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企业应急预案(合集17篇)
发表时间:2022-11-05劳务企业应急预案(合集17篇)。
【1】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企业应急预案是组织机构针对突发事件或灾难性事件所制定的一系列应对措施和应急计划。它旨在帮助企业在面临各种风险和突发事件时保持业务连续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确保员工和客户的安全。在现代社会,企业应急预案被视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企业应急预案需要详细规定各种突发事件的情况分析和紧急处理的措施。这包括对不同类型的灾难性事件进行分类和评估,如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安全威胁等。通过分析各个情况下的可能风险和损失,企业可以事先制定相应的预案,以确保灾害来临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企业应急预案需要提前组织并培训专业应急团队。这个团队由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的代表组成,包括安全、危机管理、通信、供应链等相关人员。他们应该接受专业的培训,掌握应急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企业的应急预案。这样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这个团队就能够快速、协调地应对,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员工和企业的利益。
企业应急预案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应急情况下,信息的传递和沟通是至关重要的。企业应当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信息流通体系,明确逐级报告、通知和指挥的渠道和程序。同时,应急预案还需要考虑到网络和社交媒体等新媒体的应用,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避免谣言的传播并维护企业的声誉。
企业应急预案还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业务恢复计划。当灾害造成企业业务的中断时,如何迅速恢复运营以保证经济效益是企业应急预案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应急预案可以规定不同情况下的业务恢复策略,包括备份数据、备用办公场所、备用供应链等。
对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进行定期评估和演练也非常重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企业面临的风险和灾害也在不断变化。因此,企业应急预案需要进行定期的修订和更新,以保证其与时俱进。同时,定期的演练和模拟演练可以帮助企业的应急团队熟悉应急预案,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小编认为,企业应急预案是企业面对突发事件时的重要手段,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只有通过详细规划、培训团队、建立沟通机制、制定业务恢复计划以及定期评估和演练,企业才能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确保业务连续性。因此,每个企业都应该认识到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并加大对应急预案建设的投入和支持。
【2】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在当今社会,环保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企业环保应急预案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旨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并及时做出反应和响应,以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安全和维护企业形象。本文将就企业环保应急预案进行详细、具体且生动的描述,介绍其重要性、内容和执行过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环保应急预案的重要性。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企业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来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以减少损失和对环境的影响。企业环保应急预案的存在可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和监控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企业环保应急预案的内容。企业环保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预案制定、应急队伍建设、风险评估、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首先,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合的预案,明确目标、流程和责任分工。其次,企业应组建应急队伍,培训员工的应急技能和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再次,企业应进行风险评估,了解潜在的环境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此外,企业应建立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确保能及时发现并通知相关人员。最后,企业应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包括事故处置流程、资源调配和沟通协作等,以及事故调查的程序和追责机制。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环保应急预案的执行过程。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预案的要求,不断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企业应不定期进行预案演练,模拟突发事件的发生,测试预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控制和消除危险,减轻损失。同时,企业应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保持沟通,及时公布事件信息,并接受监督和调查。
总结起来,企业环保应急预案对于环境保护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和监控能力,保护环境和员工的安全,同时也是企业形象和声誉的一种保障。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预案,并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协作。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预案执行,企业才能更好地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以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字数:1057字)
【3】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一、处置原则
为维护项目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活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消防、建筑法规。落实三级防火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排查可能出现的各类火险隐患,及时掌握各类火险隐患的信息。对重大火险隐患的特定事件,要及早发现、及早控制、措施果断、尽快处置。将各类火险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1、组织实施各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教育,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对影响项目的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项目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针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特点,组织制订灭火预案及扑救火灾的基本措施。充分发挥基层义务消防员的作用,当发生火灾时,一边及时报警,一边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和疏散物资,使火灾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3、所属各部位、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特点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时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并建立消防工作台帐。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整个施工现场要划分禁火区域和动火等级。禁火区域要挂牌明确,严禁烟火。施工现场的危险品库,要专库专用,不得混放。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5、不论哪个部门、基层单位凡第一接到有火险隐患问题的信息都有责任向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对重特大的火险隐患由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并同时上报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机关。
6、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对正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将其控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指挥机构
1、项目部设立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日常工作由 xxx负责。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项目部由xxx直接指挥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
(一)、及时传达公安消防部门及上级机关的有关指示,布置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二)、对项目内发生的各类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的同时。将重特大的火险隐患的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汇报。
(三)、根据掌握各类火险隐患变化发展的情况,组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火险。保持与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四、保障与措施
1、一旦遇到重特大的火灾和人为纵火破坏事件,应立即报警。由处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 xxx 率组员进入火灾现场,在现场设立临时指挥部实施现场指挥。
2、如遇危险品库处于紧急状态或出现爆炸时,应急处置组应立即疏散人员,撤离附近的危险物品,对现场要划定安全范围,并派专人警戒,防止危险库爆炸时引发更大的伤害。
3、接到扑火命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方案、最小的消耗,组织领导扑火队伍,将火扑灭,明火扑灭后,要亲自或派人到火灾现场督促检查,清理残火,以防复燃。
4、在处置现场,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绝不允许擅离职守或自行其事。
5、对违反防火预案规定,给消防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4】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企业和工厂的数量迅速增加。工厂由于涉及到大量的设备、物质和人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潜在风险和事故隐患。为了应对这些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企业工厂应急预案应运而生。
企业工厂应急预案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风险评估制定的一套详细的应急措施和演练计划。它的目的是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序地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尽可能地减小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企业工厂应急预案应包括一个完善的预警机制。预警机制应能及时准确地发现潜在风险,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这可以通过建立监测系统和配备专业的安全、环境保护人员来实现。同时,也需要与相关政府部门和救援机构建立好沟通渠道,以便能够更快地得到支持和援助。
企业工厂应急预案还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在应急事件发生时,有序的指挥和协调是非常关键的。因此,预案应包括明确的指挥体系和责任分工,并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各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并能够迅速决策和采取行动。
另外,企业工厂应急预案中也需要考虑人员疏散和安全救援。在火灾、爆炸、泄露等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和疏散是首要任务。因此,预案中应包括详细的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并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同时,也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急救设备,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援。
企业工厂应急预案还需考虑环境保护和后续处理。许多工厂生产的产品或处理的物质对环境具有潜在风险。因此,预案中应包括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这包括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源、清理泄漏物质、恢复环境等。
企业工厂应急预案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工厂运营和环境变化,预案也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同时,应急演练也应定期进行,以测试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让员工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企业工厂应急预案是保障企业工厂安全的重要措施。它不仅包括预防、管控和处置措施,还关乎人员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通过精心制定和有效实施应急预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风险和事故的发生,并提高对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这对于企业工厂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5】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企业停水应急预案随着城市化发展的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水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而企业停水往往会对生产、使用等带来严重的影响。为了避免企业因为停水而带来的损失,制定企业停水应急预案就尤为重要。
一、应急预案策划
企业的应急预案需要从不同的情况出发进行策划,如公司规模、人员数量、上下游配套企业数量、产生影响的程度等。同时还需要考虑停水原因、可能影响的时间和范围、修复进度等因素,以制定出详尽完备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应由企业的专业团队负责,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以达到最优化的应急救援效果。
二、组织协调工作
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好内部人员组织协调工作与公共服务员工沟通、联系,并及时向内部或者外部通知,做到密切协作,实现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工作的高效性与决策准确性。同时应该制定有序的安排,避免过分影响生产,保证业务的连续性。更重要的是,要注意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防止产生误解和漏洞。
三、保障饮用水
在停水的情况下,首要任务是保障饮用水。企业应做好储备饮用水,避免突发状况发生。同时应及时与部门沟通,及时提供可靠的饮用水,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正常工作需求。而且企业应对设施,用水,电力,设备等进行充分的检查,避免设备泄漏造成影响。
四、保障用水
企业在停水状况下,必须严格控制用水,尽量减少用水量造成的影响。通过制定详细的用水计划,及时调整和安排工作计划,做到用水合理化。另外,对于需要用到水的生产过程也要及时检查,比如要求需要用到水的工序暂停或改变工序方式。
五、备用空间
企业应该提供备用的空间,以便以其他地方的水源继续生产。相应的,企业还应该检查备用的方案,预测同时出现其他异常情况,不影响生产,避免货品的生产不稳定。
六、完善管理
企业除了要制定应急预案之外,还需要加强管理,从多方面确保安全。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建立各种执法机关人员与企业联络机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企业安全。同时,还可以建立信息公告板等新媒介,保障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宣传。
结论:
一旦水源中断,企业应识别情况,紧急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管理。在紧急情况,企业需要同心协力,灵活应对突发状况,不仅能够减轻损失,还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更好的发展企业。
