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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不如不遇倾城色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2-20

作文:不如不遇倾城色读书心得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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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不遇倾城色读后感

《不如不遇倾城色》这本书,在我小学5年级时进入了我的世界。作者是倾蓝紫,一个如诗如画般清新淡雅的女子。

为什么这本书要以一句白居易的诗命名?在书中写汉代的一部分里,有一章写了汉武帝刘彻与他的挚爱李夫人。李夫人入宫几年便命薄胭脂,重病缠身,失去了花容的她宁死不再见汉武帝,就这样凄凄惨惨的死去,意气风发的汉武帝也常年为李夫人哀叹。他的叹惋,让数百年后的白居易写成了百转千回的诗句。

倾蓝紫把每个所写的朝代都染上了颜色。

先秦的紫色,像暮色一样。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屈原,一生忠诚耿直,但世间没有他能自处的地盘,只能落到水底,那里才有他要的清明。而他的学生宋玉,懂得妥协,所以得以善终,连他死去的日子都无人记得。

黑色的秦,是夜,黑白不能清明,不让民有情,也不能再有荆轲之义,但是秦还是把中国凝成了一个整体,从此再没有碎开,还没有来得及作诗,夜就过去了。

汉代的蓝是黎明,刘邦黑白分明,可以如水一样多情,也可以像刀剑一样无情。而项羽心里有太多的情,时时刻刻绊着他的心。这就是刘邦与项羽的不同,一个可以拈花微笑看另一个拔剑自刎于乌江边。汉代的人有情有义,苏武用了十九年坚守着一个义字,卓文君的情明媚而忧伤,连这时的诗都是头顶蓝天的晴朗。

三国时代的白色,让人怅惘,让人心思沉静。曹丕为了自己称帝而玷污了父亲曹操之志:“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而曹操临死都坚守了自己最后的底线,没有替汉称王,依然以汉臣的身份终结了一生。曹操是奸雄抑或英雄,但他先是一个诗人,低调又充满豪情。

魏的青色,如青山绿水一般。曹丕与曹植七步诗的故事妇孺皆知,细看曹丕的安排,巧妙至极,两头牛相斗是警告曹植,当前必然有一伤,我无法断然担待兄弟之情与江山的平衡,而以兄弟二字命题,则是一种宽慰:在江山面前不能以兄弟之义相待,但兄弟之情不能绝断,以此救你一命。曹丕知道帝王之家的残酷,所以他以诗人的身份了结了矛盾。让曹植得以善终,而曹丕则默默担负了千古骂名。

绿色的晋,只看到绿叶流水。温婉的潘安,儒雅的陆机,可爱的陆云,人淡如菊的陶渊明,他们伟大又静穆地停留在晋的竹林深处,诗如茶一般清淡,香气幽幽。

几千年后的我们生活的世界不是完美的,也不能如同几千年以前一般纯净。但这个世界有情有义,并且无处不在,读过古代的诗词歌赋,大多充满情意,而现代的文章与诗也有情,中国的文字是有颜色有感情的,就像一幅山水画卷,云海苍茫,青山绿水,哪怕是黑夜也会有烟花绽放,色彩斑斓。

倾蓝紫在书中说:喜欢中国的文字,喜欢中国的文字写成的诗篇,更喜欢写诗的诗人,他们是人间最美的颜色,倾城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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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感悟] 九色鹿读书心得


经历往往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收获,我们会将自己的收获写下来。多写心得体会能够成为一个更有思想的人,那么如何写一份心得体会?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读书感悟] 九色鹿读书心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神奇的九色鹿救了一个忘恩负义的落水人,落水人发誓永不说出九色鹿的住处,但在金钱面前,落水人背信弃义,出卖了九色鹿,最后受到惩罚的故事。

我最佩服九色鹿了,它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跳进波涛汹涌的河流中去救落水人调达,它太让人喜欢了。

我最讨厌的人就是故事里的调达了。调达先是叩头谢恩,愿做奴仆,发誓永不说出九色鹿的住处,表现出一副知恩图报的君子风范,然而,一但得知国王重金悬赏捕捉九色鹿,他就忘记了先前所说的一切,做起了发财梦,于是入宫告密,带兵捕捉九色鹿,贪图富贵,完全是另一幅嘴脸。并且揭露了调达见利忘义,财迷心窍,灵魂肮脏的卑鄙小人。所以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他了。

而故事里的王妃却是一个爱慕虚荣,任性娇惯的人。她在梦里梦见一只双角洁白如雪,身披九种鲜艳毛色的鹿。她想:要是用这只鹿的毛皮做件新衣服穿上,我一定会显得更加美丽漂亮的!于是就缠着国王去捕捉九色鹿,而且她只顾自己的好看,美丽,漂亮,确不顾别人的生命危险,真是太可恶了!而国王呢,他虽然有错,但他能知错就改,明事理还是一个好国王,好君主。因为当九色鹿说出事实的时候,他没有事实不分,并且重重地惩罚了调达,还下令全国人民永远不许伤害九色鹿。

