%)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取得本单位基层工会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企业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但是没按要实际拨缴,不可以税前扣除。如企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但计提了工会经费,没有拨缴,以作为日常活动开支,不可以按照规定比例在税前扣除。

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和凭拨缴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工会经费代收凭据,按照拨缴的全额数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需要扣减上级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比如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50万元,同时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后收到上级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30万元,转至企业工会的账户,不考虑其他情况(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企业可税前扣除工会经费50万元,不是30万元。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规定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筹备金,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或工会经费代收凭据在税前扣除。

个别征收比例为40%的缴费单位或按规定执行特殊比例的企业,按照“40%的缴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于地方总工会组织返还给企业的工会经费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总工会按照一定比例将工会经费返还给企业,其返还对象是企业的工会组织,并不是给企业的,且是作为企业工会的活动经费,属于专款专用,并按要求转至企业工会的账户。在返还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上,如果企业专门设立了工会组织,并且单独核算,则返还的工会经费资金应当直接转为企业工会组织的收入,工会单独进行核算。如果企业规模较小,工会组织不健全,工会组织未单独进行核算的,则返还的工会经费在账务处理上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企业若发生了工会活动经费可以直接从“其他应付款”中支付。

2.金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1)工会经费的扣除有限额限制,企业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在工资薪金总额2%以内;

(2)企业在计提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时,要特别注意计算基数的确定,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工资薪金的提取数总额,也不是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

(3)如果企业工会经费的实际发生数、账面计提数以及扣除限额数三者不一致时,应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税前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账面计提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取得合法、有效凭据

工会经费不是凭发票而是凭拨缴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工会经费代收凭据在税前扣除。

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应包括各级工会交由税务机关使用的《工会经费(筹备金)专用缴款书》(用于银行转账)、《工会经费(筹备金)专用缴款凭证》(用于收取现金)、《代收工会经费通用缴款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用税收缴款书》等相关扣缴凭证,企业可凭上述凭证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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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评论过税法中的“视同销售”的法律解释问题,但发现还有人对此问题存在误解。

税法上的“视同销售”中的销售一语指的不是会计视角下的销售,也不是其他专业领域范畴下的'销售概念,这里的销售指的只能是税法语义下的销售。

视同是法律拟制用语,举例解释一下。销售指的是一方有偿出让自己所拥有财产的所有权,如销售货物或销售不动产,但如果让渡的不是财产的所有权,则不能称为销售。营业税法中的有两个税目是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土地在我国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或集体,所以有偿让渡土地叫转让,不能称销售。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适用税率是5%,后来,发现有人为规避销售不动产税率,将销售不动产合同改造成转让不动产的永久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永久使用权在法律上肯定不赞同于让渡不动产的所有权即销售不动产的法律效果,但对于受让方来说,两种交易方式获得的经济享用情形没有什么大的不同,但对于转让方来说税法结果却有很大的不同。为了堵住这一税法漏洞,税法明知转让不动产永久使用权不同于销售不动产,但赋予前者以后者的税法结果,即转让不动产永久使用权适用销售不动产的税务处理,按5%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这一立法技术就叫“视同”。

通过上面这一实例,我们对这一立法技术处理技巧有了粗略理解。这一立法技术不是税法上特有技术,其实在其他部门法律中也常有应用,有深入研究兴趣的网友可以查看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或杨小强的《税法原理》。

为加深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再介绍一个国外有名案例。有个国家对水果征收关税,但对蔬菜不征关税,有个纳税人进口西红柿,国家对其征税,其不服,诉至法院。该纳税人认为,该国百科全书将西红柿列入蔬菜,权威植物学家也认为西红柿属于蔬菜,所以,西红柿属于蔬菜是常识,税法也不能认为西红柿是水果而对西红柿征关税。法院认为,税法确实不能违背公众的常识性认识,硬性加以归类,但税法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要求,作出不同于其他学科的解释,即在征税时,税法可以将西红柿“视同”水果,适用水果的税法结果。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理解税法上“视同”条款的适用前提及原因。a与b分属A与B两个不同类别,A与B的税法适用结果不同,为了税法的公平或其他考虑,需要对b适用A的税法结果,这时就可以使用这一立法技术,规定“b在税法适用上视同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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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税法培训是一项旨在提高个人和企业对财务和税法领域知识的培训课程。通过参与这样的培训,个人和企业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现行的财务和税法规定,从而更好地管理和规划他们的财务事务。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财务税法培训的内容和重要性,并探讨其对个人和企业发展的影响。


财务税法培训涵盖了广泛的主题,包括会计原则、财务报表分析、税收计划和筹划等。在会计原则方面,培训课程将教授个人和企业如何正确应用会计规定和政策,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培训还包括财务报表分析,帮助个人和企业了解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从而做出更明智的经营决策。最重要的是,税收计划和筹划课程将教授参与者如何合法地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避免税收漏洞和不当操作。