【6】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第八条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企业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7】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洪水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建立在企业面临的洪水风险之上的。所以,企业在制定洪水应急专项预案之前,应该对自身洪水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在认清楚这些风险之后,再来制定洪水专项应急预案。
在预案完成之后,应该向所有员工进行公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只有这样,洪水专项应急预案才能有效的运转起来。
企业的预案应急组织一般由应急指挥部、抢险组、医疗组和通讯保障组等几个部分组成,应急指挥部要有企业的重要领导组成,负责全盘指挥;抢险组负责抢救员工和企业财产,医疗组负责对受伤员工进行紧急医疗和运输至医院治疗;通讯组需要保障信息的畅通,发布警报,对外联系等工作。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雨季来临之前,就将应急物质准备充分。如,抽水机、沙袋、木板、应急照明设备等物质。应急物质的准备应该考虑到洪水灾害的特点,如,洪水可能导致大规模的电力中断,所以应该配备应急照明设备,抽水机最好使用柴油动力或汽油动力的抽水机。
应急预案的演练对企业而言是非常必要的。预案的演练不但可以让员工了解应该做什么,还可以在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的缺陷,并在演练之后对预案进行改善。演练的时间最好安排在雨季来临之前,员工不但可以感觉到此项预案的重要性,而且在真正的预案行动中更加熟练。
洪水专项应急预案中,应该设立专人接受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并根据预警的等级决定是否启动预案。预案启动之后,还应该设立专人向上级部门及时报告灾情。若企业已经购买了保险,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损,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的开展理赔工作,企业也可以尽快的拿到保险公司的赔付款。
随着各地降雨逐步增加,防洪防汛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洪水专项应急预案是降低洪水灾害损失的有效手段之一,企业若能将此预案落实到实处,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洪水灾害带来的损失。
【8】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xx.6.10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管理要求,按照我公司防汛工作安排,时间进入主汛期,即进入防汛工作状态,全公司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今年安全度汛。为将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2.《预案范围》
2.1本《预案》是我公司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期自然灾害的行动方案。
3.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3.1组织指挥机构:
消防安全负责人:xxx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xxx
从业人员构成(53人):xxx
A、防汛救援组(21)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现场防汛、人员及物资的救援工作。
B、设备维护组(4)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水、电、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现场现场设备操作防汛等。
C、疏散演练组(12)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现场被困人员疏散、警戒、救护工作。
D、检查巡查组(8)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工作以及协助疏散组检查现场被困人员有无疏漏及人、物救援工作。
E、宣传培训组(7)
组长:xxx
组员:xxx
3.2厂内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开通手机,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4.应急工作要求:
4.1配好沙袋,铁锨等物资工具,以备防汛应急之需。存放地点:厂大门口南侧。应急小组要密切关注厂区东侧排洪区和厂门口泄洪情况,部门车间、库房、配电室、宿舍等重点区域的漏雨和排水情况,密切关注周边环境可能对部门造成灾害的动态,严格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4.2各部门要对以往督查中指出并未能彻底整治的隐患,采取一切有利措施,尽早、尽快整治完毕。
4.3各部门如发现有可能发生灾害的险情或已造成灾害的险情,应及时上报公司,保证让公司在第一时间内掌握较全面的信息,以便采取强有力的救治措施。
4.4各部门主管是当然的信息联络员,要及时准确上报险情信息。
5.应急工作:
5.1加强领导、重点防范、对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不能顾此失彼、要全面落实,认真排查。
5.2各部门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部门重点部位以及周边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
5.3加强值班和夜间巡查(特别是暴雨来临时),对检查人员要进行亲自安排,领导必须带头深入,保证有灾无害,将灾害损伤障碍最低程度。
5.4建立严密的组织网络,做到六有:有信息联络能力、有组织疏散能力、有事故检查能力、有伤员运送能力、有灾情回报程序、有值勤巡查机制。
5.5各部门应根据预案安排,将职责分工到组、到人,要有明确职责,在灾难来临时临危不乱,有效应对。
5.6汛期到来,特别是下雨时,值班领导应坚守岗位,杜绝擅离职守无视责任的行为。
5.7发现次生灾害,应紧急启动预案,按分组操作。义务信息员(员工)发现次生自然灾害,有义务及时通知领导,方便组织救援转移,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呼叫120组织抢救,或119救援。
5.8根据预案制定好防范措施,把宣传工作做到位,员工皆知,为生产经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6.具体要求
6.1大力宣传
宣传防洪抢险工作的重要性,形成自觉保护生存环境的氛围。
6.2落实责任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是防汛工作主要责任人,部门主管是直接责任人,要根据本部门实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具体落实。要把本部门防汛减灾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各负其责,层层把关。
6.3汛前检查
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大雨来临之前,立即行动起来,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排查部门存在的隐患。做好防固、清障清淤,修缮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6.4严格值班
完善夜班值班机制,按照预案要求要坚持门卫和夜班值班领导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持防灾工作的通讯畅通。发生次生灾害,应急预案小组领导要亲自带班,坐镇指挥,树立防汛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忧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防汛抢险的紧迫感、责任感。领导要冲在前面,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6.5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实际,落实防汛应急预案的责任,做好人力、物力充分准备,建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全员防汛抢险队伍,做到临阵有条不紊、忙而不乱,细心排查各种隐患,防患于未然。
【9】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时有效的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本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运输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应根据预案,及时组织抢救,协调处理事故,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司经理必须在20分钟内到现场,30分钟内反馈给运政机构。三、运输生产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员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护措施,然后打公司电话通知公司经理,电话为:1864711xxxx,公司领导应根据事故大小,迅速与交通运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险公司等部门联系,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驾驶人员在联系不到单位的情况下,也可直接与交通运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险公司等部门联系。
四、驾驶员发生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后,根据生产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给予责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建立应急保障车辆,应急小组各成员必须7×24小时保证通迅畅通,严格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调动,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应急小组。
组织机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努力开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4个应急工作组,分为路障清理组;运输保障组;后勤服务组;信息联络组,具体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职责:负责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灾、桥梁坍塌、道路中断等,应及时派出车辆和人员予以疏通,保证道路畅通无阻,车辆应随时加满油料,人员应保证24小时待命。具体机械车辆由货运科负责组织解决。
2、运输保障主要职责:应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货物和被困人员的安全运输,保证所有货物安全、及时运达。具体车辆由公司和货运站负责协调解决。
3、后勤服务主要职责:负责好被困人员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人员和滞留货物的安全。
4、信息联络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任务是上传下达所有指令、命令和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各组要认真对照各自工作分工,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应急工作组,确保完成分管工作。
【10】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引言:
在现代工业化进程中,企业废水排放问题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环境难题。恶劣的废水处理方法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还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科学合理的企业废水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预案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1. 背景:
企业废水产生量大、排放污染物种类多,一旦出现未预料到的事故或污染事件,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制定废水应急预案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
2. 目的:
通过制定废水应急预案,可以及时调动相关的应急资源,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应对废水污染事故,确保企业废水排放的持续合规性,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
1. 应急响应机构:
明确企业内部应急响应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建立企业废水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领导负责,组成应急小组,包括环保、生产、安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
2. 应急设备和物资:
准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包括抽水泵、吸附剂、防污染设备等,确保在废水污染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使用。
3. 应急预案流程:
明确废水应急事件的预警、报告、评估、信息发布、处置和恢复行动的全过程,确保预案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4. 废水事故处置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切断污染源、封堵泄漏、清理废水等,确保废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5. 废水事故信息报告:
建立废水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三、应急预案的执行和监督
1.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废水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应急培训:
开展废水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废水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应急资源管理:
建立应急资源管理和更新机制,确保废水应急资源的及时更新和有效管理。
4. 应急预案评估:
定期对废水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修订并补充必要的应急措施。
结论:
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企业废水应急预案,可以在废水污染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预案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全面落实,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11】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为确保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方便、有序出行,实现“平安春运”的工作目标,本着“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导原则,现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春运应急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措施有力”的原则。为了切实保障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成立20xx年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xx
副组长:李xx
成员:来xx
涂陆武陈俊童跃建蓝国祥徐红英邹胜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处,由赵国栋、董伟、蓝国祥、邹胜朝、毛伟义组成,赵国栋为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1月23日下班前上报总公司。
(三)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当日车辆的调配。
二、保障措施
(一)春运期间道路情况复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各单位要针对天气和道路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春运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行车、总公司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技巧。
(三)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及设备必须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未经检测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所有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培训合格。
(四)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售票厅、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客流有序、畅通;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五)机务处要做好防滑链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并进行相关操作的演练,确保正确安装使用。
(六)保修厂要加强值班制度 ,切实做好车辆的维修服务,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做到优质、高效。确保车辆正常营运。
(七)监控室工作人员要掌握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发布管理信息和预警信息。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
