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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系列十九篇)

发表时间:2023-04-09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系列十九篇)。

◈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 ◈

我们认为要教育好孩子,首先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只有自己做了,孩子才会跟着学习。如果光说大道理,而自己不能作为孩子的榜样,那么,这种教育,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教育,是丝毫起不了作用的。同时,学校的教育也是同等的重要,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出效果。

儿子的母亲目前是一所大学的研究生,对孩子而言,这是他引以为自豪的事,也是一种促进力量。虽然他不知道母亲考研的历程有多么辛苦,但母亲深夜还在静静的看书的景象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一个榜样,使他明白只有勤奋努力才会梦想成真。孩子已经上初一,虽然母亲不在身边,孩子在爸爸和学校老师的谆谆教导下,不仅在学习上有进步,其他各个方面都有了可喜的进步,成为了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 ◈

欧洲排名 世界排名 2005年GDP

法国巴黎 1 2 5251

英国伦敦 2 4 4462

德国柏林 3 15 1029

西班牙马德里 4 17 992

意大利罗马 5 20 905

英国曼彻斯特 6 24

俄罗斯莫斯科 7 25 805

奥地利维也纳 8 26 789

德国汉堡 9 31 657

英国利兹 10 41

爱尔兰都柏林 11 42 559

德国慕尼黑 12 46 522

意大利米兰 13 47 518

瑞典斯德哥尔摩 14 60 404

英国伯明翰 15 68

德国科隆 16 76

荷兰阿姆斯特丹 17 79 319

挪威奥斯陸 18 86 304

芬兰赫尔辛基 19 87 301

英国格拉斯哥 20 90 296

西班牙巴塞罗那 21 91 295

匈牙利布达佩斯 22 97 288

德国法兰克福 23 113 263

俄罗斯圣彼得堡 24 114 261

丹麦哥本哈根 25 116 256

荷兰鹿特丹 26 119 251

波兰华沙 27 121 249

意大利都灵 28 124 245

捷克布拉格 29 132 225

德国纽伦堡 30 136 214

荷兰海牙 31 139 211

瑞士苏黎世 32 151 198

希腊雅典 33 160 190

瑞典哥德堡 34 174 172

法国里昂 35 184 162

英国利物浦 36 196 149

意大利那不勒斯 37 201 146

葡萄牙里斯本 38 211 138

瑞士日内瓦 39 232 116

比利时布鲁塞尔 40 320 62

白俄罗斯明斯克 41 352 45

俄罗斯格罗兹尼 42 500 0.17


◈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 ◈

半壁山房待明月,一盏清茗酬知音。今天,妈妈带我来到天福茗茶店学习茶艺。伴随着优雅的古风音乐,我们走进了茶的世界。

走进去以后映入眼帘的便是各种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精美茶具和各种茶叶,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优雅的茶艺师一一向我们介绍茶叶的品类,红茶、绿茶、白茶、铁观音、茉莉花茶……茶艺师告诉我们可以选择喜欢的茶进行品尝,那我选了我喜欢的茉莉花茶,因为这款茉莉花茶有个非常特别的名字叫做“玉露飘香”,是不是听上去就很有意境呢?茶台上摆了一套非常专业的茶具,再加上喜欢的茉莉花茶,还没开始就已经觉得是很享受了。

第一项工作是温杯。只见茶艺师轻轻拿起壶盖绕开茶盘放在固定的茶垫上,用刚刚烧开的水浇在茶壶和茶盅上,用木夹把里边的水倒掉,然后放上茉莉花茶,用凤凰三点头法冲泡,称为“悬壶高冲”,三点头像是对友人鞠躬行礼,也表达了对茶的敬意,利用水的冲力使茶叶上下翻动,茶汤浓度一致,冲水量七分满左右,寓意三分情,七分茶。

第一杯茶我敬给了我的妈妈,双手轻轻端起茶杯,然后递到了妈妈的手中,妈妈欣慰的笑了,第二杯该我品尝了,茶艺师告诉我喝茶要闻其香、品其味,我捧起精致的小茶杯,轻轻地闻了一下,淡淡的清香扑面而来,还没有喝就已经陶醉了,喝到嘴里略微带一点苦,但是回味起来是清香的,就像生活一样,总是先苦后甜的。喝茶时一口为喝,三口为品,细细品尝才能品到茶的精髓。就这样第一泡就完成了,接下来就是第二泡和第三泡了,第二、三泡则比第一泡的味道浓郁很多了。

喝到茶的那一瞬间,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古时文雅居士们品茶的情景:三次泡茶,唯有最后一次最醇香,最甜美,最入味。轻轻拿起托盘,夹起茶杯与闻香杯,由外至内,由友人至自已,何不体现了“谦让”这一品质?

茶者,饮也;茶道者,饮食处世之道也。为人处世的道理就体现在茶道的每一个细节当中。泡茶的过程不仅是一个修身养性的过程,也是加深情谊的过程,茶道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热情、谦逊、友爱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也许这就是几千年来茶道源远流长的秘密之所在吧。

真是不虚此行!感觉茶的世界好丰富呀!

◈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 ◈

蔡元培从大学应该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学府这一思想出发,提出了这一办学原则。他认为大学应该广泛吸收各种人才,容纳不同学派。如果抱残守缺,持一孔之论,守一家之言,是不可能成为真正高水平的大学。

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原则主要体现在对待学说和教员两方面,由于学说必须由人提倡、宣传和发展,教员又以研究,传授学问为己任,所以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原则,在实际中更多的是体现在对待教员方面。蔡元培聘请教员,最重要的有无专门学问。只要由真才实学,有研究学问的兴趣和能力,就聘为教员。反之,如若学术水平低,则不管什么人,坚持辞退。而对于教员的政治见解,学术派别,只要不妨碍授课,则不作为取舍标准。

当然,蔡元培提倡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并不是主张对新旧思想采取不偏不倚的态度,恰恰相反,其本意在于打破封建文化专制主义的束缚,发展资产阶级新文化。

◈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 ◈

哲学派系是指不同时期的哲学家们就某一或某些同感兴趣的哲学问题所阐发的相似的.甚或相同的观念和学说所结成的理论阵线.它远远不止于人们通常提及的那几对,而是在各个哲学分支中都有其共通的或各异的体现.哲学派系不同于哲学流派和哲学团体等哲学史现象,它具有以下特点:涵括哲学史的多个时期;围绕着重要的哲学问题;展示相似的或相同的观念和学说;面向未来和未知开放;往往成对出现.哲学派系的外在原由是认识对象的多面性、层次性和复杂性,其内在原由是认识方式的差异性和共同性,其深层根源是认识主体及其相关群体的生存境况的多样性和一致性.研究哲学派系具有多重意义.

作 者:杨方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湖南,长沙,410081 刊 名: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PKU CSSCI英文刊名: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年,卷(期): 29(1) 分类号:B015 关键词:哲学派系   哲学流派   哲学分支  

◈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 ◈

旅客似乎是十分轻松的人,实际上却相当辛苦。旅客不用上班,却必须受时间的约束;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却必须受钱包的限制;爱去哪里就去哪里,却必须把几件行李蜗牛壳一般带在身上。旅客最可怕的恶梦,是钱和证件一起遗失,沦为来历不明的乞丐。旅客最难把握的东西,便是气候。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旅客。从西班牙南端一直旅行到英国的北端,我经历了各样的气候,已经到了寒暑不侵的境界。此刻我正坐在中世纪达豪土古堡(DalhousieCastle)改装的旅馆里,为“隔海书”的读者写稿,刚刚黎明,湿灰灰的云下是苏格兰中部荒莽的林木,林外是隐隐的青山。晓寒袭人,我坐在厚达尺许的石墙里,穿了一件毛衣。如果要走下回旋长梯像走下古堡之肠,去坡下的野径漫步寻幽,还得披上一件够厚的`外套。

从台湾的定义讲来,西欧几乎没有夏天。昼蝉夜蛙,汗流浃背,是台湾的夏天。在西欧的大城,例如巴黎和伦敦,七月中旬走在阳光下,只觉得温暧舒适,并不出汗。西欧的旅馆和汽车,例皆不备冷气,因为就算天热,也是几天就过去了,值不得为避暑费事。我在西班牙、法国、英国各地租车长途旅行,其车均无冷气,只能扇风。