这个民间故事告诉我们了一个:分清是非,善恶,真伪,做人一定要恪守信用,而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

教你写读书心得: 七色花读书心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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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七色花这一本书。

上面讲的是妈妈让珍妮去买面包圈。不知道什么时候面包圈被小狗吃光了。珍妮发现后就去追小狗,而自己却追的迷路了,她哇哇大哭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森林里出来了一个老婆婆,问珍妮怎么了,珍妮就把事情给老婆婆说了一下,老婆婆送给珍妮一朵七色花,老婆婆说:“只要你唱一首歌,撕下来一个花瓣,它就能实现你的一个愿望。”珍妮很高兴回到家,就拿着七色花帮助了很多人,直到最后只剩下一片花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不能行动的小男孩儿,他就用这最后一片花瓣,帮助小男孩儿恢复身体,让小男孩可以活蹦乱跳起来,珍妮特别开心。

这篇故事很感动,我要向珍妮学习,做一个关爱他人,给别人快乐和帮助的有爱心的好孩子。

作文:读巧克力色微凉青春有感(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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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光烂漫的午后,轻轻摩挲着一本书的封面,精心包好的书皮下是八个大字——《巧克力色微凉青春》。

令人潸然泪下的剧情,平淡透露出点点滴滴的温馨与忧伤——普通的女孩梁晓唯,她的爸爸是城管,甚至有暴力倾向,她因此被全班同学孤立。她唯一的快乐来源于那只叫巧克力的小狗,可源于一场意外,巧克力被车祸撞死了……她悲痛欲绝的同时,下令查清楚真相。在这神秘莫测的真相揭开之前,越来越多的人卷进了她的生活里,身世神秘的温明、霸道的董旭阳和千金小姐许贝妮……

这是一场波涛汹涌的青春,像华丽的舞台剧,每个人都是演员,演绎着不同的繁华。不论过程多么痛苦,结局,一定是美好的。这看似是一本描述一个故事的普通的书,实际上是在告诉我们人生的道理——永远不要轻信命运,命运并非万能的,只要你去勇敢争取,属于你的曙光就将来临。多少个日日夜夜,多少个春夏秋冬,是多么伟大的奇迹,才创造了我们的人生,我们的青春。生活就像一条并不平坦的路,通向世界的尽头,你在这条路上摇摇晃晃地走,总有一天会走到尽头。在此之前,无论遇到挫折还是困难,不要悲伤,一路向前,总有太阳升起、光芒万丈的一天。

就像故事里的梁晓唯,她不被命运眷顾,不像其他的孩子一样拥有快乐的生活,可她从来没有怨过这个世界,甚至没有怨过自己的爸爸。因为梁晓唯知道,爸爸是爱她的,不能一味将责任全部推到爸爸身上。就算她最亲爱的朋友——巧克力也意外死去了,她也不怨天尤人,反而重新振作起来,为那扑朔迷离的真相前进。那美好的精神,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青春尚好,何必为了那一星半点的失败,而放弃前行?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成长的道理和会心的笑容,无一不让我收获颇多。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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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1)

张爱玲对于我,是一个熟悉又不熟悉的名字,熟悉是因为经常听到这个名字,不熟悉是因为对她并不了解,《倾城之恋》这本书是一位女生在后台推荐给我的,还有《金锁记》,我先看了《倾城之恋》,从《引爆点》这本书我才开始做读书笔记,所以先把《倾城之恋》的书评写了,之后再继续看她的小说散文等,再做笔记~

看完《倾城之恋》,我特地去了解了张爱玲的生平,发现她的身世真的很显赫,祖父张佩纶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母亲黄素琼的祖父黄翼升是清末长江七省水提督,但是出身名门的她,一生却是坎坷的,父母离异,婚姻被背叛,远走他乡,最后客死异国,她的经历既让她创作出这么多的作品,又让她一生颠沛流离。

故事的主角的白流苏和范柳原,白柳芳是出身一个上海末落望族的女子,一个离过异的女子,范柳原是一个广州商人在英国的私生子,他母亲由于惧怕原配的报复,所以母子在伦敦生活直到他父亲去世,因为得不到承认,他费了一些力气才拿到继承权同时也跟族人结了仇。白流芳想要逃离白公馆,寻找一个长期饭票,范柳原本想跟她七妹谈婚姻,命运就这么让他们相见了。