三、旅客运输
(一)客运分公司、客运西站、公交公司等客运单位要密切注意流量、流向变化情况,在客流高峰期采取滚动发班和加密班次方式及时输运旅客,如还不能及时疏运旅客的,立即报告总公司值班领导和县运管部门,由机动运力解决。
(二)跨县(市)班车在客流高峰期由机动运力加班。突发性事件的用车由总公司统一调配。
(三)。
四、报告制度
(一)各单位加强现场调度,出现客流高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运。
(二)客运站的跨县(市)班车的加班计划应提前上报总公司,并在公告栏上及时予以公告。
(三)各单位要及时将路况、天气变化等情况通知给驾驶员。
(四)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属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总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汇报,并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事故及险情报告办法》立即上报。
【12】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 :木材加工机械、金属加工机械、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
主要产品:自动化单双贴合生产线、PUR 包覆机、钢板贴合生产线等
因本公司有大量的机电设备、起重机械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以及中毒事故等。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可能发生的一般事故、死亡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一)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并在总经理不在时代行总指挥职权。
(二)安全主任担任现场协调员。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机构成员,负责向各自部门传达指挥机构的各种命令,并带领所属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下班、夜班、放假期间应由现场值班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常住公司保安人员、值班人员组成各行动小组。
行动小组包括:通信小组、疏散疏导小组、义务消防小组、紧急搬运小组、紧急救护小组、警戒治安小组。
1、通讯小组;由行政部门担任。在应急预案启动后传递来自总指挥、各成员、各行动小组之间的各种信息、命令;负责外部报警及接警。
2、疏散疏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在启动紧急疏散命令后负责现场疏散疏导工作,确保疏散路线畅通,确保人员安全快捷的撤离到指定集合地点。清点集合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3、义务消防小组;小组由公司义务消防员担任。在发生火灾时负责扑灭初期火灾。此小组由公司义务消防员担任。
4、紧急搬运小组;小组由采购部门及销售担任。负责抢救或协助抢救被困伤员、贵重原材料、机器设备等。此小组由物流和人事部门担任。
5、紧急救护小组;由行政部门安排人员担任。负责对伤者进行初步抢救并送医院救治。
6、警戒治安小组;由值班经警人员担任。负责或协助进行紧急情况发生后的现场警戒,治安。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贯彻“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实施应急救援。
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需要进行的现场处置。例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的紧急吸附、危险设施、电气设施、管道阀门的关闭;消防自救、紧急搬运;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等。
(1)个体防护;在需要进行现场处置时,处置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例如;防毒面具、安全眼镜、呼吸防护用品、隔热手套、绝缘手套等。
(2)紧急关闭;为防止险情扩大或出现新的险情在疏散前需要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紧急关闭。应事先制定简明的紧急关闭程序张贴于现场。
(3)消防自救;义务消防员应在总指挥的指令下达后,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进行火灾的初步扑救工作。
(4)紧急搬运;在总指挥的指令下进行人员、物品的抢救和搬运。
(5)紧急救护;在医疗救援机构赶到前,应对伤员进行必要的紧急救护,以减少人员受到更大的伤害。
(6)现场警戒治安:为保证现场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救援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由警戒治安小组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证救援队伍,物资供应,人员疏散的畅通进行。
(7)外部救援支持:按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讯联系方式进行求救。报警时语言要清楚、讲清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报警后应到路口迎候引导救援车辆。
(8)善后处理:在全部救援行动结束后,应进行现场和场外的善后处理工作。应在专业救援机构的指导下派员进入现场进行再次确认,险情是否已经排除,并检查是否有未被发现的其他隐患存在。
(9)确认险情已经排除,总指挥下达解除紧急情况及现场警戒命令后,各部门人员应有秩序的进入工作场地,检查现场损失情况,并逐级报告。
(10)应积极协助公安、安全监察部门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取证工作。进行必要的对员工及伤者家属进行安抚。
(1)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职工应立即报告公司经理或安全部门。公司主要领导应立即赶往出事地点组织抢救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1小时内即时报告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安监部局报告。
(3)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救护受害者,只要有一线生机,就要尽快救护到就近医院。
(4)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防止二次伤害。应立即停产,撤离所有与事故无关人员。
(5)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出入。有关物体痕迹不得破坏,清理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或区安监局同意方可进行。
(6)有关人员听候调查。①现场目击者;②班组、车间负责人;③安全干部;④企业主要领导等。
(1)发生一般事故(指只有轻伤、重伤,无人员死亡),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职工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门或公司领导,重伤事故应在1小时内报镇安监站。
(2)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现场。
(3)安全部门应立即带领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助责任部门组织抢救,并与保险部门进行联系,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以上所有事故在结案后,由安全部门将事故过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分析、事后采取的措施、制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整改等等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公司总经理。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4、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是否需要人员疏散。人员疏散应按照预先指定的疏散路线、疏散指示灯的引导,在本部门负责人和疏散疏导小组人员的指挥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点。
5、遇火灾时,疏散人员应作好必要的`个人防护,防止吸入有害的烟尘。
6、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疏散。
1、突发重大设备事故,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程序,迅速给予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 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1、请关闭所有电器设备。
2、保安员必须加强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检查,检查可能因停电引发的不安全隐患。
1、如发现可燃气体泄漏,应保持镇定,严禁开关电气设备,包括:手电筒、手机、对讲机等。
2、撤离危险范围,到达安全地点后向安全科报告情况。
3、打开附近的所有外窗进行通风。
4、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有关阀门。
1、公司保安员或员工发现抢劫、盗窃等情况,或接到员工报警电话,应立即报告保卫科。报警时要说明报警人的身份,发案的时间、地点及作案人数等案件的简明情况。
2、接报案后,办公室应迅速派人到达现场确认。保安员、值班人员应携带记录本、手电筒(晚上)、有关钥匙(必要时可以带上相关器具),迅速赶到现场。
3、确认并保护犯罪现场,使用警戒带控制现场,禁止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内,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并立即报“110”。
4、向当事人或报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做访问记录,并请被访人员签字确认。
5、有条件时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现场情况,并签字确认。
6、协助抢救伤员,并同医务人员一同前往医院,酌情向伤员了解、记录有关案情。
7、配合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
8、如罪犯正在行凶或准备逃跑,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制止抓获,派人严加看守,并尽快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1、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演练一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
2、本预案报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镇安监站各一份备案,以求得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13】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劳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积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保障劳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或减少损失,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处置劳务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里,建立健全我项目部劳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丽来花园二期项目,组织和开展劳务过程中,在项目发生的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
(1)劳务纠纷。包括发生涉及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因劳务合同、劳动纪律、工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引发的纠纷。
(2)因劳务纠纷问题引发的治安事件。包括上访请愿,围攻冲击重要目,非法集会等群体性突发事件。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依据事实,依法办事,快速予以解决劳务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立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职责分工
2.2.1
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指挥、协调本项目劳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公司和政府部门汇报劳务突发事件有关协调和处置工作。
3.等级划分及应急处置
3.1等级划分
根据劳务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事态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重大、较大和一般。
3.2启动条件
3.2.1重大突发事件的启动条件
对劳务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影响造成重大损害,需要国家职能部门协助能有效处置的,因劳务用工引发的群体上访、聚众闹事、劳务纠纷、上访、罢工等重大事件。
3.2.2较大突发事件的启动条件
对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影响造成较大损害,需要市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才能有效处置的,劳务引发的群体伤亡、聚众闹事、劳务纠纷、上访、罢工等较大事件。
3.2.3一般突发事件的启动条件对劳务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影响造成一定损害,项目能协助有效控制和处置的,因劳务用工引发的劳务纠纷、上访等一般性事件。3.3处置程序
3.3.1启动
(1)发生劳务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报告。
劳务应急工作小组召集有关会议,根据劳务突发事件发展事态,立即启动本预案。按照不同等级,实行分级处置。
(2)启动本预案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事态程度,动态信息,影响范围】,启动建议,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3)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和相应机制。
3.3.2处置程序
(1)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在启动应急预案后,研究对策,提出解决建议,按照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并相互协调配合。督促有关单位尽快拿出解决事件的措施和方案并付诸实施。各相关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期间须24小时值班,保持联络畅通。
(2)发生劳务事件的单位应作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进一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起因、性质、规模(人员姓名、状况)、劳务公司、事态程度、影响范围及伤亡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做好安置安抚、解释和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效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力量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部恶化,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3)有关措施和解决方案及时抄报上级部门。
3.4终止
劳务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劳务应急工作小组决定终止本预案,并向相关单位下达通知。
3.5后期处置
3.5.1上报总结。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总结处置工作经验和教训,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4.工作要求
4.1预警机制。定期召开劳务应急工作小组工作会议,坚持预防为主,预警与处置并重。
4.2值班制度。劳务应急工组小组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劳务突发事件后,迅速行动,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做到信息畅通、到位及时、处置有力。
各分包单位建立相应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人员和保障措施到位。
4.3信息畅通。总包与分包单位之间信息要准确畅通,健全内部预案机制,提高防范能力。平时掌握情况,及早发现苗头,做好化解矛盾和教育疏导工作,防患于未然,把突法事件解决在萌芽阶段。
5、附则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正常安全管理,避免劳务纠纷发生,完善施工现场的劳务管理;我公司项目部安保部结合实际,总结以往经验,特制定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1.资质:所有进场施工的劳务队必需提供所属劳务公司的相关资质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安全教育: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需在进场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没有进行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作业。
3.办理出入证:按照总包要求办理出入证,认真审查办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不合者一律不予办理出入证。
4.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载明建筑劳务企业名称、地址、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等内容,并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保险待遇;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8)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三份,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工各持一份,另一份保留在我司项目部安保部备查。