巴黎的所谓夏天,像是台北的深夜,早晚上街,凉风袭时,一件毛衣还不足御寒。如果你走到塞纳河边,风力加上水气,更需要一件风衣才行。下午日暖,单衣便够,可是一走到楼影或树荫里,便嫌单衣太薄。地面如此,地下却又不同。巴黎的地车比纽约、伦敦、马德里的都好,却相当闷热,令人穿不住毛衣。所以地上地下,穿穿脱脱,也颇麻烦。七月在巴黎的街上,行人的衣装,从少女的背心短裤到老妪的厚大衣,四季都有。七月在巴黎,几乎天天都是晴天,有时一连数日碧空无云,入夜后天也不黑下来,只变得深洞洞的暗蓝。巴黎附近无山,城中少见高楼,城北的蒙马特也只是一个矮丘,太阳要到九点半才落到地平线上,更显得昼长夜短,有用不完的下午。不过晴天也会突来霹雳:七月十四日法国国庆那天上午,密特朗总统在香热里榭大道主持阅兵盛典,就忽来一阵大雨,淋得总统和军乐队狼狈不堪。电视的观众看得见雨气之中,乐队长的指挥杖竟失手落地,连忙俯身拾起。

法国北部及中部地势平坦,一望无际,气候却有变化。巴黎北行一小时至卢昂,就觉得冷些;西南行二小时至露娃河中流,气候就暖得多,下午竟颇燠热,不过入夜就凉下来,星月异常皎洁。

再往南行入西班牙,气候就变得干暖。马德里在高台地的中央,七月的午间并不闷热,入夜甚至得穿毛衣。我在南部安达露西亚地区及阳光海岸(CostadelSol)开车,一路又干又热,枯黄的草原,干燥的石堆,大地像一块烙饼,摊在酷蓝的天穹之下,路旁的草丛常因干燥而起火,势颇惊人。可是那是干热,并不令人出汗,和台湾的湿闷不同。

英国则趋于另一极端,显得阴湿,气温也低。我在伦敦的河堤区住了三天,一直是阴天,下着间歇的毛毛雨。即使破晓时露一下朝暾,早餐后天色就阴沉下来了。我想英国人的灵魂都是雨蕈,撑开来就是一把黑伞。与我存走过滑铁卢桥,七月的河风吹来,水气阴阴,令人打一个寒噤,把毛衣的翻领拉起,真有点魂断蓝桥的意味了。我们开车北行,一路上经过塔尖如梦的牛津,城楼似幻的勒德洛(Ludlow),古桥野渡的蔡斯特(Chester),雨云始终罩在车顶,雨点在车窗上也未干过,消魂远游之情,不让陆游之过剑门。进入肯布瑞亚的湖区之后,遍地江湖,满空云雨,偶见天边绽出一角薄蓝,立刻便有更多的灰云挟雨遮掩过来。真要怪华兹华斯的诗魂小气,不肯让我一窥他诗中的晴美湖光。从我一夕投宿的鹰头(Hawkshead)小店栈楼窗望出去,沿湖一带,树树含雨,山山带云,很想告诉格拉斯米教堂墓地里的诗翁,我国古代有一片云梦大泽,也出过一位水气逼人的诗宗。

美丽,这便是永恒。

◈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 ◈

家长必须帮助孩子提高对家庭作业的责任感,要让孩子明白,每天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作业是他必须要做到的,是他作为一个学生应尽的职责,就像爸爸妈妈每天上班时都要尽心尽职地完成本职工作一样,没有任何可以讨价还价的余地;家长还必须帮助孩子提高对家庭作业的重要性的认识,要让孩子明白做作业是掌握好知识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是学习的延续和拓展,是巩固知识和提高学习成绩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并不是可有可无的。

◈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 ◈

【内容提要】信用是一个国家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内容。整治经济秩序,重塑社会信用不仅需要强化诚信观念,加强道德建设,而且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要通过法律手段整治社会信用,就应尽快颁布民法典,确立保障社会信用的民事基本法,同时,还应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和民事程序立法。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信用是一个国家经济繁荣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内容。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还在探索之中,因此,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破坏社会信用的问题极为严重。而整治经济秩序,重塑社会信用不仅仅需要强化诚信观念,加强道德建设,同时需要从法制建设入手,建立长期、稳定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解决社会信用低下的问题,真正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良性的循环。通过法律手段整治社会信用,必须加强民事立法。下面拟对此谈几点看法。

民法典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我国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建立并完善一整套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如果没有民法典,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就缺少了主干,从而保障社会信用的民事法律框架就无法建构起来。只有制定了民法典,才能完善各种交易行为和为法院正确处理民商事案件提供明确的裁判规则,从制度上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尽快颁行民法典对于保障社会信用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诚实信用是一项道德准则,也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从事交易活动中,要做到恪守诺言,讲求信用,诚实不欺,以信为本,在不损害他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追求个人利益。民法之所以要将诚实守信这一道德规范作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诚实守信是最基本的商业道德,只有按照此种商业道德行为,才能保证交易活动能够高效快捷地进行,从而形成正当稳定的商业信用乃至社会信用、交易的秩序。另一方面,诚实守信也是交易当事人为维持彼此之间的信用关系而完全可以做得到的商业道德。它是人们行为的最低标准。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标准,并不能使行为人成为一个品行高尚的人,但如果没有这一规范,就连最起码的商业交易都无法正常进行。在世界各国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中,诚实信用原则被作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而被广泛采用。

公司法人是市场经济中数量最大的民事活动主体,公司因其具有合理的财产和利益机制、法人运行机制、内部管理机制、权利制衡机制,从而成为了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最活跃、最重要的企业形态。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但是由于我国法人制度尚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信用的混乱,出现了大量利用现行法人制度的缺陷,违背社会信用的行为。健全法人制度的关键在于如下几点:

第一,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解散时的清算制度。企业法人因各种原因解散的,必须进行清算。然而在实践中,由于清算制度不健全,一些企业在欠下大量债务之后,为了逃避债务而故意不办理年检,从而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者拖欠债务而逃之夭夭等,债权人前来讨债时,债务人早已不复存在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根本不知去向。这些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法人制度中必须明确规定,解散的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股东或者出资者应对企业法人负担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登记部门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清算期间,企业法人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法人制度中也应当对清算的基本程序做出规定。

第二,确立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基本形态,以有限责任作为其责任形式。从历史上看,有限责任制度的产生曾为公司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奠定了基础,它像一股神奇的魔力,推动了投资的增长和资本的积累。然而公司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形成为公司的面纱(the  veil  of  incorporation),它把公司与其股东分开,并保护股东免受债权人的直接追索。有限责任的主要弊端是对债权人保护的薄弱。然而从实践来看,一些不法行为人正是通过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来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一些个人在兴办各种公司以后,利用公司“圈钱”,不负责任地经营或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财产,最后在公司宣告破产以后个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甚至仍然可以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经理。利用公司独立人格与有限责任制度,逃废债务、侵吞公司资产的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债权人与股东的合法权益,更严重妨碍了金融秩序和社会信用。为了遏制此种妨碍信用的行为,必须建立“揭开公司面纱”的制度。此种责任在大陆法中称之为“直索责任”。此种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允许债权人直接向股东提出请求,排除了公司的独立人格障碍。(2)性质上属于民事责任。直索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它在性质上并不是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只是民事责任。(3)直索责任为公司责任的补充,如果公司有足够的资金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不必要求直索。直索一般是在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公司的股东负个人责任,这样可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充分保障。

目前由于民法典尚未颁行,缺乏一整套调整代理制度的法律规则。实践中大量出现的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名义从事的代理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调整。还有一些家庭成员、合伙成员之间互相代理的行为如何认定的问题,例如在经营过程中未得到家庭其他成员的授权而以家庭财产进行出资、抵押、转让等处分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时常引发纠纷。但是因为代理制度不健全,因此这些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对于保障社会信用是不利的。此外,为了防止目前社会上经常出现的一些已经解聘的公司职员利用空白合同书、合同公章进行欺诈的违反社会信用的行为,必须建立企业的公告制度,通过报纸或其他形式将已经作废或者丢失的空白合同书、公章或者已经解聘的公司职员名单向社会做出公告,从而遏制利用企业的空白合同书、作废的公章等从事欺诈行为的发生。

