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合集13篇)
发表时间:2018-04-25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合集13篇)。
〘一〙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近年来,随着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学籍档案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学籍档案是学生所在学校记录学生学习、成绩等各方面信息的重要载体,对学生未来升学、就业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学生需要及时准确地领取自己的学籍档案,以便更好地为自己的未来规划做准备。
首先,学籍档案的领取有助于学生的升学规划。在学生高中毕业后,许多学生选择继续深造,进入大学或职业学校。而高等学府在录取学生时,往往会要求学生提交自己的学籍档案。通过查阅学生的学籍档案,学校可以了解到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奖励情况等重要信息,从而更全面、客观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学生领取学籍档案对于升学规划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学籍档案的领取对于学生的就业也有着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企事业单位对员工的学历背景非常重视。他们希望拥有一份完整准确、有权威性的学籍档案,以便更好地了解申请者的学习经历、能力水平等。在求职过程中,具备有完善学籍档案的学生将更容易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和青睐。因此,学生领取学籍档案对于就业也有着直接的帮助。
然而,要想领取学籍档案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一方面,学籍档案是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体现,需要学生本人亲自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面,由于学籍档案的重要性,学生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申请的目的。因此,我们应该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因为疏漏而耽误了领取学籍档案的时间。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领取学籍档案流程的顺利进行,学校需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将其贴在显眼的位置上,供学生了解和查阅。同时,学校还应当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以便及时处理学籍档案领取的相关事务,帮助学生顺利完成手续。并且,学校还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设在线学籍档案查询平台,方便学生随时查阅自己的学籍档案,减少纸质证明材料的使用。
除此之外,学生本人也需要提高对学籍档案领取的重视程度,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学生在领取学籍档案时,应当注意核对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确保学籍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学生也应该做好备份工作,将学籍档案的电子版本或打印件妥善保管好,以便于有需要时能够快速找到和使用。
总之,学籍档案的领取对于学生的学业发展、升学规划和就业选择具有重要意义。学生需要及时准确地领取学籍档案,以便为自己的未来规划提供重要依据。学校和学生本人应该通力合作,配合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确保学籍档案领取的顺利进行。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更好地为自己的未来发展铺就坚实的基础。
〘二〙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上海市__人民检察院:
因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在上海市__参加____________ 项目招投标活动,根据招标相关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_______(单位),组织机构代码:__ __;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____,身份证号:_____,近2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尊敬的档案服务机构:
我是一名来自某某公司的员工,特此写信申请档案服务以提高公司的组织管理效率。我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深有体会,并相信通过您机构的专业服务,我们公司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我们的档案资源。
档案服务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至关重要。公司日常运营中产生的大量文件和资料需要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只有有序地管理这些文件和资料,我们才能更有效地掌握公司运营的历史和现状,并为未来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而档案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将为我们提供最佳的档案管理方案,确保我们的档案信息被正确地整理、分类和存储。
档案服务还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经常需要查阅档案以获取特定信息,而一个良好的档案管理系统可以方便快捷地找到所需的文件和资料,节省了查找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档案服务机构还可以提供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将纸质档案数字化,方便我们随时随地访问和分享档案信息。这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还减少了纸质档案的占用空间,为我们的办公环境提供更好的资源和效能。
档案服务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公司信息的安全。档案中往往包含着公司的重要信息,如果不加以妥善保管和管理,将会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而档案服务机构具备专业的保密措施和安全技术,能够保护我们的档案信息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窃取。这不仅可以保障公司的商业机密,还能够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保护个人隐私。
档案服务还可以帮助我们提升公司形象。一个良好的档案管理系统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让我们在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面前展现出专业和可靠的形象。当我们能够迅速地找到所需的档案并提供准确的信息时,能够给与外界一个积极的印象,增强我们的商业信誉和竞争力。
小编认为,我们公司急需档案服务以提高组织管理效率和保护公司信息的安全。我们深信通过您的专业服务,我们的档案管理将有质的改观,并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能够尽快与您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期待您的回复。
谢谢!