5.劳务分包企业劳务管理人员的设置:
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置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花名册进行管理及劳务纠纷的解决;并配合总包企业的劳务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资料的上报。
6.工资表、考勤表、人员花名册(后附有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的管理:
由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管理人员在每月月底之前把以上资料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我公司项目安保部进行备案。
7.对于劳务分包企业工资发放的检查:
我司项目部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不定期的检查;劳务分包企业每月至少给工人发放一次工资且不能少于北京市的最低标准;劳务分包公司应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的手中,禁止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资质的个人由其代发;尤其一些重点时期如农忙期间、学生暑假开学期间、春节期间、国家一些重要节日如五·一、十·一期间。
劳务纠纷的处理: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劳务纠纷原则上由劳务分包企业自行解决,避免出现群体的事件、恶性的事件。如果由我公司项目安保部处理,则需劳务分包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对此事进行密切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14】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全区客货运输工作,确保达到平安、和谐、有序,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春运期间发生自燃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公路畅通和运输安全,制度本预案。
一、建立组织
成立潘集区交通运输局春运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处置小组对全系统春运期间出现突发事件负总责,并领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各项措施。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处置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救险抗灾并进行事故调查,指挥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把“三关一监督”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停运决定,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市场秩序。
2、综合室负责掌握收集春运期间有关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客运企业及时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灾害、客车停开,要提前告知旅客,及时调整运力,疏散滞留旅客。
4、县乡办负责建立公路安全防患机制,发现隐患按程序及时上报,对险情地段设立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
5、局办公室负责组建公路抢修应急分队,落实清障人员、设备,组织力量抢修、清理路障,保障公路畅通。
6、各成员单位确保做好春运突发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三、车辆保障
1、应急客车:(平电公司抽调备用)
2、应急机械:(潘一实业公司抽调各用)
四、工作纪律
1、统一领导指挥,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5】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规范矿山企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和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矿山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先人后物: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抢救人员和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中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减少财产损失。
1.2.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矿山重大事故发生后,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蓝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县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现场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部门和专家参与,并充分发挥矿山企业的自救作用。救援组织和救援人员应立足本地,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
1.2.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2.4反应快速,协调有力。建立事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建立健全各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保证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做到科学指挥。
1.2.5科学决策,保障有力。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装备和应急处置技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资金保障和物资器材等物资保障,专业抢险队伍应定期演练,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提高应急救援的水平。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2〕第65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2001〕第302号);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
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的决定》(湘政发〔2004〕4号)。
1.3.2参考依据
《湖南省矿山企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蓝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各类非煤矿山企业较重(含)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成立蓝山县矿山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简称县矿山救援应急委),为常设的协调议事机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粮食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局、县药监局、蓝山电信分公司、县水电总公司、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广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职责: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蓝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矿山企业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矿山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制订、修改、实施本《预案》;在事故现场主持会商灾情,研究决定抢救方案,监督检查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工作;调集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队伍、公安干警、武警部队及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公布事故救援情况。
●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工作:负责接警、处警全县矿山企业较重以上级别的事故信息;负责处理矿山企业重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联络工作;指挥协调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调集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治队伍、公安干警、消防干警、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对外联络;组织召开矿山企业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议。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职责。
县国土资源局: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技术专家组、现场抢险组工作,负责组织制订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抢救方案,提供有关资源开采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县经委: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工作,负责矿山应急救援中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电力、供水、通讯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讯保障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救灾物资的使用计划和调整计划及实施。
县商务局:负责救灾物资的募集和调配。
县公安局:负责治安保卫,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治安保卫组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及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负责组织监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县武警中队:协助矿山救援队伍进行露天开采矿山的现场救援工作。
县水电总公司: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和电力设施的维修保护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护组工作。具体工作:迅速组织和指挥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及时组织针对医疗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协助有关方面准确统计伤亡数字,及时向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报告抢救情况。
县民政局: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的生活救助;组织协调矿山事故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全县矿山灾情;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善后处理组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申请和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物资不挪作他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和交通工具调配工作,开设绿色通道。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期间的天气预报和气象变化情况的预测,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气象技术服务。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协助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有关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理赔事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善后处理情况。
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监督检查应急救援资金的使用情况。
县监察局:负责应急工作中行政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做好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新闻报道组工作。
2.1.2蓝山县矿山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作为矿山救援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设在蓝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县矿山应急救援委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实施本《预案》,负责接警矿山生产事故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矿山救护队伍建设,组织矿山开展救护比赛;承办矿山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救护队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前期工作。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设接警、处警中心。接警电话为:2225555
2.1.3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
发生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启动本预案,成立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设现场总指挥一名,由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员会主任或由其指定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工作组组长担任。
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设11个专业组:现场抢救组、综合协调组、抢险调度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新闻报道组。
矿山现场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一名,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
●现场指挥部职责:对矿山事故救援处置负总责,直接指挥较重以上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统一调度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资金等,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各专业组职责:
现场抢救组: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为组长单位,县消防大队、矿山企业职工、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和邻近的矿山企业援助人员为成员。负责对事故伤亡人员和矿山财产的抢救。
综合协调组:县政府办公室为组长单位,其他各组的组长为成员。负责对各组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抢险调度组:县安监局为组长单位,矿山企业主管(行业或行政)部门、通讯部门、卫生部门为成员。及时掌握抢险进展情况,将事故情况、控制或发展趋势通报其他专业组,并随时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市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情况。
技术专家组:湖南省303大队、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县安监局负责组织;组长在事故救援现场根据事故的不同性质推荐产生。技术专家组平时为应急委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事故发生后,应邀参与应急指挥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物资供应组:县商务局为组长单位,县经委、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药监局、县粮食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成员。负责抢险物资、药品的组织调配和及时供应。
治安保卫组:县公安局为组长单位,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为成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疏导交通、疏散人员,必要时要圈定警界范围,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肇事人员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监控,防止逃逸。
医疗救护组:县卫生局为组长单位,县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为成员。调配足够的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治。
后勤保障组: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组长单位,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为成员。为开展事故抢救、救护、调查等的工作人员及伤亡人员的家属的吃、住、行等提供后勤保障。