这本书一开始描写着一个末落望族的生活,比如“正中天然几上,玻璃罩子里,搁着珐琅自鸣钟,机括早坏了,停了多年”,珐琅钟是富有人家的象征,坏了修不了,却还留着,说明这个家族早已经末落只剩一个躯壳,“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来一天,世上已经过来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因为每天都是一样的单调与无聊。”三言两语又描绘了一个望族单调无聊的生活,

我宁愿相信《倾城之恋》是一个爱情故事,可惜它不是,它更多的是写人性,白流芳的前夫死了,花光白流芳离婚分的钱的三爷准备让她回到前夫那里过继个孩子守着祠堂,免得在家作为累赘,无法自立的白流芳不想回前夫那,只能另找婚姻,作为旧社会女性很多时候都做不了主,自力更生不了,只能寄托在其他人身上,所以,白流芳一开始到后来,都把与范柳原结婚当作一个豪赌,也一直想要一个长期的饭票。范柳原是个玩够女人的花花公子,所以他想要有自己想法的女人,能够懂他了解他的女人,而白流芳却一直在提防他,怕他只是想要得到她,让她做情妇,怕他只是玩玩而已,我相信范柳原后来是爱上她的,她的一直提防,让他开始心冷。

故事的最后,香港的沦陷,使得两个人真正走在了一起,结了婚。倾城之恋,会幸福吗?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2)

《倾城之恋》250字读书笔记

书里面最看不惯的就是流苏哥哥嫂嫂对流苏的态度,有点可恨,不过也有点同情他们。

今天看完了《倾城之恋》,这应该是张爱玲的书里面为数不多的一本不是以悲局收场的吧!!!看完这本书,我才真正知道《倾城之恋》是什么意思,就我理解的'意思是:“白流苏与范柳原的恋情是以整个城市的炸毁所换来的。”嘿,这只是我自己所看到的表面的,有点肤浅,但没办法,我也不过就是一肤浅的人,悟出来的道理又能高深到哪里去呢,是吧!哈!我很喜欢书里面的文字,如果要我说出好在哪里我又说不出来,就是觉得好、觉得喜欢。。书里面有几句话是这样说的,柳原说:“这一炸,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白流苏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我很喜欢这两句话。

之前看亦舒的书比较多,后来听人说张爱玲的书很好,尤其是《倾城之恋》与《金锁记》这两本书是女人最该看的书。只是她的书大多都是以悲局收场,也听过张爱玲的一些事,我总以为她的书都是以悲局收场跟她自己的遭遇有关。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3)

爱情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有种爱可以让我们死心塌地,有种爱可以让我们备受折磨。虽然爱,虽然痛,但我们无法不爱,无法不痛,这就是“倾城之恋”。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萦绕着一种淡淡的哀愁之感,字里行间回荡着凄美。或许每一段故事都是她的写实,每一个字都是她哀婉的血泪!那个年代,女子终究是女子,文笔再好又如何?她所爱的人个个离他远去。晚年的她,如同凋零的花儿,让人心碎。但依旧暗香残留,每每打开她的书,我总能嗅到这股淡雅的香气,缠绕鼻尖,久久不肯离去……

爱情总是难为女子,爱情总是折磨女子,爱情总是伤害女子。这是我看到“第一香炉”这个故事的唯一感受。呵,是因为女子之泪太轻?是因为女子之心太卑微?

故事的女主人公叫葛微龙,长着一张白白的瓜子脸,眼睛水灵水灵的。但在殖民地香港里,被阳光烤晒过的小麦色仿佛更合群。薇龙从香港来上海念大学,投靠了继承了前夫一大笔遗产,同时是当地有名的交际花的姑姑。薇龙何尝不明白投靠姑姑的结果?但她别无选择……看着满满一衣柜的漂亮衣服,薇龙的心里却仿佛有几万只小虫啃咬一般,不知滋味。就这样薇龙被迫见了许多的“上流绅士”,却总是没有姑姑称心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微龙男主人公乔斯。他们是在一场舞会上遇到的,当时乔斯还轻薄了她。本以为只是一场戏,但那次舞会后,薇龙的心开始日夜思念起乔斯,沉稳有序的心脏开始扑通扑通乱跳。爱情悄悄降临,殊不知悲剧紧随其后。乔斯本是富家子弟,薇龙以为嫁给他后不必再作“交际花”,可乔斯却说:“我希望有个女人可以养我”。呵,多么荒缪。薇龙却又因为爱放弃了挣扎,堕落黑暗中,可她是否了解,对于姑姑和乔斯而言,她只是一棵摇钱树罢了!

我该为薇龙哀?还是该为薇龙哭?都不是。因为她只是一个被爱捆住手脚的傻女子。

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亲情为何全部拜倒在利益与金钱的面前,无法理解那个时代女人的爱为何如此卑微,我已痛彻心扉,更以泪流满面!