债权债务关系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基本的法律关系,也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典型的信用关系。保障债权的圆满实现就是维护社会信用关系,因此,民法中确立了许多保障债权实现的措施,例如债的保全制度、违约责任制度等等。但是对债权关系最为有力的保障制度就是债权担保制度。尽管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出现信用危机、三角债问题严重的时候,国家及时颁布了担保法,据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但是担保法中的许多规则,例如

抵押、质押、留置的规则仍然很不完善。其中的一些规则也不尽合理,为使我国债权担保成为一个体系和谐内在稳定的有效地保障信用的制度,必须在制定民法典的时候,对各种担保制度加以完善,革除不合理的规定,同时将现行担保法中的担保物权规定在民法典的物权法中,而将保证、定金等债权性质的担保制度规定在民法典的合同法中。

欺诈是市场经济中发生频率最高,也最为严重的一种破坏社会信用的问题。为遏制惩罚欺诈行为而采取民事法律制度在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中各不相同。我国现行民事立法是将其作为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而规定在合同法中,但我们认为,仅由合同法来规制欺诈行为还不足以遏制欺诈行为,惩罚欺诈行为人。因为欺诈一方的行为不仅造成了被欺诈人履行利益的损失,而且在许多时候还造成了被欺诈人的人身利益与固有财产利益的损失。所以,在未来民法典的侵权行为法中应当有专门规定来规范欺诈行为,保障社会信用。这些行为主要有:(1)商品房销售中故意做出各种虚假陈述,引诱消费者购房,但这些陈述又未纳入合同条款当中,造成消费者信赖利益的损失。(2)阻止债务履行,即以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散布虚假信息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阻止或妨碍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的行为。(3)商业诽谤,即经营者公开贬低他人产品或者服务的价值,影响他人的交易致人损害的行为。(4)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5)竞业禁止,违反竞业禁止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6)盗用商业信息进行交易,即盗用他人姓名、账号、密码、执照等进行交易,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7)商业欺诈,即故意以违反善良风俗的方式欺诈他人,致使受害人遭受损害的行为。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之所以存在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大量坑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的欠缺。因此,建立完善的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尤其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保障我国证券市场信用关系,维护投资者信心的重中之重。完善证券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最主要的措施就是在民法典的侵权行为法中建立起针对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

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必须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则,只有通过破产制度才能促使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所以,破产法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是一部重要的民事法律,也可以说是调整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规范。

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不完善,尤其是破产责任规定的欠缺,破产惩戒机制过于疲软,导致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债务人滥用破产程序,人为制造“假破产”,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权益的现象屡有发生。例如,一些债务人以“假破产”之名恶意逃废债,或者在欠下巨额债务以后仍然四处举债,但将借来的钱转移到另一家企业,而出面借钱的企业则宣告破产。有些企业在欠下大量债务以后,想尽各种办法隐匿财产、转移资金,使债权人因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难以实现债权。还有的企业甚至在进入破产程序以后利用我国破产法中财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缺陷,想尽各种办法隐匿财产、转移资金。

从整治社会信用的角度上说,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信用危机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有着密切关系。我认为,当前完善破产制度对于强化信用有如下作用:

首先,破产法律制度对于强化信用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非常重要。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债务的正常清偿或债权的圆满实现是经济流转和市场信用的根基,也是一国金融安全的重要内容。如果没有破产法,企业即便欠下巨额债务却仍可以不被宣告破产,负债累累依然可以四处举债,这非常容易造成各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增加,同时也会使“三角债”问题日渐突出。反之,如果有一个完善的破产法律制度,那么当企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就可以通过破产、清算制度以及重整制度及时地对该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或重整,能够将潜在的金融风险防范于未然之中。

其次,制定破产法有利于强化对银行的保护,维护正常的社会信用关系。如果缺乏破产还债的.公平程序,银行作为企业最大的债权人就很难实现其债权,这就会严重损害银行信用。目前,由于破产制度不健全,造成大量的假破产真逃债现象,损失最大的仍然是银行。如果实行破产制度,将已经符合破产条件的债务人及早淘汰出局,银行依照公平的程序受偿,或者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就会极大地减少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再次,完善的破产制度对防止逃废债行为十分有效。要从法律上遏制各种逃废债行为,必须在破产法中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通过建立破产自然人的限制免责制度,建立和强化对诈欺破产和“虚假破产”的惩戒机制,建立和健全关于破产犯罪、破产罚则和破产责任的制度等,以有效地遏制各种逃废债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使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声誉扫地,从而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观念,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

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生活中,恶意逃废债行为非常严重,这种行为对社会信用关系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所谓恶意逃废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恶意逃废债泛指债务人在任何时候为逃避履行债务而实施转移、隐匿、挥霍、低价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而狭义的恶意逃废债是专指在执行过程中,债务人在有全部或者部分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拒绝履行债务,而实施转移、隐匿、挥霍、低价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如何解决恶意逃债行为可以说是保障我国社会信用必须解决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我认为,解决该问题的根本方法还在于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民事程序法律制度,制定强制执行法。

在强制执行法制定过程中,我建议可以考虑在民事执行程序中采取如下措施来遏制恶意讨债行为:

(1)实行债权凭证制度,就是由人民法院给债权人制定债权凭证,从而为执行提供依据。制定债权凭证,对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领债权凭证。此后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随时凭债权凭证申请再执行,这样有利于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持债权凭证再次申请执行没有期限限制。

(2)建立悬赏公告制度,也就是由人民法院以公告的形式,要求社会各界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非正常消费和偿债情况,一旦举报查明属实,则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这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也将极大地推动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被执行人如果是个人,应将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所有的、价值超过一定数额的财产,如实向人民法院申报。被执行人如果是单位,应将其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财产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核查后,制作申报财产清单一式两份,由被执行人在清单上签字盖章。执行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只能在法院限定的申报财产范围内进行消费,在此范围内的消费属于正常的消费,超过此范围的消费,应视为高消费。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被执行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发出限制消费须知,并对于超出法院限定的申报财产范围

进行消费的财产予以执行。人民法院在核查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后,还要向被执行人发出被执行人须知,告知被执行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得从事的消费行为,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被执行人是单位,应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发出“须知”,限制其用公款高消费行为。并对于超出在法院限定的申报财产范围内进行消费的财产予以执行。

(4)建立完善的信用登记制度,也就是采取一种消极的制裁方式,来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如果在执行期间,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使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得到实现,建议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提供给有关收集整理公司企业或者个人的债务履行信息的机构,这些机构将债务人的不履行债务的基本情况收集在一起,允许公众查阅,这样,在当事人订约时,一方就可以查阅另一方是否有欠债记录,从而决定是否与其交易。如此则可以极大地减少那些负债累累却仍然大量举债的现象,有助于防止欺诈和逃废债的行为。但是在建立信用公开制度的同时必须切实保护个人的隐私,防止对他人名誉权等人格权造成损害的行为的发生。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进一步完善民事强制执行程序,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还必须改革再审程序,建立三审制度。我国发动再审的渠道不仅有当事人申请再审,还有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和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而且再审没有审级和次数的限制。由于现行再审程序制度存在的这些缺漏,导致实践中当事人一旦提起再审,生效的判决就无法执行,有的人甚至利用再审程序拖延判决的执行,借以逃避债务,结果出现了许多胜诉的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钱”。再审程序的这些弊端对社会信用的保障有百害而无一利。一个案件被翻来覆去无止无休地审理,不仅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更破坏了社会信用关系存在的法律基础。因此,我认为,当前我国必须加紧修改民事诉讼法,改革再审程序,实行有限的三审终审制。这个做法的主要构想是:一是改变现有的两审终审为三审终审,二是对于三审终审应当加以严格的限制。如果对上诉没有任何限制,那么高级别法院可能会陷入上诉案件的汪洋大海之中,其功能的发挥难免受到严重的制约。因此,对上诉进行一定的限制是各国立法的通例。这种限制一般都是根据诉讼标的的价额进行的,因为为了争议标的数额很小的案件进行两个或者更多的审级,显然不符合诉讼效益的要求。除了可从诉讼标的价额方面对案件的审级加以界定外,还可以依据案件是否涉及新的法律问题来界定。

◈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 ◈

书,带我走向另一个世界,一个幻想世界,一个梦幻世界,一个未知世界

书,带我走向一个梦幻世界。我睡觉前总会看一本书,书名叫《希腊神话故事》,每晚看一章梦幻的故事,用美梦来驱赶噩梦。

书,带我走向一个未知世界。我最近在看一本名叫《世界上下五千年》的书,它让我知道了很多知识,让我对每个国家有了新的看法。罗马帝国灭亡了;英法战争持续了两百多年;圣女贞德是出现在英法战争里面的,带领着法国反败为胜