善后处理组: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组长单位,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公安局为成员。负责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办理尸体认领、火化等工作;做好事故抢救中牺牲的同志追认烈士的申报工作;发动社会力量,为受害人员提供社会救助。
事故调查组:县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技术专家组人员为成员。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新闻报道组:县广播电视局为组长单位,负责对事故的情况做好正面的报道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蓝山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员会构成:
详见附录1。
2.2.2蓝山县矿山应急体系框架
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是全县各类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组成的一个组织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资源所构成的网络。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相关保障系统等组成。
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如附录二所示。
2.2.3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矿山事故现场报告程序: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矿山企业值班室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组织(企业医院、企业救护队)、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企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矿山事故单位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县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市级矿山救援指挥部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2.2.4应急联动机制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平时应加强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市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武警部队等方面的联系,与县救援应急委成员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报矿山事故情况,共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常规信息监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全县矿山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类型、伤亡人员、抢救情况。
3.1.2信息监测分析: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分室应建立全县矿山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矿山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提交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应急委,由其审定后酌情公布。
3.1.3重大信息监控:按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组织对全县存在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高的矿山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
3.1.4逐级上报信息: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应掌握辖区内的矿山分布、灾害预见等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收到事故信息后应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一级政府及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同时向同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1.5群众举报信息: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行业主管部门举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事故发生信息。
3.1.6企业上报信息:矿山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主管部门。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接警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设立接警中心,电话为2225555(兼传真)。县矿山救援应急委、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接到矿山事故信息后,应当初步核实及时报告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可以直接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
3.2.2处警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接到事故信息后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发生事故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救。
当发生较重以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或有可能进一步引起事故扩大时,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矿山救护队、装备储备单位、专家和技术支持机构,做好应急准备。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3.1网络信息系统: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利用县安全生产信息网建立全县统一的矿山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定期对信息进行分析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3.3.2报警通讯系统:建立全县统一的矿山重大事故报警电话号码,并向社会公布。
3.4预警级别及分布
3.4.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划分:根据矿山事故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主体确定:一般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较重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严重预警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特别严重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确定。
3.4.2预警级别的信息发布
●预警级别确定后,除因涉及国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由确定级别等级的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予以公布。
●预警级别由上级政府确定的,除由上级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外,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也应通过同级媒体发布相应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
矿山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矿山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原因;
矿山事故发生的性质、类型;
矿山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矿山事故后的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与矿山事故有关的其它情况。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级别的确定:根据矿山事故的实际级别,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
一般矿山事故由县人民政府确定;较重矿山事故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严重矿山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特别严重矿山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确定。
4.2.1预案启动: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矿山事故发生情况,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办公室,请求县矿山救援应急委主任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应同时启动。
矿山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实施救援,同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应急管理机构。
●一般矿山事故(IV级):矿山企业发生IV级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矿山企业或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应急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关注事故事态发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反馈。县矿山救援指挥部应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较重矿山事故(III级):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接到矿山企业发生III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副主任或主任,县矿山应急救援委主任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立即通知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立即按照本《预案》2.1.3的规定认真落实职责。
当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应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量,并及时请求市矿山应急救援组织予以援助。
●严重矿山事故(II级):矿山企业发生II级安全生产事故,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安监局报告。
●特别严重矿山事故(I级):矿山企业发生I级安全生产事故,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启动本预的同时,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安监局报告,申请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启动预案。
4.1.3特别情况的处理
●矿山事故跨县的,由市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与本级有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矿山事故跨市的,由省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在抢救矿山事故中衍生和耦合事件,同时启动相应的预案。应急工作在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省、市、县、乡(镇)上下级政府间的信息传递利用现有政府间信息传输渠道进行。现场指挥部用手提(台式)电话或无线电话联络。矿山救援应急委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确保准确接收信息。应急委与各成员单位利用各电信运营公司通信网、无线通讯网建立通讯联系,满足信息传递需要。矿山救援应急委与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及时接收。
4.2.2信息报告
●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4.2.3现场采集信息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收集现场信息:矿山基本概况;事故发生简单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已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待救人员数量及待救人员危险程度情况;现场抢救情况;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及需求情况;现场救援面临的困难及需要支援的事项等,汇总以传真等方式,上报到县应急委。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及时与县、市、省矿山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并随时报告现场信息。
4.2.4事故损失信息采集和报告
事故损失信息包括:事故损失情况;因事故需要救济的情况和已救济的情况;矿山事故发生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
矿山事故发生后,县民政部门或矿山事故现场指挥部牵头部门应在第一时间采集事故损失信息,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和矿山救援应急委。由县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民政局。
4.2.5信息处理
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矿山常规信息、现场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应急处理建议,报告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4.3指挥和协调
4.3.1矿山事故发生后,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及时向县矿山应急救援委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成员单位、部门要服从指挥部的调度。
4.4紧急处置
4.4.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和当地政府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召请有关专业救援机构。
4.4.2事故矿山企业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4.4.3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应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补充救援措施。
4.4.4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矿山应急组织明确要求增强救援。
4.4.5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一级矿山应急组织明确要求调动外地的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4.4.6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4.7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同时由当地政府、公安、交通等部门保障抢险通道和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运送的畅通无阻。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4.5.1治安保卫组应在矿山事故现场实施警戒,划定警戒线和警戒范围,作出警戒标识,阻止围观群众和非抢救人员进入现场。
4.5.2医疗救护组应对地面工作场所实行消毒处理,防止疾病传播;后勤保障组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抢救人员中毒事件发生。
4.5.3善后处理组应加强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或意外事件发生。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6.1事故救援医院应立即到事故现场抢救,并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4.6.2矿山事故严重危及矿区稳定或当地社会稳定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武警、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
4.7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开展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估。
4.8新闻报导
除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由应急委统一协调,县广电局负责报道工作。
4.9应急结束
当矿山现场遇难、遇险人员全部抢救出来后,现场救援工作完成。经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批准,现场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员继续留在矿山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单位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1.2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5.1.3卫生部门要做好事故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1.4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2社会救济