财务税法培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个人而言,了解财务税法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个人所得税等税务政策,确保合法遵守纳税义务。通过学习财务税法,个人可以更好地规划和管理个人财务,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成功率。对于企业而言,财务税法培训可以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财务会计政策,提高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同时,具备税法知识的企业人员可以制定更有效的税收筹划和管理战略,从而减少税务风险并提高企业竞争力。


财务税法培训对个人和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个人通过参加培训,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竞争力。他们可以成为财务和税法领域的专家,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增添不可或缺的技能。在就业市场上,财务和税法领域的专业人才非常受欢迎,他们通常享受较好的职业发展和薪酬待遇。


对于企业来说,财务税法培训可以提高内部财务团队的专业素养,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这可以为企业赢得投资者和贷方的信任,增强企业声誉和形象。另外,企业通过正确应用税收筹划和管理知识,可以合法地降低税务成本,提高利润率。这些税务优势有助于企业增加投资和扩大业务规模,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和前景。


财务税法培训对个人和企业来说都至关重要。它不仅提供了全面的财务和税法知识,还能帮助个人和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取得优势。通过培训提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个人和企业可以更好地应对财务和税收挑战,实现更可持续的发展。因此,我们鼓励每个人都积极参与财务税法培训,为自己的未来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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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读书心得精选5篇

税法读书心得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税法读书心得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税法读书心得精选5篇】,供你选择借鉴。

税法读书心得篇1

6月26日青岛振青税务师事务所在海关总署培训中心组织了20__年度税法培训班。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试点解释。

20__年10月26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20__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__】11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自20__年1月1日起上海市已开始试点,北京也将于7月1日起正式试点,此外天津、重庆、江苏等9个省市也已申报试点。据权威人士讲,现在我们是按地区试点,下一步有可能按行业开展试点。

目前上海试点覆盖“1+6”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除外)以及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6类现代服务业,共涉及11.8万户单位。从目前来看,有五个行业的税负与原来持平或降低,只有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的税负略有增加。

11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一起,适用11%税率;同时也明确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一起,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即用销项税减进项税来确定缴税额。

目前,在试点地区上海,建筑业与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一起,在试点中被推后。据内部人士透露在2013年建筑业“营改增”就将开始进行试点。一些建筑业企业的管理者在研究了相关文件后都不约而同地惊叹“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很大,税负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可能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对劳务公司是否实行“营改增”还没有定论,这部分对我们建筑业的影响尚不确定,但肯定是一个重要因素。

从眼前看,“营改增”是我国“调结构,稳增长”的一项大措施,因为国家也想通过“营改增”减轻企业负担,缓解经济增速下滑。从长远来看,也是确保中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大策略,因为在流转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国际的通行做法,能避免重复征税,可以起到“调结构、稳增长”的作用。

我们要积极推动“营改增”,但也不能让本应减轻税负的建筑企业反而增加税负。这是国家“营改增”的初衷之一,也是我们建筑业企业的共同期盼。

税法读书心得篇2

在这个月里,我参加了地税局组织的对纳税服务需求的调查工作,培养了我学习的兴趣和热情,激发了我对学习的积极性,为我走向社会奠定初步基础。

安陆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为安陆市税务局,于1997年税务局拆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自此地方税务局正式成立。全局担负着安陆市部分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资源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堤防费、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地方教育发展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规费以及外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车辆使用牌照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7月日,到达实习单位的第一天。在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详细地介绍了工作内容之后,我就投入了工作之中。

工作的内容主要是在全市范围内不同行业、不同性质抽取五十家企业进行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抽取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合伙企业、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涉外企业以及其他类型企业。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农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以及其他行业。

此次调查的内容包括:纳税人选择何种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对纳税相关知识的了解、纳税人了解纳税知识的途径以及纳税人获取纳税知识的方式、纳税人愿意接受何种方式的纳税辅导、纳税人接受的纳税通知的发布形式、纳税人认为税务部门执行政策的有效方式、纳税人希望地税部门推行的纳税服务、纳税人对税收部门的意见、纳税人对地税部门开通的电话纳税服务热线的使用情况、电话热线服务扩展范围、纳税人如何举报违法行为、纳税人接受地税部门曝光违法案件的方式,最后还有纳税人对地税部门的建议。

抽取的五十家企业的应纳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及其他针对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基金的税收项目。其中营业税税率因行业不同而不同,针对纳税人营业额征收。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针对车船和房屋等固定资产企业占有和使用行为征收。所得税针对个人所得和企业利润征收。企业一般应在一月终了后下月上旬报送财务报表,申报纳税。通过对企业每月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信息,以销售收入为起点,逐项核对营业税及其他税收项目。

从这些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可以看出:企业的资本资产结构没有想象的那般稳定,企业的资本机构变化非常频繁而且幅度较大,一定程度上显示投资者出入频繁,也表明资本的活跃。