爱情在张爱玲的笔下化茧成蝶无比凄美!悠悠长河中那一张张风华绝代的面孔已模糊不清,但那份倾城之恋却刻骨铭心!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4)

白公馆里胡琴咿呀咿呀的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述说着不尽苍凉的故事,也流露着主人公无奈而倔强的生命。民国岁月,白公馆空留着一具躯壳,可里头的人却想用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挽救这具毫无生气的躯体,若是哪个鲜活的生命失去了青春的朝气,逝去了诱人的光泽,那么排斥、唾弃、咒骂便就成了她的归宿。

流苏已经28岁了,她早已过了曼妙花季,曾经的纯真少女、掌上明珠到如今哥哥嫂嫂眼里的残花败柳、扫把星,在哥嫂心中她所剩的价值已经不多。唯一一点资本就是她还可以拖着残躯去为那个痨病而死的丈夫守节,过继个孩子了此残年,以换取白公馆的苟延残喘。白流苏受着家里人的非议,在母亲床前凄凄凉凉的跪着,绣花鞋帮子上的针扎在手上也不觉得疼,只是小声道:这屋子里可住不得了!……住不得了!她的声音灰暗而轻飘,像断断续续的尘灰吊子。她求着母亲,可又恍惚明白她心中的母亲与她真正的的母亲根本是两个人。现实的母亲不会救她。于是,她决定搏一搏,赌一赌。

《倾城之恋》里当流苏取代宝络引起范柳原的注意时,她知道宝络恨她也不得不敬她。她心里觉得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到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这句话颇具现实意味,可我总觉得再改一改会更好。一个女人,再好些,如果不用力一搏,就不会得到异性或同性的爱或尊重。即使这一搏代价沉重,可人生匆匆,能有几回搏。流苏与徐太太去香港,与范柳原谈一段金钱之间的不纯的恋爱,换得的是两年范柳原的不闻不问。可当范柳原再次相邀时,她还是决定继续这场博弈,最后那场战争为她赢得了最后的胜利。这场胜利她的战果颇丰,她不仅离开了那座神仙般的白公馆,出尽这些年心口的恶气,也为她赢得了后半生的依靠。

前些天,无意中看到一本汪国真的诗集,其中有一篇诗是这样写的:

在这个年龄

什么都值得记忆

无论哪一个季节走来

都是难忘的花季

在这个年龄

生长很多幻想

也生长很多忧虑

渴望像一株健硕的昙花

一朵朵醒来

又一朵朵睡去

在这个年龄

要哭你就尽情地哭

要笑你就尽情地笑

在这个年龄

不必太含蓄。

念完后我总觉得它在心里挥之不去,好像这首诗里有着某个人的影子,默默地想了很久,突然觉得流苏便是这么个人。她的盛开绽放虽不在花季,可却大胆而决绝,像晚春的茶花,壮丽的令人心碎。她在用一生做赌注进行着一场豪赌,可是又有谁能否认她是勇敢的,她尽情的追逐着自己的幸福,想以抽干骨髓似的方式摆脱她前半生的不幸,换取后半生的安定与祥和。

我们一生牵绊太多太多,多的以至于我们丧失了恣意欢笑、随心搏斗的勇气。我们假装洒脱不羁甚至恣意妄为,可是我们却从未真正的勇敢过,就像夏日的知了,狂躁的吱吱声掩盖不了它们内心的恐惧。

我想数十年之后,当流苏站在香港的浅水湾酒店,望着那片火烧般的野火花时,想起这次用一生做赌注的博弈时,不论是赢是输,她都应该会仰天大笑吧。因为她勇敢的奋斗过,所以她的生命里留有一段可以温暖她一生的经历,刻骨铭心,此生难忘。人的青春就像是一堆火苗,我们的博弈是它燃烧的动力,即使燃烧过后留下的是灰烬的余烟,充斥生命的灶台,可至少那灶台还含着余温。我想仅凭着这点余温我们的生命就不至于太过寒冷。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5)

“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被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柳原说的这番话,原来是他们爱情的谶言。多骄傲的人啊,非得要等到文明被毁掉,什么都完了的时候,才肯透露出自己对对方的爱。