5.2.1县人民政府建立矿山事故救济救助制度,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社会救济资金,努力提高社会救灾资金在整个救灾资金中的比例。
5.2.2红十字会、慈善基金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要根据需要开展募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进行赈灾捐赠。救灾募捐活动由民政部门归口管理,保证募捐资金全部用于受害职工家属。
5.3保险
5.3.1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和提倡矿山企业和职工购买各种商业保险。
5.3.2矿山事故发生后,有关保险公司应及时派人员进行定损理赔工作。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5.4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在较重以上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加救援抢险的各专业机构应按规定格式内容写出总结,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县安监局在事故抢救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市安监局、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县安监局应每半年一次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信息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牵头,开发和建立全县矿山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等信息数据库,以便预警和应急决策时随时调用。
加强矿山事故预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国家有关预警级别的标准,量化预警指标;规范各种矿山事故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报送时限和程序。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及时向市安监局、市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报送矿山事故信息、音像资料等。
6.1.2通讯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建立通讯录,对参与矿山应急救援的领导、部门、组织的电话号码整理成册。
矿山企业负责保障本单位通讯、信息网络的畅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建立现场救援装备调用制度,监督专业救援队伍对工程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6.2.2应急队伍保障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矿山应急救援工作。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矿山救援队。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队的小型矿山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队外,还应与就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或者与就近的矿山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
6.2.3交通运输保障
●县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建立交通保障数据库,保证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能够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需要实行交通管制时,由公安、交通、交警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矿山救援和医疗救护车辆配用专用警灯、警笛,发生矿山事故后,当地政府应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特别报道,应急救援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免交过路费。
6.2.4矿山救援医疗保障
●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矿山医疗救护基地,指导、参加矿山事故中伤员的救治工作。
●矿山企业应建立矿山医疗救护站(或与企业所在地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协议议),负责企业矿山事故伤员的医疗急救和矿山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工作。
6.2.5治安保障
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公安、武警等维护社会秩序和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6.2.6物资保障
各种物资的调配、使用都是采用有偿使用,所需费用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
6.2.7经费保障
●县人民政府建立矿山应急救援保障基金,用于较重以上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县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救灾物资储备的更新、维护。
●县、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应建立地方应急救援保障资金。
●矿山企业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2.8社会动员保障
●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要动员企业工会、妇联、团委或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参加,尽快、稳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对矿山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可动员当地派出所和民兵参加,确保矿区稳定。
●对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如采石场发生滑坡、坍塌等事故,可动员当地民工参加抢救。
6.3宣传、培训
6.3.1宣传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公布应急预案信息、接警部门和电话,宣传应急法律法规。
●组织矿山企业学习、宣传本预案及企业应急预案,做到人人掌握避灾、自救和互救常识。
6.3.2培训
●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矿山救护队要加强日常战备训练,并按规定对救护队员进行培训,确保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矿山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知识培训。
6.5监督检查
县安监局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演习
矿山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1.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1.2矿山企业应根据具体生产条件、自然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制定《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1.3本预案根据情况每年进行修改补充。
8.2奖励与责任
8.2.1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奖励。
8.2.2对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救援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应追认为烈士。
8.2.3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重大损失和扩大灾害程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录
9.1全县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表
9.2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图
【16】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一、前言
在日常的企业运营过程中,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无论是新设备的安装调试,还是老旧设备的维护保养,都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只有充分的准备和规范的操作,才能保障企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本文将详细阐述企业检修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并就其重要性进行探讨。
二、制定检修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1.保障员工安全
检修期间的操作可能会涉及高温、高压、高空、电气、化学品等危险因素,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造成企业财产损失,更会威胁员工的生命安全。制定检修应急预案能够提前识别潜在危险,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
2.降低事故风险
企业检修期间意外事故的风险较大,比如设备故障、不当操作、疏忽大意等等。而检修应急预案的制定能够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操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保护设备质量
检修是设备的关键环节,良好的预案能够保证检修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设备的工作状态和使用寿命。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问题,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设备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三、制定检修应急预案的步骤
1.制定团队
企业应成立一个专门的检修团队来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这个团队应该包括企业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他们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风险评估
检修团队应对企业的设备和环境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总结出常见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因素。在评估过程中,应考虑设备故障、操作失误、材料破损等各种可能的风险。
3.制定详细计划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计划中应包括检修时间、操作流程、必要的安全措施、个人防护装备等信息。同时,计划还应考虑到可能的变更和突发情况,制定相应应急措施。
4.培训和演练
制定完检修计划后,应开展培训和演练活动,确保所有参与检修的人员都了解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通过模拟事故场景,让操作人员熟悉应对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5.监督和更新
检修应急预案的监督和更新是十分重要的一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处理检修过程中的问题和漏洞。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四、检修应急预案的实施
1.准备工作
检修开始前,应清晰地告知所有参与人员有关检修计划和注意事项。检查操作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所有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规范操作程序
检修期间,要严格按照预案的操作程序进行,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要求。操作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检修设备的特点和工作原理,以保障操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严格控制环境
检修现场要保持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对有害气体、化学品等危险物质要有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4.应急处置
检修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首先确保人员的安全,切勿慌乱行动。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责任人,并按照预案中的应急流程进行处置。
五、结语
企业检修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企业的安全运营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预案,充分准备和规范操作流程,才能有效地保障员工的安全,降低事故风险,保护设备质量。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检修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不断完善和提升自身的应急管理能力。只有如此,企业才能在检修中安全高效地运营下去。
【17】劳务企业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规范矿山企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和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矿山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先人后物: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抢救人员和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中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减少财产损失。
1.2.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矿山重大事故发生后,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蓝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县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现场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部门和专家参与,并充分发挥矿山企业的自救作用。救援组织和救援人员应立足本地,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
1.2.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2.4反应快速,协调有力。建立事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建立健全各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保证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做到科学指挥。
1.2.5科学决策,保障有力。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装备和应急处置技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资金保障和物资器材等物资保障,专业抢险队伍应定期演练,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提高应急救援的水平。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2〕第65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2001〕第302号);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
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的决定》(湘政发〔2004〕4号)。
1.3.2参考依据
《湖南省矿山企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蓝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各类非煤矿山企业较重(含)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成立蓝山县矿山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简称县矿山救援应急委),为常设的协调议事机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粮食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局、县药监局、蓝山电信分公司、县水电总公司、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广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职责: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蓝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矿山企业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矿山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制订、修改、实施本《预案》;在事故现场主持会商灾情,研究决定抢救方案,监督检查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工作;调集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队伍、公安干警、武警部队及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公布事故救援情况。