在调查工作进行中与企业的接触情况来看,五十家企业有近四十家都位于安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中有些企业经营状况较稳定,但是有些企业有些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不外乎三点:

(一)投资目标不明确,盲目介入。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属高新技术开发区,现有多家企业,实践证明企业孵化模式较为先进。但很多企业在成立之前没有考虑好经营方向和范围,所以迟迟开不了工。

(二)资金严重不足,资金筹措不力。很多新设企业将目标定位在为园区内其他企业提供产品,但由于资金不足,生产受阻,并不能及时提供产品,违约之事也经常发生,其他企业购买相关产品也只有将目标转向园区外。

(三)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连年亏损。在开发区内,国家对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均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一般很低。但企业经营管理者经验缺乏和管理不力往往使生产成本较高,企业实现的能力低下,没有持续经营的能力,其设立到解散的过程就是把资本投入后一点点亏损完的过程。当然,法律、文化环境可能都是其影响因素之一。

对于这一点,我觉得对于类似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在鼓励投资者进入的同时应起一定的导向作用,对于接近饱和的市场要采取限制性的措施;投资者也应先调查市场情况,减小投资风险。

通过这次调查,我对税务机关工作有了较深刻的认识,税务工作不仅仅是我想象的收税,还包括很多内容,税务机关要能协调好与纳税人的关系,才能保证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决定了纳税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企业作为纳税人其义务是纳税,税务机关除了依法履行指责之外,应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努力创造一个全社会都能体现公平的纳税环境。企业应依法组织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增强自觉纳税的意识,巩固企业的发展。两者只有实现有效的协调,国家才有稳定的税收来源,企业才有稳定的发展环境。

在安陆市地方税务局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既是对我的知识水平、协调和组织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我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的检验。我有很多收获,这次实习使我意识了一些想法的片面性,对社会、对工作、对竞争、对合作都有了全新的看法和认识。知识水平是处理工作的基础,这意味着我应该不断地努力学习,以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为将来做好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这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地积累经验,并且虚心向他人请教,以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需要密切关注工作的发展方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积累判断是非的经验,遵纪守法,诚信做人,做好本职工作拒绝轻浮、肤浅、敷衍和舞弊。

初次体会社会给我的震撼并仅不限于工作方面,也在为人处世上给我上了一课。在最初找实习单位的迷茫中,我已然感觉到了在社会上拼搏的艰难,这或许也是很多人偏向于较稳定的工作的主要原因之一吧。从在单位实习的第一天起,团结和合作的概念在我眼前展开了详细的解释。在学校,也许可以说个人的优秀是一个人奋斗的结果,与他人关系并不大,但在工作中却不是这样,分工的明确细致决定了所有人都是相互影响的,只有发挥团队精神,积极协助他人,才能发挥最好的功效。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所获得的实践经验让我终身受益,在我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将不断的得到验证,我会不断的理解和体会实习中所学到的知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

税法读书心得篇3

这学期学校开通了手工纳税实训课程,通过一天紧张而有意义的课程学习,让我们重新温习和巩固了税务方面的知识,学到了一些新的理论,也亲自将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了起来。

手工纳税实训是每一个学生应当拥有的一段经历,它让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真正的税务活动,让我们领会了很多在书本上无法理解的知识,也扩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不得不说,我在这次的课堂上受益匪浅。以前的学习只是理论的学习了各个税种的算法,对于各个税种也只是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没有实际的和现实生活中的情况相结合。而这次的课程,我们亲自以一个公司作为案例来模拟训练了一番。

虽然只有短短一天时间,但是通过计算各种税务、填报各种增值税申报表、消费税申报表、营业税申报表等报表,结合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让我更系统地掌握了学到的专业知识,加强了对税务工作的认知和认同,激发了税务工作的兴趣和热情。

刚开始,我们对于各个税种的计算都有一些遗忘。先来复习一下基础知识吧。税收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收益所得税和财产税。通过一天短暂的学习,让我对流转税认识尤为深刻。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还有一些税种我们了解很少,比如是印花税。经过学习我们知道,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并且印花税的税目有13个,分别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探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接着说说我们很了解的增值税,以前在税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中就对增值税最了解。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

转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的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的增值税计价办法。

在这次实训也涉及到了营业税的计算。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属传统商品劳务税,实行普遍征收,计税依据为销售额全额,税额不受成本,费用高地影响,对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各经营业务盈利水平高低不同,在实际税负设计中,往往采取按不同行业,不同经营业务设立税目,税率的方法,实行同一行业同税率,不同行业不同税率的税收制度。

实训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自己记得还不清楚的地方,当然也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通过实践,知道税法实践既是对我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我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的检验。主要反省自己在课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讲以前的知识复习一下,还好老师讲的细致,才能逐步跟上。其次,在这次实训课程之后,要将所学知识牢记,我相信这对我以后的工作会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纳税实训心得总之,这次的实训让我对纳税程序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不再是局限于书本上的知识,实训之后我会巩固知识,争取让自己对税务以及财务方面的知识更加熟练。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