书,带我走向一个幻想世界。我看过一本书名叫《2047年后,十全九美的结局》。它讲的是一个未来故事,人类根据基因创造出了非完全人类,十个非完全人类,都有了属于自己的结局。为什么说是“九美”呢?人脸黑猩猩小孙,因为他有自闭症还吸食毒品,生活过不下去自杀了

记得有一次爸爸帮我买了一套《小哥白尼》的科学杂志,我欣喜若狂,看得津津有味。晚上,我等爸爸妈妈都睡着后,就拿出《小哥白尼》看了起来,因为三更半夜看书,第二天起不来上学迟到了,那还不是因为我太沉迷于“书中世界”!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如今“颜如玉”和“黄金屋”,我都从书中世界里找到了,那就是知识的力量。

◈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 ◈

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精神,崇高的事业需要榜样的引领。中央组织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录制的《榜样》专题节目于10月26日晚8点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节目一经播出,引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热烈反响。

《榜样》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以“向榜样看齐、做合格党员”为主线,邀请部分今年表彰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到场,通过典型访谈、老党员现场讲述、先进事迹再现等形式,生动诠释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理想信念、为民实干担当、勤勉敬业奉献的精神风采,是开展党员教育的生动教材。

回顾中国共产党曾走过的峥嵘岁月,既有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这些用生命和血汗书写先进典型的干部标杆,也有如百岁老人秦华礼、罗官章、支月英、“大国工匠”李万君这些身在平凡岗位却做着不平凡事的“平民英雄”。他们都是可爱的人,他们用行动诠释着什么是一个合格党员,他们是值得全国党员共同学习的榜样。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观看《榜样》的同时,更需要“做榜样”。邓小平曾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榜样的力量荡气回肠,彰炳千秋,但是将这种“磅礴”力量传承下去才是最好纪念。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不论是身处运筹帷幄的决策岗位,还是身处为民谋利的服务岗位,都需要榜样力量砥砺前行。干一行,就要爱一行,聚光灯下的人生纵然精彩,但是幕后的平凡世界也是别有韵味。

“做榜样”先要“树榜样”,领导同事、家人朋友、陌生人,都可以成为学习的对象,三人行必有我师,要善于从生活中发现闪光点,汲取为榜样力量,不断激励前行;“做榜样”重在“学榜样”,环卫工人服务社会的坚持、老师教书育人的奉献、医生救死扶伤的善良,都是值得弘扬的高尚品质,学习榜样就要将这些品质融入到人生当中,成为塑造“新榜样”的一块块拼图;“做榜样”更应“是榜样”,人民和历史是最好的评说者,在“做榜样”的道路上,契合时代精神,符合社会价值,适合人民需求是不容忽视得,如果脱离了这些因素,“此榜样”就会非“彼榜样”,只有历史和人民群众说谁“是榜样”,那才是真榜样。

党的以来,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这何尝不是“榜样”的力量,他的一言一行都值得共产党人思考学习。历史告诉我们:“正确的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广大党员要以“长征精神”为助力,以“看齐意识”为方向,以“榜样精神”为力量,去做一个真真正正让人民认可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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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手握望远镜站在30层的阳台上看南京星光灿烂的夜景。

镜中,夫子庙的灯红酒绿依旧繁华在“夜泊秦淮”的那个古老年代;镜中,“淮水东边旧时月”悄悄爬上高耸的楼群,与霓虹灯交相辉映;镜中,人们拖着疲惫的背影匆匆走过各自的生命。

这样的世界,每个夜晚,都可以从望远镜中看到。有时,沉醉于都市的繁华,感叹时代的辉煌,却不曾有过其他触动。可是,在一个燥热的夏夜,手握望远镜,我的心突然在一种温暖的感动中颤抖起来。镜中:几个赤裸上身的男子蹲在昏暗的屋顶上,双手不停挥舞着。诧异了许久,才看出,他们是正在和水泥的民工。四周是高耸欲坠的大楼,他们就在这个仿佛被压抑着的破旧的屋顶上挥汗如雨。夜已经很深,闷热正一点一点无情地蒸干他们黝黑的脊背上的汗水。

此时此刻,待在空调房里的人还抱怨天闷呀!居然还有人在如此闷热的时候挥汗如雨。心弦重重地被撞击,那屋顶昏暗的光突然淹没了所有霓虹灯的绚烂。

一切都是为了生存。为了生存,他们别无选择!

城市在星空下渺小,人群在城市中渺小,他们又在人群里渺小。有多少目光曾经注视过这些人?又有多少目光曾经注视过却又鄙视地移开?

我想,这城市所有的繁华都是他们用汗水一点一点建造起来的。在“灯光渐欲迷人眼”之后,人们沉醉在城市的美丽之中而忘却了他们的存在。好像,他们本不应属于这个城市的繁华,同样,这个城市的繁华也似乎不属于他们。也许,华灯初上的此时亮起了他们生活的希望,但车水马龙的城市能放飞他们生命的梦想吗?在高耸的楼群下,在眼花缭乱的霓虹灯前,他们卑微地劳作在阴暗的角落,默默无闻。

我突然觉得心酸,却又无能为力。也许他们不会想到有人用望远镜默默地注视了他们近20分钟吧。或许一个月之后,这个昏暗的楼顶就会霓虹熠熠,为南京的夜添上新的风景;但那时他们早已离开,用他们的生命之火去点亮更多的霓虹之光。

周国平先生说:“生命本来没有名字。”这话说得多好。可是,我们绝大多数人认识生命,不是更多地纠缠于身份、地位、财富这些外在的寄生物吗?这些民工,他们没有身份、地位、才华或财富,但他们是普通而又独特,默默而又奉献的生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生命!

是望远镜放大了这个城市真实的一面,放大了那些生活在最低层的人们的生命,也正是那一道道艰辛、孤独的背影淹没了星光的灿烂和霓虹灯的绚烂,组成了一个真实的镜中世界。

眼睛有些蒙眬。

一低头,是屋里最朴实的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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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了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之后,欧洲是如何诞生何发展的?以下是欧洲中世纪历史的后记,欢迎阅读!

欧洲中世纪史读后感【1】

一西罗马的覆灭或许是必然的,因为帝国实在太庞大了,一如远在东方的中国。

在日耳曼人摧毁西罗马之前,西罗马的内部是腐朽的。

启蒙时代的哲学家在反思帝国衰落的原因时,往往把责任归咎于宗教。

就像5月4日运动的哲学家一样,儒家被认为是中国落后的根本原因。

就像吉本在《罗马帝国兴亡史》里,将**教视为罗马帝国朽坏的罪魁祸首。

然而一如程朱理学是东方帝国政治失败的结果而非原因,鄙夷尘世向往天国的**教的出现乃至兴盛与其说是帝国崩溃的原因,不如说是结果。

现代学者威尔·杜兰特在《世界文明史:凯撒与**》里指出:“**教的成长,与其说是罗马帝国衰颓的原因,勿宁说是罗马帝国衰颓所造成的结果。

在**出现之前,旧的宗教已告瓦解……帝国征服希腊,是道德伦丧之始,至尼禄王时代已败坏到了极点,而**教对罗马帝国伦理道德的重整,颇有裨益……人们对国家渐渐失去信心,并非由于**教促使其如此,而是因为罗马帝国为了保全财富而不恤贫穷,为了捕获奴隶而去打仗,为了奢侈的享受而尽力课税,不可能把人民从饥饿、疾病、侵扰及贫困中解救出来。

……罗马帝国的灭亡既非由于蛮族之入侵,更非缘于**教之兴起;事实上,在蛮族入侵,**教兴盛之际,罗马帝国已只剩下一个空壳子了。”

原因在于统一的神话。

大一统是帝国产生的动力和失败的原因。

孟德斯鸠在《罗马盛衰原因论》意识到过度扩张才是共和国变成罗马帝国的原因,也是帝国衰亡的原因。

当军事扩张到一定程度以后,限于古代落后的交通条件,帝国庞大的疆域实在难以被有效治理,这也是罗马帝国为什么会**成东西罗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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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8个星期,我发现,我长大了,这比起我在学校,天天喊着要长大,要变成熟来的更实际,这8个星期,我都会想很多,想着怎样去和别人相处,想着怎样去提高自己的上课能力,想着自己的未来。终于明白,我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我要长大,虽然妈妈的怀抱还是为我张开着,但是,我也要负起一些责任,例如自己,家庭,未来,工作。这些都是我的责任,以前,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喜欢做一个乌龟,因为,我知道,总会有人帮我把事情解决的,但是,现在不行了,因为,责任已经在我的肩膀上了。