白流苏,一个结过婚,却未得到真正的爱的穷遗老的女儿;范柳原,一个人人倾慕,却也未得到真爱的富家庶出子。两个内心孤单得要死的人,遇到了一起,自然会产生别样的情愫,然而虽然他们内心孤独,却要装得很骄傲,这是他们武装自己的方式。他们就像是两只刺猬,拔了刺,又害怕受伤;不拔刺,又永远无法真正的靠近。所以他们就只有这样若即若离着,生怕自己受到一点点的伤害。流苏,太想太想结婚,她急切需要经济的保障,她所有的本事是应付人的本事,她深谙自己应该保持怎样的状态来使柳原对她保持不灭的兴趣,她有着她的矜持,她有着她最美的姿势——低头,而当她低下头的时候,心却高昂着。柳原也是个固执的孩子,他明明爱流苏,却不敢真正的大声说出来,最多在无法压抑的时候,望着窗外的白月亮,在电话中低诉,我爱你,同时乞求流苏的爱,何其卑微。所以流苏以为这是个梦,想必柳原也愿意流苏把这当成是梦,所以当白天到来的时候,他们一如既往的保持着自己骄傲的姿态。

流苏要回上海,以此表明她的矜持和高贵,柳原却也不强留,因为他拿稳了她跳不出他的手掌心去。两个人,谁也不肯退一步,在不是百分百确定对方是真爱自己的时候之前,他们绝不让自己吃半点亏,可天知道,爱情这样的东西,你不付出,又怎么听得到回声。只是一个秋天,流苏觉得自己老了两年,自尊、爱情和家庭使她不堪重负,她哭了,发现有些东西忍无可忍。在细雨迷蒙的码头,柳原说:”你就是医我的药瓶。”她红了脸。这样的别离让两个人都有着无法承受的思量,在那个夜晚,柳原在流苏的房间看月亮,更想看透的是流苏的心。终究还是他们还是在那样的夜晚,昏昏的吻到另一个世界。

柳原要去英国,流苏决定在香港等他,在一幢由她主宰的房子里等待她的爱人,她用一周的爱情下了赌注,流苏骨子里好赌。然而,战争的炮火却响起,在生命都受到威胁的时刻,她束手无策,她的本事可以对付人,但是对付不了战争,她只是一个软弱的很的女人。在她最软弱的时候,柳原出现了,回到了所爱的女人的身边,他要保护她,在枪林弹雨中,他们彼此才发现,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他们对于彼此透明的很,彼此了解彼此的每一点想法,一个本是自私的男子,一个本事自私的女人,然而终究是遇上了这样的对方,使得自己不得不放下假惺惺的防备,用真心握住彼此。

残酷的战争成就了流苏和柳原美满的爱情,这样的想法是流苏的,也是张爱玲的,骄傲的人其实不是流苏和柳原,而是张爱玲自己,创作出这样的小说,本身就只要张爱玲可以做到,只有她才是如此的骄傲。在我看来,张爱玲最经典的照片,就是那张穿着旗袍,微微叉腰,昂着头的那张黑白照片。那样的姿态是完完全全属于张爱玲一个人的姿态。骄傲和孤独相互映衬,一种旷世而孤立的感觉。小说中的流苏和柳原,是骄傲的摆弄着爱情,然而,他们的这样的虚张声势的骄傲,却更让我感觉到他们内心的不安和卑微,因为觉得自己的卑微,而不甘于卑微,所以装作很骄傲,直到遇见一个正真对的人,才卸下了防备。张爱玲又何尝不是?一个骄傲的才女爱上一个多情的男人,最后自己却弄得伤痕累累。晚年的张爱玲,远居异国,过着近乎隐居的生活,最后孤独的安静的离开我们。她的一生,没有经历她笔下那样美丽的爱情,她所苦苦追寻的美丽的爱情只能停留在笔墨之间,在她的文字里,她给自己营造了最美的爱的世界。流苏的爱情可以说是张爱玲自己所期盼的吧,只是流苏成为了张爱玲的理想,她自己的爱情没有的得到成全,那些倾国倾城的人都是传奇,不是自己的事儿。

我想,这样的倾城之恋也绝对不是我的事儿,我遇不到,也担当不起,今天是5.12周年祭,回想去年的今天,那样的灾难,有没有锻造一段倾城之恋呢?但是试想,无论是谁,也不愿花这样的代价来成全一段爱情。

文尽于此,而意味无穷。《倾城之恋》,我喜爱的小说,我喜爱的张爱玲,却是我承担不起的爱情。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篇6)

1

高三毕业的暑假,我推掉各种聚会,打开被塞到柜子最里边角落里的一打藏书,窝在家里,从白天晚上,从晚上到深夜,捧着书不肯下楼,直至母亲来房门口念念叨叨,加上又怕农村的夜深人静引发的各种鬼故事的遐想,才不得已熄灯睡下。

那时,看三毛,看亦舒,看张爱玲。最羡慕三毛的洒脱,最欣赏亦舒的犀利,最不懂张爱玲笔下的爱情。

倾城之恋,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看的感觉很晦涩。当时觉得如果这就是成年人的爱情,那也太过迂回了,简直算不得是爱情。