●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工作:负责接警、处警全县矿山企业较重以上级别的事故信息;负责处理矿山企业重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联络工作;指挥协调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调集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治队伍、公安干警、消防干警、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对外联络;组织召开矿山企业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议。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职责。
县国土资源局: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技术专家组、现场抢险组工作,负责组织制订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抢救方案,提供有关资源开采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县经委: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工作,负责矿山应急救援中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电力、供水、通讯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讯保障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救灾物资的使用计划和调整计划及实施。
县商务局:负责救灾物资的募集和调配。
县公安局:负责治安保卫,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治安保卫组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及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负责组织监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县武警中队:协助矿山救援队伍进行露天开采矿山的现场救援工作。
县水电总公司: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和电力设施的维修保护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护组工作。具体工作:迅速组织和指挥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及时组织针对医疗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协助有关方面准确统计伤亡数字,及时向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报告抢救情况。
县民政局: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的生活救助;组织协调矿山事故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全县矿山灾情;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善后处理组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申请和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物资不挪作他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和交通工具调配工作,开设绿色通道。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期间的天气预报和气象变化情况的预测,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气象技术服务。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协助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有关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理赔事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善后处理情况。
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监督检查应急救援资金的使用情况。
县监察局:负责应急工作中行政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做好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新闻报道组工作。
2.1.2蓝山县矿山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作为矿山救援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设在蓝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县矿山应急救援委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实施本《预案》,负责接警矿山生产事故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矿山救护队伍建设,组织矿山开展救护比赛;承办矿山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救护队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前期工作。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设接警、处警中心。接警电话为:2225555
2.1.3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
发生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启动本预案,成立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设现场总指挥一名,由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员会主任或由其指定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工作组组长担任。
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设11个专业组:现场抢救组、综合协调组、抢险调度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新闻报道组。
矿山现场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一名,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
●现场指挥部职责:对矿山事故救援处置负总责,直接指挥较重以上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统一调度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资金等,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各专业组职责:
现场抢救组: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为组长单位,县消防大队、矿山企业职工、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和邻近的矿山企业援助人员为成员。负责对事故伤亡人员和矿山财产的抢救。
综合协调组:县政府办公室为组长单位,其他各组的组长为成员。负责对各组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抢险调度组:县安监局为组长单位,矿山企业主管(行业或行政)部门、通讯部门、卫生部门为成员。及时掌握抢险进展情况,将事故情况、控制或发展趋势通报其他专业组,并随时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市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情况。
技术专家组:湖南省303大队、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县安监局负责组织;组长在事故救援现场根据事故的不同性质推荐产生。技术专家组平时为应急委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事故发生后,应邀参与应急指挥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物资供应组:县商务局为组长单位,县经委、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药监局、县粮食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成员。负责抢险物资、药品的组织调配和及时供应。
治安保卫组:县公安局为组长单位,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为成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疏导交通、疏散人员,必要时要圈定警界范围,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肇事人员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监控,防止逃逸。
医疗救护组:县卫生局为组长单位,县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为成员。调配足够的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治。
后勤保障组: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组长单位,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为成员。为开展事故抢救、救护、调查等的工作人员及伤亡人员的家属的吃、住、行等提供后勤保障。
善后处理组: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组长单位,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公安局为成员。负责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办理尸体认领、火化等工作;做好事故抢救中牺牲的同志追认烈士的申报工作;发动社会力量,为受害人员提供社会救助。
事故调查组:县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技术专家组人员为成员。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新闻报道组:县广播电视局为组长单位,负责对事故的情况做好正面的报道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蓝山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员会构成:
详见附录1。
2.2.2蓝山县矿山应急体系框架
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是全县各类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组成的一个组织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资源所构成的网络。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相关保障系统等组成。
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如附录二所示。
2.2.3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矿山事故现场报告程序: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矿山企业值班室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组织(企业医院、企业救护队)、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企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矿山事故单位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县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市级矿山救援指挥部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2.2.4应急联动机制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平时应加强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市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武警部队等方面的联系,与县救援应急委成员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报矿山事故情况,共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常规信息监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全县矿山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类型、伤亡人员、抢救情况。
3.1.2信息监测分析: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分室应建立全县矿山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矿山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提交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应急委,由其审定后酌情公布。
3.1.3重大信息监控:按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组织对全县存在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高的矿山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
3.1.4逐级上报信息: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应掌握辖区内的矿山分布、灾害预见等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收到事故信息后应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一级政府及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同时向同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1.5群众举报信息: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行业主管部门举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事故发生信息。
3.1.6企业上报信息:矿山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主管部门。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接警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设立接警中心,电话为2225555(兼传真)。县矿山救援应急委、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接到矿山事故信息后,应当初步核实及时报告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可以直接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
3.2.2处警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接到事故信息后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发生事故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救。
当发生较重以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或有可能进一步引起事故扩大时,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矿山救护队、装备储备单位、专家和技术支持机构,做好应急准备。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3.1网络信息系统: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利用县安全生产信息网建立全县统一的矿山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定期对信息进行分析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3.3.2报警通讯系统:建立全县统一的矿山重大事故报警电话号码,并向社会公布。
3.4预警级别及分布
3.4.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划分:根据矿山事故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主体确定:一般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较重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严重预警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特别严重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确定。
3.4.2预警级别的信息发布
●预警级别确定后,除因涉及国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由确定级别等级的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予以公布。
●预警级别由上级政府确定的,除由上级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外,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也应通过同级媒体发布相应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
矿山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矿山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原因;
矿山事故发生的性质、类型;