〘四〙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诉一案,因我方(原告)无法取得以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三)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
证据1,_________________
证据2,_________________
证据3,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五〙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我特此申请档案服务,以期解决我个人或机构在管理和保存档案方面所面临的问题,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促进信息的流通,同时提升工作效率和保证信息安全。
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以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已有的档案资源。目前,我个人或机构所拥有的档案数量庞大,遍布各个环节和部门,但是却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系统,在查询和调取档案时非常不便。因此,我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制目录,并将其数字化存储,方便查询和共享。
为了保证档案的安全,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安全可靠的档案存储方案。目前,我个人或机构的档案存放在各种介质上,包括纸质档案、光盘和硬盘等,但是这些介质都存在易损坏、遗失或丢失的风险,容易导致档案的破坏和丢失。因此,我需要一个安全可靠的档案存储系统,能够对档案进行备份和恢复,以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损坏。
我还希望能够得到一个高效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共享系统,以提升工作效率和信息交流。目前,我个人或机构的档案查询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且查找的结果常常不够准确和及时。因此,我需要一个面向内部人员的档案查询系统,可以通过关键词、日期、类别等方式快速检索档案,并提供多种可视化的结果展示方式。另外,我还需要一个面向外部合作伙伴和社会大众的档案共享平台,可以方便地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档案的传递和交换。
我希望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以实现档案服务的全面升级。档案服务对于个人或机构的发展和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仅是一个管理和保存档案的问题,更是一个信息管理和知识传承的问题。因此,我希望能够借助相关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力量,共同推进档案服务的进步和创新,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档案服务申请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个人或机构在档案管理和保存方面所面临的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和保证信息安全。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和共享方式,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通过共同努力,我相信档案服务将会更加完善和便利,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X
〘六〙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档案是记录着一个人或组织的重要历史资料的载体,随着时间的流逝,档案的保存状况也会逐渐恶化。为了确保历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护档案资料的安全,有时候我们需要复制档案。本文将详细介绍复制档案申请书的结构和内容要点。
一、申请人信息:
在复制档案申请书的首部,我们需要提供完整的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以及申请日期。这是为了让档案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复制档案的目的和原因:
我们需要清楚地说明复制档案的目的和原因。比如,我们可以提到文化研究、历史学习或家族研究等方面的需要。同时,要详细描述为什么需要复制档案,例如原始档案的保存状况较差、担心原始档案的遗失等。这些信息将帮助档案管理部门全面了解我们的需求,并作出相应的决策。
三、档案复制的方式和方法:
在这一部分,我们需要明确表达我们希望采用的档案复制方式和方法。例如,我们可以选择复印、扫描或数码摄影等方法进行档案复制。我们还需要说明希望复制的具体档案的数量以及所需的复制文件的格式和规格要求。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档案管理部门准确定位并满足我们的需求。
四、档案复制所需的配套措施:
在进行档案复制之前,我们需要提供复制所需的各种配套措施。例如,我们可以请求提供一台具备高分辨率的扫描仪或数码相机,在复制档案时需要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任何形式的损坏或变形。另外,我们还可以要求提供放大镜、隔尘套和防护罩等工具,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复制。
五、档案复制后的处理和管理:
在复制档案申请书中,我们需要提及档案复制后的处理和管理问题。例如,我们可以要求档案管理部门将复制的档案与原始档案进行核对,并在复制档案上标注复制的时间和方式等信息。我们也可以要求将复制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保管。
结尾:
复制档案申请书是我们提交申请复制档案的重要文件,它需要详细阐述我们的需求和要求。通过合理的结构和清晰明确的内容,我们可以确保档案管理部门能够准确理解我们的意愿,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档案的保护和管理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守护良好的档案文化。
〘七〙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xxx市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将于5月10日在 xxx 参加 xxx市龙安路北延道路工程的'投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企业、法人姜士营及项目经理xxx5月10日至205月10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是XXX(公司名称)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XXXX。因参加X年X月X日,XXX项目招投标(或其他原因),需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我单位(及法人、项目经理等,注明身份证号)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南通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XX年11月11日在南京市(市、区)开展海科新寓安置房A区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相关工程投标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需向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查询南通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郭建峰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八〙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_______人民检察院:
___________(申请查询单位名称的全称)为了_________________(投标项目等项目名称的全称)需要,现委托本单位员工____(经办人的姓名全称)向你院申请查询本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全称)、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全称,无此项查询需求的不填)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九〙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1、确认xxx所有设备价值xxx万元为原告所有,并停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20xx年 x月 x日,原告(案外人)收到xx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xx)x执异字第00089号《执行裁定书》。原告认为贵院驳回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的裁定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被告所申请执行的财产xxx的所有设备为原告所有,而不属于第三人所有。
20xx年x月x日,原告与第三人签订《xx设备转让合同》,原告购买第三人xxx的所有设备,价格价款为人民币xxx万元,20xx年x月x日,第三人将该设备交付给原告,原告即投入调试和生产使用,并于20xx年x月x日前支付给第三人设备款xxx元。
原告投入生产后,就不断有原给第三人干活被拖欠巨额劳务费用的农民工到原告处闹事影响正常生产,第三人也多次索要剩余设备款,由于原告得知其欠巨额农民工工资,以及其欠他人设备款贵院正在执行中,故未敢向第三人支付剩余款项。
20xx年x月x日,第三人向xx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原告支付剩余设备款,在法院的支持调解下,出于对xx县人民法院的信任,原告将剩余价款以现金的方式交给了xx县人民法院,法院向原告出具了收据,等候在法院的农民工当庭领到了工资。
原告的上述交易行为、支付行为并无不妥之处。原告是善意取得涉案设备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xx设备作为动产,在交付时产权便发生转移,也就是说20xx年x月x日,第三人将设备交付给原告后,该设备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原告。原告将剩余款项交付给靖边县人民法院并无不妥。
二、被告对属于原告的xx设备申请执行是完全错误的,其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原告与第三人的交易是真实的,原告支付了xxx万元的设备款后才取得了该设备的所有权,原告是善意取得,被告无权对原告的上述财产申请执行。20xx年x月x日,贵院执行人员在现场清点登记时,原告就向执行人员说明了原告支付该设备的部分款项以及该设备已经转移给原告的情况,原告将剩余设备款交给xx县人民法院也是客观的、真实的,贵院对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不予采纳是完全错误的。该行为损害了原告对xx设备的财产所有权。
综上所述,执行裁定书驳回了原告作为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原告依法在收到《执行裁定书》后十五日内起诉,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
〘十〙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XX派出所:
本人XX,女,X年X月X日出生,家住XXXXXXX,因当年补登有误,将出生日期误登为1987年7月4日,实际正确年龄为1983年7月14日,造成生活中很多不便,现特申请将年龄更正为本人实际的正确年龄1983年7月14日,因变更出生日期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谢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2月28日
〘十一〙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1.请求确认广州市花都区商铺为原告所有,并停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7月20日,本案争议商铺经贵院一审判决归原告所有。20xx年3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贵院一审判决,确认本案争议商铺归原告所有。20xx年7月30日,该商铺承租人突然告知原告,本案争议商铺被贵院张贴公告,要求腾空商铺并拍卖。原告遂根据公告指示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贵院执行的本案争议商铺早在20xx年3月起就属于原告所有,并非被执行人邹某财产。贵院在未详细查明案件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情况下,于20xx年9月15日作出(20xx)穗花法执异字第6X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的异议请求,并于20xx年9月30日送达原告。原告不服此裁定,认为该载定认定事实不清、理解适用法律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案争议商铺系原告财产,并非案外人邹某财产,依法应当停止对该商铺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1994年2月1日原告与第三人邹某登记结婚,后邹某于2005年12月9日从广州实业公司购得本案争议商铺,应属夫妻共同财产,20xx年3月16日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本案争议商铺经贵院一审判决作出(20xx)花法民一初字第6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三、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商铺及商铺内物品,归原告赖某所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的(20xx)穗中法民一终字第56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一、维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xx)花法民一初字第6XX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因此,本案争议商铺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即由原告所有。
二、被告申请执行依据(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事实查明不清、审理程序违法等严重影响本案判决结果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1.(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号《民事判决书》事实查明不清,错误地将原告所有的本案争议商铺当作第三人邹某的财产予以处分,损害原告民事权益
原告自20xx年3月16日便享有本案争议商铺所有权。被告20xx年10月26日才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对本案争议商铺的抵押权。也即,在被告提起诉讼之前本案争议商铺已不属于第三人邹某财产,而是原告财产。被告与贵院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均未查明此事实,便错误地将原告财产当作是第三人邹某财产予以处分,严重损害原告财产权益。