如今,已人近中年,再次翻开倾城之恋,除了对张爱玲文字的迷恋,对白流苏也多了份理解,更对范柳原多了份同情。

白流苏和范柳原,从相识到确认关系,中间充满试探和拉锯,在张爱玲笔下,细致入微地渗透到一言一行当中,像两个商人在各怀心思地谈判,一进一退之间都是斟酌和智慧。正是这些智慧,透露出成年人面对感情过于世故的考量,现实而无奈。

成年人的爱情,大抵如此。有所图,又忧有所失。虽然最先暴露的一方不见得会输,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荷尔蒙的褪去,他们已经很难像青春期对待爱恋的态度一样会不顾一切地投入。这就是成年人的世故,是各怀心思的患得患失。

白流苏对牢固婚姻的渴望,之于范柳原对真挚爱情的向往,在这段亲密关系里,是冲突的焦点。

然而看似一场无法达成一致的谈判,却因张爱玲的有意成全,一场轰炸,用一座城换得一个姻缘。由此可见,张爱玲是偏心白流苏的。也正因为这种偏心,成全了这部耐人寻味的倾城之恋。

张爱玲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对于白流苏而言,这正是她一直期盼的结局。尽管范柳原也不跟她闹着玩儿了,也不跟她说俏皮话了。但在白流苏看来,这也是值得庆祝的现象,因为这表示他完全把她当自家人———一名正言顺的妻子来看待了。虽心有惆怅,但手握这一纸婚约,她也总能笑意盈盈。

2

前段时间,吴佩慈发布了一条长微博,讲述她是如何进行产后保养的,并且透露出想生第四胎的愿望。让一大波吃瓜群众吃惊地满地找眼镜,毕竟这距离她产下第三子不到半年。

身为人母的过来的人都知道,即便有数个保姆帮着照看,应付熊孩子的各种折腾也一定是比上班更为难做的功课,更何况吴佩慈还是养育着三个不足四岁孩子的新手妈妈。

吴佩慈从14年到17年,四年剖三胎,为纪晓波生下两儿一女。纪家为感激她的功劳,也连续奖励豪车豪宅和钻戒,但却只字不提结婚的事。没有母凭子贵得以晋升纪夫人的吴佩慈,又因媒体爆出纪晓波携带新欢出游的新闻,豪门梦暂时搁浅。

这几天,一篇文章刷爆朋友圈,说是根据一个科学调查,女人生一个孩子会老11岁。且不说这个数据是如何得来的,但女人生孩子会变老,却是每天早上吃的馒头那么真实。生完孩子,身材会变形,脸上会长斑,对爱美的女性来说,这绝对是一件特别残忍的事情。但吴佩慈却愿意再生四胎,也许她真的特别喜欢孩子,但不可否认的是,她也一定很期待那纸婚书。

对于一个愿意为男人生儿育女的女人来说,婚姻的承诺是再好不过的一颗安心丸。所以,浪漫的求婚会是女人最感动的时刻之一。

3

婚姻,对于女人来说,为何会这么重要?

父系社会以来,几千年的历史,传统文化教导我们的,是男耕女织,男人在外头博取功名,养家糊口,女人在家里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由此可见,一个家庭,生活水平的高低,基本取决于家里的男人。所以,嫁一个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男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成为女人的头等大事,甚至是终生大事。

这时,婚姻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依附关系,家庭基本的功能是繁衍后代。

倾城之恋的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国,出生于没落的封建大户家庭的白流苏,基本就是遵从这样的原则,她的第一任老公,是一个烟鬼暴力狂,就是当时所谓的门当户对的富二代。他们的结合就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婚姻的缩影。

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白流苏也习得了一些新式思想,比如,在忍受不了丈夫的暴力之后,她敢于提出离婚结束关系。但这种改变也只是在某些极端事情上,影响到基本生存时,她迫不得已才会做的选择。在大体上,她还是一个处于封建思想包裹下的女子。比如,她第一次从香港回来之后,在经济上被兄嫂逼迫得走投无路时,仍不愿出去工作。因为工作有失“淑女的体面”。

对于现代女性来说,为何仍这么在意婚姻?