我要对我自己负责。不管我现在做出什么决定,也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已经没有人能够为我自己或者是我的未来负责,所以,我没做一个决定,每走一步的路,都要经过慎重的思考,都要想着,这是对的吗?年轻的我,什么经验都没有,这时,长者就有长者的优势了,很多时候,过来人都会给你很多建议,所以,我们要虚心向别人请教,可能他们给我的建议不会是最好的,但是,他们可以让我们少走些弯路。我就是我,对自身负责的人也只有我。

我要对我的家庭负责。爸爸妈妈都老了,弟弟妹妹也都长大了,作为一家最大的孩子,我的责任是否是很重大呢?虽然爸妈说:你做好自己就行了,家里的事情你不用担心。但是,每看到爸妈劳累的样子,我心疼,所以,我要负起家庭的责任,为了爸妈,为了弟弟妹妹,杨诗妮要努力呀。

我要对我的工作负责。一直以来,都想着,如果我的工作可以让我自己来选择,那就好了。那样,我就在我想工作的时候就工作,想玩的时候就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自在的,这是人生的最大一个乐趣呢。但是,现实跟理想总是有一段距离的,而且,我的理想根本不可能实现。所以,既然选择了当老师这一条路,那么,就好好走下去吧,而且,要做一个老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要面对着一个班几十个人,这个责任,也是很重大的。

不管怎么说,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很多人都说,从华师走出来的学生都是淳朴的。这句话一点都没错。来清远一中实习的人一共有17个,但是,每一个队友都那么可爱,那么热心,安抚了我来实习之前的那一份忐忑不安的心。因为我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而且,我接受陌生人的时间会比一般人的要长一点,所以,在实习之前,我很害怕我不能很快融入这一个团体里面。和他们一起来到实习学校的时候,我发现,一切都没有我想的那么难,因为队友们都很容易相处,我也发现,只要你用心去和别人交往,一般人是不会拒绝你的,所以,在实习的过程中,我学会了怎样去和别人交往:用心,多交流。我们宿舍,都是一批笑点比较低的人,所以,在宿舍的时候,经常会笑声连连。一开始,因为我们的大声说话大声笑,还被学生和宿管投诉了,不过,经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已经做到不被投诉了,但是,我们还是照样的那样开心的笑,只是,笑的时间不一样而已。这一段时间来,我们在一起都比较开心,实习快要结束了,回到华师之后,我们要开始忙着找工作了,到时,我们要聚在一起的机会就不会很多,所以,要好好珍惜剩下的几天相聚的时刻。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实习,终要结束,之后,我要开始我自己的新生活了。很是感谢清远市第一中学给我一个那么好的平台,让我有锻炼的机会,也很感谢我的班主任指导老师和科任指导老师,能够将他们好的经验传授给我,并且不断的指点我,让我不断的进步。也好感谢高一12的学生们,接受了我这个对一切都那么陌生的实习老师,让我有机会和他们一起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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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着重探讨中世纪中国和西欧不同的财产继承形式对家庭结构、婚姻状况、迁移流动等基本人口行为所产生的作用,从而对中西人口变动的特征进行分析,并进一步从财产继承与人口的关系角度来剖析中国和西欧近代社会发展过程的差异。

中世纪的概念实际是西方学者对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称谓。一般认为它始自西罗马帝国被蛮族所灭亡的公元476年。 这一事件标志着欧洲奴隶制结束,封建社会开始逐步形成。而中世纪截止的年代则无固定说法。不过,多数学者认为它没有具体的结束时点。有的学者指出:如从社会经济结构的更替发展角度来看,中世纪的末期为16世纪和17世纪的最初几十年。这个时期是欧洲封建制度迅速解体和资本主义制度因素形成的时期。(注:参见谢缅诺夫:《中世纪史》,三联书店,1956年,第8页。)其突出标志是17世纪40年代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我们认为,欧洲的中世纪实际是欧洲封建社会形成、发展以至瓦解的历史时期,属于欧洲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阶段。当然,具体到每一个国家,封建社会解体、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的时间也不尽一致。我们这里所说的欧洲中世纪传统社会实际涵盖欧洲,特别是西欧整个封建社会。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本文所论及的西欧范围主要指英、法、德和比利时、荷兰等国家。

严格来讲,欧洲的中世纪并不与中国历史上社会形态的划分相对应。因为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时,中国的封建社会已延续了至少950余年(这里采用战国封建论,以公元前475年为起始年代)。 具体说来,公元476年的中国已进入南北朝时期(南朝为宋元徽四年, 北朝为魏孝文帝延兴六年)。当欧洲中世纪封建社会在16、17世纪开始瓦解之时,中国尚在明王朝统治时期(它建立于公元1368年,灭于1644年)。至17世纪中叶,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王朝才刚刚建立,距离灭亡(公元19)还有一段相当长的历史。由此给人们的直观感觉是:中国封建社会较西欧建立早,延续时间长。很显然,中国历史上并不存在一个线条相对清晰的中世纪时代。同时也要指出,即使在欧洲,中世纪的结束年代也只有一个大致的看法。有鉴于此,我们这里所说的“中世纪”是一种借用,只是说有一个共同的起始点,而无共同截止时间;确切些说,二者的结束时间都在近代以前的封建社会解体之际。

在中世纪,中国和西欧的财产继承是沿着两个不同的路径发展的。具体来讲,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的财产继承以诸子均分为主,而西欧则以诸子中一人继承(虽然长子继承比较普遍,却还有其他子弟继承的情形)为主。更进一步讲,中国的财产继承是父系全部财产的彻底均分,而西欧则流行土地财产的不可分割继承,动产和现金财产的可分割继承(甚至均分)。由此,在中国,私有财产具有较完整的意义。除了个别王朝在建国初实行有条件的均分土地政策(即限制继承)外,大部分时期,耕地中的主要部分为私人所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合一的。由于没有外界掣肘父家长对家庭财产的分配,均分是可能采取的最理想方式。只有这样,才可将财产继承中的家庭冲突降低到最小程度。当然,均分财产制也同中国文化中“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社会认识和思维方式有直接关系。而西欧在中世纪,土地的分封制使产权和使用权分离。这不仅对农奴、佃农如此,对较低层的土地贵族也是如此。土地占有者和使用者有权终身乃至世代拥有土地,却不可将其分割继承。可以说,这是西欧土地财产继承采用单一继承人制度的根本原因。西欧家庭动产的可分割继承甚至平均继承又显示出与中国相似的一面。不过,在传统农业社会,土地是财富的主要表现形式和重要来源。由于西欧土地可以世袭相传,这意味着谁获得了土地,谁就获得了家庭的主要财富。这在平民家庭中尤其如此(因为富人可能有数量可观的动产财富)。

(二)中国的财产继承强调男系血缘关系的延续和伦理秩序的建立,因而可以说,女性基本上被排除在财产继承之外。如果将财产继承与家庭、家族祭祀制度联系在一起则更是如此。西欧的财产继承过程中虽然也有重男倾向,但对女性不完全排斥。西欧这方面的重男意识主要基于两点:一是男性在农耕社会中的地位较女性重要;二是在西欧中世纪社会中,男性是军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特别是在贵族社会,财产继承是与军事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而在中世纪中后期,军事义务的直接承担同财产继承有所脱离,即不能参加军事行动的妇女只要有人顶替她出征也有资格继承财产。在平民社会中,没有男性子嗣的家庭,妇女可以完全继承家产,并且没有其他附加条件予以限制。

(三)中国财产继承的时间确立比较模糊,即具体的财产代际转移在什么时候完成并不清楚。父家长的主观愿望或个人意志起较大作用。因而造成了财产继承时均分制的有序与代际转移时间的.不可预测所形成的无序。父权制由此而更加强了。在西欧,财产继承的时间确立比较明确,或在继承人结婚之际,或在父母一方去世之时。有的则以立遗嘱的方式加以解决。这些都表明,西欧的财产继承基本上在两代之间即予完成。父权制大家庭因此失去了存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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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继承对人口发展的影响'p>