税法读书心得篇4

这学期我学习了税收理论与实践,获得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首先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生活与税收息息相关,不论我们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都需要税法的相关知识,然后我们更可以理解为什么国家及百姓会关心税法的改革,在实践中我们还了解到了我们的税法有哪些缺陷及怎样去改革这些法律上的缺陷。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去自己深入到企业中调查企业纳税情况,这样能够了解到最真实的数据,而且能得到更多的感悟。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的一种有效的工具。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税法的影响也无处不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税收的不适应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渐表现出来,所以学习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对其的不断变化也应该时刻关注。因为国家通过税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以通过税收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所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我所做的第一篇文章企业纳税,我所调查的企业是我的家乡锦州紫金药业有限公司,这是一家民营企业,我向相关工作人员调查了企业纳税情况,分别是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镇使用土地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经过调查可以更加了解企业具体纳税情况,而不只是看到的是书本上的东西。可以让我们学到的知识更加具体。同时我的感受是中国的税种十分繁杂,会给一些企业带来一些负担。第二篇文章是中国税收流失问题的调查,这次我所调查的是锦州市一家民营汽车修理厂,调查后我得到了中国税收流失的原因,首先是社会心理因素,其二是税收征管乏力,这包括税收执法不严,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缺乏科学的定额依据,掺杂人为因素使大部分定额偏低,业务考核标准的导向错误,税务征管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是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其三是现行征段手段与高科技支撑下的商品交易方式的不匹配。其四是由欠税引发的税收流失。其五是个别征税主体人生观、价值扭曲。了解了这些原因我们又查询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可以让中国的税法更加合理,更能让中国的企业接受。

第三篇文章是深化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我所选择的税法是物业税。选择物业税是因为房产一直是我国的一个热门话题,特别是最近几年房价的不断变化。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物业税是政府以政权强制力,对使用或者占有不动产的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在了解了什么是物业税之后,我查阅了相关书籍,了解了国家对于房产税的相关税改方向以及改革建议等相关内容。了解物业税可以更多的知道为什么近几年国家对房产的关注。

这门课程是实践的内容,可以更多的让我们去接触企业内的工作人员,虽然在接触中我们会碰到很多困难,例如调查时他们不愿意告诉我们比较真实的数据,但是我觉得还是学习了很多关于税法的知识。

这些调查可以让我们不拘泥于课本现有知识的学习,了解到更多的知识和内容。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税务是无处不在的。作为一名公民面对这项具有政治和经济双重意义的义务时,应该持积极的态度。认真学习税法、时刻关注税法不但可以维护自身的权利、提高生活质量,还能在今后的学习或工作中把握对经济动脉的敏锐度,提高信息利用率。

税法读书心得篇5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的一种有效的工具。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税法的影响也无处不在。从本专业的角度来看,税收主要表现在所得税会计的调整方向上。如果很好的了解和运用税法,对企业的成本就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税收的不适应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渐表现出来,所以学习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对其的不断变化也应该时刻关注。因为国家通过税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以通过税收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所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

经过一年的税法课程的学习,了解了税法的本质。在税法的变动和对专业的影响方面有些许心得体会。

税法的发展是多重兼顾的,其立法的基本原则是符合人民意愿,适应多元化社会的规范。税收是工具,不可随意附加职责,所以税法的变更是可以多元化的表现出社会经济状况的。虽然税法有政治趋向性,服从于国家政策的变更,但总体上看,市场经济的影响是主要的因素。自从入世以来,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税法在宏观调控中起很大作用,近年来由于市场因素的复杂性,外资企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已不容忽视,而且针对各种性质的企业在市场上要求同等地位,税收的变更已经刻不容缓。从会计方面看来,会计是税法影响的反映者,所得税在其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所得税只是针对内资企业而言,由于其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年限、费用划定范围等和会计上相比有所不同,对企业成本控制、利润核算都有很大的影响。国内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不以所得税法核定,所以从会计的反映上面看,企业核算不能统一,在市场的竞争上也有失公平。国际经济市场的税法准则给中国市场带来范本,对中国的宏观调控也有启示作用。所以,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繁荣中国经济,税法的变更也是必然的。这也是税法稳定经济、维护国家利益职能所要求的。时刻关注税法变化是学好税法和应用税法的关键所在。