集体潜意识:婚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几千年来,男尊女卑,男人三妻四妾,女人作为男人附属品和传宗接代工具的思想,通过一代又一代的言传身教,已经刻入人格,内化为一种无需意识参与的潜意识里的自觉行为。

这种潜意识告诉广大女性同胞,女人最终归宿肯定是要找个人结婚的,这个人最好有钱有势,像范柳原那样,这样在经济上可以依赖,保证所孕育子女的衣食无忧。

所谓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婚姻的本质:是一种认可。“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我们相遇,还能彼此认可地相守走完这珍贵的短暂的一生。这是种何等的幸运和荣耀。

一旦结婚,就意味着携手彼此,共建婚姻的以下几个功能,组成共同面对琐碎生活的亲密伙伴。

婚姻大体有以下几个功能:性,人的生理本能;感情,婚姻的精神粮食;生育,繁育后代的本能;教育,对子女的教育;经济,经济共同体,增强个体的社会竞争力;娱乐,家庭是温馨港湾。

婚姻,对于女人来说,是对自己的接纳和认可,更是瓜熟蒂落的归属感,是可以彻夜安眠的安全感。女人更喜欢被需要,也乐于被选择。

婚姻,对于男人来说,把一个血缘上毫无关系的女人拉入自己的大家庭,为自己生儿育女,繁育后代,是对这个女人极大的认可,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求婚,就是确定选择的行为。告诉对方,我选择了你,我认定了你。面对心仪的对象,被这么形式化的认可,女人内心怎么能不激动,不感动?

从这个层面看,女人在意婚姻,是渴望被认可。

为什么渴望别人认可?是因为自己不够认可自己,也就是自我价值感不高。被别人认可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但别人认可,只是因为你满足了别人的某些需求。当别人的需求发展到你不能满足的时候,这个时候他也许就不认可你了,那是不是这个时候你就没有价值了呢?自我价值感高的人,不会因为别人的不认可就妄自菲薄,也不会因别人的认可就沾沾自喜。

从众心理:婚姻制度持续了几千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一直都是社会的主流思想。女人,过了三十不结婚,就会被当成异类,男人,过了三十不结婚也不怎么敢参加同学聚会。面对外有朋友同事的尊尊教诲,内有七大姑八大姨的喋喋不休的窘境,催生了颇具时代特色的职业,如租赁男友,女友之类。不得不说,这真是市场经济的黄金时代。

这个现象反应出大龄男女,在面对到了适婚年龄却无法结婚的局面的焦虑。于是,就有首这么唱着:找个好人就嫁了吧。

看吧,做个不结婚的异类多可怕,而从众,至少表面看是安全感了。

那些深陷婚姻泥潭想离不能离的人,大致也是一样的想法。不管真实的日子过得怎么样,带着婚姻的壳活着,也总好过被别人贴个“离婚的女人”的标签。

一纸婚书,就像成年人的社会生存入门手册,让人爱恨交加。

【读书有感】 《九色鹿》读书心得之一


当我们产生了一些感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所思所感写下来。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经历的一种反思,怎样才能写好心得体会?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书有感】 《九色鹿》读书心得之一”,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暑假里,阅读了《外国神话故事精选》一书,其中有一篇《九色鹿》的文章,非常感人。这个故事讲述了:从前,森林里住着一头神奇的九色鹿,它在森林里自由自在的生活。

有一天,九色鹿看见有一个人在河里挣扎,就冒着生命危险,奋不顾身地去救那个落水者,那落水者回去后因为贪图富贵而出卖了九色鹿。国王听了九色鹿讲述后,将那个人扔进了河里,落水者遭到了应得的报应。国王并发誓要保护九色鹿,九色鹿又恢复了自由自在的生活。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不能贪图富贵,要凭着自己的良心做事,更不能贪婪,要守信义,要知恩图报,懂得报答别人,脚踏实地的做每一件事,让自己的良心得到安宁,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的。名师点评:小作者的这篇读后感,首先讲述了自己读作品的名称,接着,小作者介绍了作品的内容,让读者对于小作者所读的作品,有了一定的了解。小作者最后讲述了自己读作品后的感触和启发,作为读后感类型的文章,本文具备了所有必要的元素。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读后感类型的文章,“感”是作文的题眼,是作文应该重点描述的部分,对作品的内容介绍,是为谈“感想”进行的铺垫之笔,因此要尽可能简略,不能让作品内容的介绍占据文章的主要篇幅,否则作文就会有喧宾夺主的感觉。所谓的感想,就是要对自己读作品后的感触和启发进行分析整理,并和实际联系,让你的读后感对别人有一定的启迪作用。本文中小作者讲述了自己的感触,但没有和实际进行联系,因此“感想”部分不够丰满。

七色花读书笔记之三


大家时不时都会产生一些想法,我们应该会将自己的想法做个总结。撰写心得体会是为了使大家更了解自己,有没有可以参考的心得体会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七色花读书笔记之三”,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珍妮有一朵神奇的七色花,她浪费了六片花瓣,但她用最后一片治好了男孩维嘉的腿,使他能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快乐的玩耍。假如我是珍妮的那朵七色花,我会告诉她……