财产继承实际上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继承。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存方式和生存能力,进而必然对一个区域人口发展产生影响。具体来讲,财产继承对家庭、婚姻、人口流动和人口增长都有明显的制约或促进作用。由于西欧和中国基本上是沿着两个不同的财产继承类型发展,因而其影响表现也有差异。下面就几个主要方面予以分析比较。@6 c `,X?~? G|!^;$BRvHq SGXTn. B w Vr微电子学论文 ? ? Q{r _/]Pz g . W.S“UR/U

根据不可分财产继承原则,家庭主要财产由一个子女来继承,不具有继承权的子女可以继续生活在父母家中,但却没有在这个家中结婚的权利。只有获得继承权的子女才允许在父母家中结婚。从这个意义上讲,西欧中世纪社会中,直系家庭占有一定比例。由此构成父母、未婚子女和一个已有继承权的已婚儿子的居住形式。而另一方面,那些没有继承权的子女往往被鼓励出外谋生、创业,以便获得结婚的物质条件。他们所组成的绝大多数是核心家庭。相对来说,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比例要高于有继承权者。所以,西欧社会中,简单家庭占绝大多数。

一些学者指出,在西欧中世纪,无论在时间上向后追溯多远,核心家庭都是极其普遍的。特别是在英国、低地国家和法国北部,核心家庭具有压倒的优势。下表对此有一定反映。论文中世纪中西财产继承的差异对人口发展的影响来自免费论文网

一人户% 简单家庭户% 扩大家庭户%

资料来源:彼得・拉斯莱特:《西方家庭的特点:历史的观察》(PETER LASLETT:”CHARACTERISTICS OF THE WESTERN FAMILYCONSIDERED OVER TIME“),载《家庭史杂志》(JOURNAL OF FAMILYHISTORY)第2卷,第2期,1977年夏季号,第97页。

需要说明的是,表中的简单家庭是指由一对夫妇,或一对夫妇(或寡妇)同孩子组成。扩大家庭包括一个已婚夫妇除了子女外再加上一个或多个亲戚。复合家庭指两个或多个由亲缘关系或婚姻相连的家庭单位。其他为不清楚部分。实际上讲,这些家庭可概括为核心和直系家庭两类。

另外,我们从家庭的代际关系上,可对西欧国家的家庭结构作以下分析。

一代户%

上引两表都反映出,在西欧,由一对夫妇,或一对夫妇与其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占绝大多数。而从绝对比例上看,三代以上的直系家庭显得较少。如果结合单一子女继承财产的情况则更是如此。因为如果一个家庭平均若有3个子女(可活到成年年龄),从继承比例上讲则有1 /3的人获得继承权,并进而结婚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如果继承者生育及时,三代以上的直系家庭保持20%以上是完全有可能的。然而,同时也应看到,西欧的财产继承多发生在父母年老退休时,或一方死亡之时。如果考虑到在当时社会条件下,人口预期寿命较低这一事实。一个这样的家庭即使能保持三代同居,从时间上讲也是短暂的。所以,许多西欧家庭史学者认为,祖父母、父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三代直系家庭很少。或者说,在家庭发展过程中,直系家庭将形成核心家庭几次。一个孩子出生时可能是在直系家庭,当其长大一点时,他则可能仅与父母与兄弟姐妹住在一起。因为祖父母已经去世。即使有叔叔、姑姑,这时已经搬出去了。(注:戈特利勃:《从黑死病到工业时代西方世界的家庭》(BEATRICE GOTTLIEB, THE FAMILY IN THE WESTERN WORLD FROM THEBLACK DEATH TO THE INDUSTRIAL AGE), OXFORD UNI. PRESS, 1993,第15―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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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示意义向度演化的历程可见,客体向度、主体向度和主体际向度构成了意义哲学发展的历史谱系.但是,它们都各有所偏颇.合理地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有一个整合上述意义向度的.合理性的新框架,它能去其弊而得其利,处中和而合其功.这就是具有“主-客-主”结构的交往实践观.

作 者:任平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研究生部,江苏,苏州,215006 刊 名: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JIANGS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 4(1) 分类号:B086 关键词:意义谱系   哲学转向   交往实践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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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读书?答案因人而异,为了丰富知识,为了拓宽视野,为了增长才干,等等。而我的答案很简单:因为,书中有一个世界。

书中的世界里,有人。

小豆豆的天真,冉·阿让的善良,保尔·柯察金的坚强,刘备的宏图大志,孙悟空的嫉恶如仇,宋江的随和爽朗,林黛玉的忧郁心碎他们在书中诞生、成长、死亡,期间留下的足迹和精神,却深深印在我们的心中,永垂不朽。

书中的世界里,有家。

老舍笔下的家,普通而温暖。家中一定会有一个老人,白发苍苍,双手背在身后,乐呵呵的笑着,顽皮而信任的望着你。曹雪芹笔下的家却是不同,那个家里,朱红大门,琉璃瓦檐,亭台阁榭,华丽倾世,只是不知那繁华背后,有多少才子佳人的红妆白袖,在泪水与鲜血中,绝望的呻吟。

书中的世界里,有城。

有些书中,包含着人们对一座城市的印象。比如,老舍的北京,张爱玲的上海。冬天的北京,落雪纯白,叫卖冰糖葫芦的吆喝声与烤白薯的香气交织缠绕着,飘荡在城市上空。雪地里,又不怕冷的孩子在雪中奔跑嬉闹,身量儿瘦高的`老人执着烟枪坐在自家院门前,马扎后面的院子里有一棵落光了叶子的树。泥砖砌起的小屋里透着橘黄色的光,屋子里水汽弥漫,炉子上放着一只紫砂锅,锅里豆腐和白菜叶在乳白色的浓汤中若隐若现。这是个寒冷而又温情的城市。而上海,永远是喧嚣与繁华的代名词,高楼分割着天空,汽车扬起一街浑黄的尘土,人们冷硬的面孔下藏着一丝暖意,这就是上海,一个坚强的城市。

书中的世界里不全是阳光,也有黑暗和寒冷;书中的世界里不全是欢笑,也有痛苦和泪水;书中的世界里不全是掌声,也有失败和跌倒。

但,这个世界里有我的梦,我的希望,我的光明,我的未来,我愿永驻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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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365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统计分析发现:以工科为主的专业性大学的法学专业教育目标虽当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由于路径依赖思维的使然,重理论轻应用的倾向明显,与知名综合大学在人才培养方向上没有形成明显差异,缺乏深厚底蕴和品牌效应的特色培养。

专业性大学的法学教育当实现三个转向:经由纯粹理性转向实践理性的定位转向;教科书式的“通说”思维向质疑式的“异说”思维转向;由逻辑演绎向经验实证的方法转向。

作为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能力的有效途径、衡量学科教育水平的重要标志,本科毕业论文不仅是高等教育的成果体现,某种意义上,更是大学教育理念与研究方法的一个缩影。

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以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也开设了法学专业,且招生和师资逐年增长”。

这些依托工科院校优势开设的法科专业既有其学科优势,亦有相对政法院校专业法学教育的局限。

为真实描述这类综合性大学的法学教育状况,笔者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力例,对比抽取其与浙江大学法学院2009年至2010年本科毕业生的365篇法学毕业论文,对论文选题和论证方法进行统计和比较分析。

尽管由于取样范围的限制,样本覆盖率和抽样科学性未必尽如人意,本文也无意指向全面的描述和分析,而仅是以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的一隅为观察中心,透视类似电子专业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教育的现实面相,并由此尝试探索此类高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

英文中,“discipline”是一个很有意味的词,其既有学科的含义,也有纪律、训练的意思。

如果不是妄加猜测的话,学科本身就意味着是对参与者的一种智识性实践训练,而非仅仅是一种与知识相关的单项输出或接受。

如同足球场上的实战训练,学科的话语实践同样需要正确的定位,于是,训练方向和目标便成为了这场学科训练研究的逻辑起点。

苏力教授言:“法律是世俗的。”“法学必须关注和面向社会的世俗生活,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困惑、矛盾和冲突寻找切实的法律解决方案,确立基本原则,或为法律的决定作出合理而有说服力的论证,”于是,在法律是“实用的理性,而非纯粹理性”(德国公法大师Fomthoff语)的这一立场下,法学教育的实践理性品质也由此确立。