2.(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号案审理程序严重违法,明知原告对该案争议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应当共同参加该案审理,人民法院应当通其参加诉讼而不予通知,致使原告客观上未能得知该案审理并错过申请参加诉讼时机,严重侵犯原告诉讼权利
本案争议商铺原属原告与第三人邹某夫妻共同财产,原告自该商铺购买之日起便享有对该商铺的共同所有权。后原告与第三人邹某离婚,该商铺判归原告所有,则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原告独立享有对该商铺的所有权。因此,不论原被告是否已经离婚,被告在起诉时都应当将原告列为共同被告;贵院在审理此案时,也应当将原告追加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然而,贵院与被告均无视案件事实,严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而不予通知,侵犯原告诉讼权利,进而作出此严重损害原告民事权益的错误判决,企图以诉讼形式强行侵占原告财产。
三、(20xx)穗花法执异字第6X号《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应法律错误
1.(20xx)穗花法执异字第6X号案认定事实不清,被告申请强制执行行为已过时效期间,且无申请强制执行原告财产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被告申请执行所依据的(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号案《民事判决书》系贵院于20xx年12月2日作出的,然而原告收到贵院执行公告的时间为20xx年7月30日,其间相差近三年时间,已远远超过申请执行期间两年的时效规定。原告在该执行异议的审理中向贵院提出此时效抗辩,请求贵院查明相关事实作出裁定,但贵院并未对被告是否已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作任何说明。
贵院在该执行异议案审理查明时已确认本案争议商铺系原告所有,且被告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系贵院对第三人邹某财产进行处分的民事判决书,并不是对原告财产进行处分的民事判决书。然后,贵院在作出裁定时依旧枉顾上述事实,将本案争议商铺当作第三人邹某财产继续予以执行,并驳回原告的异议请求,损害原告合法权益。
2.(20xx)穗花法执异字第6X号案《执行裁定书》适用法律错误,剥夺原告对被告享有的针对本案争议商铺的抗辩权,简单拼凑两个完全不同民事主体、规定不同民事权利义务的判决书来处分原告财产,混淆视听
贵院明知原告系本案争议商铺的所有人,仍依据对第三人邹某财产进行处分的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原告财产,枉顾事实和法律。被告请求强制处分原告财产的应以直接对原告财产作出处分的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而不能依据其他的法律文书类推式地执行原告财产。且贵院再审理此执行异议案时,忽略了不管原告是本案争议商铺的共同所有人之一还是独立所有人,都享有对被告请求权的抗辩权,不能通过将两份完全不同民事主体、规定不同民事权利义务的判决书进行简单拼凑就强行处分原告财产,混淆视听,枉顾原告的诉讼权利和财产权益。
综上,本案争议商铺系原告财产,非第三人邹某财产;被告申请执行依据(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事实查明不清、审理程序违法等严重影响本案判决结果的情形,应当通知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没有通知其参加诉讼;(20xx)穗花法执异字第6X号《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应法律错误,被告明显已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却不予审查并通过简单拼凑两份判决书类推式地执行原告财产,剥夺原告抗辩权。故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十二〙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申请书深圳市XXXX人民检察院:
由于我公司现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为招标文件编号:XXXXXXXXXXX。招标项目名称XXXXXXXX的项目,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我司近3年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同时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望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申请。
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申请单位: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201X年X月X日
〘十三〙档案外借特批申请书
案外人:XXX,女,汉族,19**年 *月*日出生,住**省**县**镇**村**号,身份证号:*****。
1、依法撤销**执字第****号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2、立即解除对申请人工资账户的冻结等执行措施。
案外人获知贵院正在办理李XX诉王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与执行程序,贵院作出(2015)**执字第****号裁定书,将案外人的工资账户查封,并准备对案外人的工资进行扣划。案外人认为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严重的错误,特依法提出本异议。
一、李XX与王XX之间的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暂无法确定。 据了解,贵院缺席审理了李XX与王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并作出了(2015)**民初字第***号判决。目前,王XX已对本执行案件提出执行异议,如异议成立,本案将进入审判监督程序,那么,贵院查封案外人的财产就没有法律基础。
二、李XX与王XX之间的借贷纠纷即使存在,该份债务亦属于王XX的婚前个人债务。
该份借款的时间系*月**日,而此时,案外人与王XX尚未认识。案外人与王XX认识并登记结婚时间为*月*日,所以,该份借款即使属实,也是王XX的婚前个人债务,与案外人无关,债务的清偿应当由王XX本人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贵院的查封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贵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一次性作出对案外人工资数额50万元扣留,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查封,该查封扣留行为是违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综上所述,案外人认为,贵院对本人采取查封工资账户等执行措施的行为错误,并且违反法律规定。案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贵院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撤销裁定,以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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