我会告诉她:你不能浪费这每片花瓣。你应该用我身上这片蓝色花瓣治疗所有的盲人,把每根花丝化成晶莹的露水,滴入盲人那苍白的眼中,使他们重见光明。当你看到那么多失去光润的眼神重新明亮起来,你会比用花瓣换回肠子要高兴的多,我当然也不会为失去了这美丽的花瓣而伤心、哭泣。

我会告诉她:请你跟我去沙漠看看吧。在这漫无边际的沙漠中,你只能看到一望无际的黄沙,到处都是沙丘,就连天空也被黄沙掩盖,天地间混黄一体。这里几乎没有绿色,就算有,也只有仙人掌那憔悴的绿,你会被黄沙遮住眼,流下混有泥沙的泪水。我身上这片黄色的花瓣,能化作雨水,你应该摘下它,抛入空中,雨水顷刻间会从天而降,滋润干枯的大地。天空转眼重现蓝色,沙漠渐渐生长出绿色的幼苗,它们飞快地长大,使沙漠一下子变成植物的海洋。

我会告诉她:你一定很喜欢动物吧!现在,有多少动物已经灭绝,又有多少动物已经到了灭绝的边缘。你不能置之不理,你应该从我身上采下那片红色的`花瓣,它能化作许多已灭绝和即将灭绝的动物,重投大自然的怀抱。你还要告诉人们,不要再残杀那些可爱的生命了,不然会给人类自己带来危害。

我会告诉她……

我还会告诉她:我愿失去所有美丽的色彩,哪怕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花杆,我仍感到骄傲。珍妮,不要为我难过,我的牺牲为世界苍生带来了一线生机。只要你还喜欢我,就不要丢弃我,把我种到花盆里,等我又长出新的花瓣,我们再一起去为人类幸福做更大的贡献。

读《倾城之恋》有感其一


经历往往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收获,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所思所感写下来。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经历的一种反思,自己的心得体会如何写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读《倾城之恋》有感其一”,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认识张爱玲是一个偶然,但看到她照片的那一刹那,便立刻被她独特的人格魅力所吸引,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她的文字和她的身世,都一样令人心疼。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民国女子,却在上海这个繁华的城市谱写了一曲曲苍凉的歌,至今仍记得她的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蚤子。”邂逅张爱玲,邂逅一场如梦繁华。

翻开《倾城之恋》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照片,张爱玲(1920~1995)。这只是一张小小的黑白照,却依然掩盖不了照片上女子的光芒。她有姣好的容颜,微卷的短发,一袭旗袍衬托出她的高雅。她的眼睛向上张望着,我懂得她的寂寞和悲凉。爱玲写小说,写别人的故事,可以轻易左右故事里人物的命运,唯独不能把握她自己的。这便是身为作家的她的悲哀吧,在很多小说里都能看到她自己的影子,也看到她生命的结局。人生就是一本打开的书,我们在其中,永远无法预知结局。

比起《金锁记》的无尽黑暗,《花凋》的凄凉,《倾城之恋》可以说是爱玲的小说中结局较为圆满的一篇了。但张爱玲生命中的倾城之恋,依旧给我们留下无边的悲凉。小说集《传奇》出版时,扉页上印了一段画龙点睛的话:书名叫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面寻找传奇。张爱玲本身的身世和经历都堪称是一场传奇。她出生名门,祖母是李鸿章之女,但她的童年却是黑暗的。这也是她爱上胡兰成的原因。因为相知,所以懂得,他懂得她家族高贵背景下的悲哀,懂得她的寂寞,她也只愿意抓住眼前的一切,其他的长远之事不愿多想。而《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背景和她又是如此的相似。

同生在没落的家族,流苏是家里最小的女儿,是白家的六小姐。她与第一个丈夫离婚后,辗转七八年一直没有再嫁,在家中被几个哥哥逼迫,早就在白家没有地位。正是这样一个弱女子,却不甘于人生就此平凡,毅然和徐太太到香港去接受命运的安排。这一次赌,流苏明白,若输了,名声扫地,若赢了,可以就此出尽心中的抑郁。香港战火纷飞,爱情之花在战火中盛开。流苏和柳原在被炮轰塌的墙边紧紧相拥。“别的她不知道,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香港的陷落成全了这段“倾城之恋”,胡琴伊伊哑哑道着说不尽的苍凉故事。

流苏是勇敢的女子,敢于为自己的人生博弈。正如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她矮小、不美,但她追求平等,最终找到自己的幸福。在舞台前看她们演绎人生的我们,是否有足够的勇气为自己而战?很多人都平平庸庸过了一辈子,抱怨自己命不好,其实根本原因是出在没有拼搏的胆量。

七堇年在《尘曲》中写道:“我们仍需共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是花,总要灿烂地开一回。不要畏惧前方的困难,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拼搏,让生命之花更加绚烂。邂逅张爱玲,邂逅一场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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