但在通往实践理性的训练途中,是走学术型之途还是循职业型之路的争论却从未停止。

2009年法学教育年会暨中国法学教育发展论坛上,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似乎意欲终结这一道路之争:“大家已基本形成共识,应该向职业化方向发展;即便那些以学术为主的法学院,毕业生也不会都从事学术活动,更多的将以职业为导向。”然而,对于刚刚达成的共识而言,一直以来被强势的“科学一技术理性”话语所宰制的法学教育显然还没从既有的“学术型”格局中走出。

事实上,法科学生的就业去向业已多元化,就业领域已经由原来传统的职业法律向经济、管理等其他领域延伸,甚至可以说非职业法律领域已经成为法科生就业的主导。

在法科生就业率持续走低的情况下①,类似电子专业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法学院在定位为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应当洞察和面向市场,适应社会需求,而非局限于知识体系本身定位法学教育的方向。

法学研究中类型化的、注重原理的科学主义研究路径自然是重要的和不可缺少的,但法学并非纯粹理性的、思辨的学科,过多聚焦于对命题的研究、解说和论证,寄希望于具有强烈规范意义的原则或规则体系构建,难免陷入纯粹理性的窠臼。

“社会科学的对象是现实的社会现象,这决定了仅以概念的纯粹理论思辨来构筑论文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而从纯粹理性人手的论文写作更是似与法学教育的职业型道路有南辕北辙之嫌。

当年轻学人的智识尚不足以应对“宏大的建构”时,当法学教授者按照自己的知识兴趣来“引导”学生的研究取向时,在“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情景下,法律实践所需要的法律认识和判断便失去了生长的环境,论文写作中的“知识复制”无可避免。

法律的实践性学问性格有可能就这样被散居各种孤岛的“知识小众”所掩埋,难以形成成熟的法学教育共同体。

散漫化倾向的直接后果便是最终法学知识生产中“伪劣知识无序积累”,真正的优秀成果难以脱胎。

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的交流就是一种知识的互惠、互补,任何时候人的大脑都不应当仅仅是知识的容器。

在知识输入与产出的过程中,思考力是唯一的知识加工工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学教育要摆脱教科书式的思维格式化,就不能仅停留于学科知识的浇灌,思维方式和方法论的训练是自我救赎的唯一出路。

由此,基于知识和信息的创新思维与方法论探索当为毕业论文写作的第一要义,而反思性的质疑能力则是进行创新思维训练的前提。

然而,在对365篇论文题目的逐一考察中,笔者没有发现一篇属于旗帜鲜明的“反思”类的文章,而“制度(立法)完善”类的选题却有146篇。

数字的落差在反映法学论文写作的“绕大会堂现象”的同时,也暗示了质疑之声的缺失。

毋庸置疑,法律制度问题构成了法学研究的对象,无论是应用法学还是理论法学都必须以法律制度作为考察的出发点。

然而,法学研究同时也当为具有独立逻辑的学术活动,而非政治和立法的附庸。

脱离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来思考、观察或建构法律制度,过多引导学生“法律改革家”的“济世为怀”情节,代替立法者甚至政治家以解决制度问题为研究出发点和归宿的研究取向,成为了当前法学本科教育的一大流弊。

陈瑞华教授在《论法学研究方法》一书中,将此类以“改进立法、推进司法改革和促进某一个制度的改变作为研究目的和归宿”的法学研究范式冠以“对策法学”之名,并对之进行了弊端分析。

笔者虽不完全同意其理论至上的学术使命观,但对于此类“对策法学”所滋生的“问题意识缺乏症”却有同感。

“制度形成的逻辑,并不如同后来学者构建的那样是共时性的,而更多是历时性的。”对于缺乏时间沉淀的年轻学人而言,目光往往只能停留在浅层次的立法或司法问题上,不及思考现象背后的深层结构和发现真正的理论问题就匆忙投入到问题的解决中,这样的成果实效性无疑令人怀疑,理论与实践的共生状态也难以维系。

对于科学而言,“各种解释结论与学术观点都只是一种假设而已”,任何解释都不可能是最终的权威解释。

用波普尔的话说:“任何科学的理论都是试探性的、暂时的、猜测的:它们都是试探性的假说。而且永远都是这样的试探性的假说……我们无法确定任何一个理论是不是真理,因而我们必须做好准备……我们的理论不管目前多么成功,却未必完全真实,它只不过是真理的一种近似,为了找到更好的近似,我们除了对理论进行理性批判以外,别无其他选择。”法学亦无例外。

作为年轻的法律学人,做好这种挑战权威的思想准备,当为治学必备的首要品质。

法学研究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样,并非一种独白的个别行为,而是需要对话与沟通,需要借鉴与批评,在与现有学说的对话和批评中进行学术研究与创新。

正如麦金农在与德沃金的色情文艺之争辩中表达其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不同见解和平等权的理论修复,此类思想史的论争对于中国的法学教育是如此的陌生。

因为我们的教师与学生都已习惯了没有异说的教育,习惯了整齐划一的教科书式“通说”,并以之作为考试的标准答案,在这样标准答案的思维引导下,作为最终知识产品的毕业论文缺乏反思与质疑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然而,这种教育模式的弊端尚不仅于此,真正的贻害在于它破坏了年轻人最可宝贵的禀赋一想象力,而想象力正是创新的源泉与动力。

法学方法论和法学知识形态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不同知识形态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采用了不同的法学方法论。

法学教育并不是简单的法学知识传授,“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更多的是需要通过知识的学习而培养、训练一套法律思维方式,而这种思维方式归结到底是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律方法的基础性训练。

卢曼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方法总是和问题相伴而生的,我们要善于根据问题的不同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而不是盲目推崇某一种研究方法,唯其马首是瞻。

“远行必自迩,登高必自卑”,只有对“道”领悟透彻,方可在“术”的具体问题上有所受益。

问题决定了方法,方法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进程和结果。

受传统思辨思维的影响,代表“法哲学”层面的逻辑演绎方法在中国法学界一直备受推崇。

美国法学家霍姆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曾预言:“法律研究的未来会属于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工作者,而不属于只研究‘白纸黑字’的律师。”尽管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学界开始自觉运用实证方法研究法学问题。

但对于法学教育而言,这种研究方法似乎并未得到足够的重现。

虽然调查报告和数据分析无法直接造就蜚声学界的理论大师,但倘若能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真实的描述,便应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因为,与规范性的研究相比,描述性的分析更能经受住时空的考验。

更为重要的是,法学方法的转换可能给理论问题的讨论带来新的视角,而法律方法的恰当使用又可以更好地解决现实当中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

上述数据和分析显示,以工科为主的专业性大学的法学专业教育目标虽当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由于路径依赖思维的使然,重理论轻应用的倾向依然明显,与知名综合大学在人才培养方向上没有形成明显差异,缺乏深厚底蕴和品牌效应的特色培养。

在应对“法学教育如何能面对正在发生的社会转型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提供有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的挑战时,法学教育的首要任务是使法学院的产品――毕业生和学术成果(论文)适应法律职业化的需要,为法律实践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

法学教育不仅需要理论和实践的良性共生,更需要学科发展的路径指引。

于是,当中国法学转向“司法定向的法学”时,作为法学知识生产的法学教育也同样面临着一个新的增长点和必然的教育转向:一是经由纯粹理性转向实践理性的定位转向;二是教科书式的“通说”思维向质疑式的“异说”思维转向;三是由逻辑演绎向经验实证的方法转向。

而转向的一个前提在于法学家职业共同体和职业法学家阶层的形成。

因为只有法学知识共同体的形成,才能为法学教育的知识生产提供稳固的基础和结构,避免以“知识小众”的私人知识或兴趣偏好设定价值评判的标准。

社会分工决定了不同的法学院系可以各自依自身的资源来追求自己在法学教育上的比较优势。

以工科为主的专业性大学在探索法学教育改革路径之时,首要的目光应当关注自身的资源优劣,在有能力并准备着认识并纠正自身的弱点和缺点的同时,开拓正确的行走方向。

[参考文献]

[2]舒国滢,我们时代的法学为什么需要重视方法[A],迈 入法学之门[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摘要]中日同属大陆法系传统的亚洲国家,对于法律理念的认识,对于法律知识的继承、传授和运用等方面都具有诸多共同之处。