今年3月6日,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此法将于08年1月1日实施。这次企业所得税统一是我国整体税制改革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税制建设发展的自然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但不是税前利润最大化,而是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企业所得税是影响企业税后利润水平的重要因素。而“两税合一”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成熟完善,这体现了税法配置资源和宏观调控的职能。而且“两税合一”的规定使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所占份额不断下降。通过适当降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有利于增加企业和居民的收入,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近阶段的“两税合一”仅仅是税法变动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代表性例子。它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法,适当降低了税率。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中国经济制度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性工作之一。从此次税法变革出发,会计的所得税处理方法也将有相应变动,了解税法动向对会计专业的学习有辅助作用。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税务是无处不在的。作为一名公民面对这项具有政治和经济双重意义的义务时,应该持积极的态度。认真学习税法、时刻关注税法不但可以维护自身的权利、提高生活质量,还能在今后的学习或工作中把握对经济动脉的敏锐度,提高信息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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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着税法宣传月的契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税收管理员对重点税源企业实地走访进行调研,就企业在有关的税收政策法规的执行,企业的创建、发展和目前的状况双方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2.开展“走访纳税人服务到一线”活动。深入辖区企业,现场了解纳税人的真实需求,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为纳税人解决问题。

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成三个走访小组,同时开展走访调研。采取与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座谈交流,到车间实地参观、到财务室了解会计核算情况等方式,现场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针对企业日常政策执行和办理涉税业务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难题,积极为纳税人开展政策辅导和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一是开展“零距离”面对面宣传活动。在当地繁华地段和商业街设置宣传咨询点,摆放税收宣传展板,发放政策宣传单,重点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营改增”政策、发票知识等,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

4.办税服务厅现场由值班局领导和导税人员向纳税人发放税收宣传资料、解答涉税问题,并征求对推动税收工作、优化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5.结合春耕农忙,各“访惠聚”住村工作组添加“最后一公里”微信群,在入户走访中心贴心地向群众讲解最新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代开免税发票政策,进行税法普及。推动“去极端化”,旗帜鲜明地做实正面宣教,深入揭批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的本质和暴恐分子丧尽天良的恶行,打牢维护稳定的群众基础;

6.选派党员干部深入社区,用群众的语言教育群众,宣传税收业务工作的新亮点、便民服务新举措、税收优惠新政策;

7利用县局led显示屏,向群众滚动税收优惠政策,

8通过门户**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程序**;

9充分利用税务企业集团、税收征管互动平台等传统渠道

10. 赠送一批税收书籍。将《中国税务》《新疆国税》《中国税务报》等一批税收报刊书籍及税收政策知识手册送到对口帮扶行政村图书室,丰富村级图书室,方便村民学法、知法、懂法。

11. 邀请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代表在特定平台发表《诚信纳税倡议书》,号召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12. 组织“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借助论坛,宣传说明小微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和意务,突出规范国税权力运行的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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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代税法基本理论的创新过程中经常遇到以下一些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一、征税根据问题的新思路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什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什么还要征税?有的学者认为,国家的征税是凭着国家政治权力,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规定公民和法人依法无偿地、固定地、强制性地向国家或政府缴纳税收的义务,以实现国家的安全和公共秩序,满足公众的利益和为公众谋福利,使纳税人一方面负有纳税的义务,另一方面也享受公共的权益。还有的学者认为,税收是纳税人为获得国家提供的安全保护和公共秩序等公共产品和服务所付出的一种代价。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是一种利益的交换关系。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征税的依据或理由主要是:1.社会主义政权的存在和强大,国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展,需要税收和税法;2.按照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与再分配,尤其是社会总产品的扣除规律,需要税收的存在;3.为了正确处理国家与各种经济形式之间的分配关系,要有税收的存在;4.社会主义社会要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要有税收的存在;5.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主要的和最好的形式,国家财政的存在需要税收;6.税收是历史不可回避的产物,社会主义社会也必须继承改革和发展。 二、税收法定标准与依法治税的结合 究竟按什么标准来征税,也存在两种思想观念和衡量标准。一种是以权力为标准,对征税带有极大的任意性。另一种是以法律为标准,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为征税的标准,对任意征税是一种限制。该标准被称之为税收法定主义和依法治税论。 税收法定主义的基本内容包括:税种的开征必须由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国家不能征税;税收的构成要素法定化,税种的构成必须在法律中明确,行政机关不得任意征税和减免税收;征税机关必须按程序征税,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对税务争议有权获得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征税程序必须由法律事先规定,税收稽查要依法进行,税务争议也必须由法律来解决,行政机关尤其是税务征收机关无征税的自由裁量权。此外,税收法定主义还要求对税法的解释从严,不得扩大解释,不得类推适用。税收法定主义的观点具有进步意义,也是依法治税的理论根据之一。 在我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明确提出了依法治税的思想和政策,经过20年的运用和发展,依法治税已成为税收工作的基本政策和指导方针。所谓依法治税就是:从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对税收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性征收与缴纳,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使全国各项税收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依法治税是税收法定主义在中国的具体表现,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税制体制改革产物,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然结果。 三、税法的公法属性和税法对其他法律部门的交叉运用 税法究竟是公法还是私法,发展的趋势是公法优于私法,还是公法私法化。 笔者认为,税法是属于公法,公法优于私法。税法中尤其是新税收征管法中对民商法多条款的规定和运用,不是公法私法化,而是公法优于私法,私法要服务于公法。其理由有以下几点: 首先,从历史上来看,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他认为,保护国家利益的法律属于公法,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属于私法。后来西方法学家也都继承了这种主张。 其次,我国法学家现在也正在研究公法和私法的划分问题,这种划分有利于明确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公民与公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财税法是属于公法,是国家法,是为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而参与对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法律。 第三,在新税收征管法中,含有如对纳税担保制度的规定、对税收优先与担保债权的征收制度的规定,对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而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税务机关委托与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以及对欠缴税款造成国家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靠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定等,这些都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及民法学在税收征管法中的运用,对这些条款有力地证明了新税收征管法是一部公法中包含私法之间的交叉,财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的交叉,以及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运用和支撑的公法。 有观点认为,税收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是金钱给付关系。这也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国家和日本出现的一些观点。认为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是债务关系,是国家债权与税收债务的关系,而税收债权又是指国家请求纳税义务人交纳税款的权利,税收债务又是指税收债务人(纳税人)依法为给付税款之义务。我国是全民所有制和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税收的80%以上来自全民所有制和公有制,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这种国家权力、国家制度、国家的职能与纳税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四、税法的本质与公共财政的统一 我国税法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共财政的理论认为,税收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本身就是一种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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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专题论文题目参考