矿山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矿山事故后的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与矿山事故有关的其它情况。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级别的确定:根据矿山事故的实际级别,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
一般矿山事故由县人民政府确定;较重矿山事故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严重矿山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特别严重矿山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确定。
4.2.1预案启动: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矿山事故发生情况,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办公室,请求县矿山救援应急委主任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应同时启动。
矿山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实施救援,同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应急管理机构。
●一般矿山事故(IV级):矿山企业发生IV级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矿山企业或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应急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关注事故事态发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反馈。县矿山救援指挥部应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较重矿山事故(III级):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接到矿山企业发生III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副主任或主任,县矿山应急救援委主任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立即通知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立即按照本《预案》2.1.3的规定认真落实职责。
当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应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量,并及时请求市矿山应急救援组织予以援助。
●严重矿山事故(II级):矿山企业发生II级安全生产事故,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安监局报告。
●特别严重矿山事故(I级):矿山企业发生I级安全生产事故,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启动本预的同时,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安监局报告,申请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启动预案。
4.1.3特别情况的处理
●矿山事故跨县的,由市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与本级有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矿山事故跨市的,由省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在抢救矿山事故中衍生和耦合事件,同时启动相应的预案。应急工作在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省、市、县、乡(镇)上下级政府间的信息传递利用现有政府间信息传输渠道进行。现场指挥部用手提(台式)电话或无线电话联络。矿山救援应急委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确保准确接收信息。应急委与各成员单位利用各电信运营公司通信网、无线通讯网建立通讯联系,满足信息传递需要。矿山救援应急委与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及时接收。
4.2.2信息报告
●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4.2.3现场采集信息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收集现场信息:矿山基本概况;事故发生简单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已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待救人员数量及待救人员危险程度情况;现场抢救情况;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及需求情况;现场救援面临的困难及需要支援的事项等,汇总以传真等方式,上报到县应急委。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及时与县、市、省矿山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并随时报告现场信息。
4.2.4事故损失信息采集和报告
事故损失信息包括:事故损失情况;因事故需要救济的情况和已救济的情况;矿山事故发生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
矿山事故发生后,县民政部门或矿山事故现场指挥部牵头部门应在第一时间采集事故损失信息,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和矿山救援应急委。由县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民政局。
4.2.5信息处理
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矿山常规信息、现场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应急处理建议,报告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4.3指挥和协调
4.3.1矿山事故发生后,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及时向县矿山应急救援委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成员单位、部门要服从指挥部的调度。
4.4紧急处置
4.4.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和当地政府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召请有关专业救援机构。
4.4.2事故矿山企业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4.4.3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应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补充救援措施。
4.4.4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矿山应急组织明确要求增强救援。
4.4.5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一级矿山应急组织明确要求调动外地的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4.4.6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4.7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同时由当地政府、公安、交通等部门保障抢险通道和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运送的畅通无阻。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4.5.1治安保卫组应在矿山事故现场实施警戒,划定警戒线和警戒范围,作出警戒标识,阻止围观群众和非抢救人员进入现场。
4.5.2医疗救护组应对地面工作场所实行消毒处理,防止疾病传播;后勤保障组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抢救人员中毒事件发生。
4.5.3善后处理组应加强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或意外事件发生。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6.1事故救援医院应立即到事故现场抢救,并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4.6.2矿山事故严重危及矿区稳定或当地社会稳定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武警、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
4.7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开展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估。
4.8新闻报导
除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由应急委统一协调,县广电局负责报道工作。
4.9应急结束
当矿山现场遇难、遇险人员全部抢救出来后,现场救援工作完成。经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批准,现场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员继续留在矿山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单位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1.2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5.1.3卫生部门要做好事故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1.4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2社会救济
5.2.1县人民政府建立矿山事故救济救助制度,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社会救济资金,努力提高社会救灾资金在整个救灾资金中的比例。
5.2.2红十字会、慈善基金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要根据需要开展募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进行赈灾捐赠。救灾募捐活动由民政部门归口管理,保证募捐资金全部用于受害职工家属。
5.3保险
5.3.1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和提倡矿山企业和职工购买各种商业保险。
5.3.2矿山事故发生后,有关保险公司应及时派人员进行定损理赔工作。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5.4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在较重以上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加救援抢险的各专业机构应按规定格式内容写出总结,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县安监局在事故抢救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市安监局、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县安监局应每半年一次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信息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牵头,开发和建立全县矿山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等信息数据库,以便预警和应急决策时随时调用。
加强矿山事故预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国家有关预警级别的标准,量化预警指标;规范各种矿山事故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报送时限和程序。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及时向市安监局、市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报送矿山事故信息、音像资料等。
6.1.2通讯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建立通讯录,对参与矿山应急救援的领导、部门、组织的电话号码整理成册。
矿山企业负责保障本单位通讯、信息网络的畅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建立现场救援装备调用制度,监督专业救援队伍对工程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6.2.2应急队伍保障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矿山应急救援工作。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矿山救援队。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队的小型矿山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队外,还应与就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或者与就近的矿山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
6.2.3交通运输保障
●县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建立交通保障数据库,保证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能够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需要实行交通管制时,由公安、交通、交警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矿山救援和医疗救护车辆配用专用警灯、警笛,发生矿山事故后,当地政府应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特别报道,应急救援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免交过路费。
6.2.4矿山救援医疗保障
●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矿山医疗救护基地,指导、参加矿山事故中伤员的救治工作。
●矿山企业应建立矿山医疗救护站(或与企业所在地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协议议),负责企业矿山事故伤员的医疗急救和矿山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工作。
6.2.5治安保障
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公安、武警等维护社会秩序和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6.2.6物资保障
各种物资的调配、使用都是采用有偿使用,所需费用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
6.2.7经费保障
●县人民政府建立矿山应急救援保障基金,用于较重以上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县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救灾物资储备的更新、维护。
●县、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应建立地方应急救援保障资金。
●矿山企业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2.8社会动员保障
●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要动员企业工会、妇联、团委或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参加,尽快、稳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对矿山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可动员当地派出所和民兵参加,确保矿区稳定。
●对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如采石场发生滑坡、坍塌等事故,可动员当地民工参加抢救。
6.3宣传、培训
6.3.1宣传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公布应急预案信息、接警部门和电话,宣传应急法律法规。
●组织矿山企业学习、宣传本预案及企业应急预案,做到人人掌握避灾、自救和互救常识。
6.3.2培训
●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矿山救护队要加强日常战备训练,并按规定对救护队员进行培训,确保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矿山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知识培训。
6.5监督检查
县安监局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演习
矿山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1.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1.2矿山企业应根据具体生产条件、自然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制定《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1.3本预案根据情况每年进行修改补充。
8.2奖励与责任
8.2.1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奖励。
8.2.2对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救援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应追认为烈士。
8.2.3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重大损失和扩大灾害程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录
9.1全县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表
9.2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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