同时,日本又是一个十分重视教育而且教育事业十分发达的国家,在高等教育特别是法学教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对其进行批判的借鉴有利于加快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步伐。

文章通过对中日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各项具体内容的比较分析并积极借鉴日本法学教育成功的办学经验,深刻反思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模式存在的不足,并探究完善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模式的有效途径。

当前,日本的法学人才教育培养模式主要有法学部教育模式、法学研究科教育模式和法科大学院教育模式。

法学部教育模式主要运用于法学本科教学阶段。

在日本,高中毕业生一毕业就有权选择进入法律院系进行为期四年的学习。

学生首先在教养学部学习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外语等基础知识,时间是一年到两年,然后转入法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

在这个阶段,学校主要是进行一般性的法律知识传授,是一种法律修养式的普及型、素质型教育。

法学研究科教育即研究生阶段的法学教育,目标是培养法学研究和教学人员,培养学生撰写术论文的能力。

法科大学院制度是作为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一环面提出来的。

法科大学院是日本在各个水平较高的大学院(研究生教育)法学研究科和法学部(本科教育)基础上建立的专门培养法律职业人员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

法科大学院培养模式是独立于原先法学教育的新型的专业研究生教育模式。

日本建立法科大学院是在批判继承原来法学教育制度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机构。

在招生方面,法科大学院注意平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和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入学比例,针对这两个不同的教学对象实行不太一样的学制。

在教学目标方面,法科大学院教育主要是法律实务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

因此,法科大学院的运作方式与制度理念和以往的教学制度不一样,是全新的。

目前,我国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包括本科教育培养模式和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

建国后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法学教育主要采取以本科教育为起点的模式,大学法学系的招生对象是高中毕业生。

在研究生教育阶段,获得法学本科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才有资格考取法学硕士研究生。

1996年,我国借鉴了美国模式,法学教育又开辟了以研究生教育为起点的模式,学业结束后授予“法律硕士”学位,起初招收对象为本科非法律专业的学生,现在招收对象不限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

在日本,大学法学部的教育重视专业基础教育,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坚实的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宽厚的专业理论基础。

据此,法学部的本科学生在学习之初一律不分专业,同部的学生学习相同的课程,主要是学习相关的基础学科的知识,目的是打好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理论水平,以有利于学生今后继续升学深造或从事法律实务的.实际需要。

在课程设置上,为了达到培养学生坚实的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和宽厚的专业理论基础的目的,法学部的专业课程设置坚持了分类更细、涉及面更广、课时更多的原则。

在教学方法上,主要采取教师讲授法为主,同时也采用了案例教学法和模拟法庭教学法等方法。

法科大学院的教育从实质上来说是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教育,其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法科大学院教育强调培养法律职业人员从事司法实务需要掌握的必要学识和应用能力。

因此,不仅强调课堂讲授,而且强调学生的自主参与;不仅教授学生具体的法学理论,而且强调法律实务能力,特别是法律文书的撰写、法庭辩论能力的提高等;不仅强调理论教学,而且强调学生的实践能力。

因此,在专业课程设置上,法科大学院所开设的课程体现出明显的体系性,并形成不同的“学科群”。

主要包括法律基础课程、法律实务基础课程、相邻法学课程和前沿性扩展课程,具体的课程由各法科大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设置。

在教学方式上,法科大学院采取灵活的教学模式,分班时每个班的学生人数有严格限制,并注意教学师生双方的互动。

同时,法科大学院十分注重进行法律临床式教育,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教学方法上表现为咨询面谈能力的培养、个案分析能力的培养以及法律见习等几种方法。

在我国法学教育的过程当中,法学课程的设置和法学教学方法是我们应该重视而且也一直重视的两个问题。

在专业设置方面,目前我国高等法律院校的专业设置已由先前的单一化转向多元化,已开设的专业主要有法理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环境法学、监狱法学等。

目前,各高校法学专业均开设16门核心课程,同时也开设了专业限选和专业任选课等课程。

科学的教学方法是实现法学教育目标的有效途径。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与社会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

所以,在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过程中,要强调理论研究和知识疏导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学文化修养;同时,也不能够忽视对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法学教育更加重视法学生的法学知识的积累,而对法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这体现在教学方法上就是采取教师单方面的讲授为主。

实践证明,在教学方法上只采用讲授法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生所提出的要求。

因此,法学教学方法应当而且必须实现多样化。

除了教师在课堂的理论讲授法外,还应该积极探讨采用诸如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律诊所教学法等方法。

◈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 ◈

早上,我在一间茅棚醒来。周围环境肮脏恶劣,似乎连阳光都变得浑浊了。我低头一看,身上穿的是粗布制成的衣服。我惶恐地跑出棚子,环顾四周,我看到了一片片的耕地,极目远眺,我看到了教堂和磨坊。我穿越到了欧洲的中世纪!

接着,我被粗暴的管家催促到领主的份地劳作。顶着炎炎烈日,我汗如雨下。我还被告知,如果他不认真耕种领主的土地,将会被罚款6便士。他每周要在领主的自营地上劳动三天,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我终于可以吃午饭了。可是看看家中的食物,我大失所望,只有三道饭菜:非常像粥的麦糊和非常像麦糊的粥以及硬得咬不动的黑面包,但是经过一上午的劳作我早已饥肠辘辘,很快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晚餐也十分糟糕,只有蔬菜熬成的稀汤,根本没有肉食。我就这样度过了一星期,我强烈地感觉到,这样下去不行的,我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那天晚上,我彻夜无眠,一个伟大的计划在我心中酝酿。往后的几个月,我拼命地攒钱,终于在一天我攒够了钱,去向领主购买劳役豁免权。我获得了对自己劳动力的自由支配。趁着劳役豁免权生效的这段时间,我起早贪黑地劳作。我的身体曾经酸胀地难以动弹,我也只能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咽。终于我趁这段时间攒足了本金,我打算收购我邻居安迪的土地。我以近乎虔诚地心态敲开了安迪家的大门,说明了我的来意,并允诺:我收购了你家的土地后,还会雇佣你劳作,给你发工资。安迪一听,心想收购土地能得到一大笔钱,我还能接着劳作领工资,好处好像比以前多啊。于是他欣然同意。我在心中庆幸我计划的第一步成功实施。

我照着这样的方法又收购了一大片土地和雇佣了一大批农民。除此之外,我还根据他们各自的特长安排劳动生产。例如Hobo擅长种苹果树,可是他之前却一直在胡萝卜地上忙活,我就让他改种苹果树。Eiddle擅长种小麦,我就让他把种土豆改成种小麦。趁着庄园出去购买盐铁的时候,我还去城里打听城市里的人爱吃什么蔬菜。我又在庄园里引进了一批新蔬菜,城里人爱吃什么,我们种什么,所以我们产的农产品一直很畅销。于是,我积攒了大量的财富。后来,我的心中又想出了一个更好的方法。

第二天,我找到领主,直截了当地说:我要收购你的部分自营地,我会给你一大笔钱。我的赚钱能力大家有目共睹,所以你就放心地把地卖给我吧。领主自己本身并无经营能力,整天只想着吃喝玩乐,于是他见钱眼开,同意了这件事。

我的商业版图日益扩大。我成为了租地农场主,成功地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思想总结 ◈

让我们一起,

一起去领略书中的知识,

书中的知识,

有着我们所不知的奇妙事。

来吧,我们一起去领略,

书中所拥有的知识,

是我们受用一生的知识,

是我们用尽一生也学不完的。

书的世界里,

它所蕴含的知识,

如同浩瀚的宇宙一样,

藏着无穷无尽的知识。

《水浒传》刻画的是英雄豪气,

《三国演义》刻画着我们智慧,

《西游记》刻画的是我们的正义,

《红楼梦》刻画的是痴情泪水。

书的知识,

就像在整个宇宙空游荡着,

等着我们去了解它,

等着我们去解答它。

书可真是一个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单单几句话,

是无法形容书所拥有的知识。

书,记载着悠久的历史,

它记载着我们中国,

上下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

它记载着中华母亲的功德。

更记载着中华母亲,

她为我们所承受的千灾百难,

就这样,

中华才展开了崭新的画卷

唐诗、宋词、元曲,

是我们中华的文化瑰宝,

它们展示着古代诗词的无穷魅力,

古诗是我们不可缺的。

书的知识,

伴随我们一生。

文章来源://www.xd63.com/xindefanwen/158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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