1、论促进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

2、关于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

3、深化税制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关问题的探讨

4、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税收制度

5、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

6、政府非税收入的负面影响及其整顿

7、增值税的国际比较与思考

8、我国税务代理现状及其思考

9、新时期发展民族经济的财税思考

10、证券市场发展中的稳定机制税收政策

11、从税法角度看公司的社会责任

12、社会保障税:国际比较与借鉴

13、我国税收流失问题与对策

14、税法上的诚信原则

15、浅议偷税罪立法的几个问题

16、跨国公司的价格转移税制诌议

17、论地方税制改革的路径依赖

18、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税法的发展趋势

19、中国金融税制的的问题及其改革对策

20、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比较

21、关于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分析与思考

22、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财政政策建议

23、预算审批制度改革与中国预算法的完善

24、健全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思考]

25、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26、试论财政补偿的立法规范

27、论财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28、论财政法的地位与功能

29、论政府预算的法治性

30、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建

31、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主要法律问题

32、公共财政与税制改革

33、对税收与政府收费的比较分析

34、财政违法行为的责任与法律后果

35、试论预算法制度的改革

36、以法平险——论中国的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

37、浅谈我国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

38、论加强财政审计监督立法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39、科学发展观与中国财政法治建设

40、浅谈预算审批制度改革

41、浅析预算法律责任制度之完善

42、资源税的定额税率应该尽快改革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构建和谐社会的税收政策选择 地方财政支出的四大矛盾及其解决 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探讨 优化税制 实现增值税转型 有关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探讨 兼从税法基石上谈偷税罪之立法完善 资产证券化中的税收问题 增值税费用化的理论问题 构建电子商务的税收法律体系 小型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政策的前生今世 个体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思考 浅谈税收司法保障 浅论稽查体制改革 论科学发展观下税收理念的完善 规范税务行政执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对当前国内外税收服务体系的认识与构想 对预缴税款税务处理法律依据问题的探讨] 美国联邦农业税政策及影响简析 论我国金融资产税收体系建设 国际税法基本原则之探讨 突出保护环镜功能完善环保税收制度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管理改革 改革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思考 从费用扣除谈个人所得税改革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取向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综述 顺应民营经济发展 改革税款征收方式 从居民收入看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我国社会保障中的“费改税”问题 以可持续性税制为目标重构现代消费税制 我国房地产税制建设的简要回顾与展望 对开征遗产税争论的法律评析 当前税收超常增长分析和税收政策选择 入世后中国税收制度的被动和主动调整 “十五”计划时期中国通货紧缩的趋势及其税收政策的相机调整 WTO环境下对外贸易中我国税收政策的应对 论我国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的选择 “间接出口”货物适用税收政策的探讨“十一五”时期促进我国企业技术进步的税收支持政策建议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利弊分析 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特殊性及其控制策略 论经济结构调整中的税收政策改进与创新 论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投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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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导语:宪法就是我国的基本法,在这个法的前提下,具有着很多关系,那么在涉及经济税收问题中,与涉及刑事问题中,他们二者之间是如何进行协调的呢?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与及内容上的表现?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税法与刑法的联系表现在:

第一,税法与刑法在调整对象上有衔接和交叉,刑法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规定,就其内容来看是直接涉及税收的,相关的内容在税法中也有所规范。

第二,对税收犯罪的刑罚,在体系和内容上虽然可以认为是构成税法的一部分,但在其解释和执行上,主要还是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税收犯罪的司法调查程序同刑事犯罪的'司法调查程序是一致的。

第四,税法与刑法都具备明显的强制性,并且,从一定意义上讲,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最有力的保证。

虽然税法与刑法联系密切,然而区别也是明显的:

第一,从调整对象来看,刑法是通过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罪犯的惩罚来实现打击犯罪的目的;而税法是调整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第二,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刑法属于禁止性法规。

第三,就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来说,对税收法律责任的追究形式是多重的,而对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只能采用自由刑与财产刑的刑罚形式。

税法与刑法对避税或偷税的量刑有冲突地方吗?

1.刑法和税法是两种不同的部门法,刑法规定的是刑事处罚,税法是经济法部门的行政性质的处罚。刑事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无期罚金没收财产等等,税法的处罚往往是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吊销执照等等。

2.税法处罚往往轻于刑法。违反税法并不等于触犯了刑法。

3.如果同一行为即违反了税法又违反了刑法,如在罚金和罚款,拘留和判刑之间有重合的话,根据一事不两罚的原则,适用重的即适用刑罚就可以了。

所以说两者是不同的部门法,无法说是“有冲突”这个概念,只能用到“是否有竞合”这个概念。因为立法的时候一个原则就是尽量做到无冲突。所以既然这个立法能够通过,主观上立法部门是不想他们有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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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上一分税,添上一片瓦

2)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3)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小康社会建设

4)依法诚信纳税,争做现代文明人

5)国家要强大,人民要富裕,离不开税收的支持

6)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7)依法诚信纳税是爱国的具体行动依法诚信纳税,为您为我为国家

8)加快转变税务管理方式,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发展

9)纳税是您的`义务,服务是我们的职责

10)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和谐服务,为纳税人服务

11)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12)诚信纳税利国利民

13)发票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合法凭证

14)爱国爱家从纳税开始

15)向共和国纳税人致敬

16)认真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17)深入贯彻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针

18)有效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9)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0)依法索取发票,维护消费者权利

21)依法诚信纳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22)偷税抗税违法,纳税协税光荣

23)依法纳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4)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25)税收连着你我他,诚信纳税靠大家

26)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7)依法索取发票,维护消费者权利

28)依法诚信纳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29)偷税抗税违法,纳税协税光荣

30)依法纳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1)严格依法行政,保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32)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

33)税收·发展·民生

34)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35)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36)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37)立足税收,促进发展,服务民生

38)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39)税收连着你我他,依法纳税为国家

40)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美德

41)增强公民纳税意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42)严格依法行政,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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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那天,语文老师跟我们说:星期五下午会有税务局的人来到我们班给我们讲一讲税法知识,顺便给我们开一个税法知识竞赛的活动,税务局的人会给我们每人发一个铅笔盒,如果答对一道题的话,就可以得到一个书包。然后就老师给我们一些题的答案,我一听到可以免费有书包和铅笔盒,高兴的就不知道怎么形容,于是,我回到家里就赶快把前两题的答案背得熟熟的了,终于到了星期五的下午,税务觉得几个阿姨和叔叔来到了我们学校,刚刚开始税务局的阿姨和叔叔先给我们讲了一些关于税法的知识,然后,就开始了税法知识竞赛,那个阿姨先说了第一题,我一等到那个阿姨把最后一个字说完,就一下把手举起来了,那个阿姨叫了我,我就把问题的答案说了出来,然后那个阿姨说了一句:对。然后我就高高兴兴得上去领书包了,到第二题的时候,因为第二题的答案特别长,结果一个人都没举手,我一看,就用把手举了起来,我在说答案的时候很紧张,不过我还是回答对了,我非常高兴,到了最后,税务局的叔叔和阿姨们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一个铅笔盒,我看见吕博惠一个书包都没有,于是,我就给吕博惠送了一个书包,回到了家,我把这件事给妈妈说了一下,妈妈说我把书包送给吕博惠这件事做得非常好,我希望还能再开一次税法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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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能人案例】李勇20xx年12月取得以下所得:

(1)从所在境内甲企业取得工资收入1800元;

(2)从所在境内乙企业取得工资收入3000元;

(3)为其他企业进行形象策划,获得报酬5000元;

(4)出租家中富余的汽车一辆,取得租金20xx元(暂不考虑营业税及附加);

(5)向某矿务局提供一项非专利技术,取得收入8000元;

(6)出版一本书获得稿酬收入5000元;

(7)当月收到利息收入24000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4000元;银行存款利息20xx元(存款时间从20xx年11月起);18000元为借给某公司款项的利息收入;

(8)当月中奖收入40000元,抽奖支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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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放且属于汇算清缴年度应负担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认定为纳税年度实际发生,在其所属纳税年度可以税前扣除。

43.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44.高新技术企业提交资格复审的期限是资格期满前(3个月)。

45.企业实际发生的因地震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6.个人所得中,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保险赔款)。

47.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为(财政拨款)。

48.湖南省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暂(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

49.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50.关于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取得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正确的说法有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51.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2.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3.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54.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55.残疾人个人取得的所得,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6.2013年5月17日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独资、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预征率进行调整,(出租车行业:0.7%;娱乐业、服务业、文化体育业:1.2%;其他行业:1.2%)

57.下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的是(出版图书收入;股息、红利收入;劳务报酬收入)

58.在进行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时,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说法是(未减除费用标准及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的收入额;包含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剔除“三险一金”以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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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税务所实习总结

        税务所练习总结

1、练习单位简介

        成都锦瑞税务师事件扫数限责任公司是经四川省国度税务局和四川省处所税务局注册税务师事件办理中间承诺建立,为企业供给税务代办,税务询问和税务筹谋等方面办事的税务中介办事机构。公司紧张分为两个部分:综合部与代办部,此次练习我紧张在代办部工作。

2、练习结果

        代办部紧张交易是为企业做税务代办,此中紧张包括:1、税务挂号;2、税款谋划和纳税考核;3、报告和缴纳税款并依法退税;4、申请减、免税;5、代办企业税光复议,供给涉税诉讼税法根据;6、建造涉税文书。

        一个月的练习期间我获得了很多新知识也巩固了很多老知识。

        最终,刚进公司的几天我就领会到了公司轨制的严明,另有从事税务工作的同事的敬业与热忱,他们具有专业本质,不惧日晒雨淋,对客户关心备至,只要客户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们也立刻举动,最大限度为客户着想,比方:有一次我和同事到春熙宾馆拿报表,结果客户的税控专用发票快用完了,必要立刻补充,并且因为税控收款机的限制,必须当全国午之前买到,同事对这特别的工作并没不满,并承诺17点前必定送到。面对某些客户的故意刁难,同事不但不恼,并且笑面相对耐烦的解开他们的迷惑。比方:成都会当局就安排残疾人员下达了一号政令,这本一项是造福残疾人同志的很好政策,表现了社会主义国度的优秀性。可是,当同事们把文件和相干资料送达企业手中时,企业却觉得,是当局故意借此增加他们的税赋,非常不睬解,同事们面对企业的刁难,其实不是一问三不知,也不是故意推辞,而是耐烦的向企业解释,对企业做工作,使很多企业最终明白了当局的用心良苦。

      其次,纳税的报告期决议了代办部交易期的特点。每个月的1号到10号是企业纳税报告期,是以这段时候的代办部的交易也是最忙碌的,今后的一段期间,时候就相对宽松些,同事们便可以利用这段时候来为本身“充电”,在所订的资猜中,我能学到很多知识,特别是《成都税务公报》这份杂志是由成都会处所税务局主办的,此中,“在税法公告”栏中,我能明白到最新的税务政策,比方,《成都会处所税务局关于展开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查抄的关照》“依法治税”栏中我能明白到不法企业为了偷逃纳税所采取的百般把戏,可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恢恢法网,老是能将其一网打尽;“征管六合”栏是我最喜好的,它经过议定一些详细实例,来报告我们一个税种的征管,并且对一些特例也有阐明。比如,我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本来就只知道工钱,薪金所得,税标准定以每个月收益额撤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可是实际上思虑到不属于工钱,薪金性质的补助,补助收益,不征税,要从个人所得税扣除,为便于谋划,对不征税的项目从总的所得中扣除200元,加上税标准定扣除标准800元,故在实际操纵中按1000元/月的定额标准进行扣除,所以工钱,薪金应纳税所得=(月收益额-1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评价小结

       在短短一月的练习时候中,我领会最深的莫不是税收的广泛性和纷乱性,面对如此各种五花八门的大中小企业,诸多的税种加各种优惠政策,对我们的税务工作也发起了严峻的考验,企业——税务代办机构——税务构造,三者之间如何雷同乃至达成默契,并传达出精确而有效的信息,我想追求一种好的轨制,把税务工作化繁为简,并采取科学的办理,才华创设出质量和效果.税控收款机的呈现我想也是恰是这类内涵矛盾的产品,利用它税务部分便可以便利地获得纳税产每个月的销售资料,并记录在税务部分的电脑中,供税务部分履行征收,统计,分析,稽查,为税务部分的征管工作供给了更加有效,精确和科学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它又能照实记录每一笔收益,业主不消亲身守在前台,既裁减了业主的办理负担,又担当起在前台监督策划的效用,救助纳税人加强了企业办理,如许也有效的禁止了偷逃税现象的产生.

⏤ 税法培训总结 ⏤

71.申请税收优惠权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72.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款征收时,首先的程序是(核定应纳税额)。

73.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74.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75.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

76.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77.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78.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为(不得超过1年)。

79.发票存根联的保存期限为(5年)。

80.2月21日,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取消(4项)涉税行政审批项目。

81.1月1日起,湖南省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月租金收入在20000元以下的,按(5%)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

82.1月1日起,湖南省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月租金收入在20000元(含)以上的,按(7.65%)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

83.在长沙市房屋出租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84.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从(1月1日)起取消发票有奖活动。

85.对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行为,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86.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